[公告]云南城投:哈尔滨银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16年度、2015年度审计报告

时间:2017年05月19日 18:04:29 中财网












哈 尔 滨 银 旗 房 地 产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2016 年 度 、 2015 年 度

审 计 报 告















索引

页码

审计报告



公司财务报告



— 资产负债表

1-2

— 利润表

3

— 现金流量表

4

—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5-6

— 财务报表附注

7-34






一、 公司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哈尔滨银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成立于 2012
年 6 月 15 日,注册地为哈尔滨市道里区通江街 27 号,法定代表人为郑勇强,注册资本
20,000 万元,营业期限为长期,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2301005919479404。

本公司属于房地产行业,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与经
营;自有房屋租赁;建筑装饰;会议及展览服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广告业务;工
程管理服务。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的前置审批项目除外。

2、历史沿革
2012 年 6 月 15 日,北京银泰置地商业有限公司和黑龙江盛丰投资有限公司出资设
立哈尔滨银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2,000 万元,北京银泰置地商业有限公司
认缴出资比例 81.50%,黑龙江盛丰投资有限公司认缴出资比例 18.50%。

2013 年 3 月 20 日,黑龙江盛丰投资有限公司与天津国俊投资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
让协议,黑龙江盛丰投资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本公司 18.50%的股权转让给天津国俊投资
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完成后,北京银泰置地商业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 81.50%的股权,天
津国俊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 18.50%的股权。

2013 年 7 月 10 日,北京银泰置地有限公司与天津国俊投资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
协议,北京银泰置地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本公司的 66.50%的股权转让给天津国俊投资有
限公司。股权转让完成后,北京银泰置地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 15.00%的股权,天津国俊
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 85.00%的股权。

2013 年 8 月 8 日,天津国俊投资有限公司与黑龙江银泰置地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
协议,天津国俊投资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本公司 85.00%的股权转让给黑龙江银泰置地有
限公司。股权转让完成后,黑龙江银泰置地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 85.00%的股权,北京银
泰置地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 15.00%的股权。


2014 年 2 月 20 日,黑龙江银泰置地有限公司与黑龙江盛丰投资有限公司签订股权
转让协议,黑龙江银泰置地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本公司的 18.50%的股权转让给黑龙江盛
丰投资有限公司。同日,黑龙江银泰置地有限公司与北京银泰置地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
让协议,黑龙江银泰置地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哈尔滨银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 66.50%


的股权转让给北京银泰置地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完成后,北京银泰置地有限公司持有本
公司 81.50%的股权,黑龙江盛丰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 18.50%的股权。

2014 年 4 月 23 日,公司通过股东会决议将注册资本由 2,000 万元增加到 20,000 万
元。增资后各股东持股比例不变,其中北京银泰置地商业有限公司持有变更后注册资本
的 81.50%,黑龙江盛丰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变更后注册资本的 18.50%。

2016 年 8 月 23 日,公司变更了经营范围。变更前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与经营;
自有房屋租赁;物业管理;建筑装饰;会议及展览服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广告业
务;工程管理服务。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的前置审批项目除外。变更后经营范
围:房地产开发与经营;自有房屋租赁;物业管理;建筑装饰;会议及展览服务;制作、
代理、发布国内广告业务;工程管理服务。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的前置审批项
目除外。


二、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
的《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并基于本附注“三、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所述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编制。


(2) 持续经营

本公司对报告期末起 12 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价,未发现对持续经营能力产
生重大怀疑的事项或情况。因此,本财务报表系在持续经营假设的基础上编制。


三、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的财
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的会计期间为公历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3.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4.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本公司现金流量表之现金指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流量表之
现金等价物指持有期限不超过 3 个月、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且价值变动
风险很小的投资。


5. 应收款项坏账准备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的确认标准:单项金额在 200 万元以
上。

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按预计未来现
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
的应收款项,将其归入相应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2)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1)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确定依据
对于单项金额不重大的应收款项,与经单独测试后未减值的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
项一起按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为若干组合,根据以前年度与之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
收款项组合的实际损失率为基础,结合现时情况确定应计提的坏账准备。

确定组合的依据:

账龄分析法组合

本公司根据以往的历史经验对应收款项计提比
例作出最佳估计,参考应收款项的账龄进行信
用风险组合分类

无风险组合

根据业务性质,认定无信用风险,包括:押
金、保证金、集团内关联方等



(1) 根据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确定的计提方法

1)采用账龄分析法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如下:

账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1 年以内

5

5

1-2 年

10

10




账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2-3 年

20

20

3-4 年

40

40

4-5 年

80

80

5 年以上

100

100



2)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组合名称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无风险组合

-

-



(2)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存在客观证据表明本公司将无法按应收款项的原有条款收回款
项进行单项计提。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为:根据应收款项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
差额进行计提。


6. 存货

本公司存货主要包括房地产开发产品、房地产开发成本及其他等。房地产开发产品
主要为房地产在建开发产品等。房地产开发产品的实际成本包括土地出让金、基础配套
设施支出、建筑安装工程支出、开发项目完工之前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及开发过程中的其
他相关费用。

存货实行永续盘存制。存货在取得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包括土地出让金、基
础配套设施支出、建筑安装工程支出、开发项目完成之前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及开发过程
中的其他相关费用。房地产项目存货发出时按个别认定法计价,领用或发出除房地产开
发存货以外的其他存货采用加权平均法确定其实际成本。


7. 固定资产

本公司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以下特征,即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
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超过 5,000 元的有形资产。

固定资产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其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予以
确认。本公司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办公设备等。



除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和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外,本公司对所有固定
资产计提折旧。计提折旧时采用平均年限法。本公司固定资产的分类折旧年限、预计净
残值率、折旧率如下:

序号

类别

折旧年限(年)

预计残值率(%)

年折旧率(%)

1

房屋及建筑物

30

3

3.23

2

机器设备

10

3

9.70

3

运输设备

6

3

16.17

4

办公设备等

5

3

19.40



本公司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
复核,如发生改变,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8. 长期资产减值

本公司于每一资产负债表日对固定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项目进行检查,
当存在减值迹象时,本公司进行减值测试。对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
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末均进行减值测试。

减值测试后,若该资产的账面价值超过其可收回金额,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上
述资产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9. 职工薪酬

本公司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福利。

短期薪酬主要包括职工工资、奖金等,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
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按照受益对象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离职后福利主要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等,按照公司承担的风险和义务,
分类为设定提存计划。对于设定提存计划在根据在资产负债表日为换取职工在会计期间
提供的服务而向单独主体缴存的提存金确认为负债,并按照受益对象计入当期损益或相
关资产成本。

辞退福利是指本公司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
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给予职工的补偿,在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
减建议时和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费用时两者孰早日,确认因解除
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补偿而产生的负债,同时计入当期损益。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是指除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之外的其他所有职工福
利。



对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
间,将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除上述情形外的其他
长期职工福利,在资产负债表日由使用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进行精算,将设定受益计划
产生的福利义务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10. 收入确认原则和计量方法

本公司的营业收入主要包括房地产开发产品销售收入、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收入
确认政策如下:
(1)房地产开发产品在满足以下条件时确认收入
1)买卖双方签订销售合同并在产权部门备案;
2)房地产开发产品已竣工并验收合格;
3)公司收到客户的一定比例购房款或取得收取全部购房款权利(如银行同意发放按
揭款的书面承诺函等);
4)办理了交房手续,或者可以根据购房合同约定的条件视同客户接收时。

(2)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
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利息收入根据
合同或协议规定的存、贷款利率确定;使用费收入按公司与其资产使用者签订的合同或
协议确定。


11.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本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
的差额(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对于按照税法规定能够于以后年度抵减应纳税所得额的
可抵扣亏损,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对于商誉的初始确认产生的暂时性差异,不
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对于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
损)的非企业合并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形成的暂时性差异,不确认相应
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
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
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12.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无。


四、 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增值税

应税产品销售收入

11%

城市维护建设税

流转税额

7%

教育费附加

流转税额

3%

地方教育费附加

流转税额

2%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25%

土地增值税

增值额

30%-60%

土地使用税

土地使用面积

22 元/平米



注:土地增值税:2013 年 4 月 1 日至 2015 年 4 月 1 日预征率:普通标准住宅 2.5%、
非普通标住宅 3%、其他项目 5%。2015 年 4 月 1 日起预征率:普通标准住宅 4%、非普通
标住宅 4.5%、其他项目 5%。黑龙江银泰收取的购房定金按照其他项目 5%预征。


2. 其他

2016 年 3 月 23 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
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 号):经国务院批准,自 2016
年 5 月 1 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建筑业、房地产业、金
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全部营业税纳税人,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
应当按照本办法缴纳增值税,不缴纳营业税。本公司按照要求自 2016 年 5 月 1 日起执行
财税〔2016〕36 号文件。




五、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下列所披露的财务报表数据,除特别注明之外,货币单位为人民币元。


1. 货币资金

项目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现金

2,408.56

19,550.10

银行存款

62,921,471.01

1,000,825.94

其他货币资金

53,044,401.48

-

合计

115,968,281.05

1,020,376.04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



其中受限制的货币资金明细如下:

项目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用于担保的定期存款或活期存款

1,060,208.48

-

预售房监管户

51,984,193.00

-

合计

53,044,401.48

-



受限制货币资金的说明:

(1) 本公司为购房客户提供阶段性按揭担保冻结银行存款 1,060,208.48 元。

(2) 本公司按照资金监管中心要求将房款进入预售房监管户的银行存款为
51,984,193 元。





2.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账龄

项目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 年以内

1,356,076.00

74.02

380,483.72

25.51

1-2 年

-

-

1,111,071.99

74.49

2-3 年

476,000.00

25.98

-

-

3 年以上

-

-

-

-

合计

1,832,076.00

100.00

1,491,555.71

100.00



账龄超过 1 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单位名称

2016 年 12 月 31 日

账龄

未及时结算原因

哈尔滨电业局客服中心

456,000.00

2-3 年

未结算工程款

合计

456,000.00

-

-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单位名称

2016 年 12 月 31


账龄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
合计数的比例(%)

哈尔滨中庆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1,339,520.00

1 年以内

73.11

哈尔滨电业局客服中心

456,000.00

2-3 年

24.89

中国人民解放军 93199 部队

20,000.00

2-3 年

1.09

北京华野模型有限公司

16,555.00

1 年以内

0.90

中国石油天然气有限公司黑龙
江哈尔滨销售分公司

1.00

1 年以内

0.01

合计

1,832,076.00

-

100.00



3. 其他应收款

(1) 其他应收款分类

种类

2016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

金额

计提比例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
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

-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
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

-

-

-

其中:账龄组合

-

-

-

-

-

无风险组合

1,145,585,535.80

100.00





1,145,585,535.80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独计
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

-

-

-

合计

1,145,585,535.80

100.00

-

-

1,145,585,535.80



续:

种类

2015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

金额

计提比例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

-

-

-

-

-




种类

2015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

金额

计提比例
(%)

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
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

-

-

-

其中:账龄组合

-

-

-

-

-

无风险组合

354,189,384.00

100.00

-

-

354,189,384.00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独计
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

-

-

-

合计

354,189,384.00

100.00

-

-

354,189,384.00



1)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组合名称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其他应收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无风险组合

1,145,585,535.80

-

-

合计

1,145,585,535.80

-

-



无风险组合明细如下:

单位名称

2016 年 12 月 31 日

账龄

款项性质

黑龙江银泰置地有限公司

1,089,618,313.56

1年以内

关联方往来

黑龙江盛丰投资有限公司

20,000,000.00

2-3年

关联方往来

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19,531,386.64

2-3年

代垫款

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8,017,144.00

1-2年

代垫款

哈尔滨市房屋置业担保有限责任
公司驻道里公积金部

3,698,700.00

1年以内

保证金

哈尔滨供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专户

1,520,000.00

1-2年

代垫临时用水施工水费款

哈尔滨供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专户

1,000,000.00

2-3年

代垫临时用水施工水费款

中国建筑第八工程有限公司--其


929,441.00

1年以内

工程款利息

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哈尔
滨供电公司

900,000.00

2-3年

保证金

黑龙江龙唐电力投资有限公司群
力供热分公司

157,544.00

1年以内

保证金

哈尔滨市道里区财政局

90,323.20

1年以内

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道
破道修复保证金




单位名称

2016 年 12 月 31 日

账龄

款项性质

哈尔滨银悦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64,952.63

1年以内

关联方往来

员工个人

48,500.00

1年以内

个人往来备用金

浙江明源地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9,230.77

1年以内

软件费

合计

1,145,585,535.80

-

-



(2) 本年度计提、转回(或收回)坏账准备情况:无

(3) 本年度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无

(4) 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款项性质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关联方往来

1,109,683,266.19

323,220,853.36

代垫款

30,068,530.64

30,968,530.64

保证金

4,846,567.20

-

个人往来备用金

48,500.00

-

软件费

9,230.77

-

工程款利息

929,441.00

-

合计

1,145,585,535.80

354,189,384.00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名称

款项性质

2016 年 12 月 31 日

账龄

占其他应收款
期末余额合计
数的比例(%)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黑龙江银泰置地有
限公司

关联方往来

1,089,618,313.56

1 年以内

95.11

-

中国建筑第八工程
局有限公司

代垫款

27,548,530.64

2-3 年

2.40

-

黑龙江盛丰投资有
限公司

关联方往来

20,000,000.00

2-3 年

1.75

-

哈尔滨市房屋置业
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驻道里公积金部

保证金

3,698,700.00

1 年以内

0.32

-

哈尔滨供排水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专户

代垫款

2,520,000.00

2-3 年

0.22

-

合计

-

1,143,385,544.20

-

99.80

-






4. 存货

(1) 存货分类

项目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

跌价
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跌价
准备

账面价值

开发成本

1,107,386,752.36



1,107,386,752.36

907,262,044.20



907,262,044.20

其中:土地
成本

519,786,217.26

-

519,786,217.26

519,786,217.26

-

519,786,217.26

前 期 工
程成本

51,216,337.84

-

51,216,337.84

27,714,075.64

-

27,714,075.64

建 筑 安
装工程成本

536,384,197.26

-

536,384,197.26

359,761,751.30

-

359,761,751.30

开发间接费


54,584,296.15

-

54,584,296.15

23,380,398.27

-

23,380,398.27

合计

1,161,971,048.51

-

1,161,971,048.51

930,642,442.47

-

930,642,442.47



注:①开发成本中含有土地成本、前期工程成本、建筑安装工程成本。②年末存货
金额中地下车位分摊成本为 183,586,453.93 元,如将来本公司办理车位产权证书,
需补交土地出让金。


(2) 开发成本及开发间接费用

项目名称

开工时间

预计竣工
时间

预计投资总额
(万元)

2016 年 12 月 31


2015 年 12 月 31


银泰城13#地块项目

2014年

2018年

233,914.15

1,161,971,048.51

930,642,442.47

合计

-

-

233,914.15

1,161,971,048.51

930,642,442.47



(3) 存货中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项目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2016 年 12 月
31 日

计提

出售减少

其他减少

开发间接费用

18,286,495.72

28,920,000.00





47,206,495.72



注:本公司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开发间接费用中资本化利息金额 47,206,495.72
元。






(4) 开发成本中资本化利息发生额: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债务重组资金占用费资本化金额

25,140,000.00

17,013,748.88

委托贷款利息资本化金额

3,780,000.00



合计

28,920,000.00

17,013,748.88



(5) 期末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情况:无。


5. 其他流动资产

项目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增值税留抵税额

2,165,443.65

-

预缴增值税

8,575,865.94

-

预缴营业税

445,000.00

445,000.00

预缴城市维护建设税

631,460.62

31,150.00

预缴教育费附加

270,625.98

13,350.00

预缴地方教育费附加

180,417.32

8,900.00

预缴土地增值税

13,265,281.60

445,000.00

合计

25,534,095.11

943,400.00



6. 固定资产

(1) 2016 年 12 月 31 日固定资产明细表

项目

房屋建筑物

机器设备

运输设备

办公设备

合计

一、账面原值











1.年初余额

-

-

-

39,240.00

39,240.00

2.本年增加金额

-

-

-

-

-

(1)购置

-

-

-

-

-

(2)在建工程转入

-

-

-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

-

-

3.本年减少金额

-

-

-

-

-

(1)处置或报废

-

-

-

-

-

4. 年末余额

-

-

-

39,240.00

39,240.00

二、累计折旧











1. 年初余额

-

-

-

5,914.91

5,914.91




项目

房屋建筑物

机器设备

运输设备

办公设备

合计

2.本年增加金额

-

-

-

7,612.55

7,612.55

(1)计提

-

-

-

7,612.55

7,612.55

3.本年减少金额

-

-

-

-

-

(1)处置或报废

-

-

-

-

-

4. 年末余额

-

-

-

13,527.46

13,527.46

三、减值准备











1. 年初余额

-

-

-

-

-

2.本年增加金额

-

-

-

-

-

(1)计提

-

-

-

-

-

3.本年减少金额

-

-

-

-

-

(1)处置或报废

-

-

-

-

-

4. 年末余额

-

-

-

-

-

四、账面价值











1.年末账面价值

-

-

-

25,712.54

25,712.54

2.年初账面价值

-

-

-

33,325.09

33,325.09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无

(3) 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无

(4)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无

(5)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无

7.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项目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46,383,926.99

11,060,619.00

可抵扣亏损

119,492,825.01

87,824,119.95

合计

165,876,752.00

98,884,738.95



注:公司 2016 年 12 月 31 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系调增的广告费用 14,469,699.69 元
以及房地产企业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特定业务计算的纳税调整额 31,914,227.30 元。


(2)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年度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备注

2017

2,109.66

2,109.66



2018

3,671.34

3,671.34



2019

29,330,331.21

29,330,331.21



2020

58,488,007.74

58,488,007.74



2021

31,668,705.06





合计

119,492,825.01

87,824,119.95





8.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

项目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工程款

258,356,981.60

222,035,034.90

营销款

789,947.00

2,749,578.00

合计

259,146,928.60

224,784,612.90



(2) 账龄超过 1 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单位名称

2016 年 12 月 31 日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4,733,729.34

工程未结算

合计

4,733,729.34

-



注:应付账款中应付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期末余额为 227,501,682.27 元,
其中账龄超过 1 年的为 4,733,729.34 元。


9. 预收款项

(1) 预收款项

项目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商品房预售款

328,009,694.00



商铺定金

4,800,000.00

8,200,000.00

合计

332,809,694.00

8,200,000.00



商品房预售款明细如下:

项目名称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预计竣工时间

住宅预售比例

银泰城 13#地块项目

328,009,694.00



2018 年

100.00%

合计

328,009,694.00



-






注:银泰城 13#地块项目中的住宅可销售部分已经全部预售。


(2) 账龄超过 1 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账龄超过 1 年的预收款项 4,800,000 元,均为商铺预收定金,共 24 户,每户
200,000 元。

除上述事项外,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止,无账龄超过 1 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10.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分类

项目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16 年 12 月
31 日

短期薪酬

126,871.97

2,618,960.36

2,736,907.21

8,925.12

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2,015.82

263,101.30

265,029.12

88.00

辞退福利

-

-

-

-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

-

合计

128,887.79

2,882,061.66

3,001,936.33

9,013.12



(2) 短期薪酬

项目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126,871.97

2,269,351.91

2,389,410.76

6,813.12

职工福利费

-

92,450.00

92,450.00

-

社会保险费

-

123,757.45

123,757.45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102,725.35

102,725.35

-

工伤保险费

-

7,053.61

7,053.61

-

生育保险费

-

13,978.49

13,978.49

-

住房公积金

-

133,401.00

131,289.00

2,112.00

合计

126,871.97

2,618,960.36

2,736,907.21

8,925.12



(3) 设定提存计划

项目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基本养老保险

-

242,536.23

242,536.23

-

失业保险费

2,015.82

20,565.07

22,492.89

88.00

合计

2,015.82

263,101.30

265,029.12

88.00




11. 应交税费

项目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个人所得税

1.88

14,306.09

土地使用税

160,296.77

160,296.77

印花税

5,106.91

1,085.24

其他

4.00

32.00

合计

165,409.56

175,720.10



12. 其他应付款

(1) 其他应付款按款项性质分类

款项性质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关联方往来

821,732,386.98

950,354,088.66

保证金

3,595,043.32

3,428,603.00

销售订金

-

400,000.00

代扣代缴款

2,210.70

671.94

其他

-

1,633.00

合计

825,329,641.00

954,184,996.60



(2) 账龄超过 1 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单位名称

2016 年 12 月 31 日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北京银泰置地商业有限公司

657,370,000.00

关联方往来,暂未偿还

合计

657,370,000.00





注:其他应付款中应付北京银泰置地商业有限公司期末余额 802,717,935.19 元,其
中账龄超过 1 年的为 657,370,000.00 元。


13. 长期借款

项目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委托贷款

1,000,000,000.00

-

合计

1,000,000,000.00

-



注:2016 年 6 月 7 日,芜湖汇德柒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通过华夏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北京望京支行将 10 亿元资金以委托贷款的形式借给本公司,合同约定贷款期限为
2016 年 6 月 7 日至 2019 年 6 月 7 日。本借款为抵押、质押兼保证贷款。



2016 年 12 月 20 日签订补充协议后,抵押物为黑龙江银泰置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黑龙江银泰)所属的银泰城一期项目约 39,764.81 平方米的现房房产(公寓及商铺)的
不动产权证书,担保额度为本次贷款的 2.5 亿元;本公司所属的银泰城二期建筑面积约
为 186,955.11 平方米在建工程(商铺及自持购物中心)及对应的约 87,434.60 平方米土
地使用权,担保额度为本次贷款的 7.5 亿元。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所属的银
泰城二期抵押物已经办理抵押登记,黑龙江银泰置地有限公司所属抵押物尚未办理抵押
登记。

北京银泰置地商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银泰)以其持有的黑龙江银泰 81.50%的
股权及其派生权益(出资额 8,150 万元)、北京银泰以其持有的本公司的 81.50%股权及
其派生权益(出资额 16,300 万元)、北京国俊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国俊)以其
持有的北京银泰 95%股权及其派生权益(出资额 9,500 万元)、中国银泰投资有限公司
以其持有的北京银泰 5%股权及其派生权益(出资额 500 万元)同时为该笔贷款提供质押。

北京银泰、北京国俊、黑龙江银泰、成都银城置业有限公司同时为该笔贷款提供担
保。


14. 实收资本

投资者名称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年
增加

本年
减少

2016 年 12 月 31 日

投资金额

所占比
例(%)

投资金额

所占比
例(%)

北京银泰置地商业
有限公司

163,000,000.00

81.50

-

-

163,000,000.00

81.50

黑龙江盛丰投资有
限公司

37,000,000.00

18.50

-

-

37,000,000.00

18.50

合计

200,000,000.00

100.00

-

-

200,000,000.00

100.00



注:股权质押事项详见五、13

15. 未分配利润

项目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上期期末余额

-99,153,734.08

-32,411,152.41

加:期初未分配利润调整数

-

-

本期期初余额

-99,153,734.08

-32,411,152.41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67,390,203.19

-66,742,581.67

本期期末余额

-166,543,937.27

-99,153,734.08




16.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主营业务

-

-

-

-

其他业务

32,500.00

-

-

-

合计

32,500.00

-

-

-



注:其他业务收入系收取的投标文件款。


17. 税金及附加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印花税

239,695.33

-

土地使用税

1,282,374.16

-

生活垃圾处理费

162.00

-

合计

1,522,231.49

-



18. 销售费用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广告宣传费

2,934,651.95

6,029,696.00

营销推广费

508,453.74

1,959,771.00

其他

118,294.11

111,407.46

合计

3,561,399.80

8,100,874.46



19. 管理费用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职工薪酬

2,878,061.66

2,186,071.56

税费

680,155.55

1,955,763.33

业务招待费

127,642.70

232,516.25

差旅费

114,854.79

253,200.21

交通费

76,110.00

64,981.00

车辆费用

56,009.94

39,578.00

会议费

45,440.00

45,000.00

办公费

7,472.42

35,289.48

其他

106,262.26

47,753.04

合计

4,092,009.32

4,860,152.87




20. 财务费用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利息支出

38,219,999.99

53,786,251.12

减:利息收入

142,251.67

11,975.76

加:汇兑损失

-

-

加:其他支出

20,025,614.26

7,278.98

合计

58,103,362.58

53,781,554.34



注:其他支出中包含取得 10 亿元委托贷款所需支付的融资安排费 2,000 万元。


21. 营业外收入

(1) 营业外收入明细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计入本期非经常
性损益的金额

违约金/罚款

1,000.00

-

1,000.00

其他

70,000.00

-

70,000.00

合计

71,000.00

-

71,000.00



注:营业外收入中的其他系客户逾期挞定。


22. 营业外支出

(1) 营业外支出明细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计入本期非经常
性损益的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

-

-

罚款

214,700.00

-

214,700.00

合计

214,700.00

-

214,700.00



注:营业外支出系 13#地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提前开工的行政处罚款。









23.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往来款

435,913,469.39

790,993,448.88

收投标及履约保证金

968,250.00

-

存款利息

142,251.67

11,975.76

合计

437,023,971.06

791,005,424.64



(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往来款

1,354,396,758.24

637,962,238.72

日常管理费用

533,792.11

705,200.42

日常销售费用

96,257.90

14,995.00

支付广告宣传费

4,665,370.51

5,561,112.00

支付营销推广费

499,942.74

921,506.00

退保证金

1,693,071.50

100,000.00

银行手续费

25,614.26

7,278.98

合计

1,361,910,807.26

645,272,331.12



(3)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支付的 10 亿元委托贷款的融资安排费

20,000,000.00



合计

20,000,000.00





(4)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净利润

-67,390,203.19

-66,742,581.67

加:资产减值准备

-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
产折旧

7,612.55

5,288.62

无形资产摊销

-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

-

-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失(收益以“-”填列)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收益以“-”填列)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填列)

58,219,999.99

53,786,251.12

投资损失(收益以“-”填列)

-

-

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减少(增加以“-”填列)

-

-

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增加(减少以“-”填列)

-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填列)

-231,328,606.04

-241,820,748.67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填列)

-840,581,953.89

-220,023,562.78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填列)

230,116,654.10

506,360,142.54

其他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50,956,496.48

31,564,789.16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现金的期末余额

62,923,879.57

1,020,376.04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1,020,376.04

9,265,456.88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61,903,503.53

-8,245,080.84



(5)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项目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现金

62,923,879.57

1,020,376.04

其中:库存现金

2,408.56

19,550.10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62,921,471.01

1,000,825.94

期末现金和现金等价物余额

62,923,879.57

1,020,376.04



24.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项目

2016年12月31日

受限原因

货币资金

53,044,401.48

为客户按揭提供担保及预售房屋受监管资金

存货

1,347,291,044.30

为取得贷款提供部分存货抵押




六、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一) 关联方关系

1. 控股股东及最终控制方

(1) 控股股东及最终控制方


控股股东名称

注册


业务性质

注册资本
(万元)

对本公司的持
股比例(%)

对本公司的表
决权比例(%)

北京银泰置地商
业有限公司

北京

房地产开发与
销售

10,000.00

81.50

81.50



本公司最终控制方为自然人沈国军。


(2) 控股股东的注册资本及其变化


控股股东

2015 年 12 月 31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北京银泰置地商业有限公司

100,000,000.00

-

-

100,000,000.00



(3) 控股股东的所持股份或权益及其变化


控股股东

持股金额

持股比例(%)

2015年12月31日

2016年12月31日

2015年12月31日

2016年12月31日

北京银泰置地商业
有限公司

163,000,000.00

163,000,000.00

81.50

81.50



2. 其他关联方

其他关联方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黑龙江银泰置地有限公司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北京国俊投资有限公司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成都银城置业有限公司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中国银泰投资有限公司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哈尔滨银悦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二) 关联交易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1)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黑龙江银泰置地有限公司

购买公租房

-

17,984,088.66



2. 关联担保情况






担保方名称

被担保方名称

担保
金额

起始日

到期日

担保是否已
经履行完毕

北京银泰置地商业有限公司

哈尔滨银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0亿元

2016.6.7

2019.6.7



北京国俊投资有限公司

哈尔滨银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0亿元

2016.6.7

2019.6.7



成都银城置业有限公司

哈尔滨银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0亿元

2016.6.7

2019.6.7



黑龙江银泰置地有限公司

哈尔滨银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0亿元

2016.6.7

2019.6.7



中国银泰投资有限公司

哈尔滨银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0亿元

2016.6.7

2019.6.7





(三) 关联方往来余额

1. 应收项目

项目名称

关联方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

坏账
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
准备

其他应收款

黑龙江盛丰投资有限公司

20,000,000.00

-

20,000,000.00

-

其他应收款

黑龙江银泰置地有限公司

1,089,618,313.56

-

303,220,853.36

-

其他应收款

哈尔滨银悦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64,952.63









2. 应付项目

项目名称

关联方

2016年12月31日

2015年12月31日

其他应付款

北京银泰置地商业有限公司

802,717,935.19

932,370,000.00

其他应付款

黑龙江银泰置地有限公司

17,984,088.66

17,984,088.66

其他应付款

黑龙江银泰置地有限公司商业管理分公司

1,030,363.13

-



注:关联方往未收取资金占用费。


七、 或有事项

1、地下土地出让金事项

银泰城二期项目地下车位建成后若需要办理产权证对外出售,则应向哈尔滨市国土
资源局支付相应的土地转让金,考虑到目前公司没有明确办理车位产权证书的意图和缺


乏合理的估价基础,哈尔滨国土资源局也未要求公司补缴土地出让金,因此本期未计提
地下土地出让金。

2、关联方担保事项
关联方担保事项详见本附注六、(二)、2 所述。

3、未决诉讼事项
2016 年 5 月上海太德励拓互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用名上海德沪公共关系顾问
有限公司)因本公司拖欠服务费 574,000.00 元提起诉讼(本公司对上海德沪公共关系顾
问有限公司挂账应付账款 538,178.00 元),要求本公司支付服务费、按照同期贷款利率
计算的利息费用以及本案诉讼费。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案尚未作出判决。


八、 承诺事项

1、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签订但未执行完毕的大额工程合同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合同总金额

产值金额

未执行完成金额

银泰城13#地块总承包工程

592,266,120.00

465,211,940.05

127,054,179.95



注:上表中产值金额为已完成并结转工程量金额,未执行完成金额为已签订协议尚
待执行的工程量金额。若相关合同约定合同总价可以变更,以相关方最后结算为准的,
执行合同约定。

2、公司签署了《不可撤销承诺函》,编号为 2016 年银泰承诺字第 1229-3 号。详见
九、2 所述。


九、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2017 年 1 月 21 日,公司收到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的《应收账款
转让通知书》(编号:NF1701ZB-03),公司的银泰城 13#地块项目的总承包商中国建筑
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简称中建八局)与民生银行签订了《保理服务合同》(编号:
NF1701ZB),将其对本公司的应收账款的债权转让给民生银行,同时中建八局与公司签
订了补充协议,约定由公司在 2017 年 7 月 10 日前(即保理业务到期日)将本次保理业
务的本金 70,000,000 元及利息、手续费、发票费用 1,916,156 元支付给中建八局,其中
保理业务本金作为工程款支付,其余利息、手续费、发票费用则由公司作为费用单独支 (未完)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