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业科技: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首发募投项目全部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正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发募投项目全部结项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林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广东 正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业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上市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正业科技首发募投项目全部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及 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首发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1328号”文核准,公司于2014 年12月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500.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 行价10.79元,共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6,185.00万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用及 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2,915.00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3,270.00万元。 该募集资金已于2014年12月24日全部到位,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瑞华验字[2014]48110016号验资报告。 二、首发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 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广东正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制度》(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该管理办法于2011年11月27日经本 公司股东大会2011年第4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 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协议》, 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2017年6月30日,本 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截至2017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专户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截止余额 存储方式 中国建设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东莞 松山湖支行 44001770053059998998 8,815.00 934.18 活期 平安银行深圳时 代金融支行 11014715386002 4,120.00(注1) 30.64 活期 招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东莞旗峰 支行 769902789610888 1,000.00 0.72 活期 中国民生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苏州 分行 694111626 4,120.00 1,073.99 活期 合 计 2,039.53 注1:平安银行深圳时代金融支行于2015年5月将4,120万元转至中国民生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三、首发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至2017年6月30日,公司全部首发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是否已 变更项 目 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 总额 调整后投资 总额 实际投资 金额 投资额 占承诺 投资金 额比例 募集资金余 额(含利息收 入净额) PCB精密加 工检测设备 研发及产业 化项目 否 8,150.00 8,150.00 7,357.02 90.27% 934.18 电子板辅料 (PCB精密 加工辅助材 料)生产加工 项目 否 4,120.00 4,120.00 3,092.11 75.05% 1,104.63(注 2) 补充流动资 金及偿还银 行贷款 否 1,000.00 1,000.00 1,001.56 100.16% 0.72 合计 13,270.00 13,270.00 11,450.69 86.29% 2,039.53 注2:平安银行深圳时代金融支行的30.64万元余额放在此项目里 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3,270万元,截至2017年6月30日,上述项目 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11,450.69万元,节余募集资金1,819.31万元,累计收到银 行存款利息净额220.22万元,合计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为2,039.53万元。 四、首发募投项目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募集资金结余的主要原因如下: 1、在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谨慎使 用募集资金。同时,公司从项目实际情况出发,严格管理,合理配置资源,控制 采购、建设成本,有效节约了开支。 2、在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充分发挥技术优势、研发优势和规模 优势,进一步加强精细化管理,对各项资源进行合理调度和优化配置,不断优化 生产工艺,促进提效增产,使费用得到节省。 3、利用自研设备代替部分采购设备,进一步节约了项目成本。 4、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部分利息收入。 五、首发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了最大限度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 效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将上述募投项目结余资金2,039.53 万元及募集资金专户后期利息收入(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各项目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施完成前,各募投项目需支 付的尾款将继续用募集资金账户的余款支付;上述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实施完 成后,募投项目仍未支付的尾款将全部由自有资金支付。上述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事项实施完毕后,公司将注销存放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本次公司使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 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直接或间接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投资股票及其衍 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公司最近12个月内未将自有资金用于持有交易性 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现金管理除外)等财务 性投资,或者从事证券投资、衍生品投资、创业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承诺在本 次使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的未来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 (包括财务性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六、相关审批和核准程序 1、公司董事会决议 公司于 2017 年7月1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公司监事会决议 公司于 2017 年7月11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3、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日常经营业务拓展对流动资金的 需求,降低财务费用,有利于提高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补 充流动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该项募 集资金投向和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 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华林证券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已经由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公司本次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实际运营的 需要,能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结余 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正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发 募投项目全部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签字 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何书茂 保荐代表人: 铁维铭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7月1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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