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2017年安庆皖江高科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2017年安庆皖江高科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 摘要 C:\Users\Suzm\AppData\Local\Microsoft\Windows\INetCache\Content.Word\17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_页面_2.jpg 发行人 安庆皖江高科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 8号 二〇一 七 年 月 声明及提示 一、发行人董事会声明 发行人董事会已批准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发行人全体 董事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 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发行人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声 明 发行人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 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报告真实、完整。 三、主承销商勤勉尽责声明 本期债券主承销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企业债券管理条例》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推 进企业债券市场发展、简化发行核准程序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法律、 法规的规定及有关要求,已对本期债券发行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进行了充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投资提示 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有关 的信息披露文件,并进行独立投资判断。主管部门对本期债券发行所 作出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债券风险做出实质性判断。 凡认购、受让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视同自愿接受本募集 说明书对本期债券各项权利义务的约定。 债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投资者自行 负责。 五、其他重大事项或风险提示 除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外,发行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 体提供未在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列明的信息和对本期债 券募集说明书作任何说明。 投资者若对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 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六、本期债券基本要素 (一)债券名称:2017年安庆皖江高科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公司 债券(简称“17安庆皖江债”)。 (二)发行总额:人民币10亿元。 (三)债券期限:本期债券为7年期,同时设置本金提前偿付条 款。 (四)债券利率: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年利率据上海 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简称“Shibor”)的基准利率加上基本利差确 定(Shibor基准利率为《2017年安庆皖江高科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公 司债券申购和配售办法说明》公告日前5个工作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 借中心在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网(www.shibor.org)上公布的一 年期Shibor(1Y)利率的算术平均数,基准利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 位小数四舍五入),本期债券的最终基本利差和最终票面年利率将根 据簿记建档结果,经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协商一致确定,并报国家有关 部门备案,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固定不变。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 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 (五)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每年付息一次,分次还本。在本 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至第7年,每年末按照债券发行总额20%的 比例偿还债券本金。每次还本时,本金根据债权登记日日终在托管机 构名册上登记的各债券持有人所持债券面值按上述比例进行分配(每 名债券持有人所受偿的本金金额计算取位到人民币分位,小于分的金 额忽略不计)。 提前还本年度的应付利息随当年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每年付息时按债权登记日日终在托管机构名册上登记的各债券持有 人所持债券面值所应获利息进行支付。 (六)发行价格:债券面值100元,平价发行,以1,000元为一 个认购单位,认购金额必须是人民币1,000元的整数倍且不少于1,000 元。 (七)债券形式及托管方式:本期债券为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 投资者认购的通过承销团成员公开发行的本期债券,在中央国债登记 公司登记托管;投资者认购的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市场发行的本期债 券,在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托管。 (八)发行方式:本期债券以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通过 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公开发行和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向机构投 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协议发行。 (九)发行范围及对象:在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发行对象 为在中央国债登记公司开户的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 规定除外);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市场的发行对象为在中国证券登记公 司上海分公司开立合格基金证券账户或A股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 (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十)担保情况:本期债券无担保。 (十一)信用级别:经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本期债 券的信用级别为AA,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 目录 释义 ................................ ................................ ................................ ......... 6 第一条 债券发行依据 ................................ ................................ ............ 8 第二条 本次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 ........................ 9 第三条 发行概要 ................................ ................................ .................. 17 第四条 认购与托管 ................................ ................................ .............. 21 第五条 债券发行网点 ................................ ................................ .......... 23 第六条 认购人承诺 ................................ ................................ .............. 24 第七条 债券本息兑付办法 ................................ ................................ .. 26 第八条 发行人基本情况 ................................ ................................ ...... 28 第九条 发行人业务情况 ................................ ................................ ...... 38 第十条 发行人财务情况 ................................ ................................ ...... 54 第十一条 已发行尚未兑付的债券 ................................ ...................... 57 第十二条 募集资金用途 ................................ ................................ ...... 58 第十三条 偿债保证措施 ................................ ................................ ...... 67 第十四条 风险与对策 ................................ ................................ .......... 76 第十五条 信用评级 ................................ ................................ .............. 81 第十六条 法律意见 ................................ ................................ .............. 85 第十七条 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 .............................. 88 第十八条 备查文件 ................................ ................................ .............. 89 释义 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中,除另有规定外,下列词汇具有以下含义: 公司/发行人/皖江高科 指安庆皖江高科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本期债券 指发行额度人民币10亿元的2017年安庆皖江高科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本次发行 指2017年安庆皖江高科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的发行。 募集说明书 指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期债券而制作的《2017年安庆皖江高科技投资发展 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募集说明书摘要 指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期债券而制作的《2017年安庆皖江高科技投资发展 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国家发改委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经开区管委会 指安庆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菱北房地产 指安庆市开发区菱北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宜菱建安 指安庆宜菱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中央国债登记公司 指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西南证券 指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代理人/监管银行 指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庆分行。 簿记建档 指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确定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簿记建档区间,投资者直接向主承销商发 出申购订单,主承销商负责记录申购订单,最终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申购情况确定本 期债券的最终发行规模及发行利率的过程。 承销团 指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组织的,由主承销商和分销商组成的承销团。 余额包销 指承销团成员按承销团协议所规定的各自承销本期债券的份额承担债券发行的风险,在发 行期结束后,将各自未售出的债券全部自行购入,并按时、足额划拨本期债券各自承销份 额对应的款项。 《债权代理协议》 指发行人与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庆分行 签订的 《 2 017 年 安庆皖江高科技投资 发展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 债权代理协议》。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指《 2017 年 安庆皖江高科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 指发行人与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庆分行 签订的《 2017 年 安庆皖江高科技投资 发展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 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 》。 《偿债资金专户监管协议》 指发行人与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庆分行 签订的《 2017 年 安庆皖江高科技投资 发展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 偿债资金专户监管协议 》。 《公司法》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债券条例》 指《企业债券管理条例》。 近三年 2014年、2015年、2016年。 工作日 指北京市的商业银行对公营业日(不包含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和/或休息日(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 别行政区和台湾省的法定节假日和/或休息日)。 元 指人民币元。 注:本募集说明书中部分计算在尾数上的差异是由四舍五入造成的。 第一条 债券发行依据 本期债券业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企业债券【2017】75号文件批准公开发行。 2016年4月25日,发行人召开董事会,会议就本次债券发行的相关事项进行审议,表决同意申请发行本期债 券。 2016年5月8日,安庆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作出《关于安庆皖江高科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发行2016年 公司债券的批复》,同意发行人申请发行本期债券。 第二条 本次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安庆皖江高科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住所:安徽省安庆市湖心北路88号 法定代表人:王虎 联系人:朱爱武 联系地址:安徽省安庆市湖心北路88号 联系电话:0556-5422362 传真:0556-5422123 邮政编码:246000 二、承销团 (一)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8号 法定代表人:吴坚 联系人:韩念龙、蔚爽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A座4层 联系电话:010-57631167、010-57631214 传真:010-88091826 邮政编码:100033 (二)分销商 1、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拉萨市北京中路 101号 法定代表人:陈宏 联系人:张舟扬 联系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 88号金座 10楼 联系电话: 021-23586448 传真: 021-23586852 邮政编码: 200030 2、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 厦门市思明区莲前西路 2号莲富大厦 17楼 法定代表人:王勇 联系人:周晓莉、鲍玲 联系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 2号月坛大厦 B座 601 联系电话: 010-68016763 传真: 010-68082635 邮政编码: 100045 三、交易所发行场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南路528号证券大厦 总经理:黄红元 联系人:陈红远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南路528号证券大厦 联系电话:021-68808888 传真:021-68804868 邮政编码:200120 四、托管机构 (一)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0号 法定代表人:水汝庆 联系人:李皓、毕远哲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0号 联系电话:010-88170745、 010-88170731 传真:010-66061875 邮政编码:100033 (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 总经理:聂燕 联系人:王博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3楼 联系电话:021-68870172 传真:021-38874800 传真:200120 五、债权代理人/监管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庆分行 住所:安徽省安庆市湖心北路9号 负责人:程润 联系人:程润 联系地址:安徽省安庆市湖心北路9号 联系电话:0556-5350777 传真:0556-5350780 邮政编码:246000 六、审计机构: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9号院五栋大楼 1号楼 B2座 301室 法定代表人:王子龙 联系人:金四宝 联系地址:合肥市蜀山区望江路 268号港汇广场 A座 19A层 联系电话: 0551-62842202 传真: 0551-62840302 邮政编码: 230031 七、信用评级机构: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08号阳光高尔夫大厦三楼 法定代表人: 张剑文 联系人:王西 、 黄涛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三里桥路 1018号 A座 601室 电话: 021-51035670 传真: 021-51035670 邮政编码: 200125 八、发行人律师:安徽天瑞律师事务所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区怀宁路 200号置地栢悦中心 12层 负责人:周世虹 联系人:王飞 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区怀宁路 200号置地栢悦中心 12层 联系电话: 18788869930 传真: 0551-65633323 邮编: 230022 九、资产评估机构: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甲 18号北京国际 17层 法定代表人:胡劲为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甲 18号北京国际 17层 联系人:李翔 联系电话: 010-62197312 传真: 010-62197312 邮编: 100081 第三条 发行概要 一、发行人:安庆皖江高科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二、债券名称:2017年安庆皖江高科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简称“17安庆皖江债”)。 三、发行总额:人民币10亿元。 四、债券期限:本期债券为7年期,同时设置本金提前偿付条款。 五、票面利率: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年利率据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简称“Shibor”)的基准 利率加上基本利差确定(Shibor基准利率为《2017年安庆皖江高科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申购和配售办法说 明》公告日前5个工作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在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网(www.shibor.org)上公布的一年 期Shibor(1Y)利率的算术平均数,基准利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本期债券的最终基本利差和 最终票面年利率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经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协商一致确定,并报国家有关部门备案,在本期债券存 续期内固定不变。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 六、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每年付息一次,分次还本。在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至第7年,每年末按照债券发 行总额20%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每次还本时,本金根据债权登记日日终在托管机构名册上登记的各债券持有人所 持债券面值按上述比例进行分配(每名债券持有人所受偿的 本金金额计算取位到人民币分位,小于分的金额忽略不 计)。 提前还本年度的应付利息随当年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每年付息时按债权登记日日终在托管机构名册上登记 的各债券持有人所持债券面值所应获利息进行支付。 七、发行价格:债券面值100元,平价发行,以1,000元为一个认购单位,认购金额必须是人民币1,000元的 整数倍且不少于1,000元。 八、债券形式及托管方式:本期债券为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通过承销团成员公开发行的本期 债券,在中央国债登记公司登记托管;投资者认购的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市场发行的本期债券,在中国证券登记公 司上海分公司登记托管。 九、发行方式:本期债券以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 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公开发行和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向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 止购买者除外)协议发行。 十、发行范围及对象:在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发行对象为在中央国债登记公司开户的境内机构投资者(国 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市场的发行对象为在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合格基金 证券账户或A股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十一、簿记建档日:本期债券的簿记建档日为2017年8月1日。 十 二 、发行首日: 本期债券发行期限的第 1日,即 2017年 8月 2日。 十 三 、发行期限: 3个工作日,自发行首日至 2017年 8月 4日。 十 四 、起息日: 自 发行首日开始计息,本期债券存续期限内每年的 8月 2日为该计息年度的起息日。 十 五 、计息期限: 本期债券计息期限自 2017年 8月 2日 起至 2024年 8月 1日 止。 十六 、付息日: 2018年至2024年每年的8月 2日 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个工作日)。 十七 、兑付日: 2020年至2024年每年的8月 2日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 日)。 十八 、本息兑付方式: 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本息的兑付 通过本 期债券相关登记 托管 机构办理。 十九 、承销方式: 承销团余额包销。 二十、承销团成员: 主承销商为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销商为 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和 长城国瑞 证券有限公司 。 二十 一 、信用安排: 本期债券 无 担保。 二十二、信用级别: 经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长期主体信用级别为AA,本期债券信用级 别为AA。 二十 三 、债权代理人 /监管银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庆分行。 二十 四 、上市安排: 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 1个月内 ,发行人将尽快就本期债券向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提出在经批 准的证券交易场所上市或交易流通的申请。 二十 五 、税务提示: 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应缴纳的有关税金由投资者自 行承担。 第四条 认购与托管 一、本期债券采用实名制记账式发行,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债券托管机构托管记载。 本期债券采用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发行。投资者参与本期债券的簿记、配售的具体办法和要求已在簿记 管理人公告的《2017年安庆皖江高科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申购和配售办法说明》中规定。 二、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发行的债券采用中央国债登记公司一级托管体制,具体手续按中央国债登 记公司的《实名制记账式企业债券登记和托管业务规则》的要求办理。该规则可在中国债券信息网 (www.chinabond.com.cn)查阅或在本期债券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索取。认购办法如下: 境内法人凭加盖其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法人资格证明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认购本期 债券;境内非法人机构凭加盖其公章的有效证明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认购本期债券。如法律法规对 本条所述另有规定,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三、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的债券由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托管,具体手续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债券登记、托管与结算业务细则》的要求办理。该规则可在中国证券登记公司网站(www.chinaclear.cn) 查阅。认购办法如下: 凡参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协议认购的机构投资者,需持有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的合格基金证券账户或A 股证券账户。欲参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协议认购的机构投资者在发行期间与本期债券承销团成员联系,凭加盖其公章 的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法人资格证明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复印件认购本期债券。 四、投资者办理认购手续时,无须缴纳任何附加费用;在办理登记和托管手续时,须遵循债券托管机构的有关 规定。 五、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投资者可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债券的转让和质押。 第五条 债券发行网点 一、本期债券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公开发行的部分,具体发行网点见附表一。 二、本期债券部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向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合格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 (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公开发行,具体发行网点为本期债券主承销商设置的发行网点(附表一中标注 “▲”的发行网点)。 第六条 认购人承诺 购买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包括本期债券的初始购买人、二级市场的购买人及通过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期债券的 投资者,下同)被视为做出以下承诺: 一、投资者接受本募集说明书对本期债券项下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其约束; 二、本期债券的发行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如需)并依法就该 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变更; 三、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1个月内,发行人将申请本期债券在经批准的证券交易场所上市或交易流通,并由主 承销商代为办理相关手续,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安排; 四、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内,若发行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将其在本期债券项下的债务转让给新债务人承继时, 则在下列各项条件全部满足的前提下,投资者在此不可撤销地事先同意并接受这种债务转让: (一)本期债券发行与上市交易(如已上市交易)的批准部门对本期债券项下的债务变更无异议; (二)就新债务人承继本期债券项下的债务,有资格的评级机构对本期债券出具不次于原债券信用级别的评级 报告; (三)原债务人与新债务人取得必要的内部授权后正式签署债务转让承继协议,新债务人承诺将按照本期债券 原定条款和条件履行债务; (四)原债务人与新债务人按照有关主管部门的要求就债务转让进行充分的信息披露。 五、投资者同意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庆分行作为债权代理人及资金账户监管银行的安排,同时接 受《债 权代理协议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 》、《偿债资金专户监管协议 》等文件 对本期债券项下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其约束。投资者购买本期债券即被视为接受上述协议之权利及义务安排。 六、本期债券的债权代理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若需)并依 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变更。 七、对于债券持有人会议依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规定做出的有效决议,所有投资者(包括所有出席会议、 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接受该决议。 第七条 债券本息兑付办法 一、利息的支付 (一)本期债券在存续期内每年付息一次,2020年至2024年每年应付利息随当年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期 债券付息日为2018年至2024年每年的8月 2日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二)本期债券未上市部分利息的支付通过债券托管人办理;上市债券利息的支付通过证券登记机构和有关机 构办理。利息支付的具体办法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行人在有关管理部门指定媒体上发布的付息公告中加以说 明。 (三)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应缴纳的有关税金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二、本金的兑付 (一)本期债券设置提前偿还条款,在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至第 7年,每年末按照债券发行总额 20%的金额偿 还债券本金。即在 2020年至 2024年每年的 8月 2日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个工作日), 分别偿还 2亿元本金。每次还本时,本金根据债权登记日日终在托管机构名册上登记的各债券持有人所持债券面值 按上述比例进行分配(每名债券持有人所受偿的本金金额计算取位到人民币分位,小于分的金额忽略不计)。 提前还 本年度的应付利息随当年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每年付息时按债权登记日日终在托管机构名册上登记的各债券持有 人所持债券面值所应获利息进行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其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二)本期债券未上市 部分 本金的兑付由债券托管人办理; 上市 债券本金的兑付通过 证券 登记机构和有关机构 办理。本金兑付的具体事项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行人在 有关主管部门指定 媒体上发布的兑付公告中加以说明。 第八条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公司名称:安庆皖江高科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住 所:安徽省安庆市湖心北路88号 法定代表人:王虎 注册资本:300,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经营范围:工业和商业地产开发、城市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土地开发整理、政府性投资项目建设项目、有收益 权的市政公用设施投资和经营、高新技术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工业园区及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建设和运营管 理;汽车租赁及相关服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发行人是由安庆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独资公司,主要承担国家级经济开发区内 基础设施建设与维护、土地资源开发利用及国有资产运营管理等多项职能。 截至 2016年末,发行人经审计的总资产为 657,147.93万元 ,所有者权益为 362,823.05万元 ,其中归属于母公 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 362,096.01万元。 2016年度发行人实现营业收入 39,403.31万元 ,实现净利润 15,267.07万 元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15,260.23万元。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 发行人 成立 于 2011年 5月 ,系由经开区管委会出资组建的有限公司 ,成立时注册资本为 10,000万元,全部由 经开区管委会 认缴,占注册资本的 100%,该出资分 5期缴足, 其中, 首次出资 2000万元于 2011年 5月成立时缴 纳, 已经安庆振风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出具了 振风验字( 2011)第 155号 验资报告 ;第二期出资 500万元于 2011年 9月缴纳,已经安庆振风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出具了振风验字( 2012)第 104号验资报告;第三期出资 1800万元于 2012年 3月缴纳,已经安庆振风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出具了振风验字( 2012)第 099号验资 报告;第四期出资 2000 万元于 2012年 7月缴纳,已经安庆振风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出具了振风验字( 2012)第 249号验资报告;第五期 出资 3700万元于 2013年 5月缴纳,已经安庆振风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出具了振风验字( 2013)第 063号验资报告 。 2014年 3月,根据发行人股东会决议及修改后的章程决定 增资 20,000万元, 变更后公司注册资本 和实收资本 为 30,000万元, 经开区管委会 认缴出资额占注册资本的 100%,该出资 已 经安庆振风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出具振风 验字 [2014]第 089号验资报告。 2015年 3月 ,根据发行人股东会决议及修改后的章程决定 增加注册资本 270,000万元 ,变更后公司注册资本为 300,000万元, 新增注册资本全部由经开区管委会 认缴, 分期缴付, 2015年 3月及 2015年 4月, 经开区管委会 分别 缴付了 35,000万元和 35,000万元出资额,该出资 已 经安庆振风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 分别 出具 了 振风验字 [2015]第 003号和振风验字 [2015]第 004号验资报告。 2016年 2月,安庆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实物出资 75.14万元, 截止 2016年 12月 31日,公司注册资 本 300,000万元,实收资本 100,075.14万元。 三、发行人股东情况 发行人为国有独资公司, 经开区管委会 对发行人履行出资人职责。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股权不存在 被股东质押的情况。 四、发行人公司治理和组织结构 (一)公司治理 发行人是经开区管委会 出资组建的国有独资公司,经开区管委会 对公司履行出资人责任。发行人根据《公司法》 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并设立了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 公司不设股东会,由经开区管委会 行使 股东会职权,经开区管委会授权公司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决 定公司的重大事项。 董事会由五名 董事构成,其中,经开区管委会按规定程序委派四名董事,一名职工董事由职工 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制定公司的发展规划和重大项目投融资方案 ;决定公司的 经营方针和年 度经营计划;审定 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制定公司 利润分配方案 、 亏损弥补方案; 审定出售重大资产及抵押、借 贷、担保等重大事项;审定重大诉讼等法律事项;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批准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听取 并审查经营班子的工作报告,听取、审查并批准内部审计的工作报告;审议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及 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审议聘任或 者解聘总经理、副总经理,并根据总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等公司核心人员及其报酬事项;审定全资企业经营者的任免,控股企业董事长、监事会主席的推荐人选;拟定公司 章程及修改草案;其它应由董事会决定的重大事项。 监事会 代表经开区管委会对公司国有资产运营和保值增值状况实施监督 ,监事会成员为五人。其中,职工代表 监事二人,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 其余监事由经开区管委会委派。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检查公司贯彻执行国 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经开区管委会相关规定的情况;检查公司的财务收支、经营效益、利润分配、资产运 营 、 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等情况;检查公司内部控制制度、风险防范体系的建立及执行情况;对公司投融资、产权转让、 贷款担保等重大经营活动行使监督权;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 政法规、公司章程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当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 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负责指导公司下属全资、控股、参股公司、独资企业监事会或派出监事的财务 监督工作;经开区管委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发行人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负责公司的 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发行人实行现代企业制度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激励机制、约束机制以及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 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对职工实行双向选择的劳动用工制度,建立工会组织并开展工作,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二)组织结构 根据高效、精简的原则,并结合自身的定位、业务特点及业务需要,发行人共设置了工程部、财务部、 办公室 、 销售 部 、 开发部 等职能部门,各职能部门之间在业务开展中具有相互独立性又保持顺畅的协作。发行人的组织结构 见下图 : 工程 部 办公 室 销售 部 财务 部 监事会董事会 总经理 安庆皖江高科技投资发展有 限公司 安庆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开发 部 五、发行人主 要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 截至 2016年末,发行人拥有两家控股子公司,分别为安庆开发区安居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和安庆皖江高科 创业服务有限公司。 (一) 安庆开发区安居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安庆开发区安居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 2002年 4月,注册资本 2,000万元, 发行人持股 75%, 经营范围 为 房地产开发、建筑材料、五金、水暖器材、装璜材料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截至 2016年 12月 31日,资产总额 3,895.62万元,负债 总额 1,098.90万元 , 所有者权益总额 2,796.72万元。 2016年度营业收入 116.61万元 ,实现净利润 20.09万元。 (二) 安庆皖江高科创业服务有限公司 安庆皖江高科创业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1年 5月,注册资本 500万元, 发行人持股 90%, 经营范围为 创业 培训、辅导科技企业孵化、技术咨询、场地出租、物业服务、绿化维护;停车场管理;道路保洁。(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16年 12月 31日,资产总额 1,465.80万元,负债总额 1,187.24万元,所有者权益总额 278.56万元。 2016 年度营业收入 334.67万元,实现净利润 18.18万元。 六、发 行人董事 、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截至本期债券发行前,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如下: (一)董事 马春晨 先生 :汉族,中共党员 ,研究生学历。曾在安庆市迎江化工厂、安庆开发区回祥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安庆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发展局任职,历任安庆皖江高科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现任安庆皖江高 科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 王虎 先生: 汉族,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曾在安庆经济技术开发区人社局、安庆经济技术开发区招商局任职, 现任安庆皖江高科技投资发展 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安庆皖江高科创业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 吕东生先生:汉族,中共党员,大学学历。曾在安庆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工作,现任安庆皖江高科技投资发 展有限公司 董事兼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安庆皖江高科创业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 朱春平 先生: 汉族,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曾任职于安庆开发区天柱监理有限公司、安庆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 投资建设管理中心,现任安庆皖江高科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董事兼 副总经理、安庆开发区安居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 司董事长。 方华桐 女士: 汉族,大学学历。现任安庆经济技术开发区党群工作部副 部 长、中共安庆经济技术开发区非公有 制企业委员会副书记 、安庆皖江高科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 。 (二)监事 胡晓云女士:汉族,民进党员 , 研究生学历。曾在安庆航道处、安庆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任职,曾任安庆开发区 经济发展局经济运行办副主任,现任安庆开发区办公室法制办副主任 、安庆皖江高科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监事 。 李洁女士:汉族,中共党员 ,大学学历。曾在安庆经济技术开发区招商中心、安庆经济技术开发区社发局任职, 现任安庆经济技术开发区纪工委监察室科员、妇工委副主任 、安庆皖江高科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监事 。 何庆先生:汉族,中共党 员,大学学历。曾在安庆市迎江区老峰镇重点办任职,现任安庆皖江高科技投资发展 有限公司工程部主任,安庆开发区安居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安庆皖江高科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监事 。 潘胜利先生:汉族,曾在安庆经济技术开发区人社局任职,现任安庆皖江高科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监事、 工程 部副主任。 华武先生:汉族,中共党员,大学学历,曾在安庆经济技术开发区招商局任职,现任安庆经济技术开发区人社 局副局长 、安庆皖江高科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监事 。 (三)高级管理人员 王虎先生: 总经理,简历详见董事部分。 吕东生先生 : 财务总监 ,简历详见董事部分。 第九条 发行人业务情况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发行人收入主要为 基础设施 、安置房等工程建设 业务 收入。近年来,随着 经开 区建设步伐的不断加快,发行人 综合实力和业务规模不断提升, 2014-2016年,发行人分别实现营业收入 13,687.99万元 、 35,832.19万元 和 39,403.31 万元 ,净利润 5,480.53万元 、 15,422.84万元 和 15,267.07万元 。具体情况见下表。 2014年度至2016年度发行人收入构成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收入构成情况表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主营业务收入 39,145.19 35,097.23 13,407.02 其他业务收入 258.12 734.96 280.97 补贴收入 15,000.00 15,080.00 5,689.70 合计 54,403.31 50,912.19 19,377.69 发行人近三年主营业务收入、成本及毛利润情况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主营业务收入 工程建设板块 38,595.66 31,773.46 12,041.92 厂房销售板块 158.85 3,239.39 1,254.33 物业管理板块 223.39 84.39 110.77 租赁业务板块 167.29 合计 39,145.19 35,097.23 13,407.02 主营业务成本 工程建设板块 36,808.82 30,192.21 11,383.95 厂房销售板块 1,096.86 3,868.12 1,466.83 物业管理板块 162.23 79.78 88.98 租赁业务板块 132.57 合计 38,200.48 34,140.11 12,939.76 毛利润额 工程建设板块 1,786.84 1,581.24 657.97 厂房销售板块 -938.01 -628.73 -212.50 物业管理板块 61.16 4.61 21.78 租赁业务板块 34.72 合计 944.71 957.12 467.26 毛利润率 工程建设板块 4.63% 4.98% 5.46% 厂房销售板块 -590.50% -19.41% -16.94% 物业管理板块 27.38% 5.46% 19.67% 租赁业务板块 20.75% 合计 2.41% 2.73% 3.49% (一)工程建设业务收入 2014年度至 2016年度,发行人分别实现 工程建设业务 收入 12,041.92万元 、 31,773.46万元 和 38,595.66万元 , 发行人 每年按工程建设进度 与委托方 进行结算,根据相关 代建 协议,委托方给予发行人 5%项目收益 。 另外, 根据 施工合同, 发行人自施工方收取一定比例的管理费,抵扣营业成本。各年度毛利率存在一定波动,主要是由于发行 人自施工方取得的管理费金额存在波动 ,随着发行人工程建设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张,工程建设的业务的毛利将持续 稳定增长 。 (二)厂房销售业务收入 2014年度至 2016年度,发行人分别实现厂房销售业务收入 1,254.33万元 、 3,239.39万元 和 158.85万元 ,略有 亏损,主要是由于发行人为支持经开区招商引资,在厂房销售 时以低于市场价格的定价给予部分购买方不同比例的 销售折扣所致,对 低于市场价的差价 部分 经开区管委会以政府补贴的形式对发行人 进行了 补偿。 (三) 物业管理 业务 收入 2014年度至 2016年度,发行人分别实现物业管理业务收入 110.77万元 、 84.39万元 和 223.39万元 ,为发行人 子公司安庆皖江高科创业服务有限公司经营物业管理业务的营业收入 ,发行人不断拓展业务收入来源,随着孵化器 项目的建设完工,物业管理 收入 将成为 发行人 重要的收入来源。 ( 四 ) 租赁 业务收入 2016年度,发行人新增租赁业务收入 167.29万元,其中 56.01万元为车辆租赁收入, 111.28万元为 房产 经营租 赁业务的营业收入。随着孵化器项目的建设完工,发行人的租赁业务收入也将进一步增长。 ( 五 )政府补贴收入 2014年度至 2016年度,发行人分别获得政府补贴收入 5,689.70万元 、 15,080.00万元 和 15,000.00万元 ,补贴 收入 随经营业务规模扩张 稳定 增长。 二、发行人主营业务经营模式 发行人目前的主营业务 为基础设施、 安置房等工程建设业务 ,在区内居于主导地位。 发行人主营业务包括 基础设施、 安置房等工程建设 业务 、 标准化厂房 建设运营 业务 等。城市基础设施的逐步配 套和完善,对于改善城市投资环境、提高全社会经济效率、发挥城市经济核心区辐射功能有着积极作用,对招商引 资、工商业繁荣以及地方经济的快速增长均有明显的支持和拉动作用。 工程建设业务 收入是发行人营业收入的主要来源。 目前 发行人 工程建设业务 采取市场化的模式进行投资开发: 针对政府委托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发行人与政府签订了《委托代建协议》,明确建设资金的筹措和具体建设事宜的安 排。项目建设过程中 及 建成后,政府将 分期 向发行人支付项目建设成本,并综合考虑发行人的税负及利润,按项目 投资成本的一定比例给付经济补偿。 截至 2016年末发行人在建基础设施工程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万元) 项目已投资 (万元) 两区共建项目 (一期) 490,000.00 148,129.00 两区共建项目 (二期) 300,000.00 7,177.87 富士康项目 10,000.00 4,660.80 合计 800,000.00 159,967.67 针对安置房等工程项目, 发行人与委托方签订相关协议。根据该协议约定,由发行人前期垫付资金进行工程项 目建设。项目建设完成后,由发行人交付委托方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发行人按照实际工程 成本发生额加成一定比 例的代建管理费确认收入 , 委托方根据核算结果 支付相关款项。 近三年 发行人 该类 工程建设业务情况 如下 : 项目 工程投资额 (万元) 工程建设收入 (万元) 铸锻产业园还建点一期 4,890.15 5,134.55 铸锻产业园还建点二期 3,556.65 3,734.41 中兴小学 628.63 660.05 城际铁路 5,722.19 6,008.18 辉煌新村 3,940.31 4,137.06 胜利路泵站 7.61 8.00 老峰第一还建点 4.38 4.59 中小企业孵化中心一期 27,575.39 28,953.58 老峰片两区共建一期 36,808.82 38,649.27 合计 83,134.12 87,289.69 标准化厂房建设与运营方面,发行人通过自筹资金和借款等方式投资建设标准化厂房等园区配套设施,项目建 成后发行人采取部分对外销售,部分物业自持租赁的管理和运营等方式,通过向 入园 企业收取厂房租售收入等形式 偿还相应借款并获取收益。 三、发行人所在行业情况 (一) 发行人所在 行业现状和前景 1、我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行业现状和前景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是对国民经济发展具有全局性、 先导性影响的基础行业。 城市基础设施的逐步配套和完善, 对于改善城市投资环境、提高全社会经济效率、 发挥城市经济核心区辐射功能等有着积极作用,对城市土地增值、 房地产业发展、商业服务业的繁荣以及地方经济的快速增长都有明显的支持和拉动作用。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行业的发展一直受到中央和各地方政府的高度重视,并得到了国家产业政策的重点扶持。虽 然我国处于快速城镇化发展阶段,但城市基础设施水平还比较低,具体表现在:大城市交通拥挤、居民居住条件差、 环境和噪声污染严重、水资源短缺等;中小城市自来水、天然气普及率和硬化道路比重低,污水、废物处理设施缺 乏等。 我国仍存在城市基础设施供给相对不足与城市基础设施需求迅速增长的矛盾。 目前,我国正处于城镇化的关键时期。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从 2002年至 2016年,我国城镇化率以平均每 年 1.31个百分点的速度发展,城镇人口平均每年增长 2千多万人。 2016年末,我国城镇人口比重达到 57.35%,城 镇常住人口 79,298万人 。 2013年 9月颁布的 《 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 》 中明确指出 “当前 , 我国 城市基础设施仍存在总量不足、标准不高、运行管理粗放等问题。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有利于推动经济结构调 整和发展方式转变 , 拉动投资和消费增长 , 扩大就业 , 促进节能减排 。 ”因此 , 预计未来相当长一 段时期内 , 我国城 市基础建设业务将保持持续较高的需求,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第一,从量的角度来看,虽然截止 2016年末我 国城镇化水平已经达到 57.35%,但是与发达国家超过 80%的城镇化水平相比,仍面临较大的差距。第二,从质的角 度来看,我国城市基础设施普遍存在着交通拥堵、市政管网老化、公园绿地少、环境质量差等问题,城镇质量有待 提高。 因此,从总体来看,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的不断深入,我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行业仍有着巨大的发展空间和发 展机遇。 2、 安居性住房建设与运营行业现状及前景 我国房地产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因其产业相关度高、带动性强、与金融业和人民生活联系密切,发展态 势关系到整个国民经济的稳定性和安全性。其中安置房建设作为城市升级改造的配套措施,是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 性房地产业务,是政府为创立和谐社会,妥善解决城镇化过程中居民居住问题而实施的一项重要举措。 城镇化的快速发展是我国安置房建设业务发展最直接的促进因素。当前,我国城镇化正处在快速发展阶段,其 中旧城改造和新城建设是我国城镇化发展的两个重要内容,大量的旧城改造和新城建设项目极大地推动了我国安置 房建设行业的发展。同时,国家 和各地方也不断出台相关法律法规来支持并规范安置房建设。 预计未来 10年,在城市化进程加快、土地供应刚性及城乡一体化统筹发展等方面因素的推动下,城市扩大及 升级改造对居民安置的需求将继续增加,受政府主导的安置性房地产业务也将继续蓬勃发展。 3、标准化厂房建设与运营现状和前景 随着沿海发达地区人力资本、原材料、资源和环境等各种成本的不断上升,我国制造业开始加快了向中西部内 陆地区转移的步伐。但中西部地区由于产业起步低、产业基础薄弱和发展时间短等各种因素,导致承载的工业园区 建设滞后,缺乏与大型龙头企业配套的中小型企业 ,不能形成完整的产业链。并且,中西部内陆地区工业园区还存 在现有企业布局不合理,无优势产业集群,土地资源浪费严重等问题。 与此同时,现有中小型和创业型企业由于资金不足等问题不具备在园区买地自建厂房的能力,而园区又不能为 其提供生产经营的场所,其发展壮大必将受到极大制约。即使在资金充足的情况下,企业如果自建生产厂区,从建 设到投产仍需时日,并不利于企业抢占产品市场先机。在多年的产业发展中,发达国家探索出了集中建设标准化厂 房的方法,以达到解决中小企业资金不足,园区功能布局不合理,土地资源浪费严重,无产业集群优势等产业 发展 中的各种问题。 因此,在我国实现全面现代化和工业化的过程中,我国中西部及内陆地区标准化厂房建设行业将面临着广阔的 市场机遇和发展前景。 (二)发行人在行业中的地位和竞争优势 1、发行人在安庆经济技术产业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处于领先地位 安庆经济技术开发区目前共有安庆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发行人两家政府投融资建设主体, 发行人排名第二位,在安庆经开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国有资产运营方面拥有重要地位。截至2016年末安庆经济 技术开发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简要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 :万元 总资产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应付债券待偿还本金余额 1,187,506.76 605,232.46 178,000.00 自成立以来,发行人组织实施了开发区辉煌新村安置房、锻铸产业园和宁安城际铁路还建房工程建设、滨江新 区高新技术中小企业孵化中心一期和富士康鸿庆精机研发中心工程建设以及安庆经济技术经济开发区老峰片两区 共建项目等项目的建设,在开发区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中举足轻重。 2015年发行人启动了滨江新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原滨江新区高新技术中小企业孵化中心二期)项目建设,接受 安庆市政府委托代建安庆经济技术经济开发区老峰片两区共建项目,负责片区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以及新区征 地拆迁和安置小区的建设任务,项目包括:16条道路和13座桥梁及配套管网、水体综合整治、公共服务设施工程 等,征地拆迁面积11,242.58亩,安置小区建筑面积26.91万平方米,项目占地面积8.71平方公里,预计总投资41.57 亿元。 2、地处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 根据《国务院关于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规划的批复》(国函[2010]5号),中国首个国家级承接产业 转移示范区--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成立,皖江城市带是实施促进中部崛起战略的重点发展区域,是长江 三角洲地区产业向中西部地区转移和辐射最接近的区域,具有环境承载能力较强、要素成本较低、产业基础和配套 能力较好等综合优势。 按照《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规划》,安徽省要以安庆、池州等6个沿江市,为承接产业转移的主轴 线,滁州和宣城为两翼,构筑“一轴双核两翼”产业分布格局。目前正处于工业化和城市化水平快速提高时期的安庆 市,面临着承接东部产业转移的良好发展机遇。 3、公司实力雄厚、收益稳定,具有较强的偿债能力 公司目前注册资本300,000万元,实收资本100,075.14万元,公司作为安庆经济技术开发区重要的投资建设主 体,承担着安庆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投资、承贷、建设”三位一体的重要职能。目前,已有多家国内政策性银 行、商业银行与发行人建立了良好合作关系。公司历年的到期贷款偿付率和到期利息偿付率均为100%,无任何逾 期贷款。 随着安庆市和安庆经济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进一步加大对市政建设的投入,作为开发区重要的投资建设主体, 公司将进一步扩大基建业务规模,同时积极开展产业园销售、租赁、物业管理等业务,预计未来公司收益将稳步提 高,偿债能力有望进一步增强。 4、规范的运营模式 公司具有规范的运营模式,在重大项目的选项、投资规模、资金筹措等事项决策上,均由安庆经开区管委会开 会集体研究决定,个人无权独自决策。在资金运作上,实行分类管理、专款专用,坚持按计划、按程序、按进度、 按预算,对资金运作实行全程监管。在项目管理上,坚持民主、科学决策,实行设计、勘察、施工、监理、设备采 购等全过程招投标,阳光操作。在偿债措施上,严格筹资预算和偿债预算,合理控制投融资规模,有效地防范了债 务风险。 四、发行人地域经济情况 (一)安庆市经济发展概况 安庆市位于安徽省西部、长江中下游北岸,安徽、湖北、江西三省交界处,是沿江重要工贸城市和皖江北岸唯 一的港城一体化城市,在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上发挥着重要作用,现辖一市六县三区(2016年1月,安徽省正式宣 布枞阳县划归铜陵市管辖),即桐城市,怀宁、潜山、太湖、宿松、望江、岳西六个县和迎江、大观、宜秀区三个 区,总面积 1.36 万平方公里,总人口532万。安庆市是全国重要的粮棉油、水产品和畜禽生产基地,是安徽省重 要的石油化工、汽车零部件制造和纺织加工业基地,被安徽省列为皖江开发的重点开放城市之一。工业初步形成了 精细化工、汽车零部件、装备制造业、 轻工纺织业四大支柱产业, 涌现了安庆石化、 华茂、 环新、海螺、全力、 鸿润等一大批国内外知名企业。安庆已与世界上 100 多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贸易往来关系,出口商品达 200 多种。 2016年全市实现生产总值1531.2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8.0%;财政收入完成267.6亿元,比上 年增收20.2亿元,增长8.2%,其中,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128.0亿元,增长29.4%。全年财政支出为支出337.1 亿元,增长10.3%。全年规模以上工业实现增加值670.79亿元,增长8.7%;实现固定资产投资1521.9亿元,比上 年增长9.8%;全年进出口总额17.56亿美元,比上年下降16.34%。 (二)国家级开发区——安庆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概况 安庆经济技术开发区始建于1992年8月,是我国中部地区最早的开发区之一,1993年经省政府批准为全省首 批省级开发区,2010年3月经国务院办公厅批准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 实行现行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政 策。至此,安庆经济技术开发区正式跻身国家级开发区行列。安庆经济技术开发区北抵火车站,南傍太湖风景区, 西临合安公路,东靠206国道,距市中心、民航机场、长江客货运码头仅4.2公里,交通十分方便。 经济技术开发区一、二期现已基本完成,三期新城东区正在建设中,整体启动、分步建设,着力发展成为长江 中下游的现代制造业基地、重要港口、交通枢纽和物流中心之一,成为承接沿海产业内迁的优良平台。 建区以来,开发区始终坚持“三并重、两致力、一促进”的发展方向,综合排名连续多年位居安徽省省级开发区 前列,成为安庆及周边地区吸引外资、产业升级的中心区域。区内现拥有全球最大的活塞环制造商-安庆帝伯格茨活 塞环有限公司;亚洲最先进、规模最大的内燃机缸套生产基地-安庆帝伯格茨缸套有限公司;人均生产率指标和单位 土地产出指标国内第一的汽车零部件企业-安庆帝伯粉末冶金有限公司;国内最大中速船用柴油机生产商-安庆船用 柴油机厂;中国纺织行业第一家上市公司-安徽华茂集团等一批具有较强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的骨干企业。 开发区内还设有安徽省最早的“台商投资区”、科技部批准的“国家火炬计划安庆汽车零部件高新技术特色产业 基地”和“安庆国家民营科技企业示范区”、商务部批准的“中部地区加工贸易产业梯度转移重点承接地”、建设部批准 的“回祥物业管理示范生活住宅区”以及“中国光彩事业发展基地”、安庆港口物流园、留学生创业园、博士后工作站、 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等功能性园区。 开发区是科技部批复的“国家级零部件高新技术产业特色基地”,是“国家火炬计划汽车零部件高新技术特色产 业基地”。汽车零部件行业是开发区主导产业之一。开发区在滨江新区规划建设占地4000亩的汽车零部件产业基地。 主要发展活塞环系产品、发动机气缸零部件、发动机配气机构零部件、转向桥与车架、弹性元件、锻件与轴承、汽 车蓄电池和车化学品、车用电子产品等。基地内设有研发中心、中式中心、信息与中介中心,建成零部件配套产业 园区、汽车装配园区、核心服务区、研发中心和学术研讨区,并预留发展空间,基地全面建成后年产值将超300亿 元。园中有诸多国际著名企业,包括安庆帝伯格茨活塞环有限公司(ATG);安庆帝伯格茨缸套有限公司(ATGL); 年产刹车片300多万套的安徽省中力车辆制动系统制造有限公司等。 近年安庆经开区区经济增长较快,2016年全区实现地方生产总值 330.93亿元,2014-2016年GDP平均增长 率为10.60%,增速较快。其中第二产业225.22亿元,平均增速10.26 %,第三产业99.52亿元,平均增速9.07%。 2016年全区固定资产投资156.56亿元,增长率为1.81%。 2014-2016年安庆经济技术开发区主要经济指标及同比变化情况 金额单位 :亿元 项目 2016年 2015年 2014年 金额 增长率 金额 增长率 金额 增长率 地区生产总值 330.93 7.40% 308.12 8.48% 284.04 15.92% 第一产业增加值 - - - - 0.05 - 第二产业增加值 225.22 7.72% 209.07 8.37% 192.92 14.69% 第三产业增加值 99.52 5.85% 94.02 7.43% 87.52 13.93% 工业增加值 214.84 8.02% 198.88 8.72% 118.52 13.62% 固定资产投资 156.56 1.81% 153.78 0.42% 153.50 25.20% 第十条 发行人财务情况 发行人 2014年 -2016年的财务报表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 见的审计报告。本文中发行人 2014年 -2016年的财务数据均来源于上述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一、发行人近三年主要财务数据与指标 发行人近三年主要财务数据 金额单位:万元 项 目 2016年度 /末 2015年度 /末 2014年度 /末 资产总额 657,147.93 494,314.11 145,474.75 流动资产总额 655,795.96 492,907.36 144,001.27 非流动资产总额 1351.97 1,406.75 1,473.48 负债总额 294,324.88 235,328.10 80,394.71 流动负债总额 30,908.84 85,028.10 17,094.71 非流动负债总额 263,416.04 150,300.00 63,300.00 所有者权益 362,823.04 258,986.01 65,080.04 营业收入 39,403.31 35,832.19 13,687.99 营业利润 362.79 530.26 -197.96 利润总额 15,356.09 15,595.32 5,491.74 净利润 15,267.07 15,422.84 5,480.5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4,947.19 -258,994.16 -18,498.5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053.37 -6,105.15 -328.4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25,876.88 287,864.21 17,472.53 发行人近三年主要财务指标 项 目 2016年度 /末 2015年度 /末 2014年度 /末 流动比率 1 21.21 5.80 8.42 速动比率 2 8.47 2.12 7.08 营业收入增长率 3 9.97% 161.78% 33.02% 流动资产周转率 4 0.07 0.11 0.13 总资产周转率 5 0.07 0.11 0.12 净资产收益率 6 3.1% 9.52% 12.83% 资产负债率 7 44.79% 47.61% 55.26% 流动负债占总负债比率 8 10.5% 36.13% 21.26% 非流动负债占总负债比率 9 89.5% 63.87% 78.74% EBITDA利息倍数 10 2.50 7.02 7.53 1、流动比率 =流动资产 /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 =(流动资产 -存货 -预付账款 -待摊费用) /流动负债 3、营业收入增长率 =(本期营业收入 -上期营业收入) /上期营业收入 4、流动资产周转率 =营业收入 /流动资产平均余额 5、总资产周转率 =营业收入 /总资产平均余额 6、净资产收益率 =净利润 /平均股东权益 7、资产负债率 =总负债 /总资产 8、流动负债占总负债比率 =流动负债 /总负债 9、长期负债占总负债比率 =长期负债 /总负债 10、 EBITDA利息倍数 =EBITDA/(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 +资本化利息支出) 二、发行人近三年经审计财务报表 发行人近三年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见 募集说明书 。 第十一条 已发行尚未兑付的债券 经上海交易所上证函 [2016]1950号文批准 , 发行人 于 2016年 11 月 14日发行了 10亿元的安庆皖江高科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016年 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简称“ 16皖高债”),期限 5年期,到期日为 2021年 11月 14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本期债券到期一次还本,若债券持有人行使回售选择 权 ,则其回售部分的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 2019年 11月 14日(如遇法 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顺延期间兑付 款项不另计利息)。本期债券在存续期内每年付息 1次,最后一期利 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票面利率 5.18%, 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 充营运资金 。 截至本期债券发行前,除上述情况外, 发行人及其全资或控股子 公司不存在已发行尚未兑付企业(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 券、资产证券化产品、 信托计划、 保险债权计划、 理财产品及其 他各类私募 债权品种,也不存在利用代建回购((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