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中能电气:2017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摘要(面向合格投资者)

时间:2017年06月26日 15:45:50 中财网


股票简称:中能电气 股票代码:300062

说明: 7650567834326558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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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福州市仓山区金山工业区金洲北路)

2017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募集说明书

(面向合格投资者)



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6-17层)

联席主承销商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签署时间:2017年6月26日


声明

本募集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
准则第23号——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2015年修订)及其他现行法律、
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发行人的实际情况编制。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募集说明书及其
摘要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


主承销商已对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主承
销商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因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
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与发行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
过错的除外;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且公司债券未能按时兑付本息的,主承销商承诺,负责组织督促相关责任主体按
照募集说明书约定落实相应还本付息安排。


受托管理人承诺严格按照相关监管机构及自律组织的规定、募集说明书及受
托管理协议等文件的约定,履行相关职责。发行人的相关信息披露文件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债券持有人遭受损失的,或者公司债券出
现违约情形或违约风险的,受托管理人承诺及时通过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等方式
征集债券持有人的意见,并以自己名义代表债券持有人主张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与发行人、增信机构、承销机构及其他责任主体进行谈判,提起民事诉讼或申请
仲裁,参与重组或者破产的法律程序等,有效维护债券持有人合法权益。受托管
理人承诺,在受托管理期间因其拒不履行、迟延履行或者其他未按照相关规定、
约定及受托管理人声明履行职责的行为,给债券持有人造成损失的,将承担相应
的法律责任。



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
件,进行独立投资判断并自行承担相关风险。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政府部门
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经营风险、偿债风险、诉讼
风险以及公司债券的投资风险或收益等作出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
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本期债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
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认购或持有本期公司债券视作同意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
议规则及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等主
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


除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外,发行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体提供未在
本募集说明书中列明的信息和对本募集说明书作任何说明。投资者若对本募集说
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
他专业顾问。投资者在评价和购买本期债券时,应特别审慎地考虑本募集说明书
第二节所述的各项风险因素。



重大事项提示

请投资者关注以下重大事项,并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中的“风险因素”有关
章节。


一、本次债券核准情况


1、2016年1月9日,发行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发行2016年度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期债券的发行规模、债券品种及期限、债券利率及付息方式、
募集资金用途、发行方式、上市和转让场所、决议的有效期、偿债措施等事项。


2016年1月28日,发行人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


2、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540号”文核准,公司获准面向合格投资
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3亿元(含3亿元)的公司债券。


3、本期债券为本次核准的3亿元公司债券的第一期发行,不存在之前已发行
的情况。


二、 本期债券发行情况


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3.00亿元(含3.00亿元),其中基础发行
规模为1.50亿元(含1.50亿元),超额配售不超过1.50亿元(含1.50亿元)。


三、本次债券发行上市


本次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发行人截至2016
年12月31日的所有者权益合计(合并报表口径)为93,327.19万元,归属于母公
司所有者权益合计86,425.02万元;发行人截至2017年3月31日的所有者权益合
计(合并报表口径)为94,911.81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87,907.33
万元;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为4,305.07万元,预计不少于本次债券一年利息的1.5倍。截至2016年12月31
日,发行人的资产负债率为47.57%(合并报表口径),母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为
43.30%;截至2017年3月31日,发行人的资产负债率为47.14%(合并报表口径),
母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为44.34%。



四、本次债券期限设置以及选择权设置


本期公司债券为3年期,附第2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
售选择权。


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公司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后,投资
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公司债券第2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其持有的本期公司债券全部
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本期公司债券第2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
日,公司将按照证券交易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本期公司债券设置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将于本期公司债券第2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30个交易日,发布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公司债券票面利率
以及上调幅度的公告。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公司债券存续期的第2年末上
调本期公司债券后1年的票面利率。若发行人未行使利率上调选择权,则本期公
司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五、发行人偿债能力


发行人2014年末流动比率是3.81,速动比率是2.86,资产负债率是19.94%。

发行人于2015年完成重大资产重组,深圳市金宏威技术有限责任公司进入公司合
并报表,发行人2015年末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分别是1.39和1.05,较前两年大幅
下降,发行人2015年末资产负债率是57.81%,较前两年大幅上升。发行人于2016
年7月将持有的金宏威51%股权全部予以转让,深圳市金宏威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行人2017年3月末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分别是
1.52和1.29,发行人资产负债率为47.14%。


六、商誉减值风险


发行人收购武昌电控、大连瑞优后形成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在合并资产
负债表形成较大金额的商誉。截至2017年3月31日,发行人商誉净值为9,021.04
万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商誉不作摊销处理,但需在未来每个会计年
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如果武昌电控、大连瑞优未来由于市场竞争加剧导致经营
状况恶化或经营业绩未达到预期,则合并商誉存在减值风险,减值金额将计入本
公司合并利润表,直接对公司未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七、业务收入季节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客户多集中在电力电网系统、铁路系统等领域。目前国内电
力及铁路设备投资遵守严格的资金预算管理制度,预算申请与招投标主要集中在
每年的上半年,但是由于相关合同的签批流程较长,导致合同的执行实施相对集
中在下半年。因此,在完整的会计年度内,公司收入和利润均呈现出一定的季节
性特征,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的实现主要集中在下半年,上半年相对较少,公
司面临一定的季节性波动风险。


八、本次债券仅面向合格投资者发行


本次债券仅面向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公
开发行,公众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次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
管理,仅限合格投资者参与交易,公众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九、上市后的交易流通


本次债券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上市交易申请,并
将申请在深圳交易所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同时挂牌(以下简称“双边挂
牌”)。但本次债券上市前,公司经营业绩、财务状况、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
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公司无法保证本次债券双边挂牌的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圳证
券交易所同意,若届时本期债券无法进行双边挂牌上市,投资者有权选择在上市
前将本期债券回售予本公司。本期债券不能在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其它交易
场所上市。


由于具体上市审批或核准事宜需要在本次债券发行结束后方能进行,并依赖
于有关主管部门的审批或核准,公司目前无法保证本次债券一定能够按照预期在
深交所交易流通,且具体上市进程在时间上存在不确定性。此外,证券交易市场
的交易活跃程度受到宏观经济环境、投资者分布、投资者交易意愿等因素的影响,
公司亦无法保证本次债券在深交所上市后本次债券的持有人能够随时并足额交易
其所持有的债券。因此,本次债券的投资者在购买本次债券后,可能面临由于债
券不能及时上市流通而无法立即出售本次债券的流动性风险,或者由于债券上市
流通后交易不活跃甚至出现无法持续成交的情况,而不能以某一价格足额出售其
希望出售的本次债券所带来的流动性风险。


十、市场利率波动对本次债券的影响



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国家宏观经济环境、金融货币政策以及国际经济
环境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由于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
且期限较长,债券的投资价值在其存续期内可能随着市场利率的波动而发生变动,
从而使本期债券投资者持有的债券价值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十一、 评级结果及跟踪评级安排


鹏元资信基于对发行人自身运营实力和担保人的综合评估,评定发行人主体
信用等级为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稳定。评级报告中提示应
关注发行人如下几方面:

输配电及控制设备行业竞争激烈。输配电及控制设备行业内企业众多,同质
化较为严重,产业集中度低,行业竞争激烈,受此影响,近年公司产品盈利能力
一般。


客户集中度较高风险。就电网系统、铁路系统整体而言,公司存在客户集中
度较高风险,未来若国内电力行业发展速度放缓、电网建设投资规模下降,或国
家电网、南方电网、铁路公司招投标体系发生重大变化,可能会对公司盈利造成
重大影响。


公司存在无法及时或全额回收股权转让款的风险,同时存在或有负债风险。

公司将持有的51%深圳市金宏威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宏威”)股权转
让给王桂兰,股权转让款中有14,860.50万元王桂兰计划在工商登记变更后1年内
完成支付,截至2017年6月2日,发行人已收回1,500万元转让款,剩余款项尚
在积极催收协调。截至2017年3月末公司为金宏威向银行贷款提供总额15,060.00
万元的连带担保中未结清贷款为4,000万元,占同期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的4.55%。王桂兰已将金宏威70%股权质押给公司,但金宏威股权市值对前述款
项覆盖程度有限,公司存在无法及时或全额回收对价款项的风险及或有负债风险。


公司新能源项目存在投资回收期较长等风险。光伏电站存在弃光限电风险、
电费结算风险、投资回收期较长风险及收益不确定性风险;海外投资项目存在特
许经营权收益回收风险、汇率风险和政治风险;新能源电动车租赁及充电桩建设
业务预计税后投资回收期为5.91年,投资回收期较长。



近年公司固定资产投入规模较大,存在一定的产能消化风险。公司2010年创
业板上市后,大幅扩张生产规模,但销售市场的拓展未能匹配产能的增长,存在
一定的产能消化风险。


公司应收类账款余额较大,资产营运效率较低。客户付款行政审批流程长,
公司大量营运资金被客户占用,截至2016年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49,136.41
万元,占总资产的27.61%;2016年应收账款周转天数与存货周转天数分别为279.36
天和179.53天,净营业周期为280.15天。


在本次债券评定的信用等级有效期内,评级机构将对发行人进行持续跟踪评
级,持续跟踪评级包括持续定期跟踪评级与不定期跟踪评级。评级机构将在本次
债券信用等级有效期内或者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持续关注本次债券发行人外部经
营环境变化、经营或财务状况变化以及本次债券偿债保障情况等因素,以对本次
债券的信用风险进行持续跟踪,并出具跟踪评级报告,以动态地反映发行人的信
用状况。评级机构将及时在其网站(www.pyrating.cn)公告跟踪评级结果与跟踪
评级报告等相关信息,并抄送监管部门及发行人。发行人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网站将上述跟踪评级结果及报告予以公布备查,投资者可以在深交所网站
(www.szse.cn)查询上述跟踪评级结果及报告。


十二、 本次债券未达到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条件


本次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未达到进行质押
式回购交易的条件。


十三、 本次债券的担保情况


本次债券由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投集团”)提供其担
保责任范围内的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十四、 担保人对外担保余额较高


截至2016年12月31日,高新投集团担保责任余额为466.79亿元,占公司当
期末净资产的711.62%,对外担保余额较高。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本公司无法保
证担保人的资产负债率和累计担保余额不发生重大变化,本期债券投资者可能面
临担保人无法对本期债券履行其应承担的担保责任的风险。



十五、 发行人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进展情况


2016年9月23日,发行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并于2016年
10月13日召开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
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各子议案,发行人拟向不超过5名的特定对象增发A股股
票数量不超过5,000万股(含5,0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81,565万元(含
81,565万元)。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16年11
月26日出具了《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163447)号,并于2017
年1月9日出具了《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163447)。

发行人于2017年3月3日向证监会递交反馈意见回复资料,并于2017年4月20
日就反馈意见回复进行了进一步的补充和修订。


根据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对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中
发行数量等内容进行相应修订。公司于2017年5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
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同意公司对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进行修订并
形成《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公司于2017
年5 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对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
方式和限售期进行调整的相关议案。方案修订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合计
不超过10,000万股(含10,0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81,565万元(含81,565
万元)。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将依次用于以下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实施主体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
额(万元)

1

北京新能源纯电动物流车辆
租赁及充电网络项目

北京中能普威能源管理有限公司

59,565

2

充电桩研发与制造项目

福建中能电气有限公司

10,000

3

研发中心项目

发行人

12,000

合计

81,565



截至2017年5月11日,公司实际控制人合计持有公司17,383.76万股,占总
股本的56.44%。若按照本次发行股份的上限10,000万股计算,发行完成后,陈添
旭、陈曼虹、吴昊及周玉成合计持有公司的股份比例为42.61%,本次发行后公司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化。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的建设可以提高公司充电桩的生产能力和供应能力,
丰富公司新能源业务结构,提升公司业务承接能力和新能源领域的技术实力,提
升公司新能源业务的比重。但随着行业的发展与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的变化,未
来不排除政策制定部门针对新能源汽车及充电桩行业政策进行调整的可能性,可
能对公司既定发展战略的执行和业绩的持续增长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十六、 发行人布局新能源产业面临的风险


近年来,公司积极部署新能源产业,大力推进光伏发电、海外投资以及充电
桩的研发与建设。公司新能源项目投资回收期较长,新能源电动车租赁及充电桩
建设业务预计税后投资回收期为5.91年,投资回收期较长。2015年8月公司成立
子公司上海熠冠,从事光伏电站的建设与运营。截至2016年12月31日,已完成
并网发电的项目有江阴兴澄特钢7WM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上海捷普1.68WM
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安徽萧县20WM光伏电站、上海3M公司1.5WM分布式光
伏电站、常州博源1WM分布式光伏项目、常州裕洋1WM分布式光伏项目、常州
凯旺1WM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光伏电站项目面临弃光限电风险、电费结算风
险、投资回收期较长风险及收益不确定性风险。


十七、 发行人海外业务面临的经营及汇率风险


2016年5月,公司与巴西本地企业BRAFER组成的联合体BRAFERPOWER(其中Brafer钢构股份公司占比51%、中能电气巴西控股有限公司占比1%,中能
电气占比48%)中标巴西国家电力机构(ANEEL) 500/230kV、230/138/69kV 变
电站及输电线路特许经营投标项目Q标段。上述巴西项目建设期约4年,建设期
间可带动大量设备出口,释放福建中能电气的产能。如果未来巴西当地市场出现
大幅波动,或政治环境发生巨大变动,发行人将面临一定的经营及汇率风险。


十八、 发行人《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安排


债券持有人会议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审议通过的决议,对于所有债
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的债券持有
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本期债券的持有人)均有同等约束力。债券持有
人认购、购买或通过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期债券之行为均视为同意并接受公司为
本期债券制定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并受之约束。



十九、 发行人《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安排


为明确约定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及债券受托管理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及违约
责任,发行人聘任了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本期公司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
并订立了《债券受托管理协议》,投资者认购、交易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期
债券视作同意本公司制定的《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二十、 转让金宏威51%股权的对价回收风险


2016年7月,中能电气将持有的金宏威51%股权转让给金宏威股东王桂兰。

本次交易对价以现金方式支付。根据双方约定的对价支付安排,在金宏威51%股
权转让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后3天内,王桂兰向中能电气支付股权收购价款人
民币15,000万元;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后1年内,王桂兰向中能电气支付剩
余的股权收购价款,即人民币14,860.50万元。截至2017年6月2日,发行人已
收回1,500万元转让款,剩余13,360.50万元尚在积极催收协调。若未来自然人王
桂兰支付能力出现问题,则公司存在无法及时回收对价款项的风险。截至2017年
3月末,公司为金宏威提供对外担保15,060.00万元中未结清贷款为4,000万元,
占同期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4.55%。王桂兰已将金宏威70%股权质押
给公司,但金宏威股权市值对前述款项覆盖程度有限,公司存在无法及时或全额
回收对价款项及或有负债风险。


二十一、 公司受限资产情况


截至2017年3月31日,受限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期末账面价值

受限原因

固定资产

9,681.57

授信协议抵押

无形资产

1,638.61

授信协议抵押

保证金存款

11,804.36

银行承兑汇票及保函保证金

合计

23,124.54

--



公司控股子公司武昌电控的全资子公司武汉源码电气制造有限公司与招商银
行武昌支行签订抵押合同,抵押物为固定资产(房权证湖第2015003041号以及房
权证湖第2015003040号)以及无形资产(土地证武新国用(2011)第003号)。



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建中能电气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福州五一支行签订抵押合同,
抵押物为固定资产(房产证融房权证R字第1501373号)以及无形资产(土地证
融宏路国用(2013)第A1108号),公司与广发银行福州分行签订抵押合同,抵
押物为不动产(不动产权证闽(2017)福州市不动产权第9000803号)。


二十二、 公司关于本次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承诺


发行人承诺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将不会直接或间接用于发行人
及其下属子公司的房地产业务或偿还房地产相关债务,同时将加强日常资金监管,
严格按照监管机构审批的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不将募
集资金转借他人。报告期内,发行人没有发行过公司债券,不存在前次公司债券
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或者报告期内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问题。


二十三、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风险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共同实际控制人陈添旭、陈曼虹、吴昊及周玉成,其中周
玉成通过福州科域电力技术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截至2017年3月31
日,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86,918,8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6.44%。其
中,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累计数为22,39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76%,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4.54%。


公司的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已报送至证监会审批,公司已于2017年3月3日
提交反馈意见回复,目前正处于证监会审核阶段。按照方案中发行股份的上限
10,000万股计算,该次发行完成后,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共同实际控制人陈添旭、
陈曼虹、吴昊及周玉成合计控制公司的股份比例为42.61%,仍为发行人实际控制
人,本次发行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化。非公开股票发行完成
后,实际控制人持有的公司股权比例将下降,且实际控制人所持有公司股权对外
质押比例较高,公司存在一定的控制权变更转移风险。


二十四、公司收到福建证监局警示函的情况

2017年5月,公司收到福建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采
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17】7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中
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创业板监管函【2017】第23号)


警示内容:公司存在于2016年6月27日收到福州市仓山区财政局956万元
政府补助,占公司2015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6.96%,占公
司2016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2.19%;但公司迟至2017年5月2日才对外披露上
述政府补助事项。


整改情况:公司已于2017年5月2日补充披露上述政府补助事项。此外,公
司进行了以下整改措施:一是公司组织学习《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规
定,以杜绝违规行为再次出现;二是加强公司内部控制,完善信息披露工作管理,
采取有效措施提升公司信息披露水平;三是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加强
对有关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切实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四是根据公司规定开展内
部问责,促进有关人员勤勉尽责。


由于上述事件,发行人于2017年5月12日收到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编
号为“创业板监管函【2017】第23号”的《关于对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
函》,要求发行人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
题的再次发生。



目录

重大事项提示 ....................................................................................................................... 3
目录 ................................................................................................................................... 13
第一节发行概况 ................................................................................................................. 17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 17
二、本期公司债券发行的核准情况 ..................................................................................... 17
三、本期公司债券发行的基本情况及发行条款 ................................................................. 18
四、本期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安排 ......................................................................................... 22
五、本期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 23
六、发行人与本次发行的有关机构、人员的利害关系的说明 ......................................... 26
七、认购人承诺 .................................................................................................................... 26
第二节发行人及本期债券的资信状况 ............................................................................... 27
一、本期公司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及资信评级机构 ......................................................... 27
二、发行人的债券信用评级报告主要事项 ......................................................................... 27
三、发行人资信情况 ............................................................................................................ 30
四、主要偿债能力财务指标................................................................................................. 31
第三节增信机制、偿债计划及其他保障措施 .................................................................... 33
一、本期债券的担保情况..................................................................................................... 33
二、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 33
三、担保人相关决策程序..................................................................................................... 36
四、担保函的主要内容 ........................................................................................................ 36
五、债券持有人及债券受托管理人对担保事项的持续监督安排 ..................................... 37
六、偿债计划和偿债资金安排 ............................................................................................. 40
七、偿债保障措施 ................................................................................................................ 41
八、发行人违约责任及解决措施 ......................................................................................... 44
第四节发行人基本情况 ...................................................................................................... 46
一、发行人概况 .................................................................................................................... 46
二、发行人设立及股本变动情况 ......................................................................................... 47
三、发行人最近三年内实际控制人变化情况 ..................................................................... 54
四、发行人最近三年内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 54
五、报告期末发行人前十大股东情况 ................................................................................. 57
六、发行人重要对外权益投资情况 ..................................................................................... 57
七、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 64
八、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 ......................................................... 67
九、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71
十、发行人法人治理结构和运行情况 ................................................................................. 84
十一、发行人最近三年内违法违规及受处罚的情况说明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
职资格情况 ............................................................................................................................ 87
十二、发行人的独立运营情况 ............................................................................................. 89
十三、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91
十四、最近三年内资金被违规占用、关联担保的情况 ..................................................... 99
十五、内部管理制度的建立及运行情况 ........................................................................... 100
十六、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相关制度安排 ....................................................... 101
第五节财务会计信息 ....................................................................................................... 103
一、最近三年财务报告审计情况 ....................................................................................... 103
二、近三年财务会计报表................................................................................................... 103
三、报告期内合并报表范围、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变化 ........................................... 112
(一)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化............................................................................................... 112
(二)会计政策变更 .......................................................................................................... 113
(三)会计估计变更 .......................................................................................................... 114
四、备考合并财务报表 ...................................................................................................... 114
五、公司主要财务指标 ...................................................................................................... 122
第六节募集资金用途 ....................................................................................................... 126
一、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数额 ....................................................................................... 126
二、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计划 ............................................................................... 126
三、专项账户管理安排 ...................................................................................................... 126
四、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 127
五、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承诺 ........................................................................................... 128
第七节备查文件 ............................................................................................................... 129
一、备查文件内容 .............................................................................................................. 129
二、备查文件查阅时间、地点 ........................................................................................... 129
释义

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意义:

发行人、公司、本公司、中能
电气



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原名“福建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
司”)

有限公司、中能有限



福建中能电气有限公司,本公司前身

本次发行



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

本期债券、本次债券



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
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登记机构、登记公司、债券登
记结算机构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长城证券、簿记管理人、受托
管理人、牵头主承销商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安信证券、联席主承销商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



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期公司债券而制作
的《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
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担保方、高新投集团



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

评级机构、鹏元资信



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致同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律师事务所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投资人、本期债券持有人



对本期债券而言,通过认购、受让、接受赠与、继承等
合法途径取得并持有本期债券的主体

《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受托管理协议、《债券受托管
理协议》



发行人与本期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的《中能电气有限公
司2017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其变更和
补充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会
议规则》



发行人与本期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的《中能电气有限公
司2017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其
变更和补充

公司章程、《公司章程》



《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股东大会



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公司董事会



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公司监事会



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合格投资者



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规定的合格投资者

报告期、最近三年及一期



2014年、2015年、2016年、2017年一季度




加拿大电气



加拿大电气设备有限公司(Canada Electricity Equipment
Inc.),系公司发起人

科域电力



福州科域电力技术有限公司,系公司发起人

信前投资



上海信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系公司发起人

华金盛投资



福州华金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系公司发起人

福州中能



福州中能电力设备有限公司

福建中能电气



福建中能电气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汉斯电气



汉斯(福州)电气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金宏威



深圳市金宏威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系公司原控股子公司

武昌电控



武汉市武昌电控设备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上海臻源



上海臻源电力电子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上海熠冠



上海熠冠新能源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大连瑞优



大连瑞优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中能能源



深圳市中能能源管理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中能国际



中能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中能建工



福建中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原系公司子公司

天津北电



天津北电中能电力设备有限公司,原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中能双电



中能双电(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


C-GIS环网柜



所有一次带电部件都密封在一个充气隔室中的环网柜,
全绝缘、全密封,进出线采用预制式电缆附件与电缆连


预制式电缆附件



又称可分离连接器,使电缆与其他设备连接或断开的完
全绝缘的终端

电缆分支箱



又称电缆分接箱,主要由电缆和电缆附件构成的电缆连
接设备,用于配电系统中电缆线路的汇集和分接,完成
电能的分配和馈送

箱式变电站、箱变



预装的并经过型式试验的成套设备,它包括外壳、高压
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低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高压
和低压内部连接线、辅助设备和回路等元件(功能)及
部件,又称“高压/低压预装式变电站”

高压开关



用于电力系统发电、输电、配电及用电环节,在电能转
换及传输过程中起着通断、控制或保护等作用,电压等
级一般在3.6kV~550kV

开关柜



开关装置与相关控制、测量、保护、调节设备的组合,
以及与开关的辅件、外壳和支持件及其内部连接所构成
的设备的总称。又称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


断路器



能够关合、承载和开断正常回路条件下的电流,并能关
合、在规定的时间内承载和开断异常回路条件(如短路
条件)下的电流的机械开关装置。根据不同的电压等级
可分成低压断路器、中压断路器和高压断路器。


元、万元、亿元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本募集说明书中的表格若出现总计数与所列数值总和不符,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第一节发行概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

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CEE POWER CO., LTD.

曾用名称

福建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02年12月2日

注册资本

30,800万元

法定代表人

陈添旭

注册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金山工业区金洲北路

股票简称

中能电气

股票代码

300062

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邮政编码

350002

联系电话

0591-83856936

传真

0591-86550211

互联网网址

www.ceepower.com

经营范围

输配电及控制设备、电线电缆及电工器材的研发、生产加工、批发、零售、
技术咨询、技术维护及设备安装;国内一般贸易、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贸易
(不含进口分销);软件开发与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能源微电网的建设、经
营;机械设备租赁;电力工程和新能源领域的工程技术、技术开发、技术转
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电站的建设、经营。(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本期公司债券发行的核准情况

1、2016年1月9日,发行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发行2016年度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期债券的发行规模、债券品种及期限、债券利率及付息方式、
募集资金用途、发行方式、上市和转让场所、决议的有效期、偿债措施等事项。


2016年1月28日,发行人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


2、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540号”文核准,公司获准面向合格投资
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3亿元(含3亿元)的公司债券。



3、本期债券为本次核准的3亿元公司债券的第一期发行,不存在之前已发
行的情况。


三、本期公司债券发行的基本情况及发行条款

(一)本期公司债券名称

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二)本期公司债券发行规模

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3.00亿元(含3.00亿元),其中基础发行规
模为1.50亿元(含1.50亿元),超额配售不超过1.50亿元(含1.50亿元)。


(三)本期公司债券票面金额

本期公司债券每张票面金额为100元。


(四)发行价格

本期公司债券按面值平价发行。


(五)债券期限

本期公司债券为3年期,附第2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
售选择权。


(六)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

本期公司债券设置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将于本期公司债券第2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30个交易日,发布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公司债券票面利率
以及上调幅度的公告。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公司债券存续期的第2年末上
调本期公司债券后1年的票面利率。若发行人未行使利率上调选择权,则本期公
司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七)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公司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后,投资
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公司债券第2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其持有的本期公司债券全部


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本期公司债券第2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
日,公司将按照证券交易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八)投资者回售登记期

自公司向投资者披露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之日起的5个交
易日内,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转让系统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
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债券面值总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登记期不进行申
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上调本期
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决定。


(九)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利率调整

本期公司债券票面利率通过簿记建档方式确定,票面年利率在债券存续期内
保持不变。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公司债券存续期的第2年末上调本期公司
债券后1年的票面利率。若发行人未行使利率上调选择权,则本期公司债券后续
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十)债券形式

本期公司债券为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


(十一)发行对象

本期债券仅面向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具体参见发行
公告。


(十二)起息日

本期公司债券的起息日为2017年6月28日。


(十三)计息期限

本期公司债券的计息期限为2017年6月28日至2020年6月27日。若债券
持有人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的公司债券的计息期限为2017年6月28日
至2019年6月27日。



(十四)利息登记日

本期公司债券存续期间,自2018年至2020年每年的6月28日之前的第1个
交易日为本期公司债券的利息登记日。若债券持有人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
分的公司债券的利息登记日为自2018年至2019年每年的6月28日之前的第1个
交易日。前述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利息登记日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
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十五)付息日期

本期公司债券的付息日为自2018年至2020年每年的6月28日,若债券持有
人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的公司债券的付息日为自2018年至2019年每年
的6月28日。前述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付息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
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十六)本金支付日

本期公司债券的本金支付日为2020年6月28日,若债券持有人行使回售选
择权,则回售部分的公司债券的本金支付日为2019年6月28日。前述日期如遇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本金支付日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十七)还本付息方式

本期公司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
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本
金自本金支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十八)支付方式

本期公司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
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十九)发行方式

本期公司债券具体定价与配售方案参见发行公告。



(二十)担保方式

本期债券由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
证担保。


(二十一)信用等级及资信评级机构

经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
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鹏信评2017第Z【120】号02),公司
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本期公司债券信用等级AAA。资信评级机构每年将对公
司进行跟踪评级,跟踪评级包括定期跟踪评级以及不定期跟踪评级。


(二十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发行人将与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本期公司债券《三方专项账户监
管协议》,并开立专项募集账户,专项用于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
划转。


(二十三)受托管理人

本期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人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十四)发行方式

本期公司债券采取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的方式。


(二十五)承销方式

本期公司债券由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采取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二十六)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

本次债券的主承销商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本
次债券的簿记管理人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十七)拟上市地

本期公司债券拟上市地为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十八)债券的上市与交易流通

本次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向深交所提出关于本次债券上市交易的
申请。本期公司债券的转让方和受让方须遵守深交所的相关业务规范,受让方须
具备《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格投资者条件。


(二十九)登记、托管机构

本期公司债券将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登记托管。


(三十)募集资金用途

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三十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披露事宜

根据《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在本期公司债券存续期内,受托管理人应当
每年检查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是否与募集说明书约定一致,并且受托管理
人应当在每年六月三十日前向市场公告上一年度的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受托管理
事务报告应当包括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等内容。


(三十二)税务提示

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公司债券所应缴纳的
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三十三)本次债券质押式回购条款

本次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未达到进行质押
式回购交易的条件。


四、本期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安排

本期公司债券上市前的重要日期安排如下:

日期

发行安排

(T-2)日

(2017年6月26日)

刊登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发行公告

(T-1)日

(2017年6月27日)

网下询价

确定票面利率




T日

(2017年6月28日)

公告最终票面利率

网下认购起始日

簿记管理人向获得网下配售的机构投资者发送《配售缴款通知
书》或《网下认购协议》

(T+1)日

(2017年6月29日)

网下认购截止日

网下合格投资者于当日15:00之前将认购款划至主承销商(簿
记管理人)专用收款账户

(T+2)日

(2017年6月30日)

刊登发行结果公告



五、本期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添旭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金山工业区金洲北路

联系电话:0591-83856936

传真:0591-86550211

联系人:于春江

(二)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丁益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6-17层

联系电话:0755-83516222

传真:0755-83516266

项目主办人:强微雨、冯悦

(三)联席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连志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 单元

联系电话:0755-82558271

传真:0755-82558006


项目主办人:蒋一鹤

经办人员:林文楷

(四)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负责人:张敬前

住所:深圳市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24层

联系电话:0755-83515666

传真:0755-83515333

经办人员:武建设、曹馨祎

(五)会计师事务所: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法定代表人:徐华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联系电话:010-85665588

传真:010-85665120

经办人员:林庆瑜、陈裕成

(六)担保人: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陶军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28号时代科技大厦23楼2308房

联系电话:0755-84583192

传真: 0755-82852555

联系人:毛伟平

(七)资信评级机构: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思源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08号阳光高尔夫大厦3楼


联系电话:0755-82872724

传真:0755-82872090

经办人员:袁媛、王一峰

(八)资金监管银行

开户行:福建海峡银行总行营业部

账户户名: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收款账号:100053838290010002

银行地址:福州市六一北路158号

联系人:林雅娟

电话:0591-87573736

传真:0591-87858621

(九)公司债券转让的证券交易场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法定代表人:王建军

住所:深圳市深南东路5045号

联系电话:0755-82083333

传真:0755-82083164

(十)债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负责人:戴文华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1093号中信大厦18楼

联系电话:0755-25938000

传真:0755-25938122


六、发行人与本次发行的有关机构、人员的利害关系的说明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与发行人所聘请的与本次债券发行有关
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
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


七、认购人承诺

购买本期公司债券的投资者(包括本期公司债券的认购人和受让人及以其他
方式合法取得本期公司债券的人)被视为作出以下承诺:

(一)接受本募集说明书对本次债券项下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其约束;

(二)本次债券的发行人依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关
主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该等变更;

(三)本次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申请本次债券在深交所上市交易,并
由主承销商代为办理相关手续,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安排;

(四)投资者认购本次债券视作同意长城证券作为本次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
人,并视作同意《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和《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相关规定。





第二节发行人及本期债券的资信状况

一、本期公司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及资信评级机构

发行人聘请了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对公司债券发行的资信情况进行评级。

根据鹏元资信出具的《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鹏信评2017第Z【120】号02),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
为A+,本期公司债券信用等级AAA。


二、发行人的债券信用评级报告主要事项

(一)信用评级结论及标识所代表的涵义

经鹏元资信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评级展望稳定,该等级
反映了本公司偿还债务的能力较强,较易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违约风险较低。


经鹏元资信综合评定,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该级别反映了本期债券
安全性极高,违约风险极低。


(二)有无担保的情况下评级结论的差异

鹏元资信基于对发行人自身运营实力和担保人的综合评估,评定发行人主体
信用等级为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A。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反映出公司依
靠自身的财务实力偿还全部债务的能力,是对公司信用等级的评估,可视为本期
债券在无担保情况下的信用等级。因此,本期债券在无担保的情况下信用等级为
A+,在有担保的情况下信用等级为AAA。


鹏元资信对本期债券信用等级的综合评定过程中,考虑了高新投集团提供的
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此次担保为本期债券本息偿付具有保障
作用。


(三)评级报告的主要内容

1、评级观点

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对本期债券的评级结果为AAA,该级别反映了本期债
券安全性极高,违约风险极低。该等级的评定是考虑到公司近年积极部署新能源


产业,业务规模持续扩张,营业收入稳定增长,且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提
供的保证担保有效提升了本期债券的安全性;同时也关注到了输配电及控制设备
行业竞争激烈,公司客户集中度较高,公司产能利用率不高;公司营运资金受下
游行业占用,资产运营效率较低,股权转让款可能无法及时或全额回收,新能源
项目存在投资回收期较长等风险因素。


2、正面

公司积极部署新能源产业,多元化格局有望分散公司经营风险。公司大力推
进光伏发电、海外投资及充电桩的研发与建设,现已初步形成配网设备业务、新
能源项目运营、海外电力工程等业务板块,多元化经营有助于公司分散经营风险。


公司近年业务规模持续扩张,传统收入稳定增长。近年国家大规模投资电网
建设和轨道交通,公司传统电力设备制造业务规模逐年扩大,2014-2016年,公司
电网智能化业务收入(剔除金宏威)分别为44,972.37万元、49,485.24万元和
68,591.68万元,年均复合增长率为23.50%。


深圳高新投提供的保证担保有效提升了本期债券的安全性。深圳高新投实力
较强,经鹏元综合评定,深圳高新投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A,其提供的全额无
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有效提升了本期债券的安全性。


3、关注

输配电及控制设备行业竞争激烈。输配电及控制设备行业内企业众多,同质
化较为严重,产业集中度低,行业竞争激烈,受此影响,近年公司产品盈利能力
一般。


客户集中度较高风险。就电网系统、铁路系统整体而言,公司存在客户集中
度较高风险,未来若国内电力行业发展速度放缓、电网建设投资规模下降,或国
家电网、南方电网、铁路公司招投标体系发生重大变化,可能会对公司盈利造成
重大影响。


公司存在无法及时或全额回收股权转让款的风险。公司将持有的51%深圳市
金宏威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宏威”)股权转让给王桂兰,股权转让款
中有14,860.50万元王桂兰计划在工商登记变更后1年内完成支付。王桂兰已将金


宏威70%股权质押给公司,但金宏威股权价值对前述款项覆盖程度有限,公司存
在无法及时或全额回收对价款项的风险。


公司新能源项目存在投资回收期较长等风险。光伏电站存在弃光限电风险、
电费结算风险、投资回收期较长风险及收益不确定性风险;海外投资项目存在工
程款回收风险、汇率风险和政治风险;新能源电动车租赁及充电桩建设业务预计
税后投资回收期为5.91年,投资回收期较长。


近年公司固定资产投入规模较大,存在一定的产能消化风险。公司2010年创
业板上市后,大幅扩张生产规模,但销售市场的拓展未能匹配产能的增长,存在
一定的产能消化风险。


公司应收类账款余额较大,资产营运效率较低。客户付款行政审批流程长,
公司大量营运资金被客户占用,截至2016年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49,136.41
万元,占总资产的27.61%;2016年应收账款周转天数与存货周转天数分别为279.36
天和179.53天,净营业周期为280.15天。


(四)跟踪评级的有关安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评级行业惯例以及鹏元资信评级制度相关规定,
在初次评级结束后,将在受评债券存续期间对公司开展定期以及不定期跟踪评级,
鹏元资信评级将持续关注公司的外部经营环境变化、经营或财务状况变化以及偿
债保障情况等因素,以对公司的信用风险进行持续跟踪。在跟踪评级过程中,鹏
元资信评级将维持评级标准的一致性。


定期跟踪评级每年进行一次。届时,公司须向鹏元资信评级提供最新的财务
报告及相关资料,鹏元资信评级将依据受评对象信用状况的变化决定是否调整信
用评级。鹏元资信评级将在发行人年度报告披露后2个月内披露定期跟踪评级结
果。如果未能及时公布定期跟踪评级结果,鹏元资信评级将披露其原因,并说明
跟踪评级结果的公布时间。


自鹏元资信评级报告出具之日起,当发生可能影响本次评级报告结论的重大
事项时,公司应及时告知鹏元资信评级并提供评级所需相关资料。鹏元资信评级
亦将持续关注与公司有关的信息,在认为必要时及时启动不定期跟踪评级。鹏元
资信评级将对相关事项进行分析,并决定是否调整公司信用评级。



如发行人不配合完成跟踪评级尽职调查工作或不提供跟踪评级资料,鹏元资
信评级有权根据受评对象公开信息进行分析并调整信用评级,必要时,可公布信
用评级暂时失效或终止评级。


鹏元资信评级将及时在公司网站(www.pyrating.cn)、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
券业协会网站公布跟踪评级报告,且在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时间不晚于在其他
渠道公开披露的时间。


三、发行人资信情况

(一)发行人授信和使用情况

公司在各大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资信情况良好,与其一直保持长期合作伙伴关
系,获得较高的授信额度,间接债务融资能力较强。


截至2017年3月31日,公司(含各子公司,下同)拥有多家商业银行的授
信额度,公司获取的银行授信总额为54,500.00万元,其中已使用授信额度为
42,030.67万元,未使用的授信额度为12,469.33万元。


发行人授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授信银行

授信额度

已使用额度

授信余额

招商银行福州五一支行

20,000.00

18,446.64

1,553.36

浦发银行福州分行营业部

6,000.00

5,607.76

392.24

广发银行福州分行

4,500.00

1,300.00

3,200.00

兴业银行总行营业部

5,000.00

5,000.00

0.00

交通银行福清支行

2,500.00

1,381.49

1,118.51

民生银行福州湖东支行

3,500.00

3,426.07

73.93

中国银行福清分行

5,000.00

0.00

5,000.00

浦发银行普陀支行

2,000.00

2,000.00

0.00

中信银行武汉分行

2,000.00

1,862.25

137.75

光大银行武汉分行

2,500.00

2,488.68

11.32

中国银行大连中山广场支行

1500.00

517.78

982.22

合计

54,500.00

42,030.67

12,469.33






(二)最近三年与主要客户业务往来的资信情况

近三年,公司在与主要客户发生业务往来时,均按照合同或相关法规的约定,
未发生严重违约情况,不存在重大的客户诉讼和产品纠纷情况。


(三)最近三年发行债券及偿还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未发行其他债券融资产品。


(四)对已发行的公司债券或其他债务的违约或延迟支付本息的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未发行过公司债券,不存在对已发行的公司
债券有违约或延迟支付本息的事实;同时,公司不存在对其他债务有违约或延迟
支付本息的事实。


(五)本次发行后累计公司债券余额及其占发行人最近一期净资产的比例

截至2017年3月31日,公司净资产为94,911.81万元,本期公司债券拟发行
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3.0亿元)。本期公司债券发行后,公司累计公
司债券余额不超过3.0亿元(含3.0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比例为31.61%。


四、主要偿债能力财务指标

公司最近三年一期合并口径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表所示:

财务指标

2017年3月31日
/2017年1-3月

2016年12月31日
/2016年度

2015年12月31日
/2015年度

2014年12月31日
/2014年度

流动比率

1.52

1.55

1.39

3.81

速动比率

1.29

1.33

1.05

2.86

资产负债率

(合并)

47.14%

47.57%

57.81%

19.94%

资产负债率

(母公司)

44.34%

43.30%

45.30%

24.72%

利息保障倍数

2.48

7.88

3.36

55.25

贷款偿还率

100%

100.00%

100.00%

100.00%

利息偿付率

100%

100.00%

100.00%

100.00%



上述财务指标的计算方法如下: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公司负债合计/公司资产总计×100%

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资本化利息+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

贷款偿还率=实际贷款偿还额/应偿还贷款额

利息偿付率=实际支付利息/应付利息


第三节增信机制、偿债计划及其他保障措施

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后,公司将根据债务结构进一步加强资产负债管理、流动
性管理和募集资金运用管理,保证资金按计划使用,及时、足额准备资金用于每
年的利息支付和到期的本金兑付,以充分保障投资者的利益。


一、本期债券的担保情况

本期公司债券由高新投集团出具《担保函》,对债券存续年度内应支付的债
券本金及利息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担保。


二、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介绍

公司名称: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苏华

设立日期:1994年12月29日

注册资本:485,210.50万人民币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28号时代科技大厦23楼2308房

经营范围:从事担保业务;投资开发,信息咨询;贷款担保;自有物业租赁。


(二)股权结构

高新投集团是国内较早成立的担保机构,经过多年发展,已形成了以融资担
保和保证担保业务为主、创业投资业务为辅、资金管理及咨询、典当、小额贷款
等延伸业务作为补充的多元业务结构,资本实力较强。


高新投集团出资人包括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深圳远致富海三号投资企
业(有限合伙)、深圳市财政金融服务中心、恒大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远
致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海能达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其中,
深圳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根据深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深圳市中小企业服务
中心更名的通知》(深编(2014)2号),更名为深圳市中小企业服务署。实际
控制人为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末,高新投集团股权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173,171.63

35.69

深圳远致富海三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97,042.10

20.00

深圳市财政金融服务中心

72,490.45

14.94

恒大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69,191.02

14.26

深圳市远致投资有限公司

53,567.24

11.04

深圳市海能达投资有限公司

17,322.01

3.57

深圳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2,426.05

0.50

合计

485,210.50

100.00



(三)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高新投集团最近两年的合并报表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财务指标

2016年12月31日/2016年度

2015年12月31日/2015年度

流动资产

720,390.60

742,014.01

非流动资产

69,460.24

78,226.45

总资产

789,850.84

820,240.46

流动负债

62,290.45

62,357.95

非流动负债

71,610.95

118,258.66

总负债

133,901.41

180,616.62

净资产

655,949.44

639,623.84

营业收入

110,064.01

93,401.72

利润总额

95,238.51

81,651.46

净利润

70,880.53

60,662.15

资产负债率

16.95%

22.02%

流动比率

11.57

11.90

速动比率

11.56

11.89

净资产收益率

10.94%

12.31%



注:主要财务数据摘自担保人2016年度财务报告,该财务报告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
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


上述财务指标的计算方法如下:

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速动资产/流动负债

净资产收益率=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2/(期初净资产+期末净资产)

(四)资信情况

2016年9月1日,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深圳高新投集团有
限公司2016年主体信用评级报告》综合评定,高新投集团主体信用等级为AAA,
评级展望稳定。


(五)累计对外担保余额及其占净资产的比重

截至2015年12月31日,高新投集团对外担保的在保余额为423.33亿元,
占其2015年12月31日公司净资产的661.84%。截至2016年12月31日,高新
投集团担保责任余额为466.79亿元,占公司2016年12月31日净资产的711.62%。


(六)偿债能力分析

截至2015年12月31日,高新投集团的总资产为820,240.46万元,归属于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639,623.84万元。截至2015年12月31日,高新投集团流
动比率为3.88倍,速动比率为3.88倍,资产负债率为22.02%。2015年度,高新
投集团净利润为60,662.15万元。


截至2016年12月31日,高新投集团的总资产为789,850.84万元,所有者
权益为655,949.44万元。截至2016年12月31日,高新投集团流动比率为11.57
倍,速动比率为11.56倍,资产负债率为16.95%。2016年度,高新投集团净利
润为70,880.53万元。


报告期内,高新投集团在偿还银行债务、与客户往来方面不存在重大违约情
况。


因此,高新投集团偿债能力较强,具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和现金流,报告期内,
在偿还银行债务、与客户往来方面不存在重大违约情况,可以为发行人的债务偿
付提供有效的保障。



三、担保人相关决策程序

根据担保人《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金融产品担保业务管理规定》,债
券类增信业务,总额占集团当期净资产5%以下的项目,需经过集团项目决策会
审议,不需上报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担保人于2016年11月24日召开了集团
融资担保项目决策会议,会议决定为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公司债券提
供担保,总规模3.0亿元。


除担保方全部或部分放弃外,同时具备了下列条件后,担保方为本期公司债
出具《担保函》:

1.担保协议书正式生效;

2.发行人按照担保协议第五条的约定支付了服务费;

3.属需要报批的对外保证的,该项保证已按照有关规定报经国家外汇管理
部门批准;

4.反担保合同或其它反担保方式已生效。


担保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担保人
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在诉讼期间,担保协议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


四、担保函的主要内容

担保人高新投集团为本期债券出具了担保函,担保函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被担保的债券种类、数额

被担保的债券为“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公司债券”(公司债券名称
以证监会或交易所核准为准),期限为不超过3年,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叁亿
元(小写¥300,000,000.00 元)。


(二)债券到期日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利息每年支付一次,最后一
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起息日为公司债券的发行首日,到期日为发行首日后3
年。



(三)担保方式

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方式为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


(四)担保范围

担保人保证的范围包括本次发行的票面金额不超过人民币叁亿元(小写
¥300,000,000.00元)的公司债券的本金及利息、罚息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五)担保期限

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为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的存续期及债券到期之
日起两年。债券持有人在此期间内未要求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担保人免除保
证责任。


(六)发行人、担保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债券持有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本息到期时,如发行人不能足额兑付债券本息,担保人
应主动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将兑付资金划入债券登记托管机构指定的账户。如发
行人未能按照募集说明书承诺的时间、数额偿付本期债券的本金、利息、罚息和
实现债权的费用,则债券持有人可分别或联合要求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债券受
托管理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有权代理债券持有人要求担保人履行保证责任。


五、债券持有人及债券受托管理人对担保事项的持续监督安排

(一)债券持有人对担保事项的持续监督安排

债券持有人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对担保事项进行持续监督。根据《债券持有
人会议规则》,债券持有人会议具有以下权限:

1、就发行人提出变更《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
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作出决议,但债券持有人会议不得作出决议同意发行人不支付本期公司债券本息、
变更本期公司债券利率和取消募集说明书中的回购条款等事项;

2、变更本期债券受托管理人及其授权代表或《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主要
内容;


3、发行人不能按期支付本期债券的本息时,决定采取何种措施维护债券持
有人权益,决定是否通过诉讼等程序强制发行人偿还本期债券本息;

4、发行人发生减资、合并、分立、解散或者申请破产时决定采取何种措施
维护债券持有人权益;

5、变更本《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6、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时,决定采取何种措施维
护债券持有人权益;

7、根据法律及本规则、《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规定其他应当由债券持有
人会议审议并决定的事项;

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当出现下列情形时,应当召开债券持有人会
议:

1、拟变更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2、拟修改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3、拟变更债券受托管理人或者受托管理协议的主要内容;

4、发行人不能按期支付本息;

5、发行人减资、合并、分立、解散或者申请破产,其中因股权激励回购股
份导致的减资除外;

6、增信机构、增信措施或者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发生重大变化且对债券持有
人利益有重大不利影响;

7、发行人、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期债券总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债券持有人向
受托管理人书面提议召开;

8、发行人管理层不能正常履行职责,导致发行人债务清偿能力面临严重不
确定性,需要依法采取行动的;

9、发行人提出债务重组方案的;

10、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二)债券受托管理人对担保事项的持续监督安排

根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规定,发行人应在下列事项发生后3个工作日
内书面通知受托管理人,并根据受托管理人要求持续书面通知事件进展和结果:

1、发行人经营方针、经营范围或生产经营外部条件等发生重大变化;

2、债券信用评级(如有)发生变化;

3、发行人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抵押、质押、出售、转让、报废
(即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百分之十的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报废,或一次性或
累计新增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资产被抵押、质押、出售、转让);

4、发行人发生未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违约情况或发生延迟支付债务的情况;

5、发行人当年累计新增借款或者对外提供担保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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