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中邮货币:更新招募说明书(2017年第2号)

时间:2017年07月11日 15:03:39 中财网

中邮
货币市场
基金
更新
招募说明书






2017


2
号)
























基金管理人: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
邮政储蓄
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










重要提示


本基金的募集申请经中国证监会
20
14

2

19
日证监许可【
20
14

215
号文核准。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
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
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
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全面认识本基金
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认购基
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投资人在获得基金投资收益的同时,亦承
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可能包括:证券市场整体环境引发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
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大量赎回或暴跌导致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投资经营过程中产
生的操作风险以及本基金特有风险等。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
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
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
责。



本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属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风险收益品种。投资者购买本基金并
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
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
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
否和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并通过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委托的具有基金代销业务
资格的其他机构购买基金。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
财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更新
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7

5

28
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数据
截止日为
2017

3

31
日。本
更新
招募说明书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

























一、前

................................
................................
................................
................................
...
1
二、释

................................
................................
................................
................................
...
2
三、基金管理人
................................
................................
................................
...............................
6
四、基金托管人
................................
................................
................................
.............................
19
五、相关服务机构
................................
................................
................................
.........................
20
六、基金的份额分类
................................
................................
................................
.....................
37
七、基金的募集
................................
................................
................................
.............................
38
八、基金备案
................................
................................
................................
................................
.
40
九、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
................................
.........
41
十、基金的投资
................................
................................
................................
.............................
65
十一、基金的财产
................................
................................
...........................
错误
!

未定义书签。

十二、基金资产的估值
................................
................................
................................
.................
60
十三、基金收益与分配
................................
................................
................................
.................
64
十四、基金费用与税收
................................
................................
................................
.................
66
十五、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
................................
.............
68
十六、基金的信息披露
................................
................................
................................
.................
69
十七、风险揭示
................................
................................
................................
.............................
74
十八、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
................................
.....
76
十九、基金合同内容摘要
................................
................................
................................
.............
78
二十、基金托管协议内容摘要
................................
................................
................................
...
100
二十一、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
...........................
130
二十二、其他应披露事项
………………………………………………………………………
.1
16
二十三
、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
................................
.......................
137
二十四
、备查文件
................................
................................
................................
.......................
138

一、前




中邮货币市场
基金
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
本招募说明书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
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货币市场基金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


规定》”)、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5

<
招募说明书的内容与格式
>
》等
有关法律法规以及《
中邮货币市场
基金
基金合同》
(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
中邮货币市场
基金的投资目标、策略、风险、费率等与投资者投资
决策有关的全部必要事
项,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内容、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
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招募说明书由
中邮创业基金管
理股份有限公司
解释。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
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
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
额,即成为基金份
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
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二、释



在本基金合同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

基金或本基金:指
中邮货币市场
基金


2

基金管理人:指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3

基金托管人:指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

基金
合同或本基金合同:指《
中邮货币市场
基金基金合同》及对本基金合同的任何
有效修订和补充


5

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
中邮货币市场
基金托管协
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

招募说明书:指《
中邮货币市场
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定期的更新


7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
中邮货币市场
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8

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
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9

《基金法》:指
2003

10

28
日经第十
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通过,自
2004

6

1
日起实施,并经
2012

12

28
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自
2013

6

1
日起实施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0

《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3

2

17
日颁布、同年
3

15
日中国证监会第
91
号令公布、同年
6

1
日起
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
做出的修订


11

《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04

6

8
日颁布、同年
7

1
日实施的《证
券投资基金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

《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04

6

29
日颁布、同年
7

1
日实施的《证券投
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4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
/
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15

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
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6

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7

机构投资者:指依
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并
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18

投资人: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
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19

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20

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办理基金
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1

销售机构:指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
公司
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
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
销售
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代
为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2

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人基金
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
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和办理非交易过户



23

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
公司
或接受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24

基金账户:指登记
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
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5

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构买卖基金
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26

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基金管理
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日期


27

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清算完毕,
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28

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
之日止的期间,最长不得超过
3
个月


29

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0

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1

T
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开放日


32

T+n
日:指自
T
日起第
n
个工作日
(
不包含
T

)


33

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34

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35

《业务规则》:指《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是规范
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
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和投资人共同
遵守


36

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37

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
份额的行为


38

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
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39

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本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
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
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0

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
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持基金份额
销售机构的操作


41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
申购
日、扣款
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
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2

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
(
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
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
)
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43

元:指人民币元


44

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
买卖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息、
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45
、摊余成本法:指估值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按照票面利率或协议利率并考虑其买入
时的溢价与折价,在剩余存续期内平均摊销,每日计提损益


46
、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指按照相关法规计算的每万份基金份额的日已实现收益


47

7
日年化收益率:指以最近
7

(
含节假日
)
收益所折算的年资产收益率


48
、销售服务费:指本基金用于持续销售和服务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费用,该笔费用从基
金财产中扣除,属于基金的营运费用


49
、基金份额分类:本基金分设
两类基金份额:
A
类基金份额和
B
类基金份额。两类基



金份额分设不同的基金代码,收取不同的销售服务费并分别公布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
7
日年化收益率


50

A
类基金份额:指按照
0.25%
年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类别


51

B
类基金份额:指按照
0.01%
年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类别


52

升级:指当投资

在单个基金
账户
保留的
A

基金份额达到
B

基金份额的最低份
额要求时,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自动将投资

在该基金
账户
保留的
A

基金份额全部升级为
B

基金份额


53

降级:指当投资

在单个基金
账户
保留的
B

基金份额
不能满足该

基金份额


低份额要求时,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自动将投资

在该基金
账户
保留的
B

基金份额全部降
级为
A

基金份额


54

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申购款及其
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55

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6

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7

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
额净值的过程


58

指定媒体: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互联网网站及其他媒体


5
9

不可抗力:指本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









三、基金管理人


(一)
基金管理人
基本情况



称: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6

5

8




所:
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中街乙
16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中街乙
16



法定代表人:
曹均


注册资本:
3
亿元人民币


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47%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


29%


三井住友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4%






100%




公司客服电话:
400
-
880
-
161
8


公司联系电话:
010
-
82295160


联系人:李晓蕾


(二)主要人员情况



1.
董事会成员


曹均先生,
董事


中共党员,经济学硕士。

曾任中央财政金融学院教师、北京京广中
心有限公司中方财务总监、日本大和证券北京代表处代表、北京利达行房地产集团副总经理、
北京永事达投资顾问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首创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首创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现任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周克先生,
董事,
中共党员
。曾任中信实业银行北京分行制度科科长

中信实业银行总
行开发部副总
经理、中信实业银行总行
阜成门支行行长、首创证券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首誉光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王洪亮先生,
董事,
中共党员,经济学硕士。曾任深圳外汇经纪中心业务经理、中国
新技术创业投资公司深圳证券部部门经理、首创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深圳证券营业部总经
理、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深圳证券营业部总经理、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经纪业务总部总
经理、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经纪业务总部总经理,现担任首创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副总经理。



张志名先生,
董事,
中共党员,经济学硕士。曾任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固
定收益部交
易员、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固定收益部总经理助理、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固定收益部副
总经理、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固定收益总部总经理,现担任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固定收
益事业部、事业部总裁兼销售交易部总经理。



马敏先生,董事,
中共党员,
大学本科学历,会计师。曾任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商财
处干部、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商财处副主任科员、广西财政厅商财处主任科员、财政部商
贸司内贸二处主任科员、财政部经贸司粮食处主任科员、财政部经建司粮食处副处长、财政
部经建司粮食处处长、财政部经建司交通处处长、财政部经建司粮食处处
长、财政部经建司
粮食处调研员、中国邮政集团公司财务部干部、中国邮政集团公司财务部总经理助理。现任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财务部副总经理。



金昌雪先生,董事,大学本科。曾任职于北京煤炭管理干部学院(期间曾赴日本东丽大
学任教、赴日本埼玉大学研究生院进修);日本住友银行北京代表处职员、代表;日本三井
住友银行北京代表处副代表见北京分行筹备组副组长;
2008

3
月至今,任三井住友银行
(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副行长、总行行长助理。



王忠林先生,董事,曾在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办公厅任职;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任
职,历任法律部稽查处
负责人;稽查局信访处副处长、处长;办公厅信访办主任;
2009

3
月,自中国证监会退休。



刘桓先生,董事,大学本科。曾就职于北京市朝阳区服务公司;
1978
年至
1982
年,就
读于中央财经金融学院;
1982

7
月至今,就职于中央财经大学,现任中央财经大学税务
学院副院长。期间于
2004

4
月至
2005

6
月,在北京市地方税务局挂职锻炼,任职局长
助理。



戴昌久先生,董事,法学硕士。曾在财政部条法司工作(
1993
年美国波士顿大学访问
学者);曾任职于中洲会计师事务所;
1996

2
月至今,任北京市昌久律师事务所(主任
/

部书记)。期间任北京市律师协会五届、六届理事会理事;北京市律师协会预算委员会副主
任、主任;北京市律师协会税务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全国律师协会财务委员会委员;曾任南



方基金管理公司、
(
香港
)
裕田中国发展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现任深圳天源迪科信息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信达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
监事会成员


赵永祥先生,监事长,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曾任河北省邮电管理局计
财处干部、河北省邮电管理局经营财务处干部、石家庄市邮政局副局长、借调国家邮政局计
财部任副处长、石家庄市邮政局党委副书记及副局长(
主持工作)、石家庄市邮政局局长及
党委书记、河北省邮政局助理巡视员、中国邮政集团公司财务部副总经理及河北省邮政公司
助理巡视员、中国邮政集团公司财务部副总经理。现任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审计局局长。




周桂岩先生,监事,
法学硕士。曾任中国信息信托投资公司证券部经理助理兼北京营业
部总经理;北京凯源律师事务所律师;航空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证券部总经理;首创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资产管理总部总经理;现任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合规总监兼合规部经理,首
创京都期货有限公司董事长;有二十多年证券从业经历。



张钧涛先生,监事,大学学历
。曾任西南证券北京营业部客户经理;中国民族证券北京
知春路营业部副总经理;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副总经理、营销部副总
经理、营销部总经理,现任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营销总监。



刘桓先生,监事,大学学历。曾任真维斯国际香港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行政人事部主任;
北京国声文化艺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北京时代泛洋广告有限公司总经理;北京尚世先锋广
告有限公司总经理;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客户服务部部门
总经理助理,营销部副
总经理、人力资源部总经理;现任公司基金运营
总监。



潘丽女士,监事,大学学历。先后
就职于英国
3
移动通讯公司、武汉城投房产集团有限
公司、雀巢(中国)有限公司、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
司,现任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营销总部副总经理。



3.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周克先生,
董事,
中共党员
。曾任中信实业银行北京分行制度科科长

中信实业银行总
行开发部副总经理

中信实业银行总行阜成门支行行长

首创证券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现任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首誉光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张静女士,经济学硕士,中共党员,曾任中国旅行社总社集团证券部、人力资源部职员;

国国际技术智力合作公司人力资源部副经理;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
总经理、公司人力资源总监、总经理助理,现任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中邮创业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李小丽女士,大学本科,中共党员,曾任邮电部邮政运输局财务处会计师;国家邮政局
邮政储汇局(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前身)资金调度中心主任;中国邮政集团公司财务部资深经
理,现任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唐亚明先生,
本科

经济学学士,曾任职于联合证券赛格科技园营业部、深圳赛格财务
公司、中信实业银行、首创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中邮创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首誉光控资产
管理有限公司

现任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郭建华先生,
工学硕士
,曾任长城证券有限公司研发中心总经理助理、长城证券有限
公司海口营业部总经理,现任中邮创业基金管理
股份
有限公司督察长




4

本基金基金经理


余红女士:曾担任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国际部中小企业业
务经营中心副主管、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基金经理助理。



离任基金经理:


韩硕
先生,
管理学硕士,
曾担
任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营业部公司银行部客
户经理

国金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经管总部渠道总管

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固定收益部投资
经理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固定收益
研究员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邮稳定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兼固定收益
研究员

中邮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
理。



卢章玥女士:
理学
硕士

曾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高级审计员、中邮创业基金管
理股份有限公司金融工程研究员、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固定收益
研究员
、中
邮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中邮现金驿站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



5
、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本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包括:


委员会主席:


周克先
生,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介绍。



委员:


张萌女士:商学、经济学硕士,曾任中信银行总行营业部国际业务部主管、日本瑞穗银
行悉尼分行资金部助理、澳大利亚康联首域全球资产管理公司全球固定收益与信用投资部基
金交易经理、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负责人、固定收益部总经理,现任



固定收益部副总监、张萌投资工作室总负责人、中邮稳定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中邮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中邮双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中
邮稳健添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中邮纯债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
经理、中邮增力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中邮睿信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中邮稳健合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中邮纯债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刘涛先生:工商管理硕士,中共党员,曾任中国民族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职员、安信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研究员、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行业研究员、中邮核心主题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研究部副总经理、研究部总经理,现任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
限公司投资部总经理兼中邮核心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中邮新思路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任泽松先生:理学硕士,曾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员、北京源乐晟资产管理有
限公司行业研究员、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行业研究员、中邮核心成长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中邮战略新兴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投资部总经
理助理、投资部副总经理、投资部总经理,现任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任泽松投资
工作室总负责人、中邮战略新兴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中邮双动力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中邮核心竞争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中邮信息产业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中邮尊享一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中邮绝对收益策略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中邮
增力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陈梁先生:
经济学硕士,曾任大连实德集团市场专员、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行业研究
员、中信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研究员、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研究部副
总经理、中邮乐享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现任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
有限公司投资部副总经理、中邮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中邮核心主
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中邮稳
健合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黄礴先生:理学硕士,曾任新时代证券有限公司研究员、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
司行业研究员、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研究部新

产业研究组组长,现任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研究部总经理、固定收益部负责人、
专户理财二部负责人。




俞科进先生:经济学硕士,曾任安徽省池州市殷汇中学教师、中国人保寿险有限公
司职员、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金融工程分析师、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金融
工程研究员、中邮核心竞争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量化
投资部
员工,现任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量化投资部副总经理兼中邮上证
380
指数增
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中邮绝对收益策略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经理。



许进财先生:经济学硕士,曾任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经理助理、中邮创业基
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行业研究员、中邮中小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
理,现任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许进财投资工作室总负责人、中邮中小盘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中邮趋势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中邮乐享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

中邮睿信增强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经理、中邮稳健合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聂璐女士:硕士研究生,曾任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研究员、首誉光控资产管
理有限公司投资经理,现任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经理。



刘田先生:经济学硕士,曾任中邮核心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现
担任中邮核心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中邮创新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经理

中邮
军民融合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张腾先生:工学硕士,曾任申银万国证券研究所研究员、中邮创业
基金管理股份有
限公司行业研究员、中邮核心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现任中
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中邮核心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中
邮低碳经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曹思女士:经济学硕士,曾任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行业研究员、中邮中
小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中邮核心竞争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现任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中邮核心科技创新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周楠先生:工商管理硕士,曾任大唐微电子技术有限
公司工程师、大唐电信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产品工程师、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行业研究员、中邮战略新兴产



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中邮核心竞争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助理,现任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中邮信息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经理、中邮消费升级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杨欢先生:经济学硕士,曾任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部研究员、中邮创业基金
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行业研究员、中邮中小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现
任中邮中小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兼中邮趋势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基金
基金经理。




吴昊先生:理学硕士,曾任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固定收益研究员、中邮创业基金管理
股份有限公司固定收益研究员、中邮双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现任中邮创
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中邮稳定收益债券型基金基金经理、中邮稳健添利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中邮乐享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中邮景泰灵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李晓博先生:经济学硕士,曾任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中邮定期开放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助理,现任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固定收益研究员。




许忠海先生:理学硕士,曾任贝迪中国区研发中心工程师、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行业
研究员、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行业研究员、中邮核心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经理、中邮创新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现任中邮核心竞争力灵活配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6
、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
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

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
售、申购、赎回
、转换
和登记事宜;


2

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

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

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5

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

编制
季度、半年度
和年度基金报告;


7

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

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9

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0

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
告义务;


11

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基金合
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


12

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基金托
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3

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14

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应当承担赔
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15

基金托管人违反基金
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向基金托
管人追偿;


16

按规定向基金托管人提供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资料;


17

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18

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通知基金托
管人;


19

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定;


20

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其他基金当事人利益的活动;


21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
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现行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
监会的有关规定。



2

本基金管理人
承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基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
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发生:



1

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

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

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谋取利益;



4

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3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
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
动:




1

越权或违规经营;



2

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

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利益;



4

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5

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

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7

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泄
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
计划等信息;



8

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扰乱市场秩





9

贬损同行,以抬高自己;



10

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11

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12

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13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禁止的行为。



4

基金管理人关于履行诚信义务的承诺


基金管理人承诺将以取信于市场、取信于社会为宗旨,按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
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监管规定,不断更新投资理念,规范基金运作。



5

基金经理承诺



1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
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
最大利益;



2

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及其代理人、受雇人或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



3

不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
资计划等信息;



4

不从事损害基金财产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证券交易及其他活动。



(五)
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体系


为保证公司规范化运作,有效地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促进公司诚信、合法、有效经营,
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维护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合
法权益,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科学、严



密、高效的内部控制体系。



1

公司的内部控制目标



1

确保合法合规经营;



2

防范和化解风险;



3

提高经营效率;



4

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2

公司内部控制遵循的原则



1

健全性原则


风险管理必须涵盖公司各个部门和各个岗位,并渗透到各项业务过程和业务环节,包括
各项业务的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环节。




2

有效性原则


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维护风险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




3

独立性原则


公司各机构、部门和岗位
确保相对独立并承担各自的风险控制职责。公司基金资产、自
有资产、其他资产的运作须分离。督察长和监察稽核部对公司风险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
检查和监督。




4

相互制约原则


公司在制度安排、组织机构的设计、部门和岗位设置上形成权责分明、相互制约的机制,
从而建立起不同岗位之间的制衡体系,消除内部风险控制中的盲点,强化监察稽核部对业务
的监督检查功能。




5

成本效益原则


公司将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并充分发挥各机构、部门及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尽
量降低经营成本,提高经营效益,保证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
的内部控制效果。




6

适时性原则


风险管理应具有前瞻性,并且必须随着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等外部环境的改变和
公司经营战略、经营方针、经营理念等内部环境的变化及时进行相应的修改和完善。




7

内控优先原则


内控制度具有高度的权威性,所有员工必须严格遵守,自觉形成风险防范意识;执行内
控制度不能有任何例外,任何人不得拥有超越制度或违反规章的权力;公司业务的发展必须
建立在内控制度完善并稳固的基础之上。





8

防火墙原则


公司在敏感岗位如:基金投资、交易执行、基金清算岗位之间,基金会计和公司会计之
间、会计与
出纳之间等等,在物理上和制度上设置严格的防火墙进行隔离,以控制风险。



3

内部控制的制度体系


公司制定了合理、完备、有效并易于执行的制度体系。公司制度体系由不同层面的制度
构成。按照其效力大小分为四个层面:第一个层面是公司章程;第二个层面是公司内部控制
大纲,它是公司制定各项规章制度的基础和依据;第三个层面是公司基本管理制度;第四个
层面是公司各机构、部门根据业务需要制定的各种制度及实施细则等。它们的制订、修改、
实施、废止遵循相应的程序,每一层面的内容不得与其以上层面的内容相违背。监察稽核部
定期对公司制度、内部控
制方式、方法和执行情况实行持续的检验,并出具专项报告。



4

内控监控防线


为体现职责明确、相互制约的原则,公司根据基金管理业务的特点,设立顺序递进、权
责分明、严密有效的三道监控防线:



1

建立以各岗位目标责任制为基础的第一道监控防线。各岗位均制定明确的岗位职
责,各业务均制定详尽的操作流程,各岗位人员上岗前必须以书面形式声明已知悉并承诺遵
守,在授权范围内承担各自职责;



2

建立相关部门、相关岗位之间相互监督的第二道监控防线。公司在相关部门、相
关岗位之间建立重要业务处理凭据传递和信息沟通制度,后续部门及
岗位对前一部门及岗位
负有监督的责任;



3

建立以督察长、监察稽核部对各岗位、各部门、各机构、各项业务全面实施监督
反馈的第三道监控防线。公司督察长和内部监察稽核部门独立于其他部门,对内部控制制度
的执行情况实行严格的检查和反馈。



5

关于授权、研究、投资、交易等方面的控制点



1

授权制度


公司的授权制度贯穿于整个公司活动。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必须充分履行
各自的职权,健全公司逐级授权制度,确保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各项经济经营业
务和管理程序必须遵从管理层制定的操作规程,经办人员的每一项工作
必须是在业务授权范
围内进行。公司重大业务的授权必须采取书面形式,授权书应当明确授权内容和时效。公司
授权要适当,对已获授权的部门和人员应建立有效的评价和反馈机制,对已不适用的授权应
及时修改或取消授权。





2

公司研究业务


研究工作应保持独立、客观,不受任何部门及个人的不正当影响;建立严密的研究工作
业务流程,形成科学、有效的研究方法;建立投资产品备选库制度,研究部门根据投资产品
的特征,在充分研究的基础上建立和维护备选库。建立研究与投资的业务交流制度,保持畅
通的交流渠道;建立研究报告质量评价体系,不断提高研究水
平。




3

基金投资业务


基金投资应确立科学的投资理念,根据决策的风险防范原则和效率性原则制定合理的决
策程序;在进行投资时应有明确的投资授权制度,并应建立与所授权限相应的约束制度和考
核制度。建立严格的投资禁止和投资限制制度,保证基金投资的合法合规性。建立投资风险
评估与管理制度,将重点投资限制在规定的风险权限额度内;对于投资结果建立科学的投资
管理业绩评价体系。




4

交易业务


建立集中交易室和集中交易制度,投资指令通过集中交易室完成;建立了交易监测系统、
预警系统和交易反馈系统,完善了相关的安全设施;集中交
易室对交易指令进行审核,建立
公平的交易分配制度,确保各基金利益的公平;交易记录应完善,并及时进行反馈、核对和
存档保管;同时建立了科学的投资交易绩效评价体系。




5

基金会计核算


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及业务的要求建立会计制度,并根据风险控制重点建立严密的会计系
统,对于不同基金、不同客户独立建账,独立核算;公司通过复核制度、凭证制度、合理的
估值方法和估值程序等会计措施真实、完整、及时地记载每一笔业务并正确进行会计核算和
业务核算。同时还建立会计档案保管制度,确保档案真实完整。




6

信息披露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信息
披露制度,保证公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公司设立了
信息披露负责人,并建立了相应的程序进行信息的收集、组织、审核和发布工作,以此加强
对信息的审查核对,使所公布的信息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时加强对信息披露的检查和评
价,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改进办法。




7

监察稽核


公司设立督察长,对董事会负责,经董事会聘任,报中国证监会核准。根据公司监察稽
核工作的需要和董事会授权,督察长可以列席公司相关会议,调阅公司相关档案,就内部控
制制度的执行情况独立地履行检查、评价、报告、建议职能。督察长定期和不定期向董事会



报告公
司内部控制执行情况,董事会对督察长的报告进行审议。



公司设立监察稽核部开展监察稽核工作,并保证监察稽核部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公司明
确了监察稽核部及内部各岗位的具体职责,配备了充足的人员,严格制订了专业任职条件、
操作程序和组织纪律。



监察稽核部强化内部检查制度,通过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确保
公司各项经营管理活动的有效运行。



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充分重视和支持监察稽核工作,对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控制
制度的,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6

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制度声明书



1

本公司承诺以上
关于内部控制制度的披露真实、准确;



2

本公司承诺根据市场变化和公司业务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四、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的基本情况



1
、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



法定代表人:李国华


成立时间:
2007

3

6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中国银监会银监复【
2006

484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686.04
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
证监许可【
2009

673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


办理票据承兑和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
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
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险箱服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等监
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



经国务院同意并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于
2007

3

6
日)于
2012

1

21
日依法整
体变更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依法承继原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全部资产、负债、机构、业务和人员,依法承担和履行原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在
有关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或协议中的权利、义务,以及相应的债权债务关系和法律责任。中
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坚持服务“三农”、服务中小企业、服务城乡居民的大型零售
商业银行定位,发挥邮政网络优势,强化内部控制,合规稳健经营,为广大城乡居民及企业
提供优质金融服务,实现股东价值最大化,支持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2
、主要人员情况



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设托管业务部,


下设资产托管处、风险管理处、运营管理处等处室。现有员工
20
人,全部员工拥有大
学本科以上学历及基金从业资格,
80%
员工具有三年以上基金从业经历,具备丰富的托管服
务经验。



3
、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2009

7

23
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



理委员会联合批准,获得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资格,是我国第
16
家托管银行。




截至
2017

3

31
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托管的证券投资基金共
67
只,包括中欧行
业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原中欧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
(166006)

长信纯债壹号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原长信中短债证券投资基金)
(519985)
、东方保本混合
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400013
)、万家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
161908
)、长信利
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163003
)、天弘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
164208
)、鹏
华丰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
160618
)、东方增长中小盘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400015
)、长安宏观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740001
)、金鹰持久增
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
LOF
)(
162105
)、中欧信用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
166012
)、农银汇理消费主
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660012
)、浦银安盛中证锐联基本面
4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519117
)、天弘现金管家货币市场基金(
420006
)、汇丰晋信恒生
A
股行业龙头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
540012
)、华安安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040036
)、东方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
400016
)、中欧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166016
)、东方安心收益保本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
400020
)、银河岁岁回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519662
)、中欧纯
债添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166021
)、银河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519656
)、
天弘通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0573
)、中加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000552
)、南方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000563
)、中邮货币市场基金(
000576
)、易方
达财富快线货币市场基金(
000647
)、天弘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000774
)、中邮核
心科技创新灵活配置混合证券投资基金(
000966
)、中信建投凤凰货币市场基金

001006
)、
景顺长城稳健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1194
)、南方利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
001183
)、易方达新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1216
)、易方达改革红
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1076
)、天弘新活力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001250
)、易方达新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1249
)、易方达新鑫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
001285
)、天弘互联网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1210
)、天弘惠利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1447
)、易
方达新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1314
)、方正富邦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1431
)、易方达瑞景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1433
)、南方利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1570
)、广发安富
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2107
)、天弘裕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2388
)、博时泰和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002608
)、融通增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002342
)、东兴安盈宝货币市场基金(
002759
)、万家颐和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519198
)、创金合信鑫价值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3191
)、创金合信鑫动力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3230
)、博时裕诚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002140
)、华安安
润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2153
)、南方荣发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003332
)、天弘喜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1483
)、中融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

003678
)、中欧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002961
)、交银施罗德裕隆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
519782
)、华安新恒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3805
)、华安新
丰利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3803
)、景顺长城泰安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3603
)、
中加丰泽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003417
)、嘉实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
003460
)、中融恒
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003013
)、嘉实丰安
6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004030
)、中融盈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003009
)、中融盈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003011
)。至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已形成涵盖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
理计划、信托计划、银行理财产品(本外币)、私募基金、证
券公司资产管理计划、保险资
金、保险资产管理计划等多种资产类型的托管产品体系,托管规模达
42522.66
亿元。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
、内部控制目标


作为基金托管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行业监管
规章和行内有关管理规定,守法经营、规范运作、严格监察,确保业务的稳健运行,保证基
金财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
权益。



2
、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设有风险与内控管理委员会,负责全行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工作,对
托管业务风
险控制工作进行检查指导。托管业务部专门设置内部风险控制处室,配备专职内
控监督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监督工作,具有独立行使监督稽核的工作职权和能力。



3
、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托管业务部具备系统、完善的制度控制体系,建立了管理制度、控制制度、岗位职责、
业务操作流程,可以保证托管业务的规范操作和顺利进行;业务人员具备从业资格;业务管
理严格实行复核、审核、检查制度,授权工作实行集中控制,业务印章按规程保管、存放、
使用,账户资料严格保管,制约机制严格有效;业务操作区专门设置,封闭管理,实施音像
监控;业务信息由专职信息
披露人员负责,防止泄密;业务实现自动化操作,防止人为事故
的发生,技术系统完整、独立。




(三)托管人对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1
、监督方法


依照《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监督所托管基金的投资运作。严格按
照现行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规定,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的投资比例、投资范围、投资组
合等情况进行监督,对违法违规行为及时予以风险提示,要求其限期纠正,同时报告中国证
监会。在日常为基金投资运作所提供的基金清算和核算服务环节中,对基金管理人发送的投
资指令、基金管理人对各基金费用的提取与开支情况
进行检查监督。



2
、监督流程



1
)每工作日按时通过基金监督子系统,对各基金投资运作比例控制指标进行例行监
控,发现投资比例超标等异常情况,向基金管理人发出书面通知,与基金管理人进行情况核
实,督促其纠正,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2
)收到基金管理人的划款指令后,对涉及各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对象及交易对手
等内容进行合法合
规性监督。




3
)通过技术或非技术手段发现基金涉嫌违规交易,电话或书面要求管理人进行解释
或举证,要求限期纠正,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五、相关服务机构


(一

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
直销机构


(1)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中街乙
16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中街乙
16



法定代表人:曹均


联系人:杨帆


电话:
010
-
82290840


传真:
010
-
82294138


网址:
www.postfund.com.cn



2
)中邮基金官方微信平台
——
中邮基金服务号:
zyjjfwh



3
)中邮创业基金网上直销平台:
https://i.postfund.com.cn/


2.
代销机构


(1)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
州市湖东路
154



办公地址:上海市江宁路
168



法定代表人:高建平


联系人:李博


客服电话:
95561


网址:
www.cib.com.cn


(2)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



法定代表人:李国华


联系人:王硕


传真:(
010

68858117


客服电话:
95580


网址:
www.psbc.com



(3)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法定代表人:周
慕冰


联系人:刘一宁


传真:
010
-
85109219


客户服务电话:
95599


网址:
http://www.abchina.com/cn/



(4)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
号院
1
号楼长安兴融中心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客户服务电话:
95533


联系人:王琳


网址:
www.ccb.com



5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法定代表人:易会满


联系人:杨菲


联系
电话:
010
-
66105662


客户服务电话:
95588


网址:
www.icbc.com.cn


(6)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联系人:邓炯鹏


客服电话:
95555


网址:
www.cmbchina.com






(7)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



法定代表人:牛锡明


联系人:张宏革


电话:
021
-
58781234


客服电话:
95559


网址:
www.bankcomm.com



(8)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168



法定代表人:金煜


客服电话:
021
-
962888


联系人:王笑


联系电话:
021
-
68475732


网址:
www.bankofshanghai.com


(9)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
5047



法定代表人:孙建一


联系人:张莉


电话:
0755
-
25879756

021
-
38637673


客服热线:
95511
-
3


网址:
www.bank.pingan.com



10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
17
号首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
17



法定代表人:闫冰竹


联系人:
赵姝


电话:
010
-
66223584


客服电话:
95526


网址:
www.bankofbeijing.com.cn






(11)
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
115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
115



法定代表人:毕劲松


联系人:
刘宇


客服电话:
400 6200 620


网址:
www.sczq.com.cn


(12)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2
-
6



法定代表人:陈共炎


联系人:邓颜


联系电话:
010
-
66568292


客服电话:
4008
-
888
-
888


网址:
www.chinastock.com.cn


(13)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联系人:顾凌


电话:
010
-
84683893


客服电话:
400889
5548


网址:
www.ecitic.com


(14)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4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内大街
2
号凯恒大厦
B

18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权唐


客服电话:
4008
-
888
-
108


网址:
www.csc108.com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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