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易方达环保主题混合:关于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易方达环保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日常申购、赎回 、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 业务的 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 2017 年 6 月 17 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易方达环保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易方达环保主题混合 基金主代码 001856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7 年 6 月 2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 易方达环保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 同 》、《 易方达环保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 明书 》 申购起始日 2017 年 6 月 20 日 赎回起始日 2017 年 6 月 20 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 2017 年 6 月 20 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17 年 6 月 20 日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17 年 6 月 20 日 2. 日常申购、赎回 、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 业务的办理时间 ( 1 ) 投资者 在开放日办理 易方达环保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以 下简称 “ 本基金 ” ) 基金份额 的申购 、 赎回 、转换或定期定额投资 , 具体办理时间 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 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 《 易方达环保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 基金合同》(以下简称 “ 《基金合同》 ” ) 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 、转换或 定期定额投资 时除外。 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 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前依照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 《信息披露办法》 ” ) 的有关规 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 2 )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 《 基金合同 》 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 额的申购、赎回、转换或定期定额投资。 投资者 在 《 基金合同 》 约定之外的日期 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转换或定期定额投资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 金份额申购、赎回 、转换或定期定额投资 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 转换或定期定额投资的价格。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 1 ) 投资者 通过非直销销售机构或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本 公司 ” )网上交易系统 首次申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10 元,追加申购单笔最 低限额为人民币 10 元; 投资者 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首次申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 人民币 50,000 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限额是人民币 1,000 元。 在符合法律法规规 定的前提下, 各销售机构对申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 需同时遵循该销 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以上金额均含申购费) 。 ( 2 ) 投资者 将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购基金份额或采用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 3 ) 投资者 可多次申购,对单个 投资者 累计持有份额不设上限限制。法律 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 4 )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下,调整上 述规定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 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2 申购费率 本基金对通过 本公司 直销中心申购的特定投资群体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 者实施差别的申购费率。 特定投资群体指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依法设立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依法制 定的企业年金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基金 (包括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以及可以投资基金的其他社会保险基 金。如将来出现可以投资基金的住房公积金、享受税收优惠的个人养老账户、经 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基金管理人可将其纳入特定投资群 体范围。 特定投资群体可通过本 公司 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 更或增减特定投资群体申购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并按规定予以公告。 3.2.1 前端收费 ( 1 ) 通过 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的特定投资群体申购费率见下 表 : 申购金额 M (元)(含申购费) 申购费率 M<100万 0.15% 100万≤M<200万 0.12% 200万≤M<500万 0.03% M≥500万 1,000元/笔 ( 2 ) 其他投资者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见下表 : 申购金额M(元)(含申购费) 申购费率 M<100万 1.5% 100万≤M<200万 1.2% 200万≤M<500万 0.3% M≥500万 1,000元/笔 ( 3 ) 在申购费按金额分档的情况下,如果投资者多次申购,申购费适用单笔申 购金额所对应的费率。 ( 4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 《 基金合同 》 规定的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 或变更收 费方式 ,调整后的申购费率 或变更的收费方式 在《 易方达环保主题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 “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 )中列 示。 上述费率或收费方式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 最迟 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 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 5 )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况下 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基金投资者定期和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 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销售费率,或针对特 定渠道、特定投资群体开展有差别的费率优惠活动 。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 1 ) 关于参加销售机构各种渠道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说明: 1 )本基金从 2017 年 6 月 20 日 起参加 中国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 、 交通银行、 渤海银行、河北银行、江苏银行、青岛银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苏州银行、余 杭农村商业银行、广发证券、安信证券、长城国瑞证券、长江证券、川财证券、 第一创业证券、东吴证券、光大证券、广州证券、国盛证券、国泰君安证券、华 福证券、华龙证券、华融证券、平安证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申万宏源证券、 西南证券、信达证券、兴业证券、银河证券、中金公司、中泰证券、中投证券、 中信建投证券、长量基金、创金启富、大泰金石、鼎信汇金、富济财富、海银基 金、好买基金、徽商期货、汇成基金、汇付金融、金观诚、久富财富、肯特瑞、 利得基金、联 泰资产、蚂蚁基金、诺亚正行、钱景基金、深圳新兰德、苏宁基金、 同花顺、万得投顾、鑫鼎盛、新浪仓石、一路财富、宜信普泽、展恒基金、中正 达广、众禄金融、众升财富 及已经公告本公司参加的非直销销售机构开展的各种 渠道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以上详细活动内容及活动期限请查看本公司或非直 销销售机构的相关公告或通知。本公司可根据情况增加或调整非直销销售机构。 2 )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进行本基金申购的优惠费率,详见本公 司网站上的相关说明。 (2)发生下列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拒绝或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 3)本基金投资的证券交易场所临时停止交易。 4)基金管理人认为接受某笔或某些申购申请可能会影响或损害现有基金份 额持有人利益时。 5)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资品种,或其他可 能对基金业绩产生负面影响,或基金管理人认定的其他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 利益的情形。 6)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登记机构、销售机构、支付结算机构等因异 常情况导致基金销售系统、基金销售支付结算系统、基金登记系统、基金会计系 统等无法正常运行。 7)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 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50%,或者变相规避50%集中度的情形时。 8)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1)投资者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基金份额单笔赎回或转换不 得少于10份(如该账户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该基金余额不足10份,则必须一次 性赎回或转出该基金全部份额);若某笔赎回将导致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 该基金余额不足10份时,基金管理人有权将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该基金 剩余份额一次性全部赎回。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各销售机构对赎回份 额限制有其他规定的,需同时遵循该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2)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下,调整上 述规定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 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4.2 赎回费率 (1)本基金赎回费率见下表: 持有时间(天) 赎回费率 0-6 1.5% 7-29 0.75% 30-89 0.5% 90-179 0.5% 180-364 0.5% 365-729 0.25% 730及以上 0% 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 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对持有期少于 30 天(不含)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收取赎回费用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有期 在 30 天以上(含)且少于 90 天(不含)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收取赎回费用总额 的 75% 计入基金财产;对持有期在 90 天以上(含)且少于 180 天(不含)的基 金份额持有人所收取赎回费用总额的 50% 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 180 天以 上(含)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收取赎回费用总额的 25% 计入基金财产;其余用于 支付市场推广、注册登记费和其他手续费。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调整赎回费率或变更收 费方式,调整后的赎回费率或变更的收费方式在《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列示。 上述费率或收费方式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 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况下 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基金投资者定期和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 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销售费率,或针对特 定渠道、特定投资群体开展有差别的费率优惠活动。 4.3 其他与 赎回 相关的事项 发生下列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 款项: ( 1 ) 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管理人不能支付赎回款项 。 ( 2 )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 ( 3 )本基金投资的证券交易场所 临时 停止交易。 ( 4 )连续两个或两个以上开放日发生巨额赎回。 ( 5 ) 本基金的资产组合中的重要部分发生暂停交易或其他重大事件,继续 接受赎回可能会影响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时 。 ( 6 )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登记机构、销售机构、支付结算机构等因 异常情况导致基金销售系统、基金销售支付结算系统、基金登记系统、基金会计 系统等无法正常运行 。 ( 7 ) 基金管理人认为继续接受赎回申请将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 情形时,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 。 ( 8 )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5. 日常转换业务 5.1 转换费率 ( 1 )基 金转换的计算公式 A= [ B×C×(1 - D ) /(1+G)+F ] /E H=B×C×D J=[B×C×(1 - D)/(1+G)]×G 其中, A 为转入的基金份额; B 为转出的基金份额; C 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出 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D 为转出基金的对应赎回费率; E 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入基 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F 为货币市场基金全部转出时账户当前累计未付收益(仅限 转出基金为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 易方达天天理财货币市场基金、易方达财富快 线货币市场基金、易方达天天增利货币市场基金、 易方达 龙宝货币市场基金 、易 方达 增金宝货币市场基金 、 易 方达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 和易方达天天发货币市 场基金 ) 或者短期理财基金转出时对应的累计未付收益( 转出基金为易方达月月 利理财债券型 证券投资 基金 、 易方达双月利理财债券型 证券投资 基金 和 易方达掌 柜季季盈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 G 为对应的申购补差费率; H 为转出基金 赎回费; J 为申购补差费。 ( 2 )基金转换费 1 )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赎回费用及基金申购补差费用两部分构成。 2 )转入基金时,从申购费用低的基金向申购费用高的基金转换时,每次收 取申购补差费用;从申购费用高的基金向申购费用低的基金转换时,不收取申购 补差费用(注:对通过直销中心申购实施差别申购费率的 特定投资群体 基金份额 的申购费,以除通过直销中心申购的 特定投资群体 之外的其他投资者申购费为比 较标准)。申购补差费用按照转换金额对应的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差 额进行补差,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率的差异情况而定。 3 ) 转出基金时,如涉及的转出基金有赎回费用,收取该基金的赎回费用。 收取的赎回费按照 各基金的 《 基金 合同 》 、 《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 及最新的相关公 告约定的比例归入基金财产,其余部分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等相关手续费 。 ( 3 )具体转换费率举例 1 )当本基金为转出基金,易方达策略成长二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为转入 基金时: ① 转换对应的转出基金即本基金赎回费率如下: 持有期限 0 - 6 (含)天,赎回费率为 1.5% ; 持有期限 7 (含) - 29 (含)天,赎回费率为 0.75% ; 持有期限 30 (含) - 89 (含)天,赎回费率为 0.5% ; 持有期限 90 (含) - 179 (含)天,赎回费率为 0.5% ; 持有期限 180 (含) - 364 (含)天,赎回费率为 0. 5 % ; 持有期限 365 (含) - 729 (含)天,赎回费率为 0. 2 5% ; 持有期限 730 (含)天及以上,赎回费率为 0% 。 ② 转换对应的申购补差费率如下 : i 对于直销中心的特定投资群体: 转换金额 0 - 100 万元,申购补差费率为 0. 05 % ; 转换金额 100 万(含) - 2 00 万元,申购补差费率为 0. 0 4 % ; 转换金额 2 00 万(含) - 5 00 万元,申购补差费率为 0. 1 3 % ; 转换金额 500 万(含) - 1000 万元,申购补差费率为 0.098% ; 转换金额 1000 万(含)元以上,申购补差费率为 0 % 。 ii 对于其他投资者: 转换金额 0 - 100 万元,申购补差费率为 0.5 % ; 转换金额 100 万(含) - 2 00 万元,申购补差费率为 0 . 4 % ; 转换金额 2 00 万(含) - 5 00 万元,申购补差费率为 1. 3 % ; 转换金额 500 万(含) - 1000 万元,申购补差费率为 0.98 % ; 转换金额 1000 万(含)元以上,申购补差费率为 0 % 。 注:对于转换金额为 500 万(含) - 1000 万元的情况,鉴于转出基金申购 费率为每笔固定金额 1000 元,转入基金申购费率为 1.00% ,在计算申购补差费 率时按 0.02% 扣减(即申购补差费率为 1.00% - 0.02% = 0.98% ),基金管理人可根 据业务需要进行调整。 2 )当本基金为转入基金, 易方达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A 类 基金份 额 为转出基金时: ① 转换对应的转出基金即 易方达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A 类 基金份 额 的赎回费率如下: 持有期限 0 - 29 (含)天,赎回费率为 0.75% ; 持有期限 30 (含) - 364 (含)天,赎回费率为 0.1% ; 持有期限 365 (含) - 729 (含)天,赎回费率为 0.05% ; 持有期限 730 (含)天以上,赎回费率为 0 % 。 ② 转换对应的申购补差费率 如下: i 对于直销中心的特定投资群体: 转换金额 0 - 100 万元,申购补差费率为 0 . 0 7 % ; 转换金额 100 万(含) - 2 00 万元,申购补差费率为 0 . 0 8 % ; 转换金额 2 00 万(含) - 5 00 万元,申购补差费率为 0 % ; 转换金额 500 万(含) - 1000 万元,申购补差费率为 0 % ; 转换金额 1000 万(含)元以上,申购补差费率为 0 % 。 ii 对于其他投资者: 转换金额 0 - 100 万元,申购补差费率为 0 . 7 % ; 转换金额 100 万(含) - 2 00 万元,申购补差费率为 0 . 8 % ; 转换金额 2 00 万(含) - 5 00 万元,申购补差费率为 0 % ; 转换金额 500 万(含) - 1000 万元,申购补差费率为 0 % ; 转换金额 1000 万(含)元以上,申购补差费率为 0 % 。 注:对于转换金额为 500 万(含) - 1000 万元的情况,鉴于转入基金申购费 率为每笔固定金额 1000 元,转出基金申购费率为 0.02% ,在计算申购补差费率 时按 0.02% 扣减(即申购补差费率为 0.02% - 0.02% = 0 %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业 务需要进行调整。 3 ) 本基金从 2017 年 6 月 20 日起参加 宜信普泽 开展的转换费率优惠活动, 详细活动内容及活动期限请查看本公司或 宜信普泽 的相关公告或通知,本公司可 根据情况增加或调整非直销销售机构; 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等进行本 基金和本公司旗下其它开放式基金之间转换的转换费率,详见本公司网站上的相 关说明。 ( 4 )基金转换份额的计算方法举例 假设某持有人 (非特定投资群体) 持有本基金 10,000 份,持有 100 天,现 欲转换为易方达策略成长二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假设转出基金 T 日的基金份 额净值为 1.100 元,转入基金易方达策略成长二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T 日的基 金份额净值为 1.020 元,则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率为 0. 5 % ,申购补差费率为 0.5 % 。 转换份额计算如下: 转换金额 = 转出基金申请份额 × 转出基金份额净值 =10,000× 1.1 0 0 = 11,000.00 元 转出基金赎回费 = 转换金额 × 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 11,000.00 × 0. 5 % = 55 .00 元 申购补差费 = (转换金额 - 转出基金赎回费) × 申购补差费率 ÷ ( 1 +申购补差 费率) = ( 11,000.00 - 55 .00 )× 0.5 %÷(1+ 0.5 %)= 54.45 元 转换费 = 转出基金赎回费 + 申购补差费 = 55 .00 + 54.45 = 1 09 . 45 元 转入金额 = 转换金额 - 转换费 =11,000.00 - 1 09 . 45 = 10, 8 90 . 55 元 转入份额 = 转入金额 ÷ 转入基金份额净值 = 10, 8 90 . 55 ÷1.020= 10, 6 77 . 01 份 5.2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 1 )可转换基金 易方达平稳增长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策略成长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 5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积极成长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易方 达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价值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 策略成长二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价值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 达 科讯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增强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中小 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科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科翔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行业领先企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易方达深证 100 交易型开 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易方达上证中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联接基金、易方达消费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医疗保健行业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安心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资源行业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易方达创业 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易方达双 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沪深 300 量化增强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月月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双月利 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天天理财货币市场基金、易方达信用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易方达裕丰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高等级信用债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投资级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新兴成长灵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易方达裕惠回报定期开放式混合型发起式基金 、 易 方达财富快线货币市场基金、易方达天天增利货 币市场基金 、易方达纯债 1 年定 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龙宝货币市场基金、易方达增金宝货币市场 基金、易方达沪深 300 非银行金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易 方达创新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新经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易方达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易方达裕如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 易方达新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改革红利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易方达新常态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新鑫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新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新丝路灵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安心回馈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新享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新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 达瑞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国防军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易 方达瑞景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恒久添利1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易方达裕祥回报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瑞财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易方达富惠纯 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瑞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裕景 添利 6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中债 7 - 10 年期国开行债券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信息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裕鑫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易方达丰和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易方达科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 、易方达天天发货币市场基金 、易方达瑞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易方达供给改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 达瑞程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 、易方达安盈回报混合型证券 投资 基金、易方达瑞弘灵活 配置 混合型证 券 投资 基金 、易方达丰惠混合型证券 投资 基金 、 易方达深证成指交易型开放式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 易方达掌柜季季盈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 2 )转换业务办理地点 办理本基金与易方达旗下其它开放式基金之间转换业务的投资者需到同时 销售拟转出和转入两只基金的同一销售机构办理基金的转换业务 。具体以销售机 构规定为准。 注: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渤海 银行、东莞农村商业银行、东莞银行、福建海峡银行、广州农商银行、河北银行、 江苏银行、锦州银行、浦发银行、青岛银行、泉州银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苏 州银行、余杭农村商业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中信银行、中原银行、珠海华润银 行、广发证券、安信证券、渤海证券、长城国瑞证券、长城证券、长江证券、川 财证券、大同证券、第一创业证券、东北证券、东海证券、东莞证券、东吴证券、 光大证券、广州证券、国金证券、国盛证券、国泰君安证券、国信证券、华龙证 券、华融证券、金元证券、联讯证券、平安证券、山西证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 申万宏源证券、世纪证券、天风证券、西南证券、信达证券、兴业证券、银河证 券、中金公司、中泰证券、中投证券、中信建投证券、中信证券、中信证券(山 东)、长量基金、创金启富、大泰金石、鼎信汇金、富济财富、海银基金、好买 基金、汇成基金、汇付金融、金观诚、久富财富、肯特瑞、联泰资产、蚂蚁基金、 钱景基金、深圳新兰德、苏宁基金、同花顺、万得投顾、鑫鼎盛、新浪仓石、一 路财富、宜信普泽、奕丰金融、展恒基金、中信期货、中正达广、众禄金融、众 升财富和本公司直销机构开放本基金的转换业务。其他销售机构以后如开通本基 金的转换业务,本公司可不再特别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各销售机构开通上 述业务的公告或垂询有关销售机构。 ( 3 )转换业务规则 1 )基金转换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 公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为基 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 为。 2 )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 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机 构销售的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 、在同一注册登记机构注册登记的基金。 3 )基金转换以份额 为单位进行申请。投资者可以发起多次基金转换业务, 基金转换费用按每笔申请单独计算。转换费用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计算结果按照 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4 )基金转换采取未知价法,即基金的转换价格以转换申请受理当日各转出、 转入基金的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5 )基金转换后,转入的基金份额的持有期将自转入的基金份额被确认之日 起重新开始计算。 6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成另一只基金,本基金 单笔转出申请不得少于 10 份(如该账户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 该 基金余额不足 10 份,则必须一次性赎回或转出 该 基金全部份额);若某笔转换导致投资者在 该 销 售机构托管的该基金余额不足 10 份时,基金管理人有权将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 托管的该基金剩余份额一次性全部赎回。 7 ) 若本基金 单个开放日内的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 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 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前一开放日的基金总份额的 10% ,即认为是发生了巨额 赎回。 发生巨额赎回时,基金转出与基金赎回具有相同的优先级,基金管理人可 根据基金资产组合情况,决定全额转出或部分转出,并且对于基金转出和基金赎 回,将采取相同的 比例确认(除另有公告外);在转出申请得到部分确认的情况 下,未确认的转出申请将不予以顺延。 8 )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 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 9 )转换业务遵循 “ 先进先出 ” 的业务规则,即份额注册日期在前的先转换出, 份额注册日期在后的后转换出,如果转换申请当日,同时有赎回申请的情况下, 则遵循先赎回后转换的处理原则。 10 )具体份额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转入份额的计算结果保留位数依 照各基金 《 更新 的 招募说明书 》 的规定。其中转入本基金的份额计算结果保留到 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由基金 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 ( 4 )基金转换的注册登记 投资者 T 日申请基金转换成功后,注册登记机构将在 T + 1 工作日为投资者 办理减少转出基金份额、增加转入基金份额的权益登记手续,一般情况下,投资 者自 T + 2 工作日起有权赎回转入部分的基金份额。 ( 5 )暂停基金转换的情形 发生下列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拒绝或暂停接受基金投资者的转换申请: 1 ) 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或 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管理人不能支 付转换转出款项 。 2 ) 发生 《 基金合同 》 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 3 ) 本基金投资的 证券 交易场所 临时 停止交易 。 4 ) 基金管理人认为 接受某笔或某些转换 转入 申请可能会影响或损害现有基 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时。 5 ) 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资品种,或其他可 能对基金业绩产生负面影响,或基金管理人认定的其他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 利益的情形。 6 )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登记机构、销售机构、支付结算机构等因异 常情况导致基金销售系统、基金销售支付结算系统、基金登记系统、基金 会计系 统等无法正常运行。 7 ) 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转换 转入 申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 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 50% ,或者变相规避 50% 集中度的情形时 。 8 ) 连续两个或两个以上开放日发生巨额赎回。 9 ) 本基金的资产组合中的重要部分发生暂停交易或其他重大事件,继续接 受 转换转出 可能会影响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时 1 0 ) 基金管理人认为继续接受 转换转出 申请将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的情形时,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 转换转出 申请 。 11 ) 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 6 )基金转换业务的解释权归基金管理人,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 在不 违反 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之前提下调整上述转换的收费方式、 费率水平、业务规则及有关限制,但应在调整生效前 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 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6.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 1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指投资者可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提交 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由指定的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 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并提交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长期投资方式。 ( 2 )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销售机构 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渤海银行、 东莞农村商业银行、东莞银行、福建海峡银行、广州农商银行、河北银行、江苏 银行、锦州银行、浦发银行、青岛银行、泉州银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苏州银 行、天津农商银行、余杭农村商业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中信银行、中原银行、 珠海华润银行、广发证券、安信证券、渤海证券、长城国瑞证券、长江证券、川 财证券、大同证券、第一创业证券、东北证券、东莞证券、东吴证券、光大证券、 广州证券、国盛证券、国泰君安证券、国信证券、华福证券、华龙证券、华融证 券、联讯证券、平安证券 、山西证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申万宏源证券、世纪 证券、天风证券、西南证券、信达证券、兴业证券、银河证券、中泰证券、中投 证券、中信建投证券、中信证券、中信证券(山东)、长量基金、创金启富、大 泰金石、鼎信汇金、富济财富、海银基金、好买基金、汇成基金、汇付金融、金 观诚、久富财富、肯特瑞、联泰资产、蚂蚁基金、诺亚正行、钱景基金、深圳新 兰德、同花顺、万得投顾、鑫鼎盛、新浪仓石、一路财富、宜信普泽、奕丰金融、 展恒基金、中信期货、中正达广、众禄金融、众升财富 和 本 公司网上交易系统 开 通本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其他 销售 本基金的销售机构以后如开通本基金的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本公司可不再特别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各销售机构开 通上述业务的公告或垂询有关销售机构。 ( 3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安排 1 )除另有公告外,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与日常申购费率相同。 2 )本基金的每期扣款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10 元,不设金额级差。各销售机 构可在此基础上规定自己的最低扣款金额。销售机构将按照与投资者申请时所约 定的每期约定扣款日、扣款金额扣款,并在与基金日常申购业务相同的受理时间 内提交申请。若遇非基金开放日时,扣款是否顺延以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 具体 扣款方式以上述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则为准。 3 )本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按照基金申购申请日( T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 基准计算申购份额,申购份额通常将在 T+1 工作日确认成功后直接计入投资者 的基金账户,投资者可自 T+2 工作日起查询申购成交情况。 4 )当发生限制申购或暂停申购的情形时,除另有公告外,定期定额投资与 日常申购按相同的原则确认。 5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其他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各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 6 )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业务规则与相关公告请登录本 公司网站查询。 ( 4 )关于参与非直销销售机构 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优惠活动的说明 本基金自 2017 年 6 月 20 日 起参加 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交通银行、渤 海银行、河北银行、江苏银行、青岛银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苏州银行、余杭 农村商业银行、广发证券、长江证券、川财证券、第一创业证券、光大证券、国 盛证券、华龙证券、华融证券、平安证券、西南证券、信达证券、兴业证券、银 河证券、中泰证券、中投证券、中信建投证券、长量基金、创金启富、大泰金石、 鼎信汇金、富济财富、海银基金、好买基金、汇成基金、汇付金融、金观诚、久 富财富、肯特瑞、联泰资产、蚂蚁基金、诺亚正行、钱景基金、深 圳新兰德、同 花顺、万得投顾、鑫鼎盛、新浪仓石、一路财富、宜信普泽、展恒基金、中正达 广、众禄金融、众升财富 开展的基金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优惠活动 , 非直销销售机 构 的优惠活动详情及活动期限请查看本公司或 非直销销售机构 的相关公告或通 知。本公司可根据情况增加或调整非直销销售机构。 7 . 基金销售机构 7 .1 直销机构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宝中路 3 号 4004 - 8 室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 30 号广州银行大厦 40 - 43F 法定代表人: 刘晓艳 电话: 020 - 85102506 传真: 400 - 881 - 8099 联系人:温海萍 网址: www.efunds.com.cn 直销机构网点信息: ( 1 )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直销中心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 30 号广州银行大厦 40F 邮政编码: 510620 传真: 400 - 881 - 8099 电话: 020 - 85102506 (2)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直销中心 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 号富凯大厦 B 座 1703 室 邮政编码: 100033 传真: 400 - 881 - 8099 电话: 010 - 63213377 (3)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直销中心 地址:上海市世纪大道 88 号金茂大厦 2706 - 2708 室 邮政编码: 200121 传真: 400 - 881 - 8099 电话: 021 - 50476668 (4)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系统 网址: www.efunds.com.cn 客户服务传真: 020 - 38798812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881 - 8088 7.2 非直销机构 (1) 中国建设银行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 号院 1 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联系人:王未雨 客户服务电话: 95533 网址: www.ccb.com (2) 中国银行 住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 1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 1 号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客户服务电话: 95566 网址: www.boc.cn (3) 中国农业银行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号 法定代表人:周慕冰 联系人:李紫钰 传真: 010 - 85109219 客户服务电话: 95599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 010 - 85109219 网址: www.abchina.com (4) 交通银行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 号 法定代表人:牛锡明 联系人:张宏革 联系电话: 021 - 58781234 客户服务电话: 95559 网址: www.bankcomm.com (5) 招商银行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联系人:邓炯鹏 客户服务电话: 95555 网址: www.cmbchina.com (6) 渤海银行 注册地址:天津市河东区海河东路 218 号渤海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东区海河东路 218 号渤海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伏安 联系人:王宏 电话: 022 - 58316666 传真: 022 - 58316569 客户服务电话: 95541 公司网站: www.cbhb.com.cn (7) 东莞农村商业银行 注册地址:东莞市东城区鸿福东路 2 号 办公地址:东莞市东城区鸿福东路 2 号东莞农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何沛良 联系人:杨亢 客户服务电话: 0769 - 961122 网址: www.drcbank.com (8) 东莞银行 注册地址:东莞市莞城区体育路 21 号 办公地址:东莞市莞城区体育路 21 号 法定代表人:卢国锋 联系人:吴照群 联系电话: 0769 - 22119061 客户服务电话: 96228 (广东省内); 40011 - 96228 (全国) 网址: www.dongguanbank.cn (9) 福建海峡银行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六一北路 158 号 办公地址:福州市台江区江滨中大道 358 号福建海峡银行 8 楼 法定代表人:苏素华 联系人:黄钰雯 电话: 0591 - 87332762 传真: 0591 - 87330926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893 - 9999 公司网站: www .fjhxbank.com (10) 广州农商银行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夏路 1 号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夏路 1 号 法定代表人:王继康 联系人:黎超雄 电话: 020 - 28019432 传真: 020 - 22389031 客户服务电话: 020 - 961111 公司网站: www.grcbank.com (11) 河北银行 注册地址:石家庄市平安北大街 28 号 办公地址:石家庄市平安北大街 28 号 法定代表人:乔志强 联系人:郑夏芳 电话: 0311 - 67807030 传真: 0311 - 88627027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612 - 9999 公司网站: www.hebbank.com (12) 江苏银行 注册地址:南京市中华路 26 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中华路 26 号 法定代表人:夏平 联系人:张洪玮 联系电话: 025 - 58587036 客户服务电话: 95319 传真: 025 - 58587820 网址: www.jsbchina.cn (13) 锦州银行 注册地址:辽宁省锦州市科技路 68 号 办公地址:辽宁省锦州市科技路 68 号 法定代表人:张伟 联系人:庞璐璐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66 - 96178 公司网站: www. jinzhoubank.com (14) 浦发银行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 12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 12 号 法定代表人:吉晓辉 联系人:高天、肖武侠 联系电话: 021 - 61618888 客户服务电话: 95528 传真: 021 - 63604196 网址: www.spdb.com.cn (15) 青岛银行 注册地址: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 68 号华普大厦 办公地址: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 68 号华普大厦 法定代表人:郭少泉 联系人:徐伟静 电话: 0532 - 68629925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66 - 96588 公司网站: http://www.qdccb.com/ (16) 泉州银行 注册地址:泉州市云鹿路 3 号 办公地址:泉州市云鹿路 3 号 法定代表人:傅子能 联系人:董培姗 电话: 0595 - 22551071 传真: 0595 - 22578871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96312 公司网站: www.qzccbank.com (17)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 注册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8 号中融碧玉蓝天大厦 15 - 20 , 22 - 27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8 号中融碧玉蓝天大厦 15 - 20 , 22 - 27 层 法定代表人:冀光恒 联系人:施传荣 联系电话: 021 - 38576666 客服电话: 021 - 962999 、 4006962999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 021 - 50105124 网址: www.srcb.com (18) 上海银行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6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68 号 法定代表人:金煜 联系人:汤征程 联系电话: 021 - 68475521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 95594 网址: http://www.bosc.cn/ (19) 苏州银行 注册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钟园路 728 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钟园路 728 号 法定代表人:王兰凤 联系人:朱瑞良 电话: 0512 - 69868364 传真: 0512 - 69868370 客户服务电话: 96067 公司网站: www.suzhoubank.com (20) 天津农商银行 注册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 59 号国际经济贸易中心 A 座 1 - 6 层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 59 号国际经济贸易中心 A 座 1 - 6 层 法定代表人:李宗唐 联系人:张广彧、梁冯雷 联系电话: 022 - 83872243,022 - 83872800 客户服务电话: 022 - 96155 传真: 022 - 83872156 网址: www.trcbank.com.cn (21) 余杭农村商业银行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南苑街道南大街 72 号 办公地址:杭州市余杭区南苑街道南大街 72 号 法定代表人:来煜标 联系人:蔡亮 电话: 0571 - 86209980 客户服务电话: 96596,4008896596 公司网站: www.yhrcb.com (22) 中国民生银行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 号 法定代表人:洪崎 联系人:王继伟 联系电话: 010 - 58560666 客户服务电话: 95568 传真: 010 - 57092611 网址: www.cmbc.com.cn (23) 中信银行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9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9 号 法定代表人:李庆萍 联系人:王晓琳 客户服务电话: 95558 传真: 010 - 85230049 网址: bank.ecitic.com (24) 中原银行 注册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 CBD 商务外环路 23 号中科金座大厦 办公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 CBD 商务外环路 23 号中科金座大厦 法定代表人:窦荣兴 联系人:牛映雪 客户服务电话: 96688 公司网站: www.zybank.com.cn (25) 珠海华润银行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吉大九洲大道东 1346 号 办公地址:广东省珠海市吉大九洲大道东 1346 号 法定代表人:刘晓勇 联系人:李阳 联系电话: 4008800338 客户服务电话: 96588 (广东省外请加拨 0756 ), 400 - 8800 - 338 网址: www.crbank.com.cn (26) 广发证券 注册地址:广州天河区天河北路 183 - 187 号大都会广场 43 楼( 4301 - 4316 房)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天河北路大都会广场 5 、 18 、 19 、 36 、 38 、 41 、 42 、 43 楼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联系人:黄岚 客户服务电话: 95575 网址: www.gf.com.cn (27) 安信证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35 层、 28 层 A02 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35 层、 28 层 A02 单元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2008 号中国凤凰大厦 1 栋 9 层 法定代表人:王连志 联系人:陈剑虹 联系电话: 0755 - 82825551 客户服务电话: 4008001001 传真: 0755 - 82558355 网址: www.essence.com.cn (28) 渤海证券 注册地址: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 42 号写字楼 101 室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 8 号 法定代表人:王春峰 联系人:蔡霆 联系电话: 022 - 28451991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651 - 5988 传真: 022 - 28451892 网址: www.ewww.com.cn (29) 长城国瑞证券 注册地址:厦门市莲前西路 2 号莲富大厦十七楼 办公地址:厦门市深田路 46 号深田国际大厦 20 楼 法定代表人:王勇 联系人:赵钦 联系电话: 0592 - 2079303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0099 - 886 传真: 0592 - 2079602 网址: www.gwgsc.com (30) 长城证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08 号特区报业大厦 16 、 17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08 号特区报业大厦 14 、 16 、 17 层 法定代表人:丁益 联系人:金夏 联系电话: 0755 - 83516289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6666 - 888 传真: 0755 - 83516199 网址: www.cgws.com (31) 长江证券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新华路特 8 号长江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新华路特 8 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尤习贵 联系人:奚博宇 联系电话: 027 - 65799999 客户服务电话: 95579 或 4008 - 888 - 999 传真: 027 - 85481900 网址: www.95579.com (32) 川财证券 注册地址:成都高新区交子大道 177 号中海国际中心 B 座 17 楼 办公地址:成都高新区交子大道 177 号中海国际中心 B 座 17 楼 法定代表人:孟建军 联系人:匡婷 电话: 028 - 86583053 客户服务电话: 4008028666 公司网站: www.cczq.com (33) 大同证券 注册地址:大同市城区迎宾街 15 号桐城中央 21 层 办公地址:山西省太原市长治路 111 号山西世贸中心 A 座 F12 、 F13 法定代表人:董祥 联系人:薛津 联系电话: 0351 - 4130322 客户服务电话: 4007121212 传真: 0351 - 7219891 网址: www.dtsbc.com.cn (34) 德邦证券 注册地址: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 510 号南半幢 9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福山路 500 号城建国际中心 26 楼 法定代表人:姚文平 联系人:朱磊 联系电话: 021 - 68761616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8888 - 128 传真: 021 - 68767880 网址: www.tebon.com.cn (35) 第一创业证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15 号投行大厦 20 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15 号投行大厦 18 楼 法定代表人:刘学民 联系人:毛诗莉 联系电话: 0755 - 23838750 客户服务电话: 95358 网址: www.firstcapital.com.cn (36) 东北证券 注册地址:长春市生态大街 6666 号 办公地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生态大街 6666 号东北证券 503 室 法定代表人:李福春 联系人:安岩岩 联系电话: 0431 - 85096517 传真: 0431 - 85096795 客户服务电话: 95360 网址: www.nesc.cn (37) 东海证券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 23 号投资广场 18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928 号东海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赵俊 联系人:王一彦 联系电话: 021 - 20333333 客户服务电话: 95531 ; 400 - 8888 - 588 传真: 021 - 50498825 网址: www.longone.com.cn (38) 东莞证券 注册地址: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 1 号金源中心 30 楼 办公地址: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 1 号金源中心 30 楼 法定代表人:张运勇 联系人:李荣 联系电话: 0769 - 22115712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 95328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 0769 - 22115712 网址: www.dgzq.com.cn (39) 东吴证券 注册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 5 号 办公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 5 号 法定代表人:范力 联系人:方晓丹 联系电话: 0512 - 65581136 客户服务电话: 95330 传真: 0512 - 65588021 网址: www.dwzq.com.cn (40) 光大证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刘晨、李芳芳 联系电话: 021 - 22169999 客户服务电话: 95525 、 400 - 8888 - 788 传真: 021 - 22169134 网址: www.ebscn.com (41) 广州证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 5 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 19 层、 20 层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 5 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 19 层、 20 层 法定代表人:邱三发 联系人:梁微 联系电话: 020 - 88836999 客户服务电话: 95396 传真: 020 - 88836654 网址: www.gzs.com.cn (42) 国金证券 注册地址: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 95 号 (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