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电子城:2017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发行公告

时间:2017年07月03日 17:02:06 中财网


证券代码:600658 证券简称:电子城 编号:临2017-016
北京电子城投资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发行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重要提示

1、北京电子城投资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电子城”、
“本公司”)承诺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并对其承担个别和连带法
律责任。

2、北京电子城投资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期发行待偿还余额不超过6.5
亿元中期票据已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注册不代表交易商协会对本
期中期票据的投资价值作出任何评价,也不代表对本期中期票据的投资风险作出
任何判断。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此次发行的主承销商。

公司本次发行中期票据事项已经过公司2015年2月13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
会第十八次会议及2015年4月16日召开的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已
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下发的《接受注册
通知书》(中市协注[2015]MTN381号)。详见公司分别于2015年2月14日、
2015年4月17日及2015年9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3、本期共发行面值6.5亿元人民币中期票据,期限为5年。每张面值为人
民币壹佰元整(即100.00元),共650万张。

4、本期中期票据的发行对象为全国银行间市场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
规禁止投资者除外)。

5、本期中期票据在债权债务登记日的次一工作日,即可以在全国银行间债
券市场机构投资者之间流通转让。


6、本公告仅对发行北京电子城投资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第一期
中期票据的有关事宜向投资者做扼要说明,不构成本期发行中期票据的投资建
议。投资本期中期票据的相关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一旦本期中期票据发行
人没有兑付或者没有及时、足额兑付,主承销商与承销团成员不承担兑付义务。



投资者欲了解本期中期票据的详细情况,敬请阅读《北京电子城投资开发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募集说明书》。

该募集说明书已刊登于中国货币网(www.chinamoney.com.cn)和上海清算所
网站(www.shclearing.com)。


二、释义

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1、发行人、电子城、本公司:北京电子城投资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中期票据:指由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
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债务融资工具。

3、募集说明书:指《北京电子城投资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第一
期中期票据募集说明书》。

4、本期发行:指北京电子城投资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第一期中
期票据的发行行为。

5、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华夏银行:指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承销团:指主承销商华夏银行为本期中期票据发行组建的承销团。

7、人民银行:指中国人民银行。

8、注册机构、交易商协会:指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9、托管机构:指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上海清算所”)。

10、银行间市场:指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

11、投资者、发行对象:指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
规禁止投资者除外)。

12、工作日:指中国的商业银行的对公营业日(不包括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13、元:如无特别说明,指人民币元。


三、本期发行基本情况

1

本期中期票据名称:

北京电子城投资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第
一期中期票据

2

发行人全称:

北京电子城投资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

发行人待偿还债务
融资工具余额: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待偿还债务融资工
具余额为55,000万元。


4

主承销商: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

注册文号:

中市协注[2015]MTN 381 号

6

注册金额:

人民币12亿元(¥1,200,000,000.00元)

7

本期发行金额:

人民币6.5亿元(¥650,000,000.00元)

8

中期票据期限:

5年

9

中期票据面值:

人民币壹佰元(¥100.00元)

10

发行利率:

面值发行,采用固定利率方式,由簿记建档结果确定

11

发行对象: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
禁止购买者除外)

12

承销方式:

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13

发行方式:

本期中期票据由主承销商组建承销团,采用簿记建档
方式发行。


14

簿记建档日:

2017年 7月 5 日9时-2017年7月6日17时

15

发行日:

2017年 7 月 5 日-2017年7月6日

16

缴款日:

2017年 7 月7 日

17

起息日:

自2017年7月 7 日开始计息,本期中期票据存续期
限内每年的 7月 7日为该计息年度的起息日(如遇法
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顺延期间不另计利息)

18

债权债务登记日:

2017年 7月7日

19

上市流通日:

2017年 7月 10 日

20

利息兑付日:

在债券存续期内,每年的7月7日

21

本金兑付日:

2022年 7月7日(遇中国法定节假日顺延至下一个工
作日)

22

还本付息方式:

每年付息一次,于兑付日一次性兑付本金及最后一期
利息

23

兑付价格:

本期中期票据到期按面值兑付

24

兑付公告:

本期中期票据存续期限内到期日的前5个工作日,由
发行人按有关规定在主管部门指定的信息媒体上刊登
“兑付公告”,本期中期票据的兑付,按照中央国债登
记结算公司的规定,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代理完
成。相关事宜将在“兑付公告”中详细披露

25

信用评级机构及信
用评级结果:

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给予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级别为
AA,本期中期票据信用级别为AA

26

担保情况:

本期中期票据无担保

27

赎回条款或回售条
款:



28

登记托管安排:

本期中期票据以实名记帐方式发行,在上海清算所进
行登记托管



四、发行安排

1、2017年7月3日:在中国货币网和上海清算所网站发布发行公告、募集
说明书等。



2、2017年7月5日-2017年7月6日:安排簿记建档。承销团成员于7月
5日上午9:00至7月6日下午17:00将加盖公章的《申购要约》传真给簿记管理
人,簿记管理人据此统计有效申购量;簿记管理人向获得配售的承销团成员传真
《北京电子城投资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配售确认及
缴款通知书》。

3、2017年7月5日-2017年7月6日:承销团成员按照各自承销数量对投
资者进行分销。

4、2017年7月7日(缴款日):中午12时之前,各承销团成员将承销款
划至以下指定账户:
户名:华夏银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款

账号:7995000125010201

开户银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

支付系统行号:304100040000

汇款用途:北京电子城投资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第一期中期票
据承销款
5、2017年7月7日(缴款日)中午12时之前:发行人向托管机构提供本
期中期票据的资金到账确认书;次一工作日通过中国货币网、上海清算所网站公
布发行规模、发行收益率、发行期限等情况。

6、2017年7月10日(缴款日后一工作日):本期中期票据开始在全国银行
间债券市场流通转让。


五、发行人、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

1、发行人
北京电子城投资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10号院205号楼6层
联系人:李学民
电话:010-58833647
传真:010-58833659



2、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华夏银行大厦
联系人:杨冀、李鑫、汤雯
电话:010-85238996
传真:010-85238084
邮政编码:100005
特此公告。

北京电子城投资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7月3日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