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建信鑫盛回报: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7年第1号)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17 年第 1 号 基金管理人: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 〇 一七年 七 月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5 年 07 月 10 日证监许可 [2015]1572 号文注册募集,并于 2016 年 5 月 19 日获得证券基金机构监管 部关于建信鑫盛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延期募集备案的回函 (机构部函 [2016]1064 号)。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 20 13 年 6 月 3 日正式生 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摘要根据 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 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 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 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 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 动,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担基金 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 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 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 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本基金为混合 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低 于股票型基金,属于中高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 水平的投资品种。投资人在 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了 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 资产状况等判断本基金是否和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 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 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 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 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运作办 法》、基金合同及 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 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7 年 6 月 2 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 值表现截止日为 2017 年 3 月 31 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本招募说明书已 经基金托管人复核。 一、基金管理人 (一) 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 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 16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 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 16 层 设立日期: 2005 年 9 月 19 日 法定代表人: 许会斌 联系人: 郭雅莉 电话: 010 - 66228888 注册资本:人民币 2 亿元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 [2005]158 号文 批准设立。 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 [2005]158 号文 批准设立。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5% ;美 国信安金融服务公司, 25% ;中国华电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10% 。 本基金管理人公司治理结构完善,经营运作规范,能够切实维护基金 投资人的利益。股东会为公司权力机构,由全体股东组成,决定公司的经 营方针以及选举和更换董 事、监事等事宜。公司章程中明确公司股东通过 股东会依法行使权利,不以任何形式直接或者间接干预公司的经营管理和 基金资产的投资运作。 董事会为公司的 决策 机构,对股东会负责,并向股东会汇报。公司董 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 3 名为独立董事。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 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有关重大事项的决策权、对公司基本制度的制定 权和对总 裁 等经营管理人员的监督和奖惩权。 公司设监事会,由 6 名监事组成,其中包括 3 名职工代表监事。监事 会向股东会负责,主要负责检查公司财务并监督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尽职情况。 (二) 主要人员情况 1 、董事会成员 许会斌先生,董事长,高级经济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中国建设 银行突出贡献奖、河南省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 1983 年毕业于辽宁财经学 院基建财务与信用专业,获学士学位。历任中国建设银行筹资储备部副主 任,零售业务部副总经理,个人银行部副总经理,营业部主要负责人、总 经理,个人银行业务部总经理,个人银行业务委员会副主任,个人金融部 总经理, 2006 年 5 月起任中国建设银行河南省分行行长, 2011 年 3 月出任 中国建设银行批发业务总监, 2015 年 3 月起任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长。 孙志晨先生,董事 ,现任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总裁,兼建信资 本管理 有限责任 公司董事长。 1985 年获东北财经大学经济学学士学位, 2006 年获得长江商学院 EMBA 。历任中国建设银行总行筹资部证券处副处长, 中国建设银行总行筹资部、零售业务部证券处处长,中国建设银行总行个 人银行业务部副总经理。 曹伟先生,董事,现任中国建设银行个人存款与投资部副总经理。 1990 年获北京师范大学中文系硕士学位。历任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分行储蓄证券 部副总经理、北京分行安华支行副行长、北京分行西四支行副行长、北京 分行朝阳支行行长、北京分行个人银行部总 经理、中国建设银行个人存款 与投资部总经理助理。 张维义先生,董事,现任信安北亚地区副总裁。 1990 年毕业于伦敦政 治经济学院,获经济学学士学位, 2012 年获得华盛顿大学和复旦大学 EMBA 工商管理学硕士。历任新加坡公共服务委员会副处长,新加坡电信国际有 限公司业务发展总监,信诚基金公司首席运营官和代总经理,英国保诚集 团(马来西亚)资产管理公司首席执行官,宏利金融全球副总裁,宏利资 产管理公司(台湾)首席执行官和执行董事。 袁时奋先生,董事,现任信安国际(亚洲)区域副总裁。 1981 年毕业 于美国阿而比学院。历任香港汇丰银行投资银行部副经理,加拿大丰业银 行资本市场部高级经理,香港铁路公司库务部助理司库,香港置地集团库 务部司库,香港赛马会副集团司库,信安国际有限公司大中华区首席营运 官。 殷红军先生,董事,现任中国华电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1998 年毕业于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数量经济学专业,获硕士学位。历任中国 电力财务有限公司债券基金部项目经理、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投资咨询 部副经理(主持工作)、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改制重组办公室副处长、体制改 革处处长、政策与法律事务部政策研究处处长 、中国华电集团资本控股有 限公司副总经理。 李全先生,独立董事,现任新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1985 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 1988 年毕业于中国人民银行研 究生部。历任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和中国农村信托投资公司职员、正大国际 财务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 资金部总经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 理,新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王建国先生,独立董事,曾任大新人寿保险有限公司首席行政员,中 银保诚退休金信托管理有限公司董事,英国保诚保险有限公司首席行政员, 美国国际保险集团亚太区资深副总 裁,美国友邦保险(加拿大)有限公司 总裁兼首席行政员等。 1989 年获 Pacific Southern University 工商管理硕士 学位。 伏军先生,独立董事,法学博士,现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教授, 兼任中国法学会国际经济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副秘书长、中国国际金融 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2 、监事会成员 张军红先生,监事会主席。毕业于国家行政学院行政管理专业,获博 士研究生学位。历任中国建设银行筹资部储蓄业务处科员、副主任科员、 主任科员;零售业务部主任科员;个人银行业务部个人存款处副经理、高 级副经理; 行长办公室秘书一处高级副经理级秘书、秘书、高级经理;投 资托管服务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投资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资产托 管业务部副总经理。 2017 年 3 月起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方蓉敏女士,监事,现任信安国际(亚洲)有限公司亚洲区首席律师。 曾任英国保诚集团新市场发展区域总监和美国国际集团全球意外及健康保 险副总裁等职务。方女士 1990 年获新加坡国立大学法学学士学位,拥有新 加坡、英格兰和威尔斯以及香港地区律师从业资格。 李亦军女士,监事,高级会计师,现任中国华电集团资本控股有限责 任公司机构与战略研究部 总经理。 1992 年获北京工业大学工业会计专业学 士, 2009 年获中央财经大学会计专业硕士。历任北京北奥有限公司,中进 会计师事务所,中瑞华恒信会计师事务所,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计 划财务部经理助理、副经理,中国华电集团资本控股(华电财务公司)计 划财务部经理,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中国华电集团资 本控股有限公司企业融资部经理。 严冰女士,职工监事,现任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人力资源部总 经理。 2003 年 7 月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行政管理专业,获硕士学位。曾任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 专员。 2005 年 8 月加入建信基 金管理公司,历任人力资源管理专员、主管、部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 总经理。 刘颖女士,职工监事,现任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监察稽核部副 总经理 , 英国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 ACCA )资深会员。 1997 年毕业于中国 人民大学会计系 , 获学士学位; 2010 年毕业于香港中文大学 , 获工商管理硕 士学位。曾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审计师、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基金运营部高级经理。 2006 年 12 月至今任职于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 司监察稽核部。 安晔先生,职工监事,现任建信基金管 理有限责任公司信息技术部总 经理。 1995 年毕业于北京工业大学计算机应用系,获得学士学位。历任中 国建设银行北京分行信息技术部,中国建设银行信息技术管理部北京开发 中心项目经理、代处长,建信基金管理公司基金运营部总经理助理、副总 经理,信息技术部执行总经理、总经理。 3 、公司高管人员 孙志晨先生,总裁(简历请参见董事会成员)。 曲寅军先生,副总裁,硕士。 1999 年 7 月加入中国建设银行总行,历 任审计部科员、副主任科员、团委主任科员、重组改制办公室高级副经理、 行长办公室高级副经理; 2005 年 9 月起就职于建信基金 管理公司,历任董 事会秘书兼综合管理部总监、投资管理部副总监、专户投资部总监和首席 战略官; 2013 年 8 月至 2015 年 7 月,任我公司控股子公司建信资本管理有 限责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2015 年 8 月 6 日起任我公司副总裁,并专任建 信资本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张威威先生,副总裁,硕士。 1997 年 7 月加入中国建设银行辽宁省分 行,从事个人零售业务, 2001 年 1 月加入中国建设银行总行个人金融部, 从事证券基金销售业务,任高级副经理; 2005 年 9 月加入建信基金管理公 司,一直从事基金销售管理工作,历任市场营销部副 总监(主持工作)、总 监、公司首席市场官等职务。 2015 年 8 月 6 日起任我公司副总裁。 吴曙明先生,副总裁,硕士。 1992 年 7 月至 1996 年 8 月在湖南省物资 贸易总公司工作; 1999 年 7 月加入中国建设银行,先后在总行营业部、金 融机构部、机构业务部从事信贷业务和证券业务,历任科员、副主任科员、 主任科员、机构业务部高级副经理等职; 2006 年 3 月加入我公司,担任董 事会秘书,并兼任综合管理部总经理。 2015 年 8 月 6 日起任我公司督察长, 2016 年 12 月 23 日起任我公司副总裁。 吴灵玲女士,副总裁,硕士。 19 96 年 7 月至 1998 年 9 月在福建省东海 经贸股份有限公司工作; 2001 年 7 月加入中国建设银行总行人力资源部, 历任副主任科员、业务经理、高级经理助理; 2005 年 9 月加入建信基金管 理公司,历任人力资源部总监助理、副总监、总监、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兼 综合管理部总经理。 2016 年 12 月 23 日起任我公司副总裁。 4 、督察长 吴曙明先生,督察长(简历请参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5 、本基金基金经理 薛玲女士,博士。 2009 年 5 月至 2009 年 12 月在国家电网公司研究院 农电配电研究所工作,任项目经理; 2010 年 1 月至 2013 年 4 月 在路通世纪 公司亚洲数据收集部门工作,任高级软件工程师; 2013 年 4 月至 2015 年 8 月在中国中投证券公司工作,历任研究员、投资经理; 2015 年 9 月加入我 公司金融工程及指数投资部,任基金经理助理, 2016 年 7 月 4 日起任上证 社会责任 ETF 及其联接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7 年 5 月 27 日起任建信鑫盛 回报基金的基金经理。 王东杰先生,博士,权益投资部联席投资官。 2008 年 7 月至 2012 年 5 月在高盛高华证券公司工作,从事销售交易工作; 20125 月至今在我公司工 作,历任初级研究员、研究员、研究主管、基金经理、权益投资 部联席投 资官; 2015 年 5 月 13 日起任建信回报灵活配置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5 年 7 月 29 日起任建信大安全战略精选股票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6 年 6 月 3 日至 2017 年 6 月 9 日任建信鑫盛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 高珊女士,硕士。 2006 年 7 月至 2007 年 6 月期间在中信建投证券公司 工作,任交易员。 2007 年 6 月加入建信基金管理公司,历任初级交易员、 交易员, 2009 年 7 月起任建信货币市场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 2012 年 8 月 28 日起任建信双周安心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2 年 12 月 20 日起任建信月盈安心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3 年 1 月 29 日起任建信双月安心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3 年 9 月 17 日起任建信周盈安心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3 年 12 月 20 日起任建信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 2015 年 8 月 25 日起任建信现金添利货 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 2016 年 6 月 3 日至 2017 年 6 月 9 日任建信鑫盛回报 灵活配置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6 年 7 月 26 日起任建信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 金基金经理; 2016 年 10 月 18 日起任建信天添益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 6 、投资决策委员 会成员 孙志晨先生,总裁。 梁洪昀先生,金融工程及指数投资部总经理。 钟敬棣先生,固定收益投资部首席固定收益投资官。 李菁 女士 ,固定收益投资部总经理 。 姚锦女士,权益投资部 总经理。 许杰先生,权益投资部 副总 经理。 7 、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二、基金托管人 (一) 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民生银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 号 法定代表人:洪崎 成立时间: 1996 年 2 月 7 日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证监基金字[ 2004 ] 101 号 组织形式: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资本: 28,365,585,227 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电话: 010 - 58560666 联系人:罗菲菲 中国民生银行是我国首家主要由非公有制企业入股的全国性股份制商 业银行,同时又是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商业银行法》建立的规范的股 份制金融企业。多种经济成份在中国金融业的涉足和实现规范的现代企业 制度,使中国民生银行有别于国有银行和其他商业银行,而为国内外经济 界、金融界所关注。中国民生银行成立二十年来,业务不断拓展,规模不 断扩大,效益逐年递增,并保持了快 速健康的发展势头。 2000 年 12 月 19 日,中国民生银行 A 股股票( 600016 )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挂牌上市。 2003 年 3 月 18 日,中国民生银行 40 亿可转换公司债券在 上交所正式挂牌交易。 2004 年 11 月 8 日,中国民生银行通过银行间债券市 场成功发行了 58 亿元人民币次级债券,成为中国第一家在全国银行间债券 市场成功私募发行次级债券的商业银行。 2005 年 10 月 26 日,民生银行成 功完成股权分置改革,成为国内首家完成股权分置改革的商业银行,为中 国资本市场股权分置改革提供了成功范例。 2009 年 11 月 26 日,中国民生 银行在 香港交易所挂牌上市。 中国民生银行自上市以来,按照“团结奋进,开拓创新,培育人才; 严格管理,规范行为,敬业守法;讲究质量,提高效益,健康发展”的经 营发展方针,在改革发展与管理等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先后推出了“大 集中”科技平台、“两率”考核机制、“三卡”工程、独立评审制度、八大 基础管理系统、集中处理商业模式及事业部改革等制度创新,实现了低风 险、快增长、高效益的战略目标,树立了充满生机与活力的崭新的商业银 行形象。 2010 年 2 月 3 日,在“卓越 2009 年度金融理财排行榜”评选活动中, 中国民生银行一流的电子银行产品 和服务获得了专业评测公司、网友和专 家的一致好评,荣获卓越 2009 年度金融理财排行榜“十佳电子银行”奖。 2010 年 10 月,在经济观察报主办的“ 2009 年度中国最佳银行评选” 中,民生银行获得评委会奖 —— “中国银行业十年改革创新奖”。这一奖项 是评委会为表彰在公司治理、激励机制、风险管理、产品创新、管理架构、 商业模式六个方面创新表现卓著的银行而特别设立的。 2011 年 12 月,在由中国金融认证中心( CFCA )联合近 40 家成员行 共同举办的 2011 中国电子银行年会上,民生银行荣获“ 2011 年中国网上银 行最佳网银安全奖” 。这是继 2009 年、 2010 年荣获“中国网上银行最佳网 银安全奖”后,民生银行第三次获此殊荣,是第三方权威安全认证机构对 民生银行网上银行安全性的高度肯定。 2012 年 6 月 20 日,在国际经济高峰论坛上 , 民生银行贸易金融业务以 其 2011 - 2012 年度的出色业绩和产品创新最终荣获“ 2012 年中国卓越贸易 金融银行”奖项。这也是民生银行继 2010 年荣获英国《金融时报》“中国 银行业成就奖 — 最佳贸易金融银行奖”之后第三次获此殊荣。 2012 年 11 月 29 日,民生银行在《 The Asset 》杂志举办的 2012 年度 AAA 国家奖项 评选中获得“中国最佳银行 - 新秀奖”。 2013 年度 , 民生银行荣获中国投资协会股权和创业投资专业委员会年 度中国优秀股权和创业投资中介机构“最佳资金托管银行”及由 21 世纪传 媒颁发的 2013 年 PE/VC 最佳金融服务托管银行奖。 2013 年荣获中国内部审计协会民营企业内部审计优秀企业。 在第八届“ 21 世纪亚洲金融年会”上,民生银行荣获“ 2013 .亚洲最佳 投资金融服务银行”大奖。 在“ 2013 第五届卓越竞争力金融机构评选”中,民生银行荣获“ 2013 卓越竞争力品牌建设银行”奖。 在中国社科院发布的《中国企业社会责任蓝皮 书( 2013 )》中,民生银 行荣获“中国企业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指数第一名”、“中国民营企业社会责 任指数第一名”、“中国银行业社会责任指数第一名”。 在 2013 年第十届中国最佳企业公民评选中,民生银行荣获“ 2013 年度 中国最佳企业公民大奖”。 2013 年还获得年度品牌金博奖“品牌贡献奖”。 2014 年获评中国银行业协会“最佳民生金融奖”、“年度公益慈善优秀 项目奖”。 2014 年荣获《亚洲企业管治》“第四届最佳投资者关系公司”大奖和 “ 2014 亚洲企业管治典范奖”。 2014 年被英国《金融时报》、《博鳌观察》联合授予“亚洲贸易金融创 新服务”称号。 2014 年还荣获《亚洲银行家》“中国最佳中小企业贸易金融银行奖”, 获得《 21 世纪经济报道》颁发的“最佳资产管理私人银行”奖,获评《经 济观察》报“年度卓越私人银行”等。 2015 年度,民生银行在《金融理财》举办的 2015 年度金融理财金貔貅 奖评选中荣获“金牌创新力托管银行奖”。 2015 年度,民生银行荣获《 EUROMONEY 》 2015 年度“中国最佳实 物黄金投资银行”称号。 2015 年度,民生银行连续第四次获评《企业社会责任蓝皮书( 2015 )》 “中国银行业社会责任发展指数第一名”。 2015 年度,民生银行在《经济观察报》主办的 2014 - 2015 年度中国卓 越金融奖评选中荣获“年度卓越创新战略创新银行”和“年度卓越直销银 行”两项大奖。 (二) 主要人员情况 杨春萍:女,北京大学本科、硕士。资产托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 中国投资银行总行,意大利联合信贷银行北京代表处,中国民生银行金融 市场部和资产托管部。历任中国投资银行总行业务经理,意大利联合信贷 银行北京代表处代表,中国民生银行金融市场部处长、资产托管部总经理 助理、副总经理等职务。具有近三十年的金融从业 经历,丰富的外资银行 工作经验,具有广阔的视野和前瞻性的战略眼光。 (三) 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 2004 年 7 月 9 日获得基金托管资格,成 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颁布后首家获批从事基金托管业务 的银行。为了更好地发挥后发优势,大力发展托管业务,中国民生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资产托管部从成立伊始就本着充分保护基金持有人的利益、为 客户提供高品质托管服务的原则,高起点地建立系统、完善制度、组织人 员。资产托管部目前共有员工 68 人,平均年龄 36 岁, 100% 员工拥有大学 本科以上学历, 80% 以上员工 具有硕士以上文凭。基金业务人员 100% 都具 有基金从业资格。 中国民生银行坚持以客户需求为导向,秉承“诚信、严谨、高效、务 实”的经营理念,依托丰富的资产托管经验、专业的托管业务服务和先进 的托管业务平台,为境内外客户提供安全、准确、及时、高效的专业托管 服务。截至 2017 年 3 月 31 日,中国民生银行已托管 164 只证券投资基金, 托管的证券投资基金总净值达到 5007.92 亿元。中国民生银行于 2007 年推 出“托付民生.安享财富”托管业务品牌,塑造产品创新、服务专业、效益 优异、流程先进、践行社会责任的托管行形象,赢得了业界 的高度认可和 客户的广泛好评,深化了与客户的战略合作。自 2010 年至今,中国民生银 行荣获《金融理财》杂志颁发的“最具潜力托管银行”、“最佳创新托管银 行”和“金牌创新力托管银行”奖,荣获《 21 世纪经济报道》颁发的“最 佳金融服务托管银行”奖。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 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 、 直销机构 本基金直销机构为本公司直销柜台以及网上交易平台。 ( 1 ) 直销柜台 名称: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 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 16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 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 16 层 法定代表 人:许会斌 联系人:郭雅莉 电话: 010 - 66228800 ( 2 ) 网上交易平台 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平台办理基金的认购、申购、赎回、 定期投资等业务,具体业务办理情况及业务规则请登录本公司网站查询。 本公司网址: www.ccbfund.cn 。 2 、 代销机构 ( 1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 号 法定代表人:洪琦 客服电话: 95568 网址: www.cmbc.com.cn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销 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二) 登记机构 名称: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 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 16 层 法定代表人:许会斌 联系人:郑文广 电话: 010 - 66228888 (三) 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19 号富凯大厦 B 座 12 层 负责人:王丽 联系人:刘焕志 电话: 010 - 52682888 传真: 010 - 52682999 经办律师:刘焕志、孙艳利 (四) 审计基金资产的会计 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18 号星展银行大厦 6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18 号星展银行大厦 6 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丹 联系人:陈熹 联系电话: 021 - 23238888 传真: 021 - 23238800 经办注册会计师:许康玮、陈熹 四 、基金的 名称 建信鑫盛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五、 基金 的 类型 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通过相对灵活的资产配置和主动的投资管理,在严格控制风险 的前提下,谋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七、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较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 上市的股票(包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依法上市的股票)、债券(包括国 内依法发行和上市交易的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企业债、公司债、次 级债、可转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股指期货、 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权证以及法律法规 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 规定 。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0% – 95% ,投 资于债券、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现金、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 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证券品种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5% - 100% ,其中权证投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3% ,每个交易日日 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 净值 5% 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或对投资比例要求 有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做出相应调整。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以自上而下的投资策略,灵活配置大类资产,动态控制组合风 险,力争长期、稳定的回报。 本基金的投资策略分为两个层面:首先,依据基金管理人的大类资产 配置策略动态调整基金资产在各大类资产间的分配比例;而后,进行各大 类资产中的个股、个券精选。具体由大类资产配置策略、股票投资策略、 固定收益类资产投资策略、股指期货投资策略和权证投资策略四部分组成。 (一)大类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将在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内,结合对宏观经济形势与资本 市场环境的深入剖析,自上而下地实施积极的大类资产配置策略。主要考 虑的因素包括: 1 、宏观经济指标:年度 / 季度 GDP 增速、固定资产投资总量、消费价 格指数、采购经理人指数、进出口数据、工业用电量、客运量及货运量等; 2 、政策因素:税收、政府购买总量以及转移支付水平等财政政策,利 率水平、货币净投放等货币政策; 3 、市场指标:市场整体估值水平、市场资金的供需以及市场的参与情 绪等因素。 结合对全球宏观经济的研判,本基金将在严格控制投资组合风险的前 提下,动态调整基金资产在各大类资产间的分配比例,力图规避市场风险, 提高配置效率。 (二)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结合定性与定量分析,充分发挥基金管理人研究团 队和投资 团队“自下而上”的主动选股能力,选择具有长期持续增长能力的公司。 具体从公司基本状况和股票估值两个方面进行筛选: ( 1 )公司基本状况分析 本基金将通过分析上市公司的经营模式、产品研发能力、公司治理等 多方面的运营管理能力,判断公司的核心价值与成长能力,选择具有良好 经营状况的上市公司股票。 经营模式方面,选择主营业务鲜明、行业地位突出、产品与服务符合 行业发展趋势的上市公司股票;产品研发能力方面,选择具有较强的自主 创新和市场拓展能力的上市公司股票;公司治理方面,选择公司治理结构 规范,管理水平较高的上市公司股 票。 本基金将重点关注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成长和股本扩张能力以及现 金流管理水平,选择优良财务状况的上市公司股票。盈利能力方面,主要 考察销售毛利率、净资产收益率( ROE )等指标;成长和股本扩张能力方 面,主要考察主营业务收入增速、净资产增速、净利润增速、每股收益( EPS ) 增速、每股现金流净额增速等指标;现金流管理能力方面,主要考察每股 现金流净额等指标。 ( 2 )股票估值分析 本基金通过对上市公司内在价值、相对价值、收购价值等方面的研究, 考察市盈率( P/E )、市净率( P/B )、企业价值 / 息税前利润( EV/EBIT )、自 由现金流贴现( DCF )等一系列估值指标,给出股票综合评级,从中选择 估值水平相对合理的公司。 本基金将结合公司状况以及股票估值分析的基本结论,选择具有竞争 优势且估值具有吸引力的股票,组建并动态调整股票库。基金经理将按照 本基金的投资决策程序,审慎精选,权衡风险收益特征后,根据市场波动 情况构建股票组合并进行动态调整。 (三)固定收益类资产投资策略 在进行固定收益类资产投资时,本基金将会考量利率预期策略、信用 债券投资策略、套利交易策略、可转换债券投资策略和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策略,选择合适时机投资于低估的债券品种 ,通过积极主动管理,获得超 额收益。 1 、利率预期策略 通过全面研究 GDP 、物价、就业以及国际收支等主要经济变量,分析 宏观经济运行的可能情景,并预测财政政策、货币政策等宏观经济政策取 向,分析金融市场资金供求状况变化趋势及结构。在此基础上,预测金融 市场利率水平变动趋势,以及金融市场收益率曲线斜度变化趋势。 组合久期是反映利率风险最重要的指标。本基金将根据对市场利率变 化趋势的预期,制定出组合的目标久期:预期市场利率水平将上升时,降 低组合的久期;预期市场利率将下降时,提高组合的久期。 2 、信用债券投资策略 根据国民经济运行周期阶段,分析企业债券、公司债券等发行人所处 行业发展前景、业务发展状况、市场竞争地位、财务状况、管理水平和债 务水平等因素,评价债券发行人的信用风险,并根据特定债券的发行契约, 评价债券的信用级别,确定企业债券、公司债券的信用风险利差。 债券信用风险评定需要重点分析企业财务结构、偿债能力、经营效益 等财务信息,同时需要考虑企业的经营环境等外部因素,着重分析企业未 来的偿债能力,评估其违约风险水平。 3 、套利交易策略 在预测和分析同一市场不同板块之间(比如国债与金融债)、不同市场 的同一品种、不同市场的 不同板块之间的收益率利差基础上,基金管理人 采取积极策略选择合适品种进行交易来获取投资收益。在正常条件下它们 之间的收益率利差是稳定的。但是在某种情况下,比如若某个行业在经济 周期的某一时期面临信用风险改变或者市场供求发生变化时这种稳定关系 便被打破,若能提前预测并进行交易,就可进行套利或减少损失。 4 、可转换债券投资策略 着重对可转换债券对应的基础股票的分析与研究,同时兼顾其债券价 值和转换期权价值,对那些有着较强的盈利能力或成长潜力的上市公司的 可转换债券进行重点投资。 本管理人将对可转换债券对应的基础股票的基本面 进行分析,包括所 处行业的景气度、成长性、核心竞争力等,并参考同类公司的估值水平, 研判发行公司的投资价值;基于对利率水平、票息率及派息频率、信用风 险等因素的分析,判断其债券投资价值;采用期权定价模型,估算可转换 债券的转换期权价值。综合以上因素,对可转换债券进行定价分析,制定 可转换债券的投资策略。 5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分析资产支持证券的资产特征,估计违约率和提前偿付比率, 并利用收益率曲线和期权定价模型,对资产支持证券进行估值。本基金将 严格控制资产支持证券的总体投资规模并进行分散投资,以降低流动性风 险。 (四)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将以对冲及套利为目的,主要选择流动性好、交 易活跃的股指期货合约。 在套利策略方面,本基金将主要根据股指期货到期日的价格必定收敛 到现货指数价格的理论依据。根据股指期货的价格过度偏离其理论价格时, 通过买卖股指期货及相应的指数进行套利。 在对冲策略方面,本基金将精选个股进行投资,并通过股指期货对冲 风险,在充分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力争获取超额收益。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基金管理人应在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年 度报告等定期报告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文件中披露股指期货交易情 况, 包括投资政策、持仓情况、损益情况、风险指标等,并充分揭示股指期货 交易对基金总体风险的影响以及是否符合既定的投资政策和投资目标。 (五)权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还可能运用组合财产进行权证投资。在权证投资过程中,基金 管理人主要通过采取有效的组合策略,将权证作为风险管理及降低投资组 合风险的工具: 1 、运用权证与标的资产可能形成的风险对冲功能,构建权证与标的股 票的组合,主要通过波幅套利及风险对冲策略实现相对收益; 2 、构建权证与债券的组合,利用债券的固定收益特征和权证的高杠杆 特性,形成保本投资组合; 3 、针对不同的 市场环境,构建骑墙组合、扼制组合、蝶式组合等权证 投资组合,形成多元化的盈利模式; 4 、在严格风险监控的前提下,通过对标的股票、波动率等影响权证价 值因素的深入研究,谨慎参与以杠杆放大为目标的权证投资。 若未来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有新规定的,本基金将按最新规定执行。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 65% + 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全价)× 35% 沪深 300 指数选样科学客观,流动性高,是目前市场上较有影响力的 股票投资业绩比较基准。中债综合指数具广泛市场代表性,旨在综合反映 债券全市场整体价格和投资回报情况。基于本基金的特征,使用上述业绩 比较基准能够忠实反映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若未来市场发生变化导致此业绩比较基准不再适用或有更加适合的业 绩比较基准,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市场发展状况及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 资策略,调整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业绩比较基准的变更须经基金管理 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在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列示,而无需召开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十、基金的风险收 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 高于债券型基金及货币市场基金,属于中高收益 / 风险特征的基金。 十一、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 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17 年 4 月 19 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 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 2017 年 3 月 31 日,本报告所列财务数 据未经审计。 1 、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 1 权益投资 123,540,222.66 11.97 其中:股票 123,540,222.66 11.97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499,543,863.75 48.41 其中:债券 499,543,863.75 48.41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49,595,194.39 4.81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 金融资产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351,872,267.80 34.10 8 其他资产 7,312,626.89 0.71 9 合计 1,031,864,175.49 100.00 2 、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1 )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 境内 股票投资组合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A 农、林、牧、渔业 5,187,500.00 0.50 B 采矿业 - - C 制造业 13,267,804.09 1.29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 业 10,977,625.00 1.07 E 建筑业 18,972,988.06 1.84 F 批发和零售业 74,088.00 0.01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5,423,314.89 0.53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 J 金融业 69,573,247.54 6.75 K 房地产业 - -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16,930.16 0.00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46,724.92 0.00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S 综合 - - 合计 123,540,222.66 11.99 注:以上行业分类以 201 7 年 3 月 3 1 日的证监会行业分类标准为依据。 ( 2 )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 沪港通 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沪港通股票。 3 、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 资明细 序 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000001 平安银行 4,369,954 40,072,478.18 3.89 2 601328 交通银行 1,600,000 9,968,000.00 0.97 3 601398 工商银行 1,750,000 8,470,000.00 0.82 4 601668 中国建筑 800,000 7,360,000.00 0.71 5 600068 葛洲坝 600,000 7,062,000.00 0.69 6 600900 长江电力 460,000 6,104,200.00 0.59 7 601169 北京银行 599,976 5,765,769.36 0.56 8 000089 深圳机场 600,000 5,292,000.00 0.51 9 000998 隆平高科 250,000 5,187,500.00 0.50 10 000625 长安汽车 312,579 4,932,496.62 0.48 4 、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50,010,000.00 4.85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50,010,000.00 4.85 4 企业债券 - -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 - 7 可转债 (可交换债) 5,453,863.75 0.53 8 同业存单 444,080,000.00 43.10 9 其他 - - 10 合计 499,543,863.75 48.48 5 、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 资明细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111696601 16 宁波银 行 CD177 2,000,000 199,800,000.00 19.39 2 111608270 16 中信 CD270 1,000,000 97,700,000.00 9.48 3 100215 10 国开 15 500,000 50,010,000.00 4.85 4 111793985 17 天津银 行 CD027 500,000 49,430,000.00 4.80 5 111608227 16 中信 CD227 500,000 48,895,000.00 4.74 6 、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 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 、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 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 、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 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 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报告期内未投资于国债期货。 ( 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国债期货。 ( 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报告期内未投资于国债期货。 10 、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 1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投资的前十名 证券发行主体中,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002142) 于 2016 年 7 月 7 日发布 公告:宁波银行深圳分行原员工违规办理票据业务,共涉及 3 笔,金额合 计人民币 32 亿元。目前该 3 笔票据业务已结清,银行没有损失,公安机关 已立案侦查。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01998) 于 2016 年 1 月 29 日发布公告: 中信银行兰州分行发生票据业务风险事件。经核查,涉及风险金额为人民 币 9.69 亿元,公安机关已立案侦查。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8 日发布公告:天津银行上海分行票 据买入返售业务发生一起风险事件, 涉及风险金额为 7.86 亿元,公安机关已立案侦查。 ( 2 )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投资范围。 ( 3 ) 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47,564.59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128,409.05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7,136,653.25 5 应收申购款 -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7,312,626.89 ( 4 )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 5 )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未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业绩截止日为 2017 年 3 月 31 日。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 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 段 基金净值 收益率① 基金净值 收益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自 201 6 年 6 月 3 日 成立至 201 6 年 12 月 31 日 1.77% 0.05% 2.64% 0.52% - 0.87% - 0.47% 2017 年 1 月 1 日 - 2017 年 3 月 31 日 1.25% 0.06% 2.41% 0.34% - 1.16% - 0.28% 自合同生效- 201 7 年 3 月 3 1 日 3.04% 0.06% 5.12% 0.48% - 2.08% - 0.42% 十三、基金的费用概览 ( 一 ) 申购费与赎回费 1 、申购费 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在申购时支付申购费用。投资人可以多次申购本 基金,申购费用按每笔申购申请单独计算。 本基金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为 0 。 2 、赎回费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按照持有时间递减,即相关基金份额持有时间越长, 所适用的赎回费率越低。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持有人承担。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如下: 费用种类 持有期限 费率 赎回费率 N < 60 天 0.5% N ≥60 0 注: N 为基金份额持有期限; 1 年指 365 天。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并全额进入基金财 产,赎回费用的其余部分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基金 管理人可以按照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调整申购费率或收费方式,或者调低 赎回费率,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 2 日在至少 一家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介及基金管理人网站公告。 (二)申购份数与赎回金额的计算方式 1 、申购份额的计算 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采用前端收费模式(即申购基金时缴 纳申购费),投资人的申购金额包括申购费用和净申购金额。本基金申购份 额的计算方式如下: 申购费用=固 定金额 =0.00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申购费用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 / 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申购份额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 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例一:某投资人投资 5 万元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假设申购当日基金 份额净值为 1.0500 元,则可得到的申购份额为: 申购费用=固定金额 =0.00 净申购金额= 50,000.00 - 0.00=50,000.00 元 申购份额 =50,000.00/1.0500=47,619.05 份 即:投资人投资 5 万元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假设申购当日的基金份 额净 值为 1.0500 元,则其可得到 47,619.05 份基金份额。 2 、净赎回金额的计算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赎回本基金时缴纳赎回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 净额为赎回金额扣减赎回费用。赎回金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赎回总金额 = 赎回份额×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 = 赎回总金额×赎回费率 净赎回金额 = 赎回总金额 - 赎回费用 赎回费用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 数点后两位;赎回总金额结果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例一:某投资人赎回本基金 10,000 份基金份额,赎回适用费率为 0.5% , 假设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 1.1480 元,则其可得净赎回金额为: 赎回总金额= 10,000 × 1.1480 = 11,480 元 赎回费用= 11,480 × 0.5% = 57.40 元 净赎回金额= 11,480 - 57.40 = 11,422.60 元 即:投资人赎回本基金 10,000 份基金份额,假设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 值为 1.1480 元,则可得到的净赎回金额为 11,422.60 元。 3 、基金份额净值计算 基金份额净值=基金资产净值 / 基金份额总数 基金份额净值单位为人民币元,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 四位,小数 点后第五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T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 T+1 日内公告。遇特殊 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三)基金费用的种类 1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 、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 、基金的销售服务费; 4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诉讼费和仲 裁费; 6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 、基金的相关账户的开户及维护费用; 8 、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9 、基金的银行汇划费 用; 10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 的其他费用。 (四)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7% 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 计算方法如下: H = E × 0.7% ÷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 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于次月前 3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 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 延。 2 、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2% 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 的计算方法如下: H = E × 0.2% ÷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按月支付。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 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于次月前 3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 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 延。 3 、基金的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1% 的年费率计提。销 售服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 = E × 0.1% ÷当 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销售服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算,按月支付。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 基金销售服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于次月前 3 个工作日内 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 付日期顺延。 4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 4 - 10 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 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 财产中支付。 (五)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 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 、《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 、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 的项目。 (六)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 法规执行。 基金财产投资的相关税收,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基金管理人或者 其他扣缴义务人按照国家有关税收征收的规定代扣代缴。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1 、更新了“第三部分 : 基金管理人”的“基金管理人概况”信息。 2 、更新了“第四部分 : 基金托管人”的主要人员情况及基金托管业务 经营情况。 3 、在“第五部分 : 相关服务机构”中,更新了相关代销机构及注册登 记机构的信息。 4 、更新了“第九部分 : 基金的投资”,更新了基金投资组合报告,并 经基金托管人复核。 5 、更新了“第十部分 : 基金的业绩”,并经基金托管人复核。 6 、更新了“第二十二部分 : 其他应披露事项”,添加了期间涉及本基 金和基金管理人的相关临时公告。 上述内容仅为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投资人欲查询本更新招募 说明书正文,可登陆基金管理 人网站 www.ccbfund.cn 。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 〇 一七年 七 月 十二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