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2017年第二期毕节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地下管廊专项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时间:2017年07月26日 12:02:24 中财网

201
7




毕节市
建设
投资有限公司


地下管廊专项
债券募集说明书
摘要








发行人





毕节市
建设
投资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





财富证券logo




























重要声明及提示


一、发行人董事会声明

发行人董事会已批准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发行人全体董事承诺
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
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发行人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声


发行人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募
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报告真实、完整。


三、主承销商勤勉尽责声明

主承销商保证其已按照中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行业惯例,
遵循勤勉尽责、诚实信用的原则,独立地对发行人进行了尽职调查,
确认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投资提示

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募集说明书及其有关的
信息披露文件,并进行独立投资判断。主管部门对本期债券发行所作
出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债券风险做出实质性判断。


凡认购、受让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视同自愿接受募集说
明书对本期债券各项权利义务的约定。


债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投资者自行
承担。


五、其他重大事项或风险提示

除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外,发行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
体提供未在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列明的信息和对募集说明书及其


摘要作任何说明。


投资者若对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
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六、本期债券基本要素

(一)债券名称:2017年第二期毕节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地下管
廊专项债券(简称“17毕节管廊02”)。


(二)发行总额: 5.00亿元。


(三)债券期限及利率:本期债券为7年期固定利率债券,票面
利率为Shibor基准利率加上基本利差,Shibor
基准利率为本期债券申
购和配售办法说明公告日前五个工作日一年期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
利率(
Shibor
)的算术平均数(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本期债券的
最终基本利差和票面年利率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确定,并报国家有关
主管部门备案,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固定不变。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
年计息,不计复利



(四)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每年付息一次,分次还本,在债
券存续期的第
3
年至第
7
年末每年分别偿还本金的
20%
,当期利息随本
金一起支付。每年付息时按债权登记日日终在托管机构托管名册上登
记的各债券持有人所持债券面值应获利息进行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
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五)债券形式及托管方式:
本期债券采用实名制记账式。



1.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
所发行的债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托管。



2.
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



的债券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托管。



(六)发行方式:本期债券以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通过
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公开发行和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向机构投
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协议发行,并分别在中央国
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
公司登记托管。



(七)发行范围和对象:
在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发行对象
为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户的中国境内机构投资者(国
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对象为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合格基金证券账户或
A股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八)信用安排:
本期债券由中合中小企业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
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九)信用级别:

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
综合评定,
本期债券的信用级别为
AA
A

,发行人长期主体信用级别为
AA








重要声明及提示
................................
................................
................
1


................................
................................
................................
5
第一条
债券发行依据
................................
................................
....
7
第二条
本次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
................
8
第三条
发行概要
................................
................................
..........
15
第四条
认购与托管
................................
................................
......
18
第五条
债券发行网点
................................
................................
..
20
第六条
认购人承诺
................................
................................
......
21
第七条
债券本息兑付办法
................................
..........................
23
第八条
发行人基本情况
................................
..............................
24
第九条
发行人业务情况
................................
..............................
26
第十条
发行人财务情况
................................
..............................
34
第十一条
已发行尚未兑付的债券
................................
..............
36
第十二条
筹集资金用途
................................
..............................
38
第十三条
投资者保护
................................
................................
..
41
第十四条
偿债保证措施
................................
..............................
42
第十五条
风险揭示
................................
................................
......
50
第十六条
信用评级
................................
................................
......
59
第十七条
法律意见
................................
................................
......
62
第十八条
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
......................
64
第十九条
备查文件
................................
................................
......
65






募集说明书
摘要
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发行人/本公司/公
司/毕节建投



毕节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本期债券



发行人发行的总额不超过5.00亿元的“2017
年第二期毕节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地下管廊
专项债券”

报告期



2014年度-2016年度

本次发行



经有关主管部门正式批准,本期债券在中国
境内的公开发行

募集说明书



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期债券
而制作的《2017年第二期毕节市建设投资有
限公司地下管廊专项债券募集说明书》

募集说明书摘要



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期债券
而制作的《2017年第二期毕节市建设投资有
限公司地下管廊专项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主承销商、簿记管
理人



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承销团



主承销商为本期债券发行组织的由主承销
商、分销商组成的承销团

承销协议



发行人与主承销商签署的《2016年毕节市建
设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承销协议》

承销团协议



主承销商与其他承销团成员签署的《2016年毕
节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承销团协议》

余额包销



承销团成员按承销团协议所约定的各自承销




本期债券的份额,在发行期结束后,将各自
未售出的债券全部自行购入,并按时、足额
划拨本期债券各自承销份额对应的款项

监管银行



本次债券募集资金监管银行、偿债资金监管
银行及债权代理人

毕节地区行署



原毕节地区行政公署

国家发改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国证监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市政府



毕节市政府

市财政局



毕节市财政局

中央国债登记公司



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证券登记公司
上海分公司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债券持有人



本期债券的投资者

债权代理人



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毕节分行


工作日



北京市商业银行的对公营业日(不包含法定
节假日或休息日)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
休息日(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
行政区和台湾省的法定节假日和/或休息日)





如无特别说明,指人民币元




第一条
债券发行依据


本期债券业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
企业债券

2017

118
号文件核准公开发行。



本期债券业经
毕节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
(毕市建投董


2016

1
号)
通过、毕节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毕节市建设投资
有限公司申请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

毕府复

2016

110

)批






第二条
本次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毕节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桂花路市房地产开发总公司办公楼


法定代表人:张立华


经办人

邓汉明


联系电话:
0857
-
8220013


传真:
0857
-
8220001


邮编:
551700


二、承销团


(一)主承销商
、簿记管理人

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
80
号顺天国际财富中心
26



法定代表人:
蔡一兵


经办人

丁伟、刘小军、王志鹏、陶兢强

刘凯、胡郴、彭曾珍、

雅龙


联系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
80
号顺天国际财富中心
32



联系电话:
0731
-
84779547


传真:
0731
-
84779555


邮编:
410005





分销商


1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常州

延陵西路
23
号投资广场
18

法定代表人:
赵俊



经办人

章琦琳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928

东海证券大厦
2

联系电话:
021
-
30333821
传真:
021
-
50782395
邮编:
200125


2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住所:
南京市玄武区大钟亭
8



法定代表人:
步国旬


经办人

傅可心


联系地址:
南京市玄武区大钟亭
8



联系电话:
025
-
83367888
-
3113


传真:
025
-
83213223


邮编:
2
10008



、审计机构: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主要经营场所

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
47
号天行建商务大厦
22
-
23



执行事务合伙人

郝树平


经办人

陈晓飞、李志林


联系地址

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诚信北路东侧群升千禧广场
07B
地块
20



联系电话:
0851
-
88335520


传真:
0851
-
88335678


邮编:
550014



四、信用评级机构: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83号701室(德胜园区)

法定代表人:罗光

经办人:高路、安思恒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83号德胜国际中心B座7层

联系电话:010-62299800

传真:010-65660988

邮编:100088


五、发行人律师:
北京大成(长沙)律师事务所


住所:
长沙市芙蓉中路三段
269
号神农大酒店商务楼
1701
负责人:
毛英
经办人:
蒋国富、张成伟


联系地址:
长沙市芙蓉中路三段
269
号神农大酒店商务楼
1701
联系电话:
0731
-
84330788
传真:
07
31
-
84330909
邮政编码:
410007


六、债券托管机构


(一)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10
号楼


法定代表人:水汝庆


经办人:田鹏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10
号楼



联系电话:
010
-
88170738

88170735


传真:
010
-
88170752


邮编:
100033


(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住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东路
166



负责人

聂燕


经办人:王博


联系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东路
166



联系电话:
021
-
38874800


传真:
021
-
58754185


邮政编码:
200120


七、上海证券交易所


住所:
浦东
新区浦东南路
528

法定代表人

朱从玖
经办人:李刚
联系地址:
浦东
新区浦东南路
528

联系电话:
021
-
68802562
传真:
021
-
68807177
邮编:
200120


八、募集资金监管银行




)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毕节分行


营业场所: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麻园街道百里杜鹃路金源达时代广




A



负责人
:覃伟


经办人员

张洁


联系地址: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麻园街道百里杜鹃路金源达时代广

A



联系电话

0857
-
8322
819


传真:
0857
-
8322848


邮政编码:
55170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毕节
杜鹃支行


营业场所:
毕节市七星关区桂花路
1



负责人

陈吉


经办人员:
陈吉


联系地址:
毕节市七星关区桂花路
1



联系电话

0857
-
8558171


传真

0857
-
8225892


邮政编码

551700





交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毕节分行


营业场所: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南部新区一号路与碧阳路(贵毕路)
交叉口处

交汇处)观邸(御景华庭)


负责人
:刘顺


经办人员
:朱璨


联系地址
:毕节市南部新区碧阳大道观邸大厦
1
-
4
层交通银行



联系电话

0857
-
8947021


传真

0857
-
8257859


邮政编码

551700


(四)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毕节分行


营业场所:
毕节市七星关区麻园街道百里杜鹃大道
168



负责人

汪东


经办人员

骆跃


联系地址

毕节市七星关区麻园街道百里杜鹃大道
168



联系电话

0857
-
8318259


传真

0857
-
83182
59


邮政编码

551700



、偿债资金监管银行
/
债权代理人

贵州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毕节分



营业场所: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麻园街道百里杜鹃路金源达时代广

A



负责人
:覃伟


经办人员

张洁


联系地址: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麻园街道百里杜鹃路金源达时代广

A



联系电话

0857
-
8322
819


传真:
0857
-
8322848


邮政编码:
551700





、土地评估机构


(一)
贵州中联信房地产估价有限
公司


住所:毕节市
七星关区
联通大道联通大厦四楼


法定代表人:何方琼


经办人:
何方琼
、李丽


联系地址:毕节市
七星关区
联通大道联通大厦四楼


电话:
0857
-
8221249


传真:
0857
-
8222349


邮编:
551700


(二)贵州瑞华亚太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


住所:
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诚信北路东侧群升千禧广场
05
-
07B
地块
20

3



法定代表人:
杨毓怀


经办人:
杨毓怀、张绍伙


联系地址:
贵阳市观山湖区红街
A1

2
单元
7

1



电话:
0851
-
7971056


传真:
0851
-
5802355


邮编:
550009






第三条
发行概要


一、发行人
:毕节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二、债券名称

201
7




毕节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下管廊
专项债券(简称
“1
7
毕节
管廊
0
2







三、发行总额

5.00
亿元。




、债券
期限及
利率

本期债券为7年期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利
率为Shibor基准利率加上基本利差,Shibor
基准利率为本期债券申购
和配售办法说明公告日前五个工作日一年期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
率(
Shibor
)的算术平均数(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本期债券的最
终基本利差和票面年利率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确定,并报国家有关主
管部门备案,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固定不变。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
计息,不计复利




、还本付息方式:

期债券每年付息一次,分次还本,在债券
存续期的第
3
年至第
7
年末每年分别偿还本金的
20%
,当期利息随本金
一起支付。每年付息时按债权登记日日终在托管机构托管名册上登记
的各债券持有人所持债券面值应获利息进行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
息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发行价格:
债券面值
100
元,平价发行,以
1,000
元为一个认
购单位,认购金额必须是人民币
1,000
元的整数倍且不少于
1,000
元。





债券形式及托管方式:
本期债券采用实名制记账式。


(一)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公开发
行的债券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托管。



(二)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协议发行的债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托管。




、发行方式

本期债券以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通过承
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
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公开发行和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向机构投资
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协议发行。



、发行范围和对象

在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发行对象为
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户的中国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对象为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合格基金证券账户或A
股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十、发行期限

2
个工作日,即自发行首日起


2017
】年【
8

月【
4
】日。





、簿记建档日:

2017
】年【
8
】月【
2
】日。





、发行首日
:本期债券发行期限的第一日,即【
2017
】年【
8

月【
3
】日。





、起息日
:自【
2017
】年【
8
】月【
3
】日
开始计息






、计息期限
:本期债券计息期限为【
2017
】年【
8
】月【
3

日起至【
2024
】年【
8
】月【
2
】日止。





、付息日
:【
2018
】年至【
2024
】年每年的【
8
】月【
3
】日
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
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兑付日
:【
2020
】年至【
2024
】年每年的【
8
】月【
3
】日,
兑付款项自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
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本息兑付方式
:通过本期债券登记机构和有关机构办理。





、承销方式
:承销团以余额包销方式进行承销。



十九
、承销团成员
:本期债券的主承销商为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分销商为
东海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二十、信用安排

本期债券由中合中小企业融资担保股份有限
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十

、信用评级
:经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
定,本期债券的信用级别为
AA
A

,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级别为
AA





二十


债权代理


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毕节分行




二十

、募集资金监管银行:
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毕节分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毕节杜鹃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毕节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毕节分行。



二十

、偿债资金监管银行:
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毕节分行




二十

、流动性安排
: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一个月内,发行人将
向有关主管部门提出本期债券交易流通申请。经批准后,尽快实现本
期债券在相关债券交易场所的交易流通。



二十

、税务提示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
资本期债券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认购与托管


一、本期债券采用实名制记账方式,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证
券登记机构托管记载。


本期债券采用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发行。投资者参与本期
债券簿记、配售的具体办法和要求已在簿记管理人公告的《2017年第
二期毕节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申购和配售办法说明》中规定。


二、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
的部分由中央国债登记公司托管记载,具体手续按中央国债登记公司
的《实名制记账式企业债券登记和托管业务规则》的要求办理,该规
则可在中国债券信息网(www.chinabond.com.cn)查阅或在本期债券
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索取。


境内法人凭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法人资格证明复印
件、经办人身份证认购本期债券;境内非法人机构有效证明复印件、
经办人身份证认购本期债券。如法律法规对本条所述另有规定,按照
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期债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部分由中国证券登记公司
上海分公司登记托管。


认购本期债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协议发行部分的投资者须持
有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合格的基金证券账户或A股证券账
户,在发行期间与本期债券主承销商设置的发行网点联系,凭营业执
照(副本)或其他法人资格证明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在中国证券
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的合格基金证券账户或A股证券账户卡复


印件认购本期债券。


四、投资者办理认购手续时,不须缴纳任何附加费用。在办理登
记和托管手续时,须遵循债券托管机构的有关规定。



五、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投资者可按照国家有关法规进行债券
的转让和质押。







债券发行网点


本期债券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公开发行的部分,具体
发行网点见附表一。


本期债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协议发行的部分,具体发行网点见
附表一中标注“▲”的发行网点。









认购人承诺


购买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包括本期债券的初始购买者和二级市场
的购买者,下同)被视为做出以下承诺:

一、认购人接受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对本期债券各项权利义务的
所有规定并受其约束。


二、本期债券的发行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
在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
同意并接受这种变更。


三、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申请本期债券在经批准的证
券交易场所上市或交易流通,并由主承销商代为办理相关手续,投资
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安排。


四、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限内,发行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将其在
本期债券项下的债务转让给新债务人承继时,则在下列各项条件全部
满足的前提下,投资者在此不可撤销地事先同意并接受这种债务转让:

(一)本期债券发行与上市交易(如已上市交易)的批准部门对
本期债券项下的债务转让承继无异议;

(二)就新债务人承继本期债券项下的债务,有资格的评级机构
对本期债券出具不次于原债券信用级别的评级报告;

(三)原债务人与新债务人取得必要的内部授权后正式签署债务
转让承继协议,新债务人承诺将按照本期债券原定条款和条件履行债
务;

(四)原债务人与新债务人按照有关主管部门的要求就债务转让


承继进行充分的信息披露。


五、投资者同意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毕节分行
作为本期债券债
权代理人,同意发行人、监管银行、债权代理人及相关方分别签订《债
权代理人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偿债资金专项账户监
管协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监管协议》等文件,接受该等文件对
本期债券项下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其约束。


六、本期债券的债权代理人、监管银行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
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变更。


七、对于债券持有人会议依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规定作出
的有效决议,所有投资者(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
议或放弃投票权,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
接受该决议。






债券本息兑付办法


一、利息的支付


(一)
本期债券在存续期限内每年付息一次,年度付息款项自付
息日起不另计利息。每年付息时按债权登记日日终在债券登记托管机
构托管名册上登记的各债券持有人所持债券面值应获利息进行支付。

在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至第7年末每年应付利息随当年兑付本金一起
支付。【2018】年至【2024】年每年的【8】月【3】日为上一个计息
年度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
日)。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二)未上市债券利息的支付通过债券托管人办理;上市债券利
息的支付通过登记机构和有关机构办理。利息支付的具体办法将按照
国家有关规定,由发行人在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的付
息公告中加以说明。


(三)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应缴纳的
有关税收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二、本金的兑付


(一)本期债券采用提前偿还方式,在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至第
7
年末每年分别偿还本金的
20
%


本期债券本金的兑付日为【2020】年
至【2024】年每年的【
8

月【3】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顺延
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二)未上市债券本金的兑付由债券托管机构办理;上市债券本
金的兑付通过登记机构和有关机构办理。本金兑付的具体事项将按照
国家有关规定,由发行人在有关主管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的兑付公
告中加以说明。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毕节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桂花路市房地产开发总公司办公楼

成立日期:2007年3月15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205007
988155158


注册资金:63,689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立华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
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
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
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城市基础设施及相关配套项目的建设
与经营开发;新农村建设、医疗卫生建设、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公益
事业建设及配套项目的投资与开发;依托公司投资基础设施建设衍生
的特许经营权项目;中小企业投融资;广告经营、基础设施冠名、旅
游开发投资、文化游乐设施建设经营;承接其他建设项目的开发建设;
承接建设项目投资策划、咨询业务;土地开发和整理、环境治理投资;
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及运营管理。兼营:房地产开发、市政建设监理、
拆迁安置、物业管理、园林绿化。)

近年来,发行人在毕节市政府的领导下,参与投资建设的重点项
目有:南部新区中心路网工程、百里杜鹃大道、草海大道、毕节市博


物馆、图书馆、三板桥体育场、小坝片区棚户区改造、南部新区棚户
区改造以及金海湖新区职教城建设等。


截至
201
6

12

31
日,发行人资产总额
3,237,875.35
万元,负债
总额
1,718,497.82
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
1,519,377.53
万元,资产负债
率为
53.07
%


201
6
年发行人实现营业总收入
71,353.24
万元,净利润
30,031.48
万元
,近三年实现的平均净利润为
1
9,403.95
万元。




、股东情况


发行人是依法设立的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毕节市政府持有发
行人100%的股权,是发行人的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三、组织结构




毕节市人民政府








毕节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监事会


董事会





经理层








































































发行人业务情况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发行人主要从事基础设施
建设和保障房建设
业务,
2014-2016年
度的主营业务收入、成本和利润情况如表9-1、表9-2和表9-3所示。



9
-
1
2014
年主营业务收入、成本和利润情况


单位:万元


业务板块

主营业务收入

主营业务成本

毛利润

毛利率

市政项目建设


53,351.30


48,501.18


4,850.12


9.09%





9
-
2
2015
年主营业务收入、成本和利润情况


单位:万元


业务板块

主营业务收入

主营业务成本

毛利润

毛利率

市政项目建设


57,241.65


52,037.86


5,203.79


9.09%





9
-
3
201
6
年主营业务收入、成本和利润情况


单位:万元


业务板块

主营业务收入

主营业务成本

毛利润

毛利率

市政项目建设


66,609.70


21,946.02


2,819.49


67.05
%




报告期内,发行人代建收入稳步增长,毛利率较为稳定。2016
年度发行人代建收入毛利率上升较大主要系当年与市政府签订的委
托代建协议约定支付发行人10%的代建管理费。发行人对2016年新
增代建工程仅确认代建管理费,相关营业成本为零所致。


二、发行人主营业务经营模式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业务为基础设施建设和保障房建设,具体
业务模式如下:


1、基础设施建设

发行人承担了毕节市部分重大的基础设施建设任务,是毕节市城
市基础设施投资、建设、运营的重要主体。发行人凭借经营实力和政
策优势,多方面筹措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资金,按照政府城建规划
承接毕节市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为了支持发行人基础设施建设业
务的开展,毕节市政府根据代建协议对发行人所承担的基础设施建设
项目,按照实际发生投资成本的10%-15%支付项目代建费作为发行
人的代建收益。近年来,发行人承担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主要包括职
教城、新双大道、经开区一期路网工程、大方县金鱼村至龙昌村综合
环境整治工程、梨新大道、大方县迎宾大道工程等。


201
4

-
201
6
年发行人
基础设施建设
收入分别为
10,609.59
万元

44,897.39
万元

42,409.85
万元



2、保障房建设

保障房建设是发行人主要业务之一。发行人目前在建的棚户区改
造项目主要有南部新区棚户区改造、毕节市中心城区
小坝片区棚户区
改造
、威宁县
2012
年草海镇人民北路城市棚户区改造、威宁县
2013
年草海镇人民南路和解放路城市棚户区改造等多个棚户区改造项目。



根据
毕节市政府与发行人签订
的项目代建协议,市政府将支付发
行人实际投资成本的
10%
作为发行人项目收益。



201
4

-
201
6
年发行人
保障房建设
收入分别为
42,741.71
万元、
12,344.25
万元

24,199.85
万元




3、发行人主要项目运营情况



9
-
4
发行人主要项目运营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总投资

已投资

已确认收入

已回款金额

职教城项目

264,400.00

191,568.26

--

--

新双大道

164,086.90

136,693.94

--

--

梨新大道

110,305.00

53,730.00

--

--

中心路网工程

88,481.28

99,922.68

109,914.95

40,044.81

经济开发区一期路网工程

84,690.55

45,720.89


--

--

合计


711,963.73

527,635.77


109,914.95

40,044.81



三、发行人所在行业现状和前景分析

(一)基础设施建设行业


1
、我国基础设施建设行业现状和前景


城市基础设施状况是城市发展水平和文明程度的重要支撑,是城
市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的物质条件,是一个国家发达与否的重要体现。

城市基础设施的增长不仅是城市容量的基础,更是城市生活品质提高
和城市文明的保证。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发展为城市化进程提供了物
质保障,具有推动国民经济及地区经济可持续健康发展、改善投融资
环境、强化城市综合服务功能、加强区域交流与协作的积极作用。



近年来,我国固定资产投资在我国经济飞速发展的推动下迅猛


,作为固定资产投资重要一环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取得了重大进展,
但目前我国城市人口急剧膨胀、城市规模迅速扩大,对城市基础设施
及相关配套措施的需求仍将不断增加。《中国城市发展报告》预计,

2030
年我国的城镇化率将达到
65%
左右。现实需求和未来方向,都
说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在城市化的进程中将承担更多的任务、面临更



大的发展空间。同时,我国已相继出台有关政策,加快城市基础设施
建设行业投融资体制改革的进程。伴随着城

化进程的推进和经济的
快速增长,我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规模将不断扩大,发展速度也将
不断

快。



2
、毕节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行业现状和前景


毕节市是
1988

6
月经国务院批准建立的以

开发扶贫、生态
建设、人口控制


为主题的试验区

现辖大方、黔西、金沙、织金、
纳雍、威宁、赫章
、七星关区
7

1

263
个乡(镇、街道)





十二五


期间,毕节市的基础设施建设
快速发展,完成交通基
础设施投资
751
亿元。毕节机场建成通航、威宁机场获批即将开工建
设,
实现县县通高速公路,公路通车总里程
29,908
公里,国

省干
线改造成效显著,村村通水泥路基本建成,“两硬化”工程实现全市
农村全覆盖,铁路新增建成里程
182
公里。



“十三五”

期间,毕节市将紧紧抓住国家实施“一带一路”发展
战略和对西部地区交通基础设施倾斜支持的机遇,注重“大动脉、中
动脉、小动脉”三个层级协调推进,统筹加快公路、铁路、机场建设
步伐,进一步强化交通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增强对外通达能力
,
构筑
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

国家发改委推出的《深入推进毕节试验区改
革发展规划(2013-2020)》的实施将进一步激发毕节市对于基础设
施建设的需求,发行人将在毕节市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抓住新一轮的发
展机遇,大力拓展业务,创造新的利润增长点。





保障房建设
行业



1、我国保障房建设行业现状和发展前景

保障性住房建设是我国重大的民生工程和发展工程,包括廉租住
房、公共租赁住房、农村
危旧房改造、城市棚户区改造和煤矿、林区、
垦区的棚户区改造等。保障性住房
建设
能够帮助城市低收入家庭改善
居住环境、实现幸福安居和提高生活质量,能够有效拉动投资、消费
需求,带动相关产业发展,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建设,发挥
助推经济实现持续健康发展和改善民生的积极
作用




“十二五”期间,全国已经累计开工建设各类保障性住房和棚户
区改造安置住房
3
,983
万套,基本建成

3,000
万套。

根据《国民经
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
年规划纲要》,“十三五”期间保障房建设目
标为:基本完成城镇棚户区和危房改造任务;
将棚户区改造与城市更
新、产业转型升级更好结合起来,加快推进集中成片棚户区和城中村
改造,有序推进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危旧住房和非成套住房改造,
棚户区改造政策覆盖全国重点镇

完善配套基础设施,加强工程质量
监管。



综上,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与国家政策对保障房建设的大力
支持,我国保障房建设行业将进一步加速发展,拥有良好的市场前景。



2、毕节市保障房建设行业现状和发展前景

“十二五”期间

毕节市
建设各类保障性住房
144
,
369
套,完成
农村危房改造
411
,
303
户,建成农村小康房
5
,
300
多户,
城镇人均住
房建筑面积达
31.35
平方米。

经过几年的发展,发行人在毕节市保障
房建设行业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通过
棚户区改造
项目的建设把




市建设和发展城市经济有机结合起来,
进而
提升城市发展的巨大潜力
和空间,
最终
把“城市建设”变成“城市经济”,使城市更具有生命
力、更加充满活力
,为毕节市经济发展注入新动力。



综上,未来几年,毕节市对于保障房需求持续稳定。在毕节市政
府对保障房建设行业大力支持下,发行人作为市内棚户区改造建设的
重要主体将承担更多的棚改项目建设任务。因此,发行人在保障房建
设行业有着广阔的发展前景与机会。




、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地位和竞争优势


(一)发行人在所处行业中的地位

毕节市五大投融资主体分别为毕节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毕节市
开源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毕节市信泰投资有限公司、毕节市
安方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毕节市兴农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发行人是毕节市第二大投融资平台。


发行人承担了毕节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保障房建设等职能,是
毕节市重要的投融资和建设主体,在资产规模、经营管理、项目运作、
政府支持等方面具有强大的竞争优势。自组建以来,发行人在基础设
施建设、保障房建设等领域严格按照毕节市整体发展规划进行投资、
建设和经营,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城市环境的改善
和社会经济的发展做出了重大的贡献。同时,随着毕节市经济的快速
发展和政府的大力支持,发行人的业务水平和经营能力将稳步提高,
这将进一步强化其行业竞争力,巩固其在行业内的优势地位。


(二)发行人的主要竞争优势


1
、政策和区位优势


毕节市位于贵州省西北部,地处川滇黔三省交界,是1988年经
国务院批准建立的以“开发扶贫、生态建设、人口控制”为主题的试
验区。全市辖七县一区,总面积2.69万平方公里,总人口880.79万
人。作为国务院批准设立的经济试验区,毕节市享受国家的各种政策
优惠措施,如:在土地开发利用中出让金减免的审批权下放,在项目
审批中明确规定除需列入国家级或省级预算内的项目外,其余项目审
批权全部下放;在税收优惠中包括国税在内减免审批权下放。


2

强大的政府支持


作为毕节市重要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保障房建设主体,发行人
的发展得到了毕节市政府的大力支持。根据公司投资和发展需要,毕
节市政府多次向发行人注入大量优质资产,扩大了公司的规模,增强
了公司的经营实力。同时,毕节市政府在项目开发、税收方面、财政
补贴方面给予发行人多方面支持,进一步提高了公司的综合实力,使
发行人持续健康地发展。总体上看,毕节市政府给予发行人强有力的
支持,公司的外部经营环境宽松,有利于公司未来的发展。


六、发行人未来发展规划


(一)
强力
推进基础设施建设
,巩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主导地位


紧紧围绕毕节市城市






发展规划
纲要
及市政府的授权,
及时做好项目储备工作;以毕节建投
为项目融资、建设主体,积极参

威宁、大方、黔西、赫章和
金海湖新区
的融资、建设

运营工作;
以乡村建设投资发展公司为主体,承担南部新区棚户区及
小坝片区




户区改造项目;按照市政府安排,积极与省内外综合实力较强企业合
作,力争引入优质企业参与毕节市基础设施建设,
实现
互利互赢。



(二)
整合资源,扩展投资领域,实现多元化经营


为积极配合毕节市经济社会新一轮跨越式发展整理战略,同时适
应市场竞争和自身发展需要,公司将通过参股控股投资方式,逐步向
房地产、酒店经营、文化产业、新农村建设等多领域扩展,实现经营
业务多元化。



(三)
夯实新农村发展基础,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


公司以下属子公司毕节试验区乡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为项目实
施载体,
在“十三五”期间,将进一步
加快毕节试验区农村建设步伐,
加大农村建设投入,强力推进

特色小城镇




五园新村


建设为核心
的新农村建设,改善农民居住环境和生活条件,促进城乡统筹发展。






树立经营城市理念,做好资产经营管理工作


一是提高国有资产经营水平,实现国有资产效益最大化;二是
积极探索新的经营理念,强化自有资产的经营管理力度,对公司房
屋和闲置土地进行招租,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加强与市政府有
关部门沟通,探索城市特许经营权的有效运行模式,切实提高城市
经营管理水平和持续融资能力。




第十条
发行人财务情况


本部分财务数据来源于发行人2013年-2015年及2016年经审计的
合并财务报告。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发行人2013
年-2015年及2016年的合并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
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审亚太
审字(
2016


020619


中审亚
太审


2017

020656

)。



在阅读下文的相关财务信息时,应当参照发行人经审计的财务报
表、附注以及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其他部分对发行人的历史财务数
据的注释。


表10-1 发行人2014年-2016年主要财务数据

项目

2016年末/度

2015年末/度

2014年末/度

资产总计(万元)

3,237,875.35


2,972,757.62


2,401,578.88


其中:流动资产(万元)

2,447,474.61


2,260,443.33


2,070,208.34


负债合计(万元)

1,718,497.82


1,483,411.58


1,312,354.15


其中:流动负债(万元)

682,077.75


658,671.69


897,191.96


所有者权益合计(万元)

1,519,377.53


1,489,346.04


1,089,224.73


营业收入(万元)

71,353.24


61,990.18


58,099.83


营业毛利(万元)

49,407.22


9,952.32


9,598.65


净利润(万元)

30,031.48


14,428.31


13,752.0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万元)

1,080.13


42,958.64


44,051.6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万元)

-
8,760.39


6,069.61


-
54,379.7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万元)

-
201,327.27


-
386,286.84


-
202,093.0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万元)

175,963.48


485,485.51


346,664.85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万元)

-
34,124.18


105,268.28


90,192.06








表10-2 发行人2014年-2016年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

201
6



20
1
5



20
1
4



流动比率(倍)

3.59


3.43


2.31


速动比率(倍)

1.45


1.22


0.68


资产负债率(%)

53.07


49.90


54.65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

0.
23


0.23


0.24


存货周转率(次/年)

0.02


0.04


0.04


总资产周转率(次/年)

0.02


0.02


0.03


主营业务毛利率(%)

67.05


16.05


16.52


净资产收益率(%)

2.00


1.12


1.27


总资产收益率(%)

0.97


0.54


0.65




注: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

4、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

5、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6、资产周转率=营业收入/总资产平均余额

7、营业毛利率=(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收入

8、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所有者权益平均余额

9、资产收益率=净利润/总资产平均余额

10、2014年应收账款平均余额、存货平均余额、总资产平均余额、所有者权益平均余额以2014
年末金额代替


第十


已发行尚未兑付的债券


一、已发行债券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发行人已发行债券情况如表11-1所示:

表11-1 发行人已发行债券情况表

债券类型

债券简称


债券余
额(万元)


利率


借款期限


公开发行企业
债券

1
5
毕节建投债


160,000
.
00


6.50
%


2015.01.28
-
2022.01.28


私募债

银杏债
1



1,000.00


7.
6
0
%


2014.06.12
-
2017.06.12


私募债

银杏债
2



4,000.00


8.2
0%


2014.06.12
-
2017.06.12


私募债

银杏债
3



10,000.00


9.0
0%


2014.06.12
-
2017.06.12


私募债

银杏债
4



5,000.00


10.0
0%


2014.06.12
-
2017.06.12


合计

--


1
8
0,000.00


--


--




二、已发行信托及资管计划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发行人有


信托借款尚未偿还,

体情况如下:



11
-
3
发行人信托
及资管计划
借款明细表


借款单位

借款性质


借款金额(万元)


利率


借款期限


中信信托有限
责任公司

质押借款

20,000.00

6.80%

2015.03.11-
2018.03.10


中信信托有限
责任公司

质押借款

30,000.00

6.80%

2015.03.03-2018.03.02


上海国际信托
有限公司

抵押借款

20,000.00

0.15%

2015.10.29-2020.10.22


上海国际信托
有限公司

保证借款

20,000.00

0.15%

2016.01.28-2021.01.19

中建投信托有
限责任公司

保证借款

30,000.00

7.20%

2016.01.26-2018.01.29

交银国际信托
有限公司

保证借款

38,000.00

7.00%

2016.03.31-2020.12.20

合计


--


1
58
,
0
00.00


--


--





除此之外,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无已发行未兑付的
企业(公司)
债券、中期票据或短期融资券、资产证券化产品、保险债权计划、

管计划、
理财产品及其他各类私募债权品种情况,无代建回购、融资
租赁、售后回租等方式融资情况。




第十



集资金用途


一、本次债券募集资金总额及用途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5.00亿元,全部用于毕节市金海湖新区城市
地下综合管廊工程。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见表
12
-
1




12
-
1
募集资金使用分配表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规

(万元)


拟使用募集资

(万元)


募集资金占总
投资比例


1

毕节市金海湖新区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

314,973.17

50,000.00

15.87%

合 计

314,973.17


50,000.00

--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未用于弥补亏损、房地产买卖、股票买卖和期
货交易等与企业生产经营无关的风险性投资,未用于具有完全公益性
的社会事业项目如体育中心、艺术馆、博物馆、图书馆等项目的建设。



二、项目建设的必要性、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1
、项目建设必要性和社会效益



1

综合管廊建设是一项积极响应国家政策的利国利民的基础
设施建设


针对我国城市基础
设施仍存在总量不足、标准不高、运行管理粗
放等问题,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
(国


2013

36

),
明确指出:

开展城市地下综合管廊试点,用
3
年左右时间,在全国
36
个大中城市全面启动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工程;
中小城市因地制宜建设一批综合管廊项目;新建
道路、城市新区和各
类园区地下管网应按照综合管廊模式进行开发建设。”

综合管廊建设
不仅是对国家政策的积极响应,同时在满足民生基本需求和提高城市



综合承载力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2

综合管廊建设是提高土地利用率、扩大城市生存发展空间
的需要


金海湖新区道路红线宽度有限,在有限的道路红线宽度内,往往
要同时铺设各种市政公用管线,有时尚要考虑隧道、地下人防设施、
地下商业设施的建设,无论从城市生产、生活设施的建设需要,还是
减轻城市环境、防灾压力的需要等,都迫切要求向地下空间发展。由
于综合管廊内管线布置紧凑合理,有效利用了道路下的空间,节约了
城市用地,这能有效缓解城市发展与我国土地资源紧张的矛盾,对提
高土地利用率、扩大城市生存发展空间具有重要的意义。


2
、项目建设经济效益


根据
中国华西工程设计建设有限公司
编制的《毕节市
金海湖新区
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
可行性研究报告》,
项目
收入来源主要是
管线
入廊租赁收入



项目运营期

20
年,含建设期
2
年)


项目运
营收入为
34
.38
亿元,
运营成本及税金为
1.17
亿元,可用于偿债的经
营性现金净流入为
33
.21
亿元,在项目运营期内能够覆盖总投资。


营期内,
项目
全部投资口径的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为
1.69
%

税后

资回收期(
静态
)为
16.47
年,具有
较好
的经济效益。



三、募投项目建设对发行人业务状况、财务状况的影响

(一)项目建设对发行人业务状况影响

本期债券
募集
资金投向毕节市
金海湖新区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工

项目。随着募投项目
的完工
,发行人收入规模将不断扩大,主营业



务收入结构将进一步改善。

同时,项目的成功建设,有利于突出发行
人主营业务优势,有利于巩固和加强发行人在毕节市基础设施建设行
业的地位。



(二)项目建设对发行人财务状况影响

本期债券募投项目投资总额为
314,973.17
万元,募投项目为在建
工程项目,发行人
募集资金全部
用于项目建设
。本期债券发行后,发
行人长期负债将增加
5.00
亿元,资产负债率略有上升但仍处于合理水
平。同时,项目建设完成并实现收入后,发行人经营能力与盈利能力
将得到进一步提升。



四、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管理制度

发行人将严格按照国家发改委关于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制
度和要求对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管理和使用,并通过加强资金使用规划,
引入多方的监督管理,达到专款专用,确保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严格
按照募集说明书承诺的投资项目安排使用。



(一)公司设立本次债券募集资金专户,并与债券募集资金监管
银行签署监管协议,资金的使用、调拨接受监管银行的监督。



(二)成立专项资金管理小组,并制定债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募集资金统一由管理小组管理,严格执行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按照
制度使用资金,定期汇总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并向相关部门披露。



(三)专项资金管理小组同时接受内部风险控制部门和主承销商、
债权代理人
的监督。




第十三条
投资者
保护


为保证全体债券持有人的最大利益,按照《公司法》、《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发改委有关规定,
发行人聘请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毕节分行
为本期债券债权代理人,
并签订了《债权代理人协议》和《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凡通过认
购、受让、接受赠与、继承等合法途径取得并持有本次债券的投资者,
均视作同意《债权代理人协议》和《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条款和
条件,并由债权代理人按《债权代理人协议》的规定履行其职责。同
时,为保障本期债券的按时兑付兑息,发行人聘请贵州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毕节分行
为本期债券偿债资金监管银行,并与该行签订了本期债
券《偿债资金专项账户监管协议》、开立偿债资金专项账户。


本节仅列示了本期债券之《债权代理人协议》和《债券持有人会
议规则》的主要内容,投资者在作出相关决策时,请查阅《债权代理
人协议》及《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全文。






第十


偿债保证措施


本期债券发行规模5.00亿元,每年付息一次,分次还本,在债
券存续期的第
3
年至第
7
年末每年分别偿还本金的
20
%

当期利息随
本金一起支付。本期债券设置的提前偿还条款可分解发行人一次性、
大规模还款的压力。此外,本期债券采用固定利率计提利息,因而还
本付息的不确定因素较少,有利于提前制定偿付计划。发行人良好的
经营业绩和稳定的经营现金流将为本期债券的还本付息提供基础保
障。


为了充分、有效地保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发行人为本期债券按
时、足额偿付制定了详细工作计划,形成一套确保债券安全兑付的机
制。


一、偿债保证的制度性安排

(一)设置偿债资金专项账户

发行人聘请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毕节分行为本期债券偿债资
金监管银行,与该行签订了《偿债资金专项账户监管协议》、并将设
立偿债资金专项账户。偿债资金专项账户专项用于偿付本期债券本息,
该账户资金来源为发行人日常经营所产生的现金流等。


(二)偿债计划的人员安排

发行人将安排专门人员负责还本付息工作,自设立起至付息期限
或兑付期限结束,全面负责利息支付、本金兑付及相关事务,并在需
要的情况下继续处理付息或兑付期限结束后的有关事宜。


(三)偿债计划的财务安排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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