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泰达宏利港股通股票:开放申购、赎回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时间:2017年07月04日 11:31:53 中财网
泰达宏利港股通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申购、赎回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











































































公告
送出日期:
2017

7

4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泰达宏利港股通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泰达宏利港股通股票


基金主代码


004482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7

5

17



基金管理人名称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泰达宏利港股通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
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泰达宏利港股通优
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
同)


申购起始日


2017

7

7



赎回起始日


2017

7

7



转换转入起始日


-


转换转出起始日


-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17

7

7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泰达宏利港股通股票
A


泰达宏利港股通股票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4482


004483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赎回(
转换、
定期定额投资)










注:
本基金暂不开通转换业务。





2. 日常申购、赎回(
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基金将于
2017

7

7
日起每个开放日办理日常申购、赎回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具体办
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若该工作日为非港股通交
易日,则本基金不开放,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暂停
申购、赎回时除外。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
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对于具体办理时间,由于各销售机构
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投资者应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通过直销中心申购本
基金,单个基金账户单笔首次申购最低金额为
10
万元(含申购费),追
加申购最低金额为
1000
元(含申购费),已在直销中心有认购本基金记录的投资者不受首次申购
最低金额的限制,但受追加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
;
通过代销机构申购本基金,单个基金账户单笔申



购最低金额为
1
元人民币(含申购费)。销售机构在不低于上述规定的前提下,可根据自身的相关
情况设定本基金的申购金额下限,投资者在办理申购业务时,需遵循对应销售机构的规定。



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申购本基金,单个基金账户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
1
元(含申购费),
单笔
交易上限及单日累计交
易上限请参照网上直销说明。






3.2 申购费率




关于日常申购的金额限制、费率等事项,请仔细阅读基金合同、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其它相
关公告。



3.2.1 前端收费






申购金额(
M



申购费率


M<1000000


1.20%


1000000<=M<2500000


0.80%


2500000<=M<5000000


0.60%


5000000<=M


1000

/





注:

1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在申购时收取基金申购费用,
C
类基金份额在申购时不收取基金申
购费用。投资者如果有多笔
A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非养老金客户申购
本基金
A
类份额申购费用如上表。




2
)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申购本基金的养老金客户,实施特定申购费率,申购金额(含申购费,
下同)
<100
万元,特定申购费率为
0.30%
;申购金额
100
万元
≤M<250
万元,特定申购费率为
0.20%

申购金额
250
万元
≤M<500
万元,特定申购费率为
0.15%
;申购金额
M≥500
万元,特定申购费率
为每笔
1000
元。




3
)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但收取销售服务费。

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
率为
0.30%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无。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投资者可将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本基金按照份额进行赎回,申请赎回份额精确到小数
点后两位,单笔赎回的基金份额不得低于
1
份。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
点)单个交易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
1
份的,基金管理人有权一次将持有人在该交易账户



保留的剩余基金份额全部赎回。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
量限制。基
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
告并报监管部门备案。



4.2 赎回费率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与
C
类基金份额设置不同的赎回费率。




1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随赎回份额持有时间的增加而递减,详见下表:





A

持有期限(
N
,日历日



赎回费率


1

<=N<=6



1.50%


7

<=N<=29



0.75%


30

<=N<=89



0.50%


90

<=N<=179



0.50%


180

<=N<=365



0.10%


N
>
=366



0.00%





2
)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随赎回份额持有时间的增加而递减,详见下表:


B/C
级持有期限(
N
,日历日



赎回费率


1

<=N<=29



0.50%


N>=30



0.00%




注: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本基金的赎回费用在投资者赎回本基金份
额时收取,扣除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后的余额归基金财产,赎回费归入基金财产
的比例不得低于赎回费总额的
25%
,具体见招募说明书规定。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无。



5. 日常转换业务


本基金暂不开通转换业务。



6.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1
)开始办理的时间


本基金于公告开放日起开始接受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2
)定期定额业务的销售机构


我司已对本基金所有代销机构开通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系统支持,代销机构是否开通定期
定额投资业务以其公告为准。




网上直销平台为投资者提供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优惠,具体支持的银行卡及定期定额申购费率
请参考相关公告及网上交易有关内容。有关网上直销定期定额投资的业务规则请查询本公司网站
网上交易相关内容。



本公司本基金最低定期定额申购额为
1
元,销售机构在不低于上述规定的前提下,可根据自
身的相关情况设定本基金的定期定额申购金额下

,投资者在办理定期定额申购业务时,需遵循
对应销售机构的规定。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进行定期定额申购,单个基金账户单笔最低金额为
1
元。



7. 基金销售机构


7.1 场外销售机构
7.1.1 直销机构






直销机构: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直销柜台: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七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南楼三层


电话:
010
-
66577619

010
-
66577617


传真:
010
--
66577760


联系人:于贺


泰达宏利基金网上直销系统:


网上交易系统网址:
https://etrade.mfcteda.com/etrading/


泰达宏利微信公众账号:
mfcteda_BJ
或微信搜索

泰达宏利基金


进行账户绑定、交易、查询功
能。



客服电话:
400
-
698
-
8888

010
-
66555662


客服信箱:
irm@mfcteda.com





7.1.2 场外代销机构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浦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



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长江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福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世纪证券
有限责任公
司、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部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宝证券有
限责任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上海华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方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众禄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
销售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一路财富(北
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北京

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
限公司、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大泰金石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浙江金观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上海联泰资产管
理有限公司、武汉市伯嘉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云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
限公司、北京广源达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晟视天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汇成基金销售
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
限公司
、上海万得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北京肯特瑞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国美基金销售有
限公司、北京格上富信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泰诚财富基金销售(大连)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
销售有限公司。



7.2 场内销售机构




无。



8.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
/
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本基金管理人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各销售机构、本基
金管理人的网站等媒介披露开放日各类基金份额所对应的基金份额净值,敬请投资人留意。



9.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公告仅对泰达宏利港股通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



有关事项予以说明。



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
www.mfcteda.com
)查询或者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
(400
-
698
-
8888

010
-
66555662)
垂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于投资前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
书。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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