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京泉华: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之核查意见

时间:2017年07月19日 22:05:59 中财网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之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有关规定,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民生证券” 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京泉华”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京泉华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17]408号)同意,京泉华向社会公开发行2000万股普
通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5.53元,募集资金总额310,600,000.00元,扣
除承销费、保荐费、发行登记费等各项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53,941,800.00元后,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256,658,200.00。以上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由瑞
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瑞华验字【2017】48130001号验
资报告。


二、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为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
最大化,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拟使用额
度不超过15,000.00万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的银行保本
型理财产品,该额度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拟购买投资期限
不超过12 个月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拟投资的产品须符合
以下条件:

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

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上述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
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
公告。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管理措施情况

1、投资风险

(1)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
策发生变化的影响,存有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2)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失误可能导致相关风险。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
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公司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
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审计部
根据谨慎性原则对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进行评价,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
告。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得更多的回报,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履行的程序

2017年7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全体
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2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
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相应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使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深圳证劵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的有关规定。


2、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相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3、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
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获得一定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民生证券对京泉华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之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杜思成 廖 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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