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交易]南方航空: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及非公开发行H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公告

时间:2017年06月26日 20:03:18 中财网


证券简称:南方航空 证券代码:600029 公告编号:2017-033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及非公开发行H股
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
拟向包括中国南方航空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南航集团”)在内
的不超过十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800,000,000股A
股股票(含1,800,000,000股),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950,000.00万元(含950,000.00万元),其中南航集团拟以资
产和部分现金认购,认购数量不低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实
际发行数量的31.00%;同时本公司拟向南龙控股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南龙控股”)(或其他南航集团指定的全资子公司)非
公开发行不超过590,000,000股H股股票(含590,000,000股),
发行规模不超过369,930.00万港元(含369,930.00万港元),
南龙控股(或其他南航集团指定的全资子公司)拟以现金认购。



南航集团系本公司控股股东、南龙控股是南航集团的全资子公
司,根据公司上市地上市规则,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上述交易相关议案已经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审议批准,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出具事前认可意
见及独立意见。其中部分议案尚需提请本公司股东大会、A股类
别股东大会及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本公司拟向包括南航集团在内的不超过十名特定投资者非
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数量不超过1,800,000,000股(含
1,800,000,000股),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950,000.00万元
(含950,000.00万元)。南航集团拟以其持有的珠海保税区摩
天宇航空发动机维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摩天宇”)50.00%
股权及现金参与认购,珠海摩天宇50.00%股权预估值为人民币
177,233.50万元,经珠海摩天宇2016年分红调整后的初步交易
价格为人民币167,448.50万元,最终评估结果和交易价格将以
经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评估并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
门核准或备案的评估结果为基准确定。南航集团拟认购比例不低
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实际发行数量的31.00%,最终认购
股份数由南航集团和本公司在发行价格确定后签订补充协议确
定。


与此同时,本公司拟向南龙控股(或其他南航集团指定的全
资子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590,000,000股H股股票(含


590,000,000股)(与前述本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合称“本
次发行”,与南航集团认购A股股票合称“本次交易”),募集
资金总额不超过369,930.00万港元(含369,930.00万港元)。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详细方案请见公司2017年6月26日
公告的《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
等相关公告。

南航集团系本公司控股股东,截至本公告日,南航集团直接
或间接持有本公司4,039,228,665股A股股票及1,064,770,000
股H股股票,合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1.99%。本次交易构成关
联交易。

(二)交易相关协议签订情况
2017年6月26日,本公司与南航集团签订了《关于认购中
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之认购协议》(以
下简称“《A股认购协议》”),与南龙控股签订了《关于认购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H股股票之认购协议》
(以下简称“《H股认购协议》”)。上述协议主要内容详见本
公告“四、关联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三)本次发行和交易的审批程序
本公司于2017年6月26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
议,审议并通过了与本次发行及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关联董事
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相关议案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和
独立意见,其内容详见本公告“六、独立董事审核意见”。


本次交易相关议案及本次发行尚需提请本公司股东大会及
类别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发行亦需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


会(以下简称“国资委”)、中国民用航空中南地区管理局(以
下简称“民航中南局”)的批准,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等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核准后方可
实施。

二、关联方介绍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国南方航空集团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昌顺
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佰壹拾壹亿玖仟陆佰零肆万陆仟元整
成立日期:2002年10月11日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91440000100005896P
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白云机场
经济类型:全民所有制
经营范围:经营南航集团及其投资企业中由国家投资形成的
全部国有资产和国有股权
根据国务院国函[2002]68号文《国务院关于组建中国南方
航空集团公司有关问题的批复》及民航局民航政法函[2002]580
号文,南方航空(集团)公司作为主体,联合中国北方航空公司
和新疆航空公司于2002年10月正式成立南航集团。南航集团是
国务院国资委直属的国有独资中央企业,为国务院授权投资机
构。本公司是南航集团航空运输业务的唯一运营主体。

(二)与本公司间股权控制关系


(三)主营业务情况
南航集团主营航空运输业务,通过下属公司兼营包括航空客
货代理、金融理财、建设开发、传媒广告等相关产业。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南航集团经审计资产总额为人民
币2,092.28亿元,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为人民币273.32
亿元。2016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人民币1,154.53亿元,实现归属
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人民币27.57亿元。

(四)最近一年经审计财务数据
南龙控股有限公司
航信(香港)有限公司
亚旅实业有限公司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南方航空集团公司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100%
100%
100%
100%
41.14%10.53%0.32%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6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1,763,381.82

非流动资产

19,159,467.29

资产总计

20,922,849.11

流动负债

7,142,251.35

非流动负债

7,903,481.40

负债合计

15,045,732.7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2,733,229.90

所有者权益合计

5,877,116.36

项 目

2016年度

营业收入

11,545,291.35

营业利润

364,827.88

利润总额

781,905.87




净利润

600,316.35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275,742.4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566,661.4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633,048.7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03,156.49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65,864.36



三、关联交易标的及定价方式
本次交易标的为本公司非公开发行的A股股票及非公开发
行的H股股票。

A股股票发行价格将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即发行期首日)前
20个交易日本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的90.00%与本公司发行时
最近一期的每股净资产孰高。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
监会及其他监管部门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后,按照《上市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2017年修订)的规定,根据竞价结
果由本公司董事会或授权人士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南航集团不参与市场竞价过程,但接受市场竞价结果作为A股股
票认购价格。如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权益分派、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非公开发
行A股股票的发行价格将相应调整。

H股股票发行价格为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召开
日前20个交易日H股股票交易均价,即6.27港元/股。如公司
在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权益分派、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非公开发行H股股票的
发行价格将相应调整。

四、关联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一)《A股认购协议》

参见本公司2017年6月26日公告的《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


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等相关公告。

(二)《H股认购协议》
(1)合同主体
发行人(甲方):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认购人(乙方):南龙控股有限公司
(2)认购标的、数量及规模
甲方将向乙方非公开发行不超过590,000,000股(含
590,000,000股)H股股票。乙方同意以港币现金认购甲方向其
非公开发行的前述数量的H股股票。本次非公开发行H股股票的
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69,930.00万港元(含369,930.00万港
元)。

(3)认购价格及定价原则
非公开发行H股股票的发行价格为甲方第七届董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召开日前20个交易日的H股股票交易均价(董事会召
开日前20个交易日H股股票交易均价=董事会召开日前20个交
易日H股股票交易总额/董事会召开日前20个交易日H股股票交
易总量),即6.27港元/股。若甲方在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
日期间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
的,则发行价格和数量将进行相应的调整。

(4)锁定期

乙方承诺,在本次非公开发行H股股票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
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其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任何H股股票,
但在中国法律及甲方其他适用法律及股票上市地上市规则允许
的情况下,转予南航集团直接或间接全资拥有或控制的任何子公


司的除外,受让主体仍须继续履行上述承诺直至锁定期届满。

(5)支付方式
甲、乙双方同意,在本协议第三条“生效条件”全部获得满
足后,乙方将按照甲方的通知及本协议的约定,认购非公开发行
的H股股票并以港币现金方式一次性将非公开发行H股股票的对
价汇至甲方书面指定的银行账户。

(6)违约责任
本协议项下任何一方因违反本协议所约定的有关义务、所作
出的承诺、声明和保证,即视为该方违约。因违约方的违约行为
而使本协议不能全部履行、不能部分履行或不能及时履行,并由
此给其他方造成损失的,该违约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7)生效条件
甲方董事会、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大会通过决议同意实施本
协议项下的非公开发行H股股票及向包括南航集团在内的不超
过10名符合法定条件的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乙方董事会通过决议同意认购本协议项下甲方非公开发行
的H股股票;
已从有关审批机构(包括但不限于国资委、中国证监会、民
航中南局等)收到了所有许可、授权、批准、同意及核准以及其
它相关批准同意甲方实施本协议项下的非公开发行H股股票及
向南航集团和其他投资者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委员会批准非公开发行H股
股票上市及买卖;

甲、乙双方应尽其最大努力, 按照适用的法律法规作出或促


致作出为了实现上述条所载的生效条件及非公开发行H股股票
而可能要求的所有进一步的必须的作为及事情。

如上述所载之生效条件未能在本协议获得甲方股东大会批
准之日起十二个月内获得满足的,且甲方股东大会未就非公开发
行H股股票的决议有效期通过同意延期的决议的,则本协议将不
再具有任何效力,而甲、乙双方概不得对另一方提出任何申索(任
何先前之违约情况除外)。如上述所载之生效条件未能在本协议
获得甲方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十二个月内获得满足,而甲方股东
大会就本次非公开发行H股股票通过延期决议,则本协议将继续
处于待生效状态直至生效条件全部获得满足或延期决议的有效
期届满。

五、关联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影响
(一)有助于本公司扩大机队规模和改善机队结构,增强公
司主营业务的核心竞争力,以与市场增长及航线网络发展相适
应,提升公司盈利水平。

(二)有助于本公司节省燃油消耗,减少温室气体排放量和
对环境的破坏,进一步实现绿色飞行。

(三)有助于本公司抓住航空发动机维修市场快速成长的机
遇,增加盈利能力和航空发动机维修保障水平。

(四)有助于本公司提升资金实力和净资产规模,改善资本
结构、降低资产负债率和财务风险。

六、独立董事审核意见

本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审阅了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和非
公开发行H股股票的相关资料,对相关议案进行了审议,对公司


向南航集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和向南龙控股(或其他南航集团
指定的全资子公司)非公开发行H股股票发表意见如下:
(一)上述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上市地
上市规则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关联董事在对关
联交易议案进行表决时进行了回避,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
(二)上述关联交易的实施有利于实现各方现有资产的合理
配臵和充分利用,实现各方的资源共享及优势互补,本次非公开
发行A股股票和非公开发行H股股票将为公司募集经营发展所需
资金,补充公司资本实力,降低公司负债水平和财务费用支出,
有利于提高公司综合效益,将为公司的未来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共同利益。

七、历史关联交易情况
本公司与南航集团及其子公司之间存在持续日常关联交易,
包括房产土地租赁、空运销售代理、物业管理服务、金融服务、
广告业务合作等。有关日常关联交易的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定期
报告、临时公告等信息披露文件。

备查文件
1、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本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关于认购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
股票之认购协议》

4、《关于认购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H股


股票之认购协议》
5、独立董事出具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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