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博时月月盈:关于第七个运作期开放申购赎回、起始运作及到期赎回等安排的公告
关于 第七个 运作期开放申购赎回、起始运作及到期赎回等安排的 公告 公告 送出日期: 2017 年 6 月 7 日 1 、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博时月月盈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博时月月盈 短期理财 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0783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 开放式 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4 年 9 月 22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 法》等法律法规以及《 博时月月盈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 金合同》及《 博时月月盈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17 年 6 月 16 日 申购截止 日 2017 年 6 月 19 日 赎回起始日 2017 年 7 月 20 日 赎回截止日 2017 年 7 月 20 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博时月月盈短期理财债券 A 类 博时月月盈短期理财债券 R 类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0783 000784 该分级基金是否 开放申购 业务 是 是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赎回业务 是 是 注: 本基金根据运作期结束时对基金份额处理方式的不同分为两类基金份额: A 类基金 份额和 R 类基金份额,其中 A 类基金份额为默认自动展期份额,即 A 类基金份额在运作期 结束未被赎回时,将自动滚入下一期运作,该类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应在规定时间内 主动提交; R 类基金份额为约定自动赎回份额,即 R 类份额在购买时已经约定不参与下一 期运作,由登记机构在运作期赎回日自动为该类基金份额持有人发起赎回申请。 2 、 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 1 )开放日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 本基金的运作期为基金管理人事先确 定的运作期间 , 本基金在运作期倒数第一个工作日开放当期赎回。每个运作期临近到期日前, 本基金将开放下一运作期的集中申购,集中申购的开放日由 本 基金管理人决定,但不超过 5 个工作日。 本基金管理人与托管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 决定进入本基金 第七个 运作期 进行 运作。 本基金 第七个 运作期 办理申购业务的 时间 为 2017 年 6 月 16 日 至 2017 年 6 月 19 日 , 共二个工作日, 办理赎回业务的 时间为运作期倒数第一个工作日即 2017 年 7 月 20 日 。 本基金的 第七个 运作期为自 2017 年 6 月 21 日 起 至 2017 年 7 月 20 日 止。 本基金 第七个 封闭期 到期前,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市场利率、本基金的投资策略等对 第 七 个 运作期本基金的风险收益进行综合评估,基金管理人根据上述因素认为本基金不宜进入 第 七 个 运作期的,可暂停运作并提前公告。 ( 2 )开放时间 投资 人 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 , 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 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 ,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 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 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 相应的调整 ,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3 、 申购业务 ( 1 ) 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者通过销售机构首次集中申购 A 类和 R 类基金份额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1,000 元,追加集中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 100 元。 20 17 年 5 月 18 日 起,在每个运作期的集中申购期, R 类基金份额累计申购应不超过 30 万元;在每个运作期的集中申购期,如每个基金账户的申购累计金额超过 30 万元,本基 金管理人有权拒绝。 ( 2 ) 申购 费 率 本基金 申购 A 类和 R 类 基金份额 不收取 申购 费。 ( 3 )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对集中申购的 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 媒体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4 、 赎回业务 ( 1 ) 赎回份额限制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为默认自动展期份额,即在运作期结束未被赎回时,将自动 滚入下一期运作;本基金 R 类基金份额为约定自动赎回份额,到期后全部自动赎回。 ( 2 ) 赎回费率 本基金 A 类和 R 类 基金份额 不收取赎回费。 ( 3 )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对赎回的份额 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 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5 、 基金销售机构 ( 1 ) 直销机构 投资者可通过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机构(含直销中心及直销网上交易) 办理 本基 金 的申购、赎回业务 。 投资者如需办理直销网上交易,可登录本公司网站 www.bosera.com 参阅《博时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业务规则》 办理相关 开户、申购和赎回等业务。 ( 2 ) 代销 机构 序号 销售机构 是否开通 A 类申 赎 是否开通 R 类 申赎 1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否 是 2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3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4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否 是 5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6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否 是 7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否 是 8 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否 是 9 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10 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否 是 11 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否 是 12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是 是 13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是 是 14 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是 是 15 宜信普泽投资顾问 ( 北京 ) 有限公司 是 是 16 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是 是 17 大有期货有限公司 是 是 6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 1 )本公告仅对 博时月月盈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关于 第七个 运作期开放申购 赎回、起始运作及到期赎回等安排的公告 等相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 情况,可于本基金管理人网站或相关代销机构查阅本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及资料。本公告的解 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 2 ) 本基金管理人可预先公布一个或多个运作期的具体时间安排(包括集中申购与赎 回的开放日及具体业务办理时间等)。如果因不可抗力或其他影响因素等原因导致原定本基 金无法按时开放或暂停开放集中申购或赎回的,开放日为不可抗力或其他影响因素消除之日 的下一个工作日,下一运作期(如有)开始时间根据实际情况做相应调整。 ( 3 ) 2017 年 6 月 16 日 至 2017 年 6 月 19 日 为本基金的 第七个 运作期的集中申购时 间 ,即在开放期内的每个工作日接受办理本基金份额的申购业务, 2017 年 6 月 19 日 15 : 00 以后暂停接受办理本基金的申购业务直至下一个开放期 , 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 4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诚实信用地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 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 年 6 月 7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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