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中国民航信息网络:关连交易:青岛凯亚分包协议;及东北凯亚分包协议

时间:2017年06月29日 04:05:53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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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編號:
00696)

關連交易:
青島凱亞分包協議;及
東北凱亞分包協議

於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九日,本公司與青島凱亞訂立青島凱亞分包協議,據
此,本公司已同意將建三江機場項目的離港系統的建設分包予青島凱亞,
有關建設工作包括但不限於所需軟件及硬件的採購、安裝及測試以及離港
系統的系統實施及兩年期質量保修。


同日,本公司與東北凱亞訂立東北凱亞分包協議,據此,本公司已同意將建
三江機場項目的離港系統的建設分包予東北凱亞,有關建設工作包括但不
限於所需軟件及硬件的採購、安裝及測試以及離港系統的系統實施及兩年
期質量保修。


根據上市規則,青島凱亞及東北凱亞為本公司的關連人士。因此,訂立青島
凱亞分包協議及東北凱亞分包協議及其項下擬進行的交易構成本公司的關
連交易。


由於參考青島凱亞分包協議及東北凱亞分包協議項下各自的代價計算的最
高適用百分比率超過0.1%但低於5%,青島凱亞分包協議及東北凱亞分包協
議項下擬進行的各項交易須遵守上市規則第14A章公告的規定,惟獲豁免遵
守獨立股東批准的規定。


– 1 –



1. 青島凱亞分包協議
於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九日,本公司與青島凱亞訂立青島凱亞分包協議,
據此,本公司已同意將建三江機場項目的離港系統的建設分包予青島凱
亞,有關建設工作包括但不限於所需軟件及硬件的採購、安裝及測試以及
離港系統的系統實施及兩年期質量保修。


青島凱亞分包協議的進一步詳情載列如下:

日期: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九日

訂約方:
(1) 本公司(作為承包商);及


(2) 青島凱亞(作為分包商)
工作範圍:本公司將建三江機場項目的離港系統的建設分包予青
島凱亞,有關建設工作包括但不限於採購、安裝及測試
所需的軟件及硬件,以及離港系統的系統實施及兩年質
量保修。


代價:人民幣16,723,035.00元(相等於約
18,897,029.55港元)

本公司須一次性向青島凱亞支付代價。


訂約方可訂立補充協議,以根據青島凱亞分包協議下所
需的軟件及硬件的實際採購金額以及提供的服務修訂
代價。調整不得超過代價的
10%。


上述代價乃經訂約方根據軟件及硬件成本,包括必要技
術支援服務,並經考慮市場情況後,按公平原則釐定及
協定。


– 2 –



2. 東北凱亞分包協議
同日,本公司與東北凱亞訂立東北凱亞分包協議,據此,本公司已同意將
建三江機場項目的離港系統的建設分包予東北凱亞,有關建設工作包括
但不限於所需軟件及硬件的採購、安裝及測試以及離港系統的系統實施
及兩年期質量保修。


東北凱亞分包協議的進一步詳情載列如下:

日期: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九日

訂約方:
(1) 本公司(作為承包商);及


(2) 東北凱亞(作為分包商)
工作範圍:本公司將建三江機場項目的離港系統的建設分包予東
北凱亞,有關建設工作包括但不限於採購、安裝及測試
所需的軟件及硬件,以及離港系統的系統實施及兩年質
量保修。


代價:人民幣5,997,350.00元(相等於約
6,777,005.50港元)

本公司須一次性向東北凱亞支付代價。


訂約方可訂立補充協議,以根據東北凱亞分包協議下所
需的軟件及硬件的實際採購金額以及提供的服務修訂
代價。調整不得超過代價的
10%。


上述代價乃經訂約方根據軟件及硬件成本,包括必要技
術支援服務,並經考慮市場情況後,按公平原則釐定及
協定。


– 3 –



3. 進行關連交易的理由及裨益
本公司已以總承包商身份承接建三江機場項目。青島凱亞及東北凱亞的
主營業務為提供計算機軟件及硬件開發及數據網絡服務。青島凱亞及東
北凱亞擁有進行青島凱亞分包協議及東北凱亞分包協議項下各自訂明的
有關工作所需的必要資格、能力及技術。董事會認為,將上述協議項下訂
明的有關工作分包予青島凱亞及東北凱亞將符合本公司的利益。


董事(包括獨立非執行董事)認為,青島凱亞分包協議及東北凱亞分包協議
項下的交易將於本集團日常及一般業務過程中按一般商業條款進行,而
交易的條款屬公平合理,並符合本公司及股東的整體利益。



4. 上市規則的涵義
青島凱亞乃本公司的非全資附屬公司,由本公司、青島國際機場集團有限
公司及上海民航華東凱亞系統集成有限公司分別擁有51%、36%及13%股
權。上海民航華東凱亞系統集成有限公司由東方航空擁有
41%的股權,而
東方航空於本公告日期為本公司主要股東東航集團的附屬公司。故此,根
據上市規則,青島凱亞為本公司的關連人士。因此,青島凱亞分包協議項
下擬進行的交易構成本公司的關連交易。


東北凱亞由本公司及南航集團分別擁有46%及超過30%股權。南航集團於
本公告日期為本公司的主要股東。作為南航集團的聯繫人,故此,根據上
市規則第14A.07(4)條,東北凱亞為本公司的關連人士。因此,東北凱亞分
包協議項下擬進行的交易構成本公司的關連交易。


由於參考青島凱亞分包協議及東北凱亞分包協議項下各自的代價計算的
最高適用百分比率超過0.1%但低於5%,青島凱亞分包協議及東北凱亞分
包協議項下擬進行的各項交易須遵守上市規則第14A章公告的規定,惟獲
豁免遵守獨立股東批准的規定。


– 4 –



由於非執行董事李養民先生為東方航空的董事及東航集團的僱員,因此
彼已就青島凱亞分包協議的決議案放棄投票。由於非執行董事袁新安先
生為南航集團的僱員,因此彼已就東北凱亞分包協議的決議案放棄投票。

除上文披露者外,概無董事於青島凱亞分包協議及東北凱亞分包協議項
下擬進行的交易中擁有重大利益,彼等亦並無就相關董事會決議案放棄
投票。



5.
一般資料
本集團的資料
本集團的主要業務為在中國提供航空信息技術服務及向國內外航空公司
提供會計、結算及清算服務、信息系統開發及支持服務。


青島凱亞的資料

青島凱亞的主要業務為提供計算機軟件及硬件開發及數據網絡服務。


青島凱亞的資料

東北凱亞的主要業務為提供計算機軟件及硬件開發及數據網絡服務。



6.
釋義
於本公告內,除文義另有所指外,下列詞語具有以下涵義:

「聯繫人」指具有上市規則所賦予的涵義

「董事會」指董事會

「本公司」指中國民航信息網絡股份有限公司,根據中國法

律註冊成立的公司,其股份在聯交所主板上
市,而其美國預託證券在美利堅合眾國場外證
券市場進行買賣

「關連人士」指具有上市規則所賦予的相同涵義

– 5 –



「董事」指本公司董事
「東北凱亞」指瀋陽民航東北凱亞有限公司
「東北凱亞指本公司與東北凱亞所訂立日期為二零一七年六

分包協議」月二十九日的分包協議,據此,本公司已同意
將建三江機場項目的離港系統的建設分包予東
北凱亞

「東方航空」指中國東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於本公告日期為
東航集團的附屬公司
「東航集團」指中國東方航空集團公司,於本公告日期為本公
司的主要股東
「本集團」指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
「港元」指港元,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定貨幣
「建三江機場項目」指建三江機場的離港系統的建設,有關建設工作
包括但不限於安裝、測試及實施其若干系統
「上市規則」指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
「百分比率」指上市規則第14.07條所界定的百分比率
「中國」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本公告而言,不包括香港
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及台灣
「青島凱亞」指青島民航凱亞系統集成有限公司
「青島凱亞指本公司與青島凱亞所訂立日期為二零一七年六

分包協議」月二十九日的分包協議,據此,本公司已同意
將建三江機場項目的離港系統的建設分包予青
島凱亞

– 6 –



「人民幣」指人民幣,中國法定貨幣
「股東」指本公司股東
「南航集團」指中國南方航空集團公司,於本公告日期為本公

司的主要股東
「聯交所」指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附屬公司」指具有上市規則所賦予的相同涵義
「%」指百分比


就本公告而言,除另有說明外,所使用的人民幣
1元=1.13港元的兌換率(在適用
情況下)僅為闡述之用,並不表示任何款項曾經、可能曾經或可以兌換的聲明。

承董事會命

中國民航信息網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崔志雄
中國,北京
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九日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會包括:
執行董事:崔志雄先生(董事長)及肖殷洪先生;
非執行董事:曹建雄先生、李養民先生及袁新安先生;
獨立非執行董事:曹世清先生、魏偉峰博士及劉向群先生。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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