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消费ETF联接:更新招募说明书(2017年第2号)

时间:2017年07月21日 15:36:17 中财网

招商上证消费
8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二零一




号)
































基金管理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
















重要提示


招商上证消费
8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
2010

10

8
日《关于核准上证消费
8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及联接基金募集
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0

1360
号文)核准公开募集。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
20
10

12

8
日正式生
效。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本基金管理人”或“管理人”)保证
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
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
前,需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
市场,对投资本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
策。投资者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
时也需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投资本基金的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因素对证券价格波动
产生影响而引发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
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
产生的流动性风险,
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以及本基金投资策略
所特有的风险等等。



本基金为上证消费
80ETF
的联接基金,二者既有联系也有区别。



1
、在基金的投资方法方面,上证消费
80ETF
主要采取完全复制法,直接投资于标的指数的成份
股;而本基金则采取间接的方法,通过将绝大部分基金财产投
资于上证消费
80ETF
,实现对业绩比较
基准的紧密跟踪。



2
、在交易方式方面,投资者既可以像股票一样在交易所市场买卖上证消费
80ETF
,也可以按照
最小申购赎回单位和申购赎回清单的要求,实物申购赎回上证消费
80ETF
;而本基金则像普通的开放
式基金一样,通过基金管理人及代销机构按未知价法进行基金的申购与赎回。



本基金与上证消费
80ETF
业绩表现可能出现差异。可能引发差异的因素主要包括:(
1
)法律法规
对投资比例的要求。上证消费
80ETF
作为一种特殊的基金品种,可将全部或接近全部的基金资产,用
于跟踪标的指数的表现;而
本基金作为普通的开放式基金,仍需将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
的资产投
资于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2
)申购赎回的影响。上证消费
80ETF
采取实物申赎的
方式,申购赎回对基金净值影响较小;而本基金申购赎回采取现金方式,大额申购赎回可能会对基
金净值产生一定冲击。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
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当投资者赎回时,所得或会高于或低于投资者先前所支付的金额。如
对本招募说明书有任何疑问

应寻求独立及专业的财务意见。



投资有风险,过往业绩并
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它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
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者在认购(或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招募说明书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每


月更新一次,并于每

个月结束之日后的
45
日内
公告,更新内容截至每

个月的最后

日。



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
7

6

8
日,有关财务和业绩表现数据截止日为
201
7

3

3
1

,财务和业绩表现数据未经审计。



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已

201
7

7

3


核了本次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一、绪

................................
................................
...
1
二、释

................................
................................
...
2
三、基金管理人
................................
...............................
6
四、基金托管人
................................
..............................
15
五、相关服务机构
................................
............................
19
六、基金的募集与基金合同的生效
................................
..............
42
七、基金份额的申
购、赎回及转换
................................
..............
43
八、基金的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冻结和质押
................................
....
52
九、基金的投资
................................
..............................
53
十、基金的业绩
................................
..............................
62
十一、基金的财产
................................
............................
63
十二
、基金资产的估值
................................
......................
64
十三、基金的收益分配
................................
........................
68
十四、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
......................
70
十五、基金的会计和审计
................................
......................
73
十六、基金的信息披露
................................
........................
74
十七、风险揭示与管理
................................
........................
78
十八、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

................................
..
82
十九、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
85
二十、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
98
二十一、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
110
二十二、其他应披露事项
................................
.....................
112
二十三、
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
.........
114
二十四、备查文件
................................
...........................
115

一、绪 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以下简称

《基金法》
”)

相关法律
法规和《
招商上证消费
8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基金合同》(以下简称

基金合



)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
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
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
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
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
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
务。基金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
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二、释 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代表如下含义:


本合同、基金合同
《招商上证消费
8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
及对本合同的任何有效的修订和补充


中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
(
仅为基金合同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
行政区及台湾地区
)


法律法规
中国现时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基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销售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
法》


《运作办法》

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信息披露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中国法定货币人民币元


基金或本基金
依据基金合同所募集的招商上证消费
8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联接基金


招募说明书
《招商上证消费
8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
明书》及其定期的更新


托管协议
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签订的《招商上证消费
8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托管协议》及其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发售公告
《招商上证消费
8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联接基金份额发
售公告》


业务规则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



中国证监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银行监管机构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他经国务院授权的机构


基金管理人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份额持有人
根据基金合同及相关文件合法取得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投资者


基金代销机构
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代销业务
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基金销售与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本基
金发售、申购、赎回和其他基金业务的代理机构


销售机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代销机构


基金销售网点
基金管理人的直销网点及基金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


注册登记业务
基金登记、存管、清算和交收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者基金账户管



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清算及基金交易确认、发放红利、建立并保
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其委托的其他符合条件的办理基金注册登记
业务的机构


基金合同当事人
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受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体,包
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个人投资者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可以投资开放式证券投资
基金的自然人


机构投资者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国合法注册登
记并存续或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
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规定的可投资于中国境内合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
基金
管理机构、保险公司、证券公司以及其他资产管理机构


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法律法规或中国证
监会允许购买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的总称


标的指数
指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并
发布的上证消费
80
指数及其未来可能发
生的变更


目标
ETF
上证消费
8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联接基金
指本基金,即将绝大多数基金财产投资于上证消费
80
交易型开放式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目标
ETF

,
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表现
,
追求跟踪偏
离度和跟踪误差最小化,采用开放式运作的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日
基金
募集
达到法律规定及基金合同
约定
的条件,
基金管理人聘请法定
机构验资并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


募集期
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超过
3
个月的期限


基金存续期
基金合同生效后合法存续的不定
期之期间



/

公历日



公历月


工作日
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开放日
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工作日


T

申购、赎回或办理其他基金业务的申请日


T+
n


T
日起第
n
个工作日(不包含
T
日),
n
指自然数


认购
在本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购买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发售
在本基金募集期内,销售机构向投资者销售本基金份额的行为


申购
基金投资者根据基金销售网点规定的手续,向基金管理人购买基金份



额的行为。本基金的日常申购自基金合同生效后不超过
3
个月的时间
开始办理


赎回
基金投
资者根据基金销售网点规定的手续,向基金管理人卖出基金份
额的行为。本基金的日常赎回自基金合同生效后不超过
3
个月的时间
开始办理


巨额赎回
在单个开放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总数加上基
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
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日本基金总份额的
10%
时的情形


基金账户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给投资者开立的用于记录投资者持有基金管理人管
理的开放式基金份额情况的账户


交易账户
各销售机构为投资者开立的记录投资者通过该销售机构办理基金交易
所引起的基金份额的变动及结余
情况的账户


转托管
投资者将其持有的同一基金账户下的基金份额从某一交易账户转入另
一交易账户的业务


基金转换
投资者向基金管理人提出申请将其所持有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任一开
放式基金(转出基金)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
的任何其他开放式基金(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的行为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投资者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日、扣款金额及扣
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
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基金可供分配利润
指截至收益分配基准日基金未分配利
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
孰低数


基金资产总值
基金所拥有的各类证券及票据价值、银行存款本息和本基金应收的申
购基金款以及其他投资所形成的价值总和


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资产总值扣除负债后的净资产值


基金资产估值
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
值的过程


货币市场工具
现金;
一年以内
(
含一年
)
的银行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剩余期限在三
百九十七天以内
(
含三百九十七天
)
的债券;期限在一年以内
(
含一年
)
的债券回购;期限在一年以内
(
含一年
)
的中央银行票据;中国证监会、
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具有良
好流动性的
金融
工具


指定媒体
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和互联网网站


不可抗力
本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


销售服务费
指本基金用于持续销售和服务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费用,该笔费用从基



金财产中计提,属于基金的营运费用


基金份额分类
本基金根据销售费用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

不同类别的基金份额分设不同的基金代码,并分别公布基金份额净值


A
类基金份额
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
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
A
类基金份



C
类基金份额
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
C
类基金份额






三、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

设立日期:2002年12月27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2.1亿元

法定代表人:李浩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

电话:

0755

8319
9
596


传真:

0755

83076974


联系人:赖思斯

股权结构和公司沿革: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
2002

12

27
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
[2002]100
号文批准设立,
是中国第一家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司由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ING Asset Management B.V.
(荷兰投资)、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中远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共同投
资组建。经公司股东会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公司的注册资本金已经由人民币一亿元(
RMB100

000

000
元)增加为人民币二亿一千万元(
RMB210

000

000
元)。



2007

5
月,经公司股东会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批复同意,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受
让中国电
力财务有限公司、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中远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及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
别持有的公司
10
%、
10
%、
10
%及
3.4%
的股权;公司外资股东
ING Asset Management B.V.
(荷兰投
资)受让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
3.3
%的股权。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招商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的股东及股权结构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全部股权的
33.4%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持有公司全部股权的
33.3%

ING Asset Management B.V.
(荷兰投资)持有公司全部股权的
3
3.3%




2013

8
月,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2013]1074
号文批复同意,荷
兰投资公司(
ING Asset Management B.V.)
将其持有的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1.6%
股权转让给招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1.7%
股权转让给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招商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的股东及股权结构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全部股权的
55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持有全部股权的
45
%。



公司主要股东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1987

4

8
日,总行设在深圳,业务以中
国市场
为主。招商银行于
2002

4

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
600036
)。

2006

9

22
日,招商银行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股份代号:
3968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是百年招商局旗下金融企业,经过多年创业发展,已成为拥有证券市场



业务全牌照的一流券商。

2009

11
月,招商证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代码
600999
)。



公司将秉承“诚信、理性、专业、协作、成长”的理念,以“为投资者创造更多价值”为使命,
力争成为中国资产管理行业具有“差异化竞争优势、一流品牌”的资产管理公司。





(二)主要人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介绍:

李浩,男,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常务副行长兼财务负责人。美国南加州大学工商
管理硕士学位,高级会计师。

1997

5
月加入招商银行任总行行长助理,
2000

4
月至
2002

3
月兼任招商银行上海分行行长,
2001

12
月起担任招商银行副行长,
2007

3
月起兼任财务负责
人,
2007

6
月起担任招商银行执行董事,
2013

5
月起担任招商银行常务副行长,
2016

3

起兼任深圳市招银前海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副董事长。现任公司董事长。



邓晓力,女,毕业于美
国纽约州立大学,获经济学博士学位。

2001
年加入招商证券,并于
2004

1
月至
2004

12
月被中国证监会借调至南方证券行政接管组任接管组成员。在加入招商证券前,
邓女士曾任
Citigroup
(花旗集团)风险管理部高级分析师。现任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兼
首席风险官,分管风险管理、公司财务、结算及培训工作;兼任中国证券业协会财务与风险控制委
员会副主任委员。现任公司副董事长。



金旭,女,北京大学硕士研究生。

1993

7
月至
2001

11
月在中国证监会工作。

2001

11
月至
2004

7
月在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任副总经理。

2004

7
月至
2006

1
月在宝盈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任总经理。

2006

1
月至
2007

5
月在梅隆全球投资有限公司北京代表处任首席代表。

2007

6
月至
2014

12
月担任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2015

1
月加入招商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现任公司总经理、董事兼招商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长。



吴冠雄,男,硕士研究生,
22
年法律从业经历。

1994

8
月至
1997

9
月在中国北方工业公
司任法律事务部职员。

1997

10
月至
1999

1
月在新加坡
Colin Ng & Partners
任中国法律顾
问。

1999

2
月至今在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工作,先后担任专职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事务所管
理合伙人、事务所执行主任和管理委员会成员。

2009

9
月至今兼任北京市华远集团有限公司外部
董事,
2016

4
月至今兼任北京墨迹风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16

12
月至今兼任新世
纪医疗控股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2016

11
月至今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第三届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王莉,女,高级经济师。毕业于中国人民解放军外国语学院,历任中国人民解放军昆明军
区三
局战士、助理研究员;国务院科技干部局二处干部;中信公司财务部国际金融处干部、银行部资金
处副处长;中信银行
(
原中信实业银行
)
资本市场部总经理、行长助理、副行长等职。现任中国证券
市场研究设计中心
(
联办
)
常务干事兼基金部总经理;联办控股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等。现任公司独
立董事。



何玉慧,女,加拿大皇后大学荣誉商学士,
26
年会计从业经历。曾先后就职于加拿大
National



Trust Company

Ernst & Young

1995

4
月加入香港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
2015

9
月退休前
系香港毕马威会计师事
务所金融业内部审计、风险管理和合规服务主管合伙人。

2016

8
月至今任
泰康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同时兼任多个香港政府机构辖下委员会的委员和香港会计师
公会纪律评判小组委员。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孙谦,男,新加坡籍,经济学博士。

1980
年至
1991
年先后就读于北京大学、复旦大学、
William
Paterson College

Arizona State University
并获得学士、工商管理硕士和经济学博士学位。

曾任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商学院副教授、厦门大学任财务管理与会计研究院院长及特聘教授、上

证券交易所高级访问金融专家。现任复旦大学管理学院特聘教授和财务金融系主任。兼任上海证券
交易所,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和上海期货交易所博士后工作站导师,科技部复旦科技园中小型科技
企业创新型融资平台项目负责人。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丁安华,男,毕业于华南理工大学工商管理学院,获硕士学位。

1984

8
月至
1986

8
月任
人民交通出版社编辑;
1989

10
月至
1992

10
月任华南理工大学工商管理学院讲师;
1992

10
月至
1994

12
月任招商局集团研究部主任研究员;
1995

1
月至
1998

8
月,任美资企业高
级管
理人员;
1998

8
月至
2001

2
月,任职于加拿大皇家银行;
2001

3
月至
2009

4
月,历
任招商局集团业务开发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企业规划部副总经理,战略研究部总经理。

2004

12
月至
2010

4
月,兼任招商轮船董事;
2007

6
月至
2010

6
月,兼任招商银行董事;
2007

8
月至
2011

4
月兼任招商证券董事。

2009

5
月任招商证券首席经济学家,
2011

10
月起任
招商证券副总裁。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周松,男,武汉大学世界经济专业硕士研究生。

1997

2
月加入招商银行,
1997

2
月至
2
006

6
月历任招商银行总行计划资金部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
2006

6
月至
2007

7
月任
招商银行总行计划财务部副总经理,
2007

7
月至
2008

7
月任招商银行武汉分行副行长。

2008

7
月至
2010

6
月任招商银行总行计划财务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

2010

6
月至
2012

9
月任招商银行总行计划财务部总经理。

2012

9
月至
2014

6
月任招商银行总行业务总监兼总行
计划财务部总经理。

2014

6
月至
2014

12
月任招商银行总行业务总监兼总行资产负债管理部总
经理。

2014

12
月起任招商银行总
行同业金融总部总裁兼总行资产管理部总经理。

2016

1
月起
任招商银行总行投行与金融市场总部总裁兼总行资产管理部总经理。现任公司监事。



罗琳,女,厦门大学经济学硕士。

1996
年加入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先后担任项
目经理、高级经理、业务董事;
2002
年起参与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筹备,公司成立后先后担任基
金核算部高级经理、产品研发部高级经理、副总监、总监、产品运营官,现任首席市场官兼市场推
广部总监、公司监事。



鲁丹,女,中山大学国际工商管理硕士;
2001
年加入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任
Oracle ERP

统实施顾问;
2005

5
月至
2006

12
月于韬睿惠悦咨询有限公司任咨询顾问;
2006

12
月至
2011

2
月于怡安翰威特咨询有限公司任咨询总监;
2011

2
月至
2014

3
月任倍智人才管理咨询有
限公司首席运营官;现任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监、公司监事,兼任招商财富资产管



理有限公司董事。



李扬,男,中央财经大学经济学硕士,
2002
年加入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基金核算部高
级经理、副总监、总监,现任产品研发一部总监、公司监事。



钟文岳,男,厦门大学货币银行学硕士。

1992

7
月至
1997

4
月于中
国农村发展信托投资
公司任福建(集团)公司国际业务部经理;
1997

4
月至
2000

1
月于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任九江营业部总经理;
2000

1
月至
2001

1
月任厦门海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2001

1
月至
2004

1
月任深圳二十一世纪风险投资公司副总经理;
2004

1
月至
2008

11
月任新江南
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2008

11
月至
2015

6
月任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总经理;
2015

6
月加入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常务副总经理兼招商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沙骎,男,中国国籍,中欧
国际工商学院
EMBA
,曾任职于南京熊猫电子集团,任设计师;
1998

3
月加入原君安证券南京营业部交易部,任经理助理;
1999

11
月加入中国平安保险(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资金运营中心基金投资部,从事交易及证券研究工作;
2000

11
月加入宝盈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基金投资部,任交易主管;
2008

2
月加入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量化投资事业部,任
投资总监、部门总经理;
2015
年加入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招商资产管理(香
港)有限公司董事。



欧志明,男,华中科技大学经济学及法学双学士、投资经济硕士;
200
2
年加入广发证券深圳业
务总部任机构客户经理;
2003

4
月至
2004

7
月于广发证券总部任风险控制岗从事风险管理工
作;
2004

7
月加入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法律合规部高级经理、副总监、总监、督察长,
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兼任招商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兼招商资产管理(香港)有
限公司董事。



杨渺,男,硕士,
2002
年起先后就职于南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巨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
金融工程研究员、行业研究员、助理基金经理。

2005
年加入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高级数量
分析师、投资经理、投资管理二部
(
原专户资产投资部
)
负责人及总经理助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潘西里,男,硕士,
1998
年加入大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法律部,负责法务工作;
2001

10

加入天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任职主管;
2003

2
月加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
监管局,历任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副处长及处长;
2015
年加入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督
察长。



2、本基金基金经理介绍:

罗毅
,男,中国国籍,经济学硕士
。2007
年加入华润(深圳)有限公司,从事商业地产投资项
目分析及营运管理工作;
2008

4
月加入招商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从事养老金产品设计研发、基金
市场研究、量化选股研究及指数基金运作管理工作,曾任高级经理、
ETF
专员,现任
上证消费80交
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及联接基金基金经理(管理时间:2013年1月19日至今)、深证电
子信息传媒产业(TMT)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及联接基金基金经理(管理时间:2013
年1月19日至今)、招商沪深300高贝塔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管理时间:2013年8


月1日至今)、招商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管理时间:2014年11月
13日至今)、招商沪深300地产等权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管理时间:2014年11月
27日至今)。


苏燕青

女,硕士。

2012

1
月加入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量化投资部,任
ETF
专员,协助指
数类基金产品的投资管理工作。现任上证消费
8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及联接基金基金

理(
管理
时间:
20
17

1

13

至今)
、深证电子信息传媒产业(
TMT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及联接基金基金经理

管理
时间:
20
17

1

13

至今)




本基金历任基金经理包括:王平先生,管理时间为
2010

12

8
日至
201
7

1

13
日。



3、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公司的投资决策委员会由如下成员组成:总经理金旭、副总经理沙骎、副总经理杨渺、总经理
助理兼量化投资部负责人吴武泽、总经理助理兼固定收益投资部负责人裴晓辉、交易部总监路明、
国际业务部总监白海峰。



4、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基金管理人职责



根据《基金法》,基金管理人必须履行以下职责:


1、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
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
,进行证券投资;
4、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编制中期和年度基金报告;
7、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及转换价格;
8、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 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 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2、 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职责。








)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
、本基金管理人承
诺不得从事违反《证券法》、《基金法》、
《运作办法》、《销售办法》、《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
止违法行为的发生。




2
、基金管理人的禁止行为:


(1)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3
、基金管理人禁止利用基金财产从事以下投资或活动



(1)承销证券;
(2)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
国务院
另有规定的
和目标
ETF
除外;
(5)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或者买卖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发行的股票或者
债券;
(6)买卖与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控股关系的股东或者与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
(7)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8)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禁止
性规定,本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不受上述规定
的限制。




4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
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1
)越权或违规经营;




2
)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
)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利益;




4
)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5
)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
)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7
)泄漏在任职期
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
投资计划等信息;




8
)除为公司进行基金投资外,直接或间接进行其他股票交易;




9
)协助、接受委托或以其它任何形式为其它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10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禁止的行为。



5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履行诚信义务,如实披露法规要求的披露内容。



6
、基金经理承诺




1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2
)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其代理人、代表人、受雇人或任何第
三人谋取利益;



3
)不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
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
)不协助、接受委托或以其它任何形式为其它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内部控制制度


1

内部控制的原则


健全性原则、有效性原则、独立性原则、相互制约原则、成本效益原则。



2
、内部控制的组织体系


公司的内部控制组织体系是一个权责分明、分工明确的组织结构,以实现对公司从决策层到管
理层和操作层的全面监督和控制。具体而言,包括如下组成部分:


(1) 监事会:监事会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对公司经营管理
活动、董事和公司管理层的行为
行使监督权。

(2) 董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风险控制委员会作为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之一,负责决定
公司各项重要的内部控制制度并检查其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负责决定公司风险管
理战略和政策并检查其执行情况,审查公司关联交易和检查公司的内部审计和业务稽查
情况等。

(3) 督察长:督察长负责监督检查基金和公司运作的合法合规情况及公司内部风险控制情况,
并负责组织指导公司监察稽核工作。督察长发现基金和公司存在重大风险或隐患,或发
生督察长依法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形以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时,应当及时向

司董事会和中国证监会报告。

(4) 风险管理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是总经理办公会下设的负责风险管理的专业委员会,
主要负责对公司经营管理中的重大问题和重大事项进行风险评估并作出决策,并针对公
司经营管理活动中发生的重大突发性事件和重大危机情况,实施危机处理机制。

(5) 监察稽核部门:监察稽核部门负责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风险管理政策的执行情况进行
合规性监督检查,向公司风险管理委员会和总经理报告。

(6) 各业务部门:风险控制是每一个业务部门和员工最首要的责任。各部门的主管在权限范
围内,对其负责的业务进行检查监督和风险控制。员工根据国家
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
度、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自己的岗位职责进行自律。



3

内部控制制度概述



1
)内控制度概述


公司内控制度由内部控制大纲、公司基本制度、部门管理办法和业务管理办法组成。



其中,公司内控大纲包括《内部控制大纲》和《法规遵循政策(风险管理制度)》,它们是各项



基本管理制度的纲要和总揽,是对公司章程规定的内控原则的细化和展开。



公司基本制度包括投资管理制度、基金会计核算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监察稽核制度、公司财
务制度、资料档案管理制度、业绩评估考核制度、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和危机处理制度等。部门管理

法在公司基本制度基础上,对各部门的主要职责、岗位设置、岗位责任进行了规范。业务管理办
法对公司各项业务的操作进行了规范。




2
)风险控制制度


内部风险控制制度由一系列的具体制度构成,具体包括内部控制大纲、法规遵循政策、岗位分
离制度、业务隔离制度、标准化作业流程制度、集中交易制度、权限管理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监
察稽核制度等。




3
)监察稽核制度


公司设立相对独立的内部控制组织体系和监察稽核部门。监察稽核部门的职责是依据国家的有
关法律法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在所赋予的权限内按照所规定的程序和适当的方法对监察稽核对象
进行公正客观的检查和评价,包括调查评价公司内控制度的健全性、合理性和有效性、检查公司执
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的情况、进行日常风险控制的监控工作、执行公司内部定期不定期
的内部审计、调查公司内部的违法案件等。



4

内部控制的五个要素


内部控制的基本要素包括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沟通、内部监控。




1
)控制环境


公司致力于树立内控优先和风险控制的理念,培养全体员工的风险防范意识,营造一个浓厚的
风险控制的文化氛围和环境,使全体员工及时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管理层的经营思想、公司的规
章制度并自觉遵循
,使风险意识贯穿到公司各个部门、各个岗位和各个业务环节。




2
)风险评估


公司对组织结构、业务流程、经营运作活动进行分析,发现风险,并将风险进行分类,找出风
险分布点,并对风险进行分析和评估,找出引致风险产生的原因,采取定性定量的手段分析考量风
险的高低和危害程度。落实责任人,并不断完善相关的风险防范措施。




3
)控制活动


公司控制活动主要包括组织结构控制、操作控制和会计控制等。



A
.组织结构控制


各部门的设置体现部门之间职责有分工,但部门之间又相互合作与制衡的原则。基金投资管理、
基金运作、市场营销部等业务部门
有明确的授权分工,各部门的操作相互独立、相互牵制并且有独
立的报告系统,形成了权责分明、严密有效的三道监控防线:


a.
以各岗位目标责任制为基础的第一道监控防线:各部门内部工作岗位合理分工、职责明确,
并有相应的岗位说明书和岗位责任制,对不相容的职务、岗位分离设置,使不同的岗位之间形成一
种相互检查、相互制约的关系,以减少舞弊或差错发生的风险。




b.
各相关部门、相关岗位之间相互监督和牵制的第二道监控防线:公司在相关部门、相关岗位
之间建立标准化的业务操作流程、重要业务处理凭据传递和信息沟通制度,后续部门及岗位对前

部门及岗位负有监督和检查的责任。



c.
以督察长、监察稽核部门对各岗位、各部门、各机构、各项业务全面实施监督反馈的第三道
监控防线。



B
.操作控制


公司设定了一系列的操作控制的制度手段,如标准化业务流程、业务、岗位和空间隔离制度、
授权分责制度、集中交易制度、保密制度、信息披露制度、档案资料保全制度、客户投诉处理制度
等,控制日常运作和经营中的风险。



C.
会计控制


公司确保基金资产与公司自有财产完全分开,分帐管理,独立核算;公司会计核算与基金会计
核算在业务规范、人员岗位和办公区域上进行严格区分。公司对所管理的不
同基金以及本基金下分
别设立账户,分帐管理,以确保每只基金和基金资产的完整和独立。




4
)信息沟通


即指及时地实现信息的流动,如自下而上的报告和自上而下的反馈。



公司建立了内部办公自动化信息系统与业务汇报体系,通过建立有效的信息交流渠道,保证公
司员工及各级管理人员可以充分了解与其职责相关的信息,保证信息及时送达适当的人员进行处理。



公司制定管理和业务报告制度,包括定期报告制度和不定期报告制度。定期报告制度按照每日、
每月、每年度等不同的时间频次进行报告。



A
.
执行体系报告路线:各业务人员向部门负责人报告;部门负
责人向分管领导、总经理报告;


B
.
监督体系报告路线:公司员工、各部门负责人向监察稽核部门报告,监察稽核部门向总经理、
督察长分别报告;


C
.
督察长定期出具监察报告,报送董事会及其下设的风险控制委员会和中国证监会;如发现重
大违规行为,应立即向董事会和中国证监会报告。




5
)内部监控


督察长和监察稽核部门人员负责日常监督工作,促使公司员工积极参与和遵循内部控制制度,
保证制度有效地实施。公司监事会、董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督察长、风险管理委员会、监察稽核
部门对内部控制制度持续地进行检验,检验其是否符合规定要求并加以
充实和改善,及时反映政策
法规、市场环境、技术等因素的变化趋势,保证内控制度的有效性。




四、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成立时间:
198
4

1

1



法定代表人:易会满


注册资本:人民币
35,640,625.71
万元


联系电话:
010
-
66105799


联系人:郭明





(二)主要人员情况

截至
201
7

3
月末,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共有员工
205
人,平均年龄
30
岁,
95%
以上员工拥有
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高管人员均拥有研究生以上
学历或高级技术职称。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中国大陆托管服务的先行者,中国工商银行自
1998
年在国内首家提供托管服务以来,秉承
“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宗旨,依靠严密科学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规范的管理模式、先
进的营运系统和专业的服务团队,严格履行资产托管人职责,为境内外广大投资者、金融资产管理
机构和企业客户提供安全、高效、专业的托管服务,展现优异的市场形象和影响力。建立了国内托
管银行中最丰富、最成熟的产品线。拥有包括证券投资基金、信托资产、保险资产、社会保障基金、
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基金、
QFII
资产、
QDII
资产、股权投资基金、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基金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
QDII
专户资
产、
ESCROW
等门类齐全的托管产品体系,同时在国内率先开展绩效评估、风险管理等增值服务,可
以为各类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托管服务。截至
2017

3
月,中国工商银行共托管证券投资基金
709
只。


2003
年以来,本行连续十四年获得香港《亚洲货币》、英国《全球托管人》、香港《财资》、美国
《环球金融》、内地《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等境内外权威财经媒体评选的
5
3
项最佳托管银行大
奖;是获得奖项最多的国内托管银行,
优良的服务品质获得国内外金融领域的持续认可和广泛好评。






(四)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自成立以来,各项业务飞速发展,始终保持在资产托管行业的优势地
位。这些成绩的取得,是与资产托管部

一手抓业务拓展,一手抓内控建设


的做法是分不开的。

资产托管部非常重视改进和加强内部风险管理工作,在积极拓展各项托管业务的同时,把加强风险



防范和控制的力度,精心培育内控文化,完善风险控制机制,强化业务项目全过程风险管理作为重
要工作来做。继
2005

200
7

2009

2010

2011

2012

2013

2014
年八次顺利通过评估组织内部
控制和安全措施是否充分的最权威的
SAS70
(审计标准第
70
号)审阅后,
2015
年、
2016
年中国工商银
行资产托管部均通过
ISAE3402
(原
SAS70
)审阅,迄今已第十次获得无保留意见的控制及有效性报告,
表明独立第三方对我行托管服务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方面的健全性和有效性的全面认可
,
也证明中
国工商银行托管服务的风险控制能力已经与国际大型托管银行接轨,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目前,
ISAE3402
审阅已经成为年度化、常规化的内控
工作手段。



1
、内部风险控制目标


保证业务运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强化和建立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的
经营思想和经营风格,形成一个运作规范化、管理科学化、监控制度化的内控体系;防范和化解经
营风险,保证托管资产的安全完整;维护持有人的权益;保障资产托管业务安全、有效、稳健运行。



2
、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


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业务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由中国工商银行稽核监察部门(内控合规部、
内部审计局)、资产托管部内设风险控制处及资产托管部各业务处室共同组成。总行稽核监察部门负
责制定全行风险管理政策
,对各业务部门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指导、监督。资产托管部内部设置专门
负责稽核监察工作的内部风险控制处,配备专职稽核监察人员,在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依照有关
法律规章,对业务的运行独立行使稽核监察职权。各业务处室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实施具体的风险控
制措施。



3
、内部风险控制原则



1
)合法性原则。内控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监管要求,并贯穿于托管业务
经营管理活动的始终。




2
)完整性原则。托管业务的各项经营管理活动都必须有相应的规范程序和监督制约;监督制
约应渗透到托管业务的全过程和各个操作环节,覆盖所有的部
门、岗位和人员。




3
)及时性原则。托管业务经营活动必须在发生时能准确及时地记录;按照

内控优先


的原
则,新设机构或新增业务品种时,必须做到已建立相关的规章制度。





4
)审慎性原则。各项业务经营活动必须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保证基金资产和其他委托资
产的安全与完整。




5
)有效性原则。内控制度应根据国家政策、法律及经营管理的需要适时修改完善,并保证得
到全面落实执行,不得有任何空间、时限及人员的例外。




6
)独立性原则。设立专门履行托管人职责的管理部门;直接操作人员和控制人员必须相对独
立,适当分离;内控制度的检
查、评价部门必须独立于内控制度的制定和执行部门。



4
、内部风险控制措施实施



1
)严格的隔离制度。资产托管业务与传统业务实行严格分离,建立了明确的岗位职责、科学
的业务流程、详细的操作手册、严格的人员行为规范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并采取了良好的防火墙隔



离制度,能够确保资产独立、环境独立、人员独立、业务制度和管理独立、网络独立。




2
)高层检查。主管行领导与部门高级管理层作为工行托管业务政策和策略的制定者和管理者,
要求下级部门及时报告经营管理情况和特别情况,以检查资产托管部在实现内部控制目标方面的进
展,并根据检查情
况提出内部控制措施,督促职能管理部门改进。




3
)人事控制。资产托管部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建立

自控防线




互控防线




监控
防线


三道控制防线,健全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树立

以人为本


的内控文化,增强员工的责任
心和荣誉感,培育团队精神和核心竞争力。并通过进行定期、定向的业务与职业道德培训、签订承
诺书,使员工树立风险防范与控制理念。




4
)经营控制。资产托管部通过制定计划、编制预算等方法开展各种业务营销活动、处理各项
事务,从而有效地控制和配置组织资源,达到资源利用和效益最大化目的。




5
)内部风险管理。资
产托管部通过稽核监察、风险评估等方式加强内部风险管理,定期或不
定期地对业务运作状况进行检查、监控,指导业务部门进行风险识别、评估,制定并实施风险控制
措施,排查风险隐患。




6
)数据安全控制。我们通过业务操作区相对独立、数据和传真加密、数据传输线路的冗余备
份、监控设施的运用和保障等措施来保障数据安全。




7
)应急准备与响应。资产托管业务建立专门的灾难恢复中心,制定了基于数据、应用、操作、
环境四个层面的完备的灾难恢复方案,并组织员工定期演练。为使演练更加接近实战,资产托管部
不断提高演练标准,从最初的按照预订时间
演练发展到现在的

随机演练


。从演练结果看,资产
托管部完全有能力在发生灾难的情况下两个小时内恢复业务。



5
、资产托管部内部风险控制情况



1
)资产托管部内部设置专职稽核监察部门,配备专职稽核监察人员,在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
依照有关法律规章,全面贯彻落实全程监控思想,确保资产托管业务健康、稳定地发展。




2
)完善组织结构,实施全员风险管理。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需要从上至下每个员工的共同参
与,只有这样,风险控制制度和措施才会全面、有效。资产托管部实施全员风险管理,将风险控制
责任落实到具体业务部门和业务岗位,每位员
工对自己岗位职责范围内的风险负责,通过建立纵向
双人制、横向多部门制的内部组织结构,形成不同部门、不同岗位相互制衡的组织结构。




3
)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资产托管部十分重视内控制度的建设,一贯坚持把风险防范和控制的
理念和方法融入岗位职责、制度建设和工作流程中。经过多年努力,资产托管部已经建立了一整套
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包括:岗位职责、业务操作流程、稽核监察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等,覆盖所有
部门和岗位,渗透各项业务过程,形成各个业务环节之间的相互制约机制。




4
)内部风险控制始终是托管部工作重点之一,保持与业务发展同等
地位。资产托管业务是商
业银行新兴的中间业务,资产托管部从成立之日起就特别强调规范运作,一直将建立一个系统、高
效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体系作为工作重点。随着市场环境的变化和托管业务的快速发展,新问题、新
情况不断出现,资产托管部始终将风险管理放在与业务发展同等重要的位置,视风险防范和控制为



托管业务生存和发展的生命线。






(五)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基金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有关基金法规的规定,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范围和
投资对象、基金投融资比例、基金投资禁止行为、基金参与银行
间债券市场、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
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应收资金到账、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定、基金收益分配、相关信息披露、基
金宣传推介材料中登载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进行监督和核查,其中对基金的投资比例的监督和核查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后六个月开始。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违反《基金法》、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或有关基金法律法规规定
的行为,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并以书
面形式对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确认。在限期内,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
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
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
中国证监会。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应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限
期纠正。




五、相关服务机构

(一)
基金份额
销售机构


1

直销机构: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商基金客户服务中心电话:
400
-
887
-
9555
(免长途话费)


招商基金官网交易平台


交易网站:
www.cmfchina.com


客服
电话:
400
-
887
-
9555
(免长途话费)


电话:(
0755

83196437


传真:(
0755

83199059


联系
人:陈梓


招商基金战略客户部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
28
号太平洋保险大厦
B

2
层西侧
207
-
219
单元


电话:
13718159609


联系人:莫然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088
号上海招商银行大厦南塔
15



电话:(
021

3857738
8


联系人:胡祖望


招商基金机构理财部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23



电话:(
0755

83190452


联系人:刘刚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
28
号太平洋保险大厦
B

2
层西侧
207
-
219
单元


电话:
18600128666


联系
人:贾晓航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088
号上海招商银行大厦南塔
15



电话:(
021

38577379


联系人:伊泽源


招商基金直销交易服务联系方式


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科苑路科兴科学园
A3
单元
3
楼招商基金客服中心直销柜台


电话:(
0755

83196359 83196358


传真:(
0755

83196360


备用传真:(
0755

83199266



联系人:
冯敏


2. 代销机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法定代表人:
易会满


电话:
95588


传真:
010
-
66107914


联系人:
杨菲


3. 代销机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电话:
95566


传真:(
010

66594853


联系人:张建伟


4. 代销机构: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
李建红


电话:(
0755

83198888


传真:(
0755

83195050


联系人:邓炯鹏


5. 代销机构: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
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9



法定代表人:
李庆萍


电话:
95558


传真:(
010

65
550827


联系人:
王晓琳


6. 代销机构: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法定代表人:
周慕冰


电话:
95599


传真:(
010

85109219


联系人:
张伟


7. 代销机构: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



法定代表人:
牛锡明



电话:(
021

58781234


传真:(
021

58408483


联系人:
张宏革


8. 代销机构: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
金融大街
3



法定代表人:
李国华


电话:
95580


传真:(
010

6885
8117


联系人:
王硕


9. 代销机构: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7



法定代表人:
谢永林


电话:
95511
-
3


传真:(
021

50979507


联系人:
施艺帆


10. 代销机构: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25
号光大中心


法定代表人:唐双宁


电话:
95595


传真:(
010

63636248


联系人:朱红


11. 代销机构: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500



法定代表人:
高国富


电话:(
021

61618888


传真:(
0
21

63604199


联系人:高天


12. 代销机构: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
17
号首层


法定代表人:闫冰竹


电话:
95526


传真:
010
-
66226045


联系人:
赵姝


13. 代销机构: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2



法定代表人:吴建


电话:(
010

85238667


传真:(
010

85238680


联系人:郑鹏


14. 代销机构: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
地址:内蒙古包头市钢铁大街
6



法定代表人:李镇西


电话:
0472
-
5189051


传真:
0472
-
51
89057


联系人:
张建鑫


15. 代销机构: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南南路
700



法定代表人:陆华裕


电话:
0574
-
87050038


传真:
0574
-
87050024


联系人:
任巧超


16. 代销机构: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中山路
88



法定代表人:陈占维


电话:
0411
-
82356695


传真:
0411
-
82356594


联系人:朱珠


17. 代销机构: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东莞市东城区鸿福东路
2



法定代表人:何沛良


电话:
0769
-
961122


联系
人:林培珊


18. 代销机构: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常州市天宁区延宁中路
668



法定代表人:陆向阳


电话:
0519
-
80585939


传真:
0519
-
89995066


联系人:包静



19. 代销机构: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河东区海河东路
218



法定代表人:李伏安


电话:
95541


传真:
022 5831 6569


联系人:陈玮


20. 代销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A

38

45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电话:(
0755

82960223


传真:(
0
755

82960141


联系人:林生迎


21. 代销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法定代表人:杨德红


电话:
021
-
38676
666


传真:
021
-
38670666


联系人:芮敏祺


22. 代销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
98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电话:
021
-
23219000


传真:
021
-
23219100


联系人:金芸、李笑鸣


23. 代销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天河区天河北路
183
-
187
号大都会广场
43
楼(
4301
-
431
6
房)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电话:(
020

87555888


传真:(
020

87555417


联系人:黄岚


24. 代销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45



法定代表人:李梅


电话:
021
-
33389888



传真:
021
-
33388224


联系人:曹晔


25. 代销机构: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
4036
号荣超大厦
16
-
20



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电话:(
0755

22621866


传真:(
0755

82400862


联系人:吴琼


26. 代销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法定代表人:
薛峰


电话:(
021(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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