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兴业14天理财: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7年第1号)
14 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更新) 摘要 ( 2017 年第 1 号) 基金管理人: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 2016 年 8 月 2 6 日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 201 6] 1945 号文准予募集注册 ,基金合同于 2016 年 10 月 24 日正式生效 。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 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 投资 价 值和 市场前景 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 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本招募说明书等 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自主判断基金 的投资价值,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认购基金的意愿、 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投资者在获得基金投资收益的同时,亦承 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可能包括:市场风险 、 信用风险 、 流动性风险 、 本基金特定风险、 管理风险 、其他风险 等。 本基金属于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长期风险收益水平低 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及普通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 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责。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 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投资人在认购(或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 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 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 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 基金 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 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基 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 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本招募说明书中涉及的与托管相关的基金信息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除非 另有说明,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 7 年 4 月 23 日,有关财务数据和 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1 7 年 3 月 31 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情况 名称: 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 137 号信和广场 25 楼 办公地址 : 上海市 浦东新区 浦明路 198 号财富金融广场 7 号楼 法定代表人: 卓新章 设立日期: 2013 年 4 月 17 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 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2013]288 号 组织形式: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 7 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限: 持续经营 联系电话: 021 - 22211888 联系人:郭玲燕 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90% 中海集团投资有限公司 10% 合计 100 % (二)主要人员情况 1 、董事会成员 卓新章先生,董事长,本科学历。曾任兴业银行宁德分行副行长、行长,兴 业银行总行信贷审查部总经理,兴业银行福州分行副行长,兴业银行济南分行行 长,兴业银行基金业务筹建工作小组负责人,兴业银行总行基金金融部总经理, 兴业银行总行资产管理部总经理等职。现任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兴业 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兴业银行金融市场总部副总裁。 王大雄先生,董事,硕士学位。曾任广州海运局财务处科长、处长、总会计 师,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副总裁、总会计师、党组成员,中海集装箱运输股 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等职。现任中远海运发 展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 CEO 、 中远海运金融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 汤夕生先生,董事,硕士学位。曾任建设银行浦东分行办公室负责人,兴业 银行上海分行南市支行行长,兴业银行上海分行副行长等职。现任兴业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总经理。 朱利民先生,独立董事,硕士学位。曾任国家体改委试点司主任科员、副处 长、处长,国家体改委下属中华股份制咨询公司副总经理,中国证监会稽查局副 局长、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工作协调部主任、兼投资者教育办公室主任,中信建 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合规总监、监事会主席等职。 黄泽民先生,独立董事,博士学位。曾任华东 师范大学商学院院长,第十届、 十一届全国政协委员等职。现任华东师范大学终身教授、博导、国际金融研究所 所长,兼任上海世界经济学会副会长,中国金融学会学术委员,中国国际金融学 会理事,中国国际经济关系学会常务理事,全国日本经济学会副会长,第十二届 全国政协委员,上海市人民政府参事。 曹和平先生,独立董事,博士学位。曾任中共中央书记处农研室国务院农村 发展研究中心农业部研究室副主任,北京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 , 云南大学副校长, 北京大学供应链研究中心主任,北京大学中国都市经济研究基地首席专家等职。 现任北京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博士 生导师),北京大学环境、资源与发展经济学 系主任,兼任北京大学数字中国研究院副院长,中国经济规律研究会副会长,中 国西部促进会副会长,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绿色金融分会主任,中央电视台财经频 道评论员,北京大学供应链研究中心顾问,互联网普惠金融研究院院长,广州市、 西安市、哈尔滨市、厦门市和青岛市金融咨询决策专家委员,云南省政府经济顾 问。 2 、监事会成员 顾卫平先生,监事会主席,硕士学位。曾任上海农学院农业经济系金融教研 室主任、系副主任,兴业银行上海分行副行长,兴业银行天津分行行长,兴业银 行广州分行行长等职。现任兴业银行 金融市场总部副总裁、总行资产管理部总经 理。 明东先生,监事,硕士学位。曾先后在中远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及中国远洋运 输(集团)总公司资产经营中心、总裁事务部、资本运营部工作,历任中国远洋 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部总经理、证券事务代表,中国远洋运输(集团) 总公司 / 中国远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总经理。现任中远海运发展股份 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中海集团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 李骏先生,职工监事,硕士学位。曾任渣打银行全球金融市场部主任,海富 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机构业务部副总经理,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 副 总经理。现任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产品研发部总经理。 赵正义女士,职工监事,硕士学位。曾任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员,生 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稽核审计部助理总经理,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 稽核部稽核经理、财务部高级财务经理,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副总 经理。现任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富管理总部副总经理。 3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卓新章先生,董事长,简历同上。 汤夕生先生,总经理,简历同上。 张银华女士,督察长,本科学历。历任中信银行杭州天水支行行长,中信银 行杭州分行信用审查部、风险管理部总经理,兴业银行杭州分行副行长。现任兴 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 黄文锋先生,副总经理,硕士学位。历任兴业银行厦门分行鹭江支行行长、 集美支行行长,兴业银行厦门分行公司业务部兼同业部、国际业务部总经理,兴 业银行厦门分行党委委员、行长助理,兴业银行总行投资银行部副总经理,兴业 银行沈阳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现任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 理。 张顺国先生,副总经理,本科学历。历任泰阳证券上海管理总部总经理助理 , 深圳发展银行上海分行金融机构部副总经理、商人银行部副总经理,深圳发展银 行上海分行宝山支行副行长,兴业银行上海分行漕河泾支行行长、静安支行行长、 上海分行营销管理部总经理,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上海兴晟股权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上 海分公司总经理,兼任 兴投(平潭)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庄孝强先生,总经理助理,本科学历。历任兴业银行宁德分行计划财会部副 总经理,兴业银行总行审计部福州分部业务二处副处长、上海分部业务二处副处 长,兴业银行总行资产管理部总经理 助理,兴业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现任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总经理助理,兼任上海兴晟股权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4 、本基金 拟任 基金经理 徐莹女士,硕士学位, CFA 。 8 年证券投资经历。 2008 年 7 月至 2012 年 5 月, 在兴业银行总行资金营运中心从事债券交易、债券投资; 2012 年 5 月至 2013 年 6 月,在兴业银行总行资产管理部从事组合投资管理; 2013 年 6 月加入兴业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3月13日至2015年7月24日担任兴业定期开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2月12日至2016年3月30日起担任兴业年年 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6月10日起担任兴业稳固收 益一年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6月10日至2016年12月12 日担任兴业稳固收益两年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7月6日 至2017年4月28日担任兴业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7月 23日至2017年4月28日担任兴业添天盈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11月 2日至2017年4月28日担任兴业鑫天盈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12月 28日起担任兴业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10月24日起担任 兴业14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7年4月28日起担任兴业瑞 丰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雷志强先生,硕士学位,特许金融分析师( CFA ),注册会计师( CPA )。 5 年 证券从业经历。 2011 年 7 月至 2016 年 5 月在交通银行总行资产负债管理部工作, 主要从事利率市场化研究、利率定价管理等资产负债管理相关工作。 2016 年 6 月 加入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 年 1 月 4 日起担任兴业鑫天盈货币市场基 金、兴业 14 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5 、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汤夕生先生,总经理 。 黄文锋先生,副总经理 。 周鸣女士,固定收益投资部投资总监 。 冯小波先生,固定收益投资二部总经理。 杨志清先生 , 研究总监。 6 、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二、基金托管人 (一) 基金托管人概况 1. 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民生银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 号 法定代表人:洪崎 成立时间: 1996 年 2 月 7 日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证监基金字[ 2004 ] 101 号 组织形式: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资本: 28,365,585,227 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电话: 010 - 58560666 联系人:罗菲菲 中国民生银行是我国首家主要由非公有制企业入股的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 行,同时又是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商业银行法》建立的规范的股份制金融企 业。多种经济成份在中国金融业的涉足和实现规范的现代企业制度,使中国民生 银行有别于国有银行和其他商业银行,而为国内外经济界、 金融界所关注。中国 民生银行成立二十年来,业务不断拓展,规模不断扩大,效益逐年递增,并保持 了快速健康的发展势头。 2000 年 12 月 19 日,中国民生银行 A 股股票( 600016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挂牌上市。 2003 年 3 月 18 日,中国民生银行 40 亿可转换公司债券在上交所正 式挂牌交易。 2004 年 11 月 8 日,中国民生银行通过银行间债券市场成功发行了 58 亿元人民币次级债券,成为中国第一家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成功私募发行 次级债券的商业银行。 2005 年 10 月 26 日,民生银行成功完成股权分置改革, 成为国内首家完成股权分置改革的 商业银行,为中国资本市场股权分置改革提供 了成功范例。 2009 年 11 月 26 日,中国民生银行在香港交易所挂牌上市。 中国民生银行自上市以来,按照“团结奋进,开拓创新,培育人才;严格管 理,规范行为,敬业守法;讲究质量,提高效益,健康发展”的经营发展方针, 在改革发展与管理等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先后推出了“大集中”科技平台、“两 率”考核机制、“三卡”工程、独立评审制度、八大基础管理系统、集中处理商 业模式及事业部改革等制度创新,实现了低风险、快增长、高效益的战略目标, 树立了充满生机与活力的崭新的商业银行形象。 201 0 年 2 月 3 日,在“卓越 2009 年度金融理财排行榜”评选活动中,中国 民生银行一流的电子银行产品和服务获得了专业评测公司、网友和专家的一致好 评,荣获卓越 2009 年度金融理财排行榜“十佳电子银行”奖。 2010 年 10 月,在经济观察报主办的“ 2009 年度中国最佳银行评选”中,民 生银行获得评委会奖 —— “中国银行业十年改革创新奖”。这一奖项是评委会为 表彰在公司治理、激励机制、风险管理、产品创新、管理架构、商业模式六个方 面创新表现卓著的银行而特别设立的。 2011 年 12 月,在由中国金融认证中心( CFCA )联合近 40 家成员 行共同举 办的 2011 中国电子银行年会上,民生银行荣获“ 2011 年中国网上银行最佳网银 安全奖”。这是继 2009 年、 2010 年荣获“中国网上银行最佳网银安全奖”后, 民生银行第三次获此殊荣,是第三方权威安全认证机构对民生银行网上银行安全 性的高度肯定。 2012 年 6 月 20 日,在国际经济高峰论坛上 , 民生银行贸易金融业务以其 2011 - 2012 年度的出色业绩和产品创新最终荣获“ 2012 年中国卓越贸易金融银 行”奖项。这也是民生银行继 2010 年荣获英国《金融时报》“中国银行业成就奖 — 最佳贸易金融银行奖”之后第三次获此殊荣。 2012 年 11 月 29 日,民生银行在《 The Asset 》杂志举办的 2012 年度 AAA 国家奖项评选中获得“中国最佳银行 - 新秀奖”。 2013 年度 , 民生银行荣获中国投资协会股权和创业投资专业委员会年度中国 优秀股权和创业投资中介机构“最佳资金托管银行”及由 21 世纪传媒颁发的 2013 年 PE/VC 最佳金融服务托管银行奖。 2013 年荣获中国内部审计协会民营企业内部审计优秀企业。 在第八届“ 21 世纪亚洲金融年会”上,民生银行荣获“ 2013 .亚洲最佳投资 金融服务银行”大奖。 在“ 2013 第五届卓越竞争力金融机构评选”中, 民生银行荣获“ 2013 卓越 竞争力品牌建设银行”奖。 在中国社科院发布的《中国企业社会责任蓝皮书( 2013 )》中,民生银行荣 获“中国企业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指数第一名”、“中国民营企业社会责任指数第一 名”、“中国银行业社会责任指数第一名”。 在 2013 年第十届中国最佳企业公民评选中,民生银行荣获“ 2013 年度中国 最佳企业公民大奖”。 2013 年还获得年度品牌金博奖“品牌贡献奖”。 2014 年 获评中国银行业协会 “ 最佳民生金融奖 ” 、 “ 年度公益慈善优秀项 目奖 ” 。 2014 年 荣获《亚洲企业管治》 “ 第四届最佳投资者关系公司 ” 大奖和 “2014 亚洲企业管治典范奖 ” 。 2014 年 被英国《金融时报》、《博鳌观察》联合授予 “ 亚洲贸易金融创新服 务 ” 称号 。 2014 年还 荣获《亚洲银行家》 “ 中国最佳中小企业贸易金融银行奖 ” , 获 得《 21 世纪经济报道》颁发的 “ 最佳资产管理私人银行 ” 奖 , 获评《经济观察》 报 “ 年度卓越私人银行 ” 等。 2015 年度,民生银行在《金融理财》举办的 2015 年度金融理财金貔貅奖评 选中荣获“金牌创新力托管银行奖”。 2015 年度,民生银行荣获《 EUROMONEY 》 2015 年度“中国最佳实物黄金投资 银行”称号。 2015 年度,民生银行连续第四次获评《企业社会责任蓝皮书( 2015 )》“中 国银行业社会责任发展指数第一名”。 2015 年度,民生银行在《经济观察报》主办的 2014 - 2015 年度中国卓越金 融奖评选中荣获“年度卓越创新战略创新银行”和“年度卓越直销银行”两项大 奖。 2 、主要人员情况 杨春萍:女,北京大学本科、硕士。资产托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投 资银行总行,意大利联合信贷银行北京代表处,中国民生银行金融市场部和资产 托管部。历任中国投资银行总行业务经理,意大利联合信贷银行北京代表处代表, 中国民生银行金融市场部处长、资产托管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等职务。具有 近三十年的金融从业经历,丰富的外资银行工作经验,具有广阔的视野和前瞻性 的战略眼光。 3 、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 2004 年 7 月 9 日获得基金托管资格,成为《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颁布后首家获批从事基金托管业务的银行。为了 更好地发挥后发优势,大力发展托管业务,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托管 部从成立伊始就本着充分保护基金持有人的利益、为客户 提供高品质托管服务的 原则,高起点地建立系统、完善制度、组织人员。资产托管部目前共有员工 68 人,平均年龄 36 岁, 100% 员工拥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80% 以上员工具有硕士以 上文凭。基金业务人员 100% 都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中国民生银行坚持以客户需求为导向,秉承“诚信、严谨、高效、务实”的 经营理念,依托丰富的资产托管经验、专业的托管业务服务和先进的托管业务平 台,为境内外客户提供安全、准确、及时、高效的专业托管服务。截至2017年 3月31日,中国民生银行已托管164只证券投资基金,托管的证券投资基金总 净值达到5007.92亿元。中国民生银行于2007年推出“托付民生·安享财富” 托管业务品牌,塑造产品创新、服务专业、效益优异、流程先进、践行社会责任 的托管行形象,赢得了业界的高度认可和客户的广泛好评,深化了与客户的战略 合作。自2010年至今,中国民生银行荣获《金融理财》杂志颁发的“最具潜力 托管银行”、“最佳创新托管银行”和“金牌创新力托管银行”奖,荣获《21 世纪经济报道》颁发的“最佳金融服务托管银行”奖。 (二) 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 内部风险控制目标 强化内部管理,保障国家的金融方针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贯彻执行,保证自 觉合规 依法经营,形成一个运作规范化、管理科学化、监控制度化的内控体系, 保障业务正常运行,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基金托管人的合法权益。 2. 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业务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由中国民 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资产托管部内设风险监督中心及资产托管部各业务 中心共同组成。总行审计部对各业务部门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指导、监督。资产托 管部内设独立、专职的风险监督中心,负责拟定托管业务风险控制工作总体思路 与计划,组织、指导、协调、监督各业务中心风险控制工作的实施。各业务中心 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实施 具体的风险控制措施。 3. 内部风险控制原则 (1) 全面性原则:风险控制必须覆盖资产托管部的所有中心和岗位,渗透各 项业务过程和业务环节;风险控制责任应落实到每一业务部门和业务岗位,每位 员工对自己岗位职责范围内的风险负责。 (2) 独立性原则:资产托管部设立独立的风险监督中心,该中心保持高度的 独立性和权威性,负责对托管业务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3) 相互制约原则:各中心在内部组织结构的设计上要形成一种相互制约的 机制,建立不同岗位之间的制衡体系。 (4) 定性和定量相结合原则:建立完备的风险管理指标体系,使风险管理更 具客观性和操作性。 (5) 防火墙原则:托管部自身财务与基金财务严格分开;托管业务日常操作 部门与行政、研发和营销等部门严格分离。 4. 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和措施 (1) 制度建设:建立了明确的岗位职责、科学的业务流程、详细的操作手册、 严格的人员行为规范等一系列规章制度。 (2) 建立健全的组织管理结构:前后台分离,不同部门、岗位相互牵制。 (3) 风险识别与评估:风险监督中心指导业务中心进行风险识别、评估,制 定并实施风险控制措施。 (4) 相对独立的业务操作空间:业务操作区相对独立,实施门禁管理和音像 监控。 (5) 人员管理:进行定期的业务与职业道德培训,使员工树立风险防范与控 制理念,并签订承诺书。 (6) 应急预案:制定完备的《应急预案》,并组织员工定期演练;建立异地灾 备中心,保证业务不中断。 5. 资产托管部内部风险控制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从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沟通、 监控等五个方面构建了托管业务风险控制体系。 (1) 坚持风险管理与业务发展同等重要的理念。托管业务是商业银行新兴的 中间业务,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托管部从 成立之日起就特别强调规范 运作,一直将建立一个系统、高效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体系作为工作重点。随着市 场环境的变化和托管业务的快速发展,新问题新情况不断出现,中国民生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资产托管部始终将风险管理放在与业务发展同等重要的位置,视风险 防范和控制为托管业务生存和发展的生命线。 (2) 实施全员风险管理。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需要从上至下每个员工的共同 参与,只有这样,风险控制制度和措施才会全面、有效。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资产托管部实施全员风险管理,将风险控制责任落实到具体业务中心和业务 岗位,每位员工对自己岗位职责 范围内的风险负责。 (3) 建立分工明确、相互牵制的风险控制组织结构。托管部通过建立纵向双 人制,横向多中心制的内部组织结构,形成不同中心、不同岗位相互制衡的组织 结构。 (4) 以制度建设作为风险管理的核心。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托管 部十分重视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已经建立了一整套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包括业 务管理办法、内部控制制度、员工行为规范、岗位职责及涵括所有后台运作环节 的操作手册。以上制度随着外部环境和业务的发展还会不断增加和完善。 (5) 制度的执行和监督是风险控制的关键。制度执行比编写制度更重要,制 度落 实检查是风险控制管理的有力保证。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托管部 内部设置专职风险监督中心,依照有关法律规章,定期对业务的运行进行稽核检 查。总行审计部也不定期对资产托管部进行稽核检查。 (6) 将先进的技术手段运用于风险控制中。在风险管理中,技术控制风险比 制度控制风险更加可靠,可将人为不确定因素降至最低。托管业务系统需求不仅 从业务方面而且从风险控制方面都要经过多方论证,托管业务技术系统具有较强 的自动风险控制功能。 (三) 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和有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基金的 投资对象、基金资产的投资组合比例、基金资产的核算、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 基金管理人报酬的计提和支付、基金托管人报酬的计提和支付、基金申购资金的 到账和赎回资金的划付、基金收益分配等行为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监督和核查。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违反《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和有 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基金管理 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确认并以书面形式对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在限期内, 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 人对 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 会。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应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 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 三、相关服务机构 ( 一 ) 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 1 )名称: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住所 :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 137 号信和广场 25 楼 法定代表人:卓新章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明路 198 号财富金融广场 7 号楼 联系人:徐湘芸 电话: 021 - 22211975 传真: 021 - 22211997 网址: http://www. cib - fund.com.cn/ ( 2 )名称:网上直销系统 网址: https://trade.cib-fund.com.cn/etrading/ ( 3 )名称:兴业基金微信公众号 微信号: “ 兴业基金 ” 或者 “cibfund” 2、其他销售机构具体名单详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以及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 的调整销售机构的相关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构,并予以公告。 ( 二 )登记机构 名称: 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 137 号信和广场 25 楼 办公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 浦明路 198 号财富金融广场 7 号楼 法定代表人: 卓新章 设立日期: 2013 年 4 月 17 日 联系电话: 021 - 222118 99 联系人:金晨 ( 三 )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 上海市 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楼 办公场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楼 负责人: 俞卫锋 电话: 021-31358666 传真: 021-31358600 联系人: 陈颖华 经办律师: 黎明、陈颖华 ( 四 )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主要经营场所:上海市延安东路 222 号外滩中心 30 楼 法定代表人:曾顺福 电话: 021-6141 8888 传真: 021-6335 0177/0377 联系人: 曾浩 经办注册会计师: 曾浩、 吴凌志 四、基金的名称 兴业 14 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债券型基金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在追求本金安全、保持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上,力争实现超过业绩比较基准的 投资收益。 七、基金的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于法律法规允许的金融工具包括:现金;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 年)的银行存款、债券回购、中央银行票据、同业存单;剩余期限在 397 天以 内(含 397 天)的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 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本基金投资的其他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 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并可依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适时合理地调整 投资范围。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一)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采用积极管理型的投资策略, 在深入研究国内外的宏观经济走势、 货币政策变化趋势、市场资金供求状况的基础上, 通过债券类属配置和收益率曲 线配置等方法,实施积极的债券投资组合管理。 1 、利率策略 首先通过对各种宏观经济指标、资金市场供求状况等因素的分析,判断宏观 经济与流动性状况及其变化趋势,进而对财政政策、货币政策等宏观经济政策取 向进行研判,从而判断金融市场利率水平变动趋势。在此基础上,结合期限利差 与凸度的综合分析,确定投资组合的久期配置,制定出具体的投资策略。 2 、信用策略 本基金依靠内部信用评级系统跟踪发债主体的经营状况、财务指标、偿债能 力等情况,对其信用风险进行全面有效的评估, 并根据特定债券的发行契约,评 价债券的信用级别,确定企业债券的信用风险利差。对企业债券信用级别的研判 与投资,主要是发现信 用风险利差上的相对投资机会,而不是绝对收益率的高低。 3 、债券回购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适时运用多种回购交易套利策略以增强静态组合的收益率。比如运 用跨市场套利、回购与现券的套利、不同回购期限之间的套利进行相对低风险套 利操作等。 4、个券选择策略 根据单个债券到期收益率相对于市场收益率曲线的偏离程度,结合其信用等 级、流动性、选择权条款、税赋特点等因素,确定其投资价值,若出现因市场原 因所导致的收益率高于公允水平,则该券种价格出现低估,本基金将对此类低估 品种进行重点关注。 5、现金流管理策略 根据对市场资金面以及本基金申购赎回的动态预测,通过所投资债券品种的 期限结构和债券回购的滚动操作,动态调整并有效分配本基金的现金流,在充分 保证本基金流动性的前提下力争获取较高收益。 (二)基金的投资管理流程 1、决策依据 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 2)以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为基金投资决策的准则; 3)国内宏观经济发展态势、微观经济运行环境; 4)国家货币政策及债券市场政策; 5)企业信用评级; 2、投资管理程序 1)资产配置会议 本基金管理人定期召开资产配置会议,讨论基金的资产组合以及个券配置, 形成资产配置建议。 2 ) 备选库的形成与维护 对于债券投资,分析师通过宏观经济、货币政策和债券市场的分析判断,采 用利率模型、信用风险模型及期权调整利差(OAS)对普通债券进行分析,在此 基础上形成基金债券投资的信用债备选库。 3)构建投资组合 投资决策委员会在基金合同规定的投资框架下,审议并确定基金资产配置方 案,并审批重大单项投资决定。 基金经理在投资决策委员会的授权下,根据本基金的资产配置要求,参考资 产配置会议、投研会议讨论结果,制定基金的投资策略,在其权限范围进行基金 的日常投资组合管理工作。 4)交易执行 基金经理制定具体的操作计划并通过交易系统或书面指令形式向交易部发 出交易指令。交易部依据投资指令具体执行买卖操作,并将指令的执行情况反馈 给基金经理。 5)投资组合监控与调整 基金经理负责向投资决策委员会汇报基金投资执行情况,监察稽核部对基金 投资进行日常监督,风险管理员负责完成内部的基金业绩和风险评估。基金经理 定期对证券市场变化和基金投资阶段成果和经验进行总结评估,对基金投资组合 不断进行调整和优化。 九、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国人民银行公告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七天通知存 款基准利率(税后)。 通知存 款是一种不约定存期,支取时需提前通知银行,约定支取日期和金额 方能支取的存款,具有存期灵活、存取方便的特征,同时可获得高于活期存款利 息的收益。 随着法律法规和市场环境发生变化,如果上述业绩比较基准不适用本基金、 或者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中所使用的利率暂停或终止发布,或者推出更权威的能 够表征本基金风险收益特征的利率或指数,本基金管理人可以依据维护基金份额 持有人合法权益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对业绩比较基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业绩 比较基准应经基金托管人同意,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而无需经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审议。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期风险收益水平低于股票型基 金、混合型基金及普通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十一、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复核了本报告 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 201 7 年 3 月 31 日 , 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未 经审计。 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 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 例(%) 1 固定收益投资 9,976,880,844.43 99.71 其中:债券 9,976,880,844.43 99.71 资产支持证券 - - 2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 融资产 - - 3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6,336,228.95 0.06 4 其他资产 22,980,340.17 0.23 5 合计 10,006,197,413.55 100.00 2 报告期债券回购融资情况 序 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的 比例(%) 1 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 - - 其中:买断式回购融资 - - 2 报告期末债券回购融资余额 - - 其中:买断式回购融资 - - 注: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报告期内每个交易日融 资余额占资产净值比例的简单平均值。 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的说明 在本报告期内本货币市场基金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未超过资产净值的20%。 3 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3.1 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基本情况 项目 天数 报告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65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最高值 80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最低值 30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超过120天情况说明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本基金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在每个交易日均不得超过 134天。 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未超过134天。 3.2 报告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分布比例 序 号 平均剩余期限 各期限资产占基金资 产净值的比例(%) 各期限负债占基金资 产净值的比例(%) 1 30天以内 48.36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 的浮动利率债 - - 2 30天(含)—60天 3.68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 的浮动利率债 - - 3 60天(含)—90天 32.59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 的浮动利率债 - - 4 90天(含)—120天 3.72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 的浮动利率债 - - 5 120天(含)—397天(含) 11.46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 的浮动利率债 - - 合计 99.80 - 4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超过240天情况说明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本基金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存续期不得超过254天。 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存续期未超过254天。 5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 号 债券品种 摊余成本(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1,003,611,251.06 10.03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1,003,611,251.06 10.03 4 企业债券 - -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 - 7 同业存单 8,973,269,593.37 89.70 8 其他 - - 9 合计 9,976,880,844.43 99.74 10 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 利率债券 - - 6 报告期末按摊余成本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债券投资明细 序 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债券数量 (张) 摊余成本(元) 占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1 111708006 17中信银行 CD006 11,000,000 1,097,723,096.38 10.97 2 111716011 17上海银行 CD011 10,000,000 998,063,886.24 9.98 3 111709019 17浦发银行 CD019 10,000,000 997,878,809.33 9.98 4 111718076 17华夏银行 CD076 10,000,000 992,089,588.87 9.92 5 111707027 17招商银行 CD027 9,000,000 898,090,928.37 8.98 6 111717078 17光大银行 CD078 5,900,000 577,196,542.13 5.77 7 111711026 17平安银行 CD026 5,000,000 499,188,460.22 4.99 8 111708090 17中信银行 CD090 5,000,000 494,580,737.72 4.94 9 111717051 17光大银行 CD051 4,000,000 396,835,835.54 3.97 10 111716044 17上海银行 4,000,000 396,799,898.1 3.97 CD044 6 7 “影子定价”与“摊余成本法”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偏离 项目 偏离情况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绝对值在0.25(含)-0.5%间的次数 0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最高值 0.1067%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最低值 -0.065% 报告期内每个工作日偏离度的绝对值的简单平均值 0.0344% 报告期内负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0.25%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负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0.25%的情况。 报告期内正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0.5%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正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0.50%的情况。 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 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9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9.1 基金计价方法说明。 本基金计价采用摊余成本法,即计价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按票面利率或商定利 率并考虑其买入时的溢价与折价,在其剩余期限内按照实际利率法每日计提收 益。 本基金通过每日分红使基金份额资产净值维持在 1.00 元。 9.2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未发现本基金 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 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 9.3 其他资产构成 序 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利息 22,980,340.17 4 应收申购款 5 其他应收款 - 6 待摊费用 - 7 其他 - 8 合计 22,980,340.17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 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下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 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基金业绩截止日为2017年3月31日,下述数据未经审计。 历史各时间段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 阶段 (兴业14天理财A) 份额净 值收益 率① 份额净 值收益 率标准 差② 业绩比 较基准 收益率 ③ 业绩比 较基准 收益率 标准差 ④ ①-③ ②-④ 2016.10.24(基金合同 生效日)至2016.12.31 0.5037% 0.0031% 0.2545% 0.0000% 0.2492% 0.0031% 2017.1.1至2017.3.31 0.8805% 0.0008% 0.3329% 0.0000% 0.5476% 0.0008% 2016.10.24(基金合同 生效日)至2017.3.31 1.3886% 0.0025% 0.5874% 0.0000% 0.8012% 0.0025% 注:本基金收益分配为按日结转份额。 阶段 (兴业14天理财B) 份额净 值收益 率① 份额净 值收益 率标准 差② 业绩比 较基准 收益率 ③ 业绩比 较基准 收益率 标准差 ④ ①-③ ②-④ 2016.10.24(基金合同 生效日)至2016.12.31 0.5112% 0.0031% 0.2545% 0.0000% 0.2567% 0.0031% 2017.1.1至2017.3.31 0.8899% 0.0007% 0.3329% 0.0000% 0.5570% 0.0007% 2016.10.24(基金合同 1.4057% 0.0025% 0.5874% 0.0000% 0.8183% 0.0025% 生效日)至2017.3.31 注:本基金收益分配为按日结转份额。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十三、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 、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 、基金的销售服务费; 4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仲裁费和诉讼费; 6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 、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8 、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9 、证券账户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 10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 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25 % 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 方法如下: H = E× 0.25 %÷ 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 金托管人双方核对无误后,基金托管人按照与基金 管理人协商一致的方式于次月 首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 公休假等 , 支付日期顺延。 2 、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08 % 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 算方法如下: H = E× 0.08 %÷ 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 金托管人双方核对无误后,基金托管人按照与基金管理人协商一致的方式于次月 首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 公 休日等 , 支付日期顺延。 3 、基金的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 0.05 % ,对于由 B 类降级为 A 类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年基金销售服务费率应自其降级后的下一个工作日起适用 A 类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费率。 B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 0.01 % ,对于由 A 类升级为 B 类的基金 份额持有人,年基金销售服务费率应自其升级后的下一个工作日起享受 B 类基金 份额持有人的费率。两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计提的计算公式如下: H = E ×销售服务费年费率÷当年 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 为前一日该类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 基金管理人 与 基金托管人 双方核对无误后 ,基金托管人 按照与基金管理人协商一致的方式于 次月首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划出,由登记机构代收,登记机构 收到后按相关合同规定支付给基金销售机构等。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 付日期顺延。 上述 “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 中第 4 - 10 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 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 费用的项目 1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 基金财产的损失; 2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 、《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 、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 目。 (四)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 行。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基金管理人于 2016 年 10 月 13 日刊登的《 兴业 14 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进行了更新,并 根据基金管理人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经营活动进行了内容 的补充和更新,主要补充和更新的内容如下: 1 、 在“重要提示”部分, 增加 了 基金合同的生效日期、 招募说明书内容的 截止日期以及相关财务数据的截至日期。 2 、 在“一、绪言”部分, 增加 了 基金合同的生效日期 。 3 、 在“三、基金管理人 ” 部分,更新了基金管理人的主要人员情况。 4 、 在“四、基金托管人”部分,更新了托管人基本情况、主要人员情况、 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5 、在“七、基金的募集 ”部分, 更新 了基金的募集时间以及募集情况的说 明 。 6 、在“八、基金合同的生效” 部分, 增加了有关基金 合同正式生效及基金 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之 时间的说明 ;删除了有关于基 金备案的条件、基金 合同不能生效时募集资金的处理方式 的内容 。 7 、 在“十 、基金的投资”部分, 增加 了基金投资组合报告的内容。 8 、 在“十一 、基金的业绩”部分, 增加 了基金业绩表现的内容。 9 、 在 “ 二十三 、其他应披露事项 ” 部分,更新了基金管理人在招募说明书 更新期间刊登的与本基金相关的公告。 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 7 年 6 月 7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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