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东方网力: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16年度)

时间:2017年06月24日 15:59:18 中财网


证券简称:东方网力 股票代码:3003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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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简称:15东网债 债券代码:112302







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NETPOSA TECHNOLOGIES,LTD.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5号世宁大厦4层408室)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16年度)





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杭州市杭大路1号)

签署日期:2017年6月


重要声明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
均来源于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东方
网力”)对外披露的《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等相关公
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浙商证券对报告中所包含
的相关引述内容和信息未进行独立验证,也不就该等引述内容和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做出任何保证或承担任何责任。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
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浙商证券所作的承诺
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未经浙商证券书面许可,不得用作其他任何用途,投资
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浙商证券不承担任何责任。





目录

重要声明 ........................................................................................................................... 1
目录 ................................................................................................................................. 2
第一节 本期公司债券概况 ............................................................................................... 3
第二节 发行人2016年度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 6
第三节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11
第四节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 12
第五节 本期公司债券本息偿付情况 .............................................................................. 13
第六节 本期公司债券担保情况 ..................................................................................... 14
第七节 本期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情况 .............................................................................. 16
第八节 负责处理与本期公司债券相关事务专人变动情况 ............................................ 17
第九节 其他情况 ............................................................................................................ 18



第一节 本期公司债券概况

一、本期公司债券核准文件及核准规模

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东方网力”)
于2015年11月4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494号”文核
准,发行人获准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公司债券。


二、本期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


2、债券简称及代码:本次债券简称为15东网债,代码为112302。


3、发行规模:本次债券发行总规模为3亿元。


4、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次债券面值为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5、债券期限:本次债券为3年期,附第2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
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6、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次债券存续期间的第2年末
上调本次债券后1年的票面利率,调整幅度为0至100个基点(含本数),其中
1个基点为0.01%。


7、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投资者有权选择在第2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其持有
的全部或部分本次债券按票面金额(回售价格:100元/张)回售给发行人,或放
弃投资者回售选择权而继续持有。本次债券第2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
日,发行人将按照深交所和证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8、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和回售实施办法公告日:发行人将于本次债券第2
个付息日前的第10个交易日刊登关于是否上调本次债券票面利率以及上调幅度
的公告和回售实施办法公告。



9、投资者回售申报期:持有本次债券的投资者拟部分或全部行使回售选择
权,可于发行人刊登关于是否上调本次债券票面利率以及上调幅度的公告和回售
实施办法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进行回售登记,回售登记经确认后不能撤销,
相应的公司债券票面总额将被冻结交易;若投资者未在回售申报期进行登记的,
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次债券并接受上述调整。


10、回售申报方式:申报回售的债券持有人应在回售申报期的正常交易时间
(9:30-11:30,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申报方向为卖
出。回售申报一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债券将被冻结交易或转让,直至本次
回售实施完毕后被注销。


11、回售资金到账日:2017年12月9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
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


12、债券利率:本次债券票面利率为6%,为固定利率,发行人有权决定在
本次债券存续期间的第2年末上调本次债券后1年的票面利率。


13、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


14、发行对象:本次债券面向符合《管理办法》规定且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合格A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向
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15、发行首日、网下认购起始日、起息日:本次债券的发行首日、网下认购
起始日、起息日为2015年12月9日。


16、利息登记日:本次债券利息登记日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次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本次债券获得该
利息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


17、起息日:本次债券的起息日为2015年12月9日。


18、付息日:本次债券的付息日为2016年至2018年每年的12月9日,若
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6年至2017年每年的
12月9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
间不另计利息。


19、本金支付日:本次债券的本金支付日为2018年12月9日,若投资者行


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期为2017年12月9日。如遇法定节假
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20、还本付息方式:本次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
到期一次偿还本金,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21、本次债券还本付息发生逾期时另计利息的相关标准:年度付息发生逾期
的,逾期未付的利息金额自该年度付息日起,按照该未付利息对应本次债券的票
面利率另计利息(单利);偿还本金发生逾期的,逾期未付的本金金额自本金支
付日起,按照该未付本金对应本次债券的票面利率计算利息(单利)。


22、支付方式:本次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本次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
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
理。


23、担保情况:本次债券由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无条件的不可撤
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4、本次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慧忠支行。


25、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新世纪资信”)评定,本次债券信用等级为AA+,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
为A+。


根据新世纪资信2016年4月1日出具的《跟踪评级报告》,发行人主体信用
等级上调至AA-,债券信用等级维持AA+,评级展望为稳定。


26、债券受托管理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7、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配售安排: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具体定价
与配售方案参见发行公告。


28、承销方式:由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采取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29、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0、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31、募集资金用途:公司拟将本次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补充公
司流动资金。





第二节 发行人2016年度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NetposaTechnologies,Ltd.,

法定代表人:赵永军

设立日期:2000年9月5日

注册资本:85,544.52万元人民币

实缴资本:85,544.52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股票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东方网力

股票代码:300367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5号世宁大厦4层408室

邮政编码:100102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张晨

联系方式:010-82325566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基础软
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安防工程设计;制造电子计算机外部
设备;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通讯设备、安全技术防范产品;
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二、发行人2016年度主要经营情况

根据公司《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2016年作为公司


持续快速发展壮大的一年,在公司管理层的统一部署下,公司凭借领先的技术、
创新的产品、完善的销售体系,充分利用资本市场提供的工具和手段,经过公司
全体成员的不断努力,圆满地完成了公司2016年经营指标。报告期内,公司实
现营业收入14.81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5.68%;营业利润32,457.72万元,较
上年同期增长30.66%;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33,471.07万元,
较上年同期增长34.69%。


公司总体经营情况如下:

技术研发方面,2016年全年公司研发投入金额20,183.83万元,较上年同期
增长90.06%。公司在结合用户需求持续对视频监控管理平台进行功能升级的同
时,紧跟全球技术热点,以云化大数据、深度人工智能和软硬一体化为战略导向
开展技术研发,取得了不斐的研究成果。


产品方面,公司首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分布式智能视频监控管理平台建设
项目”、“网络硬盘录像机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完成项目建设,达到了预计效
益。报告期内,公司根据技术发展路径和行业需求的变化,持续加大自主研发力
度,新形成了警用图像处理系统、人脸系统、集群云存储、PVG+、轨道交通CCTV
系统、公安大数据平台等多个产品,并实现销售落地。公司在轨道交通业务中,
围绕轨道交通自动化、信息化系统打造产品地图,除原有高铁、普铁车载PIS系
统产品外,针对城市轨道市场开发新产品。


市场方面,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加大营销体系建设投入,在保持原有北方区
市场优势的同时,增强华东、华南、西南市场的力量投入,新增东南亚办事处,
开拓海外市场。轨道交通业务方面,突破了北车长客市场,在滇南、重庆、沈阳、
宁波地区城市轨道交通项目中实现突破。在除港铁外,还成功开拓了印度和伊朗
市场,中标了印度加尔各答地铁、诺伊达地铁和伊朗设拉子地铁项目,实现了国
际市场开拓。


组织建设方面,公司核心管理团队稳定,具有强大的技术实力和管理能力,
能够准确把握行业发展趋势和方向,发现行业新的利润增长点,提升公司长期持
续经营能力。公司战略和愿景清晰,注重人才的挖掘培养和组织的建设。报告期
内,为提升公司管理团队和核心骨干的凝聚力和创造力,吸引和保留优秀的管理


人才和业务骨干,为公司的持续快速发展注入新的动力,公司分别于2016年8
月和12月实施完成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及公司第三期股权激励计
划的授予工作。


资本市场方面,公司积极借助资本市场提供的工具和手段,加强公司研发实
力,拓展业务布局。报告期内,公司通过非公开发行实现再融资,共计发行
45,994,195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1.27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
额为11.09亿元。同时,公司完成了动力盈科的全资化收购,进一步夯实了公司
在社会化安防领域内的战略布局;以国家“一带一路”战略为发展契机,投资参
股马来西亚专业安防公司Cabnet,延伸在东南亚区域的业务布局;参与设立博雍
等专业化产业投资基金,围绕视频、人工智能等领域及海外等新业务区域,进行
挖掘潜在优质标的,适时进行投资并购。


三、发行人2016年度主要财务情况

根据发行人2016年年度报告,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12-31

2015-12-31

变动比例

流动资产

341,585.33

202,818.13

68.42%

非流动资产

204,075.21

163,996.40

24.44%

资产总额

545,660.54

366,814.53

48.76%

流动负债

125,688.74

109,780.05

14.49%

非流动负债

56,519.94

43,824.80

28.97%

负债总额

182,208.68

153,604.85

18.6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者权益合计

344,444.63

196,349.19

75.42%




少数股东权益

19,007.23

16,860.50

12.73%

股东权益合计

363,451.86

213,209.68

70.47%



(二)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年度

2015年度

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

148,124.69

101,678.26

45.68%

营业成本

61,006.25

44,440.34

37.28%

营业利润

32,457.72

24,840.64

30.66%

利润总额

39,917.90

30,269.63

31.87%

净利润

35,321.33

27,009.42

30.7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者的净利润

33,471.07

24,850.18

34.69%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年度

2015年度

变动比例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35,165.37

87,653.06

54.20%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26,613.28

73,503.96

72.2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552.09

14,149.10

-39.56%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1,864.03

762.60

1455.73%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79,500.29

59,865.17

32.8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7,636.26

-59,102.57

-14.44%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10,169.94

135,796.99

54.77%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73,412.27

58,324.77

25.8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6,757.67

77,472.22

76.52%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77,894.10

32,491.53

139.74%






第三节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发行人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494号”文核准,于
2015年12月9日公开发行了人民币3亿元的公司债券,扣除发行费用之后的募
集资金净额已汇入发行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发行人聘请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已经对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天职
业字[2015]15399号验资报告。根据《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面向合
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本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
后,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截至2016年末,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共计29,700.87万元,募集资金余额
为6.62万元。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实际用途与发行公司债时承诺的募集资金用途
一致。





第四节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发行人未发生需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事项,未召开
债券持有人会议。





第五节 本期公司债券本息偿付情况

本次公司债券于2015年12月9日起息,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发行人已于
2016年12月9日如期足额支付了“15东网债”的利息。







第六节 本期公司债券担保情况

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对本期公司债券提供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连带
责任保证担保。担保范围包括本期3亿元公司债券的本金及利息、罚息和实现债
券的费用。


一、担保人概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苏华

设立日期:1994年12月29日

注册资本:485,210.50万元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28号时代科技大厦23楼2308房

经营范围:从事担保业务;投资开发,信息咨询;贷款担保;自有物业租赁。


二、担保人主要财务指标

根据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16年度《审计报告》
(利安达审字[2017]粤A2070号),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的主要财务数据
如下:

项目

2016-12-31

2015-12-31

变动比例

总资产(万元)

789,850.84

820,240.46

-3.70%

所有者权益(万元)

655,949.44

639,623.84

2.55%

资产负债率

16.95%

22.20%

-5.25%

流动比率(倍)

11.57

3.88

198.20%

速动比率(倍)

11.56

3.87

198.71%

项目

2016年度

2015年度

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万元)

110,064.01

93,401.71

17.84%

利润总额(万元)

95,238.51

81,651.46

16.64%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净利润(万元)

70,880.53

60,662.15

16.84%

净资产收益率

10.94%

12.31%

-1.37%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期末担保责任余额为
11,557,806.71万元,其中融资担保余额432,538.00万元,商业担保3,854,353.15
万元,金融产品担保7,270,915.57万元。截至受托事务管理报告出具日,担保人
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资产质量良好,未发生影响其代偿能力的重大不利变化。







第七节 本期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情况

本次公司债券的信用评级机构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于
2017年6月23日出具了《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跟踪评
级报告》,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级,本期公司债券信用等级AA+级,评级展
望为稳定。







第八节 负责处理与本期公司债券相关事务专人变动情况

公司原董事会秘书潘少斌先生因个人原因于2016年7月7日申请辞去公司
董事会秘书职务,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
会秘书及副总经理的议案》,根据公司董事会提名,经提名委员会审查资格并同
意,决定正式聘任张晨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发行人指定的负责处理与本次公司债券相关事务专人也同时变更为张晨。





第九节 其他情况

一、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2016年末,发行人对外担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被担保人

实际发生日期

2016年12
月末担保
余额

担保类型

担保期限

是否履
行完毕

与发行人
关系

中盟科技有限公司

2016年06月06日

8,000.00

连带责
任保证

1年



参股公司

中盟科技有限公司

2016年07月11日

10,000.00

连带责
任保证

1年



参股公司

中盟科技有限公司

2016年08月26日

5,000.00

连带责
任保证

1年



参股公司

中盟科技有限公司

2016年09月06日

5,000.00

连带责
任保证

1年



参股公司

广州嘉崎智能科技
有限公司

2016年08月08日

2,000.00

连带责
任保证

1年



子公司

动力盈科实业(深
圳)有限公司

2016年09月06日

3,000.00

连带责
任保证

1年



子公司

合 计

33,000.00











截至2016年末,发行人为子公司及参股公司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33,000.00万元,占公司2016年末净资产的比例为9.08%。


二、涉及的未决诉讼或仲裁事项

2016年度,发行人不存在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三、相关当事人

2016年度,本次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人和资信评级机构均未发生变动。



四、发行人银行授信情况

截至2016年末,发行人获得银行授信总额度为13.12亿元,已使用授信额
度9.11亿元,报告期内共偿还银行贷款5.96亿元。







(本页无正文,为《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16
年度)》之盖章页)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16
年度)》之盖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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