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17圆融01:厦门金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17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时间:2017年06月27日 12:31:40 中财网


发行人
声明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

不包括募集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募集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募集说明书全文,并以其
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除非另有说明或要求,本募集说明书摘要所用简称和相关用语与募集说明
书相同。




重大事项提示


一、本期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一期末的净资产为2,129,874.49万元(截
至2017年3月31日合并报表中股东权益合计);本期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三
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53,433.41万元(2014年、2015年及2016年合
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利息的1.5
倍。截至2017年3月31日,发行人母公司资产负债率为29.36%,合并口径下资产
负债率为32.41%。发行人在本次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本期债券发行
及挂牌上市安排请参见发行公告。


二、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经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
主体信用级别为A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上述级别分别反映了发行
人偿还债务的能力极强,基本不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违约风险极低
。但在本
期债券存续期内,若因发行人自身的相关风险或受市场环境变化等不可控因素影
响,发行人不能从预期的还款来源获得足够资金,可能影响本期债券本息的按期
足额偿付。


三、截至2014年末、2015年末、2016年末及2017年3月末,合并口径下,发
行人的其他应收款分别是76,945.79万元、1,018.71万元、10,869.99万元和8,073.00
万元。2014年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主要为发行人子公司厦门两岸金融中心建设
开发有限公司受厦门市土地开发总公司委托建设两岸金融中心核心启动区项目
所产生的工程建设代垫款,随着两岸金融中心建设的持续投入,其他应收款逐年
增长。发行人面临其他应收款余额较大的风险。截至2015年末,发行人其他应收
款较年初减少75,927.08万元,减幅为98.68%。主要原因是年初应收厦门市土地开
发总公司工程建设代垫款余额75,575.95转入长期应收款,本期在长期应收款列示
该项目。截至2016年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较2015年末增加9,851.28万元,增幅
为967.03%,原因系发行人本期期货保证金和信托组合应收账款的增加所致。


四、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及2017年1-3月,合并口径下,发
行人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37,213.46万元

-
810,887.10
万元、
-
697,394.90
万元

-
13,598.74
万元
。报告期内,发行人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呈流出状态,主要是由于
发行人不断加大投资力度,投资活动净流出规模进



一步扩大




五、
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及2017年1-3月,发行人营业收入
分别为
124,085.
49
万元、
198,981.16
万元

281,161.50
万元

69
,907.17
万元,
毛利润为
56,869.54
万元、
70,353.54
万元

93,389.43
万元

1
8,170.41
万元,毛

率分别是
45.83%

35.36%

33.21%

25.99
%


发行人
近几年收入增长迅速、
但由于贸易板块毛利润较低导致
201
6
年和
201
7
年一季度整体毛利率存在下降
现象。不过,即使毛利率有所下降,依然处于较高水平,发行人盈利能力较强。



六、
贸易板块收入是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的重要来源。

2014年度、2015
年度、2016年度及2017年1-3月,公司贸易业务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
别为
54.26%

62.90%

69.30%

72.71
%


但由于贸易业务是发行人新拓展的
业务板块,目前毛利润率尚处于较低水平。

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
及2017年1-3月,
公司
贸易板块毛利率分别为
0.11%

-
0.07%

4.40%

2.91
%


随着业务整合进程的推进,贸易板块的业务将逐渐成熟,商品和客户渠道将逐
渐完善,但贸易板块的业务整合、新业务发展将受到原材料价格、汇率波动等
外部影响,未来业务整合及新业务的发展是否能达到预期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如未能达到预期将会影响公司的盈利能力。





201
4
年度、
201
5
年度

201
6

度和
2017

1
-
3
月,合并口径下,发
行人
分别实现投资收益
38,368.09
万元

67,3
34.66
万元、
66,892.41
万元

14,307.28
万元,占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
82.43%

97.57%

91.68%

79.21%


报告期内,
投资收益是公司利润的重要来源。公司的投资收益主要源于长期股
权投资收益和理财、债券、基金、信托等优质资产,回报稳定且近年来持续增
长。但未来投资收益受外部经济环境等因素影响产生的不确定性将对发行人的
盈利水平产生一定影响。



八、发行人下辖
子公司
厦门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之全资子公司厦门金财产业
发展有限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
2016
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审议厦门
天马微电子有限公司股权回购事宜的议案》,拟将金财产业持有的厦门
天马微电子有限公司
64%
股权转让給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
召开第
一届董事会
2016
年度第五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厦门天马股权
回购
事宜



的议案》,符合公司章程。天马微电子有限公司
已与
厦门金财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签署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框架协议》
。本次框架协议的签订表明了交易各方
的合作意向和合作方案,目前
本次
交易
涉及的
厦门天马
的审计、评估工作已完


待主管部门确认。



本次交易尚存在不确定性,
发行人
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



九、受宏观经济运行状况、货币政策、国际环境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市场利
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市场利率的波动将对投资者投资
本次债券
的相对收益造成
一定程度的影响。



十、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积极申请本期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由于具体上市审批事宜需要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方能进行,发行人目前无
法保证本期债券能够按照预期上市交易,也无法保证本期债券能够在二级市场有
活跃的交易,投资者可能会面临流动性风险。


十一、凡通过认购、购买或其他合法方式取得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
视同自愿接受本募集说明书规定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债券受托管理协
议》、《账户及资金监管协议》对本期债券各项权利和义务的约定。


十二、债券持有人会议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审议通过的决议,对于
所有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的债
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取得本期债券的持有人)均有同等约束力。

债券持有人认购、购买或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期债券均视作同意并接受公司为
本期债券制定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并受之约束。


十三、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评级行业惯例以及联合信用评级制度相关
规定,自首次评级报告出具之日(以评级报告上注明日期为准)起,联合信用将
在本次债券信用等级有效期内或者本次债券存续期内,持续关注本次债券发行人
外部经营环境变化、经营或财务状况变化以及本次债券偿债保障情况等因素,以
对本次债券的信用风险进行持续跟踪。跟踪评级包括定期和不定期跟踪评级。


在跟踪评级期限内,联合信用将于发行主体及担保主体(如有)年度报告公


布后一个月内完成该年度的定期跟踪评级,并发布定期跟踪评级结果及报告;在
此期限内,如发行主体发生可能影响本次债券信用等级的重大事件,应及时通知
联合信用,并提供相关资料,联合信用将就该事项进行调研、分析并发布不定期
跟踪评级结果。


如发行主体、担保主体(如有)未能及时或拒绝提供相关信息,联合信用将
根据有关情况进行分析,据此确认或调整主体、债券信用等级或公告信用等级暂
时失效。


联合信用的定期和不定期跟踪评级结果等相关信息将通过联合信用网站
(www.lianhecreditrating.com.cn)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
以公告。


十四、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募集说明书摘要、评级报告等公告文件中债
券名称跨年、分期更名为“厦门金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17年公开发行公司债
券(第一期)”,对应相关申请文件继续有效力。



目 录



................................
................................
................................
................................
..............
6
第一节
发行概况
................................
................................
................................
.............................
7
一、本期债券发行的基本情况
................................
................................
...............................
7
二、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
................................
...............................
9
三、认购人承诺
................................
................................
................................
.....................
13
四、发行人与本次发行的有关机构、人员的利害关系
................................
.....................
13
第二节
发行人及本期债券的资信情况
................................
................................
.......................
14
一、资信评级机构及其对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
................................
.........................
14
二、信用评级报告的主要事项
................................
................................
.............................
14
三、公司的资信状况
................................
................................
................................
.............
16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
................................
...............
18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
................................
................................
.............
18
二、发行人的历史沿革
................................
................................
................................
.........
19
三、发行人的组织结构及权益投资情况
................................
................................
.............
26
四、关联方关系及交易
................................
................................
................................
.........
50
五、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
................................
.........
52
六、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
.............................
53
七、发行人的主要业务
................................
................................
................................
.........
57
第四节
财务会计信息
................................
................................
................................
.................
111
一、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及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
...................
111
二、最近三年及一期财务报表的审计情况
................................
................................
.......
111
三、最近三年及一期财务会计资料
................................
................................
...................
112
第五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
................................
................................
.........
124
一、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数额
................................
................................
...............................
124
二、本期债券募集资金运用计划
................................
................................
.......................
124
三、本期债券募集资金运用对财务状况的影响
................................
...............................
124
第六节
备查文件
................................
................................
................................
.........................
126

第一节 发行概况

一、本

债券发行的基本情况





本次发行的核准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于
2016

3

22
日签发的

证监许可
[201
6
]
579



文核准,
公司获准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
40
亿元的公司债券。



2015

11

9
日,发行人召开董事会会议并作出决议,同意发行人申请
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40
亿元的公司债券。



2015

11

27
日,厦门市财政局出具
《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厦门金圆投资
集团有限公司
申请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厦财外
[2015]38
号)
,同意发行
人申请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40
亿元的公司债券。





)本期债券基本条款


1
、债券名称:
厦门金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1
7

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
(第
一期)(简称“
17
圆融
01
”)




2
、发行规模:
本期债券基础发行规模为
5
亿元,可超额配售不超过
5
亿元。



3
、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


债券面值
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4
、债券品种和期限:
本期债券为
3年期固定利率债券。



5

超额配售选择权: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
据网下申购情况,决定是否行
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即
在基础发行规模
5
亿元的基础上,由主承销商在本期债
券基础发行规模上追加不超过
5
亿元的发行额度。



6

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定价流程:
本期
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形式,票面
利率将以公开方式向具备相应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的合格投资者进行询价,由
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根据利率询价情况确定利率区间后,通过簿记建档方式确
定。



7
、担保方式:


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8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发行人
已于


债券发行首日前
5
个工作日于监管
银行处开立唯一的募集资金使用专户,专门用于本

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
储及划转,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募集资金使
用专户中的资金包括本

债券募集
款项及其存入该专项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



9
、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
经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
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
A
级,本

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
AA
级。



10

主承销商: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1、债券受托管理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
2
、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向公
司股东优先配售




13、发行方式和发行对象:本

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符合《公
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均可
申购。



1
4
、配售规则:


债券配售规则详见发行公告。



1
5
、债券形式:
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

债券在证券登
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

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主
管部门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16
、承销方式:
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



1
7
、还本付息方式:


债券的
利息自首个起息日起每年支付一次,最后
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具体本息兑付工作按照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办理。



1
8
、支付金额:
本期债券于每个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
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票面利率。最后一期利息随
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本金兑付
日起不另计利息。



1
9
、发行首日
:本期债券发行首日为2017年6月29日。



20、起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2017年7月3日。


21
、利息登记日:
本期债券的利息登记日将按照上交所和中证登的相关规
定执行。


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所持本期
债券获得该利息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


22、付息日:本期债券付息日为2018年至2020年每年的7月3日(如遇法定节
假日和/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
息)。


23、兑付登记日:本期债券的兑付登记日将按照上交所和中证登的相关规定
执行。


在兑付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获得所持本期
债券的本金及最后一期利息。


24、兑付日:本期债券兑付日为2020年7月3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和/或休息
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2
5
、募集资金用途:




募集的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
全部用于偿
还公司债务




2
6
、拟上市地:
上海证券交易所。



27
、上市安排:
本次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向上交所提出关于本


券上市交易的申请。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28、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
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本

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厦门金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檀庄龙





住所:


厦门市思明区展鸿路
82
号厦门国际金融中心
46

4610
-
4620
单元


联系地址:


厦门市思明区展鸿路
82
号厦门国
际金融中心
46

4610
-
4620
单元


联系人:


方瑄、刘思宁


联系电话:


0592
-
3502765

0592
-
3502767


传真:


0592
-
3502338




(二)
牵头
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周杰


住所:


上海市黄浦区广东路
689



联系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甲56号方圆大厦写字楼23层

项目主办人:


吴斌、罗丽娜


项目组成员:


董伟、宋蘅珅


联系电话:


010
-
88027
267


传真:


010
-
88027190







联席主承销商

国信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何如


住所:


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
六层


联系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二十二层


项目主办人:


寇达奇


项目组成员:


杜璇


联系电话:


0755
-
82134533


传真:


0755
-
22940922







)律师事务所:
福建理则达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


史建国


住所:


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湖滨东路
6
号华龙大厦
20



联系地址:


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湖滨东路
6
号华龙大厦
20



经办律师:


郭梅山、林成章


联系电话:


0592
-
5163518
-
78


传真:


0592
-
5160935






)会计师事务所:


1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



徐华


住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五层


联系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五层


经办会计师:


熊建益、许瑞生


联系电话:


0592
-
2218833

0592
-
2528326


传真:


0592
-
2217555


2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


陈胜华


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裕民路
18

2206
房间


联系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裕民路
18

2206
房间


经办会计师:


邱初自


联系电话:


13606910243






)资信评级机构:
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李信宏





住所:


天津市南开区水上公园北道
38
号爱俪园公寓
508


联系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
2

PICC
大厦
12



联系人:


周馗


联系电话:


010
-
85172818


传真:


010
-
85171273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
兴业银行厦门分行观音山支行


负责人:


肖平


住所:


厦门市思明区台东路
157
号观
音山国际商务营运中心
2


5



联系人:


兰洁


联系电话:


18750210963


传真:


0592
-
5312193






)申请上市或转让的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负责人:


黄红元


住所:


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528



联系电话:


021
-
68808888


传真:


邮政编码:


021
-
68804868


200120






)本

债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


聂燕


住所: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
166
号中国保险大厦
3



联系电话:


021
-
688
73878


传真:


021
-
68870064





邮政编码:


200120





、认购人承诺


购买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包括本期债券的初始购买人和二级市场的购买人
以其他方式合法取得本期
债券的人,下同)被视为作出以下承诺:


(一)接受本期
债券
募集说明书对本期
债券项下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
其约束;


(二)本期债券持有人认购、购买或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期债券,均视
作同意由海通证券担任本期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且均视作同意公司与债券
受托管理人签署的本期
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项下的相关规定;


(三)本期债券持有人认购、
购买或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期债券均视作
同意并接受公司为本期
债券制定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并受之约束;


(四)本期
债券的发行人依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
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该等
变更;


(五)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申请本期
债券在上交所上市交易,
并由主承销商代为办理相关手续,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安排。




、发行人与本次发行的有关机构、人员的利害关系


截至
201
7

3

31

,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
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不存
在任何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利害关
系。




第二节 发行人及本期债券的资信情况

一、资
信评级机构及其对本

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


发行人聘请了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对发行人及本

债券进行评级。根据
《厦门金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1
7

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
(第一期)
信用评级报
告》(
联合
[2017]806

),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公司债券信用等
级为
AAA。



二、信用评级报告的主要事项


(一)信用评级结论及标识所代表的涵义


联合信用
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本

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
A
A
A
,评级展望为
稳定。



(二)信用评级报告基本观点及揭示的主要风险


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对厦门金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评级反映了公司作
为厦门市政府重点打造的
综合类国有资本
投资运营平台
,在股东背景、政策支
持、资金规模、资源配置、项目储备等方面具有明显的竞争优势。公司成立以
来持续获得厦门市财政局的优质资产注入,公司承担着厦门地区金融控股、两
岸金融中心开发、棚户区改造“统借统还”平台等重要职能,发展前景良好。

同时,联合评级也关注到,公司业务板块较多,金融业务板块风险管理要求高,
金融业务板块投资收益受市场行情影响大、片区开发融资需求大等因
素对公司
资产质量和经营业绩的影响。



未来,随着贸易业务不断扩大、金融业务范围不断增加、新的优质资产和
股权相继注入以及厦门两岸金融中心片区产业逐步成熟,公司核心竞争力有望
提升,资产和业务规模有望持续扩大,并
带动
盈利能力的增强和抗风险能力的
提高。联合评级对公司的评级展望为“稳定”。



基于对公司主体长期信用以及本期公司债券偿还能力的综合评估,联合评



级认为,本期债券到期不能偿还的风险极低。



1
、优势


(1)国家“十二五规划”及《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规划》鼓励厦门建立两
岸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具有国家战略意义,公司作为厦门两岸金融中心的开
发运营企业,政策优势明显;公司所在厦门区域经济保持平稳较快发展,城市
和农村居民消费能力不断提高,地方经济的稳步增长为公司的持续发展提供了
有利的区域环境。


(2)公司作为厦门市政府重点打造的综合类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平台,股
东支持力度大,资本实力雄厚,资源丰富,综合竞争优势明显。


(3)近年来,公司通过资源整合,金融业务牌照较齐全,综合竞争力强,
发展态势良好。


(4)近年来,公司资产规模持续增长,营业收入和营业利润持续增加,
同时公司负债水平低,整体偿债压力小。


2
、关注


(1)金融行业风险管理要求高,当前中国经济下行压力大,金融行业不
良率有所上升,需关注公司金融资产质量变化及经营情况的稳定性。


(2)公司金融投资板块收益对公司利润总额贡献度高,信托、创投等金
融行业景气度受市场行情和国家政策影响大,公司投资收益易受该领域子公司
业绩影响,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3)通过资产注入或新设子公司的形式,公司成长速度很快,业务跨度
大,经营管理难度提高。


(4)公司贸易板块主要涉及经营大宗商品业务,大宗商品的价格波动可
能对公司的盈利造成影响。


(三)跟踪评级的有关安排


根据
监管部门和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对跟踪评级

有关要求,
联合评级
将在
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在每年厦门金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年报披露后的两个



月内
进行
一次
定期跟踪
评级
,并
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根据有关情况进行
不定期
跟踪评级。



厦门金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应按联合
信用
跟踪评级资料清单的要求,提供
有关
财务报告以及其他相关资料。

厦门金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如发生重大变化,
或发生可能对信用等级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应及时通知联合
信用
并提供
有关资料。



联合
信用
将密切关注
厦门金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相关
状况,如发现
厦门
金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或本次债券相关要素
出现重大变化,或发现其存在或

现可能对信用等级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时,联合
信用
将落实有关情况并及
时评估其对信用等级产生的影响,据以确认或调整本次债券的信用等级。




厦门金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不能及时提供上述跟踪评级资料及情况,联

信用
将根据有关情况进行分析并调整信用等级,必要时,可公布信用等级暂
时失效,直至
厦门金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提供相关资料。



跟踪评级
结果

在联合信用网站和交易所网站予以公布(交易所网站公布时
间不晚于本公司网站),同

报送
厦门金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监管
部门等。



三、公司的资信状况


(一)公司获得主要贷款银行的授信情况


截至
2017

3
月末,公司合并口径下(不包括厦门担保、厦门国际信托)
已取得银行授信
323
亿元人民币,
其中尚未使用的额度为
283.83
亿元人民币。



(二)近三年与主要客户业务往来履约情况


公司在近三年与主要客户发生的业务往来中,未曾有严重违约情况。



(三)近三年发行的债券以及偿还情况


截至本募集出具之日,除母公司于
2016

8
月发行
10
亿元超短期融资券、

2015

10
月发行
10
亿元短期融资券、于
2016

5
月发行
10
亿元公司债券、

2016

7
月发行
10
亿元公司债券外,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无其他已发行债
券(
含债务融资工具)。



证券简称


发行总额


起息日


到期日


兑付情况





16
金圆投资
CP001


10
亿元


2016
-
08
-
05


2017
-
08
-
05


尚未到期


16
金圆投资
SCP001


10
亿元


2016
-
10
-
25


2017
-
07
-
22


尚未到期


16
圆融
01


10
亿元


2016
-
05
-
25


2019
-
05
-
25


尚未到期


16
圆融
02


10
亿元


2016
-
07
-
13


2021
-
07
-
13


尚未到期




(四)本次发行后的累计公司债券余额


本期债券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并全部发行完毕后,公司的累计公司债券余额

30
亿元,占公司
2016

12

31
日合并报表中所有者权益的比例不超过
14.21
%
,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末净资产的
40%




(五)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有关财务指标


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合并口径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2017

3

31


2016

12

31


2015

12

31


2014

12

31


流动比率(倍)


1.33

1.34


2.12


5.87


速动比率(倍)


1.26

1.24


2.07


5.62


资产负债率


32.41%


32.98%


33.56%


30.99%


息税折旧摊销前
利润

EBITDA
)(万元)


N/A


116,148.75


100,564.16


65,838.51


利息保障倍数


N/A

6.69


9.00


12.86




上述财务指标计算公式:



1
)流动比率
=
流动资产
/
流动负债



2
)速动比率
=
(流动资产
-
存货)
/
流动负债



3
)资产负债率
=
负债总额
/
资产总额



4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
EBITDA
)=利润总额+财务费用(净额)
+
折旧+摊销



5
)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
+
利息支出)
/
利息支出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发行人名称





厦门金圆投
资集团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XIAMEN JIN YUAN INVESTMENT GROUP CO., LTD.


注册资本





1
,
746
,
487.344734
万元


实缴资本





1
,
746
,
487.344734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
代码





9135020057503085XG


注所





厦门市思明区展鸿路
82
号厦门
国际
金融中心
46

4610
-
4620
单元


法定代表人





檀庄龙


成立日期





2011

7

13



联系电话





0592
-
3502767


传真





0592
-
3502330


邮编





361008


互联网址





www.xmjyjt.com


所属行业





综合行业


经营范围





1
、对金融、工业、文化、服务、信息等行业的投资与
运营;
2
、产业投资、股权投资的管理与运营;
3
、土地
综合开发与运营、房地产开发经营;
4
、其他法律、法
规规定未禁止或规定需经审批的项目,自主选择经营项
目,开展经营活动。(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办理审批许可
才能从事的经营项目,必须在取得审批许可证明后方能
营业





主营业务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集团贸易、金融投资、两
岸金融中心开发运营、新兴产业投资







二、发行人的
历史沿革


厦门金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是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设立厦门金圆投
资集团有限公司的通知》(厦府
[2011]249
号)由厦门市财政局出资设立的国有
独资公司,成立时间
2011

7

13
日。金圆集团设立时注册资本
350,000

元,由厦门市财政局于公司成立之日起三年内缴足。首期厦门市财政局以货币
出资
70,000
万元,业经中磊会计师事务所厦门分所中磊厦验字
[2011]

0069

验资报告审验。



2011

8

15
日,根据《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增加厦门金圆投资集团有限
公司国有资本金的通知》(厦财

[2011]23
号),厦门市财政局将其下属单位厦
门市行政事业资产管理中心持有的厦门市金财投资有限公司
100%
股权出资增
加公司实收资本
55,000
万元。上述出资业经厦门华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厦
华会验字(
2011
)第
Y
-
244
号验资报告审验。本次出资后,公司注册资本
350,000
万元,实收资本
125,000
万元。



2011

11

3
日,根据《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增加厦门金圆投资集团有限
公司国有资本金的通知》(厦财外
[2011]33
号),厦门市财政局以货币出资增加
公司实收资本
59,453
万元。上述出资业经厦门华诚
会计师事务所厦门分所厦华
会验字(
2011
)第
Y
-
244
号验资报告审验。本次出资后,公司注册资本
350,000
万元,实收资本
184,453
万元。



2012

1

12
日,根据《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增加厦门金圆投资集团有限
公司实收资本的通知》(厦财外
[2012]2
号),厦门市财政局将其所持有的兴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
30,168,446
股、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73,117,663
股和光大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
4,302,834
股出资,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
证券交易所完成上述股份转让变更登记的前一天收盘价计算,增
加公司实收资

71,116.251245
万元。上述出资业经厦门华诚会计师事务所厦门分所厦华会验
字(
2012
)第
Y
-
012
号验资报告审验。本次出资后,公司注册资本
350,000

元,实收资本
255,569.251245
万元。



2012

3

20
日,根据《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增加厦门金圆投资集团有限



公司实收资本的通知》(厦财外
[2012]10
号),厦门市财政局将厦门(新)站综
合交通枢纽配套工程以在建工程形式出资增加公司实收资本
61,305
万元。上述
出资业经厦门加捷慧景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厦加捷慧景验字(
2012
)第
Y0
32

验资报告审验。本次出资后,公司注册资本
350,000
万元,实收资本
316,874.251245
万元。



2012

3

27
日,根据《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增加厦门金圆投资集团有限
公司实收资本的通知》(厦财外
[2012]13
号),厦门市财政局以货币出资增加公
司实收资本
22,500
万元。上述出资业经厦门加捷慧景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厦加
捷慧景验字(
2012
)第
Y055



验资报告审验。本次出资后,公司注册资本
350,000
万元,实收资本
339,374.25
万元。



2012

4

25
日,根据《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增加厦门金
圆投资集团有限
公司国有资本金的通知》(厦财外
[2012]17
号),厦门市财政局以货币出资增加
公司实收资本
30,000
万元。上述出资业经厦门中永旭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中永旭验字(
2012
)第
NY0027



验资报告审验。本次出资后,公司注册资本
369,374.251245
万元,实收资本
369,374.251245
万元。



2012

5

29
日,根据《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增加厦门金圆投资集团有限
公司国有资本金的通知》(厦财外
[2012]23
号),厦门市财政局以货币出资增加
公司实收资本
35,840
万元。上述出资业经
厦门加捷慧景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厦加
捷慧景验字(
2012
)第
Y325
号验资报告审验。本次出资后,公司注册资本
405,214.251245
万元,实收资本
405,214.251245
万元。



2012

7

6
日,根据《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增加厦门金圆投资集团有限公
司国有资本金的通知》(厦财外
[2012]25
号),厦门市财政局以货币出资增加公
司实收资本
31,300
万元。上述出资业经厦门中永旭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厦中
永旭验字(
2012
)第
NY0028
号验资报告审验。本次出资后,公司注册资本
436,514.251245
万元,实
收资本
436,514.25
万元。



2012

7

23
日,根据《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增加厦门金圆投资集团有限
公司国有资本金的通知》(厦财外
[2012]28
号),厦门市财政局以货币出资增加
公司实收资本
4,000
万元。上述出资业经厦门中永旭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厦



中永旭验字(
2012
)第
NY0029
号验资报告审验。本次出资后,公司注册资本
440,514.251245
万元,实收资本
440,514.251245
万元。



2012

7

26
日,根据《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增加厦门金圆投资集团有限
公司实收资本的通知》(厦财外
[2012
]29
号),厦门市财政局以货币出资增加公
司实收资本
4,000
万元。上述出资业经厦门中永旭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厦中
永旭验字(
2012
)第
NY0274
号验资报告审验。本次出资后,公司注册资本
444,514.251245
万元,实收资本
444,514.251245
万元。



2012

8

21
日,根据《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增加厦门金圆投资集团有限
公司国有资本金的通知》(厦财外
[2012]32
号),厦门市财政局以货币出资增加
公司实收资本
8,500
万元。上述出资业经厦门中永旭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厦
中永旭验字(
2012
)第
NY0
279
号验资报告审验。本次出资后,公司注册资本
453,014.251245
万元,实收资本
453,014.251245
万元。



2012

9

26
日,根据《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增加厦门金圆投资集团有限
公司实收资本的通知》(厦财外
[2012]44
号),厦门市财政局以货币出资增加公
司实收资本
4,000
万元。上述出资业经厦门中永旭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厦中
永旭验字(
2012
)第
NY0695
号验资报告审验。本次出资后,公司注册资本
457,014.251245
万元,实收资本
457,014.251245
万元。



2012

10

2
5
日,根据《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增加厦门金圆投资集团有限
公司实收资本的通知》(厦财外
[2012]49
号),厦门市财政局以货币出资增加公
司实收资本
4,000
万元。上述出资业经厦门中永旭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厦中
永旭验字(
2012
)第
NY0929
号验资报告审验。本次出资后,公司注册资本
461,014.251245
万元,实收资本
461,014.251245
万元。



2012

11

23
日,根据《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增加厦门金圆投资集团有限
公司实收资本的通知》(厦财外
[2012]54
号),厦门市财政局以货币出资增加公
司实收资本
4,000
万元。上述出资业经厦门中永旭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厦中
永旭验字(
2012
)第
NY1405
号验资报告审验。本次出资后,公司注册资本
465,014.251245
万元,实收资本
465,014.251245
万元。




2012

12

13
日,根据《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增加厦门金圆投资集团有限
公司实收资本的通知》(厦财外
[2012]58
号),厦门市财政局以货币出资增加公
司实收资本
5,000
万元。上述出资业经厦门加捷慧景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厦加捷
慧景验字(
2012
)第
NY0611
号验资报告审验。本次出资后,公司注册资本
47
0,014.251245
万元,实收资本
470,014.251245
万元。



2012

12

25
日,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厦
门市财政局关于厦门市担保有限公司国有股权划转的通知》(厦国资产
[2012]280
号)、《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增加厦门金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实收资本的
通知》(厦财外
[2012]59
号),将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原持有的厦门市担
保有限公司
100%
股权出资增加公司实收资本
22,163.327618
万元。上述出资业
经厦门加捷慧景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厦加捷慧景验字(
2012
)第
NY0
632
号验资
报告审验。本次出资后,公司注册资本
492,177.578863
万元,实收资本
492,177.578863
万元。



2013

1

15
日,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厦
门市财政局关于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部分国有股权划转的通知》(厦国资产
[2012]281
号)、《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增加厦门金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实收资本的
通知》(厦财外
[2013]01
号),将厦门建发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厦门国际信托
有限公司
41%
的股权和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厦门国际信托有限
公司
39%
股权出资增加公
司实收资本
99,735.885971
万元。上述出资业经厦门加
捷慧景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厦加捷慧景验字
[2013]

NY0071
号验资报告审验。本
次出资后,公司注册资本
591,913.464834
万元,实收资本至
591,913.464834

元。



2013

8

22
日,根据《厦门市财政局、厦门市商务局关于中小外贸企
业融资担保资金注资厦门市担保有限公司资本金有关事项的通知》(厦财外
[2013]27
号),厦门市财政局以货币出资增加公司实收资本
1,637.6799
万元。上
述出资业经厦门加捷慧景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厦加捷慧景
验字
[2013]

NY1181
号验资报告审验。本次出资后,公司注册资本
593,551.144734
万元,实收资本
593,551.144734
万元。




2013

9

6
日,根据《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增加厦门金圆投资集团有限公
司国有资本金的通知》(厦财外
[2013]35
号),厦门市财政局以货币出资增加公
司实收资本
4,000
万元。上述出资业经厦门加捷慧景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厦加捷
慧景验字
[2013]

NY1271
号验资报告审验。本次出资后,公司注册资本
597,551.144734
万元,实收资本
597,551.144734

元。



2014

4

22
日,根据《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增加厦门金圆投资集团有限
公司国有资本金的通知》(厦财外
[2014]14
号),厦门市财政局以货币出资增加
公司实收资本
100,000
万元。上述出资业经厦门德诚会计师事务所厦德诚验字
[2014]

Y036
号验资报告审验。本次出资后,公司注册资本
697,551.144734

元,实收资本
697,551.144734
万元。



2014

5

15
日,根据《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增加厦门金圆投资集团有限
公司国有资本金的通知》(厦财外
[2014]21
号),厦门市财政局以货币出资增加
公司实收资本
5,500
万元。上述出资业经厦门德诚会计师事务所厦德诚验字
[2014]

Y044
号验资报告审验。本次出资后,公司注册资本
703,051.144734

元,实收资本
703,051.144734
万元。



2014

11

6
日,根据《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增加厦门金圆投资集团有限
公司国有资本金的通知》(厦财外
[2014]40
号),厦门市财政局以货币出资增加
公司实收资本
2,000
万元。上述出资业经厦门德诚会计师事务所厦德诚验字
[2014]

Y097
号验资报告审验。本次出资后,公司注册资本
705,051.1447
34

元,实收资本
705,051.144734
万元。



2014

12

23
日,根据《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增加厦门金圆投资集团有限
公司国有资本金的通知》(厦财外
[2014]49
号),厦门市财政局以货币出资增加
公司实收资本
7,500
万元。上述出资业经厦门德诚会计师事务所厦德诚验字
[2014]

Y115
号验资报告审验。本次出资后,公司注册资本
712,551.144734

元,实收资本
712,551.144734
万元。



2014

12

29
日,根据《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增加厦门金圆投资集团有限
公司实收资本的通知》(厦财外
[
2014]50
号),厦门市财政局以货币出资增加公
司实收资本
7,500
万元。上述出资业经厦门德诚会计师事务所厦德诚验字
[2015]




Y006
号验资报告审验。本次出资后,公司注册资本
714,551.144734
万元,
实收资本
714,551.144734
万元。



2015

2

3
日,根据《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增加厦门金圆投资集团有限公
司资本金的通知》(厦财外
[2014]54
号、厦财外
[2015]2
号),厦门市财政局以货
币出资增加公司实收资本
132,836.222262
万元。上述出资业经厦门欣洲会计师
事务所厦欣洲验字
[2
015]

005
号验资报告审验。本次出资后,公司注册资本
847,387.366996
万元,实收资本
847,387.366996
万元。



2015

2

16
日,根据《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增加厦门金圆投资集团有限
公司资本金的通知》(厦财外
[2015]3
号),厦门市财政局以货币出资增加公司实
收资本
153,600
万元。上述出资业经厦门欣洲会计师事务所厦欣洲验字
[2015]

006
号验资报告审验。本次出资后,公司注册资本
1,000,987.36699
万元,实
收资本
1,000,987.36699
万元。



2015

4

7
日,根
据《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增加厦门金圆投资集团有限公
司资本金的通知》(厦财外
[2015]7
号、厦财外
[2015]8
号),厦门市财政局以货
币出资分别增加公司实收资本
292,000
万元。上述出资业经厦门欣洲会计师事
务所厦欣洲验字
[2015]

020
号验资报告审验。本次出资后,公司注册资本
1,292,987.36699
万元,实收资本
1,292,987.36699
万元。



2015

8

21
日,根据《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增加厦门金圆投资集团有限
公司实收资本的通知》(厦财外
[2015]22
号),厦门市财政局以货币出资增加公
司实收
资本
26,750
万元。上述出资业经厦门欣洲会计师事务所厦欣洲验字
[2015]

055
号验资报告审验。本次出资后,公司注册资本
1,319,737.36699
万元,实
收资本
1,319,737.36699
万元。



2015

9

7
日,根据《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增加厦门金圆投资集团有限公
司国有资本金的通知》(厦财外
[2015]24
号),厦门市财政局以货币出资增加公
司实收资本
2,000
万元。上述出资业经厦门欣洲会计师事务所厦欣洲验字
[2015]

067
号验资报告审验。本次出资后,公司注册资本
1,321,737.36699

元,实
收资本
1,321,737.36699
万元。




2015

10

10
日,根据《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增加厦门金圆投资集团有限
公司国有资本金的通知》(厦财外
[2015]30
号),厦门市财政局以货币出资增加
公司实收资本
25,000
万元。上述出资业经厦门欣洲会计师事务所厦欣洲验字
[2015]

078
号验资报告审验。本次出资后,公司注册资本
1,346,737.36699

元,实收资本
1,346,737.36699
万元。



2015

11

5
日,根据《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增加厦门金圆投资集团有限
公司国有资本金的通知》(厦财外
[
2015]33
号),厦门市财政局以货币出资增加
公司实收资本
2,000
万元。上述出资业经厦门欣洲会计师事务所厦欣洲验字
[2015]

082
号验资报告审验。本次出资后,公司注册资本
1,348,737.36699

元,实收资本
1,348,737.36699
万元。



2015

12

21
日,根据《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增加厦门金圆投资集团有限
公司国有资本金的通知》(厦财外
[2015]41
号),厦门市财政局以货币出资增加
公司实收资本
2,000
万元。上述出资业经厦门欣洲会计师事务所厦欣洲验字
[2015]

100
号验资报告审验。

本次出资后,公司注册资本
1,350,737.36699

元,实收资本
1,350,737.36699
万元。



2015

12

30
日,根据《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增加厦门金圆投资集团有限
公司资本金的通知》(厦财外
[2015]42
号),厦门市财政局以货币出资增加公司
实收资本
15
亿元。上述出资业经厦门欣洲会计师事务所厦欣洲验字
[2016]

001
号验资报告审验。本次出资后,公司注册资本
1,500,737.36699
万元,实收资本
1,500,737.36699
万元。



2016

1

21
日,根据《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增加厦门金圆
投资集团有限
公司资本金的通知》(厦财外
[2016]1
号),厦门市财政局以货币出资增加公司实
收资本
120,249.977738
万元。上述出资业经厦门德诚会计师事务所厦德诚验字
[2016]

Y005
号验资报告审验。本次出资后,公司注册资本
1,620,987.344734
万元,实收资本
1,620,987.344734
万元。



2016

5

25
日,根据《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增加厦门金圆投资集团有限
公司资本金的通知》(厦财外
[2016]6
号),厦门市财政局以货币出资增加公司实
收资本
2,000
万元。上述出资业经厦门欣洲会计
师事务所厦欣洲验字
[2016]




052
号验资报告审验。本次出资后,公司注册资本
1,622,987.344734
万元,实收
资本
1,622,987.344734
万元。



2016

7

5
日,根据《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增加厦门金圆投资集团有限公
司实收资本的通知》(厦财金
[2016]15
号),厦门市财政局以货币出资增加公司
实收资本
18,000.00
万元。上述出资已经厦门欣洲会计师事务所厦欣洲验字
[2016]

069
号验资报告审验。本次出资后,公司注册资本
1,640,987.344734
万元,
实收资本
1,640,987.3
44734
万元。



2016

9

21
日,根据《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增加厦门金圆投资集团有限
公司实收资本的通知》(厦财金
[2016]26
号),厦门市财政局以货币出资增加公
司实收资本
1,000
万元,专项用于对公司下属厦门市担保有限公司农业担保分
公司的资本金。上述出资已经厦门德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厦德诚验
字【
2016
】第
Y045
号验资报告审验。本次出资后,公司注册资本
1,641,987.344734
万元,实收资本
1,641,987.344734
万元。



2016

11

9
日,根据《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增加厦门金圆投
资集团有限
公司实收资本的通知》(厦财金
[2016]31
号),厦门市财政局拨付给我司资本金
人民币
100,000.00
万元,专项用于对引进三安
LED
外延、芯片重大产业项目的
出资。上述出资已经厦门德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厦德诚验字【
2016


Y048
号验资报告审验。本次出资后,公司注册资本
1,741,987.344734
万元,
实收资本
1,741,987.344734
万元。



根据《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增加厦门金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实收资本的通知》
(厦财金
[
2017
]
06
号)

《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增加厦门金圆投资集团
有限公司实
收资本的通知》(厦财金
[
2017
]
07
号)

厦门市财政局拨付给我司资本金人民币
4,500.00
万元。上述出资已经厦门
欣洲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厦欣洲验字(
2017


029
号验资报告审验。本次出资后,公司注册资本
1,746,487.344734
万元,
实收资本
1,746,487.344734
万元。



三、发行人的组织结构及权益投资情况


(一)公司的组织结构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
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厦门市和公司的实际情况
,发行人建立了较完整
的内部组织结构
。发行人组织结构图如下:


发行人组织结构图如下:





发行人作为厦门市政府授权国有资产投资的资产经营一体化公司,为规范
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出资人、公司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逐步建立了现代企业制度,完善了
法人治理结构。



1

出资人


厦门市财政局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授权,对发行人履行出资人职责,依法
对公司的国有资产进行监督管理。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出资人单独行使《公司
法》第三十八条所列股东会有关职权。厦门

财政局作为出资人对公司依法行
使如下职权:



1

制定、批准
或修改公司章程;



2

核定或变更公司注册资本;



3

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任免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非职工代表担任
的董事;任免公司监事会主席、非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



4

决定公司经营方针,审核公司发展战略和规划;依法对公司投资活动



进行监管;



5

批准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工作报告;



6

核准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批准公司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批准公司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7

审核公司分立、合并、破产、解散、清算、变更公司形式、发行公司
债券等方案,
并按《公司法》有关规定
报厦门市人民政府批准;



8

按照资产评估管理和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的有关规定,对资产评估结果
进行备案或核准;



9

根据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管理的有关规定,按照管理权限,监管公
司控股、参股的上市公司国有股权;



10

依法对公司的担保及反担保行为进行监管,批准公司对出资企业范
围外的其他企业的担保和反担保事项;



11

考核评价
公司
国有资产运营绩效,确认公司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结
果;



12

制定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和业绩考核办法;核定董事长、监事会主
席以及非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的报酬,调控公司工资分配的总体水平;



13

对公司进行财务审计;



14

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权。



2

董事会


公司设董事会,成员为
5

9
人,董事会成员由出资人按照有关规定和程
序任免,

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大会选举产生。董事
每届
任期三年,任期届满,


连任。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1

召集和主持董事

会议;




2

检查
落实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
,并向董事会报告;



3
)签署公司重要文件和重大合同




4
)董事会授予的其他权力。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

执行出资人决定,向出资人报告工作;

(未完)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