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15杭实01:杭州市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简称: 15 杭实 01 债券代码: 122452 杭州市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 杭州市下城区绍兴路 538 号 7 楼) 2015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 2016 年度) 债券受托管理人 GTJA03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2017 年 6 月 重要声明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 及信息均来源于杭州市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对 外发布的《杭州市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2016年年度报告》等相关公开 信息披露文件以及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 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国泰君安证券所作的 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国 泰君安证券不承担任何责任。 目 录 第一章 本期公司债券概况及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 3 第二章 发行人 2016 年度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 .. 7 第三章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 13 第四章 本期债券内外部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重大变化情况.. 14 第五章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 .. 15 第六章 发行人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以及本期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 16 第七章 发行人在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其他义务的执行情况.. 17 第八章 本期公司债券的跟踪评级情况.. .. .. 18 第九章 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 19 第十章 其他事项.. .. .. .. 21 第一章 本期公司债券概况及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一、发行人名称 中文名称:杭州市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HANGZHOU INDUSTRIAL INVESTMENT GROUP Co.,Ltd 二、核准文件和核准规模 本次公司债券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5年8月4日签发的“证监许 可[2015]1894号”文核准,公司获准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25亿 元的公司债券。 本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2015年9月9日至9月10日,发行人成功发行 15亿元的“杭州市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第一期)”(简称“15杭 实01”,以下称“本期债券”)。 三、本期债券的主要条款 1、发行主体:杭州市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杭州市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3、债券简称:15杭实01; 4、债券代码:122452; 5、发行规模: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15亿元; 6、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本期债券票面金额为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7、债券期限:10年。附第5年末发行人赎回选择权、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 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8、赎回选择权:本期债券设置发行人赎回选择权,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第 5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30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 布关于是否行使赎回选择权的公告。若发行人决定行使赎回权,发行人将以票面 面值加最后一期利息向投资者赎回全部或部分本期公司债券; 9、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若发行人在本期债券第5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30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放弃行使赎回权的公 告,将同时发布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发行人有 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5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5年的票面利率。若发行 人未行使利率调整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 变; 10、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 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第5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其持有的本 期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本期债券第5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 售支付日,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 付工作; 11、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 12、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票面利率为4.48%;其根 据网下簿记建档结果确定,由公司与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一致,并经 监管部门备案后确定; 13、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 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若发行人在第5年末 行使赎回权,所赎回债券的全部或部分本金加第5年应计利息在兑付日2020年9月 9日后5个工作日内一起支付。若债券持有人在第5年末行使回售权,所回售债券 的本金加第5年的利息在投资者回售支付日2020年9月9日一起支付。本期债券本 金的兑付通过登记机构和有关机构办理。本金兑付的具体事项请参照发行人在中 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的媒体上发布的本期债券兑付公告; 14、起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2015年9月9日; 15、付息日:债券存续期内每年的9月9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16、兑付日:2025年9月9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个工作日)。但若发行人行使赎回权,或债券持有人行使回售权,则其赎回/回 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20年9月9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 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7、利息登记日:债券存续期间内每年付息日之前的第1个交易日为本期债 券利息登记日; 18、支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的偿付方式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19、利息支付金额: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 资者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金额与对应的票面年利率的 乘积; 20、本金兑付金额:本期债券的本金兑付金额为投资者于本金兑付日持有的 本期债券票面金额; 21、债权登记日:确定有权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债券持有人的日期; 22、担保情况: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23、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立于中国工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营业部; 24、信用级别: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诚信证评”)综合 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 25、债券受托管理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6、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本期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27、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牵头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联席 主承销商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主承销商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28、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偿还公司债务。 四、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国泰君安证券作为本期债券受托管理人,2016 年内按照本期债券受托管理 协议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履行了本期债券的受托管理职责,建立了对发行人的定 期跟踪机制,并监督了发行人对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所约定义务的执行情况。 (一)报告期内向发行人发出的主要提示文件情况 1、于 2016 年 3 月 21 日向发行人发出“‘15 杭实 01’和‘15 杭实 02’:2016 年 年报披露事项说明”的提示邮件; 2、于 2016 年 3 月 21 日向发行人邮寄“关于 2015 年年报披露以及存续期临 时事项的提示函”的提示文件; 3、于 2016 年 6 月 30 日向发行人邮寄“债券存续期募集资金使用与信息披 露工作的函-‘15 杭实 01 和 15 杭实 02’”的提示文件; 4、于 2016 年 8 月 15 日向发行人发出“编制半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的提醒”的 提示邮件; 5、于 2016 年 8 月 19 日向发行人发出“15 杭实 01 和 15 杭实 02:付息工作 安排”的提示邮件; 6、于 2016 年 6 月 16 日首次发出“新增借款超 20%的公告”的提示邮件,后 自 2016 年 9 月起,于每月前五个工作日内发送提示邮件,请发行人统计关注上 月末累计新增借款和对外担保数值是否超过监管比例。 (二)报告期内出具的定期及临时受托管理报告情况 1、定期受托管理人报告 2016 年 6 月 28 日,国泰君安证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杭州市实业投资 集团有限公司 2015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受托管理人报告(2015 年度)》。 2、临时受托管理人报告 2016 年 7 月 22 日,国泰君安证券就发行人于 2016 年 7 月 21 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披露的“累计新增借款超过 20%”事项,出具了《杭州市实业投资集团有限 公司 2015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和第二期)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第二章 发行人 2016 年度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杭州市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HANGZHOU INDUSTRIAL INVESTMENT GROUP Co.,Ltd 法定代表人: 沈立 设立日期: 2001年 11月 13日 注册资本: 人民币 300,000万元 实缴资本: 人民币叁拾亿元 住所: 杭州市下城区绍兴路 538号 7楼 办公地址: 杭州市宝石山下四弄 19号 邮政编码: 310007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陆舞鹄 电话: ( 0571) 85211063 传真: ( 0571) 85158374 公司网址: http://www.hziam.com/ 电子信箱: gyzc@com.hz.cn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0100730327291G 信息披露媒体 : 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 www.sse.com.cn) 经营范围: 实业投资;以授权经营的国有资产通过控股、参股、投资、购并、 转让、租赁形式从事资本经营业务;服务:房屋租赁,物业管理;批发、零售: 百货,普通机械,建筑材料,五金交电,家用电器,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化学危 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金属材料;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 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以及其他无需报经审批 的一切合法项目。 二、发行人 2016年度经营情况 (一)发行人所处的宏观行业环境简介 1、橡胶轮胎 我国已成为世界第一大轮胎生产国和出口国,轮胎产量约占世界轮胎总产量 的三分之一, 2016 年国内轮胎企业总产量 6.10 亿条,同比增长 7.9%,其中商用 车轮胎 1.2 亿条,乘用车轮胎 4.4 亿条,斜交轮胎 4,500 万条,产品子午化率达 到 92%,出口占比 40%以上。由于中国汽车行业的发展推动了轮胎业走向市场的 步伐, 2016 年中国汽车产销 2,811.9 万辆和 2,802.8 万辆,同比增长 14.5%和 13.7%, 产销量再创历史新高,为轮胎行业的发展提供了持续的动力。中国轮胎产业走向 智能化、自动化、信息化的道路已经迫在眉睫;中国轮胎企业积极进行全球化市 场布局 。 国家大力推行供给侧改革 , “去产能 ”的力度不断 加大 , 通过更为严格环 保、能耗、质量、安全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防止过剩产能死灰复燃,轮胎行 业的 “僵尸企业 ”逐步被淘汰 , 行业集中度逐步提升 , 企业发展由追求数量转向追 求质量,品牌效应明显上升。 2、家电制造 2016 年 1-12 月,我国家用洗衣机行业总产量 7,621 万台,同比增长 4.76%; 总销量 5,743 万台,同比下降 4.6%。其中内销出货量 3494 万台,同比下降 10.53%; 出口量 2,249 万台,同比增长 6.36%。 2016 年受国内外宏观经济的影响我国洗衣 机行业的销量继续出现下滑,且未来房地产市场的景气度波动,或 将继续影响其 内需水平;同时, 2016 年我国洗衣机行业集中度较高,整体低迷,价格战升级。 但第一梯队企业的市场占有率继续上升,行业内部竞争进一步加剧。 (二)发行人经营情况 2016 年度,发行人 实现 主营业务收入合计 2,604,625.97 万元,同比增加 129,981.67 万元,增长 5.22%;发行人主营业务成本合计 2,088,974.64 万元,同 比增加 78,010.31 万元,增长 3.88%;发行人主营业务毛利润合计 515,723.85 万 元,同比增加 515,651.33 万元,增长 11.21%;发行人主营业务毛 利率为 19.80%, 同比增加 1.06 个百分点。 报告期内,公司原全资子公司杭州新天地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杭州新 天地集团”) 进行 了 混合所有制改革 。杭州新天地集团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 故因其 自 2016 年起不再纳入 发行人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减 少房地产开发收入。 报告期内, 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主要由橡胶轮胎板块和家电板块收入构成。 其中,橡胶轮胎板块收入历年来均占发行人全部主营业务收入的 90%以上。 2016 年度发行人轮胎等橡胶制品收入为 2,063,568.92 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 79.23%; 同 比增加 123,144.35 万元,增长 6.35%。报告期公司橡胶轮胎板块收入小幅度增 加,主要系中策橡胶在报告期内不断调整产品结构,适应市场需求的变化,相继 开发转型产品。 2016 年度家电板块收入为 415,692.42 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 15.96%;同比减少 9,782.71 万元,降幅为 2.30%;家电板块营业收入减少,主要 系宏观经济下行,市场环境较为艰难,家电厂商因促销而致价格较低所致。 从主营业务成本情况分析,发行人主营业务成本主要是橡胶轮胎板块和家电 板块的生产、销售成本,占比及变动情况与营业收入相关变动基 本一致。 表:近两年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单位:万元、 % 主营业务情况 2016 年度 收入 占比 成 本 占比 毛利润 占比 轮胎等橡胶制品 2,063,568.92 79.23 1,655,096.02 79.23 408,472.90 79.21 家电等其他商品 415,692.42 15.96 354,549.53 16.97 61,142.90 11.86 大宗商品销售收入 61,936.71 2.38 61,924.44 2.96 12.27 0.00 房地产开发收入 - - - - - - 让渡资金使用权 40,194.93 1.54 - - 40,194.93 7.79 租赁 8,019.11 0.31 2,574.63 0.12 5,444.48 1.06 住宿及餐饮 110.33 - 62.00 - 48.33 0.01 其他 15,103.54 0.58 14,768.02 0.71 335.52 0.07 合计 2,604,625.97 100.00 2,088,974.64 100.00 515,651.33 100.00 主营业务情况 2015 年度 收入 占比 成本 占比 毛利润 占比 轮胎等橡胶制品 1,940,424.57 78.41 1,580,656.58 78.60 359,767.99 77.59 家电等其他商品 425,475.13 17.19 358,767.66 17.84 66,707.47 14.39 大宗商品销售收入 - - - - - - 房地产开发收入 79,192.28 3.20 54,870.22 2.73 24,322.06 5.25 让渡资金使用权 1,759.46 0.07 - - 1,759.46 0.38 租赁 7,963.32 0.32 2,587.24 0.13 5,376.08 1.16 住宿及餐饮 7,141.58 0.29 3,774.61 0.19 3,366.97 0.73 其他 12,687.96 0.51 10,308.02 0.51 2,379.94 0.51 合计 2,474,644.30 100.00 2,010,964.33 100.00 463,679.97 100.00 主营业务情况 2016 年度 比上年同期增减 收入 成本 毛利润 轮胎等橡胶制品 6.35% 4.71% 13.54% 家电等其他商品 -2.30% -1.18% -8.34% 大宗商品销售收入 100.00% 100.00% 100.00% 房地产开发收入 -100.00% -100.00% -100.00% 让渡资金使用权 2184.50% - 2184.50% 租赁 0.70% -0.49% 1.27% 住宿及餐饮 -98.46% -98.36% -98.56% 其他 19.04% 43.27% -85.90% 合 计 5.25% 3.88% 11.21% 三、发行人 2016年度财务情况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表: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末 2016 年初 增加额 增减率 流动资产合计 2,764,234.53 3,513,165.94 -748,931.41 -21.32% 非流动资产合计 2,269,491.08 2,419,148.78 -149,657.70 -6.19% 资产总计 5,033,725.61 5,932,314.72 -898,589.11 -15.15% 流动负债合计 1,989,080.99 2,463,741.06 -474,660.07 -19.27% 非流动负债合计 1,216,622.81 1,615,114.63 -398,491.82 -24.67% 负债总计 3,205,703.79 4,078,855.69 -873,151.90 -21.41% 表:主要资产变动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末 2016 年初 增加额 增长率 货币资金 292,434.19 365,836.68 -73,402.49 -20.06% 应收账款 313,616.38 258,505.47 55,110.91 21.32% 其他应收款 705,219.38 296,936.06 408,283.32 137.50% 存货 742,696.91 1,628,714.90 -886,017.99 -54.40% 其他流动资产 524,055.82 605,145.51 -81,089.69 -13.40% 长期股权投资 326,243.21 305,757.39 20,485.82 6.70% 固定资产 1,152,041.74 1,232,087.45 -80,045.71 -6.50% 在建工程 291,622.71 339,543.89 -47,921.18 -14.11% 主要资产科目的变动说明(占比 5%以上且变动超过 30%): 1、其他应收款:同比增加 408,283.32 万元,增长 137.50%;主要系杭州新 天地集团自 2016 年起不再纳入 发行人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公司与其的资金往来 由在集团内的合并抵消变为了集团外的其他应收款所致。 2、存货:同比减少 886,017.99 万元,降幅为 54.40%;主要系杭州新天地集 团自 2016 年起不再纳入 发行人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其账下的存货不再并表所致。 表:主要负债项目变动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末 2016 年初 增加额 增长率 短期借款 682,317.29 662,544.66 19,772.63 2.98% 应付账款 438,839.94 460,941.94 -22,102.00 -4.79% 其他应付款 271,603.48 576,997.76 -305,394.28 -52.93%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 动负债 296,775.68 410,106.30 -113,330.62 -27.63% 应付债券 486,861.71 521,876.33 -35,014.62 -6.71% 专项应付款 315,385.84 255,424.87 59,960.97 23.47% 递延收益 174,863.27 183,107.11 -8,243.84 -4.50% 主要负债科目的变动说明(占比 5%以上且变动超过 30%): 1、其他应付款:同比减少 305,394.28 万元,降幅为 52.93%;主要系应付暂 收款和暂借款及利息减少较多所致。 (二)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表:主要合并利润表数据变动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2015 年 增加额 增长率 营业收入 2,622,248.06 2,528,009.26 94,238.80 3.73% 营业成本 2,094,935.93 2,043,290.95 51,644.98 2.53% 销售费用 169,004.72 171,580.93 -2,576.21 -1.50% 管理费用 172,240.12 133,425.93 38,814.19 29.09% 财务费用 84,735.60 50,562.47 34,173.13 67.59% 净利润 165,344.92 150,841.84 14,503.08 9.61%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表: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增减额 增减幅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017,200.63 2,950,875.97 66,324.66 2.25%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597,462.49 2,865,315.07 -267,852.58 -9.3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 419,738.14 85,560.91 334,177.24 390.57%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458,016.63 639,012.64 819,003.99 128.17%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增减额 增减幅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445,110.08 665,796.52 779,313.57 117.0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 12,906.55 -26,783.88 39,690.42 -148.19%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395,195.15 1,883,393.34 -488,198.19 -25.92%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040,483.90 1,828,104.69 212,379.21 11.6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 -645,288.74 55,288.65 -700,577.40 -1267.13% 主动科目的变动说明: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 334,177.24 万元,增长 390.57%; 主要系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减少 267,852.58 万元的同时,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增加 66,324.66 万元。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增加,主要系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增加;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减少,主要系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减少。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同比增加 39,690.42 万元,增幅为 148.19%; 主要系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增加量(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增加 819,003.99 万元)略高 于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增加量(经营活动现 金流出增加 779,313.57 万元)。投资活 动现金流入增加,主要系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增加;投资活动现金流 出增加,主要系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增加。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流出:同比增加 700,577.40 万元;主要系筹资 活动现金流入减少的同时(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减少 488,198.19 万元),筹资活动 现金流出增加(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增加 212,379.21 万元)。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减 少,主要系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和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减 少;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增加,主要系偿还债务支 付的现金增加。 第三章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一、 本期 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发行人已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营业部开设募集资金专 项账户,发行人、国泰君安证券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营业部 也已按照相关规定签署了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本期债券合计发行人民币 15 亿元 ,本期债券扣除承销费用之后的净募集资 金已于 2015 年 9 月 11 日汇入发行人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专户。 二、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根据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募集资金运用计划,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拟用于偿 还 发行人 本部的短期融资券 (“ 14 杭工投 CP002”) ,共计 15 亿元。 截至 2016 年末,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全部用于偿还公司本 部的短期融资券 ( “14 杭工投 CP002”) 的本金 。 发行人 募集资金 的 实际使用情况 与募集说明书承诺的用途、使用计划及其他约定一致 。 第四章 本期债券内外部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重大变化情况 本期债券采用无担保形式发行。 2016 年内发行人本期债券偿债保障措施未发生重大变化。 第五章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2016 年度,发行人未发生须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事项,未召开债券持有 人会议。 第六章 发行人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以及 本期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 一、本期 公司债 券本次偿付情况 本期 公司债 券的起息日为 公司债 券的发行首日,即 2015 年 9 月 9 日。 本期 公司债 券的付息日为 2016 年至 2025 年每年的 9 月 9 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权, 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6 年至 2020 年每年的 9 月 9 日(如遇法定节 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 本期 公司债 券的本金支付日为 2025 年 9 月 9 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权,则 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0 年 9 月 9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 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 本期 公司债 券已于 2016 年 9 月 9 日支付 首期 债券利息。 二、本期债券偿债保障措施执行情况 2016 年内, 发行人按照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较为有效 地 执行了本期 债券的相关偿债保障措施 。 第七章 发行人在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 约定的其他义务的执行情况 发行人在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未约定其他义务。 第八章 本期公司债券的跟踪评级情况 本期公司债券 由 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中诚信证评”) 对发 行人进行定期跟踪评级以及不定期跟踪评级,预计中诚信证评将于 2017 年 6 月 30 日前对 发行人 及本期债券作出最新跟踪评级,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完整公告。 作为本期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人,国泰君安证券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本期债 券的相关风险 , 并请投资者对相关事项做出独立判断 。 第九章 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一、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 2016 年末, 发行人 对外担保余额为 330,202.00 万元,占报告期末净资 产的比例为 18.06%;较年初减少 151,863.62 万元,降幅为 31.50%。目前,被担 保方均经营稳定,抵质押物价值波动不大,代偿风险可控,对 发行人 偿债能力暂 无实质性影响。 表:对外担保增加变动情况 单位 : 万元 币种 : 人民币 类型 2016 年末 2015 年末 2016 年末 较 2015 年末 增减 对外担保 330,202.00 482,065.62 -151,863.62 二、涉及的未决诉讼或仲裁事项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涉及重大诉讼事项。 其他部分诉讼事项具体如下: 1、吴江市长信纺织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会华)是孙公司浙江蓝孔雀 锦纶产品在盛泽及周边地区的代理商,除自身经销发行人锦纶产品外,还负责联 系苏州迪盛织造整理有限公司、吴江新明宇织造有限公司、吴江市明宇纺织品有 限公司、东莞市昊兴纺织品有限公司、上海鹏佩贸易有限公司等公司的业务, 2016 年 2 月前,吴江市长信纺织有限公司以及所联系的公司一直与浙江蓝孔雀保持正 常的贸易往来,货款正常支付。 2016 年 3 月起,吴江市长信纺织有限公司等在 浙江蓝孔雀发货后,没有照常支付货款,各公司总计欠款 2,523,636.98 元。 2016 年 5 月 9 日,吴江市长信纺织有限公司对所欠款项予以确认,但表示暂无钱支 付。浙江蓝孔雀多次催讨未果。 2016 年 11 月,浙江蓝孔雀分别起诉苏州迪盛织 造整理有限公司、吴江市长信纺织有限公司及李会华,追索所欠货款。目前案件 正在审理中。通过对上述公司所提供报表的财务情况判断 ,上述款项 预计收回可 能性较小,故对上述应收账款 2,523,636.98 元计提 50%的坏账准备。 2、宁波杭锅江南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 下称杭锅贸易公司) 2013 年预付控 股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金松鸿利公司 7,937 余万元货款,金松鸿利公司不发货构 成违约,后为保障债权的实现,隆化县鸿程矿业有限公司为金松鸿利公司提供动 产抵押,同时出具相应还款计划。杭锅贸易公司于 2016 年 3 月对金松鸿利公司 截至 2016 年 2 月尚欠的货款及违约金合计 1,487 余万元提出诉讼。截止 2016 年 末,该案处于一审阶段。 3、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2016 年 9 月 12 日杭州市拱墅区佳艺图文设计制 作室等六家公司向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发行人之孙公司杭 州华诚实业公司支付 搬迁补助等各类拆迁补偿款合计 11,619,950.00 元; 2016 年 11 月 2 日,韩荣海及杭州嘉年华贸易有限公司补偿已开庭。 就同一事项,发行人于 2016 年 11 月 22 日,向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提起 诉讼,要求杭州市拱墅区佳艺图文设计制作室等六家公司搬离腾空房屋并恢复房 屋出租前现状,法院已于 2016 年 12 月 5 日受理。截止 2016 年末,上述诉讼均 未判决。 三、相关当事人 报告期内,本期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人、资信评级机构、负责处理“ 15 杭实 01”相关事务的信息披露人未发生变动情况。 第十章 其他事项 2016 年 内, 发行人 未发生下列《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 列示的重大事项 。 表:公司涉及的重大事项 序号 相关事项 是否发行前述事项 1 发行人经营方针、经营范围或生产经营外部条件等发生 重大变化 否 2 债券信用评级发生变化 否 3 发行人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 否 4 发行人发生未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违约情况 否 5 发行人当年累计新增借款或对外提供担保超过上年末净 资产的百分之二十 否 6 发行人放弃债权或财产,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十 否 7 发行人发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百分之十的重大损失 否 8 发行人作出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 否 9 发行人涉及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或受到重大行政处罚 否 10 保证人、担保物或者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发生重大变化 否 11 发行人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可能不符合公司债券上市 条件 否 12 发行人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发行人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 否 13 其他对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否 其中,关于新增借款累计超过20%: 发行人遵循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信息披露原则,按照《公司债券发行 与交易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于2016年7月21日进行了“累计新增借款超过20%” 的重大事项信息披露:截至2015年末,发行人合并口径新增借款金额合计134.98 亿元,新增借款占2015年末净资产的比例为72.83%,超过上年末(2014年末)净 资产的20%。发行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刊登《杭州市实 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当年累计新增借款的公告》。2016年7月22日,国泰君 安证券就上述事宜出具了《杭州市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第一 期和第二期)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发行人临时公告中的新增借款采用的口径是纯新增,并未剔除已偿还债务的 影响,因此数值较大,但实际净新增(即截至上月末当年累计新增借款余额(合 并口径)与上年末借款余额(合并口径)的差额)很小。 2016年9月7日,证监会发布《公司债券日常监管问答(五)》,对《公司债 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进行了细化,明确:“发行人在债券存续期 内的每月月初5个交易日内,如发现截至上月末当年累计新增借款余额(合并口 径)与上年末借款余额(合并口径)的差额超过上年末净资产(合并口径)的20%, 应及时披露相关信息”。新增借款的披露口径为上月末借款余额减去上年末借款 余额,即并非是纯新增借款,而是考虑到偿还存量债务后的净新增。 在国泰君安证券的协助下,发行人剔除已偿还债务的影响,重新核算了累计 新增借款情况:发行人报告期内不存在累计新增借款超过上年末净资产20%的情 况。 (以下无正文)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