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2017年第一期四川秦巴新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声明及提示 一、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董事会已批准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 及 摘要 ,发行人全体董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发行人相关负责人声明、会计机构负责人声明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部门负责人保证本期 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报告真实、完整。 三、主承销商勤勉尽责声明 本期债券的主承销商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企业 债券管理条例》及《国 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推进企业债券市场发展、简化发行核准程序有关事 项的通知》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有关要求,对本期债券发行材料的真 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了充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 责任。 四、投资提示 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 摘要 及 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并进行独立的投资判断。 主管部门对本 期债券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本期债券的投资风险做出 实质性判断。 凡认购、受让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视同自愿接受本期债 券募集说明书 及 摘要 对本期债券各项权利义务的约定。 债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 行负责。 五、其他重大事项或风险提示 除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外,发行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 体提供未在本募集说明书 及 摘要 中列明的信息和对本募集说明书 及 摘要 作任何说明。 投资者若对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 证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六、本期债券基本要素 (一)债 券名称:2017 年 第一期 四川秦巴新城投资集团有限公 司公司债券(简称 “17 秦巴新城债 01 ” )。 (二)发行总额:不超过 8 亿元人民币。 (三)债券期限:7 年期,设置本金提前偿还条款,自债券存续 期的第 3 至第 7 年末,分别按照债券发行总额 20% 的比例偿还债券本 金。 (四)债券利率: 本期债券为 7 年期固定利率债券,采用单利按 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本期债券通过中央国债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簿记建档发行系统,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以 市场化方式确定发行利率。簿记建档区间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由发 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市场情况充分协商后确定。 (五)发行方式:本期债券采用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通 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 有规定除外)公开发行和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向机构投资者(国家法 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协议发行。 (六)发行范围及对象: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 点在银行 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的部分,发行对象为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开户的中国境内合格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 外);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协议发行的部分,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A 股账户或基金证券账户的机 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七)信用级别: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综合评定, 本期债券信用级别为 AA ,发行主体长期信用级别为 AA 。 目录 释义 .. .. .. .. 1 第一条债券发行依据 .. .. .. 1 第二条本次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 .. 5 第三条发行概要 .. .. .. 10 第四条认购与托管 .. .. .. 13 第五条债券发行网点 .. .. .. 15 第六条认购人承诺 .. .. .. 16 第七条债券本息兑付办法 .. .. .. 18 第八条发行人基本情况 .. .. .. 19 第九条发行人业务情况 .. .. .. 37 第十条发行人财务状况 .. .. .. 49 第十一条已发行尚未兑付的债券 .. .. 51 第十二条募集资金用途 .. .. .. 53 第十三条偿债保证措施 .. .. .. 68 第十四条风险与对策 .. .. .. 76 第十五条信用评级 .. .. .. 80 第十六条法律意见 .. .. .. 84 第十七条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 .. .. 80 第十八条备查文件 .. .. .. 89 释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及摘要中,除非上下文中另有规定,下列词汇具 有以下含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上下文中另有规定,下列词汇具有以下 含义: 发行人、新城公司、秦巴新城或公司:指四川秦巴新城投资集团 有限公司 。 巴中经开区、经开区: 指四川巴中经济开发区。 巴中市国资委: 指巴中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本次债券:指总额为 15 亿元的 2017 年四川秦巴新城投资集团有 限公司 公司 债券 。 本期债券:指总额为 8 亿元的 2017 年 第一期 四川秦巴新城投资 集团有限公司公司 债券 ,( 简称 “ 17 秦巴新城 债 01 ” ) 。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渤海证券:指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簿记建档:指由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确定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簿 记建档区间,投资者直接向簿记管理人发出申购订单,簿记管理人负 责记录申购订单,最终由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根据申购情况确定本期 债券的最终发行利率的过程。 申购配售说明:指簿记管理人为本次发行而制作的《2017 年 第 一期 四川秦巴新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申购和配售办法说明》。 中诚信: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承销团:指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组织的,由主承销商和其他承销 团成员组成的承销团。 承销商:指承销团各成员。 余额包销:指承销团成员按照承销团协议在承销期结束时,将售 后剩余的本期债券全部自行购入的承销方式。 托管机构:指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及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 募集说明书:指为发行本期债券业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 同意的《2017 年 第一期 四川秦巴新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募 集说明书》。 承销协议:指《四川秦巴新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承销协 议》。 承销团协议:指《四川秦巴新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承销 团协议书》。 账户及资金监管人、监管人、债权代理人:指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巴中市分行。 《债权代理协议》:指发行人与债权代理人签署的《2016 年四 川秦巴新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债权代理协议》。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指《2016 年四川秦巴新城投资集团 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募集资金使用专项 账户及偿债资金账户监管协议 》:指发行人 与资金监管人签署的《2016 年四川秦巴新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 债券募集资金使用专项账户及偿债资金账户监管协议》。 工作日: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 行政区和台湾省)的商业银行的对公营业日(不含法定节假日和休息 日)。 元:如无特别说明,指人民币元。 国家发改委:指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债登:指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中证登: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发改财金[2004]1134 号文:指《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改进 和加强企业债券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改财金[2008]7 号文:指《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推进企业债券 市场发展、简化发行核准程序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改财金[2010]2881 号文:指《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 步规范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发行债券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改办财金[2012]3451 号文:指《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 一步强化企业债券风险防范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改办财金 [2015]3127 号文: 指《国家 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简 化企业债券审报程序加强风险防范和改革监管方式的意见》 。 注 :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 2 位 小数, 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造成。 第一条 债券发行依据 本期债券业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企业债券[2017]80 号 文件批准公开发行。 本期债券的发行业经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决议批准。 第二条 本次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四川秦巴新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巴中市经济开发区兴文镇 法定代表人:王弘 联系人:王国强、朱龙轶 联系地址:巴中市经济开发区兴文镇招商中心 联系电话:0827-5588306 传真:0827-5588300 邮政编码:636600 二、承销团 (一)主承销商: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 42 号写字楼 101 室 法定代表人:王春峰 联系人:柳春雷、林春凯、马千里、武国峰 联系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 8 号 联系电话:022-28451647、23861382 传真:022-28451629 邮政编码:300381 (二)分销商 1 、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海口市南沙路 49 号通信广场二楼 法定代表人:朱治理 联系人:徐搏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28 号时代科技大厦西座 14 层 联系电话: 075 - 828303 传真: 075 - 25842783 邮政编码: 5180 2 、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拉萨市北京中路 101 号 法定代表人:陈宏 联系人:陈毅霖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168 号东方金融广场 1702 室 联系电话: 021 - 58353015 传真: 021 - 58353103 邮政编码: 2012 三、托管人 (一)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10 号 法定代表人:吕世蕴 联系人:李皓、毕远哲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10 号 联系电话:010-88170752、88170731 传真:010-88170752 邮政编码:100033 (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住所:上海市陆家嘴东路 166 号中国保险大厦 3 楼 法定代表人:高斌 联系人:王博 联系地址:上海市陆家嘴东路 166 号中国保险大厦 3 楼 联系电话:021-38874800 传真:021-58754185 邮政编码:200120 四、交易所发行场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住所:上海市浦东南路 528 号证券大厦 总经理:黄红元 联系人:段东兴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 528 号证券大厦 13 层 联系电话: 021 - 6804232 传真: 021 - 6802819 邮政编码: 20120 五、审计机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学院国际大厦 1504 室 负责人:胡咏华,吴卫星 联系人:周刚 联系地址:成都市高新区益州大道锦晖西一街布鲁明顿广场 A - 1 - 2 - 22 楼 联系电话: 028 - 6626969 传真: 028 - 66269609 邮编: 61041 六、信用评级机构: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56 号北京招商国际金融中心 D 座 7 层 法定代表人:闫衍 联系人:刘伟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南竹杆胡同 2 号银河 SOHO 6 号楼 联系电话: 010 - 664287 传真: 010 - 6642610 邮政编码: 1031 七、发行人法律顾问: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淮海中路 1010 号嘉华中 1202 - 1204 室 负责人:陆琛 联系人:秦茂宪 联系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淮海中路 1010 号嘉华中 1202 - 1204 室 联系电话: 021 - 5404930 传真: 021 - 5404931 邮政编码: 2031 八、监管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巴中市分行 住所: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江北大道西段 77 号 负责人:龚黎 联系人:刘万炜 联系地址: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江北大道西段 77 号 联系电话: 0827 - 51825 邮政编码: 6360 第三条 发行概要 一、发行人:四川秦巴新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二、债券名称:2017 年 第一期 四川秦巴新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 (简称 “17 秦巴新城债 01 ” ) 。 三、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8 亿元。 四、债券期限:7 年期,设置本金提前偿还条款,自债券存续期 的第 3 至第 7 年末,分别按照债券发行总额 20%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 五、债券利率:本期债券为 7 年期固定利率债券,采用单利按年 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本期债券通过中央国债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簿记建档发行系统,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以市 场化方式确定发行利率。簿记建档区间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由发行 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市场情况充分协商 后确定。 六、发行价格:债券面值 100 元,平价发行,以 1,000 元为一个 认购单位,认购金额必须是 1,000 元的整数倍且不少于 1,000 元。 七、还本付息方式:每年付息一次,在债券存续期的第三年即 2020 年起至第七年即 2024 年,逐年分别按照债券发行总额 20%的比 例偿还债券本金,到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 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八、发行方式:本期债券采用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通过 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 规定除外)公开发行和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向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 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协议发行。 九、发行范围及对象: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在银行间 债券市场公开发行的部分,发行对象为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开户的中国境内合格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协议发行的部分,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A 股账户或基金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 者(国家法律、法规 禁止购买者除外)。 十、债券形式及托管方式:本期债券为实名制记账式债券。 投资 者认购的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发行的债券在中央国债登 记公司开立的一级托管账户登记托管;投资者认购的通过上海证券交 易所公开发行的债券在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托管。 十一、簿记建档日:本期债券的簿记建档日为 2017 年 7 月 6 日。 十二、发行首日:本期债券发行期限的第 1 日,即 2017 年 7 月 7 日。 十三、发行期限:2 个工作日,自发行首日起至 2017 年 7 月 10 日止。 十四、起息日:自发行首日开始计息,本期债券存续期限内每年 的 7 月 7 日为该计息年度的起息日。 十五、计息期限: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自 2017 年 7 月 7 日至 2024 年 7 月 6 日止。 十六、付息日:本期债券付息日为 2018 年至 2024 年每年的 7 月 7 日(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十七、兑付日:本期债券兑付日为 2020 年至 2024 年每年的 7 月 7 日(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十八、本息兑付方式:通过本期债券托管机构和其他相关机构办 理。 十九、承销方式:承销团余额包销。 二十、承销团成员:主承销商为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销商 为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十一、信用级别: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综合评 定,本期债券信用级别为 AA,发行主体长期信用级别为 AA。 二十三、上市安排: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 1 个月内,发行人将向 有关证券交易场所或主管部门提出上市交易流通申请,经批准后安排 本期债券在合法的证券交易场所交易流通。 二十四、税务提示: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投资者投资本期债 券所获利息收入应缴纳的所得税款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第四条 认购与托管 一、本期债券采用实名制记账方式发行,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 在证券登记机构托管记载。本期债券采用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 发行,具体申购配售办法请见发行前在相关媒体上刊登的《2017 年 第一期四川秦巴新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 债券申购和配售办法说 明》。 二、本期债券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公开发行部分的认 购与托管。 本期债券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公开发行部分由中债 登登记托管,具体手续按中债登的《实名制记账式企业债券登记和托 管 业 务 规 则 》 的 要 求 办 理 。 该 规 则 可 在 中 国 债 券 信 息 网 (www.chinabond.com.cn)查阅或在本期债券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 网点索取。境内法人凭加盖其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法人资 格证明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认购本期债券;境内非法 人机构凭加盖其公章的有效证明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 认购本期债券。如法律法规对本条所述另有规定,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期债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协议发行部分的认购与托管。 本期债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协议发行部分由中证登上海分公 司登记托管,具体手续按中证登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债券登记、托管与结算业务细则》的要求办理。该规则可在中证登网 站(www.chinaclear.cn)查阅或在本期债券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 点索取。 认购本期债券上海证券交易所协议发行部分的机构投资者须持 有中证登上海分公司基金证券账户或 A 股证券账户。欲参与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发行的债券认购的机构投资者在发行期间与本期债券承销 团成员联系,机构投资者凭加盖其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法 人资格证明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认购本期债券。 四、投资者办理认购手续时,不需缴纳任何附加费用;在办理登 记和托管手续时,须遵循债券托管机构的有关规定。 五、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投资者可按照国家有关法规进行债券 的转让和质押。 第五条 债券发行网点 本期债券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国 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公开发行和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向境内 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协议发行。本期债券 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公开发行的部分,具体发行网点见附 表一。本期债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协议发行的部分,具体发行网点 见附表一中标注“◆”的发行网点。 第六条 认购人承诺 购买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包括本期债券的初始购买人和二级市场 的购买人,下同)被视为做出以下承诺: 一、认购人接受本募集说明书 及其 摘要 对本期债券各项权利义务 的所有规定并受其约束。 二、本期债券的发行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 在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 同意并接受这种变更。 三、投资者认购本期债券即被视为接受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巴中市分行作为本期债券债权代理人的安排,同时接受本期债 券的 债权代理协议 、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和 债券账户及资金监管协议 中的各项约定。 四、本期债券的债权代理人、账户监管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发生合法变更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 受这种变更。 五、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申请本期债券在经批准的证 券交易场所上市或交易流通,并由主承销商代为办理相关手续,投资 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安排。 六、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限内,若发行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将其 在本期债券项下的债务转让给新债务人承继时,则在下列各项条件全 部满足的前提下,投资者在此不可撤销地事先同意并接受这种债务转 让: (一)本期债券发行与上市交易(如已上市交易)的批准部门对 本期债券项下的债务变更无异议; (二)就新债务人承继本期债券项下的债务,有资格的评级机构 对本期债券出具不次于原债券信用级别的评级报告; (三)原债务人与新债务人取得必要的内部授权后正式签署债务 转让承继协议,新债务人承诺将按照本期债券原定条款和条件履行债 务; (四)债权代理人同意债务转让,并承诺将按照原定条款和条件 履行义务; (五)原债务人与新债务人按照有关主管部门的要求就债务转让 承继进行充分的信息披露。 七、对于债券持有人会议依据本期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规定作出的有效决议,所有投资者(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 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本期债券的投资 者)均接受该决议。 第七条 债券本息兑付办法 一、利息的支付 (一)本期债券在存续期内每年付息一次,后五年每年的应付利 息随当年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期债券付息日为 2018 年至 2024 年 每年的 7 月 7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 工作日)。 (二)本期债券利息的支付通过登记机构和有关机构办理。利息 支付的具体事项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行人在相关媒体上发布的 付息公告中加以说明。 (三)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 券所应缴纳的税金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二、本金的兑付 (一)本期债券设置本金提前偿还条款,自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 末至第 7 年末,每年偿还债券发行总额的 20%。每次还本时,本金按 照债权登记日日终在托管机构名册上登记的各债券持有人所持债券 面值占当年债券存续余额的比例进行分配(每名债券持有人所受偿的 本金金额计算取位到人民币分位,小于分的金额忽略不计)。本期债 券兑付日为 2020 年至 2024 年每年的 7 月 7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 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 (二)本期债券本金的兑付通过登记机构和有关机构办理。本金 兑付的具体事项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行人在相关媒体上发布的 兑付公告中加以说明。 第八条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名称:四川秦巴新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巴中市经济开发区兴文镇 法定代表人:王弘 注册资本:500,000.00 万元 成立日期:2012 年 11 月 22 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交通、城市建设、公益设施建设投资(不得从事非法 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土地整理;房地产开发;保障性 住房建设;国有资产经营;投资咨询服务。(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四川秦巴新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经四川省巴中市人民政府批准, 于 2012 年 11 月 22 日成立,是巴中市城市基础设施投融资建设的重 要载体。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资产总额为 1,917,035.69 万 元,负债总额为 887,015.67 万元,净资产为 1,030,020.02 万元,资 产负债率为 46.27%。2014-2015 年净利润分别为 9,583.21 万元、 21,697.55 万元和 15,856.30 万元。 二、历史沿革 四川秦巴新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前身是四川巴中经济开发区建 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系由四川省巴中市人民政府 于 2012 年 2 月 2 日批准成立的国有独资公司(巴府函[2012]11 号文), 公司于 2012 年 11 月 22 日正式批准成立,出资人为四川巴中经济开 发区管理委员会,注册资本人民币 25,000.00 万元,实收资本人民币 5,000.00 万元,法定代表人张巨强。 2013 年 1 月 22 日,公司在巴中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进行了第一次 工商变更登记,变更内容为公司名称由四川巴中经济开发区建设投资 有限公司变更为四川巴中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013 年 7 月 18 日,公司在巴中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进行了第二次 工商变更登记,变更内容为公司法定代表人由张巨强变更为李鹏。 2013 年 12 月 25 日,公司在巴中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进行了第三 次工商变更登记,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出具的巴府办函[2013]138 号关于四川秦巴新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股权划转的通知,该通知决定 将公司的国有股权 5,000.00 万元无偿划至巴中市国有资产经营管理 有限责任公司,根据该通知,公司的股东由四川巴中经济开发区管理 委员会变更为巴中市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类型亦由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 股的法人独资)。 2015 年 7 月 7 日,公司在巴中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进行了第四次 工商变更登记,根据巴中市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5 年 7 月 7 日的股东决议,公司的注册资本由 25,000.00 万元变更为 120,000.00 万元。同时 2015 年度公司实收资本由 5,000 万元人民币增 加至 25,000.00 万元,其中根据巴国资复(2015)94 号文由公司资本 公积转增实收资本 19,000.00 万元,巴市国资(2016)17 号文对巴中 市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批复,同意本公司将省级工业发 展资金补助 1,000.00 万元列实收资本。 2016 年 3 月 22 日,公司在巴中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进行了第五次 工商变更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由李鹏变更为王弘,系根据巴开工委 发[2016]8 号文规定,党工委决定由王弘任公司的董事长,免去李鹏 的董事长职务。 2016 年 8 月 23 日,公司在巴中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进行了第六次 工商变更登记,变更内容为公司名称由四川巴中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 司变更为四川秦巴新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16 年 12 月 8 日,公司对公司章程进行了修订,注册资本修正 为 50 亿元人民币,约定在 2036 年 12 月 31 日缴足。2016 年 12 月 19 日,公司在巴中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工商信息变更,公司注册资本 变更为 50 亿元,全部出资额由巴中市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 司认缴。 根据四川省巴中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511900058207637J,法定代表人:王弘,注册 资本为 50,000.00 万元人民币,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 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公司住所:四川省巴中市经济开发区兴文 镇。 三、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公司股东为巴中市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巴中市国有 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为由巴中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 资设立的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巴中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为 公司实际控制人。 巴中市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 2009 年 12 月 1 日, 注册资本 70000 万元,经营范围涉及资产经营、管理服务;房地产中 介服务;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物业管理服务。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巴中市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资产总额为 3,086,090.76 万 元 , 负 债 总 额 为 1,569,217.27 万 元 , 净 资 产 为 1,516,873.49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50.85%。2014-2016 年净利润分别 为 36,415.73 万元、28,004.10 万元和 38,005.47 万元。 巴中市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四川秦巴新城投资集 团有限公司股份不存在被质押的情况。 四、公司治理和组织结构 (一)公司治理机制 根据《四川秦巴新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章程》,发行人经济性质 为有限责任公司,公司股东为巴中市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公 司章程规定,公司组织结构为:出资人、监管机构、董事会、监事会 和总经理。 1、出资人 公司出资人具有如下权利: (1)聘任或解聘非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指定董事长,考核其 经营业绩,并决定其报酬和支付方式; (2)委派或更换非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指定监事会主席,并 决定其报酬和支付方式; (3)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4)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5)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6)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7)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8)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以及变更公司形势、转 让国有资本等事项做出决定; (9)制定或批准公司章程; (10)审议批准公司增加、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公司债券及其工 商注册项目变更方案; (11)查阅公司会计账簿,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董事会会议决 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 (12)国家法律、法规和本章程规定的权利。 其中,涉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变更公司形式、转让国有资 本等事项需报巴中市人民政府批准,其余事项报巴中市国有资产监督 管理委员会备案。 公司出资人的义务: (1)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承担责任; (2)按期足额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3)保证公司的资本独立、真实、充足; (4)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2、监管机构 根据巴中市人民政府的授权,巴中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使监 管权。巴中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作为监管人承担以下义务: (1)保持公司的独立法人地位,维护公司章程规定的企业法人 经营自主权; (2)积极支持公司改善经营管理,适时开展审计监督; (3)按照要求和规定,向相关部门登记备案; (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承担的其他义务。 3、董事会 公司设董事会,成员为五人,其中职工董事一人,由公司职工代 表大会选举产生,其余董事由巴中市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聘任。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经巴中市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 公司批准或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可以连任。 董事会对监管人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制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2)制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 (3)制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4)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5)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6)根据出巴中市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建议,聘任 或者解雇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7)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8)拟订修改公司章程草案; (9)拟订公司增加、减少注册资本方案; (10)巴中市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赋予的其他职权。 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董事会会议分定期会议和临 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召开一次,经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议或董事 长认为必要或巴中市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要求时,应当召 开临时董事会会议。定期会议于会议召开前十日、临时会议于会议召 开前五日通知全体董事,并附通知会议所议事项。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 务时,由董事长指定其他董事召集并主持。当董事长不能指定其他董 事召集并主持时,由巴中市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指定董事 召集并主持会议。 董事会会议应做好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在会议记录上签 字。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做出的决议 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不同意决议事项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 录上签署书面意见。董事会决议应当制作书面文件,并送巴中市国有 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及经开区管委会备案。 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任期与董事相同,由巴中市国有资产 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从董事会成员中指定,并报巴中市国有资产监 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1)召集并主持董事会会议; (2)检查、监督董事会决议的实施; (3)在董事会闭会期间,执行董事会决议,处理董事会授权的 事务; (4)签署公司董事会文件、法律文书和对外合同、协议及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其他文件; (5)在发生战争、特大自然灾害等需要履行社会责任时,根据 授权,对公司事务行使特别裁决权和处置权,并在事后向授权部门报 告; (6)董事会赋予的其他职权。 4、监事会 公司设立监事会,由五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二名。职工代 表出任的监事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其余监事由巴中市国有资产 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委派。监事会主席由巴中市国有资产经营管理 有限责任公司在监事中指定。 监事、监事会主席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以连任。 监事会对巴中市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行使下列 职权: (1)检查公司财务; (2)对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履行职务时遵守法律、法 规、公司章程的情况进行监督; (3)当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时, 要求董事和经理予以纠正和停止损害; (4)对公司年度会计报表审计报告、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和绩效 评价报告提出书面意见; (5)法律法规赋予的其他职权。 监事会主席列席董事会会议。 监事会会议每年度至少召开一次,由监事主席召集并主持。经三 分之一以上的监事提议或监事会主席认为必要或巴中市国有资产经 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要求时,应当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会议 应做好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在会议记录上签字。对所议事项 做出决议,应由二分之一以上的监事表决通过方为有效,不同意决议 事项的监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署书面意见。监事会决议应当制作书 面文件,并送巴中市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备案。 5、总经理 公司设总经理一人,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总经理未经出资者同意,不得兼任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 公司或其他经营组织的负责人。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2)组织实施公司章程、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拟订公司融资计划及资本运营方案; (4)拟订公司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利润分配及弥补亏损方 案; (5)拟订公司内部的劳动用工和内部分配方案; (6)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7)拟订公司基本管理制度; (8)制定公司具体规章制度; (9)提名录用或解聘公司的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10)聘任或解聘除应当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11)决定公司副总经理以下职工的奖惩; (12)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总经理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有关总经理辞职的具体程 序和办法由总经理与公司之间的劳务合同规定。 总经理辞职须于 6 个月前向董事会递交书面报告,在经董事会批 准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才能解除职务。 (二)公司组织结构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本部共设 10 个职能部门:审计风 控部、党群办公室、项目信息部、成本控制部、工程部、纪检监察部、 经营发展部、财务部、人力资源部、综合管理部,公司组织结构如下 图所示: 公司组织结构图 信息来源:公司网站 五、发行人主要子公司的投资关系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有 6 家,其 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发行人子公司情况表 序号 企业名称 子公司类 型 经营范围 业务 性质 成立时间 实收资本 (万元) 持股 比例 享有 的表 决权 取得 方式 1 巴中经济开 发区市政工 程有限公司 全资子 公司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 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 级;公路工程总承包三级资质 和建筑劳务派遣;建筑装修装 饰工程专业承包;土石方开 挖;土地整理;园林绿化工程 施工;销售建筑材料、五金、 交电、日用杂品。 工程施工 20 年 12 月 6 日 20.0 10 10 划入 2 巴中舜通汽 车服务有限 公司 全资子 公司 汽车租赁服务;汽车美容、停 车、洗车服务;汽车零配件销 售;提供二手车信息服务;婚 庆礼仪、会议会展服务;代办 车辆上户、年检、过户手续。 汽车租赁 2015 年 12 月 28 日 437.62 10 10 投资 设立 3 巴中兴城物 业管理有限 公司 全资子 公司 物业管理服务,家政服务,建 筑物清洁服务,专业保洁服 务。 物业管理 2016 年 5 月 20 日 10.0 10 10 投资 设立 序号 企业名称 子公司类 型 经营范围 业务 性质 成立时间 实收资本 (万元) 持股 比例 享有 的表 决权 取得 方式 4 巴中秦巴瑞 阳商贸有限 公司 全资子 公司 农副产品批发、零售、包装; 农贸市场管理;企业管理咨询 服务、策划创意服务;仓储服 务(危险化学品除外);普通 货运;会议及展览服务;利用 互联网销售食品、百货、家电、 建材、钢材、机电设备、化肥、 煤炭。 商贸服务 2016 年 6 月 1 日 10.0 10 10 投资 设立 5 巴中秦巴兴 农商贸有限 公司 全资子 公司 农副产品批发、零售、包装; 农贸市场管理;企业管理咨询 服务、策划创意服务;仓储服 务(危险化学品除外);普通 货运;会议及展览服务;利用 互联网销售食品、百货、家电、 建材、钢材、机电设备、化肥、 煤炭。 商贸服务 2016 年 6 月 1 日 10.0 10 10 投资 设立 6 四川秦巴新 城旅游投资 开发有限公 司 全资子 公司 旅游资产管理服务;旅游项目 投资、开发、建设;基础设施 投资、开发、建设;餐饮、住 宿服务;游乐园服务;公园管 理;歌舞厅娱乐活动;旅游文 化及旅游项目的策划创意服 务;旅游咨询服务;物业管理 服务;旅游相关产品开发、生 产、经营。 旅游开发 2016 年 9 月 9 日 50.0 10 10 投资 设立 (二)主要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1)巴中经济开发区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住 所:四川省巴中市经济开发区东片农贸市场三楼 法定代表人:王弘 注册资本:20000 万人民币 成立时间:2000 年 12 月 6 日 经营范围: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三级;公路工程总承包三级资质和建筑劳务派遣;建筑装修装饰工程 专业承包;土石方开挖;土地整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销售建筑材 料、五金、交电、日用杂品。 2016 年末,该公司总资产 112330.4 万元,负债总额 66352.6 万 元,资产负债率 59.1%。2016 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11122.5 万元, 净利润 590 万元。 (2)四川秦巴新城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住 所:四川巴中经济开发区兴文公共租赁住房二期三楼 法定代表人:张远见 注册资本:20000 万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6 年 9 月 9 日 经营范围:旅游资产管理服务;旅游项目投资、开发、建设;基 础设施投资、开发、建设;餐饮、住宿服务;游乐园服务;公园管理; 歌舞厅娱乐活动;旅游文化及旅游项目的策划创意服务;旅游咨询服 务;物业管理服务;旅游相关产品开发、生产、经营。 2016 年末该公司总资产 54.38 万元,负债总额 6.78 万元,资产 负债率 12.47%。 (3)巴中秦巴瑞阳商贸有限公司 住 所:四川省巴中市经济开发区东片农贸市场三楼 法定代表人:朱英英 注册资本:200 万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6 年 6 月 1 日 经营范围:农副产品批发、零售、包装;农贸市场管理;企业管 理咨询服务、策划创意服务;仓储服务(危险化学品除外);普通货 运;会议及展览服务;利用互联网销售食品、百货、家电、建材、钢 材、机电设备、化肥、煤炭。 截至 2016 年末,该公司总资产 244.5 万,总负债 154.13 万,资 产负债率 62.62%,2016 年度实现末主营业务收入 88 万元,净利润 57 万元。 (4)巴中舜通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住 所:四川省巴中市经开区西片农贸市场二楼 法定代表人:王国强 注册资本:300 万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5 年 12 月 28 日 经营范围:汽车租赁服务;汽车美容、停车、洗车服务;汽车零 配件销售;提供二手车信息服务;婚庆礼仪、会议会展服务;代办车 辆上户、年检、过户手续。 2016 年末,该公司总资产 539.4 万元,负债总额 88.4 万,资产 负债率 16.39%,2016 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246.6 万元,净利润 7.2 万元。 (5)巴中兴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住 所:四川巴中经济开发区东片农贸市场三楼 法定代表人:张远见 注册资本:500 万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6 年 5 月 20 日 经营范围:物业管理服务,家政服务,建筑物清洁服务,专业保 洁服务。 2016 年末,该公司总资产 52.78 万元,总负债 8.32 万元,资产 负债率 15.76%,2016 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76.56 万元,净利润 23.11 万元。 (6)巴中秦巴兴农商贸有限公司 住 所:四川省巴中市经济开发区西片农贸市场二楼 法定代表人:朱英英 注册资本:200 万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6 年 6 月 1 日 经营范围:农副产品批发、零售、包装;农贸市场管理;企业管 理咨询服务、策划创意服务;仓储服务(危险化学品除外);普通货 运;会议及展览服务;利用互联网销售食品、百货、家电、建材、钢 材、机电设备、化肥、煤炭。 六、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董事会 王弘,男,汉族,1984 年 9 月生,四川通江人。四川大学经济 学院,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博士学位。2003 年 7 月参加工作, 2004 年 7 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9 年 9 月至 2003 年 6 月在西南师范 大学经济政法学院学习,获得法学学士学位;2003 年 7 月至 2011 年 8 月在蓬安县人民政府办工作;2011 年 9 月至 2014 年 6 月在四川大 学经济学院全脱产攻读博士学位,获得经济学博士学位;2014 年 7 月至 2014 年 12 月在蓬安县政府办工作;2014 年 12 月至 2015 年 4 月在四川巴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经济发展局工作;2015 年 4 月至 2016 年 1 月任秦巴集团总经理;2016 年 1 月至今任四川巴中经济开发区 管理委员会党工委委员、廉政办主任、秦巴集团董事长。 张远见,男,汉族,1962 年 3 月生,四川大竹人。1983 年 7 月 毕业于四川农学院畜牧兽医专业,大学本科。1983 年 7 月参加工作, 1984 年 4 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3 年 9 月至 1984 年 11 月在宣汉县 双河乡(公社)工作;1984 年 8 月至 12 月任副乡长;1984 年 12 月 至 1987 年 11 月在中共宣汉县委组织部工作;1987 年 12 月至 1988 年 3 月在达县畜牧局工作(借调在达县县委组织部);1988 年 4 月 至 1992 年 6 月任达县县委组织部副科长;1992 年 6 月至 1997 年 12 月在中共达川地委组织部工作;1997 年 12 月至 2002 年 11 月在中共 宣汉县委组织部工作;1998 年 7 月中国社科院研究生院财贸经济系 商业经济专业在职研究生毕业。2002 年 12 月至 2006 年 10 月任渠县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2006 年 11 月至 2012 年 7 月任达州市人民 政府副秘书长、达州陆军预备役旅副参谋长;2012 年 7 月至 2015 年 2 月任达州市畜牧食品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2015 年 2 月至 2016 年 5 月任达州市农业局副县级干部;2016 年 6 月至今任秦巴集团总 经理。 王国强,男,汉族。2005 年 9 月至 2009 年 7 月在内江师范学院 外国语学院学习,获得文学学士;2009 年 9 月至 2012 年 7 月在中南 财经政法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学习,获得管理学硕士;2012 年 7 月至 2013 年 4 月在四川宜宾江安阳春公园园区管委会党政办工作(期间 抽调发改局项目办工作);2013 年 4 月至今在秦巴集团工作,历任 综合部部长、经营发展部部长、总经理助理(期间任经开区团工委委 员;2016 年 1 月起任巴中舜通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 何亮,男,1977 年 12 月生。1999 年 9 月至 2003 年 6 月西安交 通大学会计学专业本科毕业。2003 年 8 月至 2004 年 5 月在哈尔滨东 安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任职会计员;2004 年 6 月至 2006 年任哈航集 团资产运营部资产主管;2007 年至 2007 年在东安工具有限公司担任 会计员;2008 年至 2015 年 9 月任哈尔滨东安航空锻铸公司成本主管; 2015 年 10 月至今任秦巴集团财务部部长。 罗浩,男,汉族,1980 年 3 月生,大专学历。2000 年至 2003 年 在巴中市得胜建筑总公司任职现场土木施工监督员;2003 年至 2005 年在广东中山市坦洲镇红塔房产公司任职土建现场管理员;2005 年 至 2013 年在香港中旅集团、深圳投资公司、珠海项目部担任土建工 程师;2013 年至 2014 年 6 月在四川宁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平昌县 雪花坪工业园(书香别苑)担任项目负责人;2014 年 7 月至今在秦 巴集团历任工程部副部长、部长、总经理助理。 (二)监事会 张扬,男,1978 年 10 月生,四川巴中人,大专学历。 2000.02 至 2003.08 月在海口国贸小学先后任教师教导主任、副校长;2003.09 月至 2005.07 月任海口宏发学校校长;2005.09 月至 2006.01 月在巴中 市恩阳登科寺学校担任语文教研组长;2008 年至 2010 年华东师范大 学在职学习教育学专业;2010 年 8 月至 2012 年 4 月任巴中市先锋货 运任办公室主任;2012 年 4 月至 2013 年 6 月任巴中市先科融资担保 有限公司业务经理;2013.07 月至今在秦巴集团先后任办公室主任、 纪检监察部部长;2016 年 7 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吴鹏,男,汉族,1973 年 9 月生,四川通江人。1996 年 10 月至 1997 年 3 月在通江县新场乡政府办公室工作; 1997 年 3 月至 2001 年 5 月在原通江县涪阳区公所工作,任党政办主任(期间于 1998 年 8 月至 2000 年 12 月在中共四川省委党校经济管理专业函授本科毕业); 2001 年 5 月至 2006 年 10 月在通江县新场乡政府工作,先后担任政 府副乡长兼人武部部长、党委副书记; 2006 年 10 月至 2011 年 11 月在通江县陈河乡政府工作,担任政府乡长; 2011 年 12 月至 2014 年 11 月在陕西宏发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任行政部经理; 2014 年 12 月至 2016 年 3 月在四川巴蜀白茶有限责任公司,先后担任综合办 主任、副总经理;2016 年 4 月至今任秦巴集团综合部部长。 刘全平,男,1975 年 4 月生。1996 至 2000 年西南林业大学林业 经济管理本科毕业。2000 年至 2001 年任美而坚集团公司驻昆明销售 部经理助理;2002 年至 2003 年任天子集团下属新盛(百灵)公司市场 部经理;2004 年至 2007 年任新红阳集团市场部经理、销售副总、产 品研发部经理及海外拓展部经理;2007 年至 2011 年在北京通州,河 北廊坊自主经营;2011 年底至 2015 年在成都创办阳光尚品(米力) 客厅制造厂;2016 年 1 月至今任秦巴集团经营发展部副部长。 魏锐,男,中国共产党党员。2008 年 9 月至 2012 年 7 月毕业于 西南石油大学土木工程专业,2016 年 9 月至今在西南财经大学学习 工商管理专业(MBA)。2012 年 7 月至 2013 年 10 月在中国石油天 然气第一建设公司,担任长沙油库土建技术员;2013 年 10 月至 2014 年 5 月在四川巴中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局工作;2014 年 5 月至今任 秦巴集团项目信息部部长。 徐鹏,男,2008 年 9 月至 2012 年 7 月在西南石油大学外国语学 院学习,获得文学学士学位;2013 年 9 月至 2015 年 7 月在西南民族 大学经济学院学习,获得金融硕士学位;2014 年 10 月至 2015 年 9 月 四川秦巴新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融资部工作;2015 年 9 月至 2016 年 3 月任秦巴集团融资部部长;2016 年 3 月至今任秦巴集团经营发展部 副部长。 (三)高级管理人员 张远见,总经理。参见公司董事会成员简历。 第九条 发行人业务情况 一、发行人所在区域基本情况 巴中市位于四川省东北部,大巴山系南麓,位于成都、重庆、西 安三大中心城市交汇区域,西距重庆市 450 公里,南距成都市 400 公 里,北距西安市 650 公里,与达州、南充、汉中、广元相邻。巴中市 东西宽约 126 公里,南北长约 165 公里,面积约 12,301 平方公里, 占四川省面积的 2.2%,面积在四川省 21 个市、州中居第 12 位。截 至 2016 年末,巴中市户籍人口 375.27 人,下辖区县包括巴州区、恩 阳区、平昌县、南江县、通江县和 1 个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 巴中地处成都、西安、重庆三大中心城市的几何中心,是四川北 向东向的开放门户,区位优势明显。“十二五”期间,巴中规划的高速 公路铁路总数达到 13 条,逐步形成巴中市到南充、达州、广元、汉 中的 1 小时交通圈,和巴中市到成都、重庆、西安的 3 小时交通圈。 投资 12 亿元的巴中机场已经进入国家规划并完成踏勘选址工作,力 争 “十三五”末投入使用。随着巴中境内现代综合立体交通体系的加 快建设,巴中市的区位条件将从根本上得到改善。未来巴中市将成为 四川北向、东向开放高地,成为成渝、关天两大经济区联接地带,成 为大西南北上和大西北到达长江黄金水道的最快捷通道。 巴中市矿产资源较为丰富,已探明的矿藏种类包括铁、铝、钒、 钛等金属矿;煤、石油、天燃气、铀等能源矿;硫、钾、长石、滑石、 石墨等非金属矿。其中,石墨产业是巴中最有希望的产业链。 此外,巴中市位于川陕革命根据地的中心和首府,也拥有较为丰 富的旅游资源。全市旅游资源面积占全市幅员面积 10%以上,涵盖了 国家颁布的《旅游资源评价标准》所列 8 大主类 31 亚类中的 26 个亚 类。巴中拥有以“川陕苏区首府”为代表的红色旅游、以光雾山—诺水 河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为代表的特色旅游、以米仓山国家森林公园为 代表的生态旅游。2016 年巴中市全年接待国内旅游者 2170.27 万人次, 比上年增长 27.9%;实现国内旅游收入 166.51 亿元,增长 27.5%。接 待入境旅游者 7353 人次,增长 101.4%;实现旅游外汇收入 345.55 万美元,增长 181.4%。 2014-2016 年,巴中市分别实现地区生产总值 456.66 亿元、501.34 亿元和 544.66 亿元,增长率分别为 9%、8.6%和 7.8%。2016 年巴中 市地区生产总值比上年增长 7.8%。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 89.92 亿元, 增长 3.7%。第二产业增加值 253.94 亿元,增长 9.7%。其中,工业增 加值 156.03 亿元,增长 9.4%。第三产业增加值 200.8 亿元,增长 7.3%。 三次产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分别为 8.0%、57.9%和 34.1%,分别拉 动 GDP 增长 0.6 个、4.5 个和 2.7 个百分点。人均地区生产总值 16405 元,增长 8.0%。三次产业结构由上年的 16.8:46.6:36.6 优化为 16.5: 46.6:36.9。 2014-2016 年,巴中市全市分别实现公共财政预算收入 33.04 亿 元、39.05 亿元和 44.29 亿元,其中税收收入分别为 21.29 亿元、25.03 亿元和 23.69 亿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62.85%、64.44% 和 53.49%,税收占比较为稳定。 2014 年~2016 年巴中市财政收支情况(亿元、%) 项目名称 2014 年 2015 年 2016 年 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 33.04 39.05 44.29 其中:税收收入 21.29 25.03 23.69 非税收入 11.75 14.02 20.60 上级补助收入(2) 168.51 194.14 208.50 政府性基金收入(3) 57.70 55.05 41.08 预算外财政专户收入(4) 1.28 - - 地方财政收入(5) 260.53 28.23 293.87 公共财政预算支出 205.07 245.96 26.71 政府性基金支出 63.95 54.67 50.35 注:1、地方财政收入(5)=(1)+(2)+(3)+(4); 巴中市作为革命老区,每年获得上级政府补助较大,2014-2016 年,巴中市全市分别获得上级补助收入 168.51 亿元、194.14 亿元和 208.50 亿元。根据《国务院关于秦巴山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规划 (2011-2020 年)的批复》(国函【2012】35 号)以及《四川省人民 政府关于同意秦巴山片区(四川部分)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实施规划 (2011-2015)的批复》,中央财政及四川省级财政加大均衡性财政 转移支付力度和专项扶贫资金投入力度,提高转移支付系数,增加转 移支付额度,并延长省级财政性资金扶持政策执行期限。未来,政府 支持力度仍会进一步加大。 二、发行人所在行业现状和前景 发行人是四川省巴中市大型国有控股企业,系巴中市经开区唯一 的基础设施建设主体,自成立以来,发行人充分发挥自身融资、投资 及管理的优势,为巴中市城市建设以及经济发展作出了较大贡献。公 司目前营业收入的主要来源系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代建管理费收 入。 (一)我国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行业现状和前景 市政基础设施是为生产和生活提供一般条件的公共设施,是城市 赖以生存的基础,城市发展和壮大的催化剂。而城市化水平是衡量一 个国家或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人们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一个重 要标志,是一个国家现代程度的重要指标,加快城市化进程是建设小 康社会、和谐社会的必要途径。城市化水平的提高有利于国家和地区 的产业结构和消费结构转型升级,改善居民的生活环境、提高居民收 入水平,为社会稳定奠定物质基础。 改革开放30多年以来,伴随着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我国城市 化水平不断提高,已经初步形成以大城市为中心、中小城市为骨干, 小城镇为基础的多层次的城镇体系。我国城市化水平自1978年的 17.92%提高至2015年底的56.10%,以每年1%的速度在增长,每年新 增的城市基础设施投资需求达到数万亿元。 “十二五”期间,我国国民经济继续保持较快发展,完善城市基础 设施建设的要求仍然迫切。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明确指出:“完善 城市化布局和形态。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完善功能、以大带小 的原则,遵循城市发展客观规律,以大城市为依托,以中小城市为重 点,逐步形成辐射作用大的城市群,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 展。科学规划城市群内各城市功能定位和产业布局,缓解特大城市中 心城区压力,强化中小城市产业功能,增强小城镇公共服务和居住功 能,推进大中小城市交通、通信、供电、供排水等基础设施一体化建 设和网络化发展。” 根据中国社科院蓝皮书预测,今后一段时间,中国城市化进程仍 将处于一个快速推进的时期。预计2020年我国城市化水平将提高到 60%,2030年将达到65%左右。总体来看,我国城市基础设施行业面 临着良好的发展前景。 (二)巴中市基础设施建设行业现状和前景 2011年以来,巴中市抢抓国家西部大开发、秦巴山区连片扶贫开 发及渠江流域综合治理等一系列重大发展机遇,针对地质灾害频发, 农村住居条件较差等情况,以构建“市级中心城市-县城-重点镇-中心 村和聚居点”四级城镇体系为抓手,坚持以城乡建设规划为主体、产 业布局规划为支撑、基础设施规划为纽带、公共服务规划为配套,强 化顶层设计、全域规划的理念,在城乡建设工作中取得了显著成效。 巴中市2016年度全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194.57亿元,比上年增长 15.9%。分产业看,第一产业投资66.95亿元,增长44.4%;第二产业 投资213.31亿元,增长13.3%,其中工业投资212.46亿元,增长17.8%; 第三产业投资914.31亿元,增长14.9%。按构成分,建筑工程投资981.17 亿元,增长16.7%;安装工程投资79.0亿元,增长3.3%;设备工器具 购置98.99亿元,增长17.3%;其他费用35.43亿元,增长22.9%。根据 巴中市《巴中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 巴中市累积固定资产投资要比“十二五”翻一番。 目前,巴中经济开发区已列入全省“51025”重点产业园区发展计 划,开发区建设取得新的进展,12公里骨架路网基本建成,35公里市 政道路顺利推进,招商中心、汽车客运中心、市第三水厂、城市规划 馆等已相继建成投入使用,市第一人民医院、兴文中学等也正加快建 设。中国(巴中)西部国际商贸城、盘兴中国西部建材物流园、平昌 川东北国际商贸物流中心建设加快。巴城麻柳湾大桥、南杨大桥、陇 桥立交、中坝干道、巴恩快速通道西华山至燕飞村段建成通车,北环 线形成通车能力,西环线加快建设,南环线开工,新建巴城污水干管 40公里,巴河一期堤防工程竣工。恩阳区新城建设全面启动,开工恩 阳大道、恩阳新大桥、恩阳古镇保护开发等重点工程。平昌金宝、南 江红塔、通江高明新区加快建设。此外,4个省级试点镇的建设也相 继启动,以巴山新居为重点的新农村建设已启动新居建设4.37万户。 根据《巴中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以下简称“《规划》”), 到2015年,市域人口达410万,市域城镇人口达164万,城镇化水平达 40%;到2020年,市域人口达416万,市域城镇人口达208万,城镇化 水平达50%;同时,《规划》明确指出:要以“全域巴中”的规划建设 理念,通过城乡规划全覆盖,确定各主体功能区的功能定位,合理安 排产业发展、居民点、农田保护、生态涵养和中心城区建设等空间布 局,大力构建科学合理的空间形态,规划“一主(一城两翼)三副五 廊”的空间结构。“一主”指巴中市中心城区,“三副”指平昌县城、通 江县城、南江县城,“五廊”指巴广、巴南、巴达、巴汉、巴万五条对 外交通廊道;基本建成畅通“三区”(秦巴山区与成渝经济区、关天经 济区)、联结“三省(市)”(川陕渝)、融入“三圈”(成都、重庆、 西安经济圈)的区域交通枢纽;努力把巴中打造成“四川重要的北向 东向开放高地、川陕渝重要的枢纽联结地、西部绿色经济示范区、全 国扶贫开发示范区、川东北重要的中心城市和现代森林公园城市”。 未来巴中市城镇化率提高空间大,城镇建设需求大,发行人作为 巴中市经开区唯一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主体具有良好和广阔的发展 前景。 三、发行人在行业中的地位及竞争优势 (一)发行人行业地位 发行人系巴中经开区唯一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及投融资主体,在 相关项目运营方面具有独特的市场地位和显著优势。自成立以来,发 行人承接了一系列大型城市建设项目,拥有较强的成本管理和质量控 制能力,具有丰富的投资和建设经验,在巴中市内具有较强的影响力。 发行人雄厚的资本实力、优良的运营状况和融资能力,能够保障其营 运资金正常周转,降低集中偿付风险,具有较强的偿债能力。 发行人控股股东巴中市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巴 中市土地开发与整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交通运输、天然气等业务 的运营主体,在业务开展区域方面与发行人有所分工。根据市政府的 相关安排,发行人主要负责巴中经开区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而巴中 国资主要负责巴中市老城区的城市化建设及运营,母子公司在区域基 础设施建设方面分工明确,母子公司在业务开展方面均得到市政府的 长期稳定的政策优惠及支持。 截至本募集签署日,巴中国资已成功发行多只企业债券、中期票 据、公司债券融资,其具体情况如下: 发行时间 债券规模 债券品种 还本付息情况 2014 年 4 月 25 日 5 亿元 企业债券 正常 2015 年 11 月 18 日 5 亿元 中期票据 正常 2015 年 12 月 1 日 13 亿元 企业债券 正常 2016 年 4 月 28 日 20 亿元 非公开公司债券 正常 2016 年 9 月 27 日 4 亿元 PPN 正常 (二)竞争优势 1、区域垄断优势 发行人作为巴中经开区唯一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及投融资主体, 承担了区域内大部分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在巴中市经开区市政基础设 施建设领域具有垄断地位。随着经开区城市规模和基建需求的不断扩 大,发行人在相关业务领域的垄断优势将给其带来稳定的收益。 2、良好的区位优势 巴中市地处于中国地理版图的腹心,链接成都、重庆、西安三大 中心城市,彰显一市联三省的地域格局,具备举足轻重的战略投资地 位。巴中既是华南、华东地区走向西部、中亚、西亚乃至欧洲市场的 必经之路,又是东北、华北地区南下西南、南亚、东南亚的重要走廊。 巴中经开区为 2002 年 6 月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省级重 点开发区,规划面积 11 平方公里,是由巴中市人民政府直接管理的 正县级单位。巴中经开区位于巴中市“一城三区”城市空间布局的东翼, 是巴城中心城市 90 平方公里总体布局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巴中经开区是四川省重点培育营业收入超 500 亿元的产业园区, 重点发展产业涉及服装、纺织、机械制造、新型材料等,巴中经济开 发区产业园目前也在积极建设中。根据国家、省、市关于西部大开发 扩大对外开放和《四川省开发区管理条例》、《四川省开发区管理实 施办法》等有关政策规定,在经开区入住的各类企业享受国家和四川 省规定的各项优惠政策。 目前,巴中市委将经开区作为全市发展的“一号区域”。2015 年 8 月,经开区荣获“一带一路.四川最具投资价值产业园区”的称号。 财政体制方面,根据中共巴中市委、巴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创新体 制机制促进四川巴中经济开发区跨越发展的意见(巴发委[2016]2 号 文),2016 年起,经开区实行事权与支出责任相匹配的独立财政管 理制度,成立经开区财政、审计、税务管理机构。巴发委[2016]2 号 文同时明确,上级财政将加大对经开区支持力度,一是争取省级财力 支持园区建设;二是争取省级财政对经开区政府债务化解予以政策倾 斜;三是在经开区发展阶段,其辖区内税收收入、非税收收入和基金 收入除必须解缴中央、省级收入外,其余收入留归经开区按政策规定 使用。 四川秦巴新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巴中经开区唯一的基础设 施建设主体,将充分享受巴中市及经开区优越的区位优势为企业带来 的良好发展机遇和潜力。 3、地方政府的大力支持 发行人作为巴中市重要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是巴中市政府战略 规划的主要实施主体之一,承担着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职能,鉴 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行业特点及其在地方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发行 人的经营及发展一直得到巴中市政府的大力支持。自成立以来,地方 政府先后通过股权划拨和资产注入等方式扩充发行人资产及业务,增 强发行人发展后劲,并根据发行人经营状况给予一定的政策及资源支 持。 公司成立以来,巴中市财政局及巴中市国资委通过资产注入及股 权划拨等方式增加公司资本公积 90.77 亿元;2014-2016 年,公司共 获得财政补贴 1.40 亿元。 4、融资优势 发行人一直保持优良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具有良好的资信和 畅通的融资渠道。公司自成立以来,与国内众多大型商业银行及其他 金融机构建立了长期、稳固的合作关系,培育了良好的市场声誉,具 有较强的融资能力。发行人历年的到期贷款偿付率和到期利息偿付率 均为 100%,无任何逾期贷款。强大的持续融资能力将为发行人的业 务开展和可持续发展提供充足的资金来源。 四、发行人主营业务模式、状况及发展规划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2014-2016 年度,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自代建项目管理费 和建造收入,其主要情况如下表所示: 年度 业务板块 主营业务 收入 (万元) 主营业务 成本 (万元) 毛利润 (万元) 毛利率 (%) 2014 年 代建项目管理费 9,785.63 -- 9,785.63 100.00% 建造收入 4,166.11 3,692.48 473.63 11.37% 2015 年 代建项目管理费 13,607.52 -- 13,607.52 100.00% 建造收入 2,877.56 2,652.31 225.25 7.83% 2016 年 代建项目管理费 13,749.08 -- 13,749.08 100.00% 建造收入 11,122.51 10,325.21 797.30 7.17% 其他 2,893.98 2,876.61 17.37 0.60% (二)发行人主营业务经营模式 根据巴中市人民政府巴府办函【2013】35 号文件批复,以及巴 中市人民政府与公司签订的《关于巴中经开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委托 代建框架协议》的约定,经我公司代建的项目,四川巴中经济开发区 管委会应支付我公司代建项目投资额 10%的代建管理费,该费用涉及 的营业税及附加由经开区承担。 (三)发行人业务发展规划 公司将继续大力推进各项工程建设,确保完成经开区的工程项目 建设任务;同时将进一步严格工程管理,从招投标、合同签订环节开 始到对现场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管理,形成规范、标准的制度化运 作模式。建设模式方面,公司将持续推进 PP 项目,结合经开区发展 深入推进城市基础建设项目的 PP 合作模式,打造 PP 合作示范性项 目。未来,公司将不断拓展经营范围,实现企业多元化发展,打造公 租房二期酒店及附属商业综合体;完善东、西片农贸市场管理,打造 省级示范性 农贸市场。向着集团化企业发展目标不断前进。 长期来看,公司多元化的发展战略将为公司在基础设施建设领域 的投资提供更丰富的资金来源和支持。 通过对公司当前任务的梳理,吸收国内同类型公司发展壮大经验, 公司形成如下转型发展思路与策略: 1 、深入国企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提升经营管理水平,优 化国有资本配置,向控股集团方向转型,通过集团设立子公司实现收 入来源,为今后利用资本市场进行直接融资奠定基础。 2 、借助 PP 模式促进秦巴新城投融资平台的转型发展。通过开 展 PP 项目,促进公司现有法人治理结构建设,有效甄别、处置公 司 自身债务问题,增强项目选择、建设运营能力。重构适应 PP 模式下 的项目开发模式,对现有房建工程、市政工程进行细化拆分,形成以 市政工程为先导,棚户区改造、房地产开发及其他运营业态并进的发 展模式,有效吸引社会资本精准介入;重构平台功能、运营能力、人 力与智库资源。公司将精心筛选具备稳定现金流的棚户区改造项目、 公租房项目等,形成自有特色项目库,成为示范 PP 项目运作的关键 支撑点,进一步深化平台功能。前瞻性地预判 PP 项目策划、实施以 及后续运营管理的难度,提前进行 PP 项目团队能力建设,快速形成 具备专业水准的管理团队 。 3 、拓宽融资渠道和开拓融资新模式,按照 “ 贷得到,用得好,还 得起 ” 的原则,坚持走 “ 长期、低息、可控 ” 之路,根本性改变并防范 “ 短 期、高息、失控 ” 的局面发生。 一是,通过改制重组实现公司向优质实体企业开展控股、参股, 提升企业信用评级,为多渠道融资奠定坚实基础;二是,优化融资结 构,拓宽融资渠道,创新融资方式,实行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和证 券机构齐头并进,牢固稳定原有优质融资渠道,运用具有持续稳定现 金流项目建设与土地开发捆绑经营模式,实现长期、低息融资;三是, 探索资产出售、股权融资和资产证券化等新型融资模式。 4 、 引入战略合作伙伴,开创控股子公司工作新局面。公司将本 着市场化运作、开放性合作、控股权掌控的原则,逐步引入战略合作 伙伴,实现子公司快速、健康发展。 5 、积极探索布局生态休闲旅游新业态。利用地缘优势,论证布(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