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16绵投债:绵阳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16年度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简称: 16 绵投债 债券代码: 136414 绵阳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16 年度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发行人 绵阳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四川省绵阳市滨江西路南段 22 号(嘉来华庭 3 楼) ) 受托管理人 (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08 号特区报业大厦 16 - 17 层 ) 二零一七年六月 重要声明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 “ 长城证券 ” )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 源于 绵阳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 发行人 ” )对外公布的《 绵 阳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 发行人提供的证明文件、 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等。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 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 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未经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书面许可,不 得用作其他任何用途。 释义 在年度报告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公司、本公司、绵投集 团、发行人 指 绵阳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长城证券、主承销商、 受托管理人 指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金控小贷 指 绵阳金控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水务集团 指 绵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教投公司 指 绵阳市教育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西川会务 指 四川西川会议服务有限公司 嘉来会务 指 绵阳市绵州嘉来会务服务有限公司 西津物流 指 四川西津物流有限公司 泰信投资 指 泰信国际投资有限公司 绵阳科发 指 绵阳科技城发展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鹏元资信 指 鹏元资信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司法》 指 2013年12月28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 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了第三次修订,自2014 年3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2013年6月29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 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修订,自2013年6月29日 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根据2014年 8月3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等五部法律的决定》第三次修正,自2014年8月 31日起施行。 公司章程 指 《绵阳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章程》 董事会 指 绵阳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绵阳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 报告期 指 2016年1-12月 元、千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工作日 指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对公营业日(不包含法 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注:年度报告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略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 五入造成的。 目录 重要声明 ................................ ................................ ................................ .............. 2 释义 ................................ ................................ ................................ ..................... 3 目录 ................................ ................................ ................................ ..................... 4 第一章 本次债券概况及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 ........... 6 一、核准情况及核准规模 ................................ ................................ .............. 6 二、本次债券基本条款 ................................ ................................ ................. 6 三、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职情况 ................................ ................................ ...... 7 第二章 发行人 2016 年度经营和财务状况 ................................ ....................... 9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 ................................ ..................... 9 二、发行人 2016 年度经营情况 ................................ ................................ .... 9 三、发行人 2016 年度财务状 况 ................................ ................................ .. 10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 .......................... 10 (二)主要资产、负债及其变动情况 ................................ ................... 12 第三章 发行人募集资金 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 ......... 14 一、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 .... 14 (一)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 .............................. 14 (二)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 ............... 14 二、发行人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 ..................... 14 第四章 本次债券增信机制及偿债保障措施 ................................ .................... 15 (一)增信机制 ................................ ................................ .......................... 15 (二)偿债保障措施 ................................ ................................ ................... 15 第五章 本次债券本息偿付情况 ................................ ................................ ....... 17 第六章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的情况 ................................ ............................... 18 第七章 本次债券跟踪评级情况 ................................ ................................ ....... 19 第八章 其它事项 ................................ ................................ ............................... 20 一、报告期内发行人重大诉讼、仲裁或受到重大行政处罚事项 ................ 20 二、报告期内发行人破产重整事项 ................................ ............................. 20 三、公司债券面临暂停或者停止上市风险情况 ................................ .......... 20 四、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公司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 ......... 20 五、报告期内其他重大事项 ................................ ................................ ........ 20 第一章 本次债券概况及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一、核准情况及核准规模 2016 年 3 月 9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16 〕 474 号) 核准, 绵阳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获准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总额不超 过 2 0 亿元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 “ 本次债券 ” )。 二、本次债券基本条款 债券名称: 绵阳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1 6 年公司债券 。 发行规模: 本次债券 发行规模为 9.1 亿元。 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 本次债券面值为 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债券期限: 本次债券的期限为 5 年。 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 本次公司债券票面利率通过网下薄记建档方式确定, 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固定不变。 本 次 债券最终票面利率 为 5.50% 。 债券形式: 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次债券在债券登记机构 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次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 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起息日: 2 016 年 4 月 2 7 日。 利息登记日: 本次公司债券付息的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 1 个交易日, 在该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次公司债券持有人均有权获得上一计息年 度的债券利息(最后一期含本金)。 付息日: 本次债券存续期间,本次债券的付息日为 2 017 年至 2 021 年每年的 4 月 2 7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每次付 息款 项不另计利息。 本金兑付日: 本次债券的兑付日为 2 021 年 4 月 2 7 日 ,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 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计息期限: 本次债券的计息期限为 2 016 年 4 月 2 7 日至 2021 年 4 月 2 6 日。 还本付息方式及支付金额: 本次 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 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次债券于每年 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付息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 的本次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年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 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次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 持有的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利息、兑付方式: 本次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本次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 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 办理。 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配售规 则: 本次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具体 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和配售规则安排请参见发行公告 。 担保情况: 本次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发行人在监管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使用专项账户,用于公 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并进行专项管理。 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 经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 ,发行人的主 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 ,本次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 。 承销方式: 由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采取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簿记管理人、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 用于偿还 公司债务,改善公司债务结构。 上市交易场所 : 上海 证券交易所。 三、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职情况 发行人聘请长城证券担任“ 16 绵投债”的受托管理人,并签订了《 绵阳市 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受托 管理协议 》 (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 长城证券作为本次债券受托管理人 , 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 则》等有关规定和本期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约定,对企业有关情况进行了跟 进和督导,履行了受托管理工作职责 。 上述履职情况包括不限于下列事项:(一) 查阅了发行人相关会议资料、财务会计报告和会计账目;(二)调取了发行人银 行征信记录;(三)对发行人专项账户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 进行监督;(四)对发行人进行了回访,监督发行人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的 义务执行相关事务。 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时不存在任何利益冲突情形。 2016 年 6 月 29 日,长城证券对“ 16 绵投债”出具并公告了《绵阳市投资控 股(集团)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临时受托管理事 务报告》。 2016 年 10 月 14 日, 长城证券 对“ 16 绵投债”出具并公告了《绵阳市投资 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临时受托管理 事务报告》。 2017 年 3 月 24 日, 长城证券 对“ 16 绵投债”出具并公告了《绵阳市投资控 股(集团)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临时受托管理事 务报告》。 2017 年 4 月 7 日, 长城证券 对“ 16 绵投债”出具并公告了《绵阳市投资控 股(集团)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临时受托管理事 务报告 - 联合评级调整》。 2017 年 4 月 18 日, 长城证券 对“ 16 绵投债”出具并公告了《绵 阳市投资控 股(集团)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临时受托管理事 务报告 - 鹏元评级调整》。 第二章 发行人2016年度经营和财务状况 一、发行人 基本情况 公司注册名称: 绵阳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绵投集团 法定代表人: 肖林 注册资本: 人民币捌亿伍仟万元 实缴资本: 人民币捌亿伍仟万元 设立日期: 1999年5月17日 工商登记号: 510700000015678 注册地址: 四川省绵阳市滨江西路南段22号(嘉来华庭3楼) 办公地址 四川省绵阳市滨江西路南段22号(嘉来华庭3楼) 邮政编码: 621000 电话: 0816 - 2233287 传真: 0816 - 2228189 公司网址: http://www.mtkg.cn/ 二、发行人 2016 年度经营情况 发行人是绵阳市规模最大的国有资产管理、投资、运营的大型国有投资集团 公司,公司承担着市属国有资产投资、经营、保值和增值的重任,在业务上具有 较大的垄断优势。公司在绵阳市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领域具有唯一经营权,在水 务和旅游酒店行业占据主导地位。 2016 年度 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为 434,119.64 万元 ,营业成本 为 360,545.40 万元, 净利润为 12,220.48 万元 。 发行人 2016年度经营情况 单位:元 项目 2016年1-12月 2015年1-12月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土地整理 417,275,100.00 291,276,821.61 1,041,732,700.00 576,359,896.16 商品销售 991,845,233.94 977,057,595.35 816,288,348.04 806,770,805.34 学校投资 504,691,591.20 416,022,643.45 459,738,097.28 373,682,367.66 水费收入(含户表管网工程、 污水处理) 291,484,261.45 202,792,594.01 275,322,822.75 182,038,547.65 房屋销售 29,214,949.31 20,895,699.50 112,044,637.62 113,234,193.62 工程收入 72,375,237.26 44,301,736.88 96,150,856.65 89,616,406.35 酒店 136,960,155.71 35,213,799.97 128,090,303.28 31,357,434.20 房屋租赁 91,344,988.10 13,243,572.78 40,408,098.53 8,397,563.46 项目回购收入 1,614,630,540.15 1,498,233,200.00 - - 驾驶证培训 54,295,659.19 27,500,313.72 50,586,036.80 28,981,687.35 其他收入 137,078,717.46 78,915,990.88 182,763,174.85 111,892,691.94 合计 4,341,196,433.77 3,605,453,968.15 3,203,125,075.80 2,322,331,593.73 发行人的主营业务主要由地产事业、城市运营、酒店、商品销售、教育投资 等业务板块组成。 三 、发行人 2016 年度 财务状况 发行人 2015 年度、 2016 年度合并报表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下表所示: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项目 2016年1-12月/ 2016年12月末 2015年1-12月/ 2015年12月末末 同比变动 总资产 58,494,969,017.26 49,848,960,763.17 17.34%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6,939,772,347.00 15,973,075,926.10 6.05% 营业收入 4,341,196,433.77 3,203,125,075.80 35.53%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01,846,391.44 215,092,506.15 - 52.65%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EBITDA) 991,408,549.08 1,015,891,417.47 -2.4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27,023,627.55 143,762,812.27 336.1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351,804,655.40 - 3,505,717,136.70 - 32.9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160,437,277.22 5,830,227,128.98 - 28.64%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8,691,424,601.52 6,255,768,352.15 38.93% 流动比率 6.08 3.11 95.50% 速动比率 5.21 2.54 105.12% 资产负债率 68.66% 67.77% 1.31% EBITDA全部债务比(EBITDA/全部债务) 3.35% 3.88% -13.68%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 0.47 0.59 -20.44% 贷款偿还率(%) 100.00% 100.00% - 利息偿付率(%) 100.00% 100.00% - 1 、营业收入 报告期内 ,公司 营业收入 较上期 增长 较快,主要 系绵阳市政府 回购 了由 公司 承担建设 的基础设施项目, 对应确认收入所致。 2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报告期内 , 归属 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期减少 较大 ,主要系公司 有息负 债 规模增长较大 和相关板块毛利下降影响 , 利息支出 增加使得公司净利润减少所 致。 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报告期内 , 公司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期 增长较大, 主要系 收到 外部单位与经营活动有关的往来款项同比增加, 相应 使得 公司 本期 经营活动产生 的现金流量净额 较上期增长较大 。 4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报告期内 , 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 较上期 变动较大。 主要系下属子 公司受限存款解除产生的现金流 以及绵阳嘉恒孵化器管理有限公司和绵阳嘉创 孵化器管理有限公司纳入 合并报表导致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较 上 期增 长 较大 ,对应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 较上期变动较大所致 。 5 、流动 比率、速动比率 报告期内 , 公司 流动比率、速动比率较上期 增长较大 , 主要系公司优化负债 结构, 公司 债券、银行借款等中长期融资导致货币资金增加和短期限借款减少, 同时项目回购收入增加导致应收账款余额增加。上述因素导致本期流动比率和速 动比率增长较大。 (二 )主要资产、负债及其变动情况 单位:元 资产类别 2016年12月31日 2015年12月31日 同比变动 货币资金 10,589,341,084.16 7,105,280,255.55 49.03% 应收账款 3,437,105,162.77 1,994,547,202.24 72.33% 预付款项 5,200,829,122.92 4,685,564,029.90 11.00% 其他应收款 6,898,316,001.80 6,117,435,527.32 12.76% 存货 4,443,727,160.35 4,514,616,564.46 - 1.57%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233,600,479.00 2,149,600,479.00 3.91% 投资性房地产 2,109,280,296.77 765,007,400.00 175.72% 固定资产净额 4,018,871,848.21 3,995,569,922.15 0.58% 在建工程 17,330,288,842.62 16,363,667,775.36 5.91% 无形资产 1,396,742,423.91 1,432,736,613.16 - 2.51% 负债类别 2016年12月31日 2015年12月31日 同比变动 短期借款 1,096,000,000.00 2,866,110,000.00 - 61.76% 应付账款 747,522,088.30 1,130,779,359.37 - 33.89% 预收款项 878,155,522.68 873,786,244.84 0.50% 其他应付款 1,942,308,294.89 1,330,387,066.01 46.00% 长期借款 14,335,871,644.75 12,837,674,346.59 11.67% 应付债券 13,924,642,353.75 8,884,973,775.76 56.72% 长期应付款 3,418,834,663.11 2,347,303,472.96 45.65% 专项应付款 2,623,117,952.94 1,247,110,658.60 110.34% 1 、货币资金 报告期内,公司货币资金较上期大幅度增加,主要系公司债券、银行贷款及 融资租赁等融资规模较上期增长较大,增加公司现金充裕度所致。 2 、应收账款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较上期增长较快,主要系绵阳市政府本期回购了部 分由公司承担建设的基础设施项目,使得公司本期营业收入增长较大,同时由于 回购资金需绵阳市财政统筹安排支付,相应使得公司应收账款增长较大。 3 、投资性房地产 报告期内,投资性房地产较上期大幅增加,主要系本期购置深圳长虹科技有 限责任公司和 绵阳嘉创孵化器管理有限公司,对其投资性房地产按照公允价值计 量进行调整,将其调整后的资产负债表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相应增加合并财务报 表投资性房地产所致。 5 、短期借款 报告期内,公司短期借款较上期下降幅度较大,主要系公司通过发行债券、 举借长期借款等长期负债,减少短期借款等短期负债,以优化公司债务结构所致。 6 、应付账款 报告期内,应付账款较上期下降幅度较大,主要系下属四川嘉来建筑工程有 限公司暂估基建项目应付款、绵阳市教育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下属三所实验学 校房建预转固变动导致应付账款减少所致。 7 、其他应付款 报告期内,其他应付款较上期增长幅度较大,主要系公司工程款尚未结算支 付所 致。 8 、应付债券 报告期内,公司应付债券较上期增长较大,主要系公司为优化债务结构,举 借长期借款等长期债务,置换短期借款等短期债务所致。 9 、长期应付款 报告期内,公司长期应付款较上期增长较大,主要系融资租赁负债增长较大 所致。 10、专项应付款 报告期内,公司专项应付款较上期增长较大,主要系地方债、 . 城市基础设 施建设基金及财政拨款增加所致。 第三章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一、发行人 募集资金使用 情况 (一)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 绵阳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 明书(面向合格投资者)》约定,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 偿 还 金融机构借款 。 (二)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本期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已按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用途使 用完毕。 二、发行人募集资金 专项账户运作 情况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 9.1 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全部募集资金 9.0181 亿元。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信息: 开户行:浙商银行成都分行营业部 账号: 6510000010120100417481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已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9.0181 亿元,其中用于 偿还金融机构借款 9.0181 亿元,募集资金用途与募集说明书约定一致。 第四章 本次债券增信机制及偿债保障措施 报告期内,本次债券的 增信机制、偿债计划及其他偿债保障措施未发生变更。 (一)增信机制 本次债券无担保,无其他外部增信措施。 (二)偿债保障措施 为了有效地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保证本次债券本息按约定偿付,发行人 建立了一系列工作机制,包括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和偿债资金专户、组建偿付工作 小组、建立发行人与债券受托管理人的长效沟通机制、健全风险监管和预警机制 及加强信息披露等,形成一套完整的确保本次债券本息按约定偿付的保障体系。 1 、 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和偿债资金专户 为维护本次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发行人为本次债券采取了如下的偿债保 障措施: ( 1 ) 开立募集资金专户专款专用 发行人开立 了 募集资金专户专项用于募集资金款项的接收、存储及划转活动, 并 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披露的资金投向,确保专款专用。 发行人本次债券开设募 集资金专户及专项偿债账户 ,募集资金专户和专项偿债账户共用一个账户。募集 资金专户及专项偿债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行:浙商银行成都分行营业部 账户号: 6510000010120100417481 ( 2 ) 设立偿债资金专户 发行人本次债券开设募集资金专户及专项偿债账户 ,募集资金专户和专项偿 债账户共用一个账户 ,账户 信息如下 : 开户行:浙商银行成都分行营业部 账户号: 6510000010120100417481 2 、 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发行人已按照《债券管理办法》的要求制定了《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约 定债券持有人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行使权利的范围、程序和其他重要事项,为保 障本次债券本息的按约偿付做出了合理的制度安排。 3 、 聘请债券受托管理人 发行人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聘请长城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担任本次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并签订了《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在债券存续期间内,债券受托管理人代表债券持有人对发行人的相关情况进行监 督,并按照协议的约定维护本次债券持有人的合法利益。 4 、 设立专门的偿付工作小组 公司指定财务部门负责协调本次债偿付工作,并通过公司其他相关部门在财 务预算中落实本次债券本息兑付资金,保证本息如期偿付,保证本次 债券投资人 利益。公司 已成立 偿付工作小组,负责本息偿付及与之相关的工作,保证本息偿 付。 5 、 严格的信息披露 报告期内, 发行人 遵循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信息披露原则,按《债券 受托管理协议》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进行重大事项信息披露,确保发行人偿 债能力、募集资金使用等情况能够得到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和股东的有 效监督。 6 、 加强募集资金的使用管理 发行人 已 制定了专门 的债券募 集资金使用计划,相关业务部门对资金使用情 况进行严格检查, 确保本次债券募集资金根据股东决定及本募集说明书披露的用 途使用。 第五章 本次债券本息偿付情况 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7 年至 2021 年每年的 4 月 27 日 。发行人已于 2017 年 4 月 24 日在上交所网站披露《 绵阳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16 年公 司债券 2017 年付息公告 》。 2017 年 4 月 27 日,发行人已通过相关机构按时足 额支付了本期债券第 1 个计息年度的利息。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应付未付利 息的情况。 第六章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的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未发生需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事项,未召开债券持有人 会议。 第七章 本次债券跟踪评级情况 2016 年 2 月 1 日, 鹏元资信出具《绵阳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 , 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 + ,评级展望为稳定, 本次公司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 + 。 在本次公司债券的存续期内,资信评级机构 每年将对公司主体信用和本次公司债券进行一次跟踪评级。 2016 年 6 月 27 日, 鹏元资信 出具《绵阳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2016 年跟踪信用评级报告》(鹏信评【 2016 】 跟踪第【 627 】号),确定对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 和 “16 绵投债 ” 债券信 用等级为 AA+ ,评级展望为稳定,将公司主体长期信用评级和本期债券信用等 级列入信用评级观察名单。 2017 年 4 月 11 日 ,鹏元资信 出具《关于维持绵阳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 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和 “16 绵投债 ” 信用等级并将其调出信用评级观察名单的 公告》,决定将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维持为 AA+ ,展望维持为稳定, “16 绵投 债 ” 信用等级维持为 AA+ ,并将公 司主 体长期信用等级和 “16 绵投债 ” 信用等级调 出信用评级观察名单。 2017 年 6 月 13 日, 鹏元资信出具《 2016 年绵阳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 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2017 年跟踪信用评级报告 》 , 本期债券 信用等级维持为 AA+ ,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维持为 AA+ ,评级展望维持为 稳定。 第八章 其它事项 一、报告期内 发行人 重大诉讼、仲裁或受到重大行政处罚事项 截至2016年12月31日,绵阳金控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因借款合同纠纷 向相关借款人提起法律诉讼,诉讼涉及本金合计2,056.90万元,诉讼涉及利息 合计696.10万元。详见发行人2016年度审计报告附注“九、或有事项的说明”。 报告期内无重大仲裁或重大行政处罚事项。 二、报告期内 发行人 破产重整事项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破产重整事项。 三、公司债券面临暂停或者停止上市风险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债券不存在面临暂停上市或终止上市风险。 四、 发行人 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控股股东不存在对发行人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声誉、业 务活动、未来前景等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决诉讼、仲裁事项和行政处罚案例。 五、报告期内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列 示的重大事项情况如下: 序 号 相关事项 是否发生前 述事项 备注 1 发行人经营方针、经营范围或生产经营外部条件等发生重大变化 否 2 债券信用评级发生变化 否 3 发行人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 否 4 发行人发生未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违约情况 否 5 发行人当年累计新增借款或对外提供担保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二十 是 注 6 发行人放弃债权或财产,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十 否 7 发行人发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百分之十的重大损失 否 8 发行人作出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 否 9 发行人涉及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或受到重大行政处罚 否 10 保证人、担保物或者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发生重大变化 否 11 发行人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可能不符合公司债券上市条件 否 12 发行人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 嫌犯罪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 否 13 其他对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否 备注:2016年6月29日,公司在上交所网站公告《绵阳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2016年 度累计新增借款的公告》;2016年10月14日,公司在上交所网站公告《绵阳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 公司关于2016年1-9月累计新增借款的公告》,对公司当年累计新增借款或对外提供担保超过上年末净 资产的百分之二十的事项进行了披露。 C:\Users\zhcw\Desktop\无标题1.png (本页无正文,为《 绵阳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16 年度公司债券 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 盖章页 )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6 月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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