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博时逆向投资混合: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时间:2017年06月08日 15:07:44 中财网
博时逆向投资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日常申购

赎回业务

公告


公告
送出日
期:
2017

6

8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博时逆向投资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博时逆向投资混合


基金

代码


004434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7

4

14



基金管理人名称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博时逆向投资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博时逆向投资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等


申购起始日


2017

6

12



赎回起始日


2017

6

12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博时逆向投资混合
A


博时逆向投资混合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4434


004435


该分级基金是否
开放申购、赎回










注:

1

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为
博时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

投资者应及时通过本基金销售网点、致电博时一线通95105568(免长途话费)
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bosera.com查询其申购、赎回申请的确认情况;





2

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
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
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
/
期货交易市场、证券
/
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
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



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

日常申购业务



1

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人申购
A
类基金份额,首次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
10
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
金额为人民币
10
元。投资人申购
C
类基金份额,首次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
10
元,
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0
元。




2

申购费率


本基金基金份额采用金额申购方式,申购费率如下表。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
购,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表:本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

金额(M)

A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率

C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率

M<100万元

1.50%

0

100万元≤M<500万元

0.60%

M≥500万元

1000元/笔



来源:博时基金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申购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资产,用于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
等各项费用。




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和市场情况,调整申购金额

数量限制,基金管理
人必须
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

指定媒体上公告



2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
规定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费率如发生变
更,基金管理人应在调整实施
前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4

日常赎回业务



1

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每次赎回某一类别基金份额不得低于
10
份;每个
交易账户最低持有某一类别基金份额余额为
10
份,若某笔赎回导致单个交易账户的某一类
别基金份额余额少于
10
份时,该类份额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必须一同赎回。




2

赎回费率



本基金的
A
类基金份额、
C
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按基金份额持有期限递减,费率如
下:


表:本基金的赎回费率


持有基金份额期限(
Y



A
类基金份额

回费率


C
类基金份额

回费率


Y
<
7



1.5%


0.50%


7


Y
<
30



0.75%


0.50%


30


Y
<
6
个月


0.5%


0


Y≥
6
个月


0%


0




(注:一月指
30
日)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
取。



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30
日的
A
类基金份额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
续持有期
30
日(含)且少于
90
日(不含)的
A
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收取赎回费用总额的
75%
计入基金财产;对持有期在
90
日以上(含)且少于
180
日(不含)的
A
类基金份额持
有人所收取赎回费用总额的
50%
计入基金财产;对于持续持有
C
类基金份额少于
30
日的
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1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和市场情况,调整赎回份额和账户最低持有余额的
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

指定媒
体上公





2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赎回费率。费率如发生变
更,基金管理人应在调整实施日前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5

基金销售机构



1

直销机构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直销机构(含直销中心及直销网上交易)


投资者如需办理直销
网上交易,可登录本公司网站
www.bosera.com
参阅《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
业务规则》、《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业务规则》
办理相关开户、申购和赎回等业务。





2
)代销机构


序号


销售机构


A
类是否开通申赎


C
类是否开通申赎


1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7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9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0


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1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2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3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4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5


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6


嘉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7


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8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9


珠海华润股份有限公司








20


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1


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2


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3


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24


厦门市鑫鼎盛控股有限公司








25


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26


深圳众禄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7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28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29


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30


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31


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32


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33


宜信普泽投资顾问
(
北京
)
有限公司








34


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35


北京钱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36


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37


深圳富济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38


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39


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40


大连网金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41


深圳市金斧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42


深圳前海凯恩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43


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4


深圳前海微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5


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6


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7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8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9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0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1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2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53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4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5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6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7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8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9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0


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61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2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63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4


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65


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66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7


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68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9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70


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71


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72


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73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74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
/
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网站、
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7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
)上述
销售
机构均受理投资者的开户、日常申购和赎回等业务。本基金若增加、调
整直销网点或代销机构,本公司将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2

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
2017

3

10
日《中国证



券报》
上的《
博时逆向投资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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