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云南白药: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时间:2017年07月11日 16:31:23 中财网


股票代码:000538 股票简称:云南白药 公告编号:2017-35

债券代码:112229 债券简称:14白药01

债券代码:112364 债券简称:16云白01



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重要提示: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6年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7年5月26日召开的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2017年5月27日的《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




一、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本公司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具体方案为:
以截止2016年12月31日总股本1,041,399,71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8.00元(含税),共派发现金股利833,119,774.40元,
其余未分配利润留待以后年度分配。


2、自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本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一
致。


4、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没有超过两个
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041,399,71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8.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
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7.200000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
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8.000000元,权益登记日
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持有非股改、
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
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
税率征收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
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
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1.600000元;持股1个
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800000元;持股超过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及除权出席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7月17日;除权除息日为:2017
年7月18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7年7月1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
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7年7


月1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674

云南白药控股有限公司

2

08*****667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自有资金

3

08*****740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团险分红

4

08*****759

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

08*****362

新华都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6

00*****843

陈发树

7

00*****351

蒋鉁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7年7月7日至登记日:2017
年7月17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
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云南白药街3686号本公司办公楼

咨询联系人:赵 雁 朱芮影

咨询电话:0871-66226106

传真电话:0871-66203531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7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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