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博时岁岁增利:开放转换业务的公告
博时 岁岁增利一年 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转换业务 的 公告 公告 送出日期: 2017 年 7 月 27 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博时 岁岁增利一年 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博时 岁岁增利一年 定期开放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0200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基金。本基金以定期开放的方式运作。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 3 年 6 月 26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 工商 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以及《博时 岁岁增利一年 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及《博时 岁岁增利一年 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 募说明书》 转换转入起始日 2017 年 8 月 7 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17 年 8 月 7 日 暂停转换转入起始日 2017 年 8 月 12 日 暂停转换转出起始日 2017 年 8 月 12 日 2 、 转换业务的办理时间 ( 1 )开放日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本基金办理 转换 业务的开放期为 每个 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不超过 15 个工作日的期间 。本次 开放期为 2017 年 8 月 7 日 至 2017 年 8 月 1 1 日 ,共 5 个工作日 。基金管理人在基金合同约定的开放期之外的日期 不接受办理基金份额的 转换 业务。 ( 2 )开放时间 投资 人 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 转换业务 , 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 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 。 3 、 转换业务 ( 1 ) 转换费率 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赎回费和申购费补差两部分构成,其中:申购费补差具体收取 情况,视每次转换时的两只基金的申购费率的差异情况而定。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持有人承 担。 ( 2 )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1 )业务规则 ① 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机构代理的同一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在同一登记机构处登记的基金。 ② 前端收费模式的开放式基金只能转换到前端收费模式的其它基金(申购费为零的基金 视同为前端收费模式),后端收费模式的基金可以转换到前端或后端收费模式的其它基金 , 非 QDII 基金不能与 QDII 基金进行互转。 ③ 基金转换的目标基金份额按新交易计算持有时间。基金转出视为赎回,转入视为申购。 基金转换后可赎回的时间为 T + 2 日。 ④ 基金分红时再投资的份额可在权益登记日的 T + 2 日提交基金转换申请。 ⑤ 基金转换以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投资者采用 “ 份额转换 ” 的原则提交申 请。转出基金份额必须是可用份额,并遵循 “ 先进先出 ” 的原则。 2 )暂停基金转换的情形及处理 基金转换视同为转出基金的赎回和转入基金的申购,因此有关转出基金和转入基金暂停 或拒绝申购、暂停赎回的有关规定适用于基金转换。 出现法律、法 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情形或其它在《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已载明并 获中国证监会批准的特殊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暂停基金转换业务。 3 )重要提示 ① 本基金转换业务适用于可以销售包括 博时 岁岁增利一年 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 在内的两只以上(含两只),且基金登记机构为同一机构的博时旗下基金的销售机构。 ② 转换业务的收费计算公式及举例参见 2010 年 3 月 16 日刊登于本公司网站的《博时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开放式基金转换业务的公告》。 ③ 本公司管理基金的转换业务的解释权归本公司。 4 、 基金销售机构 ( 1 ) 直销机构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机构(含直销中心及直销网上交易)。 投资者如需办理直销网上交易,可登录本公司网站 www.bosera.com 参阅《博时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业务规则》 办理相关开 户、申购 、 赎回 和转换 等业务。 ( 2 ) 场外非直销机构 序号 销售机构 是否开通转换 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是 2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是 3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是 4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是 5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是 6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是 7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是 8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是 9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是 10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是 11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是 12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是 13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是 14 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是 15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是 16 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是 17 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是 18 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是 19 嘉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是 20 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是 21 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是 22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是 23 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是 24 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是 25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是 26 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是 27 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是 28 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是 29 广东南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是 30 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否 31 厦门市鑫鼎盛控股有限公司 是 32 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否 33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是 34 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是 35 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是 36 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否 37 浙江金观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是 38 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是 39 乾道金融信息服务(北京)有限公司 是 40 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是 41 众升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是 42 深圳腾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是 43 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是 44 深圳宜投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是 45 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是 46 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是 47 北京钱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是 48 北京唐鼎耀华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是 49 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是 50 北京广源达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是 51 天津国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是 52 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否 53 中经北证(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是 54 北京君德汇富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否 55 上海万得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是 56 泰诚财富基金销售(大连)有限公司 是 57 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是 58 北京坤元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是 59 北京微动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是 60 江西正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是 61 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是 62 上海朝阳永续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是 63 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是 64 深圳富济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是 65 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否 66 大泰金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是 67 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是 68 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是 69 奕丰金融服务(深圳)有限公司 是 70 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是 71 北京懒猫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否 72 北京肯特瑞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是 73 大连网金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是 74 深圳市金斧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是 75 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是 76 深圳前海凯恩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是 77 深圳前海欧中联合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是 78 中国国际期货有限公司 是 79 中信建投期货有限公司 是 80 徽商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是 81 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是 82 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是 83 德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是 84 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是 85 东海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是 86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是 87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是 88 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是 89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是 90 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是 91 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是 92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是 93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是 94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是 95 上海华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否 96 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是 97 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是 98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是 99 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是 100 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是 101 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是 5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披露安排 ( 1 )本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 基金的封闭期期间 ,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公 告一次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 ( 2 ) 在 本 基金开放期期间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金份 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 3 ) 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个市场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 净值。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前款规定的市场交易日的次日,将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和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登载在指定 报刊和网站 上。 6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 1 )本公告仅对 博时 岁岁增利一年 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第 四 次办理 转换 业务 等相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可于本基金管理人网站或相关代销 机构查阅本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及资料。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 2 ) 本基金的 开放期为 每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不超过 15 个工作日的期 间 , 开放期内,本基金采取开放运作模式,投资人可办理基金份额 转换 业务 。 如在开放期内 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或需依据《基金合同》暂停 转换 业务的,基 金管理人有权合理调整 转换 业务的办理期间并予以公告。 ( 3 ) 2017 年 8 月 7 日 至 2017 年 8 月 1 1 日 为本基金的 第 四 个开放期,即在开放期内 的每个工作日接受办理本基金份额的 转换 业务, 2017 年 8 月 1 1 日 15 : 00 以后暂停接受办 理本基金的 转换 业务直至下一个开放期。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 4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诚实信用地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 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 年 7 月 27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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