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17晋圣01:山西晋煤集团晋圣矿业投资有限公司2017年公开发行公司债(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时间:2017年07月20日 12:04:31 中财网


声明

本募集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
则第23号——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2015年修订)》及其他现行法律、
法规的规定,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本次债券的核准并结合公司的实际
情况编制。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
法律责任。

本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募集说明书中
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主承销商已对募集说明书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主承销商承诺
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因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
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与发行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
过错的除外;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且公司债券未能按时兑付本息的,主承销商承诺负责组织募集说明书预定的相应
还本付息安排。

受托管理人承诺严格按照相关监管机构及自律组织的规定、募集说明书及受
托管理协议等文件的约定,履行相关职责。发行人的相关信息披露文件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债券持有人遭受损失的,或者公司债券出
现违约情形或违约风险的,受托管理人承诺及时通过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等方式
征集债券持有人的意见,并以自己名义代表债券持有人主张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与发行人、增信机构、承销机构及其他责任主体进行谈判,提起民事诉讼或申请
仲裁,参与重组或者破产的法律程序等,有效维护债券持有人合法权益。



受托管理人承诺,在受托管理期间因其拒不履行、迟延履行或者其他未按照
相关规定、约定及受托管理人声明履行职责的行为,给债券持有人造成损失的,
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
件,进行独立投资判断并自行承担相关风险。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政府部门
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经营风险、偿债风险、诉讼
风险以及公司债券的投资风险或收益等作出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
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本次债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
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认购或持有本次公司债券视作同意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
议规则及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等主
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

本募集说明书将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其他相关
主管部门指定网站;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和债券受托管理报
告将置备于债券受托管理人处,债券持有人有权随时查阅。

除发行人和承销商外,发行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体提供未在本
募集说明书中列明的信息和对本募集说明书作任何说明。投资者若对本募集说明
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
专业顾问。投资者在评价和购买本次债券时,应特别审慎地考虑本募集说明书第
二节所述的各项风险因素。




重大事项提示

发行人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下列重大事项或风险因素,并认真阅读本募集说
明书相关章节。

一、公司本次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债券票面总额不超过15.00亿元(含
15.00亿元)人民币。采用分期发行的方式,其中基础发行规模10亿元,附超
额配售选择权,超额配售不超过5亿元。

二、本期公司债券拟向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投资者以
现金认购。发行方式和发行对象的具体情况请参见发行公告。

三、根据中诚信证评出具的《山西晋煤集团晋圣矿业投资有限公司2017年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本期公司债券发行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
债券的信用评级为AAA;本期债券发行前,公司2016年12月31日经审计合并
报表中所有者权益为467,624.0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3.08%;截至2017年6
月30日未经审计合并报表中所有者权益为475,897.83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63.34%;本期债券发行前,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
13,234.47万元(2014年、2015年以及2016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的净利润的平均值),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本期债券一年的利息。

四、公司债券属于利率敏感型投资品种。受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经济总体运
行状况以及国际经济环境变化的影响,债券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因本次
债券采用固定利率的形式且期限相对较长,市场利率波动可能使本期债券实际投
资收益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五、经中诚信证评综合评定,公司主体信用评级为AA,本期债券的债券信
用评级为AAA。考虑到信用评级机构对公司和本期债券的评级是一个动态评估的
过程,如果未来信用评级机构调低对公司主体或者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本期债
券的市场价格将可能随之发生波动从而给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造成损失。


六、公司目前资信状况良好。如果未来由于宏观经济环境等公司不可控制的
因素以及发行人自身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等因素导致发行人财务状况发生不利


变化,或者在业务往来中发生严重违约行为,导致公司的资信状况发生恶化,可
能影响本期债券到期本息兑付。

七、受宏观经济波动和煤炭供需关系变动等因素的影响,煤炭价格存在一定
的波动性。2012年开始,宏观经济增速放缓使得主要耗煤行业产品产量增速明
显下降,钢铁、火电以及建材等下游市场的需求减弱对煤炭需求形成了一定的压
力。目前国内煤炭价格经过下降调整后维持在低位运行,未来煤炭价格根据国内
经济走势情况可能继续出现波动,煤炭价格的波动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
况产生较为直接的影响。

八、煤炭是我国能源结构中的主体能源,在一次能源结构中占比70%左右。

在煤炭发展的“黄金十年”,通过煤矿技术改造和大中型煤矿建设,煤炭企业大
量涌现,并形成了一批区域性的大型煤炭企业集团与上市公司。目前,发行人所
在的山西省组建了七大煤炭集团,虽然各煤炭集团或者其上市公司具体煤炭产品
具有差别,但是如果煤炭行业持续不景气,则发行人面临的同行业、同区域竞争
压力将会持续增加,从而影响发行人的经营效益。

九、公司2014年、2015年及2016年合并报表口径净利润分别为24,121.14
万元、8,930.79万元、8,800.36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
19,286.36 万元、10,084.79 万元及10,332.25万元,截至2017年6月30日公
司合并报表口径净利润为3,440.81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3,575.90万元。公司净利润的下降主要受行业景气度下降影响,煤炭销售价格
下降导致营业收入减少。受我国宏观经济运行及调控政策影响,煤炭下游产业需
求减少;另外,受国际经济环境、煤炭产能释放、进口煤增加、环境治理等因素
的影响,煤炭价格难以获得有效支撑,呈弱势运行。目前,煤炭行业运行中不确
定因素依然较多,虽然公司面对煤炭市场环境不利变化及时调整经营思路、积极
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但仍然面临经营业绩下滑的风险。


十、公司2014年、2015年、2016年末及2017年6月30日,公司合并财务
报表口径的应收账款分别为32,456.70 万元、29,859.75万元、16,548.44万元
及17,361.85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3.72%、17.32%、9.90%及7.72%,
应收账款规模及占流动资产比例波动比较大,逐年递减。报告期内,煤炭市场低


迷,账龄在1年以内的应收账款占比保持在较高水平,货款风险处于相对可控水
平。2014年-2016年末及及2017年6月30日,公司其他应收款余额分别为
12,837.27万元、18,614.78 万元、22,839.42万元及17,348.85万元,占流动
资产的比例分别为9.38%、10.80%、13.66%和7.71%。近年公司其他应收款余额
持续增长,主要是对关联方的往来款以及借款保证金增加所致。

尽管公司与客户保持良好合作关系,但如果由于经营状况变化导致公司应收
账款回收困难,可能导致坏账增加,从而对公司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十一、随着发行人对老煤矿进行技改以及新煤矿的持续投入,负债规模增加
较快,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有息负债691,185.95万元,其中一年内到
期负债为92,984.99万元,占有息负债总额的比例为13.45%。公司一年内到期
的有息债务占比较大,若未来年度煤炭行业继续下行或呈现出较大的波动,会导
致公司财务风险加大,短期偿债压力较大。

2014年、2015年、2016年及2017年6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口径的一年
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分别为52,747.08万元、54,127.99万元、92,984.99万元
及23,435.56万元,2016年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2014年和2015年增幅
较大,主要是公司存在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42,984.99万元以及公司2014
年8月20日来自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城分行50,000万元长期借款于
2017年8月19日到期。因此短期内发行人可能存在较大的偿债压力。

十二、2014年-2016年末及2017年6月30日,公司的在建工程分别为
94,923.65万元、214,268.10万元、193,381.71万元及204,475.78万元;报告
期内发行人在建工程规模较大,存在部分在建工程项目工程进度低于50%的情形;
目前,煤炭行业整体不景气,煤炭价格低位运行,在煤炭行业去产能环境下,发
行人在建工程中所涉及的部分煤矿未来可能面临停产、减产情况,公司面临在建
工程减值风险。


十三、发行人属于投资控股型企业,下属12家子公司负责经营具体煤炭开
采、销售业务,发行人2014年-2016年及2017年6月30日未合并子公司财务
报表中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31,877.12万元、-41,306.41万元、


34,112.93万元及25,301.61万元,公司2014-2015年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为负,母公司现金流动性较差,2016年公司调整公司战略,加大生产管
理,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正。发行人对下属子公司具有绝对控制权,
子公司年度分红方案由发行人最高决策机构授权,本期债券存续期间发行人承诺
在不影响本期债券还本付息的基础上酌情授权下属子公司分红方案。发行人偿债
能力受投资控股型企业特征的影响,可能存在一定偿债风险。

十四、截至2017年6月30日,发行人的银行授信额度总额为50.82亿元,
其中已使用授信额度45.36亿元,未使用额度5.46亿元。虽然发行人银行授信
额度规模较大,但是未使用额度较少,因此受到未使用授信额度规模限制,发行
人可能存在一定的偿债风险。

十五、本次债券由山西晋城无烟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
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尽管在本期债券发行时,本公司已根据现时情况安
排了偿债保障措施来控制和保障本期债券按时还本付息,但是在本期债券存续期
内,可能由于不可控的市场、政策、法律法规变化等因素导致目前拟定的偿债保
障措施不能完全充分履行,进而影响本次债券持有人的利益。

十六、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拟在上交所上市。由于本期债券具体交易流通的
审批事宜需要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方能进行,并依赖于有关主管部门的审批或
核准,公司目前无法保证本期债券能够按照预期上市交易,也无法保证本期债券
能够在二级市场有活跃的交易,可能会出现公司债券在二级市场交易不活跃甚至
无法持续成交的情况,投资者可能会面临债券流动性风险。

十七、根据监管部门和中诚信证评对跟踪评级的有关要求,中诚信证评将在
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在每年山西晋煤集团晋圣矿业投资有限公司年报公告后的两
个月内进行一次定期跟踪评级,并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根据有关情况进行不定期
跟踪评级。跟踪评级结果将在中诚信证券网站和上交所网站予以公布,并同时报
送潞安环能、监管部门等。

十八、债券持有人会议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及《债
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程序要求所形成的决议对全体债券持有人有约束力。



十九、遵照《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本
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为维护债券持有人享有的法定权利和本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权
利,公司已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投资者认购、交易或其他合法方式取
得本次公司债券,即视作同意公司制定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债券持有人
会议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审议通过的决议对全体本次债券持有人(包括
未出席会议、出席会议但明确表达不同意见或弃权以及无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
具有同等的效力和约束力。在本次债券存续期间,债券持有人会议在其职权范围
内通过的任何有效决议的效力优先于包含债券受托管理人在内的其他任何主体
就该有效决议内容做出的决议和主张。

二十、为明确约定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及债券受托管理人之间的权利、义务
及违约责任,公司聘任了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担任本次公司债券的债券受托管
理人,并订立了《债券受托管理协议》,投资者通过认购、交易或者其他合法方
式取得本次债券视作同意公司制定的《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二十一、投资者认购或持有本次公司债券视作同意《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债券
受托管理人等主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债券持有人会议按照《管理办法》的规
定及会议规则的程序要求所形成的决议对全体债券持有人具有约束力。




目录

重大事项提示 ....................................................... 3

第一节发行概况 .................................................... 11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 11

二、本期发行的基本情况及发行条款 ............................................................................. 11

三、本期债券发行及上市安排 ......................................................................................... 13

四、本次发行有关机构 ..................................................................................................... 14

五、发行人与本次发行的有关中介机构、人员的利害关系 ......................................... 17

六、认购人承诺 ................................................................................................................. 17

第二节发行人的资信情况 ............................................ 18

一、本期债券信用评级情况 ............................................................................................. 18

二、本期债券信用评级报告主要事项 ............................................................................. 18

三、公司资信情况 ............................................................................................................. 22

第三节增信机制、偿债计划及其他保障措施 ............................ 25

一、增信机制 ..................................................................................................................... 25

二、偿债计划及其他保障措施 ......................................................................................... 38

三、违约责任及其承担方式 ............................................................................................. 44

第四节发行人基本情况 .............................................. 46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 46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 ..................................................... 46

三、发行人对其他企业的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 51

四、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 ..................................................... 54

五、公司主营业务情况 ..................................................................................................... 55

(一)发行人的主营业务及所属行业 .......................................................................... 55


(二)发行人所处行业情况 ......................................................................................... 56

(三)发行人的行业地位和竞争优势 .......................................................................... 71

(四)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成本、毛利构成情况 .................................................. 72

(五)发行人业务经营情况 ......................................................................................... 76

(六)发行人重新核定生产能力情况 .......................................................................... 79

(七)发行人业务发展目标及规划 .............................................................................. 80

六、发行人组织结构设置及法人治理结构运行情况 ..................................................... 81

(一)发行人组织结构 ................................................................................................. 82

(二)发行人治理结构 ................................................................................................. 84

(三)内部控制制度 ..................................................................................................... 86

七、发行人关联交易情况 ................................................................................................. 88

(一)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 88

(二)关联方交易 ......................................................................................................... 91

八、发行人最近三年内是否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违规占用,
或者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形 ......................................... 95

九、发行人的信息披露事务及投资者关系管理 ............................................................. 96

第五节财务会计信息 ............................................... 100

一、发行人2014年-2016年及2017年6月30日财务会计资料 .............................. 100

二、发行人2014年-2016年及2017年6月30日的财务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 112

三、发行人2014年-2016年及2017年6月30日的主要财务指标 .......................... 112
第六节募集资金运用 ............................................... 114
一、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数额 ........................................................................... 114
二、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 114(一)偿还公司债务 ................................................................................................... 114(二)募集资金拟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115
三、募集资金运用对发行人财务状况的影响 ............................................................... 115
四、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管理安排 ................................................................................... 116
五、募集资金监管机制 ................................................................................................... 117
第七节备查文件 ................................................... 119
一、备查文件 ................................................................................................................... 119
二、查阅时间及地点 ....................................................................................................... 119(一)查阅时间 ........................................................................................................... 119(二)查阅地点 ........................................................................................................... 119

第一节发行概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山西晋煤集团晋圣矿业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小喜
注册地址:山西省晋城市泽州县南村镇迎宾路四方教育城南楼
办公地址:山西省晋城市泽州县南村镇迎宾路四方教育城南楼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270,000万元
成立时间:2007年01月23日
经营范围:对外投资;技术咨询;设备租赁;煤炭、计算机设备配置、软硬
件开发;矿用材料、建筑材料、装饰装璜材料、电厂专用设备及配件、工程机械
及配件、办公用品、五金交电、机电产品经销(以上范围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所属行业:煤炭开采与洗选业
二、本期发行的基本情况及发行条款
(一)本次债券发行批准情况
2015年10月13日,公司第30期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公开
发行2017年公司债券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批准。

2016年1月13日,发行人股东批复了上述发行人提交的关于拟发行公司债
券的议案,批准了公司债券的发行规模、债券品种及期限、发行方式、担保方式、
募集资金用途、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本次发行对发行人的授权等事项。

(二)本次债券核准情况
本次债券于2017年6月22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972号文核准,
公司获准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5.00亿元(含15.00亿元)的公
司债券。期限为不超过5年。


(三)本次债券的主要条款
1、债券名称:山西晋煤集团晋圣矿业投资有限公司2017年公开发行公司债
券(第一期)。(简称“17晋圣01”)
2、发行规模:本次债券总注册规模不超过15.00亿元人民币(含15.00亿
元)。采用分期发行的方式,其中基础发行规模10亿元,附超额配售选择权,
超额配售不超过5亿元。

3、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为100.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4、债券期限:本期债券的期限为5年。

5、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债券登记
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
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6、发行对象及配售安排: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具体参见发行公告。

7、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票面年利率将根据网下询价簿记结果,
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一致在利率询价区间内确定。本期债
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8、票面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固定利率。

9、计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

10、还本付息方式: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
兑付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息,本金自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11、发行首日或起息日:2017年7月24日。

12、计息期限: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为2017年7月24日至2022年7月24
日。



13、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2018年至2022年每年的7月24日(如
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
息)。

14、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22年7月24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
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

15、本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本期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
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
定办理。

16、主承销商、受托管理人、簿记建档人: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7、债券担保情况:本次债券由山西晋城无烟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
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8、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及专项偿债账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城支
行。

19、承销方式:本次债券由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代销方式承销。

20、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
补充流动资金、偿还公司债务,调整公司债务结构。

21、拟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22、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次债券
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三、本期债券发行及上市安排

(一)本期债券发行时间安排
发行公告刊登日期:2017年7月20日。

发行首日:2017年7月24日。

网下发行期限:2017年7月24日至2017年7月25日。



(二)本期债券上市安排
本期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向上交所提出关于本期公司债券上
市交易的申请,办理有关上市手续,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三)本期债券分期发行安排
本期债券将在取得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核准后分次发行。


四、本次发行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山西晋煤集团晋圣矿业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山西省晋城市泽州县迎宾路四方教育城南楼
法定代表人:李小喜
联系人:张星星
联系地址:山西省晋城市泽州县迎宾路四方教育城南楼
电话:0356-3651905
传真:0356-3651905
邮政编码:048000
(二)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簿记建档人: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贵州省贵阳市中华北路216号华创大厦
法定代表人:陶永泽
联系人:刘亚辉、周桂凤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锦什坊街26号恒奥中心C座3A
电话:010-63214626
传真: 010-63214639
邮政编码:100033


(三)担保人:山西晋城无烟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山西省晋城市城区北石店
法定代表人:贺天才
联系人:庞征宇
联系地址:山西省晋城市城区北石店
电话:0356-3663438
传真:0356-3663439
邮政编码:048000

(四)律师事务所:上海瀛泰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589号1901-1905室
负责人:周波
联系人:栾其文、谢同春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589号1901-1905室
电话:021-68544599
传真:021-68545667
邮政编码:200122

(五)会计师事务所: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普陀区武宁路423号1号楼8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姚庚春
联系人:孙国伟、刘一锋
联系地址:上海市普陀区武宁路423号1号楼8楼
电话:021-63567789
传真:021-63567789
邮政编码:200063
(六)资信评级机构: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青浦区新业路599号1幢968室
法定代表人:关敬如
联系人:张晨奕、刘春天
联系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760号安基大厦21楼
电话:021-51019090
传真:021-51019030
邮政编码:200011
(七)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偿债资金专项账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晋城支行
营业场所:山西省晋城市黄华街855号
负责人:贺小健
联系人:原帅
联系地址:山西省晋城市黄华街855号
电话:0356-2086922
传真:0356-2086922
(八)申请上市的交易场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住所: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上海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黄红元
电话:021-68808888


传真:021-68804868
(九)公司债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36楼
总经理:高斌
电话:021-38874800
传真:021-58754185

五、发行人与本次发行的有关中介机构、人员的利害关系
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
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六、认购人承诺
购买本次债券的投资者(包括本次债券的初始购买人和二级市场的购买人及
以其他方式合法取得本次债券的人,下同)被视为做出以下承诺:
(一)接受本募集说明书对本次债券项下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其约束;
(二)本次债券的发行人依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关
主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该等变更;
(三)本次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申请本次债券在上交所上市交易、转
让服务,并由主承销商代为办理相关手续,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安排。


第二节发行人的资信情况
一、本期债券信用评级情况
公司聘请了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诚信证评”)对本期公
司债券发行的资信情况进行评级。根据中诚信证评出具的“信评委函字
[2017]G043-1号”《山西晋煤集团晋城矿业投资有限公司2017年公开发行公司
债券信用评级报告》,公司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A。

该级别反映了本期债券债券安全性极强,基本不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信用风
险极低。

本次债券的评级机构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被上海证监局于2014年3月
21日作出了《关于对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沪
证监决(2014)7号】。针对此次年度检查结论,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对内
控制度和流程进行了仔细的梳理,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刻地反思,并向相关部
门进行了总结汇报。2014年7月,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在接受中国证监会
上海证监局、中国证券业协会、上海交易所对资信评级机构的现场检查中无异常
反馈意见,监管机构对检查结果表示肯定。

因此上述监管措施的出具对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的日常业务运营以及
业务资质均无实质性影响,对本次债券的发行亦不构成实质性影响。

二、本期债券信用评级报告主要事项
(一)信用评级结论及标识所代表的涵义
中诚信证评评定发行人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该级别的涵义为受评主
体偿还债务的能力很强,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较小,违约风险很低。

本次债券由晋城无烟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
带责任保证担保,晋煤集团的主体信用级别为AAA,因此,中诚信证评评定本期
公司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该级别的涵义为债券信用质量极高,信用风险极低。

中诚信证评遵循《证券法》、《证券市场资信评级业务管理暂行办法》、《证券


资信评级机构执业行为准则》、《证券市场资信评级机构评级业务实施细则(试行)》
以及《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评级程序》的相关规定,在充分现场尽职调查、
勤勉尽责的基础上,根据中诚信证评制定的信用评级方法、指标体系和评级标准,
进行定量数据和定性资料的整理以及评级报告的撰写、分析。经过相关业务流程
后将材料提交中诚信证券信用评级委员会上会表决,经中诚信证券信用评级委员
会讨论表决确定了发行人及本期债券的信用级别。

就发行人主体评级来看:截至2017年6月末,公司煤炭资源储量合计
61,127.00万吨,可采储量22,176.85万吨;煤炭产品具有低灰、低硫、高发热
量、挥发性适中的特点,是适用于火力发电、工业锅炉和造气的优良原料;发行
人下属煤矿地质构造简单,煤炭埋藏浅且煤层较厚,开采难度较小。中诚信评级
肯定了发行人煤炭资源储量丰富、主要煤炭品种优良、开采成本较低等正面因素
对发行人业务发展及信用水平的支撑作用;同时也关注到煤炭行业不景气、债务
规模增速较快及存在安全生产压力等因素可能对发行人经营及整体信用状况造
成的影响,最终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


就本期债券的担保方晋煤集团评级来看:晋煤集团是中国煤炭行业特大型企
业,所处的晋东矿区是国家14个大型煤炭基地之一。2015 年,位列世界企业
500 强第379 位。资源储备方面,公司煤炭资源储量51 亿吨,其中,可采储量
23.4 亿吨,公司下辖古书院矿、王台矿、凤凰山矿、成庄矿、寺河矿、寺河矿
二号井、长平矿、赵庄矿、赵庄矿二号井、岳城矿10 对生产矿井,核定年生产
能力4770 万吨。公司所产无烟煤属国家保护性开采稀缺煤种,“蓝焰”牌无烟
煤被批准为“国家免检产品”,其商标被国家工商总局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

公司所处的晋东矿区无烟煤资源丰富,是中国无烟煤储量最集中的地区,占山西
省无烟煤储量的65%,占中国无烟煤储量的26%。公司生产的无烟煤煤质优良、
稳定,煤层较厚,无烟块煤具备“三低四高”的特点,即低硫、低灰、低挥发分、
高热值、高灰溶点、高固定碳含量、高机械强度,适用于化肥和煤化工产品造气
工艺的要求,是化工生产的理想原料;无烟粉煤主要应用在冶金行业用于高炉喷
吹,具有较高的附加值。总体来看,虽然晋煤集团受到煤炭价格走弱的影响而持
续亏损,并且面临债务规模增加较快、安全生产压力较大等因素的负面影响,但
公司作为山西省煤炭资源整合主体之一,获得大量储备资源,对未来持续经营形
成良好支撑;煤化工、煤层气等下游产业链的不断延伸,也有助于增强公司的整
体抗风险能力和综合竞争力。联合资信最终评定晋煤集团主体信用等级为AAA,
对公司的评级展望为稳定。

综上,因为晋煤集团为发行人发行的本期债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
带责任保证担保,所以本期债券级别为AAA,高于发行人主体级别AA。

(二)评级报告的主要内容
1、优势
股东支持优势。晋煤集团煤炭资源储量合计50亿吨,核定煤炭年生产能力
4,770万吨,作为国内特大的国有煤炭生产销售企业之一,晋煤集团可在煤炭开
采技术、安全生产及销售渠道等多方面为下属煤炭板块企业经营提供支持。

煤炭储量丰富。截至2017年6月末,公司煤炭资源储量合计61,127.00万
吨,可采储量22,176.85万吨,较丰富的资源储备保证了公司煤炭产业的持续稳
定发展。

煤炭品种优良。公司的煤炭品种主要无烟煤属国家保护性开发稀缺煤种,具
备低硫、低灰、低挥发分、高热值、高灰熔点、高固定碳含量和高机械强度的特
点,适用于化肥和煤化工产品造气工艺的要求,是化工生产的理想原料,整体销
售渠道顺畅有利于公司经营的稳定。

区位及交通条件良好。公司矿区主要位于山西晋城,交通便捷,区位优势良
好。凭借发达的交通运输条件,公司产品整体销售辐射地区广泛,为其业务的稳
定开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晋煤集团作为担保方为本期债券本息的偿付提供了有力支持。晋煤集团系山
西省指定的七大煤炭资源整合主体之一,竞争实力强,在省内煤炭产业集中度不
断提升的背景下,发展前景良好,其作为担保方可为本期债券本息的偿付提供有
力支持。

2、关注
安全生产压力大。煤矿开采属于高危行业,生产过程中受地质和其他自然条
件影响,井下生产存在水、火、瓦斯、煤尘及顶板等自然灾害构成的安全风险,
公司安全事故风险隐患长期存在。

负债水平快速提升,债务规模逐年扩大。随着在建矿井投资及在产矿井技改
的持续,公司负债水平快速提升,债务规模逐年扩大,2014~2016年及2017年上
半年末公司债务规模分别为33.00亿元、65.69亿元、69.12亿元和70.19亿元,短
期债务分别为12.97亿元、40.48亿元、24.05亿元和24.13亿元,存在一定的债务
偿付压力。

(三)跟踪评级安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评级行业惯例以及中诚信证评评级制度相关规定,
自首次评级报告出具之日(以评级报告上注明日期为准)起,中诚信证评将在本
期债券信用级别有效期内或者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持续关注本期债券发行人外部
经营环境变化、经营或财务状况变化以及本期债券偿债保障情况等因素,以对本
期债券的信用风险进行持续跟踪。跟踪评级包括定期和不定期跟踪评级。

在跟踪评级期限内,中诚信证评将于本期债券发行主体及担保主体年度报告
公布后两个月内完成该年度的定期跟踪评级,并发布定期跟踪评级结果及报告。

此外,自本期评级报告出具之日起,中诚信证评将密切关注与发行主体、担保主
体以及本期债券有关的信息,如发生可能影响本期债券信用级别的重大事件,发
行主体应及时通知中诚信证评并提供相关资料,中诚信证评将在认为必要时及时
启动不定期跟踪评级,就该事项进行调研、分析并发布不定期跟踪评级结果。

中诚信证评的定期和不定期跟踪评级结果等相关信息将在中诚信证评网站
(www.ccxr.com.cn)和交易所网站予以公告,且交易所网站公告披露时间应早
于在其他交易场所、媒体或者其他场合公开披露的时间。

如发行主体、担保主体未能及时或拒绝提供相关信息,中诚信证评将根据有
关情况进行分析,据此确认或调整主体、债券信用级别或公告信用级别暂时失效。

(四)其他重要事项
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未因在境内发行其他债券、债务融资工具进行过资
信评级。
三、公司资信情况
(一)获得主要贷款银行的授信情况
截至2017年6月30日,发行人的银行授信额度总额为50.82亿元,其中已
使用授信额度45.36亿元,未使用额度5.46亿元。

截至2017年6月30日,发行人银行授信额度情况表
单位:万元
序号

银行

授信额度

已使用额度

未使用额度

1

工商银行矿区支行

50,000.00

50,000.00



2

渤海银行长治分行

30,000.00

5,000.00

25,000.00

3

晋商银行

30,000.00

30,000.00



4

浦发银行太原分行

30,000.00

30,000.00



5

国家开发银行

60,000.00

56,630.00

3,370.00

6

32,000.00

32,000.00



7

泽州县农商行

10,000.00

10,000.00



8

农业银行晋城市分


50,000.00

50,000.00



9

临汾农行

35,000.00

8,800.00

26,200.00

10

阳泉商行

18,900.00

18,900.00



11

7,000.00

7,000.00



12

民生租赁

155,305.85

155,305.85





合计

508,205.85

453,635.85

54,570.00



(二)2014年-2016年及一期与主要客户业务往来情况
2014年-2016年及一期,发行人与主要客户发生业务往来时,均遵守合同约
定,未发生过违约现象。

(三)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的债券、其他债务融资工具以及偿还情况


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及子公司未曾发行过债券、其他债务融资工具。

(四)累计公司债券余额及其占发行人最近一期净资产的比例
如发行人本次申请的公司债券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并全部发行完毕,发行人累
计公司债券余额为不超过人民币15.00亿元,占发行人2016年12月31日经审
计的合并报表净资产的比例为32.08%,占发行人2017年6月30日合并报表净
资产的比例为31.52%,不超过发行人最近一期净资产的40.00%,符合相关法规
规定。

(五)发行人2014年-2016年及2017年6月30日合并财务报表口径下的主要财
务指标
发行人2014年-2016年及2017年6月30日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表:

项目

2017年6月30日

2016年末/度

2015年末/度

2014年末/度

流动比率(倍)

0.62

0.48

0.32

0.42

速动比率(倍)

0.60

0.46

0.30

0.40

资产负债率

63.34%

63.08%

63.17%

53.47%

贷款偿还率

100%

100%

100%

100%

利息偿付率

100%

100%

100%

100%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倍)

-

3.06

2.37

2.60



注:(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
(4)EBITDA利息倍数=(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折旧+无形资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
/(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资本化利息)
(5)贷款偿还率=实际贷款偿还额/应偿还贷款额
(6)利息偿付率=实际支付利息/应付利息支出
(六)发行人安全生产及环保违法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现有生产设备、生产工艺、污染物排放标准、在建项目和
拟建项目等,均是按国家安全生产标准的要求建立和运营的,自发行人成立以来,
不存在因安全生产及环保违法被相关监管部门处罚的情形。经核查行政监管单位
对发行人2014-2016年每年的安全生产检查结果,均达到或超过国家要求的安全
生产标准。

经查询环境保护部网站、“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
发行人及其重要子公司不存在被列入环境保护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名单的情
形。

经查询安全监管总局政府网站、“信用中国”网站、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查询,发行人及其重要子公司不存在被列入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名单
的情形。




第三节增信机制、偿债计划及其他保障措施

一、增信机制

(一)本次债券的担保及授权情况
山西晋城无烟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于2016年4月28日召开董事会,同
意山西晋城无烟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发行人发行15.00亿元公司债提供
担保。并于2016年4月28日出具《关于为山西晋煤集团晋圣矿业投资有限公司
债券发行业务提供担保的决议》(晋煤董发[2016]14号)。

因此本次债券经担保人履行了法定的对外担保程序,本次担保效力合法合规。

(二)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山西晋城无烟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山西省晋城市城区北石店
成立日期:1958年12月31日
法定代表人:贺天才
注册资本:390,519.56万元
办公地址:山西省晋城市城区北石店

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对外投资;有线电视广告;职业教育和培训、职业技
能鉴定;民爆物品供应;工矿物资、机电设备及配件采购、销售、租赁及维修;
废旧物资收购;货物仓储;装卸服务;场地及房屋租赁;劳务输出;矿建;产品
及设备进出口以及技术引进;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输出、技术许可、技术
服务、项目研发;电力销售、电力工程建设;养老服务业;健身娱乐;自营和代
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物业;电力;化工。煤炭开采、煤炭洗选及深
加工;道路普通货物运输;木材经营加工;煤矿专用铁路运输;甲醇、煤基合成
汽油、均四甲苯混合液、液化石油气、硫磺、液氧、液氮等化工产品的生产、深


加工及销售;餐饮及住宿服务;煤层气开发利用及项目建设;电力设施承装、承
修、承试(三级);林木种植、园林绿化;供电运行管理;医药、医疗服务;文
化及办公用品、家用电器零售;物资采购;物流;设备租赁;技术咨询服务;计
算机软硬件开发及售后服务,本企业内部通信专网运营、通信工程建设;通信设
备及器材销售、电力设备的配置及器材销售;批发零售建筑材料;办公自动化设
施安装及维修;水、电、暖生活废水等后勤服务。(以上仅限分支机构经营)。

工程测量:控制测量、地形测量、线路工程测量、桥梁测量、矿山测量、隧道测
量、竣工测量;地籍测绘;危险货物运输(1类1项),危险货物运输(3类)
(有效期至2018年7月2日);煤炭批发经营。

2、担保人股权结构
截至2016年末,担保人的股东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山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44,348.72

62.57

2

国开金融有限责任公司

79,524.64

20.36

3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66,646.20

17.07

合计

390,519.56

100



担保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山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山西省人民政府授权山西省国资委代表山西省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

3、担保人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担保人2016年财务报告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
分别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17]005641 号)。

担保人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主要财务数据

2017年6月30日

2016年12月31日

总资产

25,075,283.23

22,901,149.34

总负债

21,289,992.11

19,453,479.72




所有者权益

3,785,291.12

3,447,669.62

应收账款

463,608.83

341,161.18

其他应收款

113,507.94

100,866.31

主要财务数据

2017年6月30日

2016年度

营业总收入

7,627,346.05

15,196,381.15

利润总额

40,753.38

32,099.42

净利润

16,059.80

-24,064.9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0,883.09

1,983.24

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

240,009.30

676,593.37

投资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

-785,005.04

-1,258,650.79

筹资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

1,222,807.69

-511,018.04




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2017年6月30日

2016年12月31日

流动比率

0.69

0.56

速动比率

0.60

0.48

资产负债率

84.90%

84.95%

主要财务指标

2017年6月30日

2016年度

营业毛利率(%)

11.62%

9.56%

净利润率(%)

0.21%

-0.16%

平均总资产回报率(%)

0.07%

-0.1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44%

-0.68%

EBITDA(万元)

-

1,275,621.00

EBITDA利息倍数

-

1.87

应收账款周转率

4.41

37.97

存货周转率

10.73

12.13

流动资产周转率

0.88

2.13

总资产周转率

0.32

0.69



注:2016 年的平均总资产回报率、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及总资产周转率已按年化折算
上述各指标的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负债总计/资产总计
营业毛利率=(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收入
平均总资产回报率=净利润/总资产平均余额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净资产平均余额
总资产周转率=营业总收入/总资产平均余额
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总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
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EBITDA,即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投资性房地产折
旧+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EBITDA 利息保障倍数=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资本化利息+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
如无特别说明,本节中出现的指标均依据上述口径计算。


截至2016年末,担保人总资产规模为22,901,149.34万元,扣除掉发行人
总资产1,266,481.72万元,剩余总资产规模为21,634,667.62万元,担保人所
有者权益为3,447,669.62万元,扣除掉发行人所有者权益467,624.00万元,剩
余所有者权益为2,980,045.62万元。截至2017年6月30日,担保人总资产规
模为25,075,283.23万元,扣除掉发行人总资产1,298,198.68万元,剩余总资
产规模为23,777,084.55万元,担保人所有者权益为3,785,291.12万元,扣除
掉发行人所有者权益475,897.83万元,剩余所有者权益为2,504,147.79万元。

截至2016年末,担保人权利受限的资产合计为4,026,042.03万元,其中用于担
保的资产合计为2,328,897.80万元,其他原因造成所有权受到限制的资产合计


为1,697,144.23万元。

截至2016年12月30日,担保人抵押、质押及其他被限制处置资产合计
4,026,042.03万元,均为集团下属子公司在金融机构贷款时提供的抵质押资产,
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所有权受到限制的资产类别

2016年12月31日

(1)用于担保的资产

2,328,897.80

应收票据

256,760.03

应收账款

-

存货

4,085.36

固定资产

973,377.38

无形资产

820,032.95

在建工程

224,695.09

其他

49,947.00

(2)其他原因造成所有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1,697,144.23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1,439,372.36

商业承兑汇票保证金

12,825.00

信用证保证金

57,182.49

用于担保的定期存款或通知存款

118,930.00

按揭保证金

3,598.03

存放央行款项(法定存款准备金)

46,426.84

履约保证金

230.00

存出保证金

17,442.60

银行借款保证金

600.00

银行冻结资金

182.56

复垦保证金

354.36

合计

4,026,042.03



4、担保人资信状况
担保人资信状况良好,与国内主要银行保持着密切的长期合作关系,获得了
较高的授信额度。截至2016年12月31日,担保人共获得主要合作银行的授信
额度约1,553亿元,已使用额度约965亿元,未使用额度约588亿元。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担保人主要银行授信情况
单位:亿元


序号

银行名称

授信额度

已用

未用

1

工行

130.00

100.00

30.00

2

农行

200.00

132.00

68.00

3

中行

122.00

79.00

43.00

4

建行

187.00

117.00

70.00

5

交行

70.00

63.00

7.00

6

开行

164.00

98.00

66.00

7

华夏

37.00

25.00

12.00

8

浦发

70.00

53.00

17.00

9

民生

60.00

35.00

25.00

10

中信

30.00

25.00

5.00

11

渤海银行

10.00

2.00

8.00

12

光大

70.00

49.00

21.00

13

兴业

250.00

114.00

136.00

14

招商

37.00

32.00

5.00

15

邮储银行

42.00

19.00

23.00

16

财务公司

15.00

0.00

15.00

17

平安银行

13.00

6.00

7.00

18

北京银行

30.00

5.00

25.00

19

晋商银行

16.00

11.00

5.00



合计

1,553.00

965.00

588.00



本次债券由晋煤集团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对本次
债券信用状况具有积极的影响。

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于2016年度出具跟踪评级报告,给予担保人AAA的
主体评级,评级展望为稳定。

晋煤集团近三年主体评级情况

年份

2016

2015

2014

级别

AAA

AAA

AAA



担保人近三年历史评级机构均为联合资信。

5、担保人累计对外担保余额占其净资产的比例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晋煤集团对集团内担保98笔,主要担保对象为:
有河南晋开化工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河南晋煤天庆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山西蓝焰煤层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山东明水化工有限公司、晋煤金石化工投资


集团有限公司、山西长平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山西晋煤天源化工有限公司,担保
金额合计4,992,601.50万元。担保对象现状为正常经营,无逾期、无被诉讼情
况。

截至2016 年12月31日,晋煤集团对集团外担保9笔,对外担保余额为
1,634,971.00万元,与同期净资产的比率为47.42%。对外担保企业中除山西潞
安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太原煤炭气化(集
团)有限责任公司、太原煤气化股份有限公司四家大型煤炭企业受煤炭市场影响
亏损外,其余对外担保企业经营情况良好,未出现偿债能力大幅下降情况、未出
现债务违约情况、无申请破产情况。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上述事项无重大
变化。

6、担保人偿债能力分析
(1)担保人业务收入结构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担保人主要业务收入结构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板块

2015年度

2016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煤炭

1,871,500.88

11.02%

1,860,824.36

12.52%

化工

4,646,989.81

27.37%

3,809,655.11

25.63%

贸易

9,747,265.97

57.41%

8,572,452.73

57.68%

电力

97,951.41

0.58%

87,019.64

0.59%

机械

62,143.80

0.37%

64,945.88

0.44%

多经

553,032.76

3.26%

468,020.16

3.15%

合计

16,978,884.63

100.00%

14,862,917.88

100.00%



总体来看,担保人经营范围广泛,主营业务突出,煤炭、贸易及化工收入对
担保人营业收入贡献较大。

(2)担保人资产负债结构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晋煤集团资产总计为22,901,149.34万元,所有


者权益合计为3,447,669.62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为2,076,668.41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84.95%;2016年度,晋煤集团实现营业收入15,196,381.15
万元,净利润-24,064.95万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983.24
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76,593.37万元。

截至2017年6月30日,晋煤集团资产总计为25,075,283.23万元,所有者
权益合计为3,785,291.12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为2,196,663.12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84.90%;截至2017年6月30日,晋煤集团实现营业收入
7,627,346.05万元,净利润16,059.80万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利润为10,883.09万元)。

截至2017年6月30日,担保人发行各类债券、债务融资工具合计
1,416,316.00万元,具体如下:

项目

发行人

金额(万元)

起息日

到期日

发行年利率

状态

13三宁化工债

湖北三宁化工
股份有限公司

9,316

2013.6.18

2019.6.18

5.34%

存续

13晋煤PPN001

晋煤集团

50,000

2013.12.23

2018.12.23

6.50%

存续

14晋煤PPN001

晋煤集团

110,000

2014.3.21

2019.3.21

6.50%

存续

14晋煤PPN002

晋煤集团

67,000

2014.7.7

2017.7.7

6.70%

存续

14晋开PPN001

河南晋开化工投资
控股集团有限责任
公司

50,000

2014.8.29

2017.8.29

8.20%

存续

14晋煤MTN001

晋煤集团

300,000

2014.10.24

2019.10.24

5.81%

存续

14晋开PPN002

河南晋开化工投资
控股集团有限责任
公司

30,000

2014.11.7

2017.11.7

7.50%

存续

16晋煤CP001

晋煤集团

100,000

2016.1.8

2017.1.8

4.50%

存续

16晋煤债01

晋煤集团

100,000

2016.5.3

2021.5.3

6.80%

存续

16晋煤SCP003

晋煤集团

200,000

2016.7.20

2017.4.14

4.00%

存续

16晋煤SCP004

晋煤集团

100,000

2016.11.24

2017.8.21

3.90%

存续

16晋煤SCP005

晋煤集团

200,000

2016.11.30

2017.8.26

4.02%

存续

16晋煤CP002

晋煤集团

100,000

2016.12.12

2017.12.11

4.31%

存续

合计

1,416,316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担保人已发行的各类债券、债务融资工具还本付
息情况正常,未发生不能支付或本息逾期支付的情况。


截至2015年末、2016年末及2017年6月30日,担保人的偿债能力指标如


下表所示:

偿债能力指标

2017年6月30日

2016年12月31日

2015年12月31日

流动比率

0.69

0.56

0.57

速动比率

0.60

0.48

0.47

资产负债率

84.90%

84.95%

82.68%



总体来看,担保人资产规模较大,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均维持较高的水平,
外部融资能力较强,抗风险能力较高,能为本次债券的按时还本付息提供有效的
保障。

(3)盈利能力分析
2015年、2016年及2017年6月30日,担保人盈利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盈利能力指标

2017年6月30日

2016年度

2015年度

营业收入

7,627,346.05

15,196,381.15

17,327,294

利润总额

40,753.38

32,099.42

20,667

净利润

16,059.80

-24,064.95

-97,755



担保人201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7,327,293.50万元,实现利润总额
20,667.12万元。受煤炭价格持续走低影响以及受部分子公司产能限制影响,担
保人2015年度净利润为-97,755.49万元。2016年度,担保人实现营业收入
15,196,381.15万元,利润总额32,099.42万元,净利润-24,064.95万元。虽然
担保人最近两年净利润为负,但2016年度比2015年度净利润大幅增加。截至
2017年6月30日担保人实现营业收入7,627,346.05万元,利润总额40,753.38
万元,净利润16,059.80万元,担保人总体来看,担保人资产规模较大,经营情
况稳定,外部融资渠道通畅,还本付息情况正常,具有较强的担保实力。

(三)担保人的担保能力分析


综上可以看出,担保人晋煤集团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是山西省人民政府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担保人是全国煤炭行业特大型企业,其主要生产地域
为国家14个大型煤炭基地之一“晋东煤炭基地”,是19 个首批发布的煤炭国
家规划区之一,是我国优质无烟煤重要的生产基地、全国最大的煤化工企业集团
和全国最大的煤层气抽采利用基地。晋煤集团拥有较强的政府支持优势和煤炭资
源优势,具有较强的综合实力和抗风险能力。

晋煤集团以煤炭开采和销售为主业,现已形成以煤炭、电力、煤化工、煤机
制造、冶金等产业为主,建筑安装、建材生产、旅游为辅的多产业并举的特大型
综合煤炭企业集团。截至2016年12月31日,晋城无烟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
司资产总计为22,901,149.34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为3,447,669.62万元,资
产负债率为84.95%;2016年年度,晋城无烟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实现营业
收入15,196,381.15万元,净利润-24,064.95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净额为676,593.37万元。截至2017年6月30日,晋城无烟煤矿业集团有限责
任公司资产总计为25,075,283.23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为3,785,291.12万元,
资产负债率为84.90%;2017年6月底晋城无烟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实现营
业收入7,627,346.05万元,净利润16,059.80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净额为240,009.30万元。

担保人银行授信额度较高,已发行的各类债券、债务融资工具还本付息情况
正常,未发生不能支付或本息逾期支付的情况,整体资信状况良好。联合资信评
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给予担保人AAA的主体评级,评级展望为稳定。

虽然担保人最近两年净利润为负,但2016年度比2015年度净利润大幅增加。

总体来看,担保人资产规模较大,经营情况稳定,外部融资渠道通畅,还本付息
情况正常,具有较强的担保实力,能为本次债券的按时还本付息提供有效的保障。


(四)担保函的主要内容
晋煤集团为本次债券出具了《担保函》。《担保函》的主要内容如下:

1、被担保的债券种类、数额

被担保的本次债券为期限不超过5年期(含5年)、发行面额总计为不超过


人民币150,000万元(以实际发行数额为准)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本次债券的
具体发行规模、期限和品种以发行人山西晋煤集团晋圣矿业投资有限公司公告的
债券《募集说明书》为准。

2、债券的到期日
本次债券的债券到期日为自发行首日起算,不超过5年期满之日。债券发行
人应在债券付息期限内和兑付期限内清偿全部本金和利息(除本《担保函》另有
规定外,有关利息支付和本金清偿的具体时间以债券《募集说明书》规定的内容
为准)。

3、保证的方式
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的方式为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4、保证责任的承担
在被担保债券付息日前的第10个工作日,若发行人仍未将当期应付利息全
额存入偿债资金专户的,担保人应在接到通知后,将当期应付利息全额的剩余部
分存入偿债资金专户。

在本次债券到期日前的第7个工作日,若发行人仍未将不低于本次债券偿还
本金100%的资金存入偿债资金专户,担保人应在接到通知后,将本次债券待偿
本金和利息全额的剩余部分存入偿债资金专户。

若债券发行人未能按《募集说明书》承诺的时间和数额偿付本次债券本金、
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或现实债权的费用,则未偿付的本次债券之债券
持有人可分别或联合要求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本次债券受托管理人可根据本次
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之约定或债券持有人会议所作决议代理未偿付的本次债券之
债券持有人要求担保人履行保证责任。担保人保证,在接到未偿付的本次债券之
债券持有人、本次债券受托管理人关于要求履行担保责任的书面通知后,在本次
债券付息日、到期日后的5个工作日内,全额代偿剩余逾期待偿本、息及其他担
保责任范围内的款项。

5、担保范围


担保人保证的范围包括本次债券本金,以及该款项至实际支付日的所有应付
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和其他依据法律规定应由担保人支
付的费用。保证期间内,若债券发行人未能按照《募集说明书》承诺的时间和数
额按期兑付本次债券的本金和利息,担保人将在上述保证范围内对债券发行人本
次债券项下的债务承担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保证责任。

6、保证的期间
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为本次债券发行首日至本次债券到期之日起二
年止。未获偿付的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在此期间内未要求担保人承担保
证责任的,或者在保证期间主张债权后未在诉讼时效期限届满之前向担保人追偿
的,担保人免除保证责任。

7、财务信息披露
本次债券有关主管部门、债券持有人及债券受托管理人有权获得担保人已根
据相关对外公开的财务状况资料。

担保人如发生可能影响其履行本《担保函》下担保责任的重大亏损、损失、
合并、分立、托管、重组、改制、破产、诉讼、仲裁和行政处罚等情形,在不违
反有关信息披露及相关监管规定的前提下,可向有关各方提供相关的信息和资料。

8、债券的转让或出质
债券认购人或持有人依法将债券转让或出质给第三人的,担保人在本《担保
函》规定的保证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9、主债权的变更
经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有关主管部门和债券持有人会议批准,本次除增加担保
人保证责任外的债券利率、期限、还本付息方式等发生变更时,不需另行经过担
保人同意,担保人继续承担本担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

10、加速到期

在本次债券到期和/或担保人所担保的本次债券项下债务履行完毕之前,担
保人发生分立、合并、减资、解散、停产停业、进入破产程序等足以影响债券持


有人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债券发行人应在合理期限内提供新的保证,债券发行人
不提供新的保证时,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有权要求债券发行人、担保人提前兑
付债券本息。

11、债券发行人、担保人、债券手托管理人、债券持有人之间的权力义务关

担保人为债券发行人履行本次债券项下还本付息义务提供担保,债券受托管
理人有权代表债券持有人行使担保项下的权力。

12、生效条件
本《担保函》经担保人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后,由担保人之法定代表人(或授
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本次债券发行完成之日起生效,在本《担保函》第六
条规定的保证期间内不得变更、撒销或中止。

13、终止情形
如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本《担保函》自动终止:
13.1经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同意,解除本次债券的担保;
13.2本次债券本息全部偿付完毕。

14、违约责任
担保人如未按照本《担保函》的约定履行义务,则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15、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本协议的签署、履行及其解释适用中国法律。

因履行本协议而产生的或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分歧或索赔,双方应本着
平等互利原则,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则应提交至本次
债券备案的证券交易所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依提交仲裁之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
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五)债券持有人及债券受托管理人对担保事项的持续监督安排


债券持有人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对担保事项作持续监督。债券持有人会议的
权限包括:当担保人发生影响保证责任能力的重大变化,应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债券受托管理人按照《受托管理协议》的规定对担保事项作持续监督。债券
受托管理人应持续关注担保人的资信状况,发现出现可能影响债券持有人重大权
益的事宜时,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债券受托管
理人应对本次债券的担保人财务状况进行持续关注,包括促使担保人在必要的范
围内及时提供担保人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可能影响担保人履行本次债券担保
函或担保合同项下担保责任的重大亏损、损失、合并、分立、托管、重组、改制、
破产、诉讼、仲裁和行政处罚等信息和资料。

详细内容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八节“债券持有人会议”以及第九节“债券受托
管理人”的相关部分。


二、偿债计划及其他保障措施

本期债券发行后,发行人将根据债务结构进一步加强公司的资产负债管理、
流动性管理以及募集资金使用管理,保证资金按计划调度,及时、足额地准备资
金用于每年的利息支付及到期本金的兑付,以充分保障投资者的利益。

(一)偿债计划
1、本息的支付
(1)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2017年7月24日,债券利息将于起息日之后在
存续期内每年支付一次,2018年至2022年每年的7月24日为本期债券上一计
息年度的付息日(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下同),
到期支付本金及最后一期利息。本期债券本金及利息的支付将通过债券登记机构
和有关机构办理。

(2)本期债券利息的支付通过债券登记机构和有关机构办理。利息支付的
具体事项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行人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发布的付息公
告中加以说明。


(3)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应缴纳的有关税金由


投资者自行承担。


2、偿债资金来源
发行人将根据本期公司债券本息未来到期支付安排,制定年度、月度资金运
用计划,合理调度分配资金,保证按期支付到期利息和本金。

(1)本期债券的偿债资金将主要来源于公司的营业收入及经营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根据两年连审审计报告及2016年审计报表显示, 2014年度、2015年
度和2016年,发行人的营业收入分别为485,565.36万元、405,671.80万元和
318,681.86万元,营业收入呈现下降趋势,2016年受国家去产能政策限制下滑
明显,随着宏观调控成效逐渐显现,发行人债券存续期内营业收入有回暖迹象,
截至2017年6月30日发行人营业收收入为145,858.46万元; 2014年度、2015
年度和2016年,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75,589.73万元、
106,577.74万元和100,411.07万元,截至2017年6月30日发行人经营活动产
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为3,120.63万元,发行人较为稳定的营业收入,较好的现
金流是本期债券按时还本付息的有力保障。

(2)担保人晋煤集团为本期债券提供了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
证担保并为本期债券出具了担保函。承诺对本期债券本息的到期兑付提供全额无
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范围包括本期债券的全部本金及利息、
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全部费用。截至2017年6月30日,担保人总
资产为25,075,283.23万元,净资产为3,785,291.12万元,资产负债率为84.90%,
公司2016年12月31日对外担保余额为1,634,971 万元,与同期净资产的比率
为47.42%。2016年度,晋煤集团实现营业收入15,196,381.15万元,经营活动
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76,593.37万元。截至2017年6月30日,晋煤集团实
现营业收入7,627,346.05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40,009.30
万元。担保人担保能力较强,其连带保证责任为本期债券的还本付息提供了有利
保障。


(3)发行人自成立以来,得到了各大商业银行的大力支持,从未有任何违
约记录,具有良好的市场信誉。发行人已和多家大型金融机构建立了稳固、良好
的合作关系,具有较强的融资能力。如果由于各种情况致使发行人不能及时从预


期的偿债来源获得足够资金,发行人可以凭借自身良好的资信状况,以及与其他
金融机构良好的合作关系,通过间接融资筹措本期债券还本付息所需资金。

(二)其他偿债保障措施
为了充分、有效地维护本期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发行人为本期债券的按
时、足额偿付制定了一系列工作计划,努力形成一套确保债券安全兑付的保障措
施。

1、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发行人已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要求为本期债券制定了《债
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约定债券持有人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行使权利的范围、程
序和其他重要事项,为保障本期债券本息及时足额偿付做出了合理的制度安排。

2、设立专门的偿付工作小组
发行人财务部作为本期债券的本息偿付工作小组,自本期债券发行之日起至
付息期限或兑付期限结束,工作小组全面负责利息支付、本金兑付及相关事务,
并在需要的情况下继续处理付息或兑付期限结束后的有关事宜。

3、充分发挥债券受托管理人的作用
本次债券引入了债券受托管理人制度,由债券受托管理人代表债券持有人对
发行人的相关情况进行监督,并在本次债券本息无法按约定偿付时,根据《债券
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规定,采取必要及可行的措施,保
护债券持有人的正当利益。

发行人将严格按照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规定,配合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
并在可能出现债券违约时及时通知债券受托管理人,便于债券受托管理人根据债
券受托管理协议采取其他必要的措施。

4、偿债资金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为保证本次债券募集资金的合规使用及本息的按期兑付,保障投资者利益,
发行人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和偿债资金专项账户。



(1)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专款专用
发行人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募集资金款项的接收、存储及使用,将严
格按照募集说明书披露的用途,确保专款专用。

发行人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城支行签订《偿债资金及募集资金专项账
户监管协议》,约定由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城支行监督本次债券募集资金的
使用情况。

(2)设立偿债资金专项账户
①资金来源
如本节“二、(一)、2、偿债资金来源”所述,主要来自发行人的营业收
入及经营活动产生的净现金流。

②提取时间、频度及金额
A发行人应在本次债券每个付息日十个工作日前,将不少于当期应偿还本次
债券的利息金额划付至偿债资金专项账户。

B 发行人应在本次债券本金兑付日十个工作日前,将不少于当期应偿还本次
债券的本金与利息金额之和划付至偿债资金专项账户
(3)管理方式
①发行人指定财务部负责偿债资金专项账户及其资金的归集、管理工作,负
责协调本次债券本息的偿付工作。发行人其他相关部门配合财务部门在本次债券
付息日和/或兑付日所在年度的财务预算中落实本次债券本息的兑付资金,确保(未完)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