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广发500: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7年5月)
广发中证 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基金管理人: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时间:二〇一七年五月 【重要提示】 本基金于 2013年2月17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2013]165号文核准。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3年4月11日生效。 本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 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 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 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 统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等等。同时由于本基金是 跟踪中证 500指数的交易型开放式基金,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还包括:标的指数回报与 股票市场平均回报偏离的风险、标的指数波动的风险、基金投资组合回报与标的指数回报偏 离的风险、标的指数变更的风险、基金份额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折溢价的风险、参考 IOPV决策 和IOPV计算错误的风险、退市风险、投资者申购失败的风险、投资者赎回失败的风险、退补 现金替代方式的风险、基金份额赎回对价的变现风险、第三方机构服务的风险、管理风险与 操作风险、技术风险、不可抗力等等。本基金被动跟踪标的指数“中证 500指数”,因此,本 基金的业绩表现与中证 500指数的表现密切相关,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股 票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同时,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风险与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 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主要采用完全复制法跟踪标的指数中证 500 指数的表现, 投资者申购的基金份额当日可卖出 ,当日未卖出的基金份额在份额交收成功之前不得卖 出和赎回 ;即在目前结算规则下 ,T日申购的基金份额当日可卖出 ,T日申购当日未卖出的基金份 额,T+1日不得卖出和赎回 ,T+1日交收成功后 T+2日可卖出和赎回。因此为投资者办理申购业务 的代理机构若发生交收违约 ,将导致投资者不能及时、足额获得申购当日未卖出的基金份额 , 投资者的利益可能受到影响。 2 投资者投资本基金时需具有上海证券交所 A故账户或基金账户。其中需注意 ,使用上海证 券交易所基金账户只能进行基金的现金认购和二级市场交易 ,如投资者需要使用中证 500指数 成份股中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参与网下股票认购或基金的申购、赎回 ,则应开立上海证 券交易所 A股账户;如投资者需要使用中证 500指数成份股中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参与 网下股票认购,则还应开立深圳证券交易所 A股账户。 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 “买者自负 ”原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 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责。 本招募说明书 (更新 )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7年4月11日,有关财务数截止日为 2017年3月 31日,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16年12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3 第一部分基金管理人 一、概况 1、名称: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住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宝中路 3号 4004-56室 3、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 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 31-33楼 4、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5、设立时间:2003年 8月 5日 6、电话:020-83936666 全国统一客服热线:95105828 7、联系人:段西军 8、注册资本:1.2688亿元人民币 9、股权结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深圳市前海香江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和广州科技金融创新 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分别持有本基金管理人 51.135%、15.763%、15.763%、9.458%和 7.881%的股权。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孙树明先生:董事长,博士,高级经济师。兼任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执行董 事、党委书记,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道德准则委员会委员,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常务理事,上 海证券交易所第三届理事会理事,上海证券交易所第一届上市咨询委员会委员,广东金融学 会副会长,广东省预算腐败工作专家咨询委员会财政金融运行规范组成员,中证机构间报价 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曾任财政部条法司副处长、处长,中国经济开发信托投资公司 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总经理助理,中共中央金融工作委员会监事会工作部副部长,中国银河 证券有限公司监事会监事,中国证监会会计部副主任、主任等职务。 林传辉先生:副董事长,学士,现任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兼任广发国际资产 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瑞元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基金业协会创新与战略发展专业 委员会委员、资产管理业务专业委员会委员,深圳证券交易所第四届上诉复核委员会委员。 曾任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常务副总经理,瑞元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4 孙晓燕女士:董事,硕士,现任广发证券执行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兼任广发控 股(香港)有限公司董事,证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长。曾任广东广发证券公司投资银行部经 理、广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经理、财务部副总经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自营 部副总经理,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副总经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 理。 戈俊先生:董事,硕士,高级会计师,现任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兼任南京 烽火星空通信发展有限公司董事。曾任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助理、财务 部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副总裁。 翟美卿女士:董事,硕士,现任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南方香江集团董事 长、总经理,香江集团有限公司总裁、深圳市金海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任全国政 协委员,全国妇联常委,中国女企业家协会副会长,广东省妇联副主席,广东省工商联副主 席,广东省女企业家协会会长,香江社会救助基金会主席,深圳市深商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广东南粤银行董事,深圳龙岗国安村镇银行董事。曾任深圳市前海香江金融控股集 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许冬瑾女士:董事,硕士,副主任药师,现任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常务副 总经理,兼任世界中联中药饮片质量专业委员会副会长、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对外交流合作专 家咨询委员会委员、中国中药协会中药饮片专业委员会专家,全国中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 员,全国制药装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中药炮制机械分技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国家中医药行 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中药炮制与配置工专业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广东省中药标 准化技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等。 罗海平先生:独立董事,博士,现任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 兼任中华联合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保监会行业风险评估专家。曾任中国人 民保险公司荆襄支公司经理、湖北省分公司国际保险部党组书记、总经理、汉口分公司党委 书记、总经理,太平保险有限公司市场部总经理、湖北分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助理总经 理、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总裁,阳光保险集团执行委员会委 员,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董茂云先生:独立董事,博士,高级经济师,现任宁波大学法学院教授、学术委员会主 任,兼任绍兴银行独立董事,海尔施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复旦大学教授、 法律系副主任、法学院副院长。 5 姚海鑫先生:独立董事,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辽宁大学新华国际商学院教授、 辽宁大学商学院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会计教授会理事、东北地区高校财务与会计教师联合 会常务理事、辽宁省生产力学会副理事长、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沈阳 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和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辽宁 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副院长、工商管理硕士(MBA)教育中心副主任、计财处处长、学科建设处 处长、发展规划处处长、新华国际商学院党总支书记、新华国际商学院副院长。 2、监事会成员 符兵先生:监事会主席,硕士,经济师。曾任广东物资集团公司计划处副科长,广东发 展银行广州分行世贸支行行长、总行资金部处长,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总经理、 市场拓展部副总经理、市场拓展部总经理、营销服务部总经理、营销总监、市场总监。 匡丽军女士:监事,硕士,高级涉外秘书,现任广州科技金融创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工 会主席、副总经理。曾任广州科技房地产开发公司办公室主任,广州屈臣氏公司行政主管, 广州市科达实业发展公司办公室主任、总经理,广州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董 事会秘书。 吴晓辉先生:监事,硕士,现任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息技术部总经理,兼任广发基 金分工会主席。曾任广发证券电脑中心副经理、经理。 张成柱先生:监事,学士,现任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央交易部交易员。曾任广州新 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师,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师,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息技 术部工程师。 刘敏女士:监事,硕士,现任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产品营销管理部副总经理。曾任广 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市场拓展部总经理助理,营销服务部总经理助理,产品营销管理部总经 理助理。 3、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林传辉先生:总经理,学士,兼任广发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瑞元资本管理有 限公司董事长,中国基金业协会创新与战略发展专业委员会委员,资产管理业务专业委员会 委员,深圳证券交易所第四届上诉复核委员会委员。曾任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 常务副总经理,瑞元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朱平先生:副总经理,硕士,经济师。曾任上海荣臣集团市场部经理、广发证券投资银 行部华南业务部副总经理、基金科汇基金经理,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部研究负责人, 6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六届创业板发行审核委员会 兼职委员。 易阳方先生:副总经理,硕士。兼任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广发聚丰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广发聚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广发稳裕保本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广发鑫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广发鑫益灵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广发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瑞元资本管理有限 公司董事。曾任广发证券投资自营部副经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发行 审核委员,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广发聚富开放式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经理、广发制造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段西军先生:督察长,博士。曾在广东省佛山市财贸学校、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 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工作。 邱春杨先生:副总经理,博士,瑞元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曾任原南方证券资产管理 部产品设计人员,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机构理财部副总经理、金融工程部副总经理、产品 总监、金融工程部总经理。 魏恒江先生:副总经理,硕士,高级工程师。兼任广东证券期货业协会副会长及发展委 员会委员。曾在水利部、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工作,历任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 司总经理、综合管理部总经理、总经理助理。 张敬晗女士:副总经理,硕士,兼任广发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曾任中国农 业科学院助理研究员,中国证监会培训中心、监察局科员,基金监管部副处长及处长,私募 基金监管部处长。 4、基金经理 刘杰,男,中国籍,工学学士,13年基金业从业经历,持有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从业证 书,2004年 7月至 2010年 11月在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息技术部工作, 2010年 11月至 2014年 3月任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数量投资部数量投资研究员,2014年 4月 1日至 2016年 1月 17日任广发沪深 300指数基金的基金经理,2014年 4月 1日起任广发中证 500ETF以及 广发中证 500ETF联接(LOF)基金的基金经理,2015年 8月 20日起任广发沪深 300ETF基金的 基金经理,2016年 1月 18日起任广发沪深 300ETF联接基金的基金经理,2016年 1月 25日 起任广发中小板 300ETF及联接基金、广发养老指数和广发环保指数基金的基金经理,2016 年 1月 28日起任数量投资部总经理助理,2016年 8月 30日起任广发中证军工 ETF基金的基 7 金经理,2016年 9月 26日起任广发中证军工 ETF联接基金的基金经理,2017年 1月 25日起 任广发中证环保 ETF基金的基金经理。 5、本基金投资采取集体决策制度,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的姓名及职务如下: 主席:公司副总经理易阳方先生;成员:权益投资一部总经理李巍先生,研究发展部总经理 孙迪先生,固定收益投资总监张芊女士。 6、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8 第二部分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号 成立时间:1984年 1月 1日 法定代表人:易会满 注册资本:人民币 35,640,625.71万元 联系电话:010-66105799 联系人:郭明 二、主要人员情况 截至 2016年 9月末,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共有员工 210人,平均年龄 30岁,95% 以上员工拥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高管人员均拥有研究生以上学历或高级技术职称。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中国大陆托管服务的先行者,中国工商银行自 1998年在国内首家提供托管服务以 来,秉承“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宗旨,依靠严密科学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规范 的管理模式、先进的营运系统和专业的服务团队,严格履行资产托管人职责,为境内外广大 投资者、金融资产管理机构和企业客户提供安全、高效、专业的托管服务,展现优异的市场 形象和影响力。建立了国内托管银行中最丰富、最成熟的产品线。拥有包括证券投资基金、 信托资产、保险资产、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基金、QFII资产、QDII资产、股权投资基金、 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基金 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QDII专户资产、ESCROW等门类齐全的托管产品体系,同时在国内率 先开展绩效评估、风险管理等增值服务,可以为各类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托管服务。截至 2016 年 9月,中国工商银行共托管证券投资基金 624只。自 2003年以来,本行连续十三年获得 香港《亚洲货币》、英国《全球托管人》、香港《财资》、美国《环球金融》、内地《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等境内外权威财经媒体评选的 51项最佳托管银行大奖;是获得奖项最多的国 内托管银行,优良的服务品质获得国内外金融领域的持续认可和广泛好评。 9 第三部分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销售机构 1、网下现金和网下股票销售直销机构 本公司通过在广州、北京、上海设立的分公司及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为投资者办理本基 金的开户、认购等业务: (1)广州分公司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 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 17楼 直销中心电话: 020-89899073 传真: 020-89899069 020-89899070 (2)北京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 1号环球财讯中心 D座 11层 电话: 010-68083368 传真: 010-68083078 (3)上海分公司 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东路 166号 905-10室 电话: 021-68885310 传真: 021-68885200 (4)网上交易 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的开户、认购等业务,具体交易细则请 参阅本公司网站公告。 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网址: www.gffunds.com.cn 本公司网址 : www.gffunds.com.cn 客服电话: 95105828(免长途费) 客服传真: 020-34281105 (5)投资人也可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进行本基金发售相关事宜的查询和投诉等。 2、网下现金和网下股票发销售代理机构 (1)名称: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天河区天河北路 183-187号大都会广场 43楼( 4301-4316房)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天河北路大都会广场 5、18、19、36、38、39、41、42、43、44 10 楼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联系人:黄岚 电话: 020-87555888 传真: 020-87557985 客服电话: 95575或致电各地营业网点 公司网站: www.gf.com.cn (2)名称: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六楼 法定代表人:何如 联系人:齐晓燕 电话: 0755-82130833 传真: 0755-82133952 客服电话: 95536 公司网站: www.guosen.com.cnn (3)名称:联讯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惠州市下埔路 14号 法定代表人:徐刚 客服电话: 400-8888-929 联系人:丁宁 电话: 010-64408820 传真: 010-64408252 公司网站: www.lxzq.com.cn (4)名称: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号安联大厦 35层、 28层 A02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号安联大厦 35层、 28层 A02单元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2008号中国凤凰大厦 1栋 9层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11 电话: 0755-82825551 传真: 0755-82558355 统一客服电话: 4008001001 公司网站: www.essence.com.cn (5)名称: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A座 38—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联系人:林生迎 电话: 0755-82943666 传真: 0755-82943636 客服电话: 95565、4008888111 公司网站: www.newone.com.cn (6)名称: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 8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 8楼 法定代表人:杨宇翔 联系人:郑舒丽 电话: 0755-22626319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 0755-82400862 全国免费业务咨询电话: 95511—8 公司网站: www.pingan.com (7)名称: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 A栋第 18层-21层及第 04 层 01.02.03.05.11.12.13.15.16.18.19.20.21.22.23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 A栋第 04、18层至 21层 法定代表人:龙增来 联系人:刘毅 电话: 0755-82023442 传真: 0755-82026539 12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 400-600-8008 公司网站: www.china-invs.cn (8)名称: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 11号高德置地广场 F栋 18、19层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 11号高德置地广场 F栋 18、19层 法定代表人:张建军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 400-8888-133 开放式基金接收传真: 020-22373718-1013 联系人:罗创斌 联系电话: 020-37865070 公司网站: www.wlzq.com.cn (9)名称: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华侨国际大厦 22-24层 办公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华侨国际大厦 22-24层 法定代表人:雷杰 联系人:彭博 电话: 0731-85832343 传真: 0731-85832214 客服电话: 95571 公司网站: www.foundersc.com (10)名称: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西路 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 19、20楼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西路 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 19、20楼 法定代表人:刘东 联系人:林洁茹 电话: 020-88836999 传真: 020-88836654 客服电话: 020-961303 公司网站: www.gzs.com.cn 13 (11)名称: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西桂林市辅星路 13号 公司地址:广西南宁市滨湖路 46号 法定代表人:张雅锋 联系人:牛孟宇 电话: 0755-83709350 传真: 0755-83704850 客服电话: 95563 公司网站: www.ghzq.com.cn (12)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联系人:陈忠 电话: 010-60833722 传真: 010-60833739 客服电话: 95558 公司网站: www.citics.com (13)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号 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 188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权唐 电话: 400-8888-108 传真: 010-65182261 客服电话: 400-8888-108 公司网站: www.csc108.com (14)名称: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号国际企业大厦 C座 14 法定代表人:陈有安 联系人:田薇 电话: 010-66568430 传真: 010-66568990 客服电话: 4008-888-888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公司网站: www.chinastock.com.cn (15)名称: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 1138号 办公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 1138号 法定代表人:矫正中 联系人:安岩岩 联系电话: 0431-85096517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 4006000686;0431-85096733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 0431-85096795 公司网站: www.nesc.cn (16)名称: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文艺路 233号宏源大厦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9号 法定代表人:冯戎 联系人:李巍 电话: 010-88085858 传真: 010-88085195 客服电话: 4008-000-562 公司网站: www.hysec.com (17)名称: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长乐路 989号世纪商贸广场 45楼 法定代表人:储晓明 联系人:曹晔 电话: 021-33388215 15 传真: 021-33388224 客服电话: 95523或 4008895523 电话委托电话: 021-962505 公司网站: www.sywg.com (18)名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 9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 689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联系人:金芸、李笑鸣 电话: 021-23219000 传真: 021-23219100 客户服务热线: 95553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公司网站: www.htsec.com (19)名称: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号 法定代表人:徐浩明 联系人:刘晨 电话: 021-22169999 传真: 021-22169134 客服电话: 4008888788,10108998,95525 公司网站: www.ebscn.com (20)名称: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五四路 157号新天地大厦 7、8层 办公地址:福州市五四路 157号新天地大厦 7至 10层 法定代表人:黄金琳 联系人:张腾 电话: 0591-87383623 传真: 0591-87383610 16 公司网站: www.hfzq.com.cn 客服电话: 96326(福建省外请先拨 0591) (21)名称: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苏州工业园区翠园路 181号商旅大厦 18-21层 法定代表人:吴永敏 联系人:方晓丹 电话: 0512-65581136 传真: 0512-65588021 公司网站: www.dwzq.com.cn (22)名称: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中山南路 318号 2号楼 22层-29层 法定代表人:潘鑫军 联系人:吴宇 电话: 021-63325888 传真: 021-63326173 客服电话: 95503 公司网站: www.dfzq.com.cn (23)名称: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中山东路 90号华泰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电话: 0755-82492193 传真: 0755-82492962 联系人:庞晓芸 客服电话: 95597 公司网站: www.htsc.com.cn (24)名称: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 86号 办公地址:济南市经七路 86号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玮 17 联系人:吴阳 电话: 0531-68889155 传真: 0531-68889752 客服电话: 95538 公司网站: www.qlzq.com.cn (25)名称: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解放东路 29号迪凯银座 22层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解放东路 29号迪凯银座 22层 法定代表人:沈强 联系人:王霈霈 电话: 0571-86078823 客服电话: 95548 (26)名称: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深圳路 222号 1号楼 2001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 20层( 266061) 法定代表人:张智河 联系人:吴忠超 电话: 0532-85022326 传真: 0532-85022605 客服电话: 0532-96577 公司网站: www.zxwt.com.cn (27)名称: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200号中银大厦 39层 法定代表人:许刚 联系人:李丹 电话: 021-20328216 传真: 021-50372474 客服电话: 4006208888 公司网站: www.bocichina.com 18 (28)名称: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号安联大厦 28层 A01、B01(b)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肇嘉浜路 750号 法定代表人:洪家新 联系人:陈敏 联系电话: 021-64316642 业务传真: 021-54653529 客服热线: 021-32109999;029-68918888;4001099918 公司网址: www.cfsc.com.cn (29)名称: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 8号 办公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 8号西南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余维佳 联系人:张煜 电话: 023-63786141 传真: 023-63786212 客服电话: 4008-096-096 公司网站: www.swsc.com.cn (30)名称: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号院 1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号院 1号楼 法定代表人:高冠江 联系人:唐静 电话: 010-63081000 传真: 010-63080978 客服电话: 400-800-8899 公司网站: www.cindasc.com (31)名称: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A座 38—45层 19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联系人:林生迎 电话: 0755-82943666 传真: 0755-82943636 客服电话: 95565、4008888111 公司网站: www.newone.com.cn (32)名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68号上海银行大厦 29楼 法定代表人:杨德红 联系人:芮敏祺 电话: 021-38676666 传真: 021-38670666 客服电话: 400-8888-666、95521 公司网站: www.gtja.com (33)名称: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解放路 111号 法定代表人:沈继宁 联系人:徐轶青 电话: 0571-87822359 传真: 0571-87818329 客服电话: 95336(浙江),40086-96336(全国) 公司网站: www.ctsec.com 3、网上现金销售代理机构 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资格的证券公司,具体名单如下:爱建证 券有限责任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高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财达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富里昂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通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 20 司、大同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 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莞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光大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广发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联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恒泰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 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龙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西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讯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日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山西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天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天源证券经纪有限公司、万和证券经纪有限公司、万联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五矿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藏同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厦门证券有限公司、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银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英大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 航证券有限公司、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天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创证 券有限责任公司、国开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源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等代理销售机构。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 时公告。 二、登记机构 21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7号 法定代表人:金颖 联系人:陈文祥 电话: 021-68419095 传真: 021-68870311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 住所:广东省广州市广州大道中 289号南方传媒大厦 15-18层 负责人:牟晋军 电话:020-66857288 传真:020-366857289 经办律师:刘智、陈琛 联系人:牟晋军 四、审计基金资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办公地址:上海市延安东路 222号外滩中心 30楼 法人代表:卢伯卿 电话: 021-61418888 传真: 021-63350003 经办注册会计师:洪锐明、江丽雅 22 第四部分基金的名称 广发中证 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第五部分基金的类型 交易型开放式 第六部分基金的投资目标 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小化。 第七部分基金的投资范围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可少 量投资于非成份股(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新股、债券、 权证、股指期货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 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 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其投资比例遵循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 待基金参与融资融券和转融通业务的相关规定颁布后,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改变本基金 既有投资策略和风险收益特征并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参与融资融券业务以及通过证券金融 公司办理转融通业务,以提高投资效率及进行风险管理。届时基金参与融资融券、转融通等 业务的风险控制原则、具体参与比例限制、费用收支、信息披露、估值方法及其他相关事项 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执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建仓期为 3个月,在建仓完成后,本基金投资于标的指 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的资产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95%,权证、股指期货及其他金融 工具的投资比例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 23 第八部分基金的投资策略 完全复制法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主要采取完全复制法,即按照标的指数的成份股的构成及其权重构建指数化投资 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动进行相应的调整。本基金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 股及备选成份股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95%。 一般情形下,本基金将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的构成及其权重构建股票资产投资组合,但 在标的指数成份股发生调整、配股、增发、分红等公司行为导致成份股的构成及权重发生变 化时,由于交易成本、交易制度、个别成份股停牌或者流动性不足等原因导致基金无法及时 完成投资组合的同步调整时,基金管理人将对投资组合进行优化,以更紧密的跟踪标的指数。 本基金将根据市场情况,结合经验判断,综合考虑相关性、估值、流动性等因素挑选标的指 数中其他成份股或备选成份股进行替代,以期在规定的风险承受限度之内,尽量缩小跟踪误 差。 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力争控制投资组合的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日均跟踪 偏离度小于 0.2%,年化跟踪误差不超过 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选择流动性好、交易 活跃的期货合约,并根据对证券市场和期货市场运行趋势的研判,以及对股指期货合约的估 值定价,与股票现货资产进行匹配,实现多头或空头的套期保值操作,由此获得股票组合产 生的超额收益。本基金在运用股指期货时,将充分考虑股指期货的流动性及风险收益特征, 对冲系统性风险以及特殊情况下的流动性风险,以改善投资组合的风险收益特性。 权证为本基金辅助性投资工具,投资原则为有利于加强基金风险控制,有利于基金资产 增值。 根据有关规定,本基金投资权证遵循下述投资比例限制: 1)、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总金额,不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千分之 五。 2)、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百分之三。 3)、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的同一权证,不超过该权证的百分之十。 若未来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有新规定的,本基金将按最新规定执行。 24 第九部分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标的指数。本基金标的指数为中证 500指数。 如果指数编制单位变更或停止中证 500指数的编制、发布或授权,或中证 500指数由其 他指数替代、或由于指数编制方法的重大变更等事项导致本基金管理人认为中证 500指数不 宜继续作为标的指数,或证券市场有其他代表性更强、更适合投资的指数推出时,本基金管 理人可以依据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原则,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变更本基金的标的指数、业绩 比较基准和基金名称。其中,若变更标的指数涉及本基金投资范围或投资策略的实质性变更, 则基金管理人应就变更标的指数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且在指定媒 体公告。若变更标的指数对基金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无实质性影响(包括但不限于指数编制 单位变更、指数更名等事项),则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应与基金托管人 协商一致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及时公告。 第十部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风险与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 金为指数型基金,主要采用完全复制法跟踪标的指数中证 500指数的表现,具有与标的指数、 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股票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25 第十一部分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本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本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于 2017年 5月 5日复 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 2017年 3月 31日,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一)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项目金额 (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 比例 (%) 1权益投资 1,520,128,632.85 96.18 其中:股票 1,520,128,632.85 96.18 2固定收益投资 135,000.00 0.01 其中:债券 135,000.00 0.01 资产支持证券 -- 3贵金属投资 -- 4金融衍生品投资 -- 5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 售金融资产 -- 6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58,339,778.09 3.69 7其他各项资产 1,893,297.78 0.12 8合计 1,580,496,708.72 100.00 注:上表中的股票投资项含可退替代款估值增值,而下表的合计项不含可退替代款估值增值 (二)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1)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26 代码行业类别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A农、林、牧、渔业 18,192,859.24 1.16 B采矿业 54,458,814.14 3.47 C制造业 953,861,271.07 60.76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 生产和供应业 44,247,102.97 2.82 E建筑业 43,901,777.81 2.80 F批发和零售业 93,770,374.02 5.97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 业 45,834,978.14 2.92 H住宿和餐饮业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 技术服务业 85,497,449.12 5.45 J金融业 11,974,321.47 0.76 K房地产业 93,651,366.48 5.97 L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22,636,013.54 1.44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 业 4,811,094.96 0.31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 管理业 7,600,956.16 0.48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 服务业 -- P教育 712,968.00 0.05 Q卫生和社会工作 3,963,115.20 0.25 27 R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22,055,283.64 1.40 S综合 12,960,753.89 0.83 合计 1,520,130,499.85 96.83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沪港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通过沪港通投资的股票。 (三)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序 号 股票代码股票名称数量 (股 )公允价值 (元 )占基金资 产净值比 例 (% ) 1 600487亨通光电 334,121 8,606,956.96 0.55 2 600522中天科技 705,690 8,320,085.10 0.53 3 000656金科股份 1,366,827 8,228,298.54 0.52 4 600201生物股份 233,595 7,914,198.60 0.50 5 000066中国长城 780,260 7,880,626.00 0.50 6 300136信维通信 227,542 7,816,067.70 0.50 7 002460赣锋锂业 177,800 7,348,474.00 0.47 8 600584长电科技 386,274 7,292,853.12 0.46 9 300156神雾环保 205,538 7,193,830.00 0.46 10 002572索菲亚 103,800 7,151,820.00 0.46 (四)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号债券品种公允价值 (元) 占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 1国家债券 -- 2央行票据 -- 3金融债券 -- 28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 4企业债券 -- 5企业短期融资券 -- 6中期票据 -- 7可转债(可交换债) 135,000.00 0.01 8同业存单 -- 9其他 -- 10合计 135,000.00 0.01 (五)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序号债券代码债券名称数量 (张)公允价值 (元) 占基金资产 净值比例 (%) 1 113012骆驼转债 1,350 135,000.00 0.01 (六)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七)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八)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九)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2)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股指期货交易。 (十)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2)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国债期货交易。 (十一)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29 1.根据公开市场信息,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的发行主体未被监管部门立案调 查,或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受到公开谴责和处罚。 2.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3.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序号名称金额 (元 ) 1存出保证金 124,595.12 2应收证券清算款 1,758,051.11 3应收股利 - 4应收利息 10,651.55 5应收申购款 - 6其他应收款 - 7待摊费用 - 8其他 - 9合计 1,893,297.78 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30 第十二部分基金的业绩 本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业绩数据截 至 2016年 12月 31日。 1.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净值增长 率 ① 净值增长 率标准差 ②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 ③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标准差 ④ ①-③ ②-④ 2013.4.11-2013.12.31 7.68% 1.43% 11.40% 1.46% -3.72% -0.03% 2014.1.1-2014.12.31 38.71% 1.23% 39.01% 1.24% -0.30% -0.01% 2015.1.1-2015.12.31 38.78% 2.75% 43.12% 2.82% -4.34% -0.07% 2016.1.1-2016.12.31 -16.75% 1.87% -17.78% 1.90% 1.03% -0.03% 自基金合同生效至今 72.57% 1.94% 82.23% 1.98% -9.66% -0.04% 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份额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 的比较 广发中证 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3年 4月 11日至 2016年 12月 31日) 31 32 第十三部分基金的费用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的指数使用许可费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8、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9、基金上市费及年费 10、证券账户开户费用和银行账户维护费; 1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5 %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5 %÷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 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 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 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1 %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 %÷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 33 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 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 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3、基金的指数使用许可费 合同生效后,本基金的指数使用许可费即为指数许可使用基点费。指数许可使用基点费 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03%的年费率计提。指数许可使用基点费计算方法如下: H=E×0.03%/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指数许可使用基点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指数许可使用基点费的收取下限为每季度人民币 5万元,计费期间不足一季度的,根据 实际天数按比例计算。 指数使用许可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季度末,按季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 人发送指数使用许可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每年 1月、 4月、 7月、 10月的前 10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中证指数有限公司。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 付日期顺延。 如果指数使用许可协议约定的指数许可使用费的计算方法、费率和支付方式等发生调整, 本基金将采用调整后的方法或费率计算指数使用费。 上述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 4-10项费用 ”,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 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 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费用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和基金托管费率。降低 34 基金管理费率和基金托管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必须依照《信息 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于新的费率实施前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35 第十四部分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 要求,结合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管理活动,对原广发中证 500交易型开放式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在“重要提示”部分,更新了招募说明书内容的截止日期、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 的截止日期。 2、在“第三部分基金管理人”部分,更新了基金管理人的相关信息。 3、在“第四部分基金托管人”部分,更新了基金托管人的相关信息。 4、在“第五部分相关服务机构”部分,增加了相关的代销机构并对原有销售机构和经 办注册会计师的信息进行了更新,相关事宜均已公告。 5、在“第六部分基金的募集”部分,对相关内容进行了精简与概括。 6、在“第十部分基金的投资”部分,更新了截至 2017年 3月 31日的基金投资组合报 告。 7、在“第十一部分基金的业绩”部分,更新了截至 2016年 12月 31日的基金业绩。 8、根据最新公告,对“第二十四部分其他应披露事项”内容进行了更新。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五月十九日 36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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