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16蓉金01:成都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2016年度债券受托管理人报告
C:\Users\iceiceice\AppData\Roaming\Tencent\Users\381680455\QQ\WinTemp\RichOle\[VJJ4FNPRBPFQVNOBK(U1`F.png 成都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2016 年度受托管理人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2017年6月 声明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 息均来源于发行人对外公布的《成都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2016年年度报 告》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 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国泰君安证券所作的承诺 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国泰君安 证券不承担任何责任。 目 录 第一章 本期公司债券概况及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 .. 3 一、发行人名称 .. .. .. .. 3 二、核准文件和核准规模 .. .. .. 3 三、本期债券的主要条款 .. .. .. 3 四、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 .. .. 6 第二章 发行人 2016 年度经营及财务状况 .. .. .. 8 一、公司基本情况 .. .. .. .. 8 二、发行人 2016 年度经营状况 .. .. .. 8 三、发行人 2016 年度财务情况 .. .. .. 12 第三章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 .. 17 一、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 .. .. 17 二、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状况 .. .. .. 17 第四章 本期债券内外部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重大变化情况 .. .. 18 第五章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 .. .. 19 第六章 发行人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以及本期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 .. 20 第七章 发行人在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其他义务的执行情况 .. 21 第八章 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 .. .. .. 22 第九章 负责处理与公司债券相关事务专人的变动情况 .. .. 23 第十章 其他事项 .. .. .. .. 26 第一章 本期公司债券概况 及债券受托管理人 履行职责情况 一、发行人名称 中文名称:成都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CHENGDU FINANCIAL HOLDING GROUP CO.,LTD 二、核准文件和核准规模 本次债券于2016年4月13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784 号”文核准公 开发行,核准规模为不超过15亿元(含15亿元)。 发行人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规模为人民币15亿元,发行首日为2016年 5月25日,并于2016年6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本期债券期限5年,票面 利率在存续期前3年固定不变为3.30%,附第三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 者回售选择权。 三、本期债券的主要条款 1、债券名称:成都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2、发行主体:成都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3、发行规模:总发行规模不超过15亿元,本期债券基础发行规模为5亿元,可 超额配售不超过10亿元。 4、超额配售权: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下申购情况,决定是否使用超额配 售选择权,即在基础发行规模5亿元的基础上,由主承销商在本期债券基础发行规模 上追加不超过10亿元的发行额度。 5、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本期债券票面金额为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6、债券期限:本期发行的债券期限为5年,附第3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 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7、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在存续期的第3年末上调本期 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30个交易日刊登关 于是否上调票面利率以及上调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 则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8、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 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其持有的本期债券全 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本期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公 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9、回售登记期:自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 告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方式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人的 回售申报经登记机构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面值总额将被冻结交易;回 售登记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 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决定。 10、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债券登记机 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 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11、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票面利率将根据网下簿记建 档结果确定,由公司与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一致,并经监管部门备案后 确定。本期公司债券票面利率在债券存续期的前3年保持不变;如发行人行使上调票 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存续期限后2年票面年利率为债券存续期限前3 年票面年利率加上调基点,在债券存续期限后2年固定不变;如发行人未行使上调票 面利率选择权,则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存续期限后2年的票面利率仍维持原票面利率 不变。 12、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 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 另计利息,本金自本金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13、起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2016年5月25日。 14、付息日:2017年至2021年间每年的5月25日为上一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投 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7年至2019年间每年的5月25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 另计利息)。 15、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21年5月25日;若债券持有人行使回售选择 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19年5月25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 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6、利息登记日:债券存续期间内每年付息日之前的第1个交易日为本期债券利 息登记日。 17、支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本期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 券持有人名单,本息的偿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18、利息支付金额: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 者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金额与对应的票面年利率的乘积。 19、本金兑付金额:本期债券的本金兑付金额为投资者于本金兑付日持有的本 期债券票面金额。 20、债权登记日:确定有权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债券持有人的日期。 21、担保情况: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22、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立于中国工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成都天府大道支行。 23、信用级别: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公司的主体长期信用等 级为AAA,本次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 24、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5、发行对象及发行方式:本期债券面向《管理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公开 发行,采取网下面向合格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询价情 况进行债券配售。具体发行安排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 26、上市交易场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27、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本期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28、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负责组建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29、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拟用于偿还有息债务、补充流动资金。 30、新质押式回购: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A,本次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公司拟向上交所及证券登记机构申请质押式回购安排。如获批准,具体折算 率等事宜将按上交所及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31、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 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四、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国泰君安作为本期债券受托管理人, 2016 年内按照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募集说明 书的约定履行了本期债券的受托管理职责,建立了对发行人的定期跟踪机制,并监督 了发行人对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所约定义务的执行情况。 2016 年 6 月 22 日,国泰君安向发行人发行《存续期重大事项排查提示函》邮件 提示,督促发行人严格按照要求进行信息披露。 2016 年 7 月 15 日,国泰君安向发行人发送《存续期重大事项排查提示函》及《建 立 公司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制度 的提示函》的邮件提示, 督促发行人严格按照要求进行信息披露。 2016 年 7 月 15 日、 8 月 11 日及 8 月 15 日,国泰君安分别向发行人出具《 关于 提醒成都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披露 2016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的函 》,督促发行人严格 按照要求编制半年度财务报告,并按时进行信息披露。 2016 年 8 月 15 日 ,国泰君安根据发行人公告的《 成都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 于 2016 年累计新增借款情况的公告》 ,出具了《 2016 年 公司债券(第一期)受托管理 事务临时报告 》 。 2016 年 9 月 1 日,国泰君安向发行人发送《 证监会关于“当年累计新增借款超过 上年末净资产 20%” 的提示函》邮件提示,要求发行人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具体要求。 2016 年 10 月 11 日及 10 月 24 日,国泰君安向发行人发送《 证监会关于“当年累 计新增借款超过上年末净资产 20%” 》邮件提示,要求发行人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具 体要求。 2016 年 11 月 1 日及 11 月 17 日,国泰君安向发行人发行《存续期重大事项排查 提示函》邮件提示,督促发行人严格按照要求进行信息披露。 2016 年 11 月 29 日,国泰君安向发行人出具《存续期重大事项排查提示函》,督 促发行人严格按照要求进行信息披露。 2016 年 12 月 23 日,国泰君安向发行人出具《 上交所公司债券临时报告信息披露 格式指引 》的邮件提示,督促发行人严格按照要求进行信息披露。 2017 年 1 月 4 日,国泰君安向发行人发行《存续期重大事项排查提示函》邮件提 示,督促发行人严格按照要求进行信息披露。 第二章 发行人 201 6 年度经营及财务状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 1、发行人名称:成都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英文名称:CHENGDU FINANCIAL HOLDING GROUP CO.,LTD 3、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4、注册资本:人民币 500,000.00 万元 5、法定代表人:袁旭 6、公司设立日期:2008年9月3日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6796561013 8、注册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 1480 号高新孵化园 9、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乔丽媛 10、办公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966号3号楼 11、邮政编码:610000 12、联系电话:(028)61882473 13、联系传真:(028)61886629 14、电子信箱:office@cd-jk.com 15、互联网网址:www.cdxrec.com 16、经营范围:投资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资本经营,风险投资,资产经营管 理,投资及社会经济咨询,金融研究及创新。(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发行人2016年度经营状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来自投资收益及实体业务板块的收入情况如下: 表 1:发行人收入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金额 占比( %) 金额 占比( %) 金额 占比( %) 投资收益 81,935.71 44.39 102,316.59 53.80 118,336.76 45.74 营业总收入 102,634.27 55.61 87,874.81 46.20 140,391.76 54.26 收入合计 184,569.98 100.00 190,191.40 100.00 258,728.52 100.00 注:营业总收入包括非银金融板块收入、销售商品房收入及其他收入,均来自于 下属子公司开展的实体业务。 (一)对金融及非金融机构投资 设立以来,发行人发挥其综合金融平台的作用,逐步开展对部分省内优质金融机 构及非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 2014 年至 2016 年,发行人实现投资收益分别为 118,336.76 万元、102,316.59 万 元和 81,935.71 万元,占收入合计比例分别为 45.74%、53.8%及 44.39%,占比较高。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余额为 841,870.40 万元,占总资 产比例为 31.86%,主要为对成都银行 20.07%股份及成都农商行 6.81%股份的投资。 根据成府办[2015]5-2-412 号文件,成都市政府同意将成都市兴光华城市建设有限 公司所持有的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 亿股权划转给公司,该股权划转事项 尚未得到成都市国资委批复。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7 年 5 月 8 日,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25,102.62 万元,为四川省首家城市商业银行。目前发行人持有其 20.07%的股份,为成都银行第 一大股东。2014 年至 2016 年,发行人投资成都银行按权益法确认的投资收益分别为 72,102.73 万元、54,245.17 万元及 51,605.25 万元,占投资收益总额比例分别为 60.93%、 53.02%及 62.98%,公司在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投资收益具有持续性。 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9 年 12 月 31 日,注册资本 1,000,000 万元人民币。目前发行人持有其 6.81%的股权,2014 年至 2016 年,发行人投资成都 银行所带来的投资收益分别为 30,601.95 万元、31,875.97 万元及 26,086.71 万元,占投 资收益总额比例分别为 25.86%、31.15 %及 31.84%,公司在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的投资收益具有持续性。 (二)下属子公司业务 2014 年至 2016 年,发行人实现营业总收入分别为 140,391.76 万元、87,874.81 万 元和 102,634.27 万元,占收入总额比例分别为 54.26%、46.20%及 55.61%,主要包括 融资租赁、担保、小额贷款、委托贷款及房地产销售五个业务板块。 表 2 营业收入成本占比及构成 单位 :万 元 币种 :人民币 项目 2016 年 2015 年 收入 占比 成本 收入 占比 成本 类金融板块 54,508.21 53.11% - 73,789.95 83.97% - 融资租赁收入 32,446.41 31.61% - 36,873.50 41.96% - 保费收入 9,544.45 9.30% - 15,161.45 17.25% - 利息收入 12,517.35 12.20% - 21,210.64 24.14% - 其中:小额贷款利息收入 3,010.97 2.93% - 5,840.68 6.65% - 担保公司利息收入 1,461.30 1.42% - 2,086.01 2.37% - 典当利息收入 941.34 0.92% - 2,161.00 2.46% - 委贷利息收入 7,103.74 6.92% - 10,578.59 12.04%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61.05 0.06% - 544.36 0.62% - 销售商品房 10,623.64 10.35% 10,083.59 4,128.39 4.70% 2,354.12 项目 2016 年 2015 年 收入 占比 成本 收入 占比 成本 其他收入 37,502.43 36.54% 25,130.71 9,956.46 11.33% 2,818.22 小计 102,634.27 100.00% 35,214.30 87,874.81 100.00% 5,172.34 公司类金融板块收入下降明显,主要是 2016 年国内经济下行,以及公司对金融 板块业务趋于更谨慎原则,导致公司类金融业务收入下降,公司类金融营业收入同比 减少 19,281.75 万元。 公司商品房销售收入同比增加 6,495.25 万元,主要为公司加大商品房销售力度所 致。 (三) 费用、现金流等项目的增减变动情况 单位 :万 元 币种 :人民币 项目 2016 年 2015 年 变动幅度 变动超 30%说明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者的 净利润 42,369.31 58,081.78 - 27.05%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 减少,主要是投资的成都银行和成 都农商银行 2016 年利润下降、下 属成都鼎立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 司上年同期有较大的上市公司股 权减持收益等因素导致投资收益 减少、公司小微金融板块由于国内 经济下行 2016 年利润下降所致。 营业外收入 1,349.59 1,652.97 - 18.35% 公司 本期获得的政府补助大幅下 降 所致 销售费用 1,695.11 2,708.71 - 37.42% 部门性质 重新划分,将综合部 等 部 门的 职工 薪酬从 销售 费用调入管 理费用 管理费用 16,856.83 16,537.44 1.93% - 财务费用 68,734.11 78,557.96 - 12.5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净额 52,976.73 33,238.32 59.3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 年度大幅度增加,主要原因系:公 司收到成都市财政局拨入的成都市 产业引导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专 项资金尚未使用、下属成都农村产 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 2016 年支付 代收的建设用地指标价款、保证金 等较上年大幅度减少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净额 17,403.53 - 117,658.03 - 114.7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净额 - 46,913.41 3,191.35 - 1,570.0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 大幅减少,主要原因系:公司长短 期借款在 2016 年到期偿还所致。 三、发行人2016年度财务情况 1、2016年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化情况 2016年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情况: 序号 企业名称 年末净资产(万元) 本年利润(万元) 1 成都金控数据服务有限公司 837.09 - 162.91 2 成都西部文旅股权投资基金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 12,193.0 - 2、发行人2016年度财务数据 根据发行人2016年年度报告,其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年度 2015年度 本年比上年增减 资产合计 2,642,794.53 2,501,305.91 5.66% 负债合计 1,689,814.27 1,586,336.37 6.52% 所有者权益合计 952,980.26 914,969.54 4.1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者权益合计 905,200.41 866,394.70 4.48% (2)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年度 2015年度 本年比上年增减 营业收入 102,634.27 87,874.81 16.80% 营业利润 45,335.05 68,441.91 -33.76% 利润总额 46,247.10 69,988.04 -33.92% 净利润 43,702.89 62,718.60 -30.3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的净利润 42,369.31 58,081.78 -27.05%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年度 2015年度 本年比上年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2,976.73 33,238.32 59.3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7,403.53 -117,658.03 -114.7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6,913.41 3,191.35 -1,570.02 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83,795.88 260,329.03 9.01 3、资产状况 2016年末,公 司合并口 径资产总 额为 2,642,794.53万元,较2015年 末增加 141,488.62万元,增幅5.66%,主要系其他应收款增加所致。 2016年末,公司流动资产为1,235,124.27万元,较2015年末增加156,055.70万元, 增幅14.46%。其中货币资金为329,420.58万元,较2015年末增加69,091.55万元,增幅 26.54%,主要系年末银行存款增加所致;存货为178,282.74万元, 较2015年末增加 11,050.10万元,6.61%,增幅较小;应收账款为26,924.28万元,较2015年末增加了 22,065.58万元,增幅为454.15%,年末应收账款余额较年初有所增加,主要系子公司 成都金控置业有限公司本期应收成都市土地储备中心土地收购补偿费及其他费用 22,127.20万元所致;其他应收款为469,886.25万元,较2015年末增加129,010.83万元, 增幅为37.85%,主要系本公司对成都市协成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成都欣天颐投 资有限责任公司其他应收款项增加76,351.04万元、因三级公司成都金控融资担保有 限公司新增代偿,其他应收款增加21,261.63万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为 143,338.69万元,较2015年末减少59,205.18万元,降幅为-29.23%,主要系应收一年 内到期的融资租赁款降低所致。 2016年末,公司非流动资产为1,407,670.26万元,较2015年末减少14,567.08万元, 降幅-1.02%。其中持有至到期投资为25.59 万元,较2015年末降低10,100.00万元,降 幅为99.75%,主要系成都银行次级债券减少所致;长期股权投资为841,870.40万元, 较2015年末增加56,726.01 万元,增幅为7.22% ,主要系增加对联营企业/合营企业 投资所致 4、负债状况 2016年末,公司合并口径负债总额为1,689,814.27 万元,较2015年末增加 103,477.90 万元,增幅为6.52% ,主要系公司经营规模扩大。 2016年末,公司流动负债为555,514.98 万元,较2015年末减少122,077.03 万元, 降幅为18.02%。其中,短期借款为24,000.00 万元,较2015年末减少58,479.00万元, 系偿还信用借款所致;其他应付款为160,055.76万元,较2015年末增加37,479.39万元, 增幅为30.58%,主要系公司财政拨款暂挂账大幅增加所致;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 债为265,916.03万元,较2015年末减少100,252.19万元,降幅27.38%,主要系1年内到 期的长期借款减少所致 。 2016年末公司非流动负债为1,134,299.29万元,较2015年末增加225,554.93万元, 增幅为24.82%。其中,长期借款为789,666.44万元,较2015年增加81,848.50万元,增 幅11.56%,主要系公司2016年质押借款的减少和信用借款的增多;应付债券为 310,527.18万元,较2015年末增加150,195.96万元,增幅93.68%,主要系发行“16蓉 金01”所致。 5、经营成果分析 2016年,公司实现营业利润45,335.05万元,较2015年减少23,106.86万元,同比下 降33.76%;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2,369.31万元,较2015年减少15,712.47万 元,同比下降27.05%,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减少,主要是投资的成都银 行和成都农商银行2016年利润下降、下属成都鼎立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上年同期有 较大的上市公司股权减持收益等因素导致投资收益减少、公司小微金融板块由于国内 经济下行2016年利润下降所致。 (1)收入、毛利率分析 2016年,公司营业收入为102,634.27万元,较2015年增加14,759.47万元,同比增 加16.80%,主要是下属成都金控置业有限公司本期确认土地处置款及其他费用所致。 2016年的毛利率为59.81%,较2015年的91.59%下降了31.79个百分点,主要是投资的 成都银行和成都农商银行2016年利润下降、下属成都鼎立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上 年同期有较大的上市公司股权减持收益等因素导致投资收益减少、公司小微金融板 块由于国内经济下行2016年利润下降所致。 (2)费用分析 2016年销售费用为9,001.85万元,较2015年减少54.80万元,同比减少0.61%, 主要系部门性质重新划分,将综合部等部门的职工薪酬从销售费用调入管理费用。 2016年管理费用为1,695.11万元,较2015年减少1,013.60万元,同比下降1.93%,维持 稳定。2016年财务费用为68,734.11万元,较2015年减少9,823.85万元,同比减少 12.51%,主要系公司本期利息支出减少所致。 6、现金流量分析 公司2016年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为283,795.88万元,较2015年减少78,161.20万 元,同比增加9.01%。其中,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度大幅度增加,主 要原因系:公司收到成都市财政局拨入的成都市产业引导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专 项资金尚未使用、下属成都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2016年支付代收的建设用 地指标价款、保证金等较上年大幅度减少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 大幅增加,主要原因系:成都金控融资租赁有限公司2016年购置融资租赁资产同比 减少145,945.24万元。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大幅减少,主要原因系: 公司长短期借款在2016年到期偿还所致。 第三章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本次债券于2016年4月13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784 号”文核准公 开发行,核准规模为不超过15亿元(含15亿元)。 本次债券拟募集资金规模不超过15亿元,其中10.5亿元拟用于偿还有息债务,4.5 亿元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若募集资金实际到位时间与公司预计不符,公司将本着有 利于优化公司债务结构、尽可能节省公司利息费用的原则灵活安排偿还公司其他负债 或补充流动资金。同时,发行人承诺本次债券所募集资金,将用于核准的用途,不用 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 二、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状况 “16 蓉金 01”实际募集资金 15 亿元,发行人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系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天府大道支行上级行, 具备对外签署协议的资格)签署了《成都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资 金账户监管协议》,设立了募集资金账户,确保募集资金专款专用。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已使用 14.92 亿元,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为 200.39 万元,用于偿 还有息债务,与募集说明书承诺的用途、使用计划及其他约定一致。 第四章 本期债券内外部增信机制、偿债保障 措施重大变化情况 本期债券采用无担保形式发行。 第五章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发行人未发生须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事项,未召开债券持 有人会议。 第六章 发行人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以及 本期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 一、本期公司债券本息偿付情况 2017年至2021年间每年的5月25日为“16蓉金01”上一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投 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7年至2019年间每年的5月25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 另计利息)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发行人已按期偿付“16蓉金01”债券2016年5月25日至2017 年5月24日的利息及手续费合计4,950.25万元。 二、本期债券偿债保障措施执行情况 2016年内发行人按照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较为有效执行了本期债券的相 关偿债保障措施 第七章 发行人 在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约定 的其他义务的执行情况 根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发行人无法按时偿付本次债券本息时,应当对后 续偿债措施作出安排,并及时通知债券持有人。本次债券的后续措施安排包括但不 限于: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若发行人不能按时支付本期债券利息或本期债券到期不能兑付本金,或发生其 他违约情况时,发行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其承担的违约责任范围包括本期债券本 金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和其他应支付的费用。对于逾期 未付的利息或本金,发行人将根据逾期天数按照逾期利率支付逾期利息,逾期利率 为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上浮5%(即本期债券票面利率的1.05倍)。 当发行人未按时支付本期债券的本金、利息和/或逾期利息,或发生其他违约情 况时,债券持有人有权直接依法向发行人进行追索。债券受托管理人将依据《债券 受托管理协议》在必要时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授权,参与整顿、和解、重组或者 破产的法律程序。如果债券受托管理人未按《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履行其职责,债 券持有人有权追究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违约责任。 2016年内未发生发行人需履行上述承诺的情形。 第 八 章 本期债券的 信用 评级情况 2016 年 5 月 17 日,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成都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 司 2016 年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信评委函字[2016]G094-1 号),公司主体信用 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稳定,表明受评主体偿还债务的能力极强,基本不受不利经 济环境的影响,违约风险极低;“16 蓉金 01”信用等级为 AAA,表明债券信用质量 极高,信用风险极低。 2016 年 8 月 30 日,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成都金融控股集 团有限公司 2016 年度跟踪评级报告》(信评委函字[2016]跟踪 0943 号),维持公司 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稳定。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预计将 于 2017 年 6 月底根据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出具本次公司债券的跟踪评级报告,详 细情况敬请投资者关注。 第 九 章 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其他 事项 一、 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公司对外担保变动情况如下: 二、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016 年 2015 年 本年比上年增减 对外担保 288,000,000.00 1,280,000,000.00 - 992,000,000.00 三、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序号 被担保人名称 注册资本 主要业务 担保类型 担保金额 1 成都金融城置 业有限公司 80,000,000.00 城市基础设施项 目投资、风险投资 土地整理、房地产 开发及经营、物业 管理服务 贷款担保 78,000,000.00 2 蒲江金控置业 有限公司 170,000,000.00 房地产开发、园林 绿化、物业管理 贷款担保 10,000,000.00 3 成都金融城投 资发展有限责 任公司 1,965,577,006.00 城市基础设施项 目投资、风险投资 土地整理、房地产 开发及经营、物业 管理服务 贷款担保 200,000,000.00 合计 288,000,000.00 二、涉及的未决诉讼或仲裁事项 (一)待决诉讼 发行人子公司成都金控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成都市金控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成都金控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从事担保、小贷、融资租赁、委托贷款等业务,对于业务 涉及的部分到期款项,公司主要通过法院诉讼收回,或执行其抵、质押物。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应披露的对公司 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声誉、业务活动、未来前景等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决诉讼或 仲裁事项(标的额 2,000 万元以上,含 2,000 万元)涉及的标的额合计 74,367.54 万元, 具体如下表所示: 序号 原告 /上 诉人 被告 /被上诉人 主债权金 额(万元) 受理法院 1 成都金 控融资 租赁有 限公司 遂宁市赛思科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11,385.82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2 四川天伦檀香楼食品有限公司 9,046.02 四川省最高人民法院 3 成都市温江区府都医院 4,551.85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4 博云连云港博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物 (一、二期) 4,040.65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6 四川省金地源凯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00.00 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 四川省中投建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3,000.00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7 小计 34,024.34 8 成都金 控融资 担保有 限公司 四川夹江规矩水泥有限公司 5,553.60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9 四川省大山建设有限公司 3,039.29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10 成都和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2,915.61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11 四川谭氏官府菜餐饮有限公司 2,937.20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12 四川长河科技有限公司 2,860.67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13 重庆古华畜产有限公司 2,699.48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14 乐至县熊猫机器制造有限公司 2,691.02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15 重庆重铁巨龙储运有限公司 2,328.22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16 青羊区鑫安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4,664.53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17 成都西联钢材有限公司 2,500.00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18 四川星空网络有限公司 2,165.55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19 四川京川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3,880.56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20 成都林海电子有限公司 2,107.47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21 小计 40,343.20 23 总计 74,367.54 (二) 仲裁 无。 (三) 行政处罚 无。 三、相关当事人 报告期内,本次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人和资信评级机构均未发生变动。 第 十 章 其他事项 一、经营方针、经营范围或生产经营外部条件等发生重大变化;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经营方针、经营范围或生产经营外 部条件等发生重大变化事项。 二、债券信用评级发生变化;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债券信用评级发生变化事项。 三、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事项。 四、发生未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违约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发生未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违约情况 事项。 五、当年累计新增借款或者对外提供担保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二十; 2016年7月11日,发行人发布了《成都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2016年累计 新增借款情况的公告》。根据公告披露内容,截至2016年6月30日,公司当年累计新 增借款约53.28亿元,其中银行借款约12.83亿元、发行债券(包括但不限于银行间和 交易所市场债券)15亿元、其他借款(包括但不限于信托借款、融资租赁等)约25.45 亿元。公司当年累计新增借款超过2015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20%,主要系银行借款、 发行公司债、理财直融所致。上述新增借款均属于公司正常经营活动范围,主要用 于置换旧债,降低公司融资成本,不影响公司的偿债能力。 发行人2016年上半年累计新增借款超过2015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 20%。国泰 君安作为“16蓉金01”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已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 规则(2015年修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的相关规定出具了 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六、放弃债权或财产,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十;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放弃债权或财产,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十事项。 七、发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百分之十的重大损失;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发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百分之十的重大损失事项。 八、作出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作出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事项。 九、涉及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或者受到重大行政处罚;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涉及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或者受到重大行政处罚。 十、保证人、担保物或者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发生重大变化;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保证人、担保物或者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发生重大变化 事项。 十一、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可能不符合公司债券上市条件;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可能不符合公司债券上市条件 事项。 十二、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犯罪被 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事项。 (以下无正文)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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