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新湖中宝: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开展短期理财业务的进展公告

时间:2017年07月27日 18:02:10 中财网


证券代码:600208 证券简称:新湖中宝 公告编号:临2017-085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开展短期理财业务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各金融机构
. 委托理财金额:自有资金最高额度不超过50亿元人民币(上述额
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短期理财产品等投资产品
. 委托理财期限:单个投资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


一、概述

(一)投资产品基本情况

近日,公司赎回的投资产品情况如下:




协议方

资金
来源

投资产品名


预期年化
收益率(%)

申购/赎
回金额
(亿元)

起息日

期限

赎回日

实际收
益(万
元)

1

民生银行
嘉兴分行

自有
资金

USD3M-
LIBOR

4.3

1

2017-6-15

2017-7-25

2017-7-25

47.95

2

中信银行
杭州分行

自有
资金

中信理财之共
赢稳健天天快
车A款人民币
理财产品

3.6

2.8

2017-7-3

1-365天

2017-7-25

60.76

3

中信银行
杭州分行

自有
资金

中信理财之共
赢稳健天天快
车A款人民币
理财产品

3.6

2

2017-7-5

1-365天

2017-7-25

39.45

4

中信银行
杭州分行

自有
资金

中信理财之共
赢稳健天天快
车A款人民币
理财产品

3.6

3

2017-7-12

1-365天

2017-7-25

38.46




(二)公司内部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短期理财业务的议案》,同意公
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50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开展短期理财
业务,择机购买低风险的短期理财产品,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额度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召开日;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详见公司公告临
2016-057、064和077号)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2017年度
公司与中信银行发生购买理财产品的日常关联交易最高额度不超过
12亿元(在额度范围内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
意意见。(详见公司公告临2017-052、053和064号)

二、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购买投资产品的协议对方均为银行。公司已对上述投资
产品发行人的基本情况、信用等级及其履约能力进行了必要的尽职调
查。

协议对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安全性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购买的投资产品仅限于金融机构发行的低风险的短期理财
产品和其他保本型现金管理产品,能保证投资本金安全。公司财务总
监及资金部将对购买的投资产品进行严格监控,以实现收益最大化。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且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
的前提下,运用短期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于低风险的短期理财产品等投
资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升经营
绩效,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使用短期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总
金额为31.42亿元。


特此公告。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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