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易事特:关于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时间:2017年07月12日 18:00:47 中财网


证券代码:300376 证券简称:易事特 公告编号:2017-115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及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易事特”“公司”或“本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
关规定,公司需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60日内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完成公告、登
记。由于公司于2017年6月23日披露了《2017年半年度业绩预告》,公司业
绩预告公告前十日内不得进行限制性股票授予,且该期间不计入60日期限之内,
因此,公司授予并完成登记限制性股票的期限可相应延长10日。公司于2017
年7月6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等相关议案,并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内完成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工作,有关
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1、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17年7月6日;

2、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5.92元/股;

3、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394人,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516.74万股,
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1.09%。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
示:

序号

姓名

职务

获授的限制性股
票数量(万股)

占授予限制
性股票总数
的比例

占本计划公告
日股本总额的
比例

备注

1

徐海波

副董事长、董事

80.00

2.30%

0.03%

暂缓授予




2

于玮

副总经理、董事

80.00

2.30%

0.03%

暂缓授予

3

戴宝锋

董事

40.00

1.15%

0.02%

暂缓授予

4

张顺江

财务总监

60.00

1.73%

0.03%



5

赵久红

副总经理、董事会
秘书

120.00

3.45%

0.05%



6

陈永华

副总经理

60.00

1.73%

0.03%

暂缓授予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业务(技术)骨干及
董事会认为应当激励的其他核心人员(392
人)

2,336.74

67.21%

1.01%



预留

700

20.13%

0.30%



合计(398人)

3476.74

100%

1.51%





说明:本次激励计划的徐海波、于玮、戴宝锋、陈永华4 名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在授予日2017年7月6日前6个月存在卖出公司股票情况,公司董事会
依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
规章制度的规定,决定暂缓授予徐海波、于玮、戴宝锋、陈永华该4名激励对象
的限制性股票260万股,在相关条件满足后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审议以上
4名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事宜。


因此,本次实际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总数为2,516.74万股,本次限制性股票实
际授予对象为394人。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和权益数量与公司第
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一致。


4、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5、对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
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自股权登记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股
权登记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40%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自股权登记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股
权登记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30%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自股权登记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股
权登记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30%



6、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各年度绩效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锁期

业绩考核目标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
解除限售期

相比2016年,2017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30%;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
解除限售期

相比2016年,2018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70%;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
解除限售期

相比2016年,2019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20%。




7、个人业绩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的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
具体如下:

考评结果(S)

S≥90

90>S≥80

80>S≥70

S<70

标准系数

1.0

0.8

0.6

0



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标准系数×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


二、授予股份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天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7年7月7日出具《验资报告》
天职业字[2017]14908号验资报告,审验了公司截至2017年7月7日止新增注
册资本及股本情况,认为:截至2017年7月7日止,贵公司已收到各激励对象
实际缴纳人民币合计148,991,008.00元。其中:货币出资148,991,008.00元,
于2017年7月7日前分别缴存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东莞松山湖支行的755911670310999账号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
松山湖支行44001770053052504397账号。


经审验,公司已收到此次股权激励增发资金人民币148,991,008.00元(即


人民币大写壹亿肆仟捌佰玖拾玖万壹仟零捌元整),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
25,167,400.00元(即人民币大写贰仟伍佰壹拾陆万柒仟肆佰元整),计入资本
公积人民币123,823,608.00元(即人民币大写壹亿贰仟叁佰捌拾贰万叁仟陆佰
零捌元整)。本次变更后贵公司的累计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329,001,956.00元
(即人民币大写贰拾叁亿贰仟玖佰万壹仟玖佰伍拾陆元整),股本为人民币
2,329,001,956.00元(即人民币大写贰拾叁亿贰仟玖佰万壹仟玖佰伍拾陆元整)。


三、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17年7月6日,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
期为2017年7月19日。


四、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股份数量

占总股
本比
例%

增加

减少

股份数量

占总股
本比例%

一、限售流通股

305,680,956

13.27

25,167,400

0

330,848,356

14.21

1、国家持股

0

0

0

0

0

0

2、国有法人持股

0

0

0

0

0

0

3、其他内资持股合计

305,680,956

13.27

0

0

330,798,356

14.20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276,661,504

12.01

0

0

276,661,504

11.88

其他境内自然人持股

29,019,452

1.26

25,117,400

0

54,136,852

2.32

4、外资持股合计

0

0

50,000

0

50,000

0.01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0

0

0

0

0

0

境外自然人持股

0

0

50,000

0

50,000

0.01

二、无限售流通股

1,998,153,600

86.73

0

0

1,998,153,600

85.79

1、人民币普通股

1,998,153,600

86.73

0

0

1,998,153,600

85.79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0

0

0

0

0

0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0

0

0

0

0

0




4、其他

0

0

0

0

0

0

三、股份总数

2,303,834,556

100

25,167,400

0

2,329,001,956

100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五、公司控股股东股权比例变动情况

由于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原来2,303,834,556股增
加至2,329,001,956股,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持股比例发生了变动。本次授予登记
完成前,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何思模先生直接和间接合计控制公司股份
130,825.6万股,占授予登记完成前公司股份总数的56.79%,本次授予登记完成
后,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6.17%,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
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六、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按新股本2,329,001,956股摊薄计算,公
司2016年度每股收益为0.20元/股。


七、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说明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筹集的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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