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14嘉峪关:2014年嘉峪关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2016年度)债权代..

时间:2017年07月03日 10:07:39 中财网





声明

国家开发银行甘肃省分行(以下简称“甘肃分行”)编制本报告的
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嘉峪关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对外公布的《2014年嘉峪关
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2016年年
度报告》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
见。甘肃分行对报告中所包含的相关引述内容和信息未进行独立验
证,也不就该等引述内容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做出任何
保证或承担任何责任。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
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
以作为甘肃分行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依据本
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甘肃分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目录

声明 ................................................................................................................................................... 1
目录 ................................................................................................................................................... 3
第一章 本期债券概况........................................................................................................................ 4
第二章 发行人2015年度经营及财务状况 ...................................................................................... 6
第三章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9
第四章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 11
第五章 本期债券本息偿付情况 ...................................................................................................... 12
第六章 本期债券跟踪评级情况 ...................................................................................................... 13
第七章 发行人负责本期债券相关事项专人的变动情况 .............................................................. 14
第八章 其他事项 ............................................................................................................................. 15

第一章 本期债券概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嘉峪关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嘉峪关市供热公司(昌盛街锅炉房)综合楼

法定代表人:宋长远

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亿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经营范围:市政道路、道路照明、防洪设施、给排水设施、城市桥
涵、集中供热、园林绿地、防风治沙、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工程的
投资、建设、管理;房地产开发;管道安装。(以上项目需资质的以资
质为准)。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徐嘉荣 冉萍

联系电话:0937-6310392

传真:0937-6310392

二、本期债券基本要素

(一)债券名称:2014年嘉峪关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开发(集
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二)债券简称:14嘉峪关债(银行间市场);14嘉峪关(上海证
券交易所)。


(三)债券代码:1480495(银行间市场);124981(上海证券交
易所)。


(四)发行首日:2014 年9 月23日。


(五)债券发行总额:人民币10亿元。



(六)债券期限和利率:期限7年,本期债券采用固定利率,票面
年利率为7.83%,在债券存续期内固定不变。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
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


(七)计息期限:自2014 年9 月23 日起至2021 年9 月22 日止。


(八)还本付息方式:每年付息一次,同时设置本金提前偿付条
款,在债券存续期内的第3、4、5、6、7 年末分别按照债券发行规模
20%、20%、20%、20%、20%的比例偿还本金,本期债券存续期后五年
的当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九)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2015 年至2021 年每年的9月
23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 个工作日)。


(十)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17 年至2021 年每年的9月
23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 个工作日)。


(十一)债券担保:本期债券由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酒钢集团”)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十二)信用级别:经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主
体信用级别为AA-,本期债券信用级别为AA+。


(十三)债券代理人:国家开发银行甘肃省分行。







第二章 发行人2016年度经营及财务状况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发行人2016年度的财
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中审亚太审字
(2017)020552号)。以下所引用的财务数据,非经特别说明,均引用自
该审计报告。投资者在阅读以下财务信息时,应当参照发行人2016年
度完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其附注。


一、发行人总体经营情况

截至 2016 年末,发行人总资产822,362.36万元,较 2015 年上升
20.15%。2016年发行人实现营业总收入65,833.79万元,净利润7,485.33
万元。发行人2016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07,724.64万元;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14.55万元;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净额为99,655.16万元。


二、发行人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2016年末/度

2015年末/度

同期变化

资产总计

822,362.36

684,440.80

20.15%

负债合计

342,364.33

228,328.09

49.94%

净资产

479,998.04

456,112.71

5.24%

营业收入

65,833.79

36,028.37

82.73%

净利润

7,485.33

7,445.61

0.5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7,724.64

-51,836.10

107.8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4.55

-63.08

81.5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9,655.16

34,528.15

188.62%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86,271.42

94,455.45

-8.66%

流动比率

4.03

4.42

-8.82%

速动比率

1.08

1.71

-36.84%

资产负债率

41.63%

33.36%

24.79%



注: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




三、发行人主要经营情况

1、营业收入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年

2015年

同比增减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工程代建收入

51,151.97

77.78%

24,936.36

69.21%

29.93%

供热收入

14,057.48

21.37%

10,951.44

30.40%

32.45%

其他业务收入

556.87

0.85%

140.57

0.39%

24.17%

合计

65,766.32

100%

36,028.37

100%

30.66%







2、营业成本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年

2015年

同比增减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工程代建成本

44,376.78

75.42%

20,704.75

72.16%

114.33%

供热成本

14,388.80

24.45%

7,972.55

27.79%

80.48%

其他业务成本

73.86

0.13%

13.98

0.05%

428.28%

合计

58,839.45

100%

28,691.29

100%

105.08%





3、利润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年

2015年

同比增减

营业收入

65,833.79

36,028.37

82.73%

营业成本

58,839.45

28,691.29

105.08%

投资收益

296.20

12.91

2194.98%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148.77

22.44

562.97%

营业利润

2,044.94

1,951.64

4.78%

加:营业外收入

6,036.57

8,512.35

-29.08%

减:营业外支出

6.30

1,047.74

-99.40%

利润总额

8,075.20

9,416.25

-14.24%

净利润

7,485.33

7,445.61

0.53%





四、发行人资产受限情况

截至 2016 年12 月31 日,发行人受限资产总计【68,933,453.13】万


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期末账面价值

受限原因

城投综合楼

12,490,126.14

产权正在办理中

供热办公楼

3,548,460.65

产权正在办理中

供热锅炉房

52,894,866.34

产权正在办理中

合计

68,933,453.13







五、发行人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发行人无对外担保。







第三章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共10亿元人民币,将
主要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其中,0.4亿元用于嘉峪关市机场南路向南
延伸段路桥工程;0.3亿元用于嘉峪关市现代农业生态示范园建设项目;
0.8亿元用于嘉峪关市兰新铁路第二双线快客站站前广场新建工程;2亿
元用于嘉峪关市城市南区道路工程;0.4亿元用于嘉峪关经济技术开发区
(工业园区)污水处理项目;1.2亿元用于嘉峪关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
园区)道路及附属工程;4.9亿元用于嘉峪关市2014-2016 年棚户区改造
配套管网及道路工程项目。


发行人于2016年3月10日披露了《嘉峪关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
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拟调整“14嘉峪关债”部分募投项目建设
内容的公告》,拟将原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调整为经济技术开发
区(文化旅游园区)丝绸之路博览园污水、供水、供电等基础设施建
设,嘉峪关市2014-2016年棚户区改造配套管网及基础设施增加了棚户
区改造城市道路及亮化、公铁立交、地下管网、绿化、社区、教育、文
化、卫生、公安、消防、粮食安全等基础设施,广场配套建设,小区环
境改造、棚户区改造提升(丝博园)基础设施建设等。在公告期内,
“14嘉峪关债”之债券代理人国家开发银行甘肃省分行未收到任何债券
持有人提出的书面异议。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充分发挥企
业债券融资功能支持重点项目建设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通知》(发
改办财金[2015]1327号)文件规定,发行人向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备案后实施了本次募投项目建设内容调整。截至2016年【12】月
【31】日,发行人已按募集说明书约定用途使用募集资金【8.57】亿


元,未使用募集资金【1.43】亿元。



第四章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2016年度,发行人未发生须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事项,未召开债
券持有人会议。



第五章 本期债券本息偿付情况



本期债券付息日为2015 年至2021 年每年的9月23 日(如遇法定
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 个工作日)。截至本报告出具
日,发行人已于2016年9月23日按时足额偿付债券利息。


本期债券首次兑付日为2017年9月23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
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本期债券尚未进行本金兑付。







第六章 本期债券跟踪评级情况

2016年8月16日,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嘉峪关市城市基
础设施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2014年公司债券2016年跟踪信
用评级报告》,发行人主体评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债项评级为
为AA。







第七章 发行人负责本期债券相关事项专人的变动情况

发行人负责处理本期债券相关事项的专人未发生变动。



第八章 其他事项

一、发行人最新债券发行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除本期债券外,发行人无公开发行尚未
兑付的其他企业(公司)债券、中期票据和短期融资券。


二、报告期内涉及的未决诉讼或仲裁事项

2016年,发行人不存在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声誉、业务
活动、未来前景等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决诉讼、仲裁事项及行政处
罚案件。


三、相关当事人

2016年,本期债券的债券代理人、审计机构、评级机构均未发生
变动。


四、保证人的资信状况

本期债券由酒钢集团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根据联合
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期票据
跟踪评级报告》,将酒钢集团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由AA+调整为AA,
评级展望为稳定。


本期债券的评级机构(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将本期债券信用等
级AA列入信用评级观察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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