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博时裕泰:更新招募说明书(2017年第2号)
博时裕泰纯债债券型投资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7年第 2号 博时裕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7年第 2号 基金管理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博时裕泰纯债债券型投资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7年第 2号 【重要提示】 1、本基金根据2015年11月2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 于准予博时裕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 2442 号)进行募 集。 2、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 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作出 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3、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份额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本招募说明 书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应充 分考虑投资者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 为作出独立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 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4、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 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 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 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 基金的特定风险等等。 本基金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中小企业私募债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由非上市中小企业 采用非公开方式发行的债券。由于不能公开交易,一般情况下,交易不活跃,潜在较大流动 性风险。当发债主体信用质量恶化时,受市场流动性所限,本基金可能无法卖出所持有的中 小企业私募债,由此可能给基金净值带来更大的负面影响和损失。 5、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混合型基金、 股票型基金,属于较低预期风险/收益的产品。 6、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固定收益类品种,包括国债、金融债、 企业债、公司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中小企业私募债、资产支持证券、次 级债、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债券回购、银行存款等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 金投资的其他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投资于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也不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 的纯债部分除外)、可交换债券。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 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7、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对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本基金持 1 博时裕泰纯债债券型投资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7年第 2号 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8、本基金初始募集面值为人民币1.00 元。在市场波动因素影响下,本基金净值可能低 于初始面值,本基金投资者有可能出现亏损。 9、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 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10、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 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11、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 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责。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7年 5月 19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 日为 2017年3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 博时裕泰纯债债券型投资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7年第 2号 目录 【重要提示】 ....................................................... 1 目录 ............................................................ 3 第一部分绪言 ..................................................... 4 第二部分释义 ..................................................... 5 第三部分基金管理人 ............................................... 8 第四部分基金托管人 .............................................. 19 第五部分相关服务机构 ............................................ 22 第六部分基金的募集和基金合同的生效 .............................. 25 第七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25 第八部分基金的投资 .............................................. 35 第九部分基金的业绩 .............................................. 42 第十部分基金的财产 .............................................. 43 第十一部分基金资产的估值 ........................................ 44 第十二部分基金的收益分配 ........................................ 48 第十三部分基金费用与税收 ........................................ 49 第十四部分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51 第十五部分基金的信息披露 ........................................ 52 第十六部分风险揭示 .............................................. 57 第十七部分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 59 第十八部分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61 第十九部分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76 第二十部分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86 第二十一部分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 89 第二十二部分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 89 第二十三部分备查文件 ............................................ 90 3 博时裕泰纯债债券型投资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7年第 2号 第一部分绪言 《博时裕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或“本招 募说明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 ”)、《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运作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 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博时裕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 合同”)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博时裕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目标、策略、风险、费率 等与投资人投资决策有关的必要事项,投资人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 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博时裕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或“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 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 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 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 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 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者欲 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4 博时裕泰纯债债券型投资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7年第 2号 第二部分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博时裕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管理人:指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指《博时裕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基金合同的任何 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博时裕泰纯债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指《博时裕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及其定期的更新 7、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博时裕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8、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 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9、《基金法》:指 2003年10月 28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通过,2012年 12月 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自2013 年 6月1日起实施,并经2015年 4月 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 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 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0、《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3年 3月 15日颁布、同年 6月1日实施的《证券投 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04年 6月 8日颁布、同年 7月 1日实施的《证 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4年 7月 7日颁布、同年 8月 8日实施的《公开募 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4、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15、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 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6、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7、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并 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18、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 5 博时裕泰纯债债券型投资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7年第 2号 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19、投资人: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 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0、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21、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办理基金 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2、销售机构:指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 23、直销机构:指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4、代销机构:指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 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5、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人基金 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 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26、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接 受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27、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 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8、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构办理认购、 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而引起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29、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基金管理 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日期 30、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清算完毕, 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1、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不得超过 3 个月 32、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3、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4、T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工作日 35、T+n日:指自 T日起第 n个工作日(不包含 T日) 36、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37、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时间段 38、《业务规则》:指《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是规范基金管理 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和投资人共同遵守 39、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 6 博时裕泰纯债债券型投资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7年第 2号 份额的行为 40、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 份额的行为 41、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的条件要 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2、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 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 金份额的行为 43、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持基金份额 销售机构的操作 44、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购日、申购 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申购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受 理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5、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 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 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46、元:指人民币元 47、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 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48、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款项及其他 资产的价值总和 49、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0、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1、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 额净值的过程 52、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互联网网站及其他媒介 53、不可抗力:指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 7 博时裕泰纯债债券型投资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7年第 2号 第三部分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29层 办公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29层 法定代表人:张光华 成立时间: 1998年7月13日 注册资本: 2.5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 持续经营 联系人: 韩强 联系电话: (0755)8316 9999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6号文批 准设立。目前公司股东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有股份49%;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 持有股份25%;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股份6%;上海汇华实业有限公司,持有股 份12%;上海盛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持有股份6%;广厦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 有股份2%。注册资本为 2.5亿元人民币。 公司设立了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指导基金资产的运作、确定基本的投 资策略和投资组合的原则。 公司下设两大总部和二十八个直属部门,分别是:权益投资总部、固定收益总部以及宏 观策略部、交易部、指数与量化投资部、特定资产管理部、多元资产管理部、年金投资部、 产品规划部、营销服务部、客户服务中心、市场部、养老金业务中心、战略客户部、机构上 海、机构-南方、券商业务部、零售-北京、零售-上海、零售-南方、央企业务部、互联网 金融部、董事会办公室、办公室、人力资源部、财务部、信息技术部、基金运作部、风险管 理部和监察法律部。 权益投资总部负责公司所管理资产的权益投资管理及相关工作。权益投资总部下设股票 投资部(含各投资风格小组)、研究部。股票投资部负责进行股票选择和组合管理。研究部 负责完成对宏观经济、投资策略、行业上市公司及市场的研究。固定收益总部负责公司所管 理资产的固定收益投资管理及相关工作。固定收益总部下设现金管理组、公募基金组、专户 组、国际组和研究组,分别负责各类固定收益资产的研究和投资工作。 市场部负责公司市场和销售管理、销售组织、目标和费用管理、销售督导与营销培训管 理、公司零售渠道银行总行管理与维护、推动金融同业业务合作与拓展、国际业务的推动与 协作等工作。战略客户部负责北方地区由国资委和财政部直接管辖企业以及该区域机构客户 的销售与服务工作。机构-上海和机构-南方分别主要负责华东地区、华南地区以及其他指定 8 博时裕泰纯债债券型投资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7年第 2号 区域的机构客户销售与服务工作。养老金业务中心负责公司社保基金、企业年金、基本养老 金及职业年金的客户拓展、销售与服务、养老金研究与政策咨询、养老金销售支持与中台运 作协调、相关信息服务等工作。券商业务部负责券商渠道的开拓和销售服务。零售-北京、 零售-上海、零售-南方负责公司全国范围内零售客户的渠道销售和服务。央企业务部负责招 商局集团签约机构客户、重要中央企业及其财务公司等客户的拓展、合作业务落地与服务等 工作。营销服务部负责营销策划、销售支持、品牌传播、对外媒体宣传等工作。 宏观策略部负责为投委会审定资产配置计划提供宏观研究和策略研究支持。交易部负责 执行基金经理的交易指令并进行交易分析和交易监督。指数与量化投资部负责公司各类指数 与量化投资产品的研究和投资管理工作。特定资产管理部负责公司权益类特定资产专户和权 益类社保投资组合的投资管理及相关工作。多元资产管理部负责公司的基金中基金投资产品 的研究和投资管理工作。年金投资部负责公司所管理企业年金等养老金资产的投资管理及相 关工作。产品规划部负责新产品设计、新产品报批、主管部门沟通维护、产品维护以及年金 方案设计等工作。互联网金融部负责公司互联网金融战略规划的设计和实施,公司互联网金 融的平台建设、业务拓展和客户运营,推动公司相关业务在互联网平台的整合与创新。客户 服务中心负责零售客户的服务和咨询工作。 董事会办公室专门负责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各项会务工作; 股东关系管理与董、监事的联络、沟通及服务;基金行业政策、公司治理、战略发展研究、 公司文化建设;与公司治理及发展战略等相关的重大信息披露管理;政府公共关系管理;党 务工作;博时慈善基金会的管理及运营等。办公室负责公司的行政后勤支持、会议及文件管 理、外事活动管理、档案管理及工会工作等。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的人员招聘、培训发展、 薪酬福利、绩效评估、员工沟通、人力资源信息管理工作。财务部负责公司预算管理、财务 核算、成本控制、财务分析等工作。信息技术部负责信息系统开发、网络运行及维护、IT 系统安全及数据备份等工作。基金运作部负责基金会计和基金注册登记等业务。风险管理部 负责建立和完善公司投资风险管理制度与流程,组织实施公司投资风险管理与绩效分析工 作,确保公司各类投资风险得到良好监督与控制。监察法律部负责对公司投资决策、基金运 作、内部管理、制度执行等方面进行监察,并向公司管理层和有关机构提供独立、客观、公 正的意见和建议。 另设北京分公司、上海分公司、沈阳分公司、郑州分公司和成都分公司,分别负责对驻 京、沪、沈阳、郑州和成都人员日常行政管理和对赴京、沪、沈阳和郑州处理公务人员给予 协助。此外,还设有全资子公司博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及境外子公司博时基金(国际) 有限公司。 截止到 2017年 3月 31日,公司总人数为 507人,其中研究员和基金经理超过 87%拥 有硕士及以上学位。 公司已经建立健全投资管理制度、风险控制制度、内部监察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人事 9 博时裕泰纯债债券型投资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7年第 2号 管理制度、信息披露制度和员工行为准则等公司管理制度体系。 二、主要成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张光华先生,博士,董事长。历任国家外汇管理局政研室副主任,计划处处长,中国人 民银行海南省分行副行长、党委委员,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副行长、党委副书记,广东发 展银行行长、党委副书记,招商银行副行长、执行董事、副董事长、党委副书记,在招商银 行任职期间曾兼任永隆银行副董事长、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招商信诺人寿保险有 限公司董事长、招银国际金融有限公司董事长、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董事长。2015年 8 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暨法定代表人。 熊剑涛先生,硕士,工程师,董事。1992年 5月至 1993年4月任职于深圳山星电子有 限公司。1993年起,历任招商银行总行电脑部信息中心副经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电 脑部副经理、经理、电脑中心总经理、技术总监兼信息技术中心总经理;2004年1月至 2004 年 10月,被中国证监会借调至南方证券行政接管组任接管组成员;2005年 12月起任招商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现分管经纪业务、资产管理业务、信息技术中心,兼任招商期货 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经纪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2014年 11月起,任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江向阳先生,董事。2015年 7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中共党员,南开 大学国际金融博士,清华大学金融媒体EMBA。1986-1990年就读于北京师范大学信息与情报 学系,获学士学位;1994-1997年就读于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获法学硕士学位;2003-2006 年,就读于南开大学国际经济研究所,获国际金融博士学位。2015年 1月至 7月,任招商 局金融集团副总经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历任中国证监会办公厅、党办副 主任兼新闻办(网信办)主任;中国证监会办公厅副巡视员;中国证监会深圳专员办处长、 副专员;中国证监会期货监管部副处长、处长;中国农业工程研究设计院情报室干部。 王金宝先生,硕士,董事。1988年7月至 1995年 4月在上海同济大学数学系工作,任 教师。1995年 4月进入招商证券,先后任上海澳门路营业部总经理、上海地区总部副总经 理(主持工作)、投资部总经理、投资部总经理兼固定收益部总经理、股票销售交易部总经 理(现更名为机构业务总部)、机构业务董事总经理。2002年 10月至 2008年 7月,任博 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二届、第三届监事会监事。2008年 7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第四届至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陈克庆先生,北京大学工商管理硕士。2001年起历任世纪证券投资银行北京总部副总 经理,国信证券投行业务部副总经理,华西证券投资银行总部副总经理、董事总经理。2014 年加入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现任投资投行事业部副总经理。 杨林峰先生,硕士,高级经济师,董事。1988年 8月就职于国家纺织工业部,1992年 7月至 2006年 6月任职于中国华源集团有限公司,先后任华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 10 博时裕泰纯债债券型投资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7年第 2号 交所上市公司)董秘、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等职。2006年 7月就职于上海市国资委直 属上海大盛资产有限公司,任战略投资部副总经理。2007年 10月至今,出任上海盛业股权 投资基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1年 7月至2013年 8月,任博时基金管理有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监事。2013年 8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五届、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顾立基先生,硕士,独立董事。1968年至 1978年就职于上海印染机械修配厂,任共青 团总支书记;1983年起,先后任招商局蛇口工业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秘书、主任;招商局 蛇口工业区免税品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总经理;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国际招商局贸易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蛇口招商港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香港海通 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招商局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有限公司副 总经理。2008年退休。2008年 2月至今,任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兼职教授;2008年 11 月至 2010年 10月,兼任招商局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09年 6月至今,兼任中国 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外部监事、监事会主席;2011年 3月至今,兼任湘电集团 有限公司外部董事;2013年5月至 2014年 8月,兼任德华安顾人寿保险有限公司(ECNL) 董事;2013年 6月至今,兼任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4年11月起,任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李南峰先生,学士,独立董事。1969年起先后在中国人民解放军酒泉卫星基地、四川 大学经济系、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工作,历任 中国人民银行总行金融研究所研究院、深圳特区人行办公室主任,深圳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副 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党委书记,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总经理、副董事长。1994 年至 2008年曾兼任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2010年退休。2013年 8月起,任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五届、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何迪先生,硕士,独立董事。1971年起,先后在北京西城区半导体器件厂、北京东城 区电子仪器一厂、中共北京市委党校、社科院美国研究所、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布鲁津斯 学会、标准国际投资管理公司工作。1997年 9月至今任瑞银投资银行副主席。2008年 1月, 何迪先生建立了资助、支持中国经济、社会与国际关系领域中长期问题研究的非营利公益组 织“博源基金会”,并担任该基金会总干事。2012年 7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 五届、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基金管理人监事会成员 车晓昕女士,硕士,监事。1983年起历任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助教、讲师、珠海证 券有限公司经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总部总经理。现任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管理董事总经理。2008年7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四至六届监事会监事。 余和研先生,监事。1974年 12月入伍服役。自 1979年 4月进入中国农业银行总行工 作,先后在办公室、农村金融研究所、发展研究部、国际业务部等部门担任科员、副处长、 11 博时裕泰纯债债券型投资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7年第 2号 处长等职务;1993年 8月起先后在英国和美国担任中国农业银行伦敦代表处首席代表、纽 约代表处首席代表;1998年8月回到中国农业银行总行,在零售业务部担任副总经理。1999 年 10月起到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工作,先后在总部国际业务部、人力资源部担任总经理; 2008年 8月起先后到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天津办事处、北京办事处担任总经理;2014年 3月至今担任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控股的长城国富置业有限公司监事、监事会主席,长城 环亚国际投资有限公司董事;2015年 7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赵兴利先生,硕士,监事。1987年至 1995年就职于天津港务局计财处。1995年至 2012 年 5月先后任天津港贸易公司财务科科长、天津港货运公司会计主管、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 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天津港财务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2012年5月筹备天津港(集团) 有限公司金融事业部,2011年 11月至今任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金融事业部副部长。2013 年 3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五至六届监事会监事。 郑波先生,博士,监事。2001年起先后在中国平安保险公司总公司、博时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工作。现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经理。2008年 7月起,任博时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第四至六届监事会监事。 黄健斌先生,工商管理硕士。1995年起先后在广发证券有限公司、广发基金管理有限 责任公司投资管理部、中银国际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管理部工作。2005年加入博时基金 管理公司,历任固定收益部基金经理、博时平衡配置混合型基金基金经理、固定收益部副总 经理、社保组合投资经理、固定收益部总经理。现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固定收益总部董事总 经理、年金投资部总经理、社保组合投资经理、高级投资经理、兼任博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2016年 3月 18日至今担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会员工监事。 严斌先生,硕士,监事。1997年 7月起先后在华侨城集团公司、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工作。现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务部副总经理。2015年 5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3、高级管理人员 张光华先生,简历同上。 江向阳先生,简历同上。 王德英先生,硕士,副总经理。1995年起先后在北京清华计算机公司任开发部经理、 清华紫光股份公司 CAD与信息事业部任总工程师。2000年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 任行政管理部副经理,电脑部副经理、信息技术部总经理、公司代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 理,主管IT、运作、指数与量化投资等工作,博时基金(国际)有限公司及博时资本管理有 限公司董事。 董良泓先生,CFA,MBA,副总经理。1993年起先后在中国技术进出口总公司、中技上 海投资公司、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从事投资管理工作。2005年 2 月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社保股票基金经理,特定资产高级投资经理,研究部总 12 博时裕泰纯债债券型投资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7年第 2号 经理兼特定资产高级投资经理、社保股票基金经理、特定资产管理部总经理、博时资本管理 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高级投资经理、社保组合投资经理,兼任博时基金(国 际)有限公司董事。 邵凯先生,经济学硕士,副总经理。1997年至 1999年在河北省经济开发投资公司从事 投资管理工作。2000年 8月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债券组合经理助理、债券组 合经理、社保债券基金基金经理、固定收益部副总经理兼社保债券基金基金经理、固定收益 部总经理、固定收益投资总监、社保组合投资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任博时基金(国 际)有限公司董事、博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徐卫先生,硕士,副总经理。1993年起先后在深圳市证券管理办公室、中国证监会、 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工作。2015年 6月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 博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博时基金(国际)有限公司董事。 孙麒清女士,商法学硕士,督察长。曾供职于广东深港律师事务所。2002年加入博时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监察法律部法律顾问、监察法律部总经理。现任公司督察长,兼任 博时基金(国际)有限公司董事、博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4、本基金基金经理 鲁邦旺先生,硕士。2008年至2016年在平安保险集团公司工作,历任资金经理、固定 收益投资经理。2016年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博时岁岁增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 基金(2016年 12月 15日至今)、博时裕盈纯债债券基金(2016年 12月 15日至今)、博 时裕瑞纯债债券基金(2016年 12月 15日至今)、博时裕恒纯债债券基金(2016年 12月 15日至今)、博时裕泰纯债债券基金(2016年 12月 15日至今)、博时裕晟纯债债券基金 (2016年 12月 15日至今)、博时裕丰纯债债券基金(2016年 12月 15日至今)、博时裕 荣纯债债券基金(2016年 12月 15日至今)、博时裕和纯债债券基金(2016年 12月 15日 至今)、博时裕坤纯债债券基金(2016年12月 15日至今)、博时裕嘉纯债债券基金(2016 年 12月 15日至今)、博时裕康纯债债券基金(2016年 12月 15日至今)、博时裕达纯债 债券基金(2016年 12月15日至今)、博时天天增利货币基金(2017年4月26日至今)、 博时保证金货币 ETF基金(2017年4月26日至今)的基金经理。 历任基金经理: 陈凯扬先生,2015年 11月 19日至 2016年 12月 27日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委员:江向阳、邵凯、黄健斌、李权胜、欧阳凡、魏凤春、王俊、过钧、白仲光 江向阳先生,简历同上。 邵凯先生,简历同上。 黄健斌先生,简历同上。 李权胜先生,硕士。2001年起先后在招商证券、银华基金工作。2006年加入博时基金 13 博时裕泰纯债债券型投资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7年第 2号 管理有限公司,历任研究员、研究员兼基金经理助理、特定资产投资经理、特定资产管理部 副总经理、博时医疗保健行业股票基金基金经理、股票投资部副总经理、股票投资部成长组 投资总监。现任董事总经理兼股票投资部总经理兼价值组投资总监、博时精选混合基金、博 时新趋势混合基金的基金经理。 欧阳凡先生,硕士。2003年起先后在衡阳市金杯电缆厂、南方基金工作。2011年加入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特定资产管理部副总经理、社保组合投资经理助理。现任特定 资产管理部总经理兼社保组合投资经理。 魏凤春先生,经济学博士。1993年起先后在山东经济学院、江南证券、清华大学、江 南证券、中信建投证券公司工作。2011年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投资经理、博 时抗通胀增强回报(QDII-FOF)基金、博时平衡配置混合基金的基金经理。现任首席宏观策 略分析师兼宏观策略部总经理、多元资产管理部总经理。 王俊先生,硕士,CFA。2008年从上海交通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历任研究员、金融地产与公用事业组组长、研究部副总经理、博时国企改革股票基 金、博时丝路主题股票基金的基金经理。现任研究部总经理兼博时主题行业混合(LOF)基金、 博时沪港深优质企业混合基金、博时沪港深成长企业混合基金、博时沪港深价值优选混合基 金的基金经理。 过钧先生,硕士,CFA。1995年起先后在上海工艺品进出口公司、德国德累斯顿银行上 海分行、美国 Lowes食品有限公司、美国通用电气公司、华夏基金固定收益部工作。2005 年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基金经理、博时稳定价值债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固 定收益部副总经理、博时转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博时亚洲票息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博时裕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博时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博时新财富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现任董事总经理兼固定收益总部公募基金组投资总监、博 时信用债券投资基金、博时稳健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博时新收益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博时新机遇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博时新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博时新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博时鑫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博时乐臻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博时新起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博时双 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博时鑫惠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博时鑫瑞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博时鑫润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白仲光先生,博士。1991年起先后在石家庄无线电九厂、石家庄经济学院、长盛基金、 德邦基金、上海金珀资产管理公司工作。2015年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董事总 经理兼年金投资部投资总监、股票投资部绝对收益组投资总监。 6、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 14 博时裕泰纯债债券型投资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7年第 2号 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4、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经营方式管 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5、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证所管理的 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 券投资; 6、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产为自己及任 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7、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法符合《基 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 回的价格; 9、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10、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 11、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告义务; 12、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基金合同》 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向他人泄露; 13、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基金收 益; 14、按规定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15、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基金 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会计账册、报表、记录和其他相关资料15年以 上; 17、确保需要向基金投资者提供的各项文件或资料在规定时间发出,并且保证投资者能 够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随时查阅到与基金有关的公开资料,并在支付合理 成本的条件下得到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18、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19、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通知基金托 管人; 20、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时,应当 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15 博时裕泰纯债债券型投资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7年第 2号 21、监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金托管人违反 《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基金管理人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偿; 22、当基金管理人将其义务委托第三方处理时,应当对第三方处理有关基金事务的行为 承担责任; 23、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24、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间未能达到基金的备案条件,《基金合同》不能生效,基金管 理人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将已募集资金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在基金募集期结束后30 日内退还基金认购人; 25、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26、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2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四、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内 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行为的发生; 2、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基金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制度, 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的发生: (1)将基金管理人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或者职务之便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侵占、挪用基金财产; (6)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 关的交易活动; (7)玩忽职守,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8)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3、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基金合同,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 防止违反基金合同行为的发生; 4、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 5、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其他法规规定禁止从事的行为。 五、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大 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受雇人或任何第三者牟取利益; 16 博时裕泰纯债债券型投资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7年第 2号 3、不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 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或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4、不以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六、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风险管理的原则 (1)全面性原则 公司风险管理必须覆盖公司的所有部门和岗位,渗透各项业务过程和业务环节。 (2)独立性原则 公司设立独立的监察部,监察部保持高度的独立性和权威性,负责对公司各部门风险控 制工作进行稽核和检查。 (3)相互制约原则 公司及各部门在内部组织结构的设计上要形成一种相互制约的机制,建立不同岗位之间 的制衡体系。 (4)定性和定量相结合原则 建立完备的风险管理指标体系,使风险管理更具客观性和操作性。 2、风险管理和内部风险控制体系结构 公司的风险管理体系结构是一个分工明确、相互牵制的组织结构,由最高管理层对风险 管理负最终责任,各个业务部门负责本部门的风险评估和监控,监察部负责监察公司的风险 管理措施的执行。具体而言,包括如下组成部分: (1)董事会 负责制定公司的风险管理政策,对风险管理负完全的和最终的责任。 (2)风险管理委员会 作为董事会下的专业委员会之一,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批准公司风险管理系统文件,即 负责确保每一个部门都有合适的系统来识别、评定和监控该部门的风险,负责批准每一个部 门的风险级别。负责解决重大的突发的风险。 (3)督察长 独立行使督察权利;直接对董事会负责;按季向风险管理委员会提交独立的风险管理报 告和风险管理建议。 (4)监察法律部 监察法律部负责对公司风险管理政策和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监察,并为每一个部门的风 险管理系统的发展提供协助,使公司在一种风险管理和控制的环境中实现业务目标。 (5)风险管理部 风险管理部负责建立和完善公司投资风险管理制度与流程,组织实施公司投资风险管理 与绩效分析工作,确保公司各类投资风险得到良好监督与控制。 17 博时裕泰纯债债券型投资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7年第 2号 (6)业务部门 风险管理是每一个业务部门最首要的责任。部门经理对本部门的风险负全部责任,负责 履行公司的风险管理程序,负责本部门的风险管理系统的开发、执行和维护,用于识别、监 控和降低风险。 3、风险管理和内部风险控制的措施 (1)建立内控结构,完善内控制度 公司建立、健全了内控结构,高管人员关于内控有明确的分工,确保各项业务活动有恰 当的组织和授权,确保监察活动是独立的,并得到高管人员的支持,同时置备操作手册,并 定期更新。 (2)建立相互分离、相互制衡的内控机制 建立、健全了各项制度,做到基金经理分开,投资决策分开,基金交易集中,形成不同 部门,不同岗位之间的制衡机制,从制度上减少和防范风险。 (3)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 建立、健全了岗位责任制,使每个员工都明确自己的任务、职责,并及时将各自工作领 域中的风险隐患上报,以防范和减少风险。 (4)建立风险分类、识别、评估、报告、提示程序 建立了评估风险的委员会,使用适合的程序,确认和评估与公司运作有关的风险;公司 建立了自下而上的风险报告程序,对风险隐患进行层层汇报,使各个层次的人员及时掌握风 险状况,从而以最快速度作出决策。 (5)建立有效的内部监控系统 建立了足够、有效的内部监控系统,如电脑预警系统、投资监控系统,对可能出现的各 种风险进行全面和实时的监控。 (6)使用数量化的风险管理手段 采取数量化、技术化的风险控制手段,建立数量化的风险管理模型,用以提示指数趋势、 行业及个股的风险,以便公司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对风险进行分散、控制和规避,尽可能 地减少损失。 (7)提供足够的培训 制定了完整的培训计划,为所有员工提供足够和适当的培训,使员工明确其职责所在, 控制风险。 18 博时裕泰纯债债券型投资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7年第 2号 第四部分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成立日期:1987年12月22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7,170,411,366元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08]1037号 联系人:潘琦 联系电话:(0755) 2216 8257 1、平安银行基本情况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总部设在深圳的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深圳证券交易所 简称:平安银行,证券代码000001)。其前身是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2年6 月吸收合并原平安银行并于同年 7月更名为平安银行。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及其子公司合计持有平安银行58%的股份,为平安银行的控股股东。截至 2016年末,平安 银行在职员工 36885人,通过全国 60家分行、1072家营业机构为客户提供多种金融服务。 截至 2017年 3月 31日,平安银行资产总额30,061.95亿元,较上年末增长1.79%; 各项存款余额 23,916亿元,较上年末增长0.51%;各项贷款 15,705亿元,较上年末增长 4.90%;2017年 1-3月,营业收入 277.12亿元,同比增长0.65%;净利润 62.14亿元,同比 增长2.10%;资本充足率11.48%,满足监管标准。 平安银行总行设资产托管事业部,下设市场拓展处、创新发展处、估值核算处、资金清 算处、规划发展处、IT系统支持处、督察合规处、外包业务中心 8个处室,目前部门人员 为58人。 2、主要人员情况 陈正涛,男,中共党员,经济学硕士、高级经济师、高级理财规划师、国际注册私人银行 家,具备《中国证券业执业证书》。长期从事商业银行工作,具有本外币资金清算,银行经 营管理及基金托管业务的经营管理经验。1985年 7月至 1993年2月在武汉金融高等专科学 19 博时裕泰纯债债券型投资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7年第 2号 校任教;1993年 3月至 1993年 7月在招商银行武汉分行任客户经理;1993年 8月至 1999 年 2月在招行武汉分行武昌支行任计划信贷部经理、行长助理;1999年 3月-2000年 1月 在招行武汉分行青山支行任行长助理;2000年2月至 2001年 7月在招行武汉分行公司银行 部任副总经理;2001年8月至 2003年 2月在招行武汉分行解放公园支行任行长;2003年 3 月至 2005年 4月在招行武汉分行机构业务部任总经理;2005年 5月至 2007年 6月在招行 武汉分行硚口支行任行长;2007年7月至2008年1月在招行武汉分行同业银行部任总经理; 自 2008年 2月加盟平安银行先后任公司业务部总经理助理、产品及交易银行部副总经理, 一直负责公司银行产品开发与管理,全面掌握银行产品包括托管业务产品的运作、营销和管 理,尤其是对商业银行有关的各项监管政策比较熟悉。2011年 12月任平安银行资产托管部 副总经理;2013年 5月起任平安银行资产托管事业部副总裁(主持工作);2015年 3月 5 日起任平安银行资产托管事业部总裁。 3、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2008年 8月 15日获得中国证监会、银监会核准开办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 截至2017年03月31日,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托管净值规模合计 5.46万亿,托管证券投 资基金共81只,具体包括华富价值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富量子生命力股票 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商保证金快线货币市场基金、平安大 华日增利货币市场基金、新华鑫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阿里一号保本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东吴中证可转换债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平安大华财富宝货币市场基金、 红塔红土盛世普益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新华财富金30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新华活期添利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阿 鑫一号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增盈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安盈宝货币市场 基金、平安大华新鑫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万银多元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中海安鑫宝1号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海进取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天弘普惠养老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吴移动互联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平安大华智慧中国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金通用鑫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LOF)、嘉合磐石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平安大华鑫享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聚盛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阿鑫二号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弘安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博时裕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德邦增利货币市场基金、中海顺 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新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睿轩沪港深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浙商汇金转型升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安泽回报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博时裕景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平安大华惠盈纯债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久源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平安大华安盈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嘉实稳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稳盛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先锐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华润元大现金通货币市场基金、平安大华鼎信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平安 20 博时裕泰纯债债券型投资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7年第 2号 大华鼎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南方荣欢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长 信富平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海合嘉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鹏 华丰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兰克林国海新活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南方颐元 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鹏华弘惠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兴安定期开放灵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西部利得天添利货币市场基金、鹏华弘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博时安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安信活期宝货币市场基金、广发鑫 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平安大华惠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安悦回报灵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平安大华惠融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沪港深新起点股 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平安大华惠金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平安大华量化成长多策略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博时丰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英大睿鑫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西部利得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天弘安盈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平安大华惠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鑫盛 18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长盛盛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丰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平安 大华惠隆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新常态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平安大华金 管家货币市场基金、平安大华鑫利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博时泰安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新华鑫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联安睿智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华泰柏瑞享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汇平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华安新安平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平安大华量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平安大华中证沪港深高股息精选指数型证劵投资基金、前海开源聚财宝货币市场基金、 招商招弘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商稳阳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盛 盛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平安大华惠益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金鹰添荣纯债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西部利得汇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丰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华安睿安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西部利得久安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广发汇安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风险控制制度说明 1、内部控制目标 作为基金托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行业 监管要求,自觉形成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理念和经营风格;确保基金财产的安全完整, 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内部控制 和风险管理体系的有效性;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确保业务的安全、稳健运行,促进经营目 标的实现。 2、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设有总行独立一级部门资产托管事业部,是全行资产托管业务的 管理和运营部门,专门配备了专职内部监察稽核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工 21 博时裕泰纯债债券型投资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7年第 2号 作,具有独立行使监督稽核工作的职权和能力。 3、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资产托管事业部具备系统、完善的制度控制体系,建立了管理制度、控制制度、岗位职 责、业务操作流程,可以保证托管业务的规范操作和顺利进行;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人员符 合监管要求;业务管理严格实行复核、审核、检查制度,授权工作实行集中控制,业务印章 按规程保管、存放、使用,账户资料严格保管,制约机制严格有效;业务操作区专门设置, 封闭管理,实施音像监控;业务信息由专职信息披露人负责,防止泄密;业务实现自动化操 作,防止人为事故的发生,技术系统完整、独立。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1、监督方法 依照《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监督所托管基金的投资运作。利用行 业普遍使用的“资产托管业务系统——监控子系统”,严格按照现行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 规定,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的投资比例、投资范围、投资组合等情况进行监督,并定期编 写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报告,报送中国证监会。在日常为基金投资运作所提供的基金清算和核 算服务环节中,对基金管理人发送的投资指令、基金管理人对各基金费用的提取与开支情况 进行检查监督。 2、监督流程 (1)每工作日按时通过监控子系统,对各基金投资运作比例控制指标进行例行监控, 发现投资比例超标等异常情况,向基金管理人发出书面通知,与基金管理人进行情况核实, 督促其纠正,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2)收到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后,对涉及各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对象及交易对手 等内容进行合法合规性监督。 (3)根据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情况,定期编写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报告,对各基金投资运 作的合法合规性、投资独立性和风格显著性等方面进行评价,报送中国证监会。 (4)通过技术或非技术手段发现基金涉嫌违规交易,电话或书面要求管理人进行解释 或举证,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第五部分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及北京直销中心 名称: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及北京直销中心 地址: 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18号恒基中心1座23层 22 博时裕泰纯债债券型投资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7年第 2号 电话: 010-65187055 传真: 010-65187032、010-65187592 联系人: 韩明亮 博时一线通: 95105568(免长途话费) (2)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名称: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 28号久事大厦 25层 电话: 021-33024909 传真: 021-63305180 联系人: 郁天娇 (3)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公司 名称: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29层 办公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29层 电话: 0755-83169999 传真: 0755-83199450 联系人: 程姣姣 基金销售机构的具体名单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基金管理人可依据实际情况增减、变更 基金销售机构。 (二)代销机构 (1)广东南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南海大道北 26号 办公地址: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南海大道北 26号 法定代表人: 李宜心 联系人: 吴泳施 电话: 0757-86369512 传真: 0757-86250627 客户服务电话: 96138 网址: www.nanhaibank.com 二、登记机构 名称: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29层 办公地址: 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18号恒基中心1座23层 法定代表人:张光华 电话: 010-65171166 23 博时裕泰纯债债券型投资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7年第 2号 传真: 010-65187068 联系人: 许鹏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256号华夏银行大厦 14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256号华夏银行大厦 14楼 负责人:廖海 电话: 021-51150298 传真: 021-51150398 联系人:刘佳 经办律师:廖海、刘佳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 6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 202号普华永道中心 11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丹 联系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联系人:张振波 经办注册会计师:薛竞、张振波 24 博时裕泰纯债债券型投资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7年第 1号 第六部分基金的募集和基金合同的生效 一、基金的募集 基金管理人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募集 本基金,并于2015年11月2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2442号文准予募集注册。 本基金募集期从2015年11月13日起至2015年11月16日止,基金份额共募集 200,160,078.19份(含利息结转的份额),有效认购户数为249户。 本基金运作方式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间为不定期。 二、基金合同的生效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已于2015年11月19日正式生效。 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 本基金在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 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 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 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第七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一、申购与赎回的场所 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机构进行。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包括基金管理人和基金管 理人委托的其他销售机构。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构,并予以公告。基金 投资者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 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二、申购与赎回办理的开放日及时间 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 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 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 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 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公告。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本基金于2015年12月3日起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 25 博时裕泰纯债债券型投资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7年第 2号 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 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 进行计算; 2、“金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3、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4、赎回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购的先后次序进行顺序赎回; 5、办理申购、赎回业务时,应当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规 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公告。 四、申购与赎回的数额限制 1、首次购买基金份额的最低金额为 1.00元,追加购买最低金额为 1.00元;详情请见 当地销售机构公告; 2、每个交易账户最低持有基金份额余额为 1份,若某笔赎回导致单个交易账户的基金 份额余额少于 1份时,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必须一同赎回; 3、本基金目前对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份额不设上限限制,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 资者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数量限制,具体规定见定期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4、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等数量 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公告并报中国证 监会备案。 五、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1、申购和赎回的申请方式 投资人必须根据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内提出申购或赎回 的申请。 2、申购和赎回的款项支付 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必须全额交付申购款项,投资人全额交付申购款项,申购申请 成立;登记机构确认基金份额时,申购生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递交赎回申请,赎回成立;登记机构确认赎回时,赎回生效。投资人赎 回申请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将在T+7日(包括该日)内支付赎回款项。在发生巨额赎回或 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基金合同 有关条款处理。 遇交易所或交易市场数据传输延迟、通讯系统故障、银行数据交换系统故障或其他非基 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所能控制的因素影响业务处理流程,则赎回款项划付时间相应顺延。 26 博时裕泰纯债债券型投资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7年第 2号 3、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 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或赎回申请 日(T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 T+1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日 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应在 T+2日后(包括该日)及时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 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若申购不成功或无效,则申购款项本金退还给投资人。 基金销售机构对申购、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 接收到申请。申购、赎回申请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请的确认情况,投 资者应及时查询。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允许的范围内,对上述业务办理时间进行调整, 并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六、申购费率、赎回费率 1、投资者可以多次申购本基金,申购费率按每笔申购申请单独计算。 本基金基金份额采用前端收费模式收取基金申购费用。投资者的申购费用如下: 表 2:本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 金额(M)申购费率 M< 100万 0.80% 100万≤M< 300万 0.50% 300万≤M< 500万 0.30% M≥500万每笔 1000元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不列入基金财产。 2、赎回费率见下表: 表 3:本基金的赎回费率 持有期间(Y) 费率 0≤Y< 1年 0.10% 1年≤Y< 2年 0.05% Y≥2年 0% 注:1年指365日 来源:博时基金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赎回费100%计入基金财产。 3、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依照《信息披露 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公告。 27 博时裕泰纯债债券型投资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7年第 2号 七、申购份额与赎回金额的计算方式 1、申购金额的计算方式: (1)申购费用适用比例费率的情形下: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 (2)申购费用适用固定金额的情形下: 申购费用=固定金额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固定金额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 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 2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 财产承担。 例3:假定T日基金份额净值为 1.056元,某投资人本次申购本基金 40万元,对应的 本次申购费率为0.80%,该投资人可得到的基金份额为: 净申购金额=400,000/(1+0.80%)=396,825.40元 申购费用=400,000-396,825.40=3,174.60元 申购份额=396,825.40/1.056=375,781.63份 即:投资人投资 40万元申购本基金,假定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 1.056元,可得到 375,781.63份基金份额。 例4:假定 T日基金份额净值为 1.056元,某投资人投资 600万元申购本基金,其对应 的申购费用为 1000元,则其可得到的申购份额为: 申购费用=1000.00元 净申购金额=6,000,000-1000=5,999,000.00元 申购份额=5,999,000/1.056=5,680,871.21份 即,投资人投资 600万元申购本基金,假定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 1.056元,可得到 5,680,871.21份基金份额。 2、赎回金额的计算方式: 赎回总金额=赎回份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赎回总金额×赎回费率 净赎回金额=赎回总金额—赎回费用 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 2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 财产承担。 例5:某投资者赎回本基金 1万份基金份额,持有时间为三年,对应的赎回费率为0%, 假设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是1.250 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 28 博时裕泰纯债债券型投资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7年第 2号 赎回总金额=10,000×1.250=12,500.00 元 赎回费用=12,500×0%=0.00 元 净赎回金额=12,500-0=12,500.00 元 即:投资者赎回本基金 1万份基金份额,持有时间为三年,假设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是 1.250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 12,500.00元。 3、本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 4位,小数点后第 5位四舍五入,由此产 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 T+1日内公 告。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 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 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和基金赎回费率,并进行 公告。 八、申购与赎回的登记 1、经基金销售机构同意,基金投资者提出的申购和赎回申请,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 间之前可以撤销。 2、投资者申购基金成功后,登记机构在 T+1日为投资者登记权益并办理登记手续,投 资人自 T+2日(含该日)后有权赎回该部分基金份额。 3、投资人赎回基金成功后,登记机构在 T+1日为投资者办理扣除权益的登记手续。 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上述登记办理时间进行调整,但不得 实质影响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并最迟于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公 告。 九、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及处理 发生下列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拒绝或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 3、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4、基金管理人认为接受某笔或某些申购申请可能会影响或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 益时。 5、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资品种,或其他可能对基金业 绩产生负面影响,或发生其他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 6、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或登记机构的异常情况导致基金销售系统、 基金登记系统或基金会计系统无法正常运行。 7、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第1、2、3、5、6、7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拒绝或暂停申购 29 博时裕泰纯债债券型投资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7年第 2号 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公告。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请被拒绝,被拒绝的 申购款项本金将退还给投资人。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 的办理。 十、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发生下列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管理人不能支付赎回款项。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 3、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4、连续两个或两个以上开放日发生巨额赎回。 5、发生继续接受赎回申请将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 6、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情形(第 4项除外)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拒绝接受或暂停接受基金份额持有 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时,基金管理人应在当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已确认的赎 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应足额支付;如暂时不能足额支付,未支付部分可延期支付。若出现上 述第 4项所述情形,按基金合同的相关条款处理。基金份额持有人在申请赎回时可事先选择 将当日可能未获受理部分予以撤销。在暂停赎回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赎回 业务的办理并公告。 十一、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1、巨额赎回的认定 若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内的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 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前一 开放日的基金总份额的10%,即认为是发生了巨额赎回。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全额赎回或 部分延期赎回。 (1)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支付投资人的全部赎回申请时,按正常赎回 程序执行。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 资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 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10%的前提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 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账户赎回申请量占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 赎回份额;对于未能赎回部分,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选 择延期赎回的,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的, 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 30 博时裕泰纯债债券型投资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7年第 2号 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 止。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投资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部分延期赎回不受单笔赎回最低份额的限制。 (3)暂停赎回:连续 2个开放日以上(含本数)发生巨额赎回,如基金管理人认为有 必要,可暂停接受基金的赎回申请;已经接受的赎回申请可以延缓支付赎回款项,但不得超 过 20个工作日,并应当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公告。 3、巨额赎回的公告 当发生上述巨额赎回并延期办理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过邮寄、传真或者招募说明书规 定的其他方式在 3个交易日内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说明有关处理方法,同时依据相关规定 进行公告。 十二、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1、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的,基金管理人当日应立即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依 据相关规定进行公告。 2、如发生暂停的时间为 1日,基金管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基金重 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布最近 1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3、如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 1日,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暂停申购或赎回的时间,依照《信 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最迟于重新开放日在指定媒介上刊登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暂停公告中明确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时间,届时不再另行发布重新 开放的公告。 十三、基金转换 1、 业务开通时间 本基金已于 2016年 8月 16日开通基金转换业务。 2、日常转换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日常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 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开放日对投资者的业务办理时间是9: 30-15:00,具体以销售网点的公告和安排为准。 3、日常转换业务 (1)转换费用 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赎回费和申购费补差两部分构成,其中:申购费补差具体收取 情况,视每次转换时的两只基金的申购费率的差异情况而定。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持有人承 担。 (2)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1)、业务规则 ①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机构代理的同一 31 博时裕泰纯债债券型投资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7年第 2号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在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处注册登记的基金。 ②前端收费模式的开放式基金只能转换到前端收费模式的其它基金(申购费为零的基金 视同为前端收费模式),后端收费模式的基金可以转换到前端或后端收费模式的其它基金, 非 QDII基金不能与 QDII基金进行互转。 ③基金转换的目标基金份额按新交易计算持有时间。基金转出视为赎回,转入视为申购。 基金转换后可赎回的时间为T+2日。 ④基金分红时再投资的份额可在权益登记日的T+2日提交基金转换申请。 ⑤基金转换以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投资者采用“份额转换”的原则提交 申请。转出基金份额必须是可用份额,并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 2)暂停基金转换的情形及处理 基金转换视同为转出基金的赎回和转入基金的申购,因此有关转出基金和转入基金暂停 或拒绝申购、暂停赎回的有关规定适用于基金转换。 出现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情形或其它在《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已载明 并获中国证监会批准的特殊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暂停基金转换业务。 3)重要提示 ①本基金转换业务适用于可以销售包括博时外延增长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在内的两只以上(含两只),且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为同一机构的博时旗下基金的销售机构。 ②转换业务的收费计算公式及举例参见 2010年3月16日刊登于本公司网站的《博时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开放式基金转换业务的公告》。 ③本公司管理基金的转换业务的解释权归本公司 4、 基金销售机构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机构(含直销中心及直销网上交易)。投资者如需办理直销 网上交易,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bosera.com 参阅《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 务规则》、《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业务规则》、《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定 期投资业务规则》等办理相关开户、申购、赎回、基金转换、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5、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网站、 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6、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上述代销机构和直销机构均受理投资者的开户、日常申购和赎回等业务。本基金若 增加、调整直销网点或代销机构,本公司将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份额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 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请详细阅读刊登在2015 年11 月10 日的《证券时报》上的《博 时裕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32 博时裕泰纯债债券型投资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7年第 2号 十四、基金份额的转让 在法律法规允许且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受理基金份额持有人通过中国证监 会认可的交易场所或者交易方式进行份额转让的申请并由登记机构办理基金份额的过户登 记。基金管理人拟受理基金份额转让业务的,将提前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应根据基金管理 人公告的业务规则办理基金份额转让业务。 十五、基金的非交易过户 基金的非交易过户是指基金登记机构受理继承、捐赠和司法强制执行等情形而产生的非 交易过户以及登记机构认可、符合法律法规的其它非交易过户。无论在上述何种情况下,接 受划转的主体必须是依法可以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继承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死亡,其持有的基金份额由其合法的继承人继承;捐赠指基金 份额持有人将其合法持有的基金份额捐赠给福利性质的基金会或社会团体;司法强制执行是 指司法机构依据生效司法文书将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强制划转给其他自然人、法 人或其他组织。办理非交易过户必须提供基金登记机构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对于符合条件 的非交易过户申请按基金登记机构的规定办理,并按基金登记机构规定的标准收费。 十六、基金的转托管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办理已持有基金份额在不同销售机构之间的转托管,基金销售机构可 以按照规定的标准收取转托管费。 十七、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1)适用投资者范围 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允许购 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2)申购费率 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的申购费率与普通申购业务的费率相同。 表:本基金的申购费率结构表 金额(M)申购费率 M< 100万 0.80% 100万≤M< 300万 0.50% 300万≤M< 500万 0.30% M≥500万每笔 1000元 来源:博时基金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投资者承担,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 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3)扣款日期和扣款金额 投资者须遵循各销售机构有关扣款日期的规定,定投金额每次不少于人民币1 元(含 1 33 博时裕泰纯债债券型投资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7年第 2号 元)。 (4)重要提示 1)凡申请办理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计划”的投资者须首先开立本公司开放式基金基 金账户。 2)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计划的每月实际扣款日即为基金申购申请日,并以该日(T 日) 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投资者可以从T+2 日起通过本定期定额投资计划办 理网点、致电本公司客服电话或登录本公司网站查询其每次申购申请的确认情况。申购份额 将在确认成功后直接计入投资者的基金账户。 十八、基金份额的冻结、解冻和质押 基金登记机构只受理国家有权机关依法要求的基金份额的冻结与解冻,以及登记机构认 可、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况下的冻结与解冻。基金份额被冻结的,被冻结部分产生的权益 一并冻结,被冻结部分份额仍然参与收益分配与支付。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 如相关法律法规允许基金管理人办理基金份额的质押业务或其他基金业务,基金管理人 将制定和实施相应的业务规则。 34 博时裕泰纯债债券型投资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7年第 2号 第八部分基金的投资 一、投资目标 在一定程度上控制组合净值波动率的前提下,力争长期内实现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 回报。 二、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固定收益类品种,包括国债、金融债、企业 债、公司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中小企业私募债、资产支持证券、次级债、 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债券回购、银行存款等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 的其他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投资于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也不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 的纯债部分除外)、可交换债券。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对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本基金持有 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 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三、投资策略 本基金通过宏观周期研究、行业周期研究、公司研究相结合,通过定量分析增强组合策 略操作的方法,确定资产在基础配置、行业配置、公司配置结构上的比例。本基金充分发挥 基金管理人长期积累的行业、公司研究成果,利用自主开发的信用分析系统,深入挖掘价值 被低估的标的券种,以尽量获取最大化的信用溢价。本基金采用的投资策略包括:期限结构 策略、行业配置策略、息差策略、个券挖掘策略等。 首先,本组合宏观周期研究的基础上,决定整体组合的久期、杠杆率策略。 一方面,本基金将分析众多的宏观经济变量(包括 GDP增长率、CPI走势、M2的绝对水 平和增长率、利率水平与走势等),并关注国家财政、税收、货币、汇率政策和其它证券市 场政策等。另一方面,本基金将对债券市场整体收益率曲线变化进行深入细致分析,从而对 市场走势和波动特征进行判断。在此基础上,确定资产在非信用类固定收益类证券(现金、 国家债券、中央银行票据等)和信用类固定收益类证券之间的配置比例,整体组合的久期范 围以及杠杆率水平。 其次,本组合将在期限结构策略、行业轮动策略的基础上获得债券市场整体回报率,通 过息差策略、个券挖掘策略获得超额收益。 1、期限结构策略。通过预测收益率曲线的形状和变化趋势,对各类型债券进行久期配 置;当收益率曲线走势难以判断时,参考基准指数的样本券久期构建组合久期,确保组合收 益超过基准收益。具体来看,又分为跟踪收益率曲线的骑乘策略和基于收益率曲线变化的子 35 博时裕泰纯债债券型投资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7年第 2号 弹策略、杠铃策略及梯式策略。 (1)骑乘策略是当收益率曲线比较陡峭时,也即相邻期限利差较大时,买入期限位于 收益率曲线陡峭处的债券,通过债券的收益率的下滑,进而获得资本利得收益。 (2)子弹策略是使投资组合中债券久期集中于收益率曲线的一点,适用于收益率曲线 较陡时;杠铃策略是使投资组合中债券的久期集中在收益率曲线的两端,适用于收益率曲线 两头下降较中间下降更多的蝶式变动;梯式策略是使投资组合中的债券久期均匀分别于收益 率曲线,适用于收益率曲线水平移动。 2、行业配置策略。债券市场所涉及行业众多,同样宏观周期背景下不同行业的景气度 的发生,本基金分别采用以下的分析策略: (1)分散化投资:发行人涉及众多行业,本组合将保持在各行业配置比例上的分散化 结构,避免过度集中配置在产业链高度相关的上中下游行业。 (2)行业投资:本组合将依据对下一阶段各行业景气度特征的研判,确定在下一阶段 在各行业的配置比例,卖出景气度降低行业的债券,提前布局景气度提升行业的债券。 3、息差策略。通过正回购,融资买入收益率高于回购成本的债券,从而获得杠杆放大 收益。 本组合将采取低杠杆、高流动性策略,适当运用杠杆息差方式来获取主动管理回报,选 取具有较好流动性的债券作为杠杆买入品种,灵活控制杠杆组合仓位,降低组合波动率。 针对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本基金以持有到期,获得本金和票息收入为主要投资策略,同 时,密切关注债券的信用风险变化,力争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获得较高收益。本基金投资 中小企业私募债,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审慎原则,制定严格的投资决策流程、风险控制制度和 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处置预案,并经董事会批准,以防范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各种风 险。 4、个券挖掘策略。本部分策略强调公司价值挖掘的重要性,在行业周期特征、公司基 本面风险特征基础上制定绝对收益率目标策略,甄别具有估值优势、基本面改善的公司,采 取高度分散策略,重点布局优势债券,争取提高组合超额收益空间。 四、投资决策流程 投资决策委员会是本基金的最高决策机构,定期或遇重大事件时就投资管理业务的重大 问题进行讨论,并对本基金投资做方向性指导。基金经理、研究员、交易员等各司其责,相 互制衡。具体的投资流程为: (1)投资决策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确定本基金的总投资思路和投资原则; (2)宏观策略部基于自上而下的研究为本基金提供建议;固定收益总部数量及信用分 析员为固定收益类投资决策提供依据; (3)固定收益总部定期召开投资例会,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的决定,结合市场和个券 的变化,制定具体的投资策略; 36 博时裕泰纯债债券型投资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7年第 2号 (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