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东方集团: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时间:2017年06月30日 20:04:07 中财网


证券代码:600811 证券简称:东方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7-048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4.2亿元(含14.2亿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
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经中国证
监会《关于核准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20
号)核准,同意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19,493.84万股新股。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实
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190,560,875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702,999,996.25元,
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92,999,996.25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610,000,000.00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16年5月18日全部到帐,并由大华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股)后股本的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16]000412号)。

截至2017年6月30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7,222,946,714.40元,募集资金专户
余额1,447,606,151.65元(包括扣除手续费后的利息收入合计60,552,866.05元)。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截止2017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元)

已累计投资金额
(元)

投入进度(%)

项目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
态日期

国开东方股权收购项目

1,860,000,000.00

1,860,000,000.00

100

——

丰台区青龙湖国际文化会都核
心区B地块一级土地开发项目

1,350,000,000.00

1,277,585,612.97

94.64

2017年12月
31日




丰台区青龙湖国际文化会都核
心区C地块一级土地开发项目

1,220,000,000.00

1,051,478,345.91

86.19

2017年12月
31日

丰台区王佐镇魏各庄A01、A02
地块公建混合住宅项目

2,180,000,000.00

1,033,882,755.52

47.43

2018年12月
31日

偿还公司和子公司银行及其他
机构借款

2,000,000,000.00

2,000,000,000.00

100

——

合计

8,610,000,000.00

7,222,946,714.40

——

——




(二)截止2017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开户行

账号

户名

专户余额(元)

备注

招商银行哈尔
滨分行文化宫
支行

010900121310801

东方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

12,998,993.71

余额全部为利息。


兴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哈尔
滨花园支行

562040100100101364

东方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

1,464,772.81

余额全部为利息。


平安银行北京
学院南路支行

11016281166007

东方集团商业
投资有限公司

93,183.12

余额全部为利息。


民生银行什刹
海支行

697492136

国开东方城镇
发展投资有限
公司

81,711,623.17

含利息收入9,297,236.14
元。


民生银行什刹
海支行

697605020

国开东方城镇
发展投资有限
公司

175,600,800.12

含利息收入7,129,146.03
元。


民生银行什刹
海支行

697492030

北京青龙湖腾
实房地产开发
有限公司

1,175,685,931.98

含民生银行账户利息收入
23,595,354.17元;含北京银
行账户转入利息
5,973,333.33元。


招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哈尔
滨文化宫支行

755920171410103

国开东方城镇
发展投资有限
公司

444.31

余额全部为利息。


招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哈尔
滨文化宫支行

755920171410606

国开东方城镇
发展投资有限
公司

50,402.43

含利息收入402.43元。


合计

——

——

1,447,606,151.65

——




三、本次借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度,预计在十二个月内仍有部分
募集资金闲置。为最大限度地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实现公司和
投资者利益的最大化,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4.2亿元(含14.2亿元)临时


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补充流动资金到期
日之前,公司要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在资金全部归还后2个交易日
内进行公告。

公司承诺上述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通过
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
的交易。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因投资建设需要使用该部分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公司将及时归还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该部分募集资金,确保不影响原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正常实施。

四、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
符合监管要求
2017年6月30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闲置募
集资金中的不超过人民币14.2亿元临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已对上述事项发表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
情况。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将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
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及投资者利益。

2、公司承诺若募集资金项目因投资建设需要使用该部分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
金,将及时归还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该部分募集资金,以确保项目实施进度,不
会影响原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情况。


3、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
情况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二)监事会意见
2017年6月30日,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
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
流动资金,能够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
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投向,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程
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同意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
(三)保荐机构意见
“安信证券对上市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详细核
查,查阅了董事会文件、监事会文件、独立董事意见等相关资料。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本次上市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
金,没有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本次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系使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未通过直接
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
的交易;本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未超过12个月。

上市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已履行了必要的董事会和监事
会程序,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
常生产经营活动,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安信证券同意上市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4.2亿元(含14.2亿元)临
时补充流动资金。”
六、上网公告附件
1、东方集团: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资金
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2、东方集团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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