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国中水务: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证券代码:600187 证券简称:国中水务 编号:临2017-023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 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6月5日收 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的事 后审核问询函》(上证公函【2017】0681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根据上 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公司现就《问询函》中有关问题回复公告如下: 一、关于信息披露 问题1、年报披露,中科国益..是国内最具实力的工业废水处理解决方案和 服务提供商之一。请公司说明相关表述的依据。 公司回复: (1)技术实力 北京中科国益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国益”)先后取得《高新 技术企业证书》、《工程设计甲级资质》、《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证书》、《环境污染 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证书》、《工程咨询资格证书》、《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证书》。 中科国益在PVC行业废水、石化行业废水处理领域具有较强的技术实力。 中科国益总承包的中国化工集团正和丙烯酸公司年产12万吨丙烯酸及酯一期 工程生产废水处理项目是国内第一套采用生物法处理该行业生产废水装置。运 行费用从每吨300-350元降低到50-70元,目前已有8套丙烯酸废水的处理装 置使用了中科国益的CEAB厌氧处理工艺,生物处理的市场占有率达到50%左 右。丙烯酸及脂类废水采用“厌氧生物处理+好氧生物处理”为核心的处理工 艺,该种工艺与传统的直接燃烧法和湿式氧化法相比,具有设备简单、效果好、 能耗少、适用范围广等优点。 中科国益是最早进入PVC行业污水处理的企业之一,经过多年的工程实践, 在处理PVC生产的次氯酸钠废水、电石上清液、PVC离心母液、PVC含汞废 水、洗釜水等废水上积累了丰富的经验。PVC母液处理工艺为水解酸化+接触 氧化法,先后完成40多个工程,项目100%稳定运行。目前,中科国益的PVC 含汞废水处理能力可到达3ppb(微克每升)以下,达到了国家最新的污水排放 要求。 (2)研发实力 中科国益先后获得5项发明专利,拥有CEAB、PVC母液治理及回用技术、 快速净化水反应器、丙烯酸工业污水生化处理工业化技术、高含盐含油污水深 度处理组合工艺技术、含汞废水物化法处理等多项工艺和技术。 (3)工程业绩 截止目前,中科国益已设计施工完成和正在建设中的工程项目多达100多 项。在全国约200家PVC厂中,中科国益服务的公司将近30家,占到15%的 行业市场份额。2014-2016年有25个丙烯酸废水项目对外招标,中科国益凭借 丰富的工程施工经验顺利承接了6个工程项目。 (4)奖励与成果 ①PVC含汞废水及全场废水综合处理技术 序号 成果名称 授予单位 1 国家发明专利 国家知识产权局 2 国家重点环境保护实用技术 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3 科技成果鉴定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 4 环境保护、清洁生产重点支撑技术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中国化工环 保协会 5 节水治污污水生态修复先进适用技术指 导目录 科技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 水利部 ②市政污水处理 典型案例为涿州东污水处理厂、涿州西污水厂合计100,000m3/d市政污水 项目,2009年被国家建设部评为“优秀示范工程”。在市政污水领域,中科国 益已完成近10项市政污水项目。 问题2、根据《格式准则第2号》,公司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中应当对财务报告 数据与其他必要的统计数据,以及报告期内发生和未来将要发生的重大事项, 进行讨论与分析,以有助于投资者了解其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可能的变 化。请公司按照要求进行进一步的有针对性的讨论与分析。 公司回复: 公司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十三五”环保行业大有可为 相较其他产业,水务环保产业更加具有政策导向特征。2016年3月,李克 强总理在作《政府工作报告》时指出,大力发展节能环保产业,把节能环保产 业培育成我国发展的一大支柱产业。2016年内,国务院和各部委陆续密集发布 了“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国家环境保护科技发展规划纲要、 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 施建设规划等等一系列产业规划和政策。在推出环保产业利好政策的同时,国 家采取各项措施加大环保监督和执法力度。环保部门主导推行《环境保护督察 方案(试行)》方案,从以查企业为主转变为“查督并举,以督政为主”;国务 院办公厅发布《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明确排污许可证制度的全面 实施..这些政策监管的新变化为环保企业带来了难得发展机遇及挑战,奠定 了环保行业大有可为的发展态势。 (2)业务实现持续平稳发展 2016年,公司积极把握政策市场机遇,努力推进水务主业的发展,提升项 目管理水平;同时加强产学研合作和项目引进,提升公司自主研发与科技创新 的能力;调整公司组织架构,优化项目管理体系。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 入35,781.99万元,同比减少11,688.49万元,主要原因为公司2016年度工程服 务和设备销售的营业收入为2,492.76万元,2015年度工程服务和设备销售的营 业收入为12,660.4万元,2016年比上年同期下降了10,167.64万元,其主要原 因由于2015年12月起北京天地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不再纳入本公司合并范围, 而北京天地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015年1-11月实现的主营业务收入为8,275.24 万元。 2016年,公司下属15家(含4家在建工程)污水处理项目公司以安全生 产为主线,加强设施设备巡查、维护及保养,确保污水处理设施稳定运行。同 时积极响应国家节能减排号召,全年污水处理总量19,299.34万吨,完成COD 削减量69,492.05吨、氨氮削减量5,289.89吨。排放污水的各项指标,符合特许 权协议出水标准。2016年度,公司污水处理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2,669.66万元, 同比降低644.71万元,降幅为2.77%,主要原因是自2015年7月1日起污水 处理业务增值税优惠政策的变化对公司污水处理营业收入造成一定的影响, 2016年度污水处理实现净利润2,730.18万元,同比增加792.47万元,增幅为 40.9%,主要原因是2015年度公司的子公司秦皇岛污水由于环保罚款计提 1,299.32万元预计负债计入了营业外支出,而2016年度秦皇岛污水公司没有该 项非经常的损失。 2016年,公司下属4家自来水项目公司加强水质检测管理力度,全力推进 安全优质供水,水质综合合格率100%,生产安全率达到100%,无任何安全责 任事故发生。报告期内,全年完成供水量6,182.77万吨、售水量5,349.81万吨, 分别比去年同期增加7%和15%,主要原因是用水需求的增加和部分地区水厂 水费收缴能力的提高。2016年度,公司供水业务实现主营业务收入9,864.01万 元,2015年供水业务实现主营业务收入8,828.65万元,2016年供水业务主营业 务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加11.73%,主要是由于子公司水价上调、水量增加导致的。 自来水销售业务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增加15.80%,主要是由于本年度子公司东 营自来水折旧与摊销费用比上年大幅增长。 (3)PPP模式推动行业发生深刻变化 2015年伊始,国家大力推广PPP经营模式,以竞争择优选择社会资本,扩 大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并依据绩效评价给予合理回报。PPP模式推广应用力 度不断加大,在垃圾处理、污水处理等公共服务领域要求各地新建项目要强制 应用PPP模式。环保企业普遍积极应对和参与PPP大潮,抓住机遇拓展PPP 项目,提升行业竞争力及市场占有份额。公司将在保有传统优势水务项目的基 础上,继续寻找优质水务项目和参与竞标PPP项目,做好项目储备,为公司进 一步扩大水务规模打下坚实基础。 (4)完成非公开发行融资,为业务发展奠定基础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推进融资工作,开展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 资金总额为不超过95,189.25万元,用于6个水务工程建设项目及管理中心和创 新研究平台建设项目等方面。本次发行已获中国证监会核准,募集资金已全部 到账。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95,189.25万元,扣除相关发行 费用后的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类别 序号 项目名称 计划投资总额 拟用募集资金投资 总额 水务工程 建设项目 1 秦皇岛污水处理工程升级改造 项目 18,590.91 17,914.10 2 彰武污水处理工程新建项目 3,741.39 3,741.39 3 石门供水工程升级改造项目 23,402.27 22,835.00 4 牙克石给排水工程续建项目 10,436.00 10,436.00 5 荣县污水处理工程新建项目 2,974.88 2,261.01 6 南江污水处理工程新建项目 11,619.37 8,001.75 其他项目 1 补充流动资金 20,000.00 20,000.00 2 管理中心建设项目 5,000.00 5,000.00 3 创新研究平台建设项目 5,000.00 5,000.00 合计 100,764.82 95,189.25 污水业务:根据公司已披露的《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五次修订 稿)》,拟投入污水处理项目的募集资金为37,445.03万元,占本次发行募集资金 总额的39%,主要用于秦皇岛污水处理工程升级改造项目、沈阳彰武污水、荣 县水务、南江家源的污水处理工程新建项目及牙克石排水工程续建项目。鉴于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在2017年3月方才全部到账,报告期内,为保证募投项目 的顺利实施,公司积极筹措资金先行投入募投项目建设,加快推进污水处理项 目新建及升级改造进程。①秦皇岛污水升级改造工作作为河北省重点工程,目 前正施工建设中。目前该项目工艺构筑物土建工程已完成80%,地下管线部分 完成90%,设备采购进行中。②荣县水务污水处理工程新建项目拟投资总额 2,974.88万元,拟建荣县度佳镇等12个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日处理污水 2,250吨,配套管网建设约20公里,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 放标准》(GB18918-2002)的一级B标准,目前已经完成9个污水处理站的土 建及设备安装工程,正在进行进水调试工作,其余4个污水处理站预计于8月 底完成土建及设备安装工作。③南江家源污水处理工程新建项目拟投资总额 11,619.37万元,拟建南江县大河镇等7个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日处理污水 1.11万吨,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 一级A标准,目前正在进行7个乡镇的污水处理场站和配套管网建设,其中高 桥乡污水处理站的管网建设已经全部完成。④牙克石排水工程续建将根据该地 区的实际准备情况进行投建。⑤沈阳彰武污水新建项目,将根据所在地区规划、 提供水量及相关基础条件的准备情况进行投建。 供水业务:根据公司已披露的《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五次修订 稿)》,拟投入自来水项目的募集资金为27,744.22万元,占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 额的29%,主要用于石门供水工程升级改造项目、牙克石给水工程续建项目。 ①2016年,汉中自来水积极筹备汉中市兴元新区供水工程、石门水厂技改工程 前期准备工作,办理完成关于项目审批和用地方面的证明手续,基本完成开工 前的准备工作。②牙克石给水工程续建将根据该地区的实际准备情况进行投建。 公司未来将继续加强环保主业的运营和规模扩张,募投项目后续的顺利完 成将有利于公司主业做大做强,进一步提高公司核心竞争能力和总体运营能力, 对于扩大公司业务规模、增强公司综合竞争力、提升公司行业地位都将产生积 极影响。 公司已对2016年年度报告中相应内容进行修改,详见公司于2017年6月 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16年年度报告(修订版)》。 问题3、公司年报中第182页、第164页等处出现标蓝或标黄情况,请公司说 明特别标注的原因或予以修订。 公司回复: 公司年报中第182页、第164页等处出现标蓝或标黄情况没有特殊意义, 系公司工作人员失误,在正式定稿时没有把标注情况取消,相关内容是正确的。 公司已对2016年年度报告中相应内容进行修改,详见公司于2017年6月 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16年年度报告(修订版)》。 问题4、公司年报第15页显示,报告期内,公司市政供水与污水处理营业收入 较去年同期增长8.96%。请公司核实并说明相关比例计算的方法及准确性。 公司回复: 公司市政供水与污水处理营业收入较去年同期增长8.96%,增长百分比系 公司工作人员计算数据失误。修改为:报告期内,公司市政供水与污水处理营 业收入较去年同期增长1.22%。 相关比例计算方法为:(2016年市政供水与污水营业收入-2015年市政供水 与污水营业收入)/2015年市政供水与污水营业收入。 公司已对2016年年度报告中相应内容进行修改,详见公司于2017年6月 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16年年度报告(修订版)》。 问题5、2015年12月,公司将北京天地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以6.5 亿元对外转让,随后与对手方就付款进度多次签订补充协议,请公司补充披露 截至目前与对手方签订的各协议中关于付款安排的条款,逐笔披露对手方目前 的还款情况和具体时间,尚需支付的款项情况,说明多次延期收到款项的原因, 并评估相关其他应收款的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请会计师发表意见。 公司回复: (1)公司转让北京天地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签署协议中关于付 款安排的条款,汇总如下: 时间 交易双 方 协议名 称 主要内容 付款条款 2015 年 12 月1 日 公司与 东熙投 资 《股权 转让协 议》 公司以人民币 650,000,000.00 元的总价款向东 熙投资出售天地 人100%股权。 2.2定金:双方同意,收购方应于本协议签署 之日起十(10)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指定账 户以现金方式支付定金人民币100,000,000元 (大写:壹亿元整)(“定金”),作为收购方履 行本协议的担保。收购方在本条约定的期限 内足额缴付定金且收购方在没有其他违约行 为情况下,在收购方根据本协议第2.3条的+ 约定支付首期股权转让款时,收购方依照本 条缴付的定金可以抵作部门股权转让价款。 2.3首期股权转让款支付:收购方应于本协议 第3.1条约定的交割日起6个月内向转让方指 定账户以现金方式支付股权转让价款的 50%,即人民币325,000,000元(大写:叁亿贰仟 伍佰万元整),收购方在按照本协议第2.2条 之约定足额缴付定金且没有其他违约情况 下,根据本协议第2.2条约定向转让方已支付 的定金可冲抵首期股权转让款的相应部分。 2.4第二期股权转让款支付:收购方应于本协 议第3.1条约定的交割日起12个月内向转让 方指定账户以现金方式支付股权转让价款的 50%,即人民币325,000,000元(大写:叁亿贰仟 伍佰万元整)。 2015 年 12 月 21 公司与 东熙投 资、福 激投资 《股权 转让协 议之补 充协议》 东熙投资将原股 权转让协议项下 的所有权利义务 一并转让予其全 资子公司福激投 2.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福激投资持有天地人 100%的股权,相应地,福激投资需按照股权 转让协议中约定的股权转让款数额、股权转 让款缴付时间足额向转让方支付股权转让 款。 日 资;本次股权转 让完成后,福激 投资持有天地人 100%的股权。除 上述相关内容的 修订及补充外, 《股权转让协 议》中其他条款 保持不变并仍具 有法律效力。 3.各方同意,鉴于福激投资需于本次股权转让 过程中向转让方支付股权转让价款人民币6.5 亿元(大写:陆亿伍仟万元整),收购方同意为 前述股权转让价款(包括股权转让协议约定之 违约利息以及转让方为追索股权转让价款而 支付的各项费用)的支付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如福激投资未能按照协议约定的时间向转让 方足额支付股权转让款,转让方有权直接向 保证人东熙投资追索, 而无须先行向福激投 资追索或提起诉讼。 2016 年7 月 19 日 公司与 福激投 资 《股权 转让协 议之二 次补充 协议》 对原股权转让协 议第2.3条首期 股权转让款支付 条款进行了变 更。 1、各方同意,对于收购方迟延支付的首期股 权转让价款,收购方应按银行同期贷款基准 利率支付迟延履行部分之股权转让价款的利 息作为对转让方实际遭受损失的补偿。 2、各方同意,变更股权转让协议第2.3条首 期股权转让款支付条款变更为:福激投资应 于2016年7月31日(含)之前向转让方指 定账户以现金方式支付股权转让款人民币 100,000,000.00元(大写:壹亿元整);同时, 福激投资应于2016年7月31日(含)之前 向转让方指定账户以现金方式支付该笔股权 转让款的延期支付利息488,630.14元。转让 款及利息合计100,488,630.14元(大写:壹亿 零肆拾捌万捌仟陆佰叁拾元壹角肆分)。福激 投资应于2016年8月31日(含)之前向转 让方指定账户以现金方式支付股权转让款人 民币125,000,000元(大写:壹亿贰仟伍佰万 元整);同时,福激投资应于2016年8月31 日(含)之前向转让方指定账户以现金方式 支付该笔股权转让款的延期支付利息 1,072,602.74元。转让款及利息合计 126,072,602.74元(大写:壹亿贰仟陆佰万零 柒万贰仟陆佰零贰元柒角肆分)。 2016 年 10 月 18 日 公司与 福激投 资 《股权 转让协 议之三 次补充 协议》 对原股权转让协 议第2.4条第二 期股权转让款支 付条款进行了变 更。 收购方应于2016年12月21日前向转让方指 定账户以现金方式支付股权转让价款的 50%,即人民币325,000,000元(大写:叁亿贰 仟伍佰万元整)。 收购方应于本协议签署后5日内将其持有的 天地人百分之百(100%)的股权质押给转让 方,以担保收购方按时足额支付本次股权转 让的第二期股权转让款,即人民币 325,000,000元(大写:叁亿贰仟伍佰万元整)。 若收购方未按本协议的约定按时足额支付第 二期股权转让款,转让方即有权将天地人相 应比例的股权过户到转让方名下(过户的股 权比例为:截至2016年12月21日尚未支付 的股权转让款×120%/股权转让总价款),收购 方须协助转让方取得与该部分股权转让有关 的一切批准或同意,协助转让方办理其他一 切必要的手续,并由收购方偿付转让方为行 使本协议或法律赋予其的任何权利而支付的 必要费用。处理质物所得价款,不足以偿还 债务和费用的,甲方有权另行追索。 2016 年 10 月 公司与 福激投 资 《股权 质押协 议》 福激投资将其持 有的天地人 100%股权全部 质押予公司,被 18 日 担保金额为 32,500万元。质 押期间为至 2016年12月21 日止。 2017 年4 月 14 日 公司与 福激投 资 《股权 转让协 议之四 次补充 协议》 将原股权转让协 议第2.4条第二 期股权转让款支 付条款进行变 更。 福激投资应于2017年4月15日(含)之前向转 让方指定账户以现金方式支付股权转让款人 民币175,000,000元(大写:壹亿柒仟伍佰万元 整);同时,福激投资应于2017年4月15(含) 之前向转让方指定账户以现金方式支付该笔 股权转让款的延期支付利息2,398,458.90元。 转让款及利息合计177,398,458.90元(大写: 壹亿柒仟柒佰叁拾玖万捌仟肆佰伍拾捌元玖 角)。转让方同意收到款项后5日内将天地人 已质押100%股权中的60%股权解除质押。 福激投资应于2017年9月30日(含)之前向转 让方指定账户以现金方式支付剩余股权转让 款人民币150,000,000元(大写:壹亿伍仟万元 整);同时,福激投资应于2017年9月30日(含) 之前向转让方指定账户以现金方式支付该笔 股权转让款的延期支付利息。 (2)股权转让款的收款情况 时间 款项用途 金额(元) 备注 2015年12月18日 股权转让定金 100,000,000.00 充抵首期股权转让款 2016年7月27日 部分首期股权转让 款及延期利息 100,488,630.14 包括首期股权转让款10,000万 元及延期利息488,630.14元 2016年9月19日 部分首期股权转让 款 80,000,000.00 不含延期利息 2016年10月18日 剩余首期股权转让 款及延期利息 46,511,178.08 包括剩余首期股权转让款4,500 万元及延期利息1,511,178.08 元。 2017年4月14日 部分第二期股权转 让款及延期利息 177,398,458.90 包括部分第二期股权转让款 17,500万元及延期利息 2,398,458.90元。 注:截至本公告日,福激投资尚未支付的股权转让款为人民币15,000万元。根据《股权转 让协议之四次补充协议》之约定,福激投资应于2017年9月30日(含)之前向转让方指定账 户以现金方式支付。 (3)说明多次延期收到款项的原因 2017年1月4日,公司收到福激投资发来的《关于股权收购款的确认函》。 福激投资在该函中确认:福激投资因自身资金问题,尚未能完成相关款项的支 付。福激投资正在探讨包括借款、引入新投资人等多种融资方式,致力于妥善 解决款项支付问题。 (4)公司对与北京天地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相关的其他应收款的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4.1)公司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会计政策 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 ①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 断依据或金额标准 应收款项期末余额超过500万元以上的为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 项计提坏账准备的 计提方法 对于单项金额重大、有客观证据表明可收回性与以信用期和账龄作为 风险特征组成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组合存在明显差异的应收款项,单独 进行减值测试。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减值的,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 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②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计提坏账准 备的理由 1、逾期状态、客户信用状况恶化的应收款项; 2、有客观证据表明可收回性与以信用期和账龄作为风险特征组成类似 信用风险特征组合存在明显差异的应收款项,确定为单项金额虽不重 大并单项计提坏账的应收款项。 坏账准备的计提 方法 对于单项金额虽不重大、有客观证据表明可收回性与以信用期和账龄 作为风险特征组成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组合存在明显差异的应收款项,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未来现 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③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确定组合依据 账龄 对于期末单项金额不重大且不需要单独计提坏账的应收款项,按账龄 划分为若干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 备的计提方法 根据应收款项组合余额的以下比例计提坏账准备。 账龄 计提比例(除工程类公司) 计提比例(工程类公司) 1年以内 0.5% 3% 1至2年 0.5% 5% 2至3年 0.5% 10% 3至4年 0.5% 20% 4至5年 0.5% 50% 5年以上 100% 100% ④预付账款计提坏账准备标准 计提范围 对于期末所有预付账款 计提依据 对预付账款进行单项测试 计提方法 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 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经单项测试未发生减值的,不计提坏账准备。 ⑤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不计提坏账准备。 (4.2)鉴于收购方虽然存在延期支付股权收购款的行为,但在公司与收购 方进行充分沟通并对债务进行展期后能积极付款并支付延期利息,坏账风险较 低。公司于报告期末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对相关 其他应收款32,500.00万元计提坏账准备162.50万元。 会计师意见 我们认为,结合国中水务关于转让北京天地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相关 的协议、相关其他应收款的期后收款及未收款余额情况,国中水务对股权收购 方的其他应收款的坏账准备计提是充分的。 问题6、根据《格式准则第2号》,对于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 的行业、产品或地区,应当分项列示其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并分析 其变动情况。请公司补充披露污水处理业务营业收入和毛利率下降的原因。 公司回复: 2016年污水处理主营业务收入为22,669.66万元,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 比例为64.72%,2015年污水处理主营业务收入为23,314.37万元,占公司主营 业务收入的比例为52.04%,污水处理业务的主营业务收入2016年比2015年下 降644.71万元,降低的主要原因是由于自2015年7月1日起污水处理业务增 值税优惠政策发生变化,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 增值税优惠目录》通知,自2015年7月1日起,国家对污水处理业务取消增值 税免税优惠,对所征税款实行70%即征即退政策。该等税收优惠政策变化对公 司盈利情况造成一定的影响,2015年1-6月执行增值税免税优惠,污水处理收 入均计入营业收入,2015年7-12月污水处理收入剔除增值税后计入营业收入, 而2016年全年污水处理收入均剔除增值税后计入营业收入,因此2016年污水 处理收入较2015年同期有所下降。污水处理主营业务收入比上年同期下降 2.77%,污水处理主营业务成本较上年同期上升1.39%,从而导致毛利率下降 2.55%。 公司已对2016年年度报告中相应内容进行补充,详见公司于2017年6月 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16年年度报告(修订版)》。 问题7、公司年报第17页“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说明”称,由于去年同期合并天 地人公司1-11月业绩,天地人公司的业务地域性分布较广。请公司说明上述表 述是否完整,并进行补充披露。 公司回复: 2016年主营业务收入合计金额为35,026.43万元,2015年主营业务收入合 计金额为44,803.42万元,2016年主营业务收入相比2015年下降了9,776.99万 元,其中天地人2015年1-11月主营业务收入为8,275.24万元,分地区主营业 务收入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分地 区 主营业务收入 (2016年1-12月) 主营业务收入 (2015年1-12月) 差额 天地人公司主营业 务收入(2015年1-11 月) 东北 465.80 576.51 -110.71 101.1 华北 16,124.13 20,528.94 -4,404.81 2,192.12 华东 9,927.58 12,040.75 -2,113.17 1,339.26 华南 - 676.30 -676.30 527.63 华中 940.90 2,358.03 -1,417.13 1,843.46 西北 7,568.02 6,607.51 960.51 256.29 西南 - 2,015.38 -2,015.38 2,015.38 合计 35,026.43 44,803.42 -9,776.99 8,275.24 公司已对2016年年度报告中相应内容进行补充,详见公司于2017年6月 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16年年度报告(修订版)》。 问题8、年报第50页显示,公司存在对外担保272万元,公司未披露担保方、 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等信息,请公司补充披露。 公司回复: 公司把“存在的对外担保272万元”的情况说明放到了下面的“公司担保 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担保情况说明”栏里。具体情况如下:关 于上表列示的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的说明如 下:公司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为272.00万元,是 指公司于2015年1月为天地人提供的担保事项在报告期末的担保余额,当时天 地人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于2015年12月完成对天地人100%股权出售, 并自2015年12月1日起不再将天地人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同时,收购方向本 公司提供相应的反担保。 公司已对2016年年度报告中相应内容进行修改,详见公司于2017年6月 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16年年度报告(修订版)》。 二、关于财务会计 问题9、请公司对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和其他应 收款、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付账款、其他应付款、专项应付款的具体公司名 称进行补充披露,说明相关公司名称在审计报告中披露但未在年报中披露的原 因。请公司补充披露工程类和非工程类应收账款的计提比例存在较大差异的原 因。请公司补充披露其他应收款中往来款、借款的具体明细和形成原因。 公司回复: (1)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的具体公司名称补 充披露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应收账款 (按单位) 期末余额 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计提理由 河口蓝色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 会 81,486,304.15 407,431.52 0.50 单项金额 重大500万 元以上 达拉特旗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9,649,144.67 148,245.72 0.50 单项金额 重大500万 元以上 秦皇岛市财政局 18,577,600.00 92,888.00 0.50 单项金额 重大500万 元以上 涿州市财政局 15,134,879.00 75,674.40 0.50 单项金额 重大500万 元以上 内蒙古中谷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12,211,144.51 1,137,553.60 3.00 /5.00/10.00 单项金额 重大500万 元以上 太原市排水管理处 9,871,179.23 49,355.90 0.50 单项金额 重大500万 元以上 秦皇岛市昌黎县财政局 9,694,080.11 48,470.40 0.50 单项金额 重大500万 元以上 宁阳县财政局 7,642,400.00 38,212.00 0.50 单项金额 重大500万 元以上 赤峰民联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 司 6,000,000.00 600,000.00 10.00 单项金额 重大500万 元以上 湘潭九华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 司 5,768,947.54 28,844.74 0.50 单项金额 重大500万 元以上 湘潭九华经济区财政局 5,397,652.92 26,988.26 0.50 单项金额 重大500万 元以上 合计 201,433,332.13 2,653,664.54 / / (2)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的具体公司名称 补充披露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应收款(按单位) 期末余额 其他应收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计提理由 上海福激投资有限公司 325,000,000.00 1,625,000.00 0.50 单项金额 重大500 万元以上 北京爱建同益经贸发展有限责 任公司 43,743,943.21 218,719.71 0.50 单项金额 重大500 万元以上 Andrej Setina 10,177,903.66 50,889.52 0.50 单项金额 重大500 万元以上 荣县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10,000,000.00 50,000.00 0.50 单项金额 重大500 万元以上 达拉特旗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9,060,000.00 45,300.00 0.50 单项金额 重大500 万元以上 秦皇岛市昌黎县财政局 8,078,600.00 40,393.00 0.50 单项金额 重大500 万元以上 江苏九鼎环球建设科技集团有 限公司 5,650,000.00 415,000.00 3.00/5.00/10.00 单项金额 重大500 万元以上 北京博雅宏远物业管理有限公 司 5,300,000.00 26,500.00 0.50 单项金额 重大500 万元以上 兴业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5,000,000.00 25,000.00 0.50 单项金额 重大500 万元以上 江苏九鼎环球建设科技集团有 限 公司锡林郭勒孟分公司 5,000,000.00 25,000.00 0.50 单项金额 重大500 万元以上 惠州雄越保环科技有限公司 5,000,000.00 25,000.00 0.50 单项金额 重大500 万元以上 合计 432,010,446.87 2,546,802.23 / / (3)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付账款的具体公司名称补充披露: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东营九州隆正工程造价咨询有限 公司 435,000.00 工程未结算 合计 435,000.00 (4)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的具体公司名称补充披露: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汉中市博远石门供水有限公司 13,776,793.00 未付资产转让款 汉中市应付低保补贴款 3,053,962.69 未付低保补贴款 汉台区财政局 2,150,000.00 预算工程款 马鞍山市市政管理处 1,588,613.98 未付土地租赁费 北京爱建同益经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1,800,000.00 往来款 北京桑德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800,000.00 保证金 预提土地租赁费 633,333.33 土地租金 合计 23,802,703.00 / (5)账龄超过 1 年的重要专项应付款的具体公司名称补充披露: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形成原因 对应公司 供水设施改造项目 2,775,096.46 供水设施改造拨款 铺镇镇政府、河东店镇政府 政府PPP项目 3,110,000.00 政府PPP项目专项拨款 湘潭九华经济区财政局 合计 5,885,096.46 / (6)年报中未披露具体名称的原因: 按照公司以前年度报告披露惯例,未披露公司具体名称。 (7)工程类和非工程类应收账款的计提比例存在较大差异的原因: 为更加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 司决定自2013年10月1日起对应收款项的坏账准备计提方法和比例进行会计 估计变更。本次变更事项经公司于2014年4月1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 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 意见。 变更前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确定组合依据 账龄 对于期末单项金额非重大、或虽单项金额重大经单项测试后未发生减 值的应收款项,按账龄划分为若干组合。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 备的计提方法 根据应收款项组合余额的以下比例计提坏账准备。 账龄 计提比例 一年以内 5‰ 确定组合依据 一至二年 5‰ 二至三年 5‰ 三至四年 5‰ 四至五年 5‰ 五年以上 100% 变更后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确定组合依据 账龄 对于期末单项金额不重大且不需要单独计提坏账的 应收款项,按账龄划分为若干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根据应收款项组合余额的以下比例计提坏账准备。 账龄 计提比例 (除工程类公司) 计提比例 (工程类公司) 一年以内 5‰ 3% 一至二年 5‰ 5% 二至三年 5‰ 10% 三至四年 5‰ 20% 四至五年 5‰ 50% 五年以上 100% 100% 鉴于公司环境工程业务的行业状态及收款期与自来水销售、污水处理业务 存在很大的不同,为了更准确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并遵循谨慎性原则,因此公 司决定对纳入合并范围内的工程类公司的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的坏 账准备计提比例进行调整,所以公司工程类和非工程类应收账款的计提比例存 在较大差异。 (8)补充披露其他应收款中往来款、借款的具体明细和形成原因。 北京爱建同益经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往来款形成原因: 2013年9月30日,湘潭污水与北京爱建同益经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签订 《湘潭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项目设备采购总包合同》,约定由北京爱建同益经贸 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湘潭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项目设备委托采购供货服务, 合同金额为7,780万元。该项目目前付款已超合同金额,由于该项目到目前为 止尚未竣工决算,所以超合同额付款部分记作与北京爱建同益经贸发展有限公 司的往来款。 Andrej Setina借款形成原因: 根据2014年2月25日国中水务香港有限公司与Andrej Setina的借款协议 和质押协议,Andrej Setina以其持有的Josab International AB的1,629,000股股 份和2,371,000份认股权证向国中水务香港有限公司提供质押,借款金额为 SEK9,344,000(折合人民币8,783,360元),年利率2%,到期时间为2017年7 月31日。 达拉特旗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往来款形成原因: 我公司子公司鄂尔多斯市国中水务有限公司为支持地方发展于2016年1 月13日与内蒙古达拉特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了金额为1,086万元的借款 合同,并于2016年1月19日汇款1,086万元给达拉特旗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公司已对2016年年度报告中相应内容进行补充,详见公司于2017年6月 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16年年度报告(修订版)》。 问题10、年报第23页披露,“子公司湘潭国中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工商银行湘潭 市岳塘支行账户103,092.73元资金冻结。”请公司补充披露原因。 公司回复: 湖南省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承接湘潭国中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建设工程, 双方就该工程结算金额产生纠纷,湖南省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于2016年12 月就该事项提起诉讼并申请财务保全,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法院于2016年12月 12日作出民事裁定书,对湘潭国中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银行账户进行冻结,该账 户在2016年12月31日账户余额为103,092.73元。该诉讼事项于2017年3月 10日,经双方和解结案,原告湖南省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提出解除财产保全 申请。 公司已对2016年年度报告中相应内容进行补充,详见公司于2017年6月 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16年年度报告(修订版)》。 问题11、年报第31页和第114页显示,公司理财产品均计入交易性金融资产, 请公司结合相关产品是否有活跃市场,说明计入相关科目是否合理。 公司回复: 交易性金融资产是指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A.取得该金融资产的 目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内出售;B.属于进行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 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本公司近期采用短期获利方式对该组合进行管理; C.属于衍生工具,但是,被指定且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属于财务担保 合同的衍生工具、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 工具投资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工具除外。 我司采用短期获利方式管理理财产品,且我司理财产品属于可随时赎回型, 可视为具有活跃市场,计入交易性金融资产是合理的。 问题12、年报第186页显示,秦皇岛市环境保护局认定,国中(秦皇岛)污水 处理有限公司排放水污染物,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和重 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对国中(秦皇岛)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作出罚款 12,993,228.18元的行政处罚。请公司评估相关环保风险并说明是否需在年报第 36页“可能面对的风险”处作出披露。请公司补充披露该罚款计入预计负债是否 恰当。请会计师发表意见。 公司回复: 国中水务子公司国中(秦皇岛)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秦皇岛污 水”)于2015年7月29日收到秦皇岛市环境保护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秦环罚字[2015]008号)。秦皇岛市环境保护局认定,秦皇岛污水排放水污染 物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和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 标,对秦皇岛污水作出罚款12,993,228.18元的行政处罚。秦皇岛污水遵循谨慎 性原则,于2015年度计提12,993,228.18 元预计负债。同时,秦皇岛污水对该 笔罚款仍存在异议,认为本次出水超标并非泰皇岛污水主观故意,而是由于进 水水质持续恶化、严重超标,超出其最大污水处理能力,致使其污水处理能力 下降所致。对于此项环保处罚,秦皇岛污水数次与政府相关部门进行沟通。2016 年12月29日,公司与通力律师事务所签订委托协议,聘请通力律师事务所为 公司提供申请行政复议的法律服务。在申诉中政府相关部门也表示会根据秦皇 岛污水升级改造情况对罚款进行重新裁量。由于截至公司2016年年报披露日, 重新裁量结果无法进行估计,因此在2016年12月31日秦皇岛污水遵循谨慎性 原则对该笔预计负债仍按照2015年确认的金额进行计量。 《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第四条规定: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 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当确认为预计负债:①该义务是企业承担的现时义 务;②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③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 计量。第五条规定:预计负债应当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 数进行初始计量。第十二条规定: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 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真实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的, 应当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秦皇岛污水按照上述准则相 关规定对预计负债进行核算。 公司已新增“出水水质达标风险”的相关描述,详见公司于2017年6月 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16年年度报告(修订版)》。 会计师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确认预计负债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 的相关规定,是恰当的。 问题13、年报第43页显示,北京中科国益环保工程有限公司诉青海盐湖海纳 化工有限公司,形成预计负债271万元,请公司说明相关诉讼是形成公司的预 计负债还是对方的预计负债,年报相关表述是否准确。公司对作为应诉方的诉 讼或仲裁均披露为尚未涉及预计负债,请公司评估相关义务是否符合预计负债 的确认条件,如满足条件,应确认为预计负债并进行会计处理。 公司回复: (1)年报第43页显示,北京中科国益环保工程有限公司诉青海盐湖海纳 化工有限公司,形成预计负债271万元,该处公司表述失误,北京中科国益环 保工程有限公司作为起诉方,不符合预计负债确认条件,已改为“不形成”预 计负债。 (2)北京中科国益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与江苏苏三堞化工有限公司的讼诉, 北京中科国益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作为起诉方,针对双方签订的《江苏三蝶化工 有限公司丙烯酸项目废水处理工程合同》,起诉对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对方进行反诉,北京中科国益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作为起诉方,起诉金额不形成 预计负债。北京中科国益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作为应诉方,由于对方反诉金额需 进一步收集证据,不符合预计负债确认条件,尚未涉及预计负债。 (3)湘潭国中水务有限公司与湘潭国中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作为应诉方的诉 讼均为工程款纠纷,该部分款项公司已在应付账款科目中进行核算,所以不形 成预计负债。 公司已对2016年年度报告中相应内容进行修改,详见公司于2017年6月 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16年年度报告(修订版)》。 问题14、《格式准则第2号》要求,“托管..事项为公司带来的损益额达到 公司当年利润总额的10%以上时,应当详细披露有关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但 不限于:有关资产的情况,涉及金额、期限、损益及确定依据,同时应当披露 该损益对公司的影响。”年报第49页显示,公司托管收益228万元,且与委 托方的净利润一致,请公司补充披露托管收益的确认依据。同时,公司称“由 此产生的委托运营费用在成本中列支”,请公司补充披露列支主体为公司还是 委托方。请公司补充披露相关委托收益的会计确认情况。 公司回复: 宁阳磁窑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阳磁窑污水”)与安徽中环环 保科技有限公司于2015年3月就泰安市宁阳县磁窑镇污水处理项目签订《委托 运营协议》,协议约定宁阳磁窑污水委托安徽中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此项目提 供委托运营服务,按照特许经营权协议确定的标准保质保量进行污水处理,负 责项目的生成经营和工艺流程控制、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日常运营所需原材 料、能源的采购等事项。由此产生的委托运营费用在成本中列支。在本协议于 2016年2月29日到期后,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原协议的补充协议,自到期之 日起延长托管运营期限两年,至2018年2月28日。 (1)宁阳磁窑污水的托管收益计算方式为收入减成本减税金后的净利润, 其中收入为宁阳磁窑污水依据《特许经营权协议》约定确认的收入;成本为依 据《委托运营协议》确认的应支付安徽中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固定委托运营 费及不包括在《委托运营协议》中的零星费用;税金主要为因增值税产生的附 加和所得税。 (2)因《委托运营协议》产生的委托运营费用在宁阳磁窑污水公司成本中 列支。 (3)公司委托收益的会计确认情况:宁阳磁窑污水公司每月按《特许经营 协议》约定确认收入,收入为保底水量乘以单价,2016年共确认收入9,950,769.23 元;宁阳磁窑污水公司按《委托运营协议》规定的固定金额确定委托运营成本, 2016年共确认成本6,645,342.91元;宁阳磁窑污水公司按税法规定确认2016 年税金及附加154,569.20元;宁阳磁窑污水公司2016年发生不包括在《委托运 营协议》中的零星费用112,473.07元;计提所得税费用763,343.70元,据此宁 阳磁窑污水公司2016年净利润为2,275,049.44元。该净利润也即宁阳磁窑污水 公司委托运营后归属于公司的收益。 公司已对2016年年度报告中相应内容进行补充,详见公司于2017年6月 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16年年度报告(修订版)》。 问题15、根据《格式准则第15号》第十条要求,“财务报表……内各重要报表 项目应标有附注编号,并与财务报表附注编号一致。”公司年报第73-83页未披 露相关重要报表项目的附注编号,请公司补充披露。 公司回复: 补充披露附注编号如下: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16年12月31日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附注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七、1 139,483,973.42 279,513,281.64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资产 七、2 4,940,000.00 33,700,000.00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七、4 300,000.00 6,677,941.75 应收账款 七、5 230,421,129.02 187,235,889.13 预付款项 七、6 7,076,640.86 24,682,709.93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应收利息 七、7 495,535.11 320,069.00 应收股利 七、8 35,499,863.02 其他应收款 七、9 459,188,135.57 673,172,972.7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七、10 99,654,893.41 92,370,775.38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七、13 3,464,565.91 6,993.46 流动资产合计 980,524,736.32 1,297,680,633.03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和垫款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七、14 567,786,574.04 195,247,089.77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七、17 51,808,990.52 55,169,757.12 投资性房地产 七、18 390,931.39 435,920.24 固定资产 七、19 770,850,922.06 789,080,989.23 在建工程 七、20 405,268,363.79 363,398,510.99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七、25 1,212,990,256.52 1,273,656,544.50 开发支出 七、26 2,603,520.83 1,196,343.23 商誉 七、27 25,599,554.29 25,599,554.29 长期待摊费用 七、28 2,300,160.49 4,847,745.30 递延所得税资产 七、29 12,389,712.40 9,225,387.15 其他非流动资产 七、30 125,502,395.69 49,741,296.63 非流动资产合计 3,177,491,382.02 2,767,599,138.45 资产总计 4,158,016,118.34 4,065,279,771.48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七、31 160,000,000.00 向中央银行借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拆入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七、34 2,600,000.00 应付账款 七、35 82,889,338.91 88,618,117.36 预收款项 七、36 13,672,924.52 11,525,366.52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职工薪酬 七、37 5,070,046.46 5,704,573.64 应交税费 七、38 12,589,504.91 10,414,529.42 应付利息 七、39 3,702,071.08 1,215,834.51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七、41 396,837,800.17 45,408,559.52 应付分保账款 保险合同准备金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七、43 333,382,724.94 102,185,368.00 其他流动负债 七、44 313,836,300.62 流动负债合计 848,144,410.99 741,508,649.59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七、45 526,962,708.00 569,648,076.00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 七、47 22,502,690.72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专项应付款 七、49 5,885,096.46 5,885,096.46 预计负债 七、50 12,993,228.18 12,993,228.18 递延收益 七、51 37,304,348.22 1,365,340.73 递延所得税负债 4,118,351.06 4,884,549.05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587,263,731.92 617,278,981.14 负债合计 1,435,408,142.91 1,358,787,630.73 所有者权益 股本 七、53 1,455,624,228.00 1,455,624,228.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七、55 1,337,620,028.47 1,337,620,028.47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七、57 1,777,268.23 357,795.49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七、59 30,601,343.46 30,601,343.46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七、60 -263,449,979.34 -279,638,964.5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2,562,172,888.82 2,544,564,430.85 少数股东权益 160,435,086.61 161,927,709.90 所有者权益合计 2,722,607,975.43 2,706,492,140.75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4,158,016,118.34 4,065,279,771.48 法定代表人:尹峻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霞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霞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16年12月31日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附注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36,807,636.69 205,393,827.86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23,000,000.00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 十七、1 7,589,500.00 4,789,500.00 预付款项 874,593.39 20,957,539.97 应收利息 52,138,507.60 40,703,010.53 应收股利 46,281,863.02 10,782,000.00 其他应收款 十七、2 880,588,649.47 1,004,963,120.94 存货 1,402,347.13 1,350,546.63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3,435,849.00 流动资产合计 1,029,118,946.30 1,311,939,545.93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478,000,000.00 100,000,000.00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120,000,000.00 120,000,000.00 长期股权投资 十七、3 1,790,940,882.97 1,785,940,882.97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100,568,508.41 96,930,487.40 在建工程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961,181.01 1,358,233.33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2,319,287.41 递延所得税资产 500,587.15 776,788.54 其他非流动资产 13,022,228.90 非流动资产合计 2,503,993,388.44 2,107,325,679.65 资产总计 3,533,112,334.74 3,419,265,225.58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50,000,000.0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1,997,527.64 2,119,700.00 预收款项 应付职工薪酬 1,621,524.78 2,168,317.66 应交税费 2,653,086.48 2,540,304.68 应付利息 3,145,992.23 492,611.15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579,223,654.20 296,158,970.97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00,000,000.00 其他流动负债 313,836,300.62 流动负债合计 788,641,785.33 767,316,205.08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300,000,000.00 200,000,000.00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300,000,000.00 200,000,000.00 负债合计 1,088,641,785.33 967,316,205.08 所有者权益: 股本 1,455,624,228.00 1,455,624,228.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1,397,894,915.32 1,397,894,915.32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25,681,760.45 25,681,760.45 未分配利润 -434,730,354.36 -427,251,883.27 所有者权益合计 2,444,470,549.41 2,451,949,020.5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3,533,112,334.74 3,419,265,225.58 法定代表人:尹峻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霞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霞 合并利润表 2016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