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华富保本:更新招募说明书(2017年第1号)

时间:2017年06月08日 15:08:11 中财网
















华富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2017年第1号)

















基金管理人: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华富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申请经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2013年1月29日证监许可[2013]69
号文核准,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3年4月24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
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
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投资
者根据所持有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也需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本基金为
保本混合型基金,属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低风险品种;本基金变更为“华富安鑫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后属于证券市场中的较低风险品种,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
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一般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本基金初始募集净值1.00
元。在市场波动因素影响下,本基金净值可能低于初始面值。本基金未持有到期,
投资者赎回时不能获得保本保证,将承担市场波动的风险。


本基金依照恒定比例保本策略将基金资产配置于保本资产与风险资产:保本
资产为国内依法发行交易的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和企业债、金融债、短期
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等)、债券回购、货币市场工具和银行存款等;风险资产为
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本基金投资其他品种,
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权证等风险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高于
40%,其中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的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债券、货币市场
工具等保本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60%,其中现金或投资于到期日在一年以
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保本基金并不等于
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保本基金在极端情况下仍然存在
本金损失的风险。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当期保本周期内申购或转换转入,或
在当期保本周期到期日前(不包括该日)赎回或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不适用保本
条款,保本条款详见本基金基金合同及本招募说明书。



投资人购买本保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视为同意保证合同的约定。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
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

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
资者自行负担。


基金招募说明书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每6个月更新一次,并于每6个月结
束之日后的45日内公告,更新内容截至每6个月的最后1日。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7年4月24日,有关财务数据和
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7年3月31日。











































目录

一、绪言 ............................................................................................................................................. 5

二、释义 ............................................................................................................................................. 6
三、基金管理人 ............................................................................................................................... 12
四、基金托管人 ............................................................................................................................... 22
五、相关服务机构 ............................................................................................................................ 26
六、基金的募集 ............................................................................................................................... 53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 ........................................................................................................................ 57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57
九、基金份额的注册登记 ................................................................................................................. 67
十、基金的保本和保证. .................................................................................................................... 68
十一、基金的投资 ............................................................................................................................ 86
十二、基金的业绩 ............................................................................................................................ 99
十三、基金的财产 .......................................................................................................................... 100
十四、基金资产的估值 ................................................................................................................... 101
十五、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 106
十六、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 108
十七、基金的会计和审计 ............................................................................................................... 109
十八、基金的信息披露 ................................................................................................................... 110
十九、基金的风险揭示 ................................................................................................................... 115
二十、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 117
二十一、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120
二十二、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120
二十三、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121
二十四、其他应披露事项 ............................................................................................................... 122
二十五、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 123
二十六、查备文件 .......................................................................................................................... 123

一、绪言

《华富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本招募说明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
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华富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招募说明书由本基
金管理人解释。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
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
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
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
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
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
细查阅基金合同。





























二、释义

在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合同:指《华富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基金合同的
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2.中国: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仅为基金合同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
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

3.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4.《基金法》:指2003年10月28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五次会议通过,2012年12月28日经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
三十次会议修订,自2013年6月1日起实施,并经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
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
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
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5.《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3年2月17日中国证监会第28 次主席办
公会议修订通过、同年6月1日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
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6.《运作办法》:指2014年3月10日中国证监会第29次主席办公会议审议
通过,中国证监会2014年7月7日公布、自2014年8月8日实施的《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7.《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04年6月8日颁布、同年7月1日实
施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8. 《指导意见》:指中国证监会2010年10月26日颁布并实施的《关于保本
基金的指导意见》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9.基金或本基金:指依据基金合同所募集的华富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0.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华富保本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11.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指《华富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
书》及其定期的更新


12.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华富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3.《业务规则》:指《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是规范
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
人和投资人共同遵守

13.保证合同:指基金管理人和担保人就本基金签订之《华富保本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保证合同》

14.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5.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16.基金管理人:指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7.基金托管人:指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8.担保人: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为本基金提供担保的担保人。

就本基金第二个保本周期而言,指北京中小企业信用再担保有限公司。自第三个
保本周期起的后续各保本周期,本基金的保本保障机制发生变更的,以届时基金
管理人的公告为准

19.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及相关文件合法取得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投
资人

20.代销机构:指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
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基金销售
业务的机构

21.销售机构:指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

22.直销机构:指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3.基金销售网点:指直销机构的直销中心及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

24.注册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
括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
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25.注册登记机构:指办理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为华富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接受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注册登记业务的机


26.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
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27.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自
然人

28.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国境内合法注
册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
体或其他组织

29.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现时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中
国境内合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并取得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额度批准的中国境
外的机构投资者

30.投资人: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
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31.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代销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
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32.基金账户:指注册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持有的、基金管
理人所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33.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构
办理基金交易所引起的基金份额的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34.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
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
日期

35.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
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6.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不
得超过3个月

37.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8.保本周期:指基金管理人提供保本的期限,即自每个保本周期起始日起至
三个公历年后对应日止,如该对应日为非工作日,保本周期到期日顺延至下一个
工作日。基金合同中若无特别所指,即为当期保本周期

39.持有到期:在本基金第一个保本周期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其认购的基金
份额至第一个保本周期到期日的行为;在第二个保本周期起后续各保本周期指基
金份额持有人持有过渡期申购、到期期间自上一保本周期转入当期保本周期或过


渡期由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转换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至相应保本周期到
期日的行为

40. 保本周期起始日:指第一个保本周期起始日为基金合同生效日,其后保
本周期起始日以基金管理人公告为准

41.保本周期到期日:指保本周期届满的最后一日,如该对应日为非工作日,
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基金合同中若无特别所指即为当期保本周期届满日

42. 过渡期:指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其业务需要,将到期期间截止日次个工
作日起至下一个保本周期起始日前一工作日的时间区间设为过渡期,最长不超过
20 个工作日,具体起止日期由基金管理人确定并届时公告

43.过渡期申购:指投资者在过渡期内申请购买或转换入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


44.折算日:本基金第一个保本周期后各保本周期开始日的前一工作日,即过
渡期最后一个工作日。基金合同中若无特别所指,折算日即为当期保本周期开始
日的前一工作日

45.基金份额折算:在基金份额折算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包
括投资者过渡期申购的基金份额、保本周期结束后选择或默认选择转入下一个保
本周期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在其持有的基金份额所代表的资产
净值总额保持不变的前提下,变更登记为基金份额净值为1.00元的基金份额,基
金份额数额按折算比例相应调整

46. 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的投资金额:指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
的净认购金额、认购费用及募集期间的利息收入之和

47. 过渡期内申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的投资金额: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
过渡期内进行申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在折算日所代表的资产净值及过渡期申
购费用之和

48. 从上一保本周期转入当期保本周期基金份额的投资金额:指基金份额持
有人将其上一保本周期届满时持有的基金份额转入当期保本周期的,其基金份额
在折算日所代表的资产净值

49. 认购保本金额:指基金持有人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的投资金额

50. 过渡期申购保本金额:指基金持有人过渡期申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
的投资金额


51. 从上一保本周期转入当期保本周期基金份额的保本金额:指基金份额持
有人从上一保本周期转入当期保本周期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的投资金额

52. 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的可赎回金额:指根据基金保本周期到期日基金份
额净值计算的可赎回金额,即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或过渡期申购、或从上一保
本周期转入当期保本周期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与保本周期到期日基金份额净值
的乘积;在第一个保本周期,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的可赎回金额即指,基金份额
持有人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与保本周期到期日基金份额净值的乘积

53.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54.T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工
作日

55.T+n日:指自T日起第n个工作日(不包含T日)

56.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57.交易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58.保本:指在第一个保本周期到期日,如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并持有到期的
基金份额与到期日基金份额净值的乘积加上其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累计分
红金额之和计算的总金额低于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的投资
金额(低出的部分即为“保本差额”),则基金管理人应补足该保本差额,并在保
本周期到期日后二十个工作日内(含第二十个工作日,下同)将该差额支付给基
金份额持有人,担保人对此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本基金第一个保本周
期后各保本周期到期日,如基金份额持有人过渡期申购、或从上一保本周期转入
当期保本周期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的可赎回金额加上其过渡期申购、或从上一
保本周期转入当期保本周期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在当期保本周期内的累计分红
款项之和低于其过渡期申购保本金额、或从上一保本周期转入当期保本周期的基
金份额的保本金额,由当期有效的基金合同、保证合同或风险买断合同约定的基
金管理人或保本义务人将该差额支付给基金份额持有人

59. 到期期间:指基金管理人在保本周期到期日前公告指定的一个期间。在
此期间内,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做出到期选择,即可将其在当期保本周期持有至到
期日的基金份额进行赎回、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如本基金满足保
本基金存续条件,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转入下一保本周期,或在本基金不满足
保本基金存续条件时,基金份额持有人可继续持有变更后的非保本混合型基金的


基金份额

60.保证:指第一个保本周期内确保履行保本条款,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担保人为本基金的保本提供的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基金保本周
期到期日起六个月。自第二个保本周期起的后续各保本周期的保本保障机制,由
基金管理人与担保人或保本义务人届时签订的保证合同或风险买断合同决定,并
由基金管理人在当期保本周期开始前公告

61.保证范围:指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的金额,即在保本周期到期日,基金份
额持有人过渡期申购、或从上一保本周期转入当期保本周期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
额的可赎回金额加上其过渡期申购、或从上一保本周期转入当期保本周期并持有
到期的基金份额在当期保本周期内的累计分红款项之和低于其过渡期申购保本金
额、或从上一保本周期转入当期保本周期的基金份额的保本金额的部分

62.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
购买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63.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
购买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购的基金份额不适用保本条款。


64.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
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65.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
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
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

66.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
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
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67.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持
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68.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购
日、申购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申购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
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受理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69.元:指人民币元

70.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


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71.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申
购款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72.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73.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74.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
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75.指定媒体: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互联网网站及
其他媒体

76.保本基金存续条件:本基金保本周期届满时,符合法律法规有关担保人/
保本义务人资质要求、并经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认可的担保人/保本义务人同
意为本基金的下一保本周期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或者同意承诺保本,与
基金管理人签订保证合同或风险买断合同,同时本基金满足法律法规和本合同规
定的基金存续要求

77.转入下一保本周期:在符合保本基金存续条件下,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继续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78.保本周期到期后基金的存续形式:保本周期届满时,在符合保本基金存
续条件下,本基金继续存续;否则,本基金变更为非保本的“华富安鑫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如果本基金不符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对基金的存续要求,则本基
金将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终止

79.保本周期到期选择:基金份额持有人在保本周期到期后,选择赎回本基
金基金份额,将本基金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转
入下一保本周期,或继续持有变更后基金的基金份额的行为

80.不可抗力:指基金合同当事人无法预见、无法克服、无法避免且在基金合
同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签署之日后发生的,使基金合同当事人无法全部或
部分履行基金合同的任何事件



三、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000号31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000号31层

邮政编码:200120

法定代表人:章宏韬

设立日期:2004年4月19日

核准设立机关:中国证监会

核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4】47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2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联系人:邵恒

电话:021-68886996

传真:021-68887997

股权结构: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49%、安徽省信用担保集团有限公司27%、
合肥兴泰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4%

(二)主要人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章宏韬先生,董事长,大学本科学历,工商管理硕士,经济师。历任安徽省
农村经济管理干部学院政治处职员,安徽省农村经济委员会调查研究处秘书、副
科级秘书,安徽证券交易中心综合部(办公室)经理助理、副经理(副主任),安
徽省证券公司合肥蒙城路营业部总经理,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副主任、
总裁助理兼办公室主任、副总裁。现任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董事、总经理,
兼任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华安期货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中国证券业协
会创新发展战略专业委员会委员。


姚怀然先生,董事,学士学位、研究生学历,经济师。历任中国人民银行安
徽省分行金融管理处主任科员,安徽省证券公司营业部经理、总办主任、总经理
助理兼证券投资总部总经理,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总裁助理兼证券投资总部总
经理,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上海华富利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长。现任上海华富利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范强先生,董事,大专学历,历任安徽省财政厅工交处副主任科员、主任科
员、副处长,安徽省财政厅工交处副处长,省地税局直属分局副局长、局长,省
地税局计财处处长,省地税局财监处处长,安徽省信用担保集团副总经理兼任华
安证券董事、皖煤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安徽省信用担保集团副总经理、党
委委员。


郑晓静女士,董事,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合肥市财政局预外局(非税局)
科员,合肥市财政局办公室科员、副主任,合肥市财政局预算处副处长,合肥市
金融办(市投融资管理中心)资本市场处(企业融资处)副处长(主持工作),合
肥市金融办担保与保险处处长,合肥市金融办资本市场处处长。现任合肥兴泰金
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兼任合肥兴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余海春先生,总经理,硕士研究生学历。曾先后担任安徽省证券公司合肥营
业部业务员、上海自忠路营业部业务主管、合肥第二营业部经理助理,华安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投资总部副总经理、池州营业部总经理、合肥花园街营业部总经理、
办公室主任、固定收益部总经理、投资管理部总经理,现任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总经理。


刘瑞中先生,独立董事,研究生学历。历任安徽铜陵财专教师,中国经济体
制改革研究所助理研究员、信息部主任,中国国际期货经纪有限公司任信息部经
理、深圳公司副总经理,北京商品交易所常务副总裁,深圳特区证券公司(现巨
田证券)高级顾问。现任深圳神华期货经纪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冠通期货经纪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


陈庆平先生,独立董事,工商管理硕士。历任上海金融专科学校讲师、处长,
申银证券公司哈尔滨营业部总经理,上海鑫兆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顾问,宁波
国际银行上海分行行长,上海金融学院客座教授。


张赛美女士,独立董事,硕士学位,研究生学历。历任上海张江公社团委副
书记,上海建平中学教师,上海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助理研究员,海通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投资银行管理部总经理、并购及资
本市场部总经理、战略规划部总经理、衍生产品部总经理,海通开元投资有限公
司董事长,海通创意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上海双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创始合伙人,上海双创投资中心总经理。



2、基金管理人监事会成员

王忠道先生,监事会主席,本科学历。历任上海财经大学金融理论教研室助
教,安徽省财政厅副主任科员,安徽信托投资公司部门经理、安徽省中小企业信
用担保中心副主任、安徽省皖煤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安徽省信用担保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总经济师。


梅鹏军先生,监事,金融学博士,高级经济师。先后在安徽省国际经济技术
合作公司,安徽省物资局(后更名为安徽省徽商集团)工作,历任合肥兴泰控股
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业务经理,合肥兴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金融研究所副所
长。现任合肥兴泰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金融研究所所长,安徽大学经济学
院金融硕士研究生兼职导师。


李宏升先生,监事,本科学历,经济师。历任国元证券斜土路营业部交易部
经理,交通银行托管部基金会计、基金清算。现任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综合管
理部总监。


邵恒先生,监事,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学历,CFA。历任雀巢(中国)有限
公司市场部助理、强生(中国)有限公司市场部助理、讯驰投资咨询公司高级研
究员、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整合营销经理、双子星信息公司合伙人。现任华富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市场拓展部总监。


3、高级管理人员

章宏韬先生,董事长,简历同上。


余海春先生,总经理,简历同上。


满志弘女士,督察长,管理学硕士,CPA。曾任道勤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
总经理,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副总监兼董事会秘书,上海华富利得
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监事,现任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兼监察稽核部总监。


陈大毅先生,副总经理,硕士学位。曾先后供职于安徽省证券公司上海自忠
路营业部、徐家汇路营业部,华安证券上海总部,华安证券网络经纪公司(筹)。

曾任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运作保障部总监,上海华富利得资产管
理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上海华富利得资产管
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龚炜先生,副总经理,硕士学位,先后供职于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
证监会安徽监管局、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金融工


程研究员、公司投研副总监、基金投资部总监、投研总监、公司总经理助理。现
任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公司公募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基金经理。


曹华玮先生,副总经理,硕士学位,先后供职于庆泰信托公司、新疆金新信
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德恒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汇添富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
经理助理、机构理财部总监,现任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4、本基金基金经理简介

胡伟先生,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经济学学士、本科学历,十三年证券从业经历,
曾任珠海市商业银行资金营运部交易员,从事债券研究及债券交易工作,2006年
11月加入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债券交易员、华富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
助理、固定收益部副总监、华富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助理、华富灵活配置混合
型基金基金经理、华富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现任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
理助理、固定收益部总监、公司公募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华富收益增强债券型
基金基金经理、华富保本混合型基金基金经理、华富恒富分级债券型基金基金经
理、华富恒财分级债券型基金基金经理、华富恒稳纯债债券型基金基金经理、华
富旺财保本混合型基金基金经理、华富恒利债券型基金基金经理、华富安福保本
混合型基金基金经理、华富灵活配置混合型基金基金经理、华富弘鑫灵活配置混
合型基金经理、华富天益货币市场基金经理、华富天盈货币市场基金经理。


张惠女士,合肥工业大学产业经济学硕士、研究生学历,十年证券从业经历,
2007年6月加入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研究发展部助理行业研究员、行业
研究员、固收研究员、华富策略精选混合型基金基金经理助理、华富保本混合型
基金基金经理助理,现任华富保本混合型基金基金经理、华富旺财保本混合型基
金基金经理、华富恒利债券型基金基金经理、华富安享保本混合型基金基金经理、
华富灵活配置混合型基金基金经理、华富元鑫灵活配置混合型基金基金经理、华
富益鑫灵活配置混合型基金基金经理、华富永鑫灵活配置混合型基金基金经理。


5、公募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公募投资决策委员会是负责公募基金投资决策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公司分管
公募投资业务的领导、涉及公募投资和研究的部门的业务负责人以及公募投资决
策委员会认可的其他人员组成。公募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由公司分管公募投资业
务的最高业务领导担任,负责投决会的召集和主持。



公募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姓名和职务如下:

龚炜先生

公司公募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公司副总经理、基金经理

胡伟先生

公司公募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公司总经理助理、固定收益部
总监、基金经理

陈启明先生

公司公募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研究发展部副总监、基金经理

尹培俊先生

公司公募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固定收益部总监助理、基金经


王翔先生



公司公募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基金经理



6、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
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
收益;

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

7、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
他法律行为;

12、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基金管理人将遵守《证券法》、《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信
息披露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并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
防止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2、基金管理人不从事下列行为:


(1)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3、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
人谋取最大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代理人、代表人、受雇人或任何其他第三人牟
取不当利益;

(3)不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
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不以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五)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制度概述

为了保证公司规范运作,有效地防范和化解管理风险、经营风险以及操作风
险,确保基金财务和公司财务以及其他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从而最大程度地
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本公司建立了科学合理、控制严密、运行高效的内
部控制制度。内部控制制度是公司为实现内部控制目标而建立的一系列组织机制、
管理方法、操作程序与控制措施的总称。它由章程、内部控制大纲、基本管理制
度、部门业务规章等部分组成。


公司内部控制大纲是对公司章程规定的内控原则的细化和展开,是对各项基
本管理制度的总揽和指导,包括内控目标、内控原则、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
制体系、控制活动、信息沟通和内部监控等内容。公司基本管理制度包括风险控
制制度、投资管理制度、基金会计制度、信息披露制度、集中交易制度、资料档
案管理制度、信息技术管理制度、公司财务制度、监察稽核制度、人事管理制度、
业绩评估考核制度、紧急应变制度和基金销售管理制度等。部门业务规章是在基
本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对各部门的主要职责、岗位设置、岗位责任、操作守则等
进行了具体规定。


(1)风险控制制度


风险控制制度由风险控制的目标和原则、风险控制的机构设置、风险类型的
界定、风险控制的措施、风险控制的制度、风险控制制度的监督与评价等部分组
成。


风险控制的具体制度主要包括投资风险管理制度、交易风险管理制度、财务
风险控制制度以及岗位分离制度、防火墙制度、岗位职责、反馈制度、保密制度、
员工行为准则等程序性风险管理制度。


(2)投资管理制度

基金投资管理制度包括基金投资管理的原则、组织结构、投资禁止制度、投
资策略、投资研究、投资决策、投资执行、投资的风险管理等方面内容,适用于
基金投资的全过程。


(3)监察稽核制度

公司设立督察长,组织、指导监察稽核工作,督察长由总经理提名,经董事
会聘任,对董事会负责,报中国证监会核准。督察长有权参加或者列席公司董事
会以及公司业务、投资决策、风险管理等相关会议,有权调阅公司相关文件、档
案,就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独立地履行检查、评价、报告、建议职能。督察
长应当定期和不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公司内部控制执行情况,董事会应当对督察长
的报告进行审议。


公司设立监察稽核部门,具体执行监察稽核工作。公司配备了充足合格的监
察稽核人员,明确规定了监察稽核部门及内部各岗位的职责和工作流程。


监察稽核制度包括监察稽核体系、监察稽核工作内容、监察稽核方法和程序
等。通过这些制度的建立,监督公司各业务部门和人员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
有关情况;评估公司各业务部门和人员执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各项管理制度和
业务规章的情况。


2、内部控制的原则

(1)健全性原则: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包括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
门或机构和各级人员,并涵盖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2)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维护
内控制度的有效执行;

(3)独立性原则:公司各机构、部门和岗位职责应当保持相对独立,公司基
金资产、自有资产、其他资产的运作应当分离;


(4)相互制约原则:公司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应当权责分明、相互制衡;

(5)成本效益原则:公司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经
济效益,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3、内部控制的组织架构

(1)风险管理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负责根据董事会的授权
对公司的风险管理制度进行审查并提供咨询和建议的专门委员会,其工作重点包
括:审议公司的风险管理制度,对公司存在的风险隐患和可能出现的风险问题进
行研究、预测和评估,对重大突发性风险事件提出指导意见。


(2)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为公司非常设投资决策机构。投资决
策委员会具体职责为:分析判断宏观经济形势和市场走势,制定基金重大投资决
策和投资授权;对投资决策的执行情况进行监控;对基金经理进行的交易行为进
行监督管理;考核基金经理的业绩;

(3)督察长:督察长组织、指导公司的监察稽核工作,监督检查基金及公司
运作的合法合规情况和公司的内部风险控制情况;督察长履行职责的范围,应涵
盖基金及公司运作的所有业务环节;有权参加或者列席公司董事会以及公司业务、
投资决策、风险管理等相关会议,有权调阅公司相关文件、档案,对基金运作、
内部管理、制度执行及遵规守法情况进行内部监察、稽核;定期独立出具稽核报
告,报送中国证监会和董事长;

(4)风险控制委员会:风险控制委员会对识别、防范、控制基金运作各个环
节的风险全面负责,尤其重点关注基金投资组合的风险状况,对基金投资运作的
风险进行测量和监控,对投资组合计划提出风险防范措施。同时,负责审核公司
的风险控制制度和风险管理流程,确保对公司整体风险的评估、识别、监控与管
理;

(5)监察稽核部:公司设立监察稽核部并保证其工作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充
分发挥其职能作用。监察稽核部监督公司各业务部门和人员严格遵守法律法规、
基金合同和公司内部各项规章制度,对公司各类规章制度及内部风险控制制度的
完备性、合理性、有效性进行评估,组织各部门对存在的风险隐患或出现的风险
问题进行讨论、研究,提出解决方案,并监督整改;

(6)业务部门:对本部门业务范围内的风险负有管控和及时报告的义务;


(7)员工:依照公司“风险控制落实到人”的理念,每个员工均负有一线风
险控制职责,负责把公司的风险控制理念和措施落实到每一个业务环节当中,并
负有把业务过程中发现的风险隐患或风险问题及时进行报告、反馈的义务。


4、内部控制措施

本基金管理人高度重视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重要性,强调要让风险控制渗
透到公司的每一项业务和公司的文化中去,要求所有员工以他们的能力、诚信和
职业道德来控制、管理风险。本基金管理人采取的主要措施包括:

(1)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系统。由风险控制委员会组织、
监察稽核部执行,通过与董事会到管理层到每个员工不断的沟通和交流,识别和
评估从治理结构到一线业务操作等公司所有方面、所有业务流程中公司运作和基
金管理的风险点和风险程度,明确划分风险责任,并制定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

本基金管理人强调在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中,要全员参与,责任明确和合理分工,
让所有的员工对风险管理都有清晰的意识,清楚知道他们在风险控制中的地位和
责任。在风险识别和风险评估的基础上,监察稽核部建立了覆盖公司所有业务的
稽核检查项目表,该表为从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内部规章等方面确保公司运作
和基金管理合规和风险控制提供了检查和监督的手段;

(2)完善监察稽核工作流程,加强日常稽核工作,促进风险管理的数量化和
自动化,提高风险管理的时效和频率。公司专门建立了华富风险控制系统,能对
基金投资风险和业绩评估做到动态更新。同时监察稽核部通过质询、评估和报告
等工作流程,以建立一种机制,使任何内控工作和外部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能够得
到及时的解决;

(3)对风险实行动态的监控和管理。一方面,周期性根据公司的业务发展和
内部审核、稽查的情况进行评估和调整;另一方面,在变化的环境中,不断识别、
评估新的风险,尤其强调对新产品和新业务的风险分析、评估和控制,强调新的
法律法规对风险管理的要求。为确保公司运作和基金管理能够符合最新颁布的法
律法规要求,本基金管理人还在组织机制上进行了设计,由监察稽核部的内控人
员和法律事务人员分工合作,保证对与基金有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实时跟踪、全面
收集、准确分解并及时落实。


5、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制度声明书

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制度的声明如下:


(1)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上关于内部控制制度的披露真实、准确;

(2)本基金管理人承诺根据市场变化和基金管理人业务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
制制度。


四、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概况

本基金托管人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基本信息如下:

名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法定代表人:吉晓辉

成立时间: 1992年10月19日

经营范围:经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公司主营业
务主要包括: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结算;办理票据
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同
业拆借;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险箱业
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国际结算;同业外汇拆借;外
汇票据的承兑和贴现;外汇借款;外汇担保;结汇、售汇;买卖和代理买卖股票
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自营外汇买卖;代客外汇买卖;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
务;离岸银行业务;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托管业务;经中
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经营的其他业务。


织形式: 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216.18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 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3]105号

联系人:朱萍

联系电话:(021)61618888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自2003年开展资产托管业务,是较早开展银行资产托管服
务的股份制商业银行之一。经过二十年来的稳健经营和业务开拓,各项业务发展
一直保持较快增长,各项经营指标在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处于较好水平。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总行于2003年设立基金托管部,2005年更名为资产托管部,
2013年更名为资产托管与养老金业务部,2016年进行组织架构优化调整,并更名
为资产托管部,目前下设证券托管处、客户资产托管处、内控管理处、、业务保障
处、总行资产托管运营中心(含合肥分中心)五个职能处室。


目前,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已拥有客户资金托管、资金信托保管、证券投资基
金托管、全球资产托管、保险资金托管、基金专户理财托管、证券公司客户资产
托管、期货公司客户资产托管、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托管、私募股权托管、银行理
财产品托管、企业年金托管等多项托管产品,形成完备的产品体系,可满足多领
域客户、境内外市场的资产托管需求。


(二)主要人员情况

刘信义,男,1965年出生,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曾任上海浦东发展银
行上海地区总部副总经理,上海市金融服务办挂职任机构处处长、市金融服务办
主任助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财务总监,上海国盛集团有限
公司总裁。现任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行长。


刘长江,男,1966年出生,硕士研究生,经济师。历任工商银行总行教育部
主任科员,工商银行基金托管部综合管理处副处长、处长,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总
行基金托管部总经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公司及投资银行总部资产托管部、企业
年金部、期货结算部总经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公司及投资银行总部副总经理兼
资产托管部、企业年金部、期货结算部总经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总行金融机构
部总经理。现任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总行金融机构部、资产托管部总经理。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截止2016年12月31日,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规模为1840.64
亿元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85.40%,托管证券投资基金共九十四只,分别为国泰金
龙行业精选基金、国泰金龙债券基金、天治财富增长基金、广发小盘成长基金、
汇添富货币基金、长信金利趋势基金、嘉实优质企业基金、国联安货币基金、银
华永泰债券型基金、长信利众债券基金(LOF)、华富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海安鑫保本基金、博时安丰18个月基金(LOF)、易方达裕丰回报基金年、鹏华
丰泰定期开放基金、汇添富双利增强债券基金、中信建投稳信债券基金、华富恒
财分级债券基金、汇添富和聚宝货币基金、工银目标收益一年定开债券基金、北
信瑞丰宜投宝货币基金、中海医药健康产业基金、国寿安保尊益信用纯债基金、


华富国泰民安灵活配置混合基金、博时产业债纯债基金、安信动态策略灵活配置
基金、东方红稳健精选基金、国联安鑫享混合基金、国联安鑫富混合基金、长安
鑫利优选混合基金、工银瑞信生态环境基金、天弘新价值混合基金、嘉实机构快
线货币基金、鹏华REITs封闭式基金、华富健康文娱基金、国寿安保稳定回报基金、
国寿安保稳健回报基金、国投瑞银新成长基金、金鹰改革红利基金、易方达裕祥
回报债券基金、国联安鑫禧基金、国联安鑫悦基金、中银瑞利灵活配置混合基金、
华夏新活力混合基金、鑫元汇利债券型基金、国联安安稳保本基金、南方转型驱
动灵活配置基金、银华远景债券基金、华富诚鑫灵活配置基金、富安达长盈保本
基金、中信建投稳溢保本基金、工银瑞信恒享纯债基金、长信利发债券基金、博
时景发纯债基金、国泰添益混合基金、鑫元得利债券型基金、中银尊享半年定开
基金、鹏华兴盛定期开放基金、华富元鑫灵活配置基金、东方红战略沪港深混合
基金、博时富发纯债基金、博时利发纯债基金、银河君信混合基金、鹏华兴锐定
期开放基金、汇添富保鑫保本混合基金、景顺长城景颐盛利债券基金、兴业启元
一年定开债券基金、工银瑞信瑞盈18个月定开债券基金、中信建投稳裕定开债券
基金、招商招怡纯债债券基金、中加丰享纯债债券基金、长安泓泽纯债债券基金、
银河君耀灵活配置混合基金、广发汇瑞一年定开债券基金、国联安鑫盛混合基金、
汇安嘉汇纯债债券基金、鹏华普泰债券基金、南方宣利定开债券基金、招商兴福
灵活配置混合基金、博时鑫润灵活配置混合基金、兴业裕华债券基金、易方达瑞
通灵活配置混合基金、招商招祥纯债债券基金、国泰景益灵活配置混合基金、国
联安鑫利混合基金、易方达瑞程混合基金、华福长富一年定开债券基金、中欧骏
泰货币基金、招商招华纯债债券基金、汇安丰融灵活配置混合基金、汇安嘉源纯
债债券基金、国泰普益混合基金、汇添富鑫瑞债券基金、鑫元合丰纯债债券基金。


(四)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本行内部控制目标为:确保经营活动中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监管
部门监管规则和本行规章制度,形成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确保经营
业务的稳健运行,保证基金资产的安全和完整,确保业务活动信息的真实、准确、
完整,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2、本行内部控制组织架构为:总行法律合规部是全行内部控制的牵头管理部
门,指导业务部门建立并维护资产托管业务的内部控制体系。总行风险监控部是
全行操作风险的牵头管理部门。指导业务部门开展资产托管业务的操作风险管控


工作。总行资产托管部下设内控管理处。内控管理处是全行托管业务条线的内部
控制具体管理实施机构,并配备专职内控监督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监督工作,
独立行使监督稽核职责。


3、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本行已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内控制度贯穿资
产托管业务的决策、执行、监督全过程,渗透到各业务流程和各操作环节,覆盖
到从事资产托管各级组织结构、岗位及人员。内部控制以防范风险、合规经营为
出发点,各项业务流程体现“内控优先”要求。


具体内控措施包括:培育员工树立内控优先、制度先行、全员化风险控制的
风险管理理念,营造浓厚的内控文化氛围,使风险意识贯穿到组织架构、业务岗
位、人员的各个环节。制定权责清晰的业务授权管理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和各项
操作规程、员工职业道德规范、业务数据备份和保密等在内的各项业务管理制度;
建立严格完善的资产隔离和资产保管制度,托管资产与托管人资产及不同托管资
产之间实行独立运作、分别核算;对各类突发事件或故障,建立完备有效的应急
方案,定期组织灾备演练,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在基金运作办公区域建立健
全安全监控系统,利用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实现风险控制;定期对业务情况进
行自查、内部稽核等措施进行监控,通过专项/全面审计等措施实施业务监控,排
查风险隐患。


(五)托管人对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1、监督依据

托管人严格按照有关政策法规、以及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等进行监督。监督
依据具体包括:

(1)《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3)《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4)《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5)《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

(6)法律、法规、政策的其他规定。


2、监督内容

我行根据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约定,对基金合同生效之后所托管基金的
投资范围、投资比例、投资限制等进行严格监督,及时提示基金管理人违规风险。



3、监督方法

(1)资产托管部设置核算监督岗位,配备相应的业务人员,在授权范围内独
立行使对基金管理人投资交易行为的监督职责,规范基金运作,维护基金投资人
的合法权益,不受任何外界力量的干预;

(2)在日常运作中,凡可量化的监督指标,由核算监督岗通过托管业务的自
动处理程序进行监督,实现系统的自动跟踪和预警;

(3)对非量化指标、投资指令、管理人提供的各种报表和报告等,采取人工
监督的方法。


4、监督结果的处理方式

(1)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监督结果,采取定期和不定期报告
形式向基金管理人和中国证监会报告。定期报告包括基金监控周报等。不定期报
告包括提示函、临时日报、其他临时报告等;

(2)若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违规违法操作,以电话、邮件、书面提示
函的方式通知基金管理人,指明违规事项,明确纠正期限。在规定期限内基金托
管人再对基金管理人违规事项进行复查,如果基金管理人对违规事项未予纠正,
基金托管人将报告中国证监会。如果发现基金管理人投资运作有重大违规行为时,
基金托管人应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

(3)针对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对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情况的检查,应及
时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




五、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名称: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和网上交易系统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000号31层

办公地址: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000号31层

联系人:方萍

咨询电话:021-50619688,400-700-8001


传真:021-68415680

网址:www.hffund.com

2、代销机构:

(1)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 12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 12 号

法定代表人:吉晓辉

电话:(021)61618888

传真:(021)63604199

联系人:于慧、虞谷云

客户服务热线:95528

公司网址:www.spdb.com.cn

(2)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 号院 1 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联系人:王琳

客服电话:95533

网址:www.ccb.com

(3)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牛锡明

电话:021-95559

传真:021-62701216

联系人:张宏革

客户电话:95559


公司网址:www.bankcomm.com

(4)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

法定代表人:常振明

电话:010-89937369

传真:010-85230049

联系人:廉赵峰

客户服务热线:95558

公司网站:http://bank.ecitic.com

(5)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17号首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17号

法定代表人:闫冰竹

联系人:谢小华

传真:010-66226045

客服电话:95526

公司网址:www.bankofbeijing.com.cn

(6)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市河东区海河东路218号

法定代表人:李伏安

电话:022-58316666

传真:022-58316569

联系人:王宏

客服电话:95541

公司网址:www.cbhb.com.cn

(7)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8 号中融碧玉蓝天大厦 15-20 楼、22-27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8 号中融碧玉蓝天大厦 15-20 楼、22-27 楼

法定代表人:冀光恒

联系人:李晨

电话:021-38576666

客服电话:021-962999,400-696-2999

网址:www.srcb.com

(8)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 5047 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

联系人:张波

联系电话:0755-22168073

客户服务电话:95511-3

公司网址: www.bank.pingan.com

(9)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蒋超良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联系人:牛峰

电话:010-85108223

传真:010-85109219

客服电话:95599

网址:www.abchina.com

(10)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3038号合作金融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伟

联系人:陈聪

电话:0755-25188263

传真:0755-25188785

网站: www.4001961200.net

客户服务电话:400-196-1200

(11)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合肥市安庆路79号天徽大厦A座

办公地址:合肥市安庆路79号天徽大厦A座

法定代表人:李宏鸣

联系人:叶卓伟

联系电话:0551-62667635

传真电话:0551-62667684

客户服务电话:40088-96588(安徽省内可直拨96588)

公司网址: www.hsbank.com.cn

(12)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号

法定代表人: 易会满

传真: (010)66105798

联系人:杨菲

客服电话:95588

公司网站:www.icbc.com.cn

(13)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198 号

法定代表人:李工


联系人:范超

联系电话:0551-65161821

传真:0551-65161672

客服电话:95318

公司网址:www.hazq.com

(14)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号民生金融中心A座16-18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号民生金融中心A座16-20层

法定代表人:余政

联系人:赵明

电话:010-85127622

传真:010-85127917

客服电话:4006198888

公司网址:www.mszq.com

(15)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吉林省长春市自由大路1138号

法定代表人:李福春

联系人:安岩岩

电话:0431-85096517

客服电话:400-600-0686、0431-85096733

公司网址:www.nesc.cn

(16)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莲前西路2号莲富大厦17楼

办公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深田路46号深田国际大厦20楼

法定代表人:王勇

电话:0592-2079303


传真:0592-2079602

联系人:赵钦

客户服务热线:400-0099-886

公司网址:www.gwgsc.com

(17)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层10层

法定代表人:王少华

联系人:黄静

电话:010-84183333

客服电话:400-818-8118

公司网址:www.guodu.com

(18)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16-26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电话:0755-82130833

传真:0755-82133952

联系人:周杨

客服电话:95536

公司网站:www.guosen.com.cn

(19)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99号院1号楼15层1501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99号院1号楼15层1501

法定代表人:刘汝军

联系人:宋旸

电话:010-83561070

客户服务电话:400-698-9898


网址:www.xsdzq.cn

(20)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法定代表人:李梅

联系人:黄莹

电话:021-33389888

传真:021-33388224

客服电话:95523或4008895523

电话委托:021-962505

网址:www.swhysc.com

(21)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
20楼2005室

办公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
楼2005室

法定代表人:许建平

联系人:李巍

电话:010-88085858

传真:010-88085195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0562

网址:www.hysec.com

(22)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解放东路29号迪凯银座22、23层

法定代表人:沈强

联系人:李珊

联系电话:0571-85776114


客服电话:95548

公司网址:www.bigsun.com.cn

(23)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济南市经七路 86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花园石桥路 66 号东亚银行金融大厦 18 层

法定代表人:李玮

联系人:许曼华

电话:021-20315290

传真:021-20315137

客户服务电话:95538

公司网址:www.zts.com.cn

(24)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解放东路29号迪凯银座22、23层

法定代表人:沈强

联系人:李珊

联系电话:0571-85776114

客服电话:95548

公司网址:www.bigsun.com.cn

(25)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上海银行大厦29楼

法定代表人:杨德红

联系人:芮敏祺

电话:021-38676666

传真:021-38670666

客服电话:95521


公司网址:www.gtja.com.cn

(26)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无锡市太湖新城金融一街8号国联金融大厦8楼

办公地址:江苏省无锡市太湖新城金融一街8号国联金融大厦702

法定代表人:姚志勇

电话:0510-82831662

传真:0510-82830162

联系人:沈刚

客服电话:95570

网址:www.glsc.com.cn

(27)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

办公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

法定代表人:范力

联系人:方晓丹

联系电话:0512-65581136

客服电话:400-860-1555

公司网址:www.dwzq.com.cn

(28)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西桂林市辅星路13号

办公地址:广西南宁市滨湖路46号

法定代表人:张雅锋

联系人:牛孟宇

电话:0755-83709350

客服电话:95563

公司网址:www.ghzq.com.cn


(29)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权唐

电话:010-85130577

传真:010-65182261

客服电话:400-888-8108

公司网址:www.csc108.com

(30)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延陵西路23号投资广场18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928号东海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赵俊

电话:021-20333333

传真:021-50498825

联系人:王一彦

客服电话:95531;400-8888-588

公司网址:www.longone.com.cn

(31)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联系人:李笑鸣

电话:021-23219000

传真:021-23219100

客服电话:95553

公司网址:www.htsec.com

(32)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楼

法定代表人:侯巍

联系人:郭熠

电话:0351-8686659

传真:0351-8686619

客服电话:400-666-161895573

公司网址:www.i618.com.cn

(33)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中一路西华强高新发展大楼7层、8层

法定代表人:黄扬录

联系人:罗艺琳

电话:0755-82570586

客服电话:95329

公司网址:www.zszq.com

(34)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张志刚

联系人:唐静

电话:010-63081000

传真:010-63080978

客服电话:95321

公司网址:www.cindasc.com

(35)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600号1幢32楼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600号1幢33楼

法定代表人:钱华


联系人:王冠昌

联系电话:021-32229888

业务传真:021-68728703

客服热线:4001-962502

公司网址:www.ajzq.com

(36)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16-26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电话:0755-82130833

传真:0755-82133952

联系人:周杨

客服电话:95536

公司网站:www.guosen.com.cn

(37)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 A 栋第 18 层-21
层及第 04 层 01.02.03.05.11.12.13.15.16.18.19.20.21.22.23 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6003 号荣超商务中心 A 栋第 04、18 层至
21 层

法定代表人:高涛

联系人:张鹏

电话:0755-82023442

传真:0755-82026539

客服电话:400-600-8008、95532

公司网址:www.china-invs.cn

(38)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56号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56号


法定代表人:孙名扬

联系人:周俊

电话:0451-85863726

传真:0451-82287279

客服电话:400-666-2288

公司网址:www.jhzq.com.cn

(39)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2-6层

法定代表人:陈共炎

联系人:邓颜

电话:010-66568292

传真:010-66568990

客服电话:400-888-8888

公司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40)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园路2号高科大厦四楼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99号保利广场A座37楼

法定代表人:余磊

联系人:杨晨

电话:027- 87107535

传真:027-87618863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5000

公司网站:www.tfzq.com

(41)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尤习贵


客户服务热线:95579或4008-888-999

联系人:奚博宇

电话:027-65799999

传真:027-85481900

公司网址:www.95579.com

(42)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228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28号华泰证券广场

法定代表人:周易

联系人:庞晓芸

联系电话:0755-82492193

传真:0755-82492962(深圳)

客服电话:95597

网址:www.htsc.com.cn

(43)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268号

办公地址:浦东新区民生路1199弄证大五道口广场1号楼20层

法定代表人:兰荣

联系人:谢高得

电话:021-38565785

客服电话:95562

公司网站:www.xyzq.com.cn

(44)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4036号荣超大厦16-20层

法定代表人:詹露阳

联系人:周一涵


电话:021-38637436

客服电话:95511-8

公司网址:stock.pingan.com

(45)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638号财富中心

法定代表人:李晓安

联系人:范坤

电话:0931-4890208

客服电话:95368

公司网址:www.hlzq.com

(46)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招商银行大厦40/42层

法定代表人:姜昧军

联系人:袁媛

电话:0755-83199511

传真:0755-83199545

客服电话:0755-83199511

公司网址:www.csco.com.cn

(47)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会展路129号大连国际金融中心A座-大连期货
大厦38、39层

法定代表人:张智河

联系人:谢立军

电话:0411-39673202

客服电话:4008-169-169

网址:www.daton.com.cn


(48)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228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28号华泰证券广场

法定代表人:周易

联系人:庞晓芸

联系电话:0755-82492193

传真:0755-82492962(深圳)

客服电话:95597

网址:www.htsc.com.cn

(49)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世纪大道100号环球金融中心57楼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环球金融中心57楼

法定代表人:陈林

联系人:汪明丽

电话:021-68778075

客服电话:400-820-9898

网址:www.cnhbstock.com

(50)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深圳市益田路江苏大厦38-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联系人:黄婵君

电话:0755-82943666

传真:0755-83734343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11,95565

网址:www.newone.com.cn

(51)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刘晨

电话:021-22169999

传真:021-22169134

客户服务电话:95525、4008888788、10108998

公司网址:www.ebscn.com

(52)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福州市五四路157号新天地大厦7、8层

法定代表人:黄金琳

联系人:郭相兴

联系电话:021-20655175

客户服务电话:96326(福建省外请先拨0591)

公司网址:www.hfzq.com.cn

(53)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8号西南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坚

联系人:张煜

电话:023-63786633

客服电话:4008096096

公司网址:www.swsc.com.cn

(54)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南昌市北京西路88号(江信国际金融大厦)

法定代表人:曾小普

联系人:陈明


联系电话:0791-86281305

传真:0791-86281305

客服电话:4008222111

公司网址:www.gsstock.com

(55)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第20层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联系人:吴忠超

联系电话:0532-85022326

传真:0532-85022605

客服电话:95548

公司网址:www.citicssd.com

(56)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

联系电话:028-86690057、028-86690058

传真号码:028-86690126

联系人:刘婧漪、贾鹏

客服电话:95310

公司网址:www.gjzq.com.cn

(57)深圳众禄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8楼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童彩平

电话:0755-33227950

传真:0755-33227951

客服电话:4006-788-887


公司网址:www.jjmmw.com,www.zlfund.cn

(58)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196号26号楼2楼41号

法定代表人: 杨文斌

联系人:张茹

电话:021-20613999

传真:021-68596916

客服电话:400-700-9665

公司网址:www.ehowbuy.com

(59)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黄龙时代广场B座6F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联系人:韩爱彬

电话:0571-26888888-37494

客服电话:4000-766-123

公司网址:www.fund123.cn

(60)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0层

法定代表人:王莉

联系人:吴卫东

电话:021-20835789

传真:021-20835885

客服电话:400-920-0022

公司网址:licaike.hexun.com

(61)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267号11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联系人:韩曼玲

电话:021-20691832

传真:021—20691861

客服电话:400-820-2899

公司网站: www.erichfund.com

(62)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8号26楼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人:黄妮娟

电话: 021-54509998

传真:021-64385308

客服电话:400-1818-188

公司网址:www.1234567.com.cn

(63)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浦东新区峨山路91弄61号10号楼12楼

法定代表人: 李兴春

联系人:曹怡晨

电话:021-50583533

传真:021-50583633

客服电话:400-921-7755

公司网址:a.leadfund.com.cn

(64)众升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四区13号楼A座9层908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浦项中心A座9层04-08

法定代表人:李招弟


客服电话:400-059-8888

联系人:李艳

联系电话:010-59497361

传真:010-64788016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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