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旭升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

时间:2017年06月27日 01:01:33 中财网


宁波旭升汽车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宁波旭升汽车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旭升股份
”、“发行人”或“公司”)根据《证
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
[

121

]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暂行规定》(证监会公告
[2014]11
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
销业务规范》(中证协发
[2016]7
号)(以下简称“《业务规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细
则》(中证协发
[2016]7
号)(以下简称“《
配售细则》”)、《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备案
管理细则》(中证协发
[2016]7
号)(以下简称“《投资者管理细则》”)、《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上证发
[2016]1
号)(以下简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及《上
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上证发
[2016]2
号)(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实
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本次发行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
平台进行,申购平台网址为:
https://120.204.6
9.22/ipo
,请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及其管
理的配售对象认真阅读本公告。关于网下发行电子化的详细内容,请查阅上交所网站

www.sse.com.cn
)公布的《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本次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采用按市值申购方式进行,请拟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
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上交所网站(
www.sse.com.cn
)公布的《网上发行实施细则》。



1

本次发行在投资者资格、发行结构、定价方式、回拨机制、配售原则等方面有重大变
化,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




1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华林证券”、“主
承销商”

、“
保荐人(主承销商)


)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市场情况、
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11.26

/
股。



投资者请按此价格在
2017

6

28


T
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申购时无需缴付
申购资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
2017

6

28


T
日),其中,网下申
购时间为
9:30
-
15:00
,网上申购时间为
9:
30
-
11:30

13:00
-
15:00






2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剔除无效报价后
的询价结果,对所有报价按照申报价格由高
到低、同一申报价格的按拟申购数量由小到大、同一申报价格同一拟申购数量的按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
上交所网下申购平台显示的申报时间及申报编号为准
)由后向前的顺序排序,剔
除报价最高部分配售对象的报价,剔除的数量将不低于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
10%
。若最
高申报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上的申报不再剔除,剔除比例可低于
10%


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3
)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进行新股申购。




4
)网下投资者应根据《
宁波旭升汽车技术
股份有
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网下发行初
步配售结果
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以下简称“
《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


2017

6

30


T+2
日)
16:00
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
,
及时足额缴纳
新股认购资金。

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务必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同日获配多
只新股的情况,如只汇一笔总计金额,合并缴款将会造成入账失败,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
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
,
应根据
《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履行资金
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17

6

30


T
+2
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投
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主承销商包销。




5

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
时,
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6
)网下获配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主承
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后未足
额缴款的情形时,
6
个月内不得参与新股申购。



2

发行人

保荐人(主承销商)
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认真阅

2017

6

27
日(
T
-
1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
券日报》上的《
宁波旭升汽车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重要提示

1

宁波旭升汽车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
4,16
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17
]
947
号文核准。




本次发行的
保荐人(主承销商)

华林
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宁波旭升汽车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
的股票
简称为“
旭升
股份
”,股票代码为“
603305
”,该代码同时适用
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
及网
下申购。本次发行网上申购简称“
旭升
申购”,网上申购代码为“
732305
”。



2

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
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

)相
结合的方式进行。发行人和华林
证券将通过网下初步询价直接确定发行
价格,网下不再进行
累计投标。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由华林
证券通过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组织实施,网上发
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3
、发行人与
保荐人(主承销商)
根据发行价格和募投项目所需资金量,
协商确定本次发
行股份数量为
4,16
0
万股
,全部为新股
。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
2,912
万股,
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7
0%
;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
1,248
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3
0%




4
、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工作已于
2017

6

22


T
-
4
日)完成。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根据初步询价结果,参考公司基本面及未来成长性、所处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市场环
境及拟
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11.26

/

,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
为:



1

20.47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16

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

22.98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16

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5

若本次发行成功,
按本次发行价格
11.26

/
股,发行
4,16
0
万股计算的
预计募集资金
总额为
46,841.60
万元。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等相关情况于
2017

6

19
日在《
宁波
旭升汽车技术
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中进行了披露,招股意向书全文
可在上交所网站(
www.sse.com.cn
)查询。



6

本次发行的网下、网上申购日为
2017

6

28
日(
T
日),任一配售对象只能选择
网下或者网上一种方式进行申购。




1

网下申购


本次发行网下申购时间为:
2017

6

28
日(
T
日)
9:30
-
15:00
。网下申购简
称为“


股份
”,申购代码为“
603305
”。只有初步询价时提交了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才能且必须参
与网下申购。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名单见“
附表:
网下投资者询价申报情况
”。未提交有



效报价
的配售对象不得参与本次网下申购。



在参与网下申购时,网下投资者必须在申购平台为其管理的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录入申购
记录,申购记录中申购价格为发行价格
11.26

/
股,申购数量应为其初步询价时申报的有效
拟申购数量。在参加网下申购时,投资者无需缴付申购资金。网下投资者为参与申购的全部
配售对象录入申购记录后,应当一次性全部提交。网下申购期间,网下投资者可以多次提交
申购记录,但以最后一次提交的全部申购记录为准。凡参与初步询价报价的配售对象,无论
是否为“有效报价”,均不得再参与本次发行的网上申购,若同时参与网下和网上申购
,网上
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



配售对象在申购及持股等方面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
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相关信息(包括配售对象全称、证券账户名
称(上海)、证券账户号码(上海)和银行收付款账户等)以在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的信息为
准,因配售对象信息填报与注册信息不一致所致后果由网下投资者自负。



主承销商将在配售前对有效报价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是否存在禁止性情形进行核
查,投资者应按主承销商的要求进行相应的配合(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
料、安排实际控制人访谈、
如实提供相关自然人主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它关联关系调查
等),如网下投资者拒绝配合核查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禁止性情形的,或经核查
不符合配售资格的,主承销商将拒绝向其配售。




2

网上申购


本次发行网上申购时间为:
2017

6

28
日(
T
日)
9:30
-
11:30

13:00
-
15:00


2017

6

28
日(
T
日)前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且在
2017

6

26
日(
T
-
2
日)

20
个交易日(含
T
-
2
日)日均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票一定市值的投资者(中华人民
共和国法律、法规及发行人须遵守的
其他监管要求所禁止者除外)均可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
申购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
进行新股申购。



投资者按照其持有的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市值(以下简称“市值”)确定其网上可
申购额度。网上可申购额度根据投资者在
2017

6

26
日(
T
-
2
日)前
20
个交易日(含
T
-
2
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
20
个交易日的,按
20
个交易
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持有市值
1
万元以上(含
1
万元)的投资者才能参与新股申购,每
1
万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
1
万元
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
1,000



股,申购数量应当为
1,000
股或其整数倍,但最高申购量不得超过本次网上发行股数的千分
之一,即不得超过
12,000
股,同时不得超过其按市值计算的可申购额度上限。



申购时间内,投资者按委托买入股票的方式,以确定的发行价格填写委托单。一经申报,
不得撤单。



投资者参与网上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
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及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
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投
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
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
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
T
-
2
日日终为准。



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证券公司转融通
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




3
)网下网上投资者认购缴款


2017

6

30
日(
T+2
日)当日
16:00
前,网下投资者应根据《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
上中签结果公告》披露的初步获配数量乘以确定的发行价格,为其
获配的配售对象全额缴纳
新股认购资金。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依据
2017

6

30
日(
T+2
日)公告的《网下初
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网上投资者缴款时,应遵守投资者所在证
券公司相关规定。

2017

6

30
日(
T+2
日)日终,中签的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有足
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
行承担。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
保荐人(主承销商)
包销。当出现网下和网上
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
时,
保荐人(主承销商)
将中
止本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
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
保荐人(主承销商)
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
案。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后未足额缴
款的情形时,
6
个月内不得参与
新股申购。



7

本次发行网下、网上申购于
2017

6

28
日(
T
日)
15:00
同时截止。申购结束后,



发行人和
保荐人(主承销商)
将根据总体申购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和网
上发
行的规模进行调节
。有关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请参见本公告中的“二

(六
)回拨机制”。



8

本次发行可能出现的中止情形详见“六
、中止发行情况”。



9

本公告仅对股票发行事宜扼要说明,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发行的详细
情况,请仔细阅读
2017

6

19
日(
T
-
7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
时报》及《证券日报》上的《
宁波旭升汽车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摘要》。本次发行的招股意向书全文及相关备查文件可在上交所网站(
www.sse.com.cn
)查询。



10
、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事宜将另行公

。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将在《中国证券
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上及时公告

敬请投资者留意。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
/
公司
/
旭升股份





宁波旭升汽车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


证监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交所





上海
证券交易所


中国结算
上海
分公司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
分公司


保荐人(
主承销商

/
华林
证券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





宁波旭升汽车
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4,1
6
0
万股
人民币
普通股(
A
股)之行为


网下发行





发行中通过

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向配售对象根据确定价格
发行
2,
912
万股
人民币普通股(
A
股)之行为(若启动回拨机制,
网下发行数量为回拨后的网下实际发行数量)


网上发行





发行中通过

交所交易系统向持有
上海
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市
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
1,
2
48
万股
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之行为(若启动回拨机制,网上发行数量为回拨后的网上实际发
行数量)


网下投资者





符合
2017

6

19


T
-
7
日)《
宁波旭升汽车技术
股份有限公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要求的可以参与本次
网下询价和申购的投资者





网上投资者





除网下投资者以外的在

交所开户且满足《
上海
市场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网上按市值申购实施办法》所规定的
上海
市场非限售
A

股份市值的投资者





、初步询价结果及定价


(一)初步询价申报情况

2017

6

21


T
-
5

)和
6

22


T
-
4


为本次发行初步询价

。截至
2017

6

22


T
-
4
日)
15:00
,主承销商通过

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系统收到
2
,
731
家网下
投资者管理的
5
,
222
个配售对象的初步
询价报价信息


全部配售对象报价区间为
1.44

/
股-
22.42

/
股,拟申购数量为
3
,
132
,
120
万股。配售对象的具体报价情况请


附表:网下投资
者询价申报情况






(二)剔除无效报价情况

根据
2017

6

19
日(
T
-
7
日)刊登的

宁波旭升汽车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以下简称“《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公布的参与初步询价的网
下投资者条件,经主承销商核查,参与本次询价的投资者中属于《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
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
行)》规范的
私募投资基金均完成备案;存在
30
家投资者管理的
34

配售对象报价时未按
《初步询价及
推介公告》
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效的
核查
材料,
3
家投资者管理的
5

配售对象属于《证
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规定禁止配售的
范围


2
,
699

网下投资者管理的
5,183
个配售对象
符合《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规定的条件,申购总量为
3
,
108
,
720
万股。

以上被确定为无效报

投资者的
名单详见附表中备注为
“无效报价”的配售对象。



符合《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规定的
5,183
个配售对象报价信息统计如下
:


网下投资者全部报价加权平均值


(元
/
股)


11.26


网下投资者全部报价中位数


(元
/
股)


11.26


公募基金报价加权平均值


(元
/
股)


11.26


公募基金报价中位数


(元
/
股)


11.26





(三)剔除最高报价有关情况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情况,并按照
《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中披露的剔除方
法,配售对象按“
申购价格由高到低,
申购量由少到多,申购时
间(
上交所网下申购平台显
示的申报时间及申报编号为准
)由晚到早”原则依次剔除,
剔除的数量将不低于网下投资者
拟申购总量的
10%
。若最高申报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上的申报不
再剔除,
剔除比例可低于
10%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按上述排序规则和排序结果,
将报价高于
11.26

/
股的初步询价申报
予以剔除,
2
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
2
个配售对象的报价被剔除,对应剔除的申报量为
1,200


,占本次初步询价申报总量的
0.04
%

名单详见附表中备注为“剔除”

的配售对象


剔除
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网下投资者
报价信息统计如下
:


网下投资者全部报价加权平均值


(元
/
股)


11.26


网下投资者全部报价中位数


(元
/
股)


11.26


公募基金报价加权平均值


(元
/
股)


11.26


公募基金报价中位数


(元
/
股)


11.26




(四)与行业市盈率和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比较

发行人所在行业为
有色金属
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C32

,截止
2017

6

22


T
-
4


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
73.49
倍。



可比
上市公司市盈率水平情况如下:


证券简称


201
6

每股收益
(元)


2017

6

22


20
个交易
日均价


6

22




(元
/
股)


静态
市盈率


(倍)


广东鸿



0.69


22.11


32.04


春兴精工


0.16


10.94


68.38


鸿特精密


0.47


64.23


136.66


算术
平均市盈率


50.21




数据来源:
WIND



注:计算
可比
上市公司算术平均市盈率时已剔除
鸿特精密




本次发行价格
11.26

/
股对应的
2016
年扣非摊薄后净利润的市盈率为
22.98
倍,低于中
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和可比公司平均市盈率。



(五)有效报价投资者和发行价格确定过程

1
、发行价格的确定过程


在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发行人与主承销商综合考虑剩余报价及拟申购数量、公司所处
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
因素,协商确定发
行价格、最终发行数量、有效报价投资者及其有效拟申购数量

协商确定的本次发行价格为
11.26

/
股。



2
、有效报价投资者确定过程


在剔除最高报
价部分后,报价为发行价格的投资者为有效报价投资者。

本次网下发行有
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数量为
2
,
694
家,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家数为
5,174
家,有效拟申购数量总和

3
,
103
,
320
万股
,
可申购数量总和为
3
,
103
,
320
万股。有效报价配售对象的名单、报价

拟申
购数量
和可申购数量
请见

附表:网下投资者询价申报情况”





主承销商将在配售前对有效报价投资者及其管理的
配售对象是否存在禁止性情形进行核
查,投资者应按主承销商的要求进行相应的配合(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
料、安排实际控制人访谈、如实提供相关自然人主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它关联关系调查
等),如网下投资者拒绝配合核查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禁止性情形的,或经核查
不符合配售资格的,主承销商将拒绝向其配售。



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股票种类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人民币普通股(
A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二)发行数量和发行结构

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
4
,16
0
万股,
全部为新股
。回拨机制启动前,
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
2,912
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7
0%
;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
1,248
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3
0%





(三)发行价格及对应的估值水平

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经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11.26

/
股,此价格
对应的市盈率为:


1

20.47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16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

22.98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16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
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四)募集资金量

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募投项目计划所需资金额为
42,669.60
万元。按本次发行价格
11.26

/
股,发行新股
4,16
0
万股计算的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为
46
,
841.60
万元,扣除发行人应承担的发
行费用约
4
,
172
万元
(
不含税
)
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
42,669.60
万元。



(五)回拨机制

本次发行网上网下申购于
2017

6

28


T
日)
15:00
截止。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
主承销商将根据总体申购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
节,
回拨机制的启动将根据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认购倍数确定。



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认购倍数
=
网上有效申购数量
/
网上初始发行数量。



有关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如下:



1
)网下发行获得足额认购的情况下,若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认购倍数在
50
倍以上但
低于
100
倍(含)的,应从网下向网上回拨,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
20%
;网
上投资者初步有效认购倍数在
100
倍以上的,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
40%
;网
上投资者初步有效认购倍数超过
150
倍的,回拨后网下发行比例不超过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
量的
10%





2

网上发行未
获得足额认购的情况下,网上申购不足部分向网下回拨,由参与网下申
购的投资者认购,发行人和
主承销商
将按照既定的配售
原则进行配售。

网下投资者未能足额
认购该申购不足部分的,由
主承销商
余额包销。




3
)在网下发行未获得足额认购的情况下,不足部分不向网上回拨,中止发行。




在发生回拨的情形下,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及时启动回拨机制,
具体情况将在
2017

6

29
日(
T+1
日)刊登的《
宁波旭升汽车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申购情况
及中签率公告》(以下简称“《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中披露。



(六)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日期


发行安排


T
-
7



2017

6

19
日(周一)


刊登《招股意向书摘要》、《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T
-
6



2017

6

20
日(周二)


网下投资者核查材料提交截止日(中午
12
:
00
截止)


T
-
5



2017

6

21
日(周三)


初步询价开始日(通过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
9:30
-
15:00



T
-
4



2017

6

22
日(周四)


初步询价截止日(通过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
9:30
-
15:00,15:00
截止)


T
-
3



2017

6

23
日(周五)


网下投资者材料核查日


T
-
2



2017

6

26
日(周一)


刊登《网上路演公告》


确定发行价格、有效报价投资者及有效申购数量


T
-
1



2017

6

27
日(周二)


刊登《发行公告》、《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网上路演


T



2017

6

28
日(周三)


网下发行申购日(
9:30
-
15:00
,当日
15
:
00
截止)


网上发行申购日(
9:30
-
11:30

13:00
-
15:00



确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及网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


网上申购配号


T+1



2017

6

29
日(周四)


刊登《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网上发行摇号抽签


确定网下初步配售结果


T

2



2017

6

30
日(周五)


刊登
《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网下申购获配投资者缴款,认购资金到账截至
16
:
00


网上中签投资者缴纳认购资金


T

3



2017

7

3
日(周一)


主承销商根据网上网下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


T

4



2017

7

4
日(周二)


刊登《发行结果公告》




注:
1

T
日为网上网下发行申购日;


2
、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


3
、如因

交所网下申购
电子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
控因素导致网下投资者无法正常使用其网下申购

子平台进行初步询价或网下申购工作,请网下投资者及时与主承销商联系。




(七)锁定期安排

本次
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三、网下发行


(一)参与对象

经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确认,可参与本次网下申购的有效报价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家数

5,174
家,有效拟申购数量总量

3
,
103
,
320
万股。参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可通过

交所
网下
申购
电子平台查询其报价是否为有效报价及有效报价对应的有效拟申购数量。



(二)网下申购

在初步询价期间提交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必
须参与网下申购。



1
、网下申购时间为
2017

6

28
日(
T
日)
9:30
-
15:00
。网下投资者必须在上交所网
下申购电子平台为其管理的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录入申购记录。申购记录中申购价格为本次发
行价格
11.26

/
股,
申购数量

本公告

附表

网下投资者询价申报情况


中罗列的拟
申购
数量


网下投资者为参与申购的全部配售对象录入申购记录后,应当一次性全部提交。网下
申购期间,网下投资者可多次提交申购记录,但以最后一次提交的全部申购记录为准。



2
、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只能以其在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的证券账户和银行收付款账户参与
本次网下申购。配售对象全称、证券账户名称(上海)、证券账户号码(上海)和银行收付款
账户必须与其在证券业协会注册的信息一致,否则视为无效申购。因配售对象信息填报与中
国证券业协会备案信息不一致所致后果由有效报价配售对象自负。



3
、网下投资者在
2017

6

28
日(
T
日)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4
、有效报价配售对象未参与申购,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

保荐人(主承销商)
将公告披露违约情况,并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5
、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在网下申购及持股等方面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
会的有关
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网下初步配售


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
2017

6

19
日(
T
-
7
日)刊登的《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中
确定的配售原则,将网下发行股票配售给提供有效申购的配售对象,并将于
2017

6

30
日(
T+2
日)在《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中公布配售情况。



(四)公布初步配售结果

2017

6

30


T

2
日),主承销商将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及《证券日报》上刊登《
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
内容包括本次发行获得初
步配售的网下投
资者名称、每个获配网下投资者的报价、申购数量、初步获配数量等信息以
及初步询价期间提供有效报价但未参与申购或实际申购数量明显少于报价时拟申购数量的网
下投资者信息。以上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已向参与网下申购的网下投资者送达获配通知。



(五)认购资金的缴付

1

2017

6

30
日(
T+2
日)
16:00
前,获得初步配售资格的网下投资者应根据发行
价格和其管理的配售对象获配股份数量,从配售对象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的银行账户向中
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足额划付认购资金,认购资金应当于
2017

6

30
日(
T+2
日)
1
6:00
前到账。请投资者注意资金在途时间。



2
、认购款项的计算


每一配售对象应缴认购款项
=
发行价格×初步获配数量。



3
、认购款项的缴付及账户要求


网下投资者应依据以下原则进行资金划付,不满足相关要求将会造成配售对象获配新股
无效。




1
)网下投资者划出认购资金的银行账户应与配售对象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的银
行账户一致。




2
)认购款项须划至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在结算银行开立的网下发行专户,每个配售对
象只能选择其中之一进行划款。



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在各结算银行开立的网下发行专户信息及各结算银行联系方式详见
中国结
算网站(
http://www.chinaclear.cn

“服务支持

业务资料

银行账户信息表”栏目中“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一览表”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QFII
结算银行网下发行专户一览表”,其中,“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QFII
结算银行网下发行专户一览表”中的相关账户仅适用于
QFII
结算
银行托管的
QFII
划付相关资金。




3
)为保障款项及时到账、提高划款效率,建议配售对象向与其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的银行收付款账户同一银行的网下
认购资金专户划款。划款时必须在汇款凭证备注中注明配
售对象证券账户号码及本次发行股票代码
603305
,若不注明或备注信息错误将导致划款失败、
认购无效。

例如,配售对象股东账户为
B123456789
,则应在附注里填写:“
B123456789
603305
”,
证券账号和股票代码中间不要加空格之类的任何符号,以免影响电子划款。



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务必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同日获配多只新股的情
况,如只汇一笔总计金额,合并缴款将会造成入账失败,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配售对象应及时跟踪资金到账情况,确保
认购资金按时到账。



4

保荐人(主承销商)
按照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提供的实际划拨资金有效配售对象名单
确认最终有效认购。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发行人与
保荐人
(主承销商)
将视其为违约,将于
2017

7

4
日(
T+4
日)
在《
宁波旭升汽车技术
股份
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公告》
(以下简称“《
发行结果公告》
”)
中予以披露,并
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对未在
2017

6

30
日(
T+2
日)
16:00
前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的配售对象,其未到位资
金对应的获配股份由
保荐人(主承
销商)
包销,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
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
时,将中止发行。



5
、若获得初步配售的配售对象缴纳的认购款金额大于获得初步配售数量对应的认购款金
额,
2017

7

4
日(
T+4
日),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
保荐人(主承销商)
提供的网下
配售结果数据向配售对象退还应退认购款,应退认购款金额
=
配售对象有效缴付的认购款金额

配售对象应缴纳认购款金额。



6
、网下投资者缴纳的全部认购款项在冻结期间产生的全部利息归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所
有。




四、网上发行


(一)申购时间

本次网上申购时间为
201
7

6

28
日(
T
日)
9:30
-
11:30

13:00
-
15:00
。网上投资者应
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如遇重大突发事件或不可
抗力因素影响本次发行,则按申购当日通知办理。



(二)申购价格

本次发行的
发行
价格为
11.26

/



网上申购投资者须按照本次发行价格进行
申购




(三)申购简称和申购代码

申购简称为“
旭升
申购
”,申购代码为“
732305
”。



(四)网上投资者申购资格

网上申购时间前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且在
2017

6

26
日(
T
-
2
日)

20
个交易日(

T
-
2
日)日均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市值
1
万元(含)以上的投资
者方可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申购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
20
个交易日的,按
20
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

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
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
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
T
-
2
日日终为准。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持有市值按其证券账户中纳
入市值计算范围的股份数量与相应收盘价的乘积计
算。根据投资者持有的市值确定其网上可
申购额度,持有市值
1
万元以上(含
1
万元)的投资者才能参与新股申购,每
1
万元市值可
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
1
万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
1,000
股,申购
数量应当为
1,000
股或其整数倍,但最高不得超过其按市值计算的可申购上限,同时不得超
过网上初始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
1
2,000
股。



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证券公司转融通
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证券公司客户定向资产管理



专用账户以及企业年金账
户,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
明文件号码”相同的,按证券账户单独计算市值并参与申购。不合格、休眠、注销证券账户
不计算市值。非限售
A
股股份发生司法冻结、质押,以及存在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持股限制的,不影响证券账户内持有市值的计算。



(五)网上发行方式

本次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
1
,
248
万股。

保荐人(主承销商)
在指定时间内(
2017

6

28
日(
T
日)
9:30

11:30

13:00

15:00
)将
1
,
248
万股“
旭升
股份
”股
票输入在上交所指定的专用证券账户,作为该股票唯
一“卖方”。



(六)申购规则

1
、投资者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网上发行中的一种方式进行申购。所有参与本次网下询价、
申购、配售的投资者均不得再参与网上申购。若投资者同时参与网下和网上申购,网上申购
部分为无效申购。



2
、每一申购单位为
1,000
股,单一证券账户的委托申购数量不得少于
1,000
股,超过
1,000
股的必须是
1,000
股的整数倍,但不得超过其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票市值对应的网上
可申购额度,同时不得超过网上初始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不得超过
12,000
股。对
于申购
量超过
保荐人(主承销商)
确定的申购上限
12,000
股的新股申购,上交所交易系统将视为无
效予以自动撤销,不予确认;对于申购量超过按市值计算的网上可申购额度,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将对超过部分作无效处理。



3
、投资者参与网上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
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及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
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



(七)网上申购程序

1
、办理开户登记


参加本次网上发行的投资者须持有中
国结算
上海
分公司的证券账户卡。




2
、持有
上海
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市值


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的投资者需于
2017

6

26
日(
T
-
2
日)前
20
个交易日(含
T
-
2
日)
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市值日均值
1
万元以上(含
1
万元)。市值计算标准具体请参
见《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的规定。



3
、开立资金账户


参与本次
旭升股份
网上发行的投资者,应在网上申购日
2017

6

28
日(
T
日)前在
与上交所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开立资金账户。



4
、申购手续


申购手续与在二级市场买入上交所上市股票的方式相同,网上投资者根据其持有的市值
数据在申购时间
内(
T

9:30
-
11:30

13:00
-
15:00
)通过上交所联网的各证券公司进行申购委
托。




1
)投资者当面委托时,填写好申购委托单的各项内容,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和
资金账户卡到申购者开户的与上交所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办理委托手续。柜台经办人员核
查投资者交付的各项证件,复核无误后即可接受委托。




2
)投资者通过电话委托或其他自动委托方式时,应按各证券交易网点要求办理委托手
续。

投资者的申购委托一经接受,不得撤单。



网上投资者应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进行新股申购。



(八)投资者获配数量的确定方法

1
、如有效申购量小于或等于本次网上最终发行量
(双向回拨后)

则无需进行摇号抽签,
所有配号都是中签号码,投资者按其有效申购量认购股票;


2
、如有效申购数量大于本次网上最终发行量
(双向回拨后)

则按每
1,000
股确定为一
个申购配号,顺序排号,然后通过摇号抽签确定有效申购中签号码,每一中签号码认购
1,000
股。



中签率=

网上最终发行量
.
网上有效申购总量

×
100%



(九)配号与抽签

若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本次网上最终发行量,则采取摇号抽签确定中签号码的方式进行配
售。



1
、申购配号确认


2017

6

28
日(
T
日),上交所根据投资者新股申购情况确认有效申购总量,按每
1,000
股配一个申购号,对所有有效申购按时间顺序连续配号,配号不间断,直到最后一笔申购,
并将配号结果传到各证券交易网点。



2017

6

29
日(
T+1
日),向投资者公布配号结果。申购者应到原委托申购的交易网
点处确认申购配号。



2
、公布中签率


2017

6

29
日(
T+1
日),发行人和
保荐人(主承销商)
将在《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刊登的《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中公布网上发
行中签率。



3
、摇号抽签、公布中签结果


2017

6

29


T+
1
日)
在公证部门的监督下,由主承销商和发行人主持摇号抽签,
确认摇号中签结果,并于当日通过卫星网络将抽签结果传给各证券交易网点。主承销商于
2017

6

30


T+2
日)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
刊登
的《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中
公布中签结果。



(十)中签投资者缴款

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依据
2017

6

30


T+2
日)公告的
《网下初步配
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履行缴款义务,网上投资者缴款时,应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
司相关规定


T+2
日日终

中签的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
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
6
个月内不得参与
新股申购。




(十一)放弃认购股份的申报

对于因网上投资者资金不足而全部或部分放弃认购的情况,结算参与人(包括证券公司
及托管人等)应当认真核验,并在
2017

7

3
日(
T+3
日)
15:00
前如实向中国结算上海
分公司申报,并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提供给
保荐人(主承销商)
。截至
2017

7

3
日(
T+3
日)
16:00
结算参与人资金交收账户资金不足以完成新股认购资金交收,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
进行无效认购处理。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票

保荐人(主承销商)
包销




五、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股份处理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结束后,
保荐人(主承销商)
将根据实际缴款情况确认网下
和网上实际发行股份数量。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
保荐人(主承销商)

销。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
时,将中止发
行。



网下、网上投资者获配未缴款金额以及
保荐人(主承销商)
的包销比例等具体情况请见
2017

7

4
日(
T+4
日)刊登的《发行结果公告》。



六、中止发行情况


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发行人及
保荐人(主承销商)
将协商采取中止发行措施:


1

网下有效申购总量小于网下初始发行数量的;


2

若网上申购不足,申购不足部分向网下回拨后,网下投资者未能足额认购的;


3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



4

发行人在发行过程中发生重大会后事项影响本次发行的;


5

根据《
证券发行与承销
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国证监会对证券发行承销过程
实施事中事后监管,发现涉嫌违法违规或者存在异常情
形的。



如发生以上情形,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中止发行原因、恢复发行安排等事宜。

中止发行后,在本次发行核准文件有效期内,在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
择机重启发行。





、发行费用


本次网下发行不向网下投资者收取佣金、过户费和印花税等费用。向投资者网上定价发
行不收取佣金和印花税等费用。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1
、发行人:
宁波旭升汽车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徐旭东


地址

宁波市北仑区沿山河北路68 号


电话:
0574-55223689


传真:
0574-55841808


联系人:
周小芬


2
、主
承销商: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林立


注册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察古大道
1
-
1
号君泰国际
B
栋一层
3



电话:
0755
-
23613753

0755
-
23613759


传真:
0755
-
8
2707991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发行人:
宁波旭升汽车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

6

27




(本页无正文,为《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之盖章页)
















发行人: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之盖章页)
















保荐人(主承销商):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 月 日













附表:网下投资者询价申报情况




投资者名称

配售对象名称

拟申购价
格(元)

拟申购数
量(万股)

备注

1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
账户

22.42

600

剔除

2

黄威

黄威

12.26

600

剔除

3

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安信沪深300指数增强型发起
式证券投资基金

11.26

300

有效

4

宁波海运集团有限公司

宁波海运集团有限公司

11.26

300

有效

5

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华鑫证券鑫财富.乐享1号集
合资产管理计划

11.26

400

有效

6

上海涌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涌峰中国龙价值基金

11.26

490

有效

7

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德邦量化优选股票型证券投
资基金(LOF)

11.26

530

有效

8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天弘中证证券保险指数型发
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11.26

540

有效

9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联定新4号定向资产管理计


11.26

570

有效

10

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永赢量化灵活配置混合型发
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11.26

590

有效

11

赵泽辉

赵泽辉

11.26

600

有效

12

章宇

章宇

11.26

600

有效

13

建信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建信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分红保险产品

11.26

600

有效

14

建信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建信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1.26

600

有效

15

建信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建信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传统保险产品

11.26

600

有效

16

长江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年金计划-中行

11.26

600

有效

17

长江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长江金色晚晴(集合型)企业
年金计划稳健配置-浦发

11.26

600

有效

18

长江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长江金色旭日混合型养老金
产品

11.26

600

有效

19

长江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农信社长江稳健投资组


11.26

600

有效

20

长江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企业
年金计划-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

11.26

600

有效

21

长江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江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企
业年金计划-工行

11.26

600

有效

22

长江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印钞造币总公司企业年
金计划-光大

11.26

600

有效

23

长江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湖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企

11.26

600

有效







投资者名称

配售对象名称

拟申购价
格(元)

拟申购数
量(万股)

备注

业年金计划-工行

24

长江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企业
年金计划-中国工商银行

11.26

600

有效

25

长江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主业)
企业年金计划-建行

11.26

600

有效

26

长江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省电力公司(部属)企业
年金计划-工行

11.26

600

有效

27

长江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长江养老远航1号委托投资专


11.26

600

有效

28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证全指组合

11.26

600

有效

29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华商价值共享灵活配置混合
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11.26

600

有效

30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华商大盘量化精选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1.26

600

有效

31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华商价值精选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

11.26

600

有效

32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华商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

11.26

600

有效

33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华商盛世成长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

11.26

600

有效

34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华商领先企业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

11.26

600

有效

35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华商瑞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11.26

600

有效

36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华商智能生活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

11.26

600

有效

37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华商新常态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11.26

600

有效

38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华商双驱优选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

11.26

600

有效

39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华商双翼平衡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

11.26

600

有效

40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华商量化进取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

11.26

600

有效

41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华商健康生活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

11.26

600

有效

42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华商新量化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11.26

600

有效







投资者名称

配售对象名称

拟申购价
格(元)

拟申购数
量(万股)

备注

43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华商创新成长灵活配置混合
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11.26

600

有效

44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华商优势行业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

11.26

600

有效

45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华商红利优选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

11.26

600

有效

46

安邦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安邦资产-盛世精选3号集合
资产管理产品

11.26

600

有效

47

安邦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安邦资产-盛世精选2号集合
资产管理产品

11.26

600

有效

48

安邦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安邦资产-盛世精选5号集合
资产管理产品(第二期)

11.26

600

有效

49

安邦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安邦资产-盛世精选5号集合
资产管理产品

11.26

600

有效

50

安邦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安邦资产-盛世精选2号集合
资产管理产品(第二期)

11.26

600

有效

51

安邦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安邦资产-盛世精选3号集合
资产管理产品(第二期)

11.26

600

有效

52

安邦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安邦资产价值精选1号集合资
产管理产品

11.26

600

有效

53

安邦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安邦资产-稳健精选2号(第
二期)集合资产管理产品

11.26

600

有效

54

安邦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安邦资产-稳健精选2号(第
三期)集合资产管理产品

11.26

600

有效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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