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银河量化优选混合: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公告

时间:2017年06月07日 15:10:45 中财网
银河量化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
日常申购、赎回业务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
2017

6

7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银河量化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银河量化优选混合


基金主代码


004250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7

4

2
7



基金管理人名称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
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银河量化优选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银河量化优选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17

6

12



赎回起始日


2017

6

12





注:
1)
银河量化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

本基金





2)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公司








2
日常申购、赎回
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
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
购、赎回时除外。



在基金开放日,投资者提出的申购、赎回申请时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与深圳证券交易所
当日收市时间(目前为下午
3

00
)之前,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视为当日的交易申请;如
果投资者提出的申购、赎回申请时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当日收市时间之
后,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视为下一开放日的交易申请。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
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并公告。



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申请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
回价格为下次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时间所在开放日的价格。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1

场外交易时,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首次
申购
本基金份额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10
元,追加
申购
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10
元。



2
、投资者将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为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3
、关于本基金申购金额限制的
规定如与其他规定不同,以本公告为准。各代销机构有
其他规定的,以各代销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3.2
申购费率


申购金额

申购费率

M<100万

1.5%

100万≤M<200万

1.20%

200万≤M<500万

0.8%

M≥500万

1000元/笔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

因红利自动再投资而产生的基金份额,不收取相应的申购费用。



2
、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
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3
、本基金的申购费率、申购份额具体的计算方法、赎回费率、赎回金额具体的计算方
法和收费方式由
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确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基金管理人
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
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4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
场情况
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电话交易等)等进行基金交易的投资
者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相关
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和基金赎回费率。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场外交易时,赎回的最低份额为
10
份基金份额。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若某投资者托管的基金份额不足
10
份或其某笔赎回导致该持有人托管的基金份额不足
10
份的,投资者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



回,否则将自动赎回。



4.2
赎回费率


本基金的赎回费随基金持有时间的增加而递减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
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



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具体如下:


持有期限

基金份额赎回费率

N<7日

1.5%

7日(含)-30日

0.75%

30日(含)-1年

0.5%

1年(含)以上

0



注:上述赎回费率中,基金份额持有期限
1
年按
365
日计算。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1

持续持有期少于
30
日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将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
大于
30
日(含)但少于
90
日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将赎回费总额的
75%
计入基金财产;
对持续持有期长于
90
日(含)但少于
180
日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将赎回费总额的
50%
计入基金财产。对于持有期长于
180
日(含)的基金份额所收取的赎回费,赎回费用
25%

入基金财产。未计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2
、本基金的申购费率、申购份额具体的计算方法、赎回费率、赎回金额具体的计算方
法和收费方式由基金管理人根据
基金合同的规定
确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基金管理人
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
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3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
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电话交易等)等进行基金交易的投资
者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相关
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和基金赎回费率。



5
基金销售机构


5
.1
直销机构



1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568

15



法定代表人:许国平



公司网站:
www.galaxyasset.com
(支持网上交易)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820
-
0860


直销业务电话:
(021)38568981/ 38568507


传真交易电话:
(021)38568985


联系人:赵冉、郑夫桦、张鸿



2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西街
6

A
-
F

3
楼(邮编:
100045



电话:
(010)56086900


传真:
(010) 5608
6939


联系人:孙妍



3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
90
-
108
号光华大厦西座三楼
(
邮编
: 510620)


电话:(
020

37602205


传真:(
020

37602384


联系人:史忠民



4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果戈里大街
206
号三层


电话:(
0451

82812867


传真:(
0451

82812869


联系人:崔勇



5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


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
201

3
楼南京银河证券江东中路营业部内(邮编:
210019



电话:(
025

84671299


传真:(
025

84523725


联系人:李晓舟



6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4001
号时代金融中心大厦
6F
(邮编:
518046




电话:(
0755

82707511


传真:(
0755

82707599


联系人:史忠民


5
.2
代销机构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国
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龙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华宝
证券有
限责任公司、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
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创业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信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6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
/
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开放日常申购业务后,本基金管理人将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
息披露媒体、各销售机构及指定网点营业场所、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基金管理人网
站等媒介公布上一个基金开放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基金
份额净值,敬请投资者留意。



7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
、投资者亦可通过登录本公司网站或联系本公司客服中心了解基金销售相关事宜。



公司网址:
www.galaxyasset.com


客服热线:
400
-
820
-
0860


2
、上述业务的解释权归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
合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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