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苏大维格: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时间:2017年05月19日 18:05:56 中财网


证券代码:300331 证券简称:苏大维格 公告编号:2017-029





苏州苏大维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过本次权益分派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苏州苏大维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
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经2017年5月5日召开的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已于2017年5月6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
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


本次权益分派距离股东大会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26,048,841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5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
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45元;持有非
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先按每10股派0.5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
期限补缴税款;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
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
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
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
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
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5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5月25日;除权除息日为:2017年
5月26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7年5月2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7年5月
26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274

陈林森

2

01*****021

虞樟星

3

08*****915

江苏苏大投资有限公司

4

08*****383

东吴证券-招商银行-东吴苏大维格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5

08*****763

常州市建金投资有限公司

6

08*****781

江苏沿海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7

08*****851

深圳市太和东方华胜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8

08*****871

常州华日升投资有限公司

9

08*****471

万载率然基石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10

00*****246

朱志坚

11

08*****025

江西和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商成长一号投资基金

12

08*****299

深圳市快付网络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六、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苏州工业园区科教创新区新昌路68号

咨询联系人:姚维品

咨询电话:0512-62868882-881

传真电话:0512-62589155




七、备查文件

1.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苏州苏大维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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