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大冷股份: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时间:2017年06月16日 16:30:43 中财网


证券代码:000530;200530 证券简称:大冷股份;大冷B 公告编号:2017-032



大连冷冻机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82,103,13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9.59%。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2017年6月20日。




一、非公开发行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大连冷冻机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3137号)核准,大连冷冻
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大冷股份”)于2016年5月向
浙江财通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鹏华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尚诚壹品资产管理
有限公司、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7名特定
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 A股普通股 58,645,096 股。


上述非公开发行新增的58,645,096股股份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手续,并于2016年6月20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6年6月17日刊登
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发行


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


公司2016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每10股派1.00元现金;每10股
转增4股)实施后,7名特定合格投资者所持公司非公开发行 A股股
票数量同步实施了转增,由58,645,096 股增至82,103,134股。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2017年6月3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发行对象履行承诺情况

(一)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发行对象做出的承诺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实施细则》的规定及7名发行对象在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过程
中所做承诺,7名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自上市首日起
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转让。


(二)上述承诺履行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各发行对象的股份限售承诺已得到严格履
行,其持有的公司股份自2016年6月20日上市至申请的上市流通日将
届满12个月,因此可解锁其于本次发行获得的全部股份。


(三)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和违规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各发行对象均不存
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其亦不存在违规担保。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17年6月20日。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82,103,13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的9.59%。


3、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发行对象共7名,证券账户总数为35户,
其股份均不存在质押、冻结情况,亦不存在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间接持股情况,股份解除限售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发行对象

证券账户名称

所持限售

股份数量(股)

本次解除

限售数量(股)

1

浙江财通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浙江财通资本投资有限公司-财通资本-坤泽2号证券
投资基金

8,210,313

8,210,313

2

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兴业证券-兴业-兴业证券金麒麟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


10,192,113

10,192,113

兴证证券资管-工商银行-兴证资管鑫成98号集合资
产管理计划

778,564

778,564

兴证证券资管-光大银行-兴证资管汇升定增量化鑫汇
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424,672

424,672

兴证证券资管-光大银行-兴证资管汇升定增量化鑫汇
3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283,115

283,115

兴证证券资管-光大银行-兴证资管汇升定增量化鑫汇
5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566,228

566,228

光大保德信资管-光大银行-光大保德信资产光大银行
阳光定增组合资产管理计划

4,246,714

4,246,714

中国石化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849,342

849,342

江西中文传媒蓝海国际投资有限公司

424,672

424,672

虞美琴

212,335

212,335

中国厦门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

1,415,571

1,415,571

小计

19,393,326

19,393,326

3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四组合

8,210,314

8,210,314

全国社保基金五零三组合

8,210,314

8,210,314

鹏华基金-光大银行-光大保德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4,246,714

4,246,714

鹏华基金-建设银行-中国人寿-中国人寿委托鹏华基
金公司股票型组合

2,831,143

2,831,143

鹏华基金-建设银行-中国人寿-中国人寿委托鹏华基
金股票型组合

2,831,143

2,831,143

鹏华基金-工商银行-鹏华基金鹏诚理财多策略绝对收
益资产管理计划

353,893

353,893

鹏华基金-工商银行-鹏华基金鹏诚理财多策略绝对收
益12号资产管理计划

339,737

339,737

鹏华基金-工商银行-鹏华基金鹏诚理财多策略绝对收
益13号资产管理计划

283,114

283,114

鹏华基金-广发银行-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

42,468

42,468

鹏华基金-宁波银行-招商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424,670

424,670

鹏华基金-招商银行-华润信托-华润信托·鑫睿4号单
一资金信托

424,670

424,670

小计

28,198,180

28,198,180




4

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信达澳银基金-招商银行-信达澳银基金-定增优选2
号资产管理计划

4,105,157

4,105,157

信达澳银基金-招商银行-信达澳银基金-定增优选3
号资产管理计划

4,105,156

4,105,156

小计

8,210,313

8,210,313

5

深圳尚诚壹品资产管理有限
公司

深圳尚诚壹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尚诚壹品丰年今嘉1
号基金

8,210,313

8,210,313

6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全国社保基金五零一组合

4,246,714

4,246,714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博时睿远定增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3,397,370

3,397,370

博时基金-招商银行-东洋资产管理定增1号资产管理
计划

707,785

707,785

小计

8,351,869

8,351,869

7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财通基金-建设银行-优增1号资产管理计划

263,589

263,589

财通基金-建设银行-富春定增929号资产管理计划

764,411

764,411

财通基金-工商银行-财通基金-富春定增增利10号资
产管理计划

195,056

195,056

财通基金-工商银行-财通基金-富春定增增利11号资
产管理计划

189,784

189,784

财通基金-工商银行-潘皓东

26,359

26,359

财通基金-光大银行-紫金5号资产管理计划

28,995

28,995

财通基金-工商银行-富春定增759号资产管理计划

60,626

60,626

小计

1,528,821

1,528,821

合计

82,103,134

82,103,134





注:1、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10只产品认购,视为1名发行对象;

2、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11只产品认购,视为1名发行对象;

3、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2只产品认购,视为1名发行对象;

4、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3只产品认购,视为1名发行对象;

5、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7只产品认购,视为1名发行对象。


4、自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之日起,上述各发行对象所做的股
份限售承诺已履行完毕,其对公司不存在其他承诺。


四、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本次解除限售前后的股本结构如下:

股份类型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
通前

本次变动数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
通后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106,879,823

12.48%

-82,103,134

24,776,689

2.89%

二、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749,607,358

87.52%

+82,103,134

831,710,492

97.11%




1、人民币普通股

508,107,358

59.32%

+82,103,134

590,210,492

68.91%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241,500,000

28.20%



241,500,000

28.20%

三、股份总数

856,487,181

100%



856,487,181

100%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大冷股份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
上市流通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实施细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上市流通时间均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大冷股份本
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本
次解除限售股份的相关股东不存在违反其在发行时所做出的承诺的
情形。本保荐机构对大冷股份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
相关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解除股份限售申请表

2、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书



大连冷冻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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