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名家汇:关于签署张掖市民乐县丝路艺术主题园区建设项目投资合同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506 证券简称:名家汇 公告编号:2017-052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张掖市民乐县丝路艺术主题园区建设项目 投资合同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履约的重大风险及不确定性:合同仅是意向性投资合同,具体事项由合 同双方在投资合同书的基础上并经民乐县人民政府同意且招标后,就具体内容签 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并依约履行各自权利义务。 2、投资金额不完全等同于公司实际营业收入,目前无法预计对公司经营业 绩造成的影响。若公司最终能与建设单位签订设计、产品供货和工程施工合同, 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将产生积极的影响。 3、截至目前,最近三年公司未出现签订框架协议无进展或进展不达预期的 情况。 一、合同的基本情况 1、张掖市民乐县丝路艺术主题园区建设项目为“第二十三届中国兰州投资 贸易洽谈会”重点洽谈项目之一,旨在通过国际顶尖AR(虚拟现实)技术实现 虚拟与现实结合的灯光手法,打造国际一流的文化旅游灯光秀项目,促进民乐县 旅游经济的发展。 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2017年7月12日,民乐县文化旅游投资 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乙方”)于张掖市民乐县就“张掖市民乐县丝路艺术主题园区建 设项目”签订了《张掖市民乐县丝路艺术主题园区建设项目投资合同书》(以下 简称“本合同”);本合同项目投资概算为人民币3.5亿元。 2、合同对方基本情况 民乐县文化旅游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属于民乐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办公室出资设立的企业法人,负责民乐县文化旅游景区开发,文化旅游项目运营 管理,文化旅游项目投资运营,大型节会筹划组织运营,文化旅游延伸运营,文 化旅游产品的开发与销售等工作。合同对方基本情况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0722067244499Q 名称:民乐县文化旅游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甘肃省张掖市民乐县县府街(原社保局4楼) 法定代表人:骆锋 注册资本:503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3年5月27日 经营范围:文化旅游景区开发,文化旅游项目运营管理,文化旅游项目投资 运营,大型节会筹划组织运营,文化旅游延伸运营,文化旅游产品的开发与销售 (国家限制经营及需取得专项许可的除外)。 公司与民乐县文化旅游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本次签订 《张掖市民乐县丝路艺术主题园区建设项目投资合同书》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 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3、本次合同的签订无需董事会审议,亦无需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二、合同的主要内容 1、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丝路艺术主题园区建设项目。 (2)项目建设地点:民乐县城,具体位置详见规划图,四周界址以规划用 地图划定范围为准。 (3)项目投资概算:3.5亿元人民币。 (4)项目建设时间:2017年7月-2018年12月。 2、双方合作内容约定 (1)合作主要范围:民乐县政府和民乐县文化旅游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民 乐县丝路艺术主题园区”建设项目相关的楼宇亮化,景观亮化,园林绿化、道路 亮化、文化旅游灯光秀项目的设计方案由民乐县人民政府同意且招标后施工,投 资额约为人民币3.5亿元。 (2)具体建设内容:民乐县丝路艺术主题园区建设项目,包括丝路艺术主 题园区景观生态建设项目、园区亮化和AR(虚拟现实)文化旅游灯光秀项目建 设。该部分为此次“景观生态+园林绿化+亮化工程+文化旅游灯光秀+崖壁浮雕” 建设的重点,在配合重要节点的多维灯光元素如音乐喷泉、激光水幕、投影等增 加夜景景观的多维欣赏元素。 (3)价格确定:工程施工费用采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计价方 式,按照甘肃省目前执行的定额和甘肃省建设局造价管理站的最新材料人工价格 信息执行。 (4)价款支付:a.城市景观亮化和文化旅游氛围营造部分的灯光工程,由 民乐县人民政府指定的业主单位与乙方以EPC模式合作,分期付款。b.丝路艺术 主题园文化旅游项目,由甲方采用PPP或其他模式与乙方合作。 (5)甲乙双方根据合作项目实际产生的经济效益确定甲方回购的年限及经 营主体的划分;具体付款方式参考PPP或其他模式旅游项目实施方案。 3、合同各方主要权利和义务 (1)甲乙双方可根据自身需求,以定期或不定期的方式举行双方战略合作 会议,探讨在合作中存在的问题、共同寻求解决措施。 (2)如果采用PPP模式合作,甲方承诺乙方的在张掖市投资的城市亮化和 文化旅游项目纳入张掖市文化旅游投资类PPP项目库。 (3)乙方必须按照国家标准及规范进行经营管理,确保产品质量安全,对 质量事故负全部责任。 (4)甲方确保乙方在最大程度的政策范围内,享受国家、省、市、县制定 的相关优惠政策。 4、违约责任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及时、不适当履行本合同项下 其应履行的任何义务,或违反其在本合同项下作出的任何保证或承诺,应当赔偿 因此给守约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5、协议有效期 本协议有效期十五年,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签署的项目合作协议、补充协议、 项目签证等,其有效期超出本协议有效期的,本协议有效期自动延长至该项目合 作协议、补充协议等终止。 6、合同的生效 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三、合同对公司的影响 1、本合同仅是意向性投资合同,具体事项由合同双方在投资合同书的基础 上并经民乐县人民政府同意且招标后,就具体内容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并依 约履行各自权利义务。 2、投资金额不完全等同于公司实际营业收入,目前无法预计对公司经营业 绩造成的影响。若公司最终能与建设单位签订设计、产品供货和工程施工合同, 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将产生积极的影响。 3、本项目如顺利实施将有助于公司业务的拓展,提高公司的业务承接能力, 为公司持续发展提供业务支持,通过积累项目的建设和运营经验,提升公司的核 心竞争力和行业影响力。 4、本合同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 协议而对当事人形成依赖。 五、重大风险提示 1、本合同仅是意向性投资合同,具体事项由合同双方在投资合同书的基础 上并经民乐县人民政府同意且招标后,就具体内容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并依 约履行各自权利义务。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履行相关决策程 序。实施过程中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2、若公司最终能与建设单位签订设计、产品供货和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的 履行将占用公司较多的资金,且存在应收账款不能及时收回的风险。 3、本合同涉及投资金额为估计数,具体金额以签订的正式合同为准,存在 执行金额与协议金额不完全一致的风险。 4、最近三年披露的战略合作协议进展情况: 序 号 签约主体 协议名称 合作内容 截至目前协 议进展情况 签约时间 1 中天城投 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 《战略合 作协议书》 中天城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就其所属地产、酒店、公园 广场、室内外照明等所涉及 到的景观照明和功能照明灯 具及工程业务合作 正在履行 2013年10 月30日 2 甘肃省玉 门市人民 政府 《合作框 架协议书》 在玉门市现有城市建设基础 上,乙方对城市光环境进行 改造升级,城市建筑空间进 行创意亮化;依托玉门城市 丝绸之路名城、中国石油之 城的文化与旅游资源,通过 文化创意整合高科技VR技术 等产品和服务,打造全球夜 景灯光的标杆 正在履行 2016年9 月28日 3 汉中文化 旅游投资 集团有限 公司 《汉中兴 元生态旅 游示范区 亮化工程 合作协议 书》 汉中兴元示范区27.7平方公 里范围内文化及水系景观灯 光、市政道路灯具、桥梁亮 化、楼宇亮化、所有经营性 场所室外装饰类灯具的设 计、施工业务 正在履行 2016年9 月28日 4 国购投资 有限公司 《战略合 作协议书》 针对国购投资有限公司旗下 各项目范围内尚未签约的园 林绿化、文化及水系景观灯 光、道路灯具、桥梁亮化、 楼宇亮化、所有经营性场所 室外装饰类灯具的设计、施 工业务全面开展合作 正在履行 2017年3 月6日 5 美尚生态 景观股份 有限公司 《战略合 作协议书》 双方通过专业分包、相互推 荐或形成联合体等方式,在 项目咨询、设计、策划、供 材、施工、技术支持与服务 等方面进行全方位的合作, 相互借助对方的市场影响力 联手实现合作共赢 正在履行 2017年3 月7日 5、未来三个月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所持限售股份即将解除限售情况; 不存在公司控股股东有减持公司股份的风险;公司已于2017年6月21日在中国 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上刊登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减持 计划的预披露公告》(以下简称为“减持公告”),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张经 时先生,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刘东华女士、高级管理人员彭银利女士,监事 袁艳女士计划自减持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或 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拟减持数量合计不超过5,381,250股,拟减持股 份数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79%。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与民乐县文化旅游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张掖市民乐县丝路艺 术主题园区建设项目投资合同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7月14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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