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博时黄金ETF联接:更新招募说明书(2017年第2号)

时间:2017年07月11日 15:03:22 中财网

博时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联接
基金
更新
招募说明书


2017


2





















基金管理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本基金于
2013

7

21


中国证监会[2013]1026 号文核准。



本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
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
资产
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
投资人

据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同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本基金投资中的风险包括:
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市场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
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份额持有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
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积极管理风险,某一基金的特定风险等。

本基金为ETF
联接基金,本基金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
属于高风险/高收益的开放式基金。本基金
主要投资于
被动式投资的
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
基金


跟踪
上海黄金交易所AU99.99价格,风险收益特征与标的指数所表征的市场组合
的风险收益特征相似。

本基金对
博时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比例不低于本基
金资产净值的
90%
,投资标的单一且过分集中有可能会给本基金带来风险。

投资人
在投资
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本基金不同于博时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二者的联系与区别主要为:


一、联系:

1、两只基金跟踪同一个标的指数即上海黄金交易所AU99.99价格。


2、两只基金的投资目标均为紧密跟踪标的指数即上海黄金交易所AU99.99的市场表
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最小化。


3、两只基金具有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4、博时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是本基金的主要投资对象。


二、区别:

1、基金的投资管理方式不同:博时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或简称“ETF”)
通过直接买卖标的指数所对应的黄金合约以及上海黄金交易所交易的其他黄金现货合约等,
直接跟踪复制标的指数的表现;而本基金则是通过买卖该ETF(包括在该ETF的一级市场
进行篮子组合的申购与赎回,也包括在该ETF的二级市场以现金直接买卖ETF份额),间
接跟踪标的指数的表现。


2、基金的申购赎回不同:博时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主要采用黄金合约篮子
组合的方式进行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而本基金的认购、申购和赎回均采用现金方式。


3、基金是否挂牌交易不同:博时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在深交所挂牌交易;


而本基金则不上市交易。


4、价格揭示机制不同:博时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实时市场交易价格和每
日净值;而本基金只揭示每日基金净值。


5、投资人申购赎回基金的程序不同:博时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通过指定申
赎代理商办理基金的申购与赎回;而本基金则通过银行等场外销售机构办理基金的申购与赎
回。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
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
责。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7

5

27
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
现截止日为
2017

3

31
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目录



【重要提示】
................................
.......................
1
第一部分
绪言
................................
.....................
5
第二部分
释义
................................
.....................
6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
..............
10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
..............
21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
............
23
第六部分
基金的募集与基金合同的生效
..............................
45
第七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与转换
..............................
46
第八部分
基金的投资
................................
..............
57
第九部分
基金的业绩
................................
..............
64
第十部分
基金的财产
................................
..............
66
第十一部分
基金资产的估值
................................
........
67
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收益与分

................................
......
70
第十三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
................................
........
71
第十四部分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
73
第十五部分
基金的信息
披露
................................
........
74
第十六部分
风险揭示
................................
..............
77
第十七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
79
第十
八部分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
81
第十九部分
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93
第二十部分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102
第二十一部分
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
...
104
第二十二部分
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
106
第二十三部分
备查文件
................................
...........
107











第一部分 绪言


博时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招募说明书》
(以下简称

招募说明书




本招募说明书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

《基金法》


)、《证
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运作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

《销售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信息披露办法》



以及

博时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基金合同》
(以下简称

基金合同


)编
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
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博时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联接基金
(以下简称

基金




本基金


)是根
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国证监会


)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
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
基金合同
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
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
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
金合同。




第二部分 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基金或本基金:

指博时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基金合同或本基金合同:

指《博时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
及对本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招募说明书:

指《博时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
书》及其定期更新;

发售公告:

指《博时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份额
发售公告》;

托管协议

指《博时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托管协议》
及其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银监会:

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基金法》:

指2003年10月28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自2004年6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不时做出的修订;

《销售办法》:

指2011年6月9日由中国证监会公布并于2004年7月1
日起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不时做出的修
订;

《运作办法》:

指2004年6月29日由中国证监会公布并于2004年7月1
日起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不时做出的修
订;

《信息披露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2004年6月8日颁布并于2004年7月1日实
施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不时作出的修订;

元:

指人民币元;

基金管理人:

指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指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登记业务:

指本基金登记、存管、清算和交收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
者基金账户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清算及基金交易确认、
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办理非交易过
户等;

注册登记机构:

指办理本基金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本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
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接受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




代为办理本基金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

投资者:

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法律法
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可以投资于证券投资基
金的自然人;

机构投资者:

指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登记或经有权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和有
效存续并依法可以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企业法人、事业法
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及相
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
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指按照本基金合同第九部分之规定召集、召开并由基金份额
持有人或其合法的代理人进行表决的会议;

基金募集期:

指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中载明,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基
金份额募集期限,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最长不超过3个月;

基金合同生效日:

指募集结束,基金募集的基金份额总额、募集金额和基金份
额持有人人数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管
理人依据《基金法》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备案手续后,中国证
监会的书面确认之日;

存续期:

指本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工作日: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认购:

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按照本基金合同的规定申请购买
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申购:

指在本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存续期间,投资者按照本基金合同
的规定申请购买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赎回:

指在本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存续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
合同规定的条件要求基金管理人购回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
为;

基金转换:

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
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
管理的其他基金的基金份额的行为;

转托管:

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基金账户内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从
一个销售机构托管到另一销售机构的行为;




指令:

指基金管理人在运用基金财产进行投资时,向基金托管人发
出的资金划拨及实物券调拨等指令;

代销机构:

指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
金销售业务资格并接受基金管理人委托,代为办理基金认购、
申购、赎回和其他基金业务的机构;

销售机构:

指基金管理人及本基金代销机构;

基金销售网点:

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及基金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

指定媒体:

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和互联网网站
或其它媒体;

基金账户:

指注册登记机构为基金投资者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由该注册
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
户;

交易账户:

指销售机构为投资者开立的记录投资者通过该销售机构办理
认购、申购、赎回、转换及转托管等业务而引起的基金份额
的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开放日:

指为投资者办理基金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工作日;





T 日:

指投资者向销售机构提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开放
日;



T+n日:

指T日后(不包括T日)第n个工作日,n指自然数;

基金收益:

指基金投资所得、买卖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息以及其他合
法收入;

基金资产总值:

指基金持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应收款项以及
以其他资产等形式存在的基金财产的价值总和;

基金资产净值:

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基金份额净值

指以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余额所得的单
位基金份额的价值;

基金财产估值:

指计算、评估基金财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
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联接基金

指本基金,即将绝大部分基金财产投资于博时黄金交易型开
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表现,追求跟踪偏离
度和跟踪误差最小化,采用开放式运作方式的基金;




目标ETF

黄金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标的指数

上海黄金交易所AU99.99价格;

法律法规: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
地方法规、地方规章、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对于
该等法律法规的不时修改和补充;

不可抗力:

指任何无法预见、无法克服、无法避免的事件和因素。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29层

办公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29层

法定代表人:张光华

成立时间: 1998年7月13日

注册资本: 2.5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 持续经营

联系人: 韩强

联系电话: (0755)8316 9999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6号文批
准设立。目前公司股东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有股份49%;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
持有股份25%;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股份6%;上海汇华实业有限公司,持有股
份12%;上海盛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持有股份6%;广厦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
有股份2%。注册资本为2.5亿元人民币。


公司设立了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指导基金资产的运作、确定基本的投
资策略和投资组合的原则。


公司下设两大总部和二十八个直属部门,分别是:权益投资总部、固定收益总部以及宏
观策略部、交易部、指数与量化投资部、特定资产管理部、多元资产管理部、年金投资部、
产品规划部、营销服务部、客户服务中心、市场部、养老金业务中心、战略客户部、机构-
上海、机构-南方、券商业务部、零售-北京、零售-上海、零售-南方、央企业务部、互联网
金融部、董事会办公室、办公室、人力资源部、财务部、信息技术部、基金运作部、风险管
理部和监察法律部。


权益投资总部负责公司所管理资产的权益投资管理及相关工作。权益投资总部下设股票
投资部(含各投资风格小组)、研究部。股票投资部负责进行股票选择和组合管理。研究部
负责完成对宏观经济、投资策略、行业上市公司及市场的研究。固定收益总部负责公司所管
理资产的固定收益投资管理及相关工作。固定收益总部下设现金管理组、公募基金组、专户
组、国际组和研究组,分别负责各类固定收益资产的研究和投资工作。


市场部负责公司市场和销售管理、销售组织、目标和费用管理、销售督导与营销培训管
理、公司零售渠道银行总行管理与维护、推动金融同业业务合作与拓展、国际业务的推动与
协作等工作。战略客户部负责北方地区由国资委和财政部直接管辖企业以及该区域机构客户
的销售与服务工作。机构-上海和机构-南方分别主要负责华东地区、华南地区以及其他指定


区域的机构客户销售与服务工作。养老金业务中心负责公司社保基金、企业年金、基本养老
金及职业年金的客户拓展、销售与服务、养老金研究与政策咨询、养老金销售支持与中台运
作协调、相关信息服务等工作。券商业务部负责券商渠道的开拓和销售服务。

零售-北京、
零售-上海、零售-南方负责公司全国范围内零售客户的渠道销售和服务。央企业务部负责招
商局集团签约机构客户、重要中央企业及其财务公司等客户的拓展、合作业务落地与服务等
工作。营销服务部负责营销策划、销售支持、品牌传播、对外媒体宣传等工作。


宏观策略部负责为投委会审定资产配置计划提供宏观研究和策略研究支持。交易部负责
执行基金经理的交易指令并进行交易分析和交易监督。指数与量化投资部负责公司各类指数
与量化投资产品的研究和投资管理工作。特定资产管理部负责公司权益类特定资产专户和权
益类社保投资组合的投资管理及相关工作。多元资产管理部负责公司的基金中基金投资产品
的研究和投资管理工作。年金投资部负责公司所管理企业年金等养老金资产的投资管理及相
关工作。产品规划部负责新产品设计、新产品报批、主管部门沟通维护、产品维护以及年金
方案设计等工作。互联网金融部负责公司互联网金融战略规划的设计和实施,公司互联网金
融的平台建设、业务拓展和客户运营,推动公司相关业务在互联网平台的整合与创新。客户
服务中心负责零售客户的服务和咨询工作。


董事会办公室专门负责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各项会务工作;
股东关系管理与董、监事的联络、沟通及服务;基金行业政策、公司治理、战略发展研究、
公司文化建设;与公司治理及发展战略等相关的重大信息披露管理;政府公共关系管理;党
务工作;博时慈善基金会的管理及运营等。办公室负责公司的行政后勤支持、会议及文件管
理、外事活动管理、档案管理及工会工作等。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的人员招聘、培训发展、
薪酬福利、绩效评估、员工沟通、人力资源信息管理工作。财务部负责公司预算管理、财务
核算、成本控制、财务分析等工作。信息技术部负责信息系统开发、网络运行及维护、IT
系统安全及数据备份等工作。基金运作部负责基金会计和基金注册登记等业务。风险管理部
负责建立和完善公司投资风险管理制度与流程,组织实施公司投资风险管理与绩效分析工
作,确保公司各类投资风险得到良好监督与控制。监察法律部负责对公司投资决策、基金运
作、内部管理、制度执行等方面进行监察,并向公司管理层和有关机构提供独立、客观、公
正的意见和建议。


另设北京分公司、上海分公司、沈阳分公司、郑州分公司和成都分公司,分别负责对驻
京、沪、沈阳、郑州和成都人员日常行政管理和对赴京、沪、沈阳和郑州处理公务人员给予
协助。此外,还设有全资子公司博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及境外子公司博时基金(国际)
有限公司。


截止到
2017

3

31
日,公司总人数为
507
人,其中研究员和基金经理超过
87%

有硕士及以上学位。



公司已经建立健全投资管理制度、风险控制制度、内部监察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人事


管理制度、信息披露制度和员工行为准则等公司管理制度体系。


二、主要成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张光华先生,博士,董事长。历任国家外汇管理局政研室副主任,计划处处长,中国人
民银行海南省分行副行长、党委委员,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副行长、党委副书记,广东发
展银行行长、党委副书记,招商银行副行长、执行董事、副董事长、党委副书记,在招商银
行任职期间曾兼任永隆银行副董事长、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招商信诺人寿保险有
限公司董事长、招银国际金融有限公司董事长、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董事长。2015年8
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暨法定代表人。


熊剑涛先生,硕士,工程师,董事。1992年5月至1993年4月任职于深圳山星电子有
限公司。1993年起,历任招商银行总行电脑部信息中心副经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电
脑部副经理、经理、电脑中心总经理、技术总监兼信息技术中心总经理;2004年1月至2004
年10月,被中国证监会借调至南方证券行政接管组任接管组成员;2005年12月起任招商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现分管经纪业务、资产管理业务、信息技术中心,兼任招商期货
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经纪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2014年11月起,任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江向阳先生,董事。2015年7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中共党员,南开
大学国际金融博士,清华大学金融媒体EMBA。1986-1990年就读于北京师范大学信息与情报
学系,获学士学位;1994-1997年就读于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获法学硕士学位;2003-2006
年,就读于南开大学国际经济研究所,获国际金融博士学位。2015年1月至7月,任招商
局金融集团副总经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历任中国证监会办公厅、党办副
主任兼新闻办(网信办)主任;中国证监会办公厅副巡视员;中国证监会深圳专员办处长、
副专员;中国证监会期货监管部副处长、处长;中国农业工程研究设计院情报室干部。


王金宝先生,硕士,董事。1988年7月至1995年4月在上海同济大学数学系工作,任
教师。1995年4月进入招商证券,先后任上海澳门路营业部总经理、上海地区总部副总经
理(主持工作)、投资部总经理、投资部总经理兼固定收益部总经理、股票销售交易部总经
理(现更名为机构业务总部)、机构业务董事总经理。2002年10月至2008年7月,任博
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二届、第三届监事会监事。2008年7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第四届至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陈克庆先生,北京大学工商管理硕士。2001年起历任世纪证券投资银行北京总部副总
经理,国信证券投行业务部副总经理,华西证券投资银行总部副总经理、董事总经理。2014
年加入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现任投资投行事业部副总经理。


杨林峰先生,硕士,高级经济师,董事。1988年8月就职于国家纺织工业部,1992年
7月至2006年6月任职于中国华源集团有限公司,先后任华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


交所上市公司)董秘、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等职。2006年7月就职于上海市国资委直
属上海大盛资产有限公司,任战略投资部副总经理。2007年10月至今,出任上海盛业股权
投资基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1年7月至2013年8月,任博时基金管理有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监事。2013年8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五届、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顾立基先生,硕士,独立董事。1968年至1978年就职于上海印染机械修配厂,任共青
团总支书记;1983年起,先后任招商局蛇口工业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秘书、主任;招商局
蛇口工业区免税品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总经理;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国际招商局贸易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蛇口招商港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香港海通
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招商局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有限公司副
总经理。2008年退休。2008年2月至今,任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兼职教授;2008年11
月至2010年10月,兼任招商局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09年6月至今,兼任中国
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外部监事、监事会主席;2011年3月至今,兼任湘电集团
有限公司外部董事;2013年5月至2014年8月,兼任德华安顾人寿保险有限公司(ECNL)
董事;2013年6月至今,兼任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4年11月起,任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李南峰先生,学士,独立董事。1969年起先后在中国人民解放军酒泉卫星基地、四川
大学经济系、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工作,历任
中国人民银行总行金融研究所研究院、深圳特区人行办公室主任,深圳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副
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党委书记,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总经理、副董事长。1994
年至2008年曾兼任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2010年退休。2013年8月起,任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五届、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何迪先生,硕士,独立董事。1971年起,先后在北京西城区半导体器件厂、北京东城
区电子仪器一厂、中共北京市委党校、社科院美国研究所、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布鲁津斯
学会、标准国际投资管理公司工作。1997年9月至今任瑞银投资银行副主席。2008年1月,
何迪先生建立了资助、支持中国经济、社会与国际关系领域中长期问题研究的非营利公益组
织“博源基金会”,并担任该基金会总干事。2012年7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
五届、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基金管理人监事会成员

车晓昕女士,硕士,监事。1983年起历任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助教、讲师、珠海证
券有限公司经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总部总经理。现任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管理董事总经理。2008年7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四至六届监事会监事。


余和研先生,监事。1974年12月入伍服役。自1979年4月进入中国农业银行总行工
作,先后在办公室、农村金融研究所、发展研究部、国际业务部等部门担任科员、副处长、


处长等职务;1993年8月起先后在英国和美国担任中国农业银行伦敦代表处首席代表、纽
约代表处首席代表;1998年8月回到中国农业银行总行,在零售业务部担任副总经理。1999
年10月起到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工作,先后在总部国际业务部、人力资源部担任总经理;
2008年8月起先后到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天津办事处、北京办事处担任总经理;2014年
3月至今担任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控股的长城国富置业有限公司监事、监事会主席,长城
环亚国际投资有限公司董事;2015年7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赵兴利先生,硕士,监事。1987年至1995年就职于天津港务局计财处。1995年至2012
年5月先后任天津港贸易公司财务科科长、天津港货运公司会计主管、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
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天津港财务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2012年5月筹备天津港(集团)
有限公司金融事业部,2011年11月至今任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金融事业部副部长。2013
年3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五至六届监事会监事。


郑波先生,博士,监事。2001年起先后在中国平安保险公司总公司、博时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工作。现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经理。2008年7月起,任博时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第四至六届监事会监事。


黄健斌先生,工商管理硕士。1995年起先后在广发证券有限公司、广发基金管理有限
责任公司投资管理部、中银国际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管理部工作。2005年加入博时基金
管理公司,历任固定收益部基金经理、博时平衡配置混合型基金基金经理、固定收益部副总
经理、社保组合投资经理、固定收益部总经理。现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固定收益总部董事总
经理、年金投资部总经理、社保组合投资经理、高级投资经理、兼任博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2016年3月18日至今担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会员工监事。


严斌先生,硕士,监事。1997年7月起先后在华侨城集团公司、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工作。现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务部副总经理。2015年5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3、高级管理人员

张光华先生,简历同上。


江向阳先生,简历同上。


王德英先生,硕士,副总经理。1995年起先后在北京清华计算机公司任开发部经理、
清华紫光股份公司CAD与信息事业部任总工程师。2000年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
任行政管理部副经理,电脑部副经理、信息技术部总经理、公司代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
理,主管IT、运作、指数与量化投资等工作,博时基金(国际)有限公司及博时资本管理有
限公司董事。


董良泓先生,CFA,MBA,副总经理。1993年起先后在中国技术进出口总公司、中技上
海投资公司、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从事投资管理工作。2005年2
月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社保股票基金经理,特定资产高级投资经理,研究部总


经理兼特定资产高级投资经理、社保股票基金经理、特定资产管理部总经理、博时资本管理
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高级投资经理、社保组合投资经理,兼任博时基金(国
际)有限公司董事。


邵凯先生,经济学硕士,副总经理。1997年至1999年在河北省经济开发投资公司从事
投资管理工作。2000年8月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债券组合经理助理、债券组
合经理、社保债券基金基金经理、固定收益部副总经理兼社保债券基金基金经理、固定收益
部总经理、固定收益投资总监、社保组合投资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任博时基金(国
际)有限公司董事、博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徐卫先生,硕士,副总经理。1993年起先后在深圳市证券管理办公室、中国证监会、
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工作。2015年6月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
博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博时基金(国际)有限公司董事。


孙麒清女士,商法学硕士,督察长。曾供职于广东深港律师事务所。2002年加入博时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监察法律部法律顾问、监察法律部总经理。现任公司督察长,兼任
博时基金(国际)有限公司董事、博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4、本基金基金经理

赵云阳先生,硕士。2003年至2010年在晨星中国研究中心工作。2010年加入博时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历任量化分析师、基金经理助理、博时特许价值股票基金(2013年9月13
日至2015年2月9日)、博时中证淘金大数据10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2015年05月04
日~2016年05月30日)、博时沪深300指数(2015年05月05日~2016年05月30日)、博
时招财一号大数据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5年04月29日~2016年05月30日) 基金
经理。现任博时深证基本面200ETF基金及其联接基金的基金经理(2012年11月13日至今)、
博时上证企债30ETF基金的基金经理(2013年07月11日至今)、博时证券保险指数分级
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5月19日至今)、博时黄金ETF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10月8日
至今)、博时上证50ETF及联接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5月27日至今)、博时银行分级基
金基金经理(2015年6月9日至今)、博时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
经理 (2016年05月27日至今 )。


王祥先生,学士。2006年起先后在中粮期货、工商银行总行工作。2015年加入博时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基金经理助理。现任博时上证自然资源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联接基金(2016年11月02日~至今)、博时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2016年11
月02日~至今)、博时上证自然资源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16年11月02日~至
今)、博时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2016年11月02日~至今)的基金经理。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委员:江向阳、邵凯、黄健斌、李权胜、欧阳凡、魏凤春、王俊、过钧、白仲光

江向阳先生,简历同上。



邵凯先生,简历同上。


黄健斌先生,简历同上。


李权胜先生,硕士。2001年起先后在招商证券、银华基金工作。2006年加入博时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历任研究员、研究员兼基金经理助理、特定资产投资经理、特定资产管理部
副总经理、博时医疗保健行业股票基金基金经理、股票投资部副总经理、股票投资部成长组
投资总监。现任董事总经理兼股票投资部总经理兼价值组投资总监、博时精选混合基金、博
时新趋势混合基金的基金经理。


欧阳凡先生,硕士。2003年起先后在衡阳市金杯电缆厂、南方基金工作。2011年加入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特定资产管理部副总经理、社保组合投资经理助理。现任特定
资产管理部总经理兼社保组合投资经理。


魏凤春先生,经济学博士。1993年起先后在山东经济学院、江南证券、清华大学、江
南证券、中信建投证券公司工作。2011年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投资经理、博
时抗通胀增强回报(QDII-FOF)基金、博时平衡配置混合基金的基金经理。现任首席宏观策
略分析师兼宏观策略部总经理、多元资产管理部总经理。


王俊先生,硕士,CFA。2008年从上海交通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历任研究员、金融地产与公用事业组组长、研究部副总经理、博时国企改革股票基
金、博时丝路主题股票基金的基金经理。现任研究部总经理兼博时主题行业混合(LOF)基金、
博时沪港深优质企业混合基金、博时沪港深成长企业混合基金、博时沪港深价值优选混合基
金的基金经理。


过钧先生,硕士,CFA。1995年起先后在上海工艺品进出口公司、德国德累斯顿银行上
海分行、美国Lowes食品有限公司、美国通用电气公司、华夏基金固定收益部工作。2005
年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基金经理、博时稳定价值债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固
定收益部副总经理、博时转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博时亚洲票息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博时裕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博时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博时新财富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现任董事总经理兼固定收益总部公募基金组投资总监、博
时信用债券投资基金、博时稳健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博时新收益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博时新机遇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博时新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博时新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博时鑫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博时乐臻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博时新起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博时双
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博时鑫惠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博时鑫瑞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博时鑫润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的基金经理。


白仲光先生,博士。1991年起先后在石家庄无线电九厂、石家庄经济学院、长盛基金、
德邦基金、上海金珀资产管理公司工作。2015年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董事总
经理兼年金投资部投资总监、股票投资部绝对收益组投资总监。



6、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
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
、依法申请并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
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
、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4
、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经营
方式管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5
、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证所
管理的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管理、分别
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6
、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基金
收益;


7
、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产为自己及
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8
、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的财务会计报告;


9
、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10
、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


11
、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开放式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
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


12
、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13
、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告义务;


14
、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基金合
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以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


15
、按规定受理申购和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16
、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
和其他相关资料



17
、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
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8
、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实施其他法律
行为;


19
、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
分配;


20
、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应



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
任而免除;


21
、基金托管人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向
基金托管人追偿;


22
、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四、
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
、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证券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
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证券法》行为的发生;


2
、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基金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
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的发生:



1
)将基金管理人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
)不公平地对待管理的
不同基金财产;



3
)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
)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3
、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基金合同,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
效措施,防止违反基金合同行为的发生;


4
、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
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


5
、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其他法规规定禁止从事的行为。



五、
基金经理承诺


1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
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
取最大利益;


2
、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受雇人或任何第三者谋取利益;


3
、不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
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
、不以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六、
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
、风险管理的原则



1
)全面性原则


公司风险管理必须覆盖公司的所有部门和岗位,渗透各项业务过程和业务环节。




2
)独立性原则


公司设立独立的监察部,监察
法律
部保持高度的独立性和权威性,负责对公司各
部门风险控制工作进行稽核和检查。




3
)相互制约原则



公司及各部门在内部组织结构的设计上要形成一种相互制约的机制,建立不同岗
位之间的制衡体系。




4
)定性和定量相结合原则


建立完备的风险管理指标体系,使风险管理更具客观性和操作性。



2
、风险管理和内部风险控制体系结构


公司的风险管理体系结构是一个分工明确、相互牵制的组织结构,由最高管理层
对风险管理负最终责任,各个业务部门负责本部门的风险评估和监控,监察
法律
部负
责监察公司的风险管理措施的执行。具体而言,包括如下组成部分:



1
)董事会


负责制定公司的风险管理政策,对风险管理负完全的和最终的责任。




2
)风险管理委员会


作为董事会下的专业委员会之一,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批准公司风险管理系统文
件,即负责确保每一个部门都有合适的系统来识别、评定和监控该部门的风险,负责
批准每一个部门的风险级别。负责解决重大的突发的风险。




3
)督察长


独立行使督察权利;直接对董事会负责;按季向风险管理委员会提交独立的风险
管理报告和风险管理建议。




4
)监察法律部


监察法律部负责对公司风险管理政策和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监察,并为每一个部
门的风险管理系统
的发展提供协助,使公司在一种风险管理和控制的环境中实现业务
目标。




5
)风险管理部


风险管理部负责建立和完善公司投资风险管理制度与流程,组织实施公司投资风
险管理与绩效分析工作,确保公司各类投资风险得到良好监督与控制。




6
)业务部门


风险管理是每一个业务部门最首要的责任。部门经理对本部门的风险负全部责
任,负责履行公司的风险管理程序,负责本部门的风险管理系统的开发、执行和维护,
用于识别、监控和降低风险。



3
、风险管理和内部风险控制的措施



1
)建立内控结构,完善内控制度


公司建立、健全了内控结构,高管人员关于内控有明确的分工,确保各项业务活
动有恰当的组织和授权,确保监察活动是独立的,并得到高管人员的支持,同时置备
操作手册,并定期更新。




2
)建立相互分离、相互制衡的内控机制



建立、健全了各项制度,做到基金经理分开,投资决策分开,基金交易集中,形
成不同部门,不同岗位之间的制衡机制,从制度上减少和防范风险。




3
)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


建立、健全了岗位责任制,使每个员工都明确自己的任务、职责,并及时将各自
工作领域中的风险隐患上报,以防范和减少风险。




4
)建立风险分类、识别、评
估、报告、提示程序


建立了评估风险的委员会,使用适合的程序,确认和评估与公司运作有关的风险;
公司建立了自下而上的风险报告程序,对风险隐患进行层层汇报,使各个层次的人员
及时掌握风险状况,从而以最快速度作出决策。




5
)建立有效的内部监控系统


建立了足够、有效的内部监控系统,如电脑预警系统、投资监控系统,对可能出
现的各种风险进行全面和实时的监控。




6
)使用数量化的风险管理手段


采取数量化、技术化的风险控制手段,建立数量化的风险管理模型,用以提示指
数趋势、行业及个股的风险,以便公司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对风险进行
分散、控制
和规避,尽可能地减少损失。




7
)提供足够的培训


制定了完整的培训计划,为所有员工提供足够和适当的培训,使员工明确其职责所
在,控制风险。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一)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

中国银行





住所及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首次注册登记日期:
1983

10

31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仟柒佰玖拾

亿










壹佰玖拾伍
元整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
1998

24



托管部门信息披露联系人:
王永民


传真:(
010

66594942


中国银行客服
电话:
95
5
66


(二)基金托管部门及主要人员情况


中国银行
托管业务部
设立于
1998


现有员工
11
0
余人

大部分员工具有丰富的银行、
证券、基金
、信托
从业经验,且具有海外工作、学习或培训经历,
60
%以上的员工具有硕士
以上学位或高级职称。为给客户提供
专业化
的托管服务,
中国银行已在境内、外分行开展托
管业务。



作为国内首批开展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
,中国银行拥有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一对多、一对一)、社
保基金、保险资金、
QFII

RQFII

QDII

境外三类机构
、券商资
产管理计划
、信托计划、企业年金、银行理财产品、股权基金、私募基金、资金托管等
门类
齐全
、产品丰富
的托管
业务
体系
。在国

,中国银行首家
开展绩效评估、风险
分析
等增值服
务,为各类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托管
增值
服务

是国内领先的大型中资托管银行。



(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情况


截至
20
1
7

03

3
1
日,中国银行已托管
5
76
只证券投资基金,其中境内基金
541
只,
QDII
基金
35
只,覆盖了股票型、债券型、混合型、货币型、指数型等多种类型的基金,满
足了不同客户多元化的投资理财需求,基金托管规模位居同业前列。



(四)托管业务的内部控制制度


中国银行托管业务部风险管理与控制工作是中国银行全面风险控制工作的组成部分,秉
承中国银行风险控制理念,坚持“规范运作、稳健经营”的原则。中国银行托管业务部风险
控制工作贯穿业务各环节,通过风险识别与评估、风险控制措施设定及制度建设、内外部检
查及审计等措施强化托管业务全员、全面、全程的风险管控。



2007
年起,中国银行连续聘请外部会计会计师事务所开展托管业务内部控制审阅工作。

先后获得基于

SAS70
”、“
AAF01/06


ISAE3402
”和“
SSAE16
”等国际主流内控审阅准
则的无保留意见的审阅报告。

20
17
年,中国银行继续获得了基于“
ISAE3402
”和“
SSAE16


双准则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中国银行托管业务内控制度完善,内控措施严密,能够有效保



证托管资产的安全。



(五)托管人对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相
关规定,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行
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
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拒绝执行,及时
通知基金管
理人,并及时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
机构报告。基金托管人如发现基金管理人依据交易程序已经生效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
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
,
应当
及时
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及时向国务
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告。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
销售机构


1

直销机构



1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及北京直销中心


名称: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及北京直销中心


地址:


北京

建国门内大街
18
号恒基中心
1

23



电话:


010
-
65187055


传真:


010
-
65187032


联系人:


韩明亮


全国统一客服热线



95105568
(免长途费)





2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名称: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
28
号久事大厦
25



电话:


021
-
33024909


传真:


021
-
63305180


联系人:


郁天娇





3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公司


名称: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公司


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29



电话:


0755
-
83169999


传真:


0755-83199450


联系人:


程姣姣






2、代销机构


(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法定代表人:

田国立

联系人:

高越

电话:

010-66594973

客户服务电话:

95566

网址:

http://www.boc.cn/






(2)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

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

牛锡明

联系人:

张宏革

电话:

021-58781234

传真:

021-58408483

客户服务电话:

95559

网址:

http://www.bankcomm.com/






(3)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

法定代表人:

李建红

联系人:

邓炯鹏

电话:

0755-83198888

传真:

0755-83195049

客户服务电话:

95555

网址:

http://www.cmbchina.com/






(4)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C座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9号文化大厦

法定代表人:

李庆萍

联系人:

廉赵峰

传真:

010-89937369

客户服务电话:

95558

网址:

http://bank.ecitic.com/






(5)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办公地址:

上海市北京东路689号东银大厦25楼

法定代表人:

吉晓辉

联系人:

吴斌

电话:

021-61618888

传真:

021-63602431

客户服务电话:

95528

网址:

http://www.spdb.com.cn






(6)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福州市湖东路154号

办公地址:

上海市江宁路168号

法定代表人:

高建平

联系人:

柳澍、李博

电话:

021-52629999

客户服务电话:

95561

网址:

www.cib.com.cn






(7)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法定代表人:

洪崎

联系人:

王继伟

电话:

010-58560666

传真:

010-57092611

客户服务电话:

95568

网址:

http://www.cmbc.com.cn/






(8)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号

法定代表人:

李国华

联系人:

陈春林

传真:

010-68858117

客户服务电话:

95580

网址:

http://www.psbc.com






(9)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

法定代表人:

范一飞

联系人:

汤征程

电话:

021-68475521

传真:

021-68476497

客户服务电话:

95594

网址:

http://www.bankofshanghai.com






(10)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

办公地址:

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

法定代表人:

孙建一

联系人:

张莉

电话:

021-38637673

传真:

021-50979507

客户服务电话:

95511-3

网址:

http://bank.pingan.com






(11)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8号15-20楼、22-27楼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8号15-20楼、22-27楼

法定代表人:

冀光恒

联系人:

施传荣

电话:

021-38576666

传真:

021-50105124

客户服务电话:

021-962999;4006962999

网址:

http://www.srcb.com/










(12)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内大街410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9号金融街中心B座

法定代表人:

乔瑞

联系人:

王薇娜

电话:

010-63229475

传真:

010-63229478

客户服务电话:

96198

网址:

http://www.bjrcb.com






(13)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合肥市安庆路79号

办公地址:

合肥市安庆路79号

法定代表人:

王晓昕

联系人:

叶卓伟

电话:

0551-2667635

传真:

0551-2667857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96588(安徽省外)、96588(安徽省内)

网址:

http://www.hsbank.com.cn






(14)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东莞市莞城区体育路21号

办公地址:

东莞市莞城区体育路21号

法定代表人:

廖玉林

联系人:

巫渝峰

电话:

0769-22119061

传真:

0769-22117730

客户服务电话:

4001196228;0769-96228

网址:

http://www.dongguanbank.cn






(15)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南京市白下区淮海路50号

办公地址:

南京市玄武区中山路288号

法定代表人:

林复

联系人:

刘晔

电话:

025-86775335

传真:

025-86775376

客户服务电话:

95302

网址:

http://www.njcb.com.cn






(16)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南京市洪武北路55号

办公地址:

南京市中华路26号

法定代表人:

夏平

联系人:

田春慧

电话:

025-58587018

传真:

025-58587038






客户服务电话:

95319

网址:

http://www.jsbchina.cn






(17)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201-205号

办公地址:

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201-205号

法定代表人:

刘宝凤

联系人:

王宏

电话:

022-58316666

传真:

022-58316569

客户服务电话:

95541

网址:

http://www.cbhb.com.cn






(18)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3038号合作金融大厦

办公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3038号合作金融大厦

法定代表人:

李伟

联系人:

宋永成

电话:

0755-25188266

传真:

0755-25188785

客户服务电话:

961200,4001961200

网址:

http://www.4001961200.com






(19)洛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洛阳市洛阳新区开元大道与通济街交叉口

办公地址:

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256号

法定代表人:

王建甫

联系人:

董鹏程

电话:

0379-65921977

传真:

0379-65921869

客户服务电话:

0379-96699

网址:

http://www.bankofluoyang.com.cn






(20)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淄博市张店区中心路105号

办公地址:

淄博市张店区中心路105号

法定代表人:

杲传勇

联系人:

肖 斌

电话:

0533-2178888

传真:

0533-2180303

客户服务电话:

0533-96588

网址:

http://www.qsbank.cc






(21)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哈尔滨市道里区尚志大街160号

办公地址:

哈尔滨市道里区尚志大街160号

法定代表人:

郭志文






联系人:

遇玺

电话:

0451-86779018

传真:

0451-86779018

客户服务电话:

95537

网址:

http://www.hrbb.com.cn






(22)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重庆市渝中区邹容路153号

办公地址:

重庆市渝中区邹容路153号

法定代表人:

甘为民

联系人:

孔文超

电话:

023- 63792212

传真:

023- 63792412

客户服务电话:

96899(重庆)、400-70-96899(其他地区)

网址:

http://www.cqcbank.com






(23)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东省东莞市东城区鸿福东路2号

办公地址:

广东省东莞市东城区鸿福东路2号东莞农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

何沛良

联系人:

杨亢

电话:

0769-22866270

传真:

0769-22320896

客户服务电话:

961122

网址:

http://www.drcbank.com/






(24)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平安北大街28号

办公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平安北大街28号

法定代表人:

乔志强

联系人:

王娟

电话:

0311-88627587

传真:

0311-88627027

客户服务电话:

400-612-9999

网址:

http://www.hebbank.com






(25)嘉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嘉兴市建国南路409号

办公地址:

嘉兴市建国南路409号

法定代表人:

夏林生

联系人:

顾晓光

电话:

0573-82099660

传真:

0573-82099660

客户服务电话:

0573-96528

网址:

http://www.bojx.com






(26)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办事处德和居委会拥翠路2号

办公地址:

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办事处德和居委会拥翠路2号

法定代表人:

姚真勇

联系人:

胡健强

电话:

0757-22386489

传真:

0757-22388235

客户服务电话:

0757-2223388

网址:

www.sdebank.com






(27)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中山南路1777号

办公地址:

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中山南路1777号

法定代表人:

陆玉根

联系人:

傅巍群

电话:

0512-63969900

传真:

0512-63969071

客户服务电话:

4008696068 0512-96068

网址:

www.wjrcb.com






(28)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常州市延陵中路668号

办公地址:

常州市和平中路413号

法定代表人:

陆向阳

联系人:

包静

电话:

0519-89995066

传真:

0519-89995170

客户服务电话:

0519-96005

网址:

http://www.jnbank.cc






(29)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厦门湖滨北路101号厦门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

厦门湖滨北路101号厦门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

吴世群

联系人:

方伟强

电话:

0592-2270333

传真:

0592-5061952

客户服务电话:

4008588888

网址:

http://www.xmccb.com/






(30)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夏路1号

办公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夏路1号

法定代表人:

王继康

联系人:

王帆

电话:

020-28852675

传真:

020-28852675






客户服务电话:

95313

网址:

www.grcbank.com






(31)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科华中路88号

办公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科华中路88号

法定代表人:

陈萍

联系人:

杨琪

电话:

028-85315412

传真:

028-85190961

客户服务电话:

028-962711

网址:

http://www.cdrcb.com/






(32)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吉林省长春市经开区东南湖大路1817号

办公地址:

吉林省长春市经开区东南湖大路1817号

法定代表人:

唐国兴

联系人:

孙琦

电话:

0431-84999543

传真:

0431-84999543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96666

网址:

http://www.jlbank.com.cn






(33)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钟园路728号

办公地址:

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钟园路728号

法定代表人:

王兰凤

联系人:

熊志强

电话:

0512-69868390

传真:

0512-69868370

客户服务电话:

96067

网址:

www.suzhoubank.com






(34)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东省珠海市吉大九洲大道东1346号

办公地址:

广东省珠海市吉大九洲大道东1346号

法定代表人:

魏斌

联系人:

李阳

电话:

96588(广东省外加拨0756)

传真:

0755-82817612

客户服务电话:

96588(广东省外加拨0756)

网址:

http://www.crbank.com.cn/






(35)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威海市宝泉路9号

办公地址:
(未完)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