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安控科技:2017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结果公告
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发行结果公告 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发行人”)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 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 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发行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相关信息 公司名称: 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633710213T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安控科技 股票代码: 300370 法定代表人: 俞凌 股份公司成立日期: 2007年10月9日 注册资本: 958,682,632元 实缴资本: 958,682,632元 住所: 北京市海淀区地锦路9号院6号楼 邮政编码: 100095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聂荣欣 电话号码: 010-62971668 传真号码: 010-62979746 所属行业: 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 经营范围: 计算机应用软件开发及服务;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 术转让、技术培训;销售开发后的产品、可编程控制器、机械电器 设备、电子计算机及外部设备、通讯设备(含无线数据通信设备)、 照相器材、文化办公设备、建筑材料、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 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 专业承包;生产环保监测仪器、污染治理设备、计算机及外部设备、 通讯设备、油气自动化和环境在线检测仪器仪表、RTU(远程测控 单元)。 (二)债券转让条件确认情况 2017年5月23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简称“深交所”)深证函[2017]230 号《关于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符合深交所转 让条件的无异议函》确认,发行人申请发行面值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的“北京安 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符合 深交所转让条件,发行人应当自该无异议函出具之日起12个月内正式向深交所 提交转让申请文件,逾期未提交的,该无异议函自动失效。 本次债券分期发行,“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 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发行2.5亿元,期限为3年。本期债券于 2017年6月26日发行,2017年6月27日发行完毕,承销机构已于发行完成后 5个工作日向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三)本次发行相关情况 1、 债券名称 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公司 债券(第一期)。 2、 债券简称 17安控01。 3、 债券代码 114182。 4、 发行规模 本次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4.00亿元(含4.00亿 元),本期为第一期发行,发行规模为2.50亿元。 5、 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取向具备相应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的合格 投资者非公开方式发行。 6、 发行对象 具备相应的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知悉并自行承担公 司债券的投资风险,并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 理办法》相关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发行。发行对象不超 过200名。 (四)本期债券产品设计 1、 票面金额及 面值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发行价格 2、 债券期限 3年。 3、 债券利率 6.30%。 4、 向公司股东配售的 安排 本期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5、 还本付息方式 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 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 一起支付。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 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止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 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年利率的乘积; 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止兑 付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 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6、 起息日 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2017年6月26日。 7、 利息登记日 本期债券付息的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1个 交易日,在该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 券持有人均有权获得上一计息年度的债券利息(最 后一期含本金)。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提 前至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前的最后一个交易日。 8、 付息日 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2018年至2020年每年的6月 26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 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利息。 9、 兑付日 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20年6月26日,如遇法定 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 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0、 付息、兑付方式 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本期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 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 体安排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11、 债券形式 本期债券为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 本期债券在证券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记载。本 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交易所的规 定进行债券的转让等操作。 12、 信用级别及资信评 级机构 本期债券不安排信用评级。 13、 担保情况 本期债券由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 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4、 主承销商、债券受 托管理人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5、 承销方式 本期债券由安信证券担任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 方式承销。 16、 募集资金账户监管 人 发行人聘请了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期 债券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监管人。 17、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开户行 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18、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账号 805880100030461 19、 交易流通服务场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 募集资金用途 本公司拟将本次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 于偿还公司(含下属子公司)银行借款及补充公司 (含下属子公司)流动资金。 21、 税务提示 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 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五)承销商和承销方式 本期债券由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余额包销的方式进行承销。 (六)债券资信评级机构与信用等级 本期债券不安排信用评级。 (七)增信机制、偿债计划及其他偿债保障措施 本期债券通过保证担保方式增信,由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 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债券持有人及债券受托管理人将对担保事项 予以持续监督。除保证担保外,公司还设立了具体的偿债计划及相应的保障措施。 1、担保情况 (1)担保人基本情况 ① 担保人概况 公司名称: 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1923012884 住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28号时代科技大厦23号楼 法定代表人: 刘苏华 公司成立日期: 1994年12月29日 注册资本: 485,210.50万元 经营范围: 从事担保业务;投资开发,信息咨询;贷款担保;自有物业租赁。 经营范围以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为准。公司应当在登记的经营范 围内从事活动。 高新投是国内最早成立的专业担保机构之一,其核心业务包括融资与金融 产品担保、保证担保、资产管理。融资与金融产品担保方面,主要业务品种有: 银行贷款担保、债券担保、政府资金担保、基金产品担保等金融产品担保业务。 高新投成立二十多年来,始终坚持为中小科技企业提供融资服务的宗旨,通过管 理文化创新、经营模式创新和业务手段创新,在培育和扶持小微型科技企业成长 的同时,与被服务企业共同发展。保证担保方面,高新投是国内率先开展工程担 保业务的担保机构。自国家推行工程担保制度以来,高新投全面推进工程领域的 投标保函、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农民工工资支付保函,以及诉讼保全担保等 保证担保业务品种。资产管理方面,主要业务品种有:结合担保的股权及期权投 资、直接投资(含VC、PE、定向增发)、创投基金管理、小额贷款、典当借款 ② 担保人股权结构情况 高新投成立于1994年12月,是深圳市人民政府为解决中小科技企业融资难 问题而设立的担保机构,也是国内最早设立的专业担保机构之一。截至2016年 末,高新投注册资本48.52亿元,具体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 出资比例 1 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173,171.63 35.69% 2 深圳远致富海三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97,042.10 20.00% 3 深圳市财政金融服务中心 72,490.45 14.94% 4 恒大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69,191.02 14.26% 5 深圳市远致投资有限公司 53,567.24 11.04% 6 深圳市海能达投资有限公司 17,322.01 3.57% 7 深圳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2,426.05 0.50% 合 计 485,210.50 100.00% 注:由于高新投的控股股东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深圳市财政金融服务中心、深圳 市远致投资有限公司和深圳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均为深圳市人民政府设立的国资企业或机 构,因此,高新投最终控制人为深圳市人民政府。 (2)担保人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根据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审计并出具的标准无 保留意见的2016年度审计报告(利安达审字[2017]粤A2070号),高新投最近一年 的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合并口径)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12-31/2016年1-12月 资产总额 789,850.84 净资产 655,949.44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655,949.44 营业收入 110,064.01 净利润 70,880.5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70,880.53 资产负债率(%) 16.95 流动比率(倍) 11.57 速动比率(倍) 11.56 (3)担保人的资信情况 担保人资信状况优良,经营管理规范、财务状况健康,保持着良好的信用等 级,在银行贷款还本付息方面无违约记录,与国内多家大型银行建立了长期良好 的合作关系,具有较强的间接融资能力。 2016年9月1日,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深圳高新投集团有 限公司2016年主体信用评级报告》(信评委函字[2016]G544号)综合评定,高 新投集团主体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稳定。 (4)累计担保余额及占净资产比例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高新投集团对外提供担保本金余额为1,155.78亿 元,其中融资性担保额43.25亿元,保证担保额385.44亿元,保本基金担保额 688.99亿元(保本公募担保额543.8亿元、保本专户145.19亿元),债券担保38.1 亿元,占其2016年12月31日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17.62倍。 (5)担保人盈利能力与偿债能力分析 截至2016年12月31日,高新投集团资产负债率为16.95%,流动比率为 11.57,速动比率11.56,总资产为789,850.84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655,949.44万元,2016年1-12月净利润为70,880.53万元。高新投集团资产负债 率较低,流动比率与速动比率较高,财务状况良好。 报告期内,高新投在偿还银行债务、与客户往来方面不存在重大违约情况。 因此,高新投集团偿债能力较强,具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和现金流,可以为发行人 的债务偿付提供有效的保障。 2、担保函的主要内容 (1)被担保的债券种类、数额 被担保的债券为“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公司债券名称以交易所核准为准),期限为不超过3年,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4 亿元。 (2)债券到期日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利息每年支付一次,最后一 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起息日为公司债券的发行首日,到期日为发行首日后3 年。 (3)担保方式 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方式为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 (4)担保范围 担保人保证的范围包括本次发行的票面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公司债券 的本金、利息、违约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5)担保期限 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为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的存续期及债券到期之 日起两年。债券持有人在此期间内未要求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担保人免除保 证责任。 (6)发行人、担保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债券持有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本息到期时,如发行人不能足额兑付债券本息,担保人 应主动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将兑付资金划入债券登记托管机构指定的账户,债券 持有人可分别或联合要求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债券受托管理人安信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有权代理债券持有人要求担保人履行保证责任。 (7)财务信息披露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有关核准部门、债券持有人或者债券受托管理人,均有 权对担保人的资信状况进行持续监督,并要求担保人定期提供会计报表等财务信 息。 担保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出现可能对债券持有人重大权益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时,担保人应及时通知债券受托管理人。 (8)债券的转让或出质 债券持有人依法将债券转让或出质给第三人的,担保人在本担保函第四条规 定的保证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9)主债权的变更 经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主管部门和债券持有人会议批准,公司债券的利率、 付息方式等发生变更时,如无增加担保人责任的,无需另行经担保人同意,担保 人继续承担本担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 (10)加速到期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到期之前,担保人发生合并、分立、减资、解散、停产、 进入破产程序以及其他足以影响债券持有人权益的重大事项时,发行人应在一定 期限内提供新的担保,发行人不提供新的担保时,债券持有人有权要求发行人、 担保人提前兑付债券本息。 (11)担保函的生效 本担保函于本次“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公司债券名称以交易所核准为准)发行申请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无异议函并成 功发行之日生效。 3、偿债计划及其他保障措施 (1)偿债计划 本期债券在计息期限内,每年付息一次。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2017年6月 26日,债券利息将于起息日之后在存续期内每年支付一次,2018年至2020年间 每年的6月26日为本次债券上一计息年度的付息日,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顺 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每次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本期债券兑付日 为2020年6月26日。 本期债券的利息支付、本金兑付通过登记机构和有关机构办理。利息支付、 本金兑付的具体事项将按照有关规定,由发行人根据综合协议交易平台的规定披 露。 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应缴纳的有关税费由投资者 自行承担。 (2)偿债资金来源 本公司将根据债券本息未来到期支付情况制定资金运用计划,合理调度分配 资金,按期支付利息和本金。本期公司债券偿债资金主要来源为公司自身的可支 配收入,发行人良好的盈利能力是本期公司债券本息按时偿付的主要来源。截至 2015年12月31日和2016年12月31日,发行人合并口径资产总额为154,210.93 万元和285,351.38万元。2015年末以及2016年末母公司口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44.79%和50.05%。2015年度以及2016年度公司合并口径营业收入分别为 54,764.70万元和93,464.75万元,上市公司归属母公司的净利润分别为8,016.26 万元、8,631.67万元,合并口径经营性现金净流量分别为-159.78万元、-7,148.43 万元。公司业务因具有明显的季节性,业务集中发生于下半年度,前三季度确认 的营业收入和净利润不能代表全年情况。此外,公司主要客户为国内各大油田公 司,受客户付款程序的影响,应收账款回收周期较长。未来,随着公司业务的不 断发展,应收账款的回款增加,本公司的盈利能力将进一步增强,经营活动现金 净流量将会有所改善,从而为偿还本期债券本息提供有力的保障。公司主营业务 的稳步发展为公司偿还债务打下了坚实基础。 (3)备用应急偿债措施 ① 流动资产变现 本公司财务政策稳健,一直以来注重对流动性的管理,资产具有较强的流动 性。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口径流动资产合计185,557.57万元,其 中货币资金63,081.25万元,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合计81,638.68 万元,必要时可考虑通过变现流动性资产来补充偿债资金。 ② 外部融资渠道 发行人已建立间接融资和直接融资相结合的外部融资渠道。发行人长期与各 金融机构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系,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含各子公司, 下同)拥有多家商业银行的授信额度,公司获取的银行授信总额为19,800.00万 元,其中已使用授信额度为15,100.00万元,未使用的授信额度为4,700.00万元。 2016年10月25日,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发行完成。债券名称为“16安控债”,债券发行规模为3亿元,债券期 限为5年。此次公开发行债券,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发行金额不 超过3亿元,实际发行规模为3亿元。首次公开发行债券为发行人开拓了直接融 资渠道。发行人良好的外部融资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足额的信贷支持,若公司经 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不足以偿还本期债券的到期利息或本金,公司可通过间接融 资和直接融资多种方式筹集资金,用于偿付本期债券的本息。 (4)偿债保障措施 为了充分、有效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公司将采取一系列具体、有效的措 施来保障债券投资者到期兑付本息的合法权益。 ① 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公司已按照《管理办法》等的要求制定了《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约定债 券持有人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行使权利的范围、程序和其他重要事项,为保障本 期公司债券本息及时足额偿付做出了合理的制度安排。 ② 聘请债券受托管理人 公司按照《管理办法》的要求引入了债券受托管理人制度,聘任安信证券担 任本期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人,并订立了《受托管理协议》。在债券存续期间内, 由债券受托管理人代表债券持有人对公司的相关情况进行监督,并在债券本息无 法按时偿付时,代表债券持有人,采取一切必要及可行的措施,保护债券持有人 的正当利益。 公司将严格按照《受托管理协议》的规定,配合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 定期向债券受托管理人报送公司承诺履行情况,并在公司可能出现债券违约时及 时通知债券受托管理人,便于债券受托管理人及时根据《受托管理协议》采取其 他必要的措施。 有关债券受托管理人的权利和义务,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九节相关内容。 ③ 设立专门的偿付工作小组 公司将指定专人负责协调本期债券的偿付工作,并通过公司其他相关部门在 每年的财务预算中落实安排本期债券本息的兑付资金,保证本息的如期偿付,保 证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在本期公司债券利息和本金偿付日之前的十五个工作日 内,公司将专门成立偿付工作小组,负责利息和本金的偿付及与之相关的工作。 ④ 严格信息披露 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限内,公司将严格遵循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原则, 使公司偿债能力、募集资金使用等情况受到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及股东 的监督,防范偿债风险。公司将严格按照《受托管理协议》等的规定将发生的事 项及时通知债券受托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将在发生《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约定的重大事项时及时召集债券持有人大会。 ⑤ 募集资金专款专用 公司将严格依照股东大会决议及本募集说明书披露的资金投向,确保募集资 金专款专用。同时,相关业务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将进行严格检查,切实做到专 款专用,保证募集资金的投入、运用、稽核等方面顺畅运作。 ⑥ 本公司承诺 根据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及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 议,当公司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 公司将至少采取如下措施: ⅰ 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ⅱ 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ⅲ 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ⅳ 与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的公司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等措施。 (5)债券违约情形、违约责任及解决措施 ① 本期债券的违约情形 以下事件一项或几项构成发行人的违约事件: ⅰ 在本期债券到期、加速清偿或回购(若适用)时,发行人未能按时偿付 到期应付本金; ⅱ 发行人未能偿付本期债券的到期利息,且该违约持续超过30日仍未得到 纠正; ⅲ 发行人不履行或违反《受托管理协议》关于发行人的权利和义务的规定, 在其资产、财产或股份上设定抵押或质押权利以致发行人对本期债券的还本付息 能力产生实质不利影响,或出售其所有或实质性资产以致发行人对本期债券的还 本付息能力产生实质不利影响; ⅳ 发行人不履行或违反《受托管理协议》项下的任何承诺(上述ⅰ到ⅲ项 违约情形除外)将实质影响发行人对本期债券的还本付息义务,且经债券受托管 理人书面通知后,或经持有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书面通 知后,该种违约持续30日仍未消除; ⅴ 在债券存续期内,发行人发生解散、注销、被吊销营业执照、停业、清 算、丧失清偿能力、被法院指定接管人或已开始相关的诉讼程序; ⅵ 其他对本期公司债券的按期兑付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 ② 发行人发生违约的违约责任及承担方式 发行人承诺按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的还本付息安排向债券持有人支付 本期债券利息及兑付本期债券本金,若发行人不能按时支付债券利息或兑付债券 本金,对于逾期未付的利息或本金,发行人将根据逾期天数按债券票面利率向债 券持有人支付逾期利息:按照该未付利息对应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另计利息(单 利);偿还本金逾期的,逾期未付的本金金额自本金应支付日起,按照该未付本 金对应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计算利息(单利)。 当发行人未按时支付本期债券的本金、利息和/或逾期利息,或发生其他违 约情况时,债券受托管理人将依据《受托管理协议》,代表债券持有人向发行人 进行追索,包括采取加速清偿或其他可行的救济措施。如果债券受托管理人未按 《受托管理协议》履行其职责,债券持有人有权直接依法向发行人进行追索,并 追究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违约责任。 ③ 争议解决方式 债券违约后,相关方先应协商解决。如果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受 托管理人总部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八)募集资金用途和用途变更程序 1、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00亿元(含4.00亿元),其中本期公司 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2.50亿元。本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中的22,175.60万元用于 偿还公司(含下属子公司)银行借款,剩余17,824.40万元用于补充公司(含下 属子公司)流动资金。用于偿还银行借款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贷款银行 合同编号 金额 放款时间 还款日期 北京银行上地支行 354933 2,000.00 2016/7/27 2017/7/27 中国银行有限公司 郑州文化路支行 WHH201601034A 800.00 2016/8/22 2017/8/22 北京银行上地支行 361874 1,000.00 2016/8/24 2017/8/24 宁波银行北京分行 07701LK20168072 2,000.00 2016/9/1 2017/9/1 中国银行有限公司 郑州文化路支行 WHH201601034B 200.00 2016/9/13 2017/9/13 平安银行首体南路 支行 平银京首体贷字 20160923第001号 800.00 2016/9/23 2017/9/22 杭州银行中关村支 行 129C110201600197 600.00 2016/9/22 2017/9/21 华夏银行北京分行 YYB3910120160092 4,000.00 2016/10/19 2017/10/19 杭州银行中关村支 行 129C110201600234 400.00 2016/11/10 2017/11/1 民生银行北京分行 公借贷字第 1600000156229号 2,000.00 2016/11/10 2017/11/10 杭州银行北京中关 村支行 129C110201600274 1,275.60 2016/12/16 2017/12/13 华夏银行北京分行 YYB3910120170014 2,500.00 2017/2/8 2018/2/8 南京银行杭州分行 Ba1048011702270068 1,000.00 2017/2/27 2018/2/26 南京银行杭州分行 Ba1048011703030078 1,000.00 2017/3/3 2018/3/2 杭州银行北京中关 村支行 129C110201700054 1,600.00 2017/4/1 2018/3/22 招商银行清华园支 行 2017年清授字第004 号流001号 1,000.00 2017/3/30 2018/3/29 合计 22,175.60 发行人承诺本次债券募集资金将不会直接或间接用于住宅地产开发项目。 2、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程序 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如果发行人计划变更募集资金用途,须履行以下程序: (1)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如果发行人计划不按照《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 明书》”)列举情况使用募集资金,变更募集资金用途计划由发行人董事会和股 东会审议通过后,须按照《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规定,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后,方可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持有人会议若不同意变更募集 资金用途,发行人不得变更募集资金用途。 (2)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属于重大事项,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后,须按 照《募集说明书》要求进行披露。 (九)登记注册安排 发行人将尽快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本期债券 登记申请。 (十)提供转让服务安排 发行人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本期债券在综合协议交易平台进行转 让服务的申请。转让服务相关规定请参见《深圳证券交易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业务管理暂行办法》。 二、发行结果情况 (一)发行期间 本期债券发行期间为2个交易日,即2017年6月26日至2017年6月27 日。 (二)实际募集资金规模 本期债券实际募集资金规模为人民币2.5亿元。 (三)认购私募债券投资者的合规性情况 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共1家,为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面向 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发行对象未超过200人,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 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 特此公告。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 券(第一期)发行结果公告》之盖章页) 发行人: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7月7日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 券(第一期)发行结果公告》之盖章页) 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7月7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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