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云南旅游:云南世博旅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审计报告
云南世博旅游控股集团2016年审计报告 2 云南世博旅游控股集团2016年审计报告 3 云南世博旅游控股集团2016年审计报告 4 云南世博旅游控股集团2016年审计报告 5 云南世博旅游控股集团2016年审计报告 6 云南世博旅游控股集团2016年审计报告 7 云南世博旅游控股集团2016年审计报告 8 云南世博旅游控股集团2016年审计报告 9 云南世博旅游控股集团2016年审计报告 10 云南世博旅游控股集团2016年审计报告 11 云南世博旅游控股集团2016年审计报告 12 云南世博旅游控股集团2016年审计报告 13 云南世博旅游控股集团2016年审计报告 14 云南世博旅游控股集团2016年审计报告 15 一、公司的基本情况 (一)企业注册地、组织形式和总部地址 云南世博旅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在包含子公司时统称本集团) 系根据2009年4月8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省属2户旅游企业整合有关事项的批 复》(云政复[2009]34号),由云南世博集团有限公司和云南旅游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合 并重组的有限公司,重组后更名为“云南世博旅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并已于2009年4 月29日在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变更登记, 营业执照注册号:530000000009268。同 时注册资本由45,000万元增加至100,000万元,后《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增加注入云南世 博旅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资本金的通知》(云财建[2009]578号),由其注入2,500万, 专项用于增加本公司资本金。本公司的注册资本变为102,500.00万元。 2015年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云政复[2014]23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省园艺博 览局国有净资产转增云南世博旅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国家资本金的批复》、云南省财政 厅云财资[2015]102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省园艺博览局资产转增云南世博旅游控股集团 有限公司国家资本金的批复》,本公司按云南省园艺博览局评估后净资产 1,878,148,359.36元增加国家资本金,本次转增资本后,国家资本金增至2,903,148,359.36 元。2015 年6月23日,本公司已将营业执照的注册资本变更为2,903,148,359.00元。 2016年4月21日本公司换发了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530000291990859C 法定代表人:王冲; 公司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白龙路375号。 (二)企业的业务性质和主要经营活动 本公司的经营范围为园艺博览、展览展销,花卉生产贸易,旅游及旅游资源开发, 人才业务培训,咨询服务,国内贸易。目前形成了以旅游业为核心,以生态房地产、会 展、园林园艺为重点的产业发展格局。本公司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建立了以产权 为纽带的母子公司体制,建立和完善了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所属企业基本建立健全了董 事会、监事会、经营班子。 本公司的股东为云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云南省国资委”)。本 公司设有董事会,对公司重大决策和日常工作实施管理和控制。 (三)营业期限 公司营业期限:1999年3月15日至长期。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集团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 的《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并基于本附注四“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所述会 计政策和估计编制。 三、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集团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集团的财 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四、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集团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有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要求,真实、完整 地反映了本公司及本集团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一)会计期间 本集团会计期间为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 (二)记账本位币 本集团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三)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 本集团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除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等以公允价值计量外,以历史成本为计价原则。 (四)企业合并 本集团作为合并方,在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在合并日按被合 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 价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在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收购日 以公允价值计量。合并成本为本集团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支付的现金 或非现金资产、发行或承担的负债、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等的公允价值以及在企业合并中 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之和(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企业合并,其合并成本为每一 单项交易的成本之和)。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 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 额的,首先对合并中取得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对 价的非现金资产或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等的公允价值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 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将其差额计入合并当期营业外 收入。 (五)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 合并范围的确定原则 本集团将所有控制的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2. 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原则、程序及方法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按 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 合并范围内的所有重大内部交易、往来余额及未实现利润在合并报表编制时予以抵 销。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中不属于母公司的份额以及当期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综合 收益总额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分别在合并财务报表“少数股东权益、少数股东 损益、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及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项目列示。 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其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自合并当期期初纳 入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比较合并财务报表时,对上年财务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 同合并后形成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同一控制下被投资单位的股权,最终形成企业合并的,应在 取得控制权的报告期,补充披露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处理方法。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 同一控制下被投资单位的股权,最终形成企业合并,编制合并报表时,视同在最终控制 方开始控制时即以目前的状态存在进行调整,在编制比较报表时,以不早于本集团和被 合并方同处于最终控制方的控制之下的时点为限,将被合并方的有关资产、负债并入本 集团合并财务报表的比较报表中,并将合并而增加的净资产在比较报表中调整所有者权 益项下的相关项目。为避免对被合并方净资产的价值进行重复计算,本集团在达到合并 之前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本集团和被合并方处于同一方最终控制 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净资产变动,应分别 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和当期损益。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自本集团取得控制权 之日起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以购买日确定的各项可辨认资产、 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子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非同一控制下被投资单位的股权,最终形成企业合并的,应 在取得控制权的报告期,补充披露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处理方法。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 得非同一控制下被投资单位的股权,最终形成企业合并,编制合并报表时,对于购买日 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 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与其相关的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 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以及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外的其他所 有者权益变动,在购买日所属当期转为投资损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 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本集团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财务报 表中,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 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 收益。 本集团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的控制权的,在编制合并财务 报表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 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 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损益, 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 期投资损益 。 本集团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如果处置对子 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 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 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 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损益。 (六)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的合营安排包括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对于共同经营项目,本集团作为共同 经营中的合营方确认单独持有的资产和承担的负债,以及按份额确认持有的资产和承担 的负债,根据相关约定单独或按份额确认相关的收入和费用。与共同经营发生购买、销 售不构成业务的资产交易的,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 的部分。 (七)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本集团现金流量表之现金指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流量表之 现金等价物系指持有期限不超过3个月、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且价值变 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八)外币业务 本集团外币交易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人民币金额。于资产负 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所产生的折算差 额除了为购建或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资 本化的原则处理外,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九)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 1. 金融资产 本集团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1) 金融资产分类、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本集团按投资目的和经济实质对拥有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应收款项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在初始 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本集团将满足下列条 件之一的金融资产归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该金融资产的目的是为了在短期内出售; 属于进行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公司近期采用短 期获利方式对该组合进行管理;属于衍生工具,但是,被指定且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 工具、属于财务担保合同的衍生工具、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 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工具除外。本集团将只有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工具,才可在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该指定可以消除或明显减少由于该金融工具的计量基础不同所导 致的相关利得或损失在确认或计量方面不一致的情况;公司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的正式 书面文件已载明,该金融工具组合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进行管理、评价并向关键管理人员 报告;包含一项或多项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工具,除非嵌入衍生工具对混合工具的现金 流量没有重大改变,或所嵌入的衍生工具明显不应当从相关混合工具中分拆;包含需要 分拆但无法在取得时或后续的资产负债表日对其进行单独计量的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工 具。本集团指定的该类金融资产主要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 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在资产持有期间所取得的利 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处置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 为投资损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持有至到期投资,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本集团有明确意图 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 进行后续计量,其摊销或减值以及终止确认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当期损益。 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摊销或减值以及终止确认产生的利得 或损失,均计入当期损益。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指初始确认时即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以及 未被划分为其他类的金融资产。这类资产中,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 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及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 融资产,按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他存在活跃市场报价或虽没有活跃市场报价但公允价 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对于此类金融 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减值损失及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形成的汇兑损益外,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直接计入股东权益,待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原直接 计入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转入当期损益。可供出售债务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按实 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以及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与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相关的现金 股利,作为投资收益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 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按成本计量。 (2) 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①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 权利终止;②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集团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 转移给转入方; ③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集团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 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且未放弃对 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则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 应确认有关负债。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因转移 而收到的对价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 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因转移而 收到的对价及应分摊至终止确认部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 与分摊的前述账面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 金融资产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外,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对 其他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计 提减值准备。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不包括尚未发生的未 来信用损失)现值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 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 计入当期损益。 (4) 当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因公允价值下降形成 的累计损失予以转出并计入减值损失。对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具投资,在 期后公允价值上升且客观上与确认原减值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的,原确认的减值损失 予以转回并计入当期损益。对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期后公允价值 上升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 2. 金融负债 (1) 金融负债分类、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本集团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初始确 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 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金融负债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支出计入当 期损益。 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金融工具存在活跃市 场的,活跃市场中的市场报价用于确定其公允价值。在活跃市场上,本集团已持有的金 融资产或拟承担的金融负债以现行出价作为相应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本集团拟购入 的金融资产或已承担的金融负债以现行要价作为相应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金融资产 或金融负债没有现行出价和要价的,但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没有发生重大变化的,则 采用最近交易的市场报价确定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 境发生了重大变化时,参考类似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现行价格或利率,调整最近交易 的市场报价,以确定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本集团有足够的证据表明最近 交易的市场报价不是公允价值的,对最近交易的市场报价作出适当调整,以确定该金融 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 (2) 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 的部分。公司与债权人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 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 认新金融负债。公司对现存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的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终止确 认现存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同时将修改条款后的金融负债确认为一项新金融负债。终 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本集团以主要市场的价格计量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不存在主要市场的, 以最有利市场的价格计量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并且采用当时适用并且有足 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公允价值计量所使用的输入值分为三个层次, 即第一层次输入值是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 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本集团优先使用第一层次输入值, 最后再使用第三层次输入值。 (十)应收款项坏账准备 本集团将下列情形作为应收款项坏账损失确认标准:债务单位撤销、破产、资不抵 债、现金流量严重不足、发生严重自然灾害等导致停产而在可预见的时间内无法偿付债 务等;债务单位逾期未履行偿债义务超过10年;其他确凿证据表明确实无法收回或收回 的可能性不大。 对可能发生的坏账损失采用备抵法核算,期末单独或按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提坏 账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有确凿证据表明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经本集团按规 定程序批准后作为坏账损失,冲销提取的坏账准备。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 应收款项单项金额超过1000万元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 计提方法 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 额,计提坏账准备 (2)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应收款项 确定组合的依据 账龄组合 以应收款项的账龄为信用风险特征划分组合 集团内部往来 本集团合并范围内企业间往来款 保证金组合 支付外单位的保证金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账龄分析法、其他方法) 账龄组合 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 集团内部往来 不计提 保证金组合 不计提 1)采用账龄分析法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如下: 账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1年以内 5.00 5.00 1-2年 10.00 10.00 2-3年 20.00 20.00 3年以上 100.00 100.00 (3)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 单项金额不重大且按照组合计提坏账准备不能 反映其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 额,计提坏账准备 (十一) 存货 本集团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自制半成品及在产品(在研品)、库存商品(产成 品)、周转材料(包装物、低质易耗品)、消耗性生物资产、工程施工(已完工未结算 款项)、开发成本、其他等项目等。 存货实行永续盘存制,存货在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领用或发出存货,采用加权 平均法、先进先出法、个别计价法确定其实际成本。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 法进行摊销。 期末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原则计价,对于存货因遭受毁损、全部或部分陈 旧过时或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等原因,预计其成本不可收回的部分,提取存货跌价准备。 库存商品存货跌价准备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其他数量 繁多、单价较低的原材料按类别提取存货跌价准备。 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其可变现净值按该存货的 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 (十二) 长期股权投资 1. 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判断 本集团长期股权投资主要包括本集团持有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重大影响 的权益性投资,以及对其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 控制是指本集团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 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共同控制是指按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 过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 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合营企业是指合营方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的权利的合营 安排。 重大影响是指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控制或 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重大影响的确定依据主要为在被投资单位的董 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通过在被投资单位财务和经营决策制定过程中的发言 权实施重大影响;本集团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20%(含)以上但低于 50%的表决权股份,如果有明确证据表明该种情况下不能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决 策,则不能形成重大影响。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时,本集团一方面会 考虑本集团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被投资单位的表决权股份,同时考虑本集团和其他方持有 的当期可执行潜在表决权在假定转换为对被投资单位的股权后产生的影响,如被投资单 位发行的当期可转换的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及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影响。 2.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确定、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作为合并对 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 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 转让的非现金资产、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 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 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发行 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 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公司按照购买日确定的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 始投资成本。 为企业合并而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 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 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除上述通过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外,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 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 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投资成本;投资者投入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投资合同或 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投资成本;以债务重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等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 投资,按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确定投资成本。 本集团对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合营企业 及联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采用成本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时调整长 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 价值份额的差额,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 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 资的成本。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当年实现的净损益 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 账面价值;投资方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 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投资方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 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在 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 公允价值为基础,按照本集团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 并抵销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享有比例计算归属于 投资企业的部分的基础上确认投资收益。 3. 长期股权投资的变更 对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但不构成控制的, 原持有的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 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 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转入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当期损益。上述计算所得的初始投 资成本,与按照追加投资后全新的持股比例计算确定的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在追加投资日 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之间的差额,前者大于后者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 价值;前者小于后者的,差额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对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 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 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 其他综合收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 础进行会计处理。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进行会计处理的, 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在改按成本法核算时转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对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对被投资单位不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 处置后的剩余股权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 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 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 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投资方因处置部分权益性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 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 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 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其在丧 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4. 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采用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 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对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进行会计处理。 (十三) 投资性房地产 本集团投资性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 权和已出租的房屋建筑物。 本集团投资性房地产按其成本作为入账价值,外购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 款、相关税费和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支出;自行建造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由建 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 本集团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按其预计使用寿命及净残值率 计提折旧或摊销。投资性房地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净残值率及年折旧(摊销)率如下: 类别 折旧年限(年) 预计残值率(%) 年折旧率(%) 土地使用权 按证载使用年限 房屋建筑物 10—45 5% 10—45 当投资性房地产的用途改变为自用时,则自改变之日起,将该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 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自用房地产的用途改变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时,则自改变之日 起,将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发生转换时,以转换前的账面价值作 为转换后的入账价值。 当投资性房地产被处置,或者永久退出使用且预计不能从其处置中取得经济利益时, 终止确认该项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 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十四) 固定资产 本集团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以下特征,即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 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超过一年的有形资产。 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办公设备和其他,按其取得时 的成本作为入账的价值,其中,外购的固定资产成本包括买价和进口关税等相关税费, 以及为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支出;自 行建造固定资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 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入账价值,但合同或协议约 定价值不公允的按公允价值入账;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 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入账价值。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包括修理支出、更新改造支出等,符合固定资产确认 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对于被替换的部分,终止确认其账面价值;不符合固定资 产确认条件的,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除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和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外,本集团对所有固定 资产计提折旧。计提折旧时采用平均年限法,并根据用途分别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或当 期费用。本集团固定资产的分类折旧年限、预计净残值率、折旧率如下: 序号 类别 折旧年限(年) 预计残值率 (%) 年折旧率(%) 房屋、建筑物 平均年限法 10—45 5% 9.50%、2.11% 机器设备 平均年限法 3—10 5% 31.67%、9.50% 家具设备 平均年限法 3—10 5% 31.67%、9.50% 办公设备 平均年限法 5—15 3% 19.40%、6.47% 5% 19.00%、6.33% 电器及影视设备 平均年限法 5—15 3% 19.40%、6.47% 5% 19.00%、6.33% 运输设备 平均年限法 5—15 3% 19.40%、6.47% 5% 19.00%、6.33% 电子设备及其他 平均年限法 3—10 3% 32.33%、9.70% 5% 31.67%、9.50% 本集团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 复核,如发生改变,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当固定资产被处置、或者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 定资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 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十五) 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按实际发生的成本计量。自营建筑工程按直接材料、直接工资、直接施工 费等计量;出包建筑工程按应支付的工程价款等计量;设备安装工程按所安装设备的价 值、安装费用、工程试运转等所发生的支出等确定工程成本。在建工程成本还包括应当 资本化的借款费用和汇兑损益。 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工程实际成本等, 按估计的价值结转固定资产,次月起开始计提折旧,待办理了竣工决算手续后再对固定 资产原值差异进行调整。 (十六)借款费用 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 兑差额等。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借款费用,在资产支 出已经发生、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 或生产活动已经开始时,开始资本化;当购建或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 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时,停止资本化。其余借款费用在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 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扣除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 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予以资本化;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 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确定 资本化金额。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通常指1年以上)的购建或者 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如果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 续超过3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直至资产的购建或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十七) 无形资产 本集团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出租车经营权、广告经营权、商标权、特许权等, 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量,其中:购入的无形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价款和相关的其他支出 作为实际成本;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实际成本, 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按公允价值确定实际成本。 本集团对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拥有的但在其财务报表中未确认 的无形资产,在对被购买方资产进行初始确认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按公允价值确 认为无形资产: 1.源于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 2.能够从被购买方中分离或者划分出来,并能单独或与相关合同、资产和负债一起, 用于出售、转移、授予许可、租赁或交换。 土地使用权从出让起始日起,按其出让年限平均摊销;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和其 他无形资产按预计使用年限、合同规定的受益年限和法律规定的有效年限三者中最短者 分期平均摊销。摊销金额按其受益对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和当期损益。 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于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复核, 如发生改变,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在每个会计期间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的预计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有证据表明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是有限的,则估计其使用 寿命并在预计使用寿命内摊销。 (十八) 长期待摊费用 本集团的长期待摊费用是指已经支出,但应由当期及以后各期承担的摊销期限在1 年以上(不含1年)费用,该等费用在受益期内平均摊销。如果长期待摊费用项目不能使 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十九) 商誉 商誉为股权投资成本或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成本超过应享有的或企业合并中取得 的被投资单位或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于取得日或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 与子公司有关的商誉在合并财务报表上单独列示,与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有关的商 誉,包含在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中。 (二十) 非金融长期资产减值 本集团于每一资产负债表日对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 的无形资产等项目进行检查,当存在下列迹象时,表明资产可能发生了减值,本集团将 进行减值测试。对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末 均进行减值测试。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测试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或 资产组组合为基础测试。 减值测试后,若该资产的账面价值超过其可收回金额,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上 述资产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资产的可收回金额是指资产的 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 出现减值的迹象如下: 1. 资产的市价当期大幅度下跌,其跌幅明显高于因时间的推移或者正常使用而预计 的下跌; 2. 企业经营所处的经济、技术或者法律等环境以及资产所处的市场在当期或者将在 近期发生重大变化,从而对企业产生不利影响; 3. 市场利率或者其他市场投资报酬率在当期已经提高,从而影响企业计算资产预计 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折现率,导致资产可收回金额大幅度降低; 4. 有证据表明资产已经陈旧过时或者其实体已经损坏; 5. 资产已经或者将被闲置、终止使用或者计划提前处置; 6. 企业内部报告的证据表明资产的经济绩效已经低于或者将低于预期,如资产所创 造的净现金流量或者实现的营业利润(或者亏损)远远低于(或者高于)预计金额等; 7. 其他表明资产可能已经发生减值的迹象。 (二十一) 职工薪酬 本集团的职工薪酬是指本集团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 形式的报酬或补偿,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本集 团提供给职工配偶、子女、受赡养人、已故员工遗属及其他受益人等的福利,也属于职 工薪酬。 1. 短期薪酬,是指本集团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十二个月内需 要全部予以支付的职工薪酬,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除外。本集团的短期 薪酬具体包括: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 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以及其他短期薪酬。 本集团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根据 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短期薪酬为非货币性福利的, 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2. 离职后福利,是指本集团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在职工退休或与本集团解除劳 动关系后,提供的各种形式的报酬和福利,属于短期薪酬和辞退福利的除外。 本集团的设定提存计划,是指按当地政府的相关规定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失 业保险以及企业年金等,在职工为本集团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按以当地规定的缴纳基 数和比例计算应缴纳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 辞退福利,是指本集团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 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给予职工的补偿。对于职工虽然没有与本集团解除劳动合同, 但未来不再为本集团提供服务,不能为本集团带来经济利益,本集团承诺提供实质上具 有辞退福利性质的经济补偿的,如发生“内退”的情况,在其正式退休日期之前应当比照 辞退福利处理,在其正式退休日期之后,按照离职后福利处理。 本集团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本集团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 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本集团确认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辞退福利预期在年度报告期间期末后十二个月内不能完全支付的辞退福利,实 质性辞退工作在一年内实施完毕但补偿款项超过一年支付的辞退计划,本集团选择恰当 的折现率,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应计人当期损益的辞退福利金额。 4.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是指除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之外所有的职工薪 酬,包括长期带薪缺勤、长期残疾福利、长期利润分享计划等。 本集团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按照设定提存 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本集团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受益 计划条件的,本集团按照设定受益计划的有关规定,确认和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 债或净资产。在报告期末,本集团将其他长期职工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下列 组成部分:服务成本;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重新计量其他长 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 总净额计人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二十二)应付债券 本集团应付债券初始确认时按公允价值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后 续按摊余成本计量。 债券支付价格与债券面值总额的差额作为债券溢价或折价,在债券存续期间内按实 际利率法于计提利息时摊销,并按借款费用的处理原则处理。 (二十三) 预计负债 当与对外担保、商业承兑汇票贴现、未决诉讼或仲裁、产品质量保证等或有事项相 关的业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本集团将其确认为负债:该义务是本集团承担的现时义 务;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 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 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 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有改变则对账面价值进行调整以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 (二十四) 收入确认原则 本集团的营业收入主要包括销售商品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和 建造合同收入,收入确认原则如下: 1.本集团在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本集团既没有保留 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 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 可靠地计量时,确认销售商品收入的实现。 2.本集团在劳务总收入和总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与劳务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 入本集团、劳务的完成进度能够可靠地确定时,确认劳务收入的实现。在资产负债表日, 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相关的劳务收入,完工百分 比按已经提供的劳务占应提供劳务总量的比例确定;提供劳务交易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 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已经发生的能够得到补偿的劳务成本金额 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并结转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提供劳务交易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 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全部不能得到补偿的,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计入当期损益, 不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3.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 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的实现。 (二十五)建造合同 本集团在合同总收入能够可靠计量、与合同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实 际发生的合同成本能够清楚区分和可靠计量、合同完工进度和为完成合同尚需发生的成 本能够可靠确定时,于资产负债表日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合同收入和合同费用。采用完 工百分比法时,合同完工进度根据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 建造合同的结果不能可靠地估计时,如果合同成本能够收回的,合同收入根据能够 收回的实际合同成本加以确认,合同成本在其发生的当期确认为费用;如果合同成本不 可能收回的,应在发生时立即确认为费用,不确认收入。 本集团于期末对建造合同进行检查,如果建造合同预计总成本将超过合同预计总收 入时,提取损失准备,将预计损失确认为当期费用。 (二十六)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是指本集团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政府补助在本集 团能够满足其所附的条件以及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计量,对于按照固定的定额标准拨 付的补助,或对期末有确凿证据表明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且预计能够 收到财政扶持资金时,按照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 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1元)计量。 本集团的政府补助区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其中,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集团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 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如果 政府文件中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本集团按照上述区分原则进行判断。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 期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 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 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二十七)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本集团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 的差额(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对于按照税法规定能够于以后年度抵减应纳税所得额的 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视同暂时性差异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 计量。 本集团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可抵 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对已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当预计到未来期间 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时,应当减记递延所得税 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二十八)租赁 本集团在租赁开始日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 融资租赁是指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本集团作 为承租方时,在租赁开始日,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 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 款的入账价值,将两者的差额记录为未确认融资费用。 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本集团作为承租方的租金在租赁期内的 各个期间按直线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本集团作为出租方的租金在租赁期内 的各个期间按直线法确认为收入。 (二十九) 持有待售 本集团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划分为持有待售:一是本集团已经就处置 该非流动资产作出决议;二是本集团已经与受让方签订了不可撤销的转让协议;三是该 转让协议很可能在一年内完成。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包括单项资产和处置组,处置组 是指在一项交易中作为整体通过出售或其他方式一并处置的一组资产以及在该交易中转 让的与这些资产直接相关的负债。处置组通常是一组资产组、一个资产组或某个资产组 中的一部分。 本集团对于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在确认为持有待售时调整该项固定资产的预计净 残值,使该项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能够反映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金额,但不 超过符合持有待售时该项固定资产的原账面价值,原账面价值高于调整后预计净残值的 差额,作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按照账面价 值与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孰低进行计量。 某项资产或处置组被划归为持有待售,但后来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的确认 条件,本集团停止将其划归为持有待售,并按照下列两项金额中较低者计量:该资产或 处置组被划归为持有待售之前的账面价值,按照其假定在没有被划归为持有待售的情况 下原应确认的折旧、摊销或减值进行调整后的金额;决定不再出售之日的再收回金额。 符合持有待售条件的无形资产、长期股权投资等其他非流动资产,比照上述原则处 理。 (三十) 公允价值计量 1. 公允价值初始计量 本集团对于以公允价值进行计量的资产和负债,考虑该资产或负债的特征,采用市 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 付的价格计量公允价值。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时,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出售 资产或者转移负债的交易,是在当前市场条件下的有序交易;出售资产或者转移负债的 有序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主要市场进行。不存在主要市场的,假定该交易在相关资 产或负债的最有利市场进行;采用市场参与者在对该资产或负债定价时为实现其经济利 益最大化所使用的假设。以公允价值计量非金融资产时,考虑市场参与者将该资产用于 最佳用途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或者将该资产出售给能够用于最佳用途的其他市场参与 者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 2. 估值技术 本集团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 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使用的估值技术主要包括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 在应用估值技术时,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 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3. 公允价值层次划分 本集团根据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输入值所属的最低层次决定公 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 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活跃市场,是指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量和交易频率足以 持续提供定价信息的市场。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 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三十一)金融资产转移和非金融资产证券化业务的会计处理方法 金融资产发生转移的,根据相关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转移情 况进行判断:已经全部转移的,终止确认相应的金融资产;没有转移且保留了相关金融 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予终止确认;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相关金 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根据对该项金融资产控制的涉及程度决定是 否终止确认:放弃了对该项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项金融资产;未放弃对该项金 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对其继续涉入该项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 相关负债。金融资产符合整体终止确认的,转移所收到的对价与相应的账面价值的差额, 计入当期损益,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相关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累积变动额,也一并 转入当期损益;满足部分转移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涉及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 终止确认部分与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以分摊后的 账面价值作为基础比照整体转移对部分转移的部分进行处理。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的, 将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三十二)终止经营 终止经营是指本集团已被处置或被划归为持有待售的、在经营和编制财务报表时能 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该组成部分按照本集团计划将整体或部分进行处置。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本集团组成部分被划归为持有待售:本集团已经就处置该组成 部分作出决议、本集团已经与受让方签订了不可撤销的转让协议以及该项转让将在一年 内完成。 五、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2016年度,本公司无需要披露的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前期差错更正事 项。 六、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费种 计税基数 税率、费率 税种、费种 计税基数 税率、费率 增值税 应税销售收入 3%、6%、11%、13%、17% 城建税 流转税应纳税合计 5%、7% 教育费附加 流转税应纳税合计 3% 地方教育费附加 流转税应纳税合计 2% 旅游宣传促销费 业务收入 5‰ 文化事业建设费 娱乐业营业额 3% 资源费 门票收入 30% 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25%、15% 注:根据本公司与元阳县人民政府签订的《关于元阳县“元阳哈尼梯田”项目合作开 发框架协议书》,本公司按门票实际收入的30%提取资源费上缴元阳县人民政府。 2. 税收优惠及批文 (1)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云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控股的昆明世博园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云南世博旅游景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云南世博园艺有限公司、云南旅游汽车有限公司,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云南世博投资有限公司控股的云南世界恐龙谷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享 受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相关优惠政策,本年度所得税率为均为15%。 (2)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云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控股的江南园林有限公司,为高新技 术企业,本年度所得税税率为15%。 (3)本公司控股的云南世界恐龙谷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 于延续宣传文化增值税和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87号) 第八条“按照本通 知第二条和第三条规定应予免征的增值税或营业税,凡在接到本通知以前已经征收入库 的,可抵减纳税人以后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税款或者办理税款退库”的规定,2016年云南世界恐龙谷旅游股份有限公司收到禄丰县地方税务局一分局退还2015年度已 缴纳的营业税617,056.06元,以及随营业税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6,170.56元,教育费 附加18,511.68元,地方教育附加12,341.12元,合计退还金额654,079.42元。 七、企业合并及合并财务报表 (一) 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基本情况 序号 企业名称 级次 企业 类型 主要经营 地 注册 地 业务性质 实收资本 持股比例 (%) 享有表决 权(%) 投资额 取得方 式 1 云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二级 1 云南 昆明 园艺展览、展览展销 730,792,576.00 49.52 49.52 622,279,497.59 1 3 云南世博投资有限公司 二级 1 昆明 昆明 投资管理 260,000,000.00 100 100 275,156,155.77 1 4 云南海外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二级 1 昆明 昆明 旅行社 5,115,789.98 100 100 10,000,000.00 1 5 昆明饭店有限公司 二级 1 昆明 昆明 酒店业 120,000,000.00 100 100 565,626,226.22 1 6 云南饭店有限公司 二级 1 昆明 昆明 筹建期间未经营 1,000,000.00 100 100 1,000,000.00 1 7 昆明翠湖宾馆 二级 1 昆明 昆明 商品批发零售 4,473,292.26 100 100 1,289,902.37 1 8 昆明世博新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二级 1 昆明 昆明 旅游地产开发 20,000,000.00 100 100 20,000,000.00 1 9 大理世博城开发有限公司 二级 1 大理 大理 房地产开发 100,000,000.00 100 100 100,000,000.00 1 10 云南世博元阳哈尼梯田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二级 1 元阳 元阳 景区景点开发经营 132,000,000.00 66.67 66.67 87,626,803.95 1 11 丽江市旅游投资有限公司 二级 1 丽江 丽江 旅游投资 182,250,000.00 54.87 54.87 99,182,101.77 1 12 昆明轿子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二级 1 禄劝 昆明 景区景点开发经营 80,000,000.00 97.125 97.125 93,964,647.70 1 13 腾冲石墙温泉度假村有限公司 二级 1 腾冲 腾冲 景区景点开发经 营、旅游地产 100,000,000.00 100 100 145,108,000.00 1 14 云南腾越翡翠城有限公司 二级 1 腾冲 腾冲 房地产开发 92,000,000.00 67 67 63,955,917.89 1 15 梁河县龙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级 1 梁河 梁河 房地产开发 20,000,000.00 100 100 15,873,300.00 3 16 云南世博利丰传媒有限公司 二级 1 昆明 昆明 广告传媒 20,000,000.00 60 60 7,151,409.25 1 17 云南省国际旅行社 二级 1 昆明 昆明 旅行社 1,680,000.00 100 100 2,467,835.90 4 18 云南世博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二级 1 昆明 昆明 旅行社 10,000,000.00 100 100 1,812,017.18 4 序号 企业名称 级次 企业 类型 主要经营 地 注册 地 业务性质 实收资本 持股比例 (%) 享有表决 权(%) 投资额 取得方 式 19 云南世博婚礼文化产业有限公司 二级 1 昆明 昆明 婚庆业 30,000,000.00 100 100 30,000,000.00 1 20 云南世博旅游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二级 1 昆明 昆明 服务业 500,000.00 51 51 255,000.00 1 21 云南世博旅游文化产业有限公司 二级 1 昆明 昆明 旅游文化业 3,500,000.00 100 100 3,500,000.00 1 22 云南世博九鼎股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级 1 昆明 昆明 投资管理 5,000,000.00 51 51 2,550,000.00 1 23 云南世博旅游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二级 1 昆明 昆明 旅游电子商务 15,000,000.00 93.34 93.34 14,000,000.00 1 24 云南云旅房地开发有限公司 二级 1 昆明 昆明 房地产业 15,151,500.00 100 100 5,000,001.00 3 25 丽江博丽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二级 1 丽江 丽江 酒店业 288,000,000.00 80% 80% 246,400,000.00 3 26 建水县临安酒店有限公司 二级 1 建水 建水 酒店业 246,740,800.00 67% 67% 161,670,400.00 3 27 昆明旅游索道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二级 1 昆明 昆明 旅游索道 40,000,000.00 50% 50% 0.00 4 注:企业类型:1 境内非金融子企业;2 境内金融子企业;3 境外子企业;4 事业单位;5 基建单位。 取得方式:1 投资设立;2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3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4 其他。 注: 1、本公司根据2015年第3次总经办会议纪要及2015年4月24日董事会一届十七 次会议的决议增加对云南世博投资有限公司投资2亿元,2015年已支付1.7亿元,2016 年1月支付剩余增资款3,000.00万元,增资后对云南世博投资有限公司投资额变更为 275,156,155.77元,持股比例100%。 2、 本公司根据2015年12月28日与保山市玉城投资有限公司签订的《股权收购协 议》,以1,010.80万元价格收购保山市玉城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腾冲石墙温泉度假村有 限公司的10%的股权,2016年1月本公司支付了全部股权收购款1,010.80万元。股权收 购完成后持股比例由原来的90%变更至100%。 根据 2016年11月25日本公司董事会一届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六),对腾冲石墙 温泉度假村有限公司增资9,000.00万元,2016年12月支付第一笔增资款4,500.00万元。 3、本公司根据2016年11月8日与梁河县龙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个人股东熊志国 (持股41%)、熊志华(持股4%)、黄莉(持股4%)签订的《股权收购协议》,以 567.33万元的价格收购上述个人股东持有的全部股权,2016年11月28日已全额支付了 股权收购款567.33万元,收购完成后,本公司对梁河县龙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持股 比例由原来51%变更100%。 4、本公司2016年8月3日根据2015年4月24日董事会一届十七次会议决议(十) 决定支付云南世博婚礼文化产业有限公司剩余出资款2,000.00万元,增资后对云南世博 婚礼文化产业有限公司投资额变更为3,000.00万元,持股比例100%。 5、本公司根据2015年4月24日董事会一届十七次会议决议,同意出资设立云南世 博旅游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集团认缴1,000.00万元,2016年3月本公司支付出资款 1,000.00万元,持股比例66.66%,另本公司子公司云南世博投资有限公司、昆明轿子山 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丽江市旅游投资有限公司、云南世博元阳哈尼梯田旅游开发有限责 任公司分别出资100.00万元、分别持股6.67%,增资后本公司及4家子公司对云南世博 旅游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合计出资1,400.00万元,合计持股比例为93.34%。 6、本公司根据2016年6月21日董事会临时会议《关于收购云南子元投资公司所持 云南云旅房地产开发公司股权的决议》及2016年6月27日与云南子元投资有限公司签 订的《承债式股权转让协议》,以股权转让价1元、债权转让价192,373,000.00元,收购 云南子元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云南云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67%的股权,2016年7月本 公司已支付股权转让款1.00元及债权转让款57,711,899.30元,2016年8月支付债权转让 款96,186,500.50元。本公司原持有云南云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33%的股权,本次收购 67%的股权后,本公司对云南云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股比例变更为100%。 7、本公司根据2016年6月21日董事会一届二十次会议决议(三)及与丽江百年房 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丽江博丽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关于丽江博丽酒店管理有限公 司股权转让的协议》规定以24,640.00万元收购丽江百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丽江博 丽酒店管理有限公司80%的股权,2016年12月27日本公司支付了全部股权转让款 24,640.00万元,持股比例为80%。 8、本公司根据2016年11月25日董事会一届二十一次会议决议(二)及与胡立洪、 袁艳、建水临安酒店有限公司签订的《股权收购协议》以总收购价1,980.00万元收购胡 立洪(持股33.67%)及袁艳(持股33.33%)持有的建水临安酒店有限公司股权。本公司 2016年12月20日支付了全部收购价款1,980.00万元,持有建水临安酒店有限公司67% 的股权。 根据2016年12月14日与胡立洪、建水临安酒店有限公司签订的《增资扩股协 议》,按双方持股比例以货币方式增加对建水临安酒店有限公司投资,本公司认购的增 资为15,200.96万元。2016年12月本公司已实际支付增资款14,187.04万元。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实际对建水临安酒店有限公司投资16,167.04万元, 持股比例为67%。 9、本公司根据2013年8月15日云财外[2013]26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委托管理 昆明旅游索道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通知》、2014年6月4日云财外[2014]23号《云 南省财政厅关于委托管理昆明旅游索道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补充通知》把昆明旅游 索道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原托管单位云南省旅游开发总公司持有的50%的股权变更为本公 司持有。 (二)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情况 1.少数股东 序号 子公司名称 少数 股东 持股 比 例% 本年归属于少 数股东的损益 本年向少数 股东支付的 股利 年末累计少数股 东权益 1 云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50.48 48,451,332.10 7,378,081.85 1,099,720,575.99 2 云南世博元阳哈尼梯田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33.33 -3,894,933.91 28,001,839.38 3 丽江市旅游投资有限公司 45.13 -26,946,597.70 21,801,402.73 4 昆明轿子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2.875 2,157,883.37 14,345,657.74 5 腾冲石墙温泉度假村有限公司 10 21,709,268.74 6 云南腾越翡翠城有限公司 33 -1,316,915.23 25,859,407.93 7 梁河县龙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49 -1,898,466.46 8 云南世博利丰传媒有限公司 40 898,767.70 10,007,987.83 9 云南世博旅游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49 -114,725.59 95,545.61 10 云南世博九鼎股份基金有限公司 49 -191,123.06 2,260,258.02 11 云南世界恐龙谷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49 5,939,502.63 146,179,397.11 12 昆明昆饭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44.42 16,324.00 265,876.71 13 昆明翠湖宾馆 30 -121.51 4,261.97 14 云南世博旅游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6.66 -27,523.22 856,377.48 15 云南云旅房地开发有限公司 67 -811,792.79 序号 子公司名称 少数 股东 持股 比 例% 本年归属于少 数股东的损益 本年向少数 股东支付的 股利 年末累计少数股 东权益 16 丽江博丽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20 79,043,239.94 17 建水县临安酒店有限公司 33 99,611,330.83 18 昆明旅游索道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50 45,616,703.56 -47,942,429.91 合计 67,878,313.89 7,378,081.85 1,501,819,998.10 2.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主要财务信息 云南旅游股份有限 公司 云南世博元阳哈 尼梯田旅游开发 有限责任公司 丽江市旅游投资 有限公司 昆明轿子山旅游 开发有限公司 云南腾越翡翠城 有限公司 云南世博利丰 传媒有限公司 丽江博丽酒店管 理有限公司 建水县临安酒店 有限公司 流动资产 2,461,036,506.52 76,153,137.79 39,086,754.96 40,872,083.18 156,914,876.00 19,259,116.25 19,746,974.72 5,146,989.81 非流动资产 1,511,301,431.46 179,127,008.99 426,957,699.99 160,086,602.66 22,349,340.69 38,777,157.36 298,615,562.12 226,416,837.56 资产合计 3,972,337,937.98 255,280,146.78 466,044,454.95 200,958,685.84 179,264,216.69 58,036,273.61 318,362,536.84 231,563,827.37 流动负债 1,700,131,543.35 124,396,568.96 351,569,782.85 74,956,920.96 97,402,374.46 2,951,773.54 45,770,129.05 非流动负债 422,033,037.33 46,842,158.56 66,166,666.96 57,509,500.00 3,500,000.00 30,000,000.00 负债合计 2,122,164,580.68 171,238,727.52 417,736,449.81 132,466,420.96 100,902,374.46 32,951,773.54 45,770,129.05 营业收入 1,459,534,463.18 22,558,299.05 7,057,510.04 29,033,455.96 13,000,254.81 17,892,452.34 23,736,043.23 净利润 89,198,222.77 -11,665,735.51 -59,708,836.03 -6,478,412.39 -3,990,652.20 2,311,449.74 -1,503,148.16 -7,353,893.00 综合收益总额 89,198,222.77 -11,665,735.51 -59,708,836.03 -6,478,412.39 -3,990,652.20 2,311,449.74 -1,503,148.16 -7,353,893.00 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 -36,352,415.65 -1,728,248.54 -13,053,317.76 -25,120,396.16 1,567,621.70 27,179,886.81 -253,025.28 -207,954,195.23 项目 上年金额 云南旅游股份有 限公司 云南世博元阳哈尼梯 田旅游开发有限责任 公司 丽江市旅游投资 有限公司 昆明轿子山旅游 开发有限公司 云南腾越翡翠城 有限公司 云南世博利丰传 媒有限公司 丽江博 丽酒店 管理有 限公司 建水县临安酒店 有限公司 流动资产 2,412,192,476.52 20,195,773.29 (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