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中国石油股份:关於控股股东拟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对持有的部份本公司A股股票办理担保及信托登记的公告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 , 對其準確性或完 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 , 並明確表示 , 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産生或因倚賴該等內 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 PETROCHINA COMPANY LIMITED ( 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册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 ( 股份代號 :857) 海外監管公告 關於控股股東擬發行可交換公司債券 對持有的部分本公司 A 股股票辦理 擔保及信託登記的公告 本公告乃根據證券及期貨 條例 第 XIVA 部以及《香港 聯合 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 規則》第 13.09(2)(a) 及 13.10B 條 而作出。 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 」 ) 於 2017 年 7 月 3 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 網站發佈了《關於公司控股股東擬發行可交換公司債券獲核准的公告》(公告編 號: 臨 2017 - 027 ) 。 本公司收到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 中國石油集團 」 )書面 通知,中國石油集團擬以其持有的本公司部分 A 股股票為標的發行可交換公司債 券(「 本次可交換債券 」 及 「 本次可交換債券發行 」 )事項已分別獲得國務院國有 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批復同意及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發行審核委員會審核通 過。 本次可交換債券發行將採用股票擔保及信託形式,中國石油集團將以其合法擁有 的本公司 A 股股票作為擔保及信託財產並 辦理相关擔保及信託登記,以保障本次 可交換債券持有人交換標的股票和本次可交換債券本息按照約定如期足額兌付。 同時,根據《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可交換公司債券登記結算業務細則》: 1 、中國石油集團與本次可交換債券受託管理人中信建投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 信建投證券 」 )簽署了《股票質押擔保合同》及《信託合同》,約定預備用於交 換的本公司 A 股股票(「 標的股票 」 )及其孳息為 本次可交換債券發行 的擔保及 信託財產(「 擔保及信託財產 」 ); 2 、中信建投證券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 上海 分公司開立了擔保及信託 專戶,帳戶名為 “中石油集團 - 中信建投 證券 - 17 中油 EB 擔保及信托財產專戶” ; 3 、中國石油集團及中信建投 證券將 向 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 上海 分公司 申请在 本次 債券發行 前辦理擔保及信託登記,即将中國石油集團持有的共計 2,061,000,000 股標的股票,約占本公司已發行股本總數的 1.13 % ,劃入擔保 及信託專戶; 4 、擔保及信託財產将以中信建投證券名義持有,並以 “ 中石油集團 - 中信建投 證 券 - 17 中油 EB 擔保及信托財產專戶 ” 作為證券持有人登記在本公司證券持有人 名冊上; 5 、在行使表決權時,中信建投證券將根據中國石油集團的 意見辦理,但不得損害 本次可交換債券持有人的利益。 上述劃轉完成後,中國石油集團 尚 持有本公司 155,348,693,528 股 A 股股份,約 占本公司已發行股本總數的 84.88 % 。 承董事會命 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秘書 吳恩來 中國北京 201 7 年 7 月 3 日 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董事會由王宜林先生擔任董事長,由章建華先生擔任副董事長及非 執行董事、汪東進先生擔任副董事長及執行董事,由喻寶才先生、劉躍珍先生、劉宏斌先 生、段良偉先生及覃偉中先生擔任非執行董事,侯啟軍先生擔任執行董事,由林伯強先生、 張必 貽先生、梁愛詩女士、德地立人先生及西蒙.亨利先生擔任獨立非執行董事。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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