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银河钱包货币:份额发售公告

时间:2017年06月17日 09:22:49 中财网
银河钱包货币市场基金


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
银河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银河钱包货币市场基金
份额发售公告


重要提示


1

银河钱包货币市场基金
(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



2017

6

8

证监许可

2017

866

文核准。中
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核准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风险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
推荐或者保证。



2

本基金是契约型开放式
证券投资基金




3
、本基金的管理人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

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交通银行


),注册登记人为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
、本基金将自
2017

6

20
日至
2017

7

4


向社会
公开发售。



发售渠道为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机构
和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具体包括:


直销机构:
银河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及其北京分公司、深圳分公司、广州分公司、哈尔

分公司、南京分公司

银河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网上交易平台。



代销机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
券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中信证
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龙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山西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华宝证券有
限责任公司、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
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北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创业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城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方
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南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华信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5

本基金的发售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
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
的其他投资






6

投资者欲购买本基金,需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募集期内本公司代销网点和本公
司直销中心同时为投资者办理开立基金账户的手续。但每个投资者仅允许开立一个基金
账户。在基金募集期间基金账户开户和认购申请手续可以同时办理。已有本公司基金账
户的投资者,可在相关销售机构直接购买本基金(未在相关销售机构登记的,须办理账
户登记手续)。



7

投资者应保证用于认购的资金来源合法,投资者应有权自行支配,不存在任何法
律、合约或其他障碍。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
或帮助他人违规进行认购。若投资者在不同的销售
机构处重复开立基金账户导致认购失
败的,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不承担认购失败责任。



8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首次认购和追加认购的最低金额均为人民币
0
.01
元;
B
类基
金份额首次认购的最低金额为
500
万元,追加认购的最低金额为
10
万元,各销售机构在
符合上述规定的前提下,可根据情况调高首次认购和追加认购的最低金额,具体以销售
机构的规定为准,投资人需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状况和投资者需求调整直销
机构
的最低认购标准
,并及时公告




9

投资者
T
日提交认购申请后,可

T

2
日后
到办理认购的网点查询认购申请的受理
情况。基金销售网点对申请的受理并不表示对该申请的成功确认,而仅代表该基金销售网点
确实接受了认购申请,申请的成功确认应以基金注册登记人(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的确
认结果为准。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合同生效后第二天起到原销售网点打印认购成交确认凭证。



1
0
、本公告仅对
本基金募集
的有关事项和规定
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
本基金
详细情况,
请详细阅读刊登在
201
7

6

17

《中国证券报》、

上海
证券报》
和《证
券时报》




河钱包货币市场基金
招募说明书》




1
1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本公司网站
(
www.galaxyassset.com
)




1
2
、投资者所在地若未开设基金销售网点,请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

400
-
820
-
0860
)咨询购买事宜。



1
3
、募集期内,本基金有可能新增代销机构,请留意近期本公司及各代销机构的公告,
或拨打本公司及各代销机构客户服务电话咨询。



1
4
、本基金发行期间部分销售机构周六、周日仍然受理认购业务,所受理的认购委托与
下一交易日合并办理,具体情况可咨询相关销售机构。



1
5
、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发行安排做适当调整。




1
6
、风险提示:



1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

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
基金的《
招募说明书
》、《基金合
同》等相关法律文件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
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
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
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
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
,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




2

本基金按照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1.00
元发售,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份
额净值可能低于基金份额初始面值,投资人存在遭受损失的风险。




3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4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
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一、基金募集的基本情况

(一)基金名称

银河钱包货币市场基金

(二)基金简称和代码

基金简称:银河钱包货币

基金代码:A类:150988;B类:150998。


(三)基金类型

契约型开放式货币市场基金




(四)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五)基金份额面值

基金份额发售面值为1.00元人民币。


(六)投资目标

在保持基金资产的低风险和高流动性的前提下,力争实现稳定的、超越业绩比较基
准的投资回报。




(七)投资范围


本基金将投资于以下金融工具:


1
、现金;


2
、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银行存款、债券回购、中央银行票据、同业存单;


3
、剩余期限在
397
天以内(含
397
天)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
工具;


4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货币市场工具。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
其纳入投资范围。



(八)发售对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
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





(九)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其北京分公司、深圳分公司、广州分公司、哈
尔滨分公司、南京分公司、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平台。


2、代销机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
源证券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中
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龙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华宝证
券有限责任公司、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信
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北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创
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城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华信证券有
限责任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十)基金募集期与基金合同生效

本基金募集期为
2017

6

20
日至
2017

7

4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认购情况提前终
止或延迟发售时间,但最长不得超过
3
个月的基金募集期。



在本基金募集期届满,若本基金募集总份额不少于
2
亿份,募集总金额不少于
2
亿元人民
币,且基金份额持有人数不少于
200
人,则本基金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完备案手续后,可以宣
告本基金合同生效;否则本基金将延长募集期,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若自基金发售之日起
三个月届满,本基金不符合基金合同生效条件,
基金管理人将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本基金募
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
30
日内通过登记机构返还基金认购人已缴
纳的款项

并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二、发售方式及相关规定

(一)基金募集期内,本基金面向个人和机构投资者同时发售。



(二)认购方式

本基金认购采取金额认购的方式。



(三)认购费率

1

基金份额初始
面值:每份基金份额
初始
面值为
人民币
1
.00





2

认购价格:
初始
面值




3

本基金不收取认购费




(四)认购份额的计算

认购份额=

认购金额+认购利息

/
基金份额
初始
面值


认购的有效份额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2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误差
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1

某投资人投资
10
,00
0
元认购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如果认购期内认购资金获
得的利息为
3
元,则其可得到的
A
类基金份额计算如下:


认购份额
=
(
10,000+3
)
/1.00 = 10,00
3.00



(五)认购限制


1

投资人认购时,需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全额缴款。





2

投资人在募集期内可多次认购,基金份额的认购费按每笔基金份额认购申请单
独计算,认购一经登记机构受理不得撤销





3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首次认购和追加认购的最低金额均为人民币
0.01
元;
B

基金份额首次认购的最低金额为
500
万元,追加认购的最低金额为
10
万元,各销售机构
在符合上述规定的前提下,可根据情况调高首次认购和追加认购的最低金额,具体以销
售机构的规定为准,投资人需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
对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或数量无上限

法律
、法规或证
监会
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开户与认购

(一)直销网点办理开户(或账户登记)和认购流程

1、本公司直销网点受理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的开户(或账户登记)与认购申请。


2、受理开户(或账户登记)及认购的时间:网上交易系统(本公司官网)2017

6

20
日至
2017

7

4

9:30 至15:00,15:00 之后办理的认购业务视为下一工作
日申请。认购期内在直销柜台办理开户(或账户登记)和认购业务的受理时间为2017

2017

6

20
日至
2017

7

4

(周六、周日和节假日不受理)9:30至17:30。


3、办理开户(或账户登记)申请材料:

个人投资者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1) 基金账户代码卡(办理账户登记时需要);
(2) 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身份证、军人证或护照等);
(3) 填妥的《开放式基金账户业务申请表》;
(4) 指定银行的开户证明或储蓄存折复印件加上个人签名;
(5) 代办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如有委托代办人);
(6) 法律法规要求的其他资料。



机构投资者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1) 基金账户代码卡(办理账户登记时需要);
(2) 企业
有效
营业执照
、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正本或副本原件及加盖单
位公章的复印件;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提供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
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如有控股股东还需提供股东方有

营业执照
、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 业务经办人及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军人证或护
照);
(5) 加盖预留印鉴(公章、私章各一枚,如私章非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
人授权委托书)的《预留印鉴卡》一式三份;
(6) 指定银行账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开立银行账户申请表》原件及复印
件(或指定银行出具的开户证明);
(7) 填妥的《开放式基金账户申请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私章。(注:
指定银行账户是指投资者开户时预留的作为赎回、分红、退款的结算账户,银行
账户名称必须同投资者基金账户的户名一致。)
(8) 法律法规要求的其他资料。



4、办理认购申请材料:

个人投资者办理认购时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1) 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身份证、军人证或护照等);
(2) 加盖银行受理章的银行付款凭证回单联原件及复印件;
(3) 填妥的《开放式基金交易申请表》并签名。



机构投资者办理认购时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1) 已填好的《开放式基金
交易申请表》,并加盖预留印鉴;
(2) 同城支票结算的,加盖银行受理印章的“受理回执”复印件;异地电汇结算
的,加盖银行受理印章的“电汇凭证回单”复印件;
(3) 前来办理认购申请的机构经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认购资金的划拨

投资者办理认购前应将足额资金以“支票结算”或“电汇结算”方式通过银行汇入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指定的在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交通银行、中信银行和
中国建设银行开立的直销专户:

A: 账户名: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 号:03492300040002433

开户行:农业银行上海卢湾支行

B: 账户名: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 号:1001252419200028889

开户行:工商银行上海市虹口支行

C: 账户名: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 号:310066726018150012655

开户行:交通银行上海第一支行

D: 账户名: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 号:7312010187200001171

开户行:中信银行上海浦东分行

E: 账户名: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 号:31050161364000002080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上海浦东分行

投资者所填写的票据在汇款用途中必须注明购买的基金名称和基金代码,并确保募集
期间每日
17
:
30
前到账。投资者若未按上述规定划付,造成认购无效的,银河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及直销网点清算账户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投资者若当日没有把足额资金划到账,则以资金到账日作为受理申请日(即有效申请
日)。


至募集期结束,以下情况将被视为无效认购,认购款项将在基金成立后三个工作日
内划往投资者指定的资金结算账户:

(1)投资者划来资金,但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2)投资者划来资金,但未办理认购申请或认购申请未被确认的;

(3)投资者划来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4)其它导致认购无效的情况。


6、预约上门服务

投资者单笔认购金额超过200万元(含200万元)人民币以上,可拨打电话:(021)
38568981进行预约,本公司将提供上门服务。


7、网上交易

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平台认购本基金,具体开户和认购流程请登陆公司网
站(www.galaxyasset.com)查阅。


(二)券商代销网点办理开户(或账户注册)和认购程序


1、受理开户(或账户注册)及认购的时间:2017年6月20日至2017年7

4

(周
六、周日和节假日不受理)9:30至15:00。


2、开立资金账户(已在代销券商同一代销网点开立了资金账户的投资者不必再开立
该账户)

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资金账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填妥的《资金账户开户申请表》;

(3)填妥的《资金存款凭条》并存入相应资金。


机构投资者申请开立资金账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资金账户开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

(2)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民政部门或其他主管部门
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上述文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

(4)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办理开户(或账户注册)须提交的材料:

个人投资者须提供以下资料:

(1) 基金账户代码卡(办理账户注册时需要);
(2) 填妥的《开放式基金账户开户申请表》;
(3)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 资金账户卡。



机构投资者应指定经办人到网点并提交以下材料:

(1) 基金账户代码卡(办理账户注册时需要);
(2) 填妥的开立《开放式基金账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
(3)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民政部门或其他主管部
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上述文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加盖机构公章);
(5) 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6)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
(7) 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8) 资金账户卡。



4、提出认购申请

个人投资者提出认购申请须提交以下资料:

(1)填妥的《开放式基金认购申请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3)资金账户卡。


机构投资者在代销券商代销网点提出认购申请须提交以下资料:

(1)填妥的《开放式基金认购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

(2)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民政部门或其他主管部门颁
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上述文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

(5)资金账户卡。


5、注意事项

(1)投资者在代销券商代销网点开立资金账户和开放式基金账户的具体手续可能有所
区别,请投资者仔细阅读代销网点的业务公告或咨询代销网点的相关工作人员;

(2)投资者在代销券商代销网点认购本基金的方式包括电话、互联网、磁卡自助、热
自助等,具体可以采用的方式以代销网点的规定为准;

(3)投资者在代销券商代销网点查询认购确认情况的方式可能有所区别,以代销网点
的规定为准;

(4)个人投资者若委托他人办理开户和认购事宜,须按照代销券商代销网点的要求提
供授权委托书等证明文件;

(5)其他有关在代销券商代销网点认购本基金的程序,若有其它方面的要求,以代销
券商代销网点的说明为准。


四、清算与交割

(一)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全部被冻结在本基金募集专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
前,任何人不得动用。投资者认购款项在基金合同生效前产生的银行存款利息归投资者
所有,在本基金认购结束后,折算为基金份额计入投资者的账户,具体份额以注册登记
人的记录为准。



(二)本基金权益登记由注册登记人在基金募集结束后完成。


五、基金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的生效

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募集的基金份额总额符合《证券投资基金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
并具备下列条件的,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规定办理验资和基金备案手续:

(一)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两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两亿元人民币。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人数不少于200人。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募集期限届满之日起十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
报告之日起十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交验资报告,办理基金备案手续。中国证监会自收
到基金管理人验资报告和基金备案材料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予以书面确认;自中国证监
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备案手续办理完毕,基金合同生效。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予以公告。


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募集的基金份额总额不符合《证券投资基金法》第
四十四条的
规定,或不具备以上募集份额总额、募集金额、份额持有人条件的,基金管理人应当承
担下列责任:


(一)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二)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返还投资人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存
款利息。


六、本次发行当事人或中介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568

15



办公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568

15



法定代表人:
许国平


电话:
(021)38568888


传真:
(021)
38568501


联系人:
赵冉、
郑夫桦
、张鸿


网址:
www.
galaxyasset.
com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



法定代表人:
牛锡明


客服
服务
电话:
95559


网址:
www.bankcomm.com


(三)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 直销机构
(1)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568

15



法定代表人:
许国平


公司网站:
www.galaxyasset.com
(支持网上交易)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820
-
0860


直销业务
电话:
(
021
)
38568981
/
38568507


传真交易电话

(021)38568985


联系人:
赵冉、
郑夫桦、张鸿


(2)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西街
6

A
-
F

3
楼(
邮编:
100045



电话:
(
010
)
56086900


传真:
(
010
)
56086939


联系人:孙妍


(3)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
90
-
108
号光华大厦西座三楼
(
邮编
: 510620)


电话:(
020

37602205


传真:(
020

37602384


联系人:
史忠民


(4)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


地址:
哈尔滨市南岗区果戈里大街
206
号三层


电话:(
0451

82812867


传真:(
0451

82812869


联系人:崔勇



(5)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


地址:
南京市江东中路
201

3
楼南京银河证券江东中路营业部内(邮编:
210019



电话:(
025

8467
1299


传真:(
025

84
523725


联系人:李晓舟


(6)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4001
号时代金融中心大厦
6F
(邮编:
518046



电话:(
0755

82707511


传真:(
0755

82707599


联系人:史忠民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
及时公告。



2
、代销机构


(1)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



法定代表人:陈共炎


电话:(
010

66568292


传真:(
010

66568990


联系人:邓颜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888
-
8888


网址:
www.chinastock.com.cn


(2)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
86



法定代表人:李玮


电话:(
0531

68889155


传真:(
0531

68889752


联系人:吴阳


客户服务电话:
95538


网址:
www.zts.com.cn


(3)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A

38

45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电话:
(0755)82943666


传真:
(0755)82943636


联系人:林生迎


客户服务电话:
95565

4008
-
888
-
111


网址:
www.newone.com.cn


(4)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法定代表人
:薛峰


电话:
(021)22169999


传真
: (021)22169134


联系人:李芳芳


客户服务电话:
95525


网址:
www.ebscn.com


(5)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淮海中路
98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海通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电话:
(021)23219000


传真:
(021)23219100


联系人:金芸、李笑鸣


客户服务电话:
95553
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网址:
www.htsec.com


(6)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湖北省武汉市新华路特
8
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人代表:杨泽柱


电话:(
027

65799999


传真:(
027

85481900


联系人:奚博宇



客户服务电话:
4008
-
888
-
999

95579


网址:
www.95579.com


(7)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
:
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45



法定代表人:李梅


电话:(
021

33389888


传真:
(021)33388224


联系人:黄莹


客户服务电话:
95523

400
-
889
-
5523


网址
: www.swhysc.com


(8)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第
A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
号中信证券大厦
20



法定代表人:
王东明


联系人:陈忠


电话:(
010

84683893


传真:(
010

84685560


客户服务电话:
95558


网址:
www.cs.ecitic.com


(9)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35
层、
28

A02
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2008
号中国凤凰大厦
1

9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电话:
(0755)82825551


传真:
(0755)82558355


联系人:朱贤


客户服务电话:
4008
-
001
-
001


网址:
www.essence.com.cn


(10)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江西省南昌市抚河北路
291




办公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
1619
号国际金融大厦
A

41



法定代表人:杜航


电话:
(0791)6768763


传真:
(0791)6789414


联系人:余雅娜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8866
-
567


网址:
www.scstock.com


(11) 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

1
号楼
20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联系人:吴忠超


电话:(
0532

85022326


传真:(
0532

85022605


客户服务电话:
(0532)96577


网址:
www.zxwt.com.cn


(12) 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海口市南宝路
36
号证券大厦
4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4001
号时代金融中心
17



法定代表人:陆涛


电话:(
0755

83025666


传真:(
0755

83025625


联系人:蒋浩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8888
-
228


网址:
ww
w.jyzq.cn


(13) 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广州市先烈中路
69
号东山广场主楼
17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
5
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
19
层、
20



法定代表人:邱三发


电话:
(020)88836999


传真:
(020)88836654



联系人:林洁茹


客户服务电话:
020
-
961303


网址:
www.gzs.com.cn


(14)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静宁路
308



办公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
638



法定代表人:李晓安


电话:(
0931

4890100
、(
0931

4890619


传真:(
0931

4890628


联系人:邓鹏怡


客户服务电话:
96668

400
-
689
-
8888


网址:
www.hlzqgs.com


(15)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
198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
198
号财智中心
B1



法定代表人:李工


电话:(
0551

65161666


传真:(
0551

65161600


联系人:甘霖


客户服务电话:
95318


网址:
www.hazq.com


(16) 东海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


住所: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
23
号投资广场
18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928
号东海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赵俊


电话:(
021

20333333


传真:(
021

50498851


联系人:王一彦


客户服务电话:
95531

400
-
8888
-
588


网址:
www.longone.com.cn



(17)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4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
188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电话:(
010

85130588


传真:(
010

65182261


联系人:权唐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888
-
8108


网址:
www.csc108.com


(18)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
69
号山西国贸中心东塔楼


法定代表人:侯巍


电话:(
0351

8686703


传真:(
0351

8686619


联系人:邓颖云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666
-
1618


网址:
www.i618.com.cn


(19)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寿春路
179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寿春路
123



法定代表人:凤良志


联系人:李蔡


电话
: (0551)2207921


传真
: (0551)2207965


客户服务电话
: 400
-
888
-
8777

95578


网址:
www.gyzq.com.cn


(20) 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
号大成国际大厦
20

2005



法定代表人:许建平


电话:(
010

88085858



传真:(
010

88085195


联系人:李巍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800
-
0562


网址:
www.hysec.com


(21) 华宝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


住所:上海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00
号环球金融中心
57



法定代表人:陈林


电话:(
021

68778075


传真:(
021

68777723


联系人:汪明丽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820
-
9898


网址:
www.cnhbstock.com


(22) 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
号富凯大厦
B

701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5
号新盛大厦
B

4



法定代表人:林义相


电话:(
010

66045566


传真:(
010

66045500


联系人:林爽


客户服务电话:(
010

66045678


网址:
www.txsec.com/ jijin.txsec.com


(23)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
号院
1
号楼


法定代表人:张志刚


电话:(
010

63081000


传真:(
010

63080978


联系人:唐静


客户服务电话:
95321


网址:
www.cindasc.com


(24)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福州市五四路
157
号新天地大厦
7

8



办公地址:福州市五四路
157
号新天地大厦
7

10



法定代表人:黄金琳


电话:(
0591

87841160


传真:(
0591

87841150


联系人:张腾


客户服务电话:(
0591

96326


网址:
www.hfzq.com.cn


(25) 中国国际金融
股份
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27
层及
28



办公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6



法定代表人:金立群


电话:(
010

65051166


传真:(
010

65058065


联系人:肖婷


客户服务电话:(
010

65051166


网址:
www.cicc.com.cn


(26) 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中一路西华强高新发展大楼
7
层、
8



法定代表人:黄扬录


电话:(
0755

82943755


传真:(
0755

82960582


联系人:罗艺琳


客户服务电话:
95329


网址:
www.zszq.com.cn


(27)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
4036
号荣超大厦
16
-
20



法定代表人:曹实凡


电话:(
021

38637436


传真:(
0755

82400862



客户服务电话:
95511
-
8


联系人:周一涵


网址:
stock.pingan.com


(28)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长春市自由大路
1138



法定代表人:矫正中


电话:(
0431

85096517


传真:(
0431

85096795


联系人:安岩岩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600
-
0686


网址:
www.nesc.cn


(29)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四川中路
213

7



法定代表人:李俊杰


联系人:邵珍珍


电话:(
021

53686888


传真:(
021

53686100
-
7008
,(
021

53686200
-
7008


客户服务电话:(
021

962518


网址:
www.962518.com


(30) 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13



1301
-
1305
室、
14



法定代表人:张皓


联系人:洪诚


电话:
(0755

23953913


传真:(
0755

83217421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990
-
8826


网址:
www.citicsf.com


(31)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四川省成都市东城根上街
95




法定代表人:冉云


客户服务电话:
95310


联系人:刘婧漪、贾鹏


联系电话:
(028)86690057

(028)86690058


传真号码:
(028)86690126


网址:
www.gjzq.com.cn


(32)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15
号投行大厦
20



法定代表人:刘学民


联系人:毛诗莉


电话:(
0755

23838750


传真:(
0755

25838701


客服中心:
95358


官网地址:
www.firstcapital.com.cn


(33)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
198
号华西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
:
杨炯洋


联系人:李进


电话:
(021)65080566


传真:
(028)86150040


客户服务电话:
95584

4008
-
888
-
818


网址:
www.hx168.com.cn


(34) 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
27
号院
5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
27
号盘古大观
40
-
43



法定代表人:何亚刚


客户服务电话:
95571


联系人:齐冬妮


电话:
(010)59355807


传真:
(010)56437030



网址:
www.foundersc.com


(35)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08
号特区报业大厦
14

16

17



法定代表人:黄耀华


联系人:刘阳


电话:
(0755)83516289


传真:
(0755)83515567


网址:
www.cgws.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666
-
6888


(36)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
号新盛大厦
B

12
-
15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
号新盛大厦
B

12



法定代表人:徐勇力


电话:
(010)66555316


传真:
(010)66555246


联系人:汤漫川


客户服务电话:
4008
-
888
-
993


网址:
www.dxzq.net


(37)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市天河北路
183
-
187
号大都会广场
43



办公地址:广州天河北路大都会广场
18

19

36

38

41

42



法定代表人:林治海


电话:
(020)87555888


传真:
(020)87555305


联系人:黄岚


客户服务电话:
95575


网址:
www.gf.com.cn


(38) 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200
号中银大厦
39



法定代表人:宁敏



电话:
021
-
20328000


传真:
(021)58883554


联系人:王炜哲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620
-
8888


网址:
www.bocichina.com


(39)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华侨国际大厦
22

24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
27
号盘古大观
40



法人代表:高利


电话:
(010)59355807


传真:
(010)56437013


联系人:齐冬妮


客户服务电话:
95571


网址:
www.foundersc.com


(40)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电话:(
0755

8
2130833


传真:(
0755

82133952


联系人:
周杨


客户服务热线:
95536


网址:
www.guosen.com.cn


(41) 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
8



办公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
8
号西南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珠林


客户服务电话:
4008
-
096
-
096


网址:
www.swsc.com.cn


(42) 上海华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00
号环球金融中心
9




法定代表人:郭林


客户服务电话:
4008205999


联系人:李颖


电话:
021
-
38784818


传真:
021
-
68774818


网址:
www.shhxzq.com


3
、第三方销售机构


(
1
)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
浦东新区峨山路
613

6

551



法定代表人:其实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1818
-
188


网址:
www.1234567.com.cn


(
2)
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
903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翠柏路
7
号杭州电子商务产业园
2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客户服务电话:
4008
-
773
-
772


网址:
www.5ifund.com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
及时公告。





(四)基金登记
结算
机构


名称:
银河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
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568

15



法定代表人:许国平


电话:

021

38568888


联系人:
富弘毅







)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地址:浦东南路
256
号华夏银行大厦
1405



负责人:廖海


电话:

021

51150298


传真:

021

51150398


经办律师:
刘佳、
徐莘







)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安永大楼16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50楼

法定代表人:葛明

经办会计师:徐艳、濮晓达

电话:(021)22288888

传真:(021)22280000

联系人:蒋燕华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

6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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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