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17光控02: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2017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时间:2017年07月05日 11:36:17 中财网
















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


201
7

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
摘要


(面向合格投资者)






第一

















发行人: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

(住所:香港夏悫道16号远东国际金融中心46楼)







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
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标志1





签署日期:






声 明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
括募集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募
集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募集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
决定的依据。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募集说明书及本
摘要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
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募集说明书及本

要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



主承销商已对募集说明书及本
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主承

商承诺募集说明书及本
摘要因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
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
的,与发行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能够证明自
己没有过错的除外;募集说明书及本
摘要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且公司债券未能按时兑付本息的,主承销商承诺负责组织募集说明书约定的
相应还本付息安排。



受托管理人承诺严格按照相关监管机构及自律组织的规定、募集说明书及受
托管理协议等文件的约定,履行相关职责。发行人的相关信息披露文件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债券持有人遭受损失的,或者公司债券出
现违约情
形或违约风险的,受托管理人承诺及时通过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等方式
征集债券持有人的意见,并以自己名义代表债券持有人主张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与发行人、增信机构、承销机构及其他责任主体进行谈判,提起民事诉讼或申请
仲裁,参与重组或者破产的法律程序等,有效维护债券持有人合法权益。受托管
理人承诺,在受托管理期间因拒不履行、迟延履行或者其他未按照相关规定、约
定及债券受托管理人声明履行职责的行为,给债券持有人造成损失的,将承担相
应的法律责任。



凡欲认购
本期
债券
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
募集说明书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
件,进行独立投资判
断并自行承担相关风险。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政府部门



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经营风险、偿债风险、诉讼
风险以及公司债券的投资风险或收益等作出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
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
本期
债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
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认购或持有
本期
公司债券视作同意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
议规则及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等主
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



除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外,发行人没有
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体提供未在
募集说明书中列明的信息和对募集说明书作任何说明。投资者若对募集说明书及

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
顾问。投资者在评价和购买
本期
债券
时,应特别审慎地考虑
募集说明书第二节所
述的各项风险因素。







重大事项提示

请投资者关注以下重大事项,并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风险因素”

等有关章节。


一、本期债券评级为
AAA
;本期债券上市前,本公司
201
6
年末的净资产为
39,486,395
千港元(截至
201
6

12

3
1
日合并报表中净资产合计),总资产为
67,495,336
千港元。本期债券上市前,本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
配利润为
3,926,021
千港元(
2014
年、
2015
年及
2016
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本公
司股东之盈利的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
1.5
倍。本期债券发
行及上市交易安排请参见发行公告。



二、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国家宏观经济、金融货币政策以及国际经济
环境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由于本期债券期限较长,
债券的投资价值在其存续期内可能随着市场利率的波动而发生变动,从而使
本期
债券投资者持有的债券价值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三、本期债券发行采取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在中国
证券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合格证券账户并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
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中所规定的合格投资者条件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
规另有规定除外)。参与本期债券申购的机构投资者应确认其具备相关申购资格,
应就其认购本期债券的有关事宜咨询其法律顾问及其他有关专业人士,并对认购
本期债券的合法、合规性自行承担责任。



四、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本公司将积极申请本期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流通。由
于具体上市审批事宜需要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方能进行,并依赖于
有关主管部门的审批或核准,本公司目前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一定能够按照预期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且具体上市进程在时间上存在不确定性。此外,证券
交易市场的交易活跃程度受到宏观经济环境、投资者分布、投资者交易意愿等因
素的影响,本公司亦无法保证本期债券在交易所上市后本期债券的持有人能够随
时并足额交易其所持有的债券。



五、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评定,本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
,本期
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
,说明本期债券偿还债务的能力很强,受不利经济环境
的影响
不大,违约风险很低。在本期公司债券存续期内,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



司将持续关注发行人外部经营环境的变化、经营或财务状况的重大事项等因素,
出具跟踪评级报告。如果发生任何影响发行人主体信用级别或债券信用级别的事
项,导致发行人主体信用级别或本期公司债券信用级别降低,将会增大投资者的
风险,对投资者的利益产生一定影响。



六、债券持有人会议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审议通过的决议,对于所
有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的债券
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取得本期债券的持有人)均有同等约束
力。

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债券持有人会议在其职权范围内通过的任何有效决议的效
力优先于包含债券受托管理人在内的其他任何主体就该有效决议内容做出的决
议和主张。债券持有人认购、购买或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期债券均视作同意并
接受本公司为本期债券制定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等对本期债券各项权利义务的规定。



七、
2014

-
2016
年,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分别为
-
2,982,224
千港元

945,628
千港元

-
1,244,367
千港元
。由于发行人
跨境资产管理
类业务与
国内宏观经济、国家政策
以及全球经济保持着高度相关性,发行人会根据上述因
素调整经营策略,因此报告期内发行人经营活动现金流呈现一定的波动性。



八、截至
2016
年末,发行人用途受限的资产规模为
715,136

港元。如果
未来发行人相关债务出现违约,可能会造成发行人对应抵质押物所有权的丧失,
那么公司资产规模、营业收入以及净利润将受影响,从而影响公司经营状况及未
来发展。若发行人发生偿付风险,上述资产是发行人无法及时变现抵偿债务的。



九、
发行人的汇率风险主要来自除港币以外的外币货币资产与负债的结余和
海外业务的净投资。

2014

12

31
日、
2
015

12

31
日及
2016

12

31
日,发行人分别持有外币资产
22,108,341
千港元、
24,863,446
千港元及
23,866,525
千港元。

持有外币负债
4,990,739
千港元、
9,760,969
千港元及
18,457,526
千港元


2014
年度、
2015
年度和
2016
年度,发行人产生汇兑净损益
285
千港元、
-
86,009
千港元和
118
,
364
千港元
。报告期内,公司持有的外币资产及负债主要是以美元、
人民币和新加坡元计价的资产及负债,若未来汇率发生较大的变化,可能会对公
司产生较大的汇率风险。发行人存
在汇率波动的风险。



十、
就分类为交易证券、备供销售证券及指定通过损益以反映公平价值的金
融资产,本公司须承担受其股价变动的风险。

2014
年末
-
2016
年末,公司持有交



易证券净额、备供销售证券及指定通过损益以反映公平价值的金融资产净额合计
分别为
27,610,164
千港元、
34,345,286
千港元和
33,271,711
千港元,分别占资产
总额的
52.46%

52.61%

49.29%
。金融资产价格的变动引起交易证券和指定通
过损益以反映公平价值的金融资产金额的变动计入损益表,引起备供销售证券金
额的变动计入储备。因此
,公允价值下跌可能导致公司损益或储备的下跌。



十一、
2014
年末
-
2016
年末发行人所管理的基金规模分别为
541
亿港元、
509
亿港元和
875
亿港元。随着公司基金管理规模的不断扩大,以及未来投资项目的
不断增加,对公司的项目管理能力形成一定的挑战。



十二、公司的净利润主要来自所持有的金融资产的市场价值变动,而该价值
受股权退出方式、资本市场环境等多重因素影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进而影
响公司的经营业绩。



十三
、针对本期公司债券,发行人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外公司,同时
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上市,需要遵守香港联交所关于
上市公司的相关规定。发行人
本期在中国境内公开发行债券,受《证券法》及《管理办法》等中国法律、法规
以及规范性文件的约束。虽然发行人注册地律师已出具法律意见书说明本次发行
并不违反香港法律法规,但由于发行人为中国境外主体,如发生法律纠纷,起诉、
送达、举证以及执行等程序均与中国境内的诉讼程序存在较大差异。虽然《债券
持有人会议规则》和《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均已规定本期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相
关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国法律并由中国法院管辖,但投资者仍可能面临诉讼程序耗
时较长及判决结果难以执行的风险。





、募集说明书及

摘要所引用
的财务报告为公司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及香港《公司条例》的披露规定编制的
2014
年度、
2015
年度及
2016
年度财务
报告,由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14
年度、
2015
年度
财务报告进行审计,
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由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16
年度财务
报告进行审计,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上述财务报告与境内会计准则存
在一定差异。





、在本期债券评级的信用等级有效期内,资信评级机构将对本公司进行
持续跟踪评级,持续跟踪评级包括持续定期跟踪评级与不定期跟踪评级。跟踪评
级期间,资信评级机构将持续关注
本公司外部经营环境的变化、影响本公司经营
或财务状况的重大事件、本公司履行债务的情况等因素,并出具跟踪评级报告,



以动态地反映本公司的信用状况。跟踪评级报告出具后,发行人将同时通过评级
机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
http://www.sse.com.cn
)
以及监管部门指定的其他媒体
予以公告,且交易所网站公告披露时间不晚于在其他交易场所、媒体或者其他场
合公开披露的时间。



十六、
因起息日在
2017

1

1
日以后,本期债券名称变更为“中国光大

股有限公司
2017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名称变更为“中
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
2017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其他相
关申请文件继续有效。




目 录



................................
................................
................................
............................
2
重大事项提示
................................
................................
................................
...............
4


................................
................................
................................
............................
8


................................
................................
................................
..........................
10
第一节
发行概况
................................
................................
................................
12


发行人基本情况
................................
..........
12
二、
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内部批准情况
..........................
12
三、
本次公司债券核准情况及核准规模
..........................
12
四、
本期公司
债券的主要条款
................................
..
13
五、
本期债券发行及上市安排
................................
..
16
六、
有关机构及其联系方式
................................
....
16
七、
发行人与本期发行的有关机构、人
员的利害关系
..............
18
八、
认购人承诺
................................
..............
18
第二节
风险因素
................................
................................
................................
20
一、
本期公司债券的投资风险
................................
..
20
二、
发行人的相关风险
................................
........
21
第三节
发行人的资信情况
................................
................................
................
26
一、
本期公司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及标识所代表的涵义
............
26
二、
信用评级报告的主要事项
................................
..
26
三、
跟踪评级的有关安排
................................
......
27
四、
公司的资信情况
................................
..........
27
五、
近三年主要偿债能力财务指标
..............................
30
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
....................
31
一、
发行人概况
................................
..............
31
二、
发行人历史沿革情况
................................
......
31
三、
发行人股东情况
................................
..........
33
四、
发行人的组织结构及重要的权益投资情况
....................
35
五、
发行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
......................
40
六、
发行人的主要业务基本情况
................................
47
七、
公司治理情况
................................
............
56
第五

财务会计信息
................................
................................
........................
62
一、
发行人财务报告编制及审计情况
............................
62
二、
最近三年财务报表
................................
........
62

三、
近三年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变化情况
........................
67
四、
最近三年主要财务指标
................................
....
67
五、
发行公司债券后公司资产负债结构的变化
....................
68
六、
承诺及或有事项
................................
..........
69
第六节
募集资金运用
................................
................................
........................
72
一、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数额
............................
72
二、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
72
三、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对发行人财务状况的影响
..................
72
四、
发行人关于本次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承诺
....................
73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
................................
74
一、
备查文件
................................
................
74
二、
备查文件查阅时间及地点
................................
..
74

释 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公司/光大控股



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

光大集团





中国光大
集团股份公司(由中国光大(集团)
总公司改制设立而成)


光大银行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光大证券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光大香港





中国光大集团有限公司


光大控股





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


中国飞机租赁





中国飞机租赁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董事会



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
董事会

主承销商
、簿记管理人、

大证券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诚信证评



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

审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



毕马威
会计师事务所
、安永会计师事务所


受托管理人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所
/上交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香港联交所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登记结算机构、债券登记机
构、债券托管机构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分公司


本次公司债券、本次债券



经发行人2016年6月8日召开的董事会审议
通过,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向合
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的面值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28亿元(含128亿元)的公司债券

本期公司债券、本期债券



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2017年公司债券(第
一期)

本次发行






司债券的发行





募集说明书



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
本次
公司债券
而制作的《
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
201
7


开发行
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
(第一
期)



募集说明书摘要



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
201
7

公开发行
公司
债券募集说明书
摘要
(第一
期)


《公司章程》




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
章程》


《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
2016年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会议规则》



《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
2016年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近三年



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

不超过



不超过(含本数)






人民币元(如无特指)



本募集说明书
摘要
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略有
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第一节 发行概况

一、 发行人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China Everbright Limited


成立日期:
1972

8

25



住所:
香港夏悫道
16

远东金融中心
46



主席:
蔡允革


已发行股


1,685,253,712

截至
2016

5

31




上市场所:
香港联交所


股票代码:
165.HK


主要业务

提供
金融服务


二、 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内部批准情况

2016

6

8
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
董事书
面决议
》,同意公司公开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128.00
亿元(含
128.00
亿元)的
公司债券。



三、 本次公司债券核准情况及核准规模

2016

7

12
日,经中国证监会【
2016

1559
号文核准,
公司获准公开发
行不超过人民币
128
亿元(含
128
亿元)的公司债券。公司将综合市场等各方面
情况确定债券的发行时间、发行规模及其他具体发行条款。



本次公司债券采用分期发行方式,其中

期发行
40
亿元。自证监会核准发
行之日起
12
个月内完成;其余各期债券发行,自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
24
个月
内完成。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本次债券已发行
80
亿元。




四、 本期公司债券的主要条款


发行主体:
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



债券名称:
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
201
7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一期)





发行规模:
本次公司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
128
亿元(含
128
亿元
),采用
分期发行的方式,

期债券发行规模

25
亿元。




债券
品种和
期限:
本期债券分为两个品种:品种一为
5
年期固定利率品种,
附第
3
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以下简称“品种
一”);品种二为
7
年期固定利率品种,附第
5
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
投资者回售选择权(以下简称“品种二”)。两个品种间可以进行相互回拨,回拨
比例不受限制。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协商一致,决定是否行使品种间回拨权。




债券票面利率:


公司债券票面利率为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利率将根据网
下询价簿记结果,由发行人与主
承销商按照市场情况确定





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
品种一,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

3
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
3
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
付息日前的第
2
0
个工作日刊登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
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利率调整权,则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
变。品种二,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5
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
3

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第
5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2
0
个工作日刊
登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
使利率调
整权,则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发行人作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
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
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具体事宜以发行人
在主管部门指定媒体上发布的具体回售登记办法为准。投资者选择将持有的本期
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的,须于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公告日起
5
个工作日
内进行登记;若投资者未做登记,则视为继续持有债券并接受上述调整。




票面金额:


公司债券票面
金额为
100
元。



债券形式:


公司债券为实名制记账式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

公司债券



在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

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
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等操作。




还本付息方式:


公司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
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起息日:


公司债券起息日为
2017

7

1
0
日。




利息登记日:
按照上交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在利息登记日当
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其所持本期债券获得
该利息登记
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最后一个计息年度的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计息期限:
本期公司债券品种一计息期限自
2017

7

1
0
日至
2022

7

9
日止。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公司债券的计息期限为
2017

7

1
0
日至
2020

7

9
日止。




本期公司债券品种二的计息期限自
2017

7

1
0
日至
2024

7

9
日止。

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公司债券的计息期限为
2017

7

1
0
日至
2022

7

9
日止。




付息日:
本期公司债券品种一的付
息日是
2018
年至
2022

每年

7

1
0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
项不另计息)


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公司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
7

20
20
年每年的
7

1
0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
工作日,
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本期公司债券品种二的付息日是
2018
年至
2024

每年

7

1
0
日(如遇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
息)


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公司债券的付息
日为
201
8

20
22
年每年的
7

1
0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兑付日:
本期公司债券品种一的兑付日为
2022

7

1
0
日(如遇法定节假
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息)。


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公司债券的兑付日为
20
20

7

1
0
日(如
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
计息)。




本期公司债券品种二的兑付日为
2024

7

1
0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

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息)。

若投资者行
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公司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
2

7

1
0
日(如遇法定
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息)。




利息、兑付方式:
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本期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
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
办理。




担保情况:


公司债券无担保。




发行方式:
详见本期债券发行公告。




承销方式:


公司债券由主承销商光大证券以余额包
销的方式承销。



债券转让:
根据《管理办法》,本次发行结束后,本

公司债券
申请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转让。本期
公司债券的转让方和受让方须遵守相关业务规范,受让方
须具备《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格投资者条件。


发行对象:
符合《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具体参见
本期债券发行公告。


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本期债券不安排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债券受托管理人:招商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等相关费用后,将用
于偿还公司债

及补充公司营运资金。



信用级别及资
信评级机构:
经中诚信证评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为
AAA
,本

公司债券的信用级别为
AAA




拟上市地:
上海证券交易所。



新质押式回购:
本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
,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
,本期债券符合进行新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发行人拟向上海证券
交易所及证券登记机构申请新质押式回购安排。如获批准,具体折算率等事宜按
上交所及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税务提示:
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

公司债券



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五、 本期债券发行及上市安排

(一)


债券
发行时间安排


发行公告刊登日期:
2017

7

6
日。



发行首日:
2017

7

1
0
日。



网下发行期限:
2017

7

1
0
日至
2017

7

1
1
日。



(二)
本期
债券
上市安排


本期
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向上交所提出关于
本期
公司债券上
市交易的申请,办理有关上市手续,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六、 有关机构及其联系方式

(一)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薛峰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联系人:黄亮、孔维、江奕俊、邢一唯


电话:
021
-
32587359


传真:
021
-
32587598


(二

境内
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
(上海)
事务所


负责人:
黄宁宁


住所:
上海市北京西路
968
号嘉地中心
23
-
25



联系人:刘天意


电话:
021
-
52341668


传真:
021
-
52341670




)会计师事务所: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


住所:香港中环遮打道
10
号太子大厦
8




电话:
+852 2522 6022


传真:
+852 2845 2588




)会计师事务所:安永会计师事务所


住所:
香港中环添美道
1
号中信大厦
22



电话:
+852 2846 9888


传真:
+852 2868 4432




)评级机构:中诚信
证券评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关敬如


住所:上海市西藏南路
760
号安基大厦
21



联系人:
郑耀宗


电话:
021
-
80102419


传真:
021
-
51019030




)债券受托管理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霍达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A

38

45



联系人:尚粤宇


电话:
010
-
57601990


传真:
010
-
57601990




)证券交易场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法定代表人:黄红元


住所:上海市浦东南路
528



联系人:段东兴


电话:
021
-
68808888


传真:
021
-
68
802819






募集资金监管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自由贸易试验
区南沙分行


法定代表人:
陈涛


住所:
广州市南沙区进港大道
62



联系人:
贺晓娟


电话:
020
-
84980236


传真:
020
-
34680786




)公司债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负责人:高斌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
166
号中国保险大厦
3



联系人:王博


电话:
021
-
68870114


传真:
021
-
58754185


七、 发行人与本期发行的有关机构、人员的利害关系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
摘要
签署之日,除以
下情况外,发行人与
本期
发行有关的
中介机构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及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
等实质性利害关系。



1
、本期债券发行人为主承销商光大证券第二大股东,持股比例为
24.71%



2
、本期债券
发行人光大控股

首席投资官及管理决策委员会成员殷连臣


任本期债券主承销商光大证券
董事;


3
、本期债券
发行人光大控股
的公司秘书
陈明坚,

任本期债券主承销商光
大证券
董事




八、 认购人承诺

购买
本期
公司债券的投资者(包括
本期
公司债券的认购人和受让人及以其他
方式合法取得
本期
公司债券的人)被视为作出以下承诺:




一)
接受募集说明书对本期债券项下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其约束;


(二)
本期
公司债券的发行人依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
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该等变
更;


(三)投资者在评价和购买
本期
公司债券时已经充分了解并认真考虑了
本期
公司债券的各项风险因素;


(四)
本期
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申请
本期
公司债券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并由发行人办理相关手续,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安排








第二节 风险因素

投资者在评价和投资
本期
公司债券
时,除本募集说明书
摘要
披露的其他各
项资
料外,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一、 本期公司债券的投资风险

(一)利率风险


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经济周期和国家财政、货币政策的直接影响,市
场利率存在一定的波动性。债券属于利率敏感性投资品种,由于
本期
公司债券采
用固定利率形式,其投资价值在其存续期内可能发生变动。一般来说,当市场利
率上升时,固定利率债券的投资价值将会相应降低。因此,提请投资者特别关注
市场利率波动的风险。



(二)流动性风险


本期
债券
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积极申请
本期
债券
在上交所上市流通。由于
具体上市审批事宜需要在
本期
债券
发行结束后方能进行
,并依赖于有关主管部门
的审批及核准,发行人目前无法保证
本期
债券
一定能够按照预期在交易所交易流
通,且具体上市进程在时间上存在不确定性。此外,证券交易市场的交易活跃程
度受到宏观经济环境、投资者分布和投资者交易意愿等因素的影响,
本期
债券

限于合格投资者范围内转让,发行人亦无法保证
本期
债券
在交易所上市后
本期


的持有人能够随时并足额交易其所持有的债券。因此,
本期
债券
的投资者在购

本期
债券
后可能面临由于债券不能及时上市流通而无法立即出售
本期
债券
,或
者由于债券上市流通后交易不活跃甚至出现无法持续成交的情况,不能以某一价
格足额出售其希望出售的
本期
债券
所带来的流动性风险。



(三)偿付风险


本期
债券
的期限较长,在债券存续期内,发行人所处的宏观经济环境、行业
发展状况、国家相关政策、资本市场状况等外部环境以及发行人本身的生产经营
存在着一定的不确定性,这些因素的变化可能导致发行人不能从预期的还款来源
中获得足够资金按期、足额支付
本期
债券
本息,可能会使债券持有人面临一定的
偿付风险。




(四)
本期
公司债券偿债安排所特有的风险


尽管在
本期
公司债券发行时,发行人已根据现时情况安排了偿债保障措施来
保障
本期
债券
按时还本付息,但是在
本期
债券
存续期内,
可能由于不可控的市场、
政策、法律法规变化等因素导致目前拟定的偿债保障措施不完全充分或无法完全
履行,进而影响
本期
债券
持有人的利益。



(五)资信风险


公司目前资信状况良好,自成立以来能按约定偿付银行贷款本息,截至


集说明书
摘要
签署之日本公司不存在银行贷款延期偿付及债券本息偿付违约的
情况。本公司在近三年与主要客户发生的重要业务往来中,未曾发生任何严重违
约。在未来的业务经营中,本公司将秉承诚信经营的原则,严格履行所签订的合
同、协议或其他承诺。但在
本期
公司债券存续期内,如果本公司资信状况发生不
利变化,将可能使
本期

司债券投资者的利益受到一定影响。



(六)评级风险


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评定,本公司的主体信用级别为
AAA

本期

司债券信用级别为
AAA
。公司无法保证其主体信用评级和
本期
公司债券的信用
评级在
本期
公司债券存续期间不会发生任何负面变化。如果公司的主体信用评级

/

本期
公司债券的信用评级在
本期
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发生负面变化,资信评
级机构调低公司主体信用级别或
本期
公司债券信用级别,
本期
公司债券的市场交
易价格可能发生波动。



二、 发行人的相关风险

(一) 财务风险


1

资产负债率上升较快的风险


2014
年末
-
2016
年末,公司合并
口径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27.44%

34.21%

41.50%
,处于合理的水平但呈现上升较快的趋势。近三年,公司资产负债率的上
升主要由于公司业务发展较快,使得公司通过主动负债提升杠杆率。杠杆率的提
升加快了公司的业务发展速度,提升了公司的盈利能力,但对公司风险管理与合
规等方面压力加大,且在市场环境发生不利变化的情况下,公司的财务风险也随



之提高。



2

汇率波动
风险


发行人的汇率风险主要来自除港币以外的外币货币资产与负债的结余和海
外业务的净投资。

2014

12

31
日、
2015

12

31
日及
2016

12

31
日,发行人分别持有外币资产
22,108,341
千港元、
24,863,446
千港元及
23,866,525
千港元。

持有外币负债
4,990,739
千港元、
9,760,969
千港元及
18,457,526
千港元


2014
年度、
2015
年度和
2016
年度,发行人产生汇兑净损益
285
千港元、
-
86,009
千港元和
118
,
364
千港元
。报告期内,公司持有的外币资产及负债主要是以美元、
人民币和新加坡元计价的资产及负债,公司汇兑损益产生变动主要原因是
2014
年以来,人民币不断贬值,导致公司境外资产、负债和净投资产生汇兑损益。若
未来汇率发生较大的变化,可能会对公司产生较大的汇率风险。发行人存在汇率
波动的风险。



3
、利率风险


发行人利率风险主要是由带息资产和负债产生。

2014

12

31
日、
2015

12

31
日及
2016

12

31
日,发行人分别持有产生利息的资产总额
5,053,145
千港元、
5,667,815
千港元和
5,959,534
千港元、持有产生利息的负债总

9,143,001
千港元、
13,579,636
千港元和
10,254,698
千港元。

2016
年末,发行
人产生利息的负债总额大于产生利息的资产总额。于
2016

12

31

,如假
设利率上升
0.5%
,所有其他可变因素维持不变,发行人的除税后盈利将减少
23
,849
千港元。发行人面临利率上升导致盈利下降的风险。



4

公允价值变动
风险


就分类为交易证券、备供销售证券及指定通过损益以反映公平价值的金融资
产,本公司须承担受其股价变动的风险。

2014
年末
-
2016
年末,公司持有交易证
券净额、备供销售证券及指定通过损益以反映公平价值的金融资产净额合计分别

27,610,164
千港元、
34,345,286
千港元和
33,271,711
千港元,分别占资产总额

52.46%

52.61%

49.29
%
。金融资产价格的变动引起交易证券和指定通过损
益以反映公平价值的金融资产金额的变动计入损益表,引起备供销售证券金额的
变动计入储备。因此,公允价值下跌可能导致公司损益或储备的下跌。




5
、持有光大证券和光大银行股份
份额较高
的风险


201
6
年末,发行人持有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4.71%
的股份,计入联营公
司投资。作为联营公司投资,按照权益法计量,光大证券资产状况和盈利状况能
直接引起发行人的净资产和损益的变动。



201
6
年末,发行人持有光大银行
3.37%
的股份,计入备供销售证券。

2016
年末,发行人投资在光大银行的
账面值高于发行人总资产的
10%
。光大银行公允
价值的变动计入发行人的储备,能直接引起发行人净资产的变动。



发行人存在
持有光大证券和光大银行股份
份额较高
的风险




6
、经营性现金流净额波动较大的风险


2014
-
2016
年度,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
2,982,224

港元

945,628
千港元

-
1,244,367
千港元
。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主要受营运资金变动前现金流入
/
流出
、客户借款变动、应收账款、按金及预付
款变动、交易证券变动和应收被投资公司款项变动等科目影响,且每年变动金额
均较大
。发行人存在经营性现金流净额波动较大的风险。



7
、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主要表现于公司具备清偿能力,但由于无法及时获得充足资金或
无法以合理成本及时获得充足资金,以应对资产增长或支付到期债务的风险。虽
然公司已按照相关法规的要求,建立涵盖各业务单元的全面流动性风险管理体
系,制定与公司复杂性、风险轮廓和经营范围相匹配的流动性风险管理政策、程
序和风险限额,但仍有可能面临此风险。



(二)经营风险


1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主要表现为由于债务人或交易对手无法履约而造成经济损失的风
险。虽然公司审批机制较为完善,有关自营业务的
所有投资决策

包括但不限于
具有授信性质和融资功能的投资

必须由公司管委会下属投资决策委员会



司投委会



作审批
或作有限度授权
。有关交易对手相关的审批,由公司

风险
管理部作评审及建议

首席风险官作审批,但仍有可能面临此风险。



2
、投资风险



公司的业务覆盖范围主要包括基金管理业务

自有资金投资业务。投资风险
是指公司在投资不同类别的产品或业务时,对未来投资收益的不确定性,在投资
中可能会遭受收益损失,甚至本金损失的风险。



3
、跨境投资风险


公司的业务包含跨境资产管理,涉及自有资金在海外的投资和管理等业务。

公司受
信息渠道、自身评价或判断能力等方面因素的影响,可能缺乏对海外投资
环境、投资项目的全面

有效风险评估,从而可能出现项目投资后出现经营亏损
的风险。



4
、退出风险


公司旗下
基金的投资通常需要经历三年甚至五年的投资周期,而目前我国还
没有满足非上市公司股权直接转让的成熟市场,因此未上市公司的股权几乎没有
流动性。另外,在投资的初期,不同企业的发展情况不同,国家的宏观经济走势
与市场环境变化也无法准确预测,投资者一般无法判断退出阶段同类公司的股票
价格。如果股市长期处于熊市,
或中国
IPO
政策缩紧,
IPO
通道关闭等情况出现,

司将无法
依靠
IPO
实现预期收益,产生风险




(三)管理风险


发行人
员工年龄结构比较年轻

员工受教育程度
较高

且投资团队拥有丰富
的从业经验和较好的投资业绩。未来随着公司跨境资产管理业务的发展,若公司
未能聘用或留聘具备适当技能及经验的人员可能导致公司营运及实施其策略时
出现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因素。



(四)声誉风险


声誉风险主要表现为由于经营、管理及其他行为或外部事件的发生,可能导
致利益相关方对公司负面评价的风险。

有关公司的负面报道风险将导致客户赎回
以及管理资产规模及收益下跌。公司信誉受损的风险或因其他主要风险问题所
致,而非发生一项独立风险。



(五)政策风险


私募基金的主管部门于
2014
年由国家发改委调整为中国证监会和国家发改
委。中国证监会于
2014

8

21
日发布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要求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填报相关信息、对其管理的基金进行备案,并定期报送
相关信息。新的监管政策下,所有私募基金均需要备案,且将公开基金的相关信
息。同时,新的政策还提出了私募基金管理机构从业人员的条件等要求。新的政
策变化将可能对行业产生较大影响,公司能否在新的监管政策下发展好业务,存
在一定不确定性。



(六)
法律、合规及监管风险


法律、合规及监管风险主要表现为由于没有遵循法律、规则和准则而可能遭
受法律制裁、监管处罚、重大财务损失和声誉损失的风险。

若现有法律、监管及
税务条例变动,公司未能遵守现有相关规定,可能对公司造成重大影响。若未能
公平对待客户、保管客户的资产或提供违背客户最佳利益的意见
/
产品有可能令
公司的信誉受损,并可能引致法律或监管谴责,包括诉讼及客户索偿。



(七)
资讯科技风险


信息科技风险主要表现为由于计算机、通信、微电子和软件工程等现代信息
技术在金融机构的业务交易处理、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方面的运用过程中,由
于自然因素、人
为因素、技术漏洞和管理缺陷产生的操作、法律和声誉等风险。


发行人
现有科技水平未能配合客户不断提高的期望,而产生的风险,有可能影
响公司表现。



(八)发行人
特有的风险


发行人为
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外公司,同时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上市,需
要遵守香港联交所关于上市公司的相关规定。发行人
本期
在中国境内公开发行债
券,受《证券法》及《管理办法》等中国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约束。虽
然发行人注册地律师已出具法律意见书说明
本期
发行并不违反香港法律法规,但
由于发行人为中国境外主体,如发生法律纠纷,起诉、送达、举证以及执行等程
序均与中国境内的诉讼程序存在较大差异。虽然《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和《债
券受托管理协议》均已规定
本期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国法
律并由中国法院管辖,但投资者仍可能面临诉讼程序耗时较长及判决结果难以执
行的风险。







第三节 发行人的资信情况

一、 本期公司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及标识所代表的涵义

公司聘请了中诚信证评对
本期
公司债券发行的资信情况进行了评级。经中诚
信证评综合评定,公司主体的信用级别为
AAA

本期
公司债券的信用级别为
AAA
,评级展望为稳定,反映了
本期
债券信用质量极高,信用风险极低。



二、 信用评级报告的主要事项

(一)基本观点


中诚信证评评定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
,该级别反映
了光大控股偿还债务的能力极强,基本不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违约风险极低。

中诚信证评肯定了光大控股强大的股东背景
、富有特色投资团队排名位居行业前
列、完善的投资管理及风险控制体系

因素
对公司业务发展的支持作用;同时,
也关注到
公司业绩波动,规模快速扩大带来的管理压力等因素可能对公司及本期
债券信用状况造成的影响。




(二)正面


1
、强大的股东背景。公司系光大集团在境外的主要业务平台,光大集团作
为综合性金融平台,业务覆盖全面,其
业务的联动发展将为公司带来一定的业务
资源;强大的品牌优势亦为公司长期发展奠定良好基础。



2
、富有特色的投资团队排名前列。根据清科集团
201
6
年发布的排名,光大
控股
在私募股权投资机构中排名第
4
,并获选年度最佳募资私募股权投资机构,
同时位列中国新能源
/
新材料领域活跃投资机构
10
强。



3
、较完善的风险控制体系。公司制定了包括募资、投资、投后管理及退出
在内的较为完整的业务流程,并针对各业务环节采取了相应的风控措施,整体风
控体系较完善。



4
、财务结构稳健,盈利能力很强。截至
2016
年末,公司资产负债率为
41.50
%

负债比例较低,财务结构较好。

EBITDA
利息倍数达到
13.09
倍,虽同比有所下
降,但公司仍具备极强的偿债能力。




(三)关注


1
、公司业绩的波动性。公司经营收益主要来自所持有的金融资产的
市场

值,而该价值受股权退出方式、资本市场环境等多重因素影响,存在一定的不确
定性,进而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



2
、业务规模扩大带来的管理压力。随着公司基金管理规模的不断扩大,以
及未来投资项目的不断增加,对公司的项目管理能力形成一定的挑战。



三、 跟踪评级的有关安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评级行业惯例以及本公司评级制度相关规定,自
首次
评级报告出具之日(以评级报告上注明日期为准)起,中诚信将在
本期
债券
信用级别有效期内或者
本期
债券存续期内,持续关注
本期
债券发行人外部经营环
境变化、经营或财务状况变化以及
本期
债券偿债保障情况等因素,以对
本期
债券
的信用风险进行持续跟踪。跟踪评级包括定期和不定期跟踪评级。



在跟踪评级期限内,中诚信将于
本期
债券发行主体年度报告公布后两个月内
完成该年度的定期跟踪评级,并发布定期跟踪评级结果及报告。此外,自
本期

级报告出具之日起,中诚信将密切关注与发行主体以及
本期
债券有关的信息,如
发生可能影响
本期
债券信用级别的重大事件,
发行主体应及时通知中诚信并提供
相关资料,中诚信将在认为必要时及时启动不定期跟踪评级,就该事项进行调研、
分析并发布不定期跟踪评级结果。



中诚信的定期和不定期跟踪评级结果等相关信息将在中诚信网站

www.ccxr.com.cn
)和证券交易所网站予以公告,且交易所网站公告披露时间
不晚于在其他交易场所、媒体或者其他场合公开披露的时间。



如发行主体未能及时或拒绝提供相关信息,中诚信将根据有关情况进行分
析,据此确认或调整主体、债券信用级别或公告信用级别暂时失效。



四、 公司的资信情况

(一)发行人获得主要贷款银行的授信情况


截至
2016

12

31
日,发行人的授信额度总额为
15,453,407

港元,其
中已使用授信额度为
10,534,208

港元,未使用额度为
4,919,199

港元。





3
-
1
截至
2016

12
月底发行人主要银行授信情况表


单位:千港元


序号

主要银行

授信额度

已使用额度

尚可使用额度

1

中国工商银行
(
亚洲
)


3,167,716


1,075,772


2,091,944


2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
香港分行


3,878,250


1,939,125


1,939,125


3

交通银行
,
香港
分行


193,913


193,913


-


4

民生银行香港分行


1,163,475


775,650


387,825


5

中国农业银行香港分行


698,085


698,085


-


6

中国工商银行
(
亚洲
)

中国光大银行香港分行


1,551,300


1,551,300


-


7

中国工商银行
(
亚洲
)


775,650


775,650


-


8

永隆银行


1,000,000


1,000,000


-


9

创兴银行


1,163,475


775,650


387,825


10

华商银行


449,920


337,440


112,480


11

中国建设银行上海闵行支行


562,400


562,400


-


12

中国建设银行上海闵行支行


849,224


849,224


-




合计


15,453,407


10,534,208


4,919,199





(二)最近三年与主要客户发生业务往来时,是否有严重违约现象


最近三年,发行人与主要客户发生业务往来时,均遵守合同约定,未发生过
严重
违约现象。



(三)最近三年发行的债券
、其他债务融资工具以及偿还情况


报告期内
,发行人

中国境内发行

债券
如下表
所示:


1
、债券代码


136575


136576


136855


136856


2
、债券简称


16
光控
01


16
光控
02


16
光控
03


16
光控
04


3
、债券名称


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
券(第一期)品种一


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
券(第一期)品种二


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
券(第二期)品种一


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
券(第二期)品种二


4
、发行日


2016

7

22



2016

7

22



2016

11

23



2016

11

23



5
、到期日


2021

7

22



2021

7

22



2022

11

23



2023

11

23



6
、债券余额


10
亿元


30
亿元


20
亿元


20
亿元


7
、利率


2.92%


3.24%


3.22%


3.37%


8
、上市或转让
场所


上交所


上交所


上交所


上交所


9
、报告期内付
息兑付情况


尚未付息兑付


尚未付息兑付


尚未付息兑付


尚未付息兑付


10
、特殊条款


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
择权:
发行人有权决定

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
2
年的票面利率。发行


无特殊条款


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
择权:
发行人有权决定
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
3
年的票面利率。发行


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
择权:
发行人有权决定
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4
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
3
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





人将于本期债券第
3

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20
个工作日刊登关于是
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
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
告。若发行人未行使利
率调整权,则后续期限
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
面利率不变。



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行人作出关于是否调整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
整幅度的公告后,投资
者有权选择在投资者回
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
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
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
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
本期债券。具体事宜以
发行人在主管部门指定
媒体上发布的具体回售
登记办法为准。投资者
选择将持有的本期债券
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
人的,须于发行人调整
票面利率公告日起
5

工作日内进行登记;若
投资者未做登记,则视
为继续持有债券并接受
上述调整。



人将于本期债券第
3

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20
个工作日刊登关于是
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
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
告。若发行人未行使利
率调整权,则后续期限
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
面利率不变。



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行人作出关于是否调整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
整幅度的公告后,投资
者有权选择在投
资者回
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
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
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
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
本期债券。具体事宜以
发行人在主管部门指定
媒体上发布的具体回售
登记办法为准。投资者
选择将持有的本期债券
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
人的,须于发行人调整
票面利率公告日起
5

工作日内进行登记;若
投资者未做登记,则视
为继续持有债券并接受
上述调整。



将于本期债券第
4
个计
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20
个工作日刊登关于是否
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
以及调整幅
度的公告。

若发行人未行使利率调
整权,则后续期限票面
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
率不变。



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行人作出关于是否调整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
整幅度的公告后,投资
者有权选择在投资者回
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
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
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
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
本期债券。具体事宜以
发行人在主管部门指定
媒体上发布的具体回售
登记办法为准。投资者
选择将持有的本期债券
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
人的,须于发行人调整
票面利率公告日起
5

工作日内进行登记;若
投资者未做登记,则视
为继续持有债券并接受
上述调整。






中国光大控
股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资金
40
亿
元,现已使用完毕。其中
14
亿元用于偿还华商银行、建设银行和工银亚洲的贷
款,
26
亿元用于补充营运资金。




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资金
40
亿
元,现已使用完毕。其中
32
亿元用于偿还渤海银行、浦发银行和工银亚洲的贷
款,
8
亿元用于补充营运资金。




(四)累计公司债券余额及其占发行人最近一期净资产的比例


如发行人本次申请的公司债券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并全部发行完毕后,发行人(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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