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17圆融02:厦门金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17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
发行人声明 本募集说明书 及其摘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 容与格式准则第 23 号 —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2015 年修订)》及其他 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发行人的实际情况编制。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封面载 明日期,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募集说明书及 其摘要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主承销商已对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 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主承销商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因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与发行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 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且公司债券未能按时兑付本息的,主承销商承诺负责组织 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相应还本付息安排。 受托管理人承诺严格按照相关监管机构及自律组织的规定、募集说明书及 受托管理协议等文件的约定,履行相关职责。发行人的相关 信息披露文件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债券持有人遭受损失的,或者公司 债券出现违约情形或违约风险的,受托管理人承诺及时通过召开债券持有人会 议等方式征集债券持有人的意见,并以自己名义代表债券持有人主张权利,包 括但不限于与发行人、增信机构、承销机构及其他责任主体进行谈判,提起民 事诉讼或申请仲裁,参与重组或者破产的法律程序等,有效维护债券持有人合 法权益 。 受托管理人承诺,在受托管理期间因其拒不履行、迟延履行或者其他未按 照相关规定、约定及受托管理人声明履行职责的行为,给债券持有人造成损失 的,将承担相应 的法律责任。 凡欲认购本 期 债券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有关的信息披 露文件,进行独立投资判断并自行承担相关风险。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政 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经营风险、偿债风 险、诉讼风险以及公司债券的投资风险或收益等作出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 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 本期债券 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 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 行负责。 投资者认购或持有本期公司债券视作同意《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债券持 有人会议规则》、《账户及资金监管协议》及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对其他有关发行 人、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等主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债券受托管理 事务报告置备于债券受托管理人处或按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方 式予以公布,债券持有人有权随时查阅。 除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外,发行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体提供未 在本募集说明书中列明的信息或对本募集说明书作任何说明。投资者若对本募 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 师或其他专业顾问。投资者在评价和购买本 期 债券时,应审慎地考虑 本募集说 明书第二节所述的各项风险因素。 重大事项提示 请投资者关注以下重大事项,并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中 “ 风险因素 ” 等有 关章节。 一、本期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一期末的净资产为2,129,874.49万元(截 至2017年3月31日合并报表中股东权益合计);本期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三 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53,433.41万元(2014年、2015年及2016年合 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利息的1.5 倍。截至2017年3月31日,发行人母公司资产负债率为29.36%,合并口径下资产 负债率为32.41%。发行人在本次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本期债券发行 及挂牌上市安排请参见发行公告。 二、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经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 主体信用级别为A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上述级别分别反映了发行 人偿还债务的能力极强,基本不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违约风险极低 。但在本 期债券存续期内,若因发行人自身的相关风险或受市场环境变化等不可控因素影 响,发行人不能从预期的还款来源获得足够资金,可能影响本期债券本息的按期 足额偿付。 三、截至2014年末、2015年末、2016年末及2017年3月末,合并口径下,发 行人的其他应收款分别是76,945.79万元、1,018.71万元、10,869.99万元和8,073.00 万元。2014年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主要为发行人子公司厦门两岸金融中心建设 开发有限公司受厦门市土地开发总公司委托建设两岸金融中心核心启动区项目 所产生的工程建设代垫款,随着两岸金融中心建设的持续投入,其他应收款逐年 增长。发行人面临其他应收款余额较大的风险。截至2015年末,发行人其他应收 款较年初减少75,927.08万元,减幅为98.68%。主要原因是年初应收厦门市土地开 发总公司工程建设代垫款余额75,575.95转入长期应收款,本期在长期应收款列示 该项目。截至2016年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较2015年末增加9,851.28万元,增幅 为967.03%,原因系发行人本期期货保证金和信托组合应收账款的增加所致。 四、2014 年度、2015 年度、2016 年度及 2017 年 1-3 月,合并口径下,发 行人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37,213.46 万元 、 - 810,87.10 万元 、 - 697,394.90 万元 和 - 13,598.74 万元 。报告期内,发行人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呈流出状态,主要是由于 发行人不断加大投资力度,投资活动净流出规模进 一步扩大 。 五、 2014 年度、2015 年度、2016 年度及 2017 年 1-3 月,发行人营业收入 分别为 124,085. 49 万元、 198,981.16 万元 、 281,161.50 万元 和 69 ,907.17 万元, 毛利润为 56,869.54 万元、 70,353.54 万元 、 93,389.43 万元 和 1 8,170.41 万元,毛 利率分别是 45.83% 、 35.36% 、 33.21% 和 25.9 % 。 发行人 近几年收入增长迅速、 但由于贸易板块毛利润较低导致 201 6 年和 201 7 年一季度整体毛利率存在下降 现象。不过,即使毛利率有所下降,依然处于较高水平,发行人盈利能力较强。 六、 贸易板块收入是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的重要来源。 2014 年度、2015 年度、2016 年度及 2017 年 1-3 月,公司贸易业务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 别为 54.26% 、 62.90% 、 69.30% 和 72.71 % 。 但由于贸易业务是发行人新拓展的 业务板块,目前毛利润率尚处于较低水平。 2014 年度、2015 年度、2016 年度 及 2017 年 1-3 月, 公司 贸易板块毛利率分别为 0.1% 、 - 0.07% 、 4.4 0% 和 2.91 % 。 随着业务整合进程的推进,贸易板块的业务将逐渐成熟,商品和客户渠道将逐 渐完善,但贸易板块的业务整合、新业务发展将受到原材料价格、汇率波动等 外部影响,未来业务整合及新业务的发展是否能达到预期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如未能达到预期将会影响公司的盈利能力。 七 、 201 4 年度、 201 5 年度 、 201 6 年 度 和 2017 年 1 - 3 月 ,合并口径下,发 行人 分别实现投资收益 38,368.09 万元 、 67,34.6 万元 、 66,892.41 万元 和 14,307.28 万元,占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 82.43% 、 97.57% 、 91. 68% 和 79.21 % 。 报告期内, 投资收益是公司利润的重要来源。公司的投资收益主要源于长期股 权投资收益和理财、债券、基金、信托等优质资产,回报稳定且近年来持续增 长。但未来投资收益受外部经济环境等因素影响产生的不确定性将对发行人的 盈利水平产生一定影响。 八 、 发行人下辖 子公司 厦门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之全资子公司厦门金财产业 发展有限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 2016 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审议厦门天马微电子有限公司股权回购事宜的议案》,拟将金财产业持有的厦门 天马微电子有限公司 64% 股权转让給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发行人 召开第 一届董事会 2016 年度第五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厦门天马股权 回购 事宜 的议案》,符合公司章程。天马微电子有限公司 已与 厦门金财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业 签署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框架协议》 。本次框架协议的签订表明了交易各方 的合作意向和合作方案,目前 本次 交易 涉及的 厦门天马 的审计、评估工作已完 成 , 待主管部门确认。 本次交易尚存在不确定性, 发行人 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 九、受宏观经济运行状况、货币政策、国际环境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市场利 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市场利率的波动将对投资者投资 本 次债券 的相对收益造成 一定程度的影响。 十、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积极申请本期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由于具体上市审批事宜需要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方能进行,发行人目前无 法保证本期债券能够按照预期上市交易,也无法保证本期债券能够在二级市场有 活跃的交易,投资者可能会面临流动性风险。 十一、凡通过认购、购买或其他合法方式取得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 视同自愿接受本募集说明书规定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债券受托管理协 议》、《账户及资金监管协议》对本期债券各项权利和义务的约定。 十二、债券持有人会议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审议通过的决议,对于 所有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的债 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取得本期债券的持有人)均有同等约束力。 债券持有人认购、购买或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期债券均视作同意并接受公司为 本期债券制定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并受之约束。 十三、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评级行业惯例以及联合信用评级制度相关 规定,自首次评级报告出具之日(以评级报告上注明日期为准)起,联合信用将 在本次债券信用等级有效期内或者本次债券存续期内,持续关注本次债券发行人 外部经营环境变化、经营或财务状况变化以及本次债券偿债保障情况等因素,以 对本次债券的信用风险进行持续跟踪。跟踪评级包括定期和不定期跟踪评级。 在跟踪评级期限内,联合信用将于发行主体及担保主体(如有)年度报告公 布后一个月内完成该年度的定期跟踪评级,并发布定期跟踪评级结果及报告;在 此期限内,如发行主体发生可能影响本次债券信用等级的重大事件,应及时通知 联合信用,并提供相关资料,联合信用将就该事项进行调研、分析并发布不定期 跟踪评级结果。 如发行主体、担保主体(如有)未能及时或拒绝提供相关信息,联合信用将 根据有关情况进行分析,据此确认或调整主体、债券信用等级或公告信用等级暂 时失效。 联合信用的定期和不定期跟踪评级结果等相关信息将通过联合信用网站 (www.lianhecreditrating.com.cn)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 以公告。 十四、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募集说明书摘要、评级报告等公告文件中债 券名称跨年、分期更名为“厦门金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17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 券(第二期)”,对应相关申请文件继续有效力。 目 录 目 录 .. .. .. .. .. 7 释 义 .. .. .. .. .. 10 第一节 发行概况 .. .. .. .. 13 一、本期债券发行的基本情况 .. .. .. 13 二、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 .. .. 16 三、认购人承诺 .. .. .. .. 19 四、发行人与本次发行的有关机 构、人员的利害关系 .. .. 20 第二节 风险因素 .. .. .. .. 21 一、与本期债券相关的投资风险 .. .. .. 21 二、发行人的相关风险 .. .. .. .. 22 第三节 发行人及本期债券的资信情况 .. .. .. 29 一、资信评级机构及其对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 .. .. 29 二、信用评级报告的主要事项 .. .. .. 29 三、公司的资信状况 .. .. .. .. 31 第四节 增信机制、偿债计划及其他保障措施 .. .. .. 33 一、偿债计划 .. .. .. .. 33 二、偿债保障措施 .. .. .. .. 34 三、 违约责任 .. .. .. .. 36 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 .. .. 38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 .. .. .. 38 二、发行人的历史沿革 .. .. .. .. 39 三、发行人的组织结构及权益投资情况 .. .. .. 47 四、关联方关系及交易 .. .. .. .. 70 五、发行人的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 .. .. 72 六、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 .. 73 七、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 .. .. .. 77 第六节 财务会计信息 .. .. .. .. 131 一、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及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 .. 131 二、最近三年及一期财务报表的审计情况 .. .. .. 131 三、最近三年及一期财务会计资料 .. .. .. 132 四、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 .. .. 143 五、发行人有息负债情况和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后资产负债结构的变化 .. 172 六、或有事项的说明 .. .. .. .. 174 七、日后事项 .. .. .. .. 17 八、权利受限及优先偿付负债情况 .. .. .. 17 九、其他重要事项 .. .. .. .. 178 第七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 .. .. .. 179 一、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数额 .. .. .. 179 二、本期债券募集资金运用计划 .. .. .. 179 三、本期债券募集资金运用对财务状况的影响 .. .. 179 第八节 债券持有人会议 .. .. .. .. 181 一、债券持有人行使权利的形式 .. .. .. 181 二、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主要内容 .. .. .. 181 第九节 债券受托管理人 .. .. .. .. 192 一、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聘任 .. .. .. 192 二、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主要内容 .. .. .. 192 第十节 账户及资金监管 .. .. .. .. 201 一、发行人的权利与义务 .. .. .. .. 201 二、监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 .. .. .. 201 三、受托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 .. .. 203 第十一节 发行人、中介机构及相关人员声明 .. .. .. 204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 .. .. .. .. 223 释 义 发行人、本公司、公司、 金圆集团 指 厦门金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 指 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 有价证券 本期债券、本期公司债 券 指 本次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的规模为不超过人 民币 10 亿元(含 10 亿元)的厦门金圆投资集团 有限公司 2017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 计息 周 期 指 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每一个起息日起至下一个起息 日前一个自然日止 证券登记机构 指 本期债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上海分公司 交易日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营业日 募集说明书 指 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期债券而制 作的《厦门金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17 年公开发 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 募集说明书摘要 指 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期债券而制 作的《厦门金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17 年公开发 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发行公告 指 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期债券而制 作的《厦门金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17 年公开发 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发行公告》 本次发行 指 本期债券的公开发行 《管理办法》 指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债券持有人 指 通过认购、交易、受让、继承、承继或其他合法 方式取得并持有本期债券的合格投资者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 则》 指 《厦门金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指 《厦门金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账户及资金监管协 议》 指 《厦门金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账户及资金监管协议》 《承销协议》 指 《厦门金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承销协议》 董事会 指 厦门金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 股东 指 厦门市财政局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证登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主承销商 指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海通证券 、 簿记管理人 、 债券受托管理人 、受托 管理人、牵头主承销商 指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信证券 、联席主承销 商 指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合信用、评级机构 指 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 致同 指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 兴华 指 北京 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发行人律师 指 福建理则达律师事务所 金圆产业 指 厦门金圆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金财公司 指 厦门市金财投资有限公司 金圆金控 指 厦门金圆金控股份有限公司 , 原名为厦门市金财 投资有限公司 金财产业 指 厦门金财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厦门创投 指 厦门市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城开公司 指 厦门市城市开发有限公司 开发公司 指 厦门两岸金融中心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金圆置业 指 厦门金圆置业有限公司 厦门国际信托 指 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厦门担保 指 厦门市担保有限公司 金圆实业 指 金圆实业有限公司 金圆国际 指 金圆国际有限公司 圆信永丰基金 指 圆信永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天马微电子 指 厦门天马微电子有限公司 华强科技 指 厦门华强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博灏投资 指 厦门博灏投资有限公司 联芯集成 指 联芯集成电路制造(厦门)有限公司 最近三年及一期、报告 期内 指 2014 年、2015 年、2016 年和 2017 年 1-3 月 工作日 指 指北京市的商业银行的对公营业日(法定节假日 和/或休息日) 法定节假日和/或休息 日 指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和/ 或休息日(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 政区和台湾省的法定节假日和/或休息日) 元 指 人民币元,特别注明的除外 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 值保留 2 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 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造成。 第一节 发行概况 一、本 期 债券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的核准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于 2016 年 3 月 22 日签发的 “ 证监许可 [201 6 ] 579 号 ” 文核准, 公司获准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 4 0 亿元的公司债券。 2015 年 11 月 9 日,发行人召开董事会议并作出决议,同意发行人申请 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40 亿元的公司债券。 2015 年 11 月 27 日,厦门市财政局出具 《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厦门金圆投资 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厦财外 [2015 ]38 号) ,同意发行 人申请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40 亿元的公司债券。 (二)本 期 债券基本条款 1 、债券名称: 厦门金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1 7 年 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 (第 二期)(简称“ 17 圆融 02 ”) 。 2 、发行规模: 本期债券 的发行规模为人民币 10 亿元。 3 、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 本 期 债券面值 1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4 、债券品种和期限: 本期债券的期限为 5 年,附第 3 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 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5 、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 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末调整后 2 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 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30 个交 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 券票面利率、调整方式(加/减调整幅度)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 行使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 票面利率不变。 6 、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调整 方式(加/减调整幅度)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其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本 期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 7 、回售登记 期: 自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调整方式 (加/减调整幅度)及调整幅度的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内,债券持有人可通 过指定的方式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 的公司债券面值总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申报日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 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幅度 的决定。 8 、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定价流程: 本期 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形式,票面 利率将以公开方式向具备相应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的合格投资者进行询价,由 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根据利率询价情况确定利率 区间后,通过簿记建档方式确 定。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在其存续期前 3 年固定不变。如发行人行使调整票面利 率选择权,则未被回售部分在其存续期后 2 年票面利率为前 3 年票面利率加/ 减调整基点,在其存续期后 2 年固定不变。如发行人未 行使 调整票面利率选择 权,则未被回售部分在其存续期后 2 年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9 、担保方式: 本 期 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10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发行人 已 于监管银行处开立唯一的募集资金使用 专户,专门用于本 期 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及划转,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募集资金使用专户中的资金包括本 期 债券募集 款项及其存入该专项账户期间产 生的利息。 1 1 、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 经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 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 A 级,本 期 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 AA 级。 1 2 、 主承销商: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3、债券受托管理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 4 、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 期 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向公 司股东优先配售 。 15、发行方式和发行对象:本 期 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符合《公 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均可申购。 1 6 、配售规则: 本 期 债券配售规则详见发行公告。 1 7 、债券形式: 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 期 债券在证券登 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 期 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主 管部门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1 8 、承销方式: 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 19 、还本付息方式: 本 期 债券的 利息自首个起息日起每年支付一次,最后 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具体本息兑付工作按照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办理。 2 0 、支付金额: 本期债券于每个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 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票面利率。最后一期利息随 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本金兑付 日起不另计利息。 2 1 、发行首日 :本期债券发行首日为 2017 年 8 月 1 日。 22、起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 2017 年 8 月 3 日。 2 3 、利息登记日: 本期债券的利息登记日将按照上交所和中证登的相关规 定执行。 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所持本期 债券获得该利息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 24、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2018年至2022年每年的8月3日(如遇法定 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8年至2020年每年的 8月3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 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25、兑付登记日:本期债券的兑付登记日将按照上交所和中证登的相关规定 执行。 在兑付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获得所持本期 债券的本金及最后一期利息。 26、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22年8月3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如投资者行使 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本金支付日为2020年8月3日(如遇法定节假日 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2 7 、募集资金用途: 本 期 债券 募集的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 全部用于偿 还公司债务 。 2 8 、拟上市地: 上海证券交易所。 29 、上市安排: 本次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向上交所提出关于本 期 债 券上市交易的申请。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30、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 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二 、本 期 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厦门金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檀庄龙 住所: 厦门市思明区展鸿路 82 号厦门国际金融中心 46 层 4610 - 4620 单元 联系地址: 厦门市思明区展鸿路 82 号厦门国际金融中心 46 层 4610 - 4620 单元 联系人: 方瑄 、刘思宁 联系电话: 0592 - 3502 765 、 0592 - 3502767 传真: 0592 - 350238 (二) 牵头 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海通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周杰 住所: 上海市黄浦区广东路 689 号 联系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甲 56 号方圆大厦写字楼 23 层 项目主办人: 吴斌、罗丽娜 项目组成员: 董伟、宋蘅珅 联系电话: 010 - 88027 267 传真: 010 - 88027190 ( 三 ) 联席主承销商 : 国信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何如 住所: 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 六层 联系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二十二层 项目主办人: 寇达奇 项目组成员: 杜 璇 联系电话: 075 - 8213453 传真: 075 - 2294092 ( 四 )律师事务所: 福建理则达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 史建国 住所: 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湖滨东路 6 号华龙大厦 20 层 联系地址: 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湖滨东路 6 号华龙大厦 20 层 经办律师: 郭梅山、林成章 联系电话: 0592 - 5163518 - 78 传真: 0592 - 5160935 ( 五 )会计师事务所: 1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 : 徐华 住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五层 联系 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五层 经办会计师: 熊建益、许瑞生 联系电话: 0592 - 22183 、 0592 - 2528326 传真: 0592 - 22175 2 、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 陈胜华 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裕民路 18 号 2206 房间 联系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裕民路 18 号 2206 房间 经办会计师: 邱初自 联系电话: 13606910243 ( 六 )资信评级机构: 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李信宏 住所: 天津市南开区水上公园北道 38 号爱俪园公寓 508 联系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 2 号 PIC 大厦 12 层 联系人: 周馗 联系电话: 010 - 85172818 传真: 010 - 85171273 ( 七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 兴业银行厦门分行观音山支行 负责人: 肖平 住所: 厦门市思明区台东路 157 号观音山国际商务营运中心 2 号 楼 5 层 联系人: 兰洁 联系电话: 1 8750210963 传真: 0592 - 5312193 ( 八 )申请上市或转让的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负责人: 黄红元 住所: 上海市浦东新区浦 东南路 528 号 联系电话: 021 - 6808 传真: 邮政编码: 021 - 6804868 20120 ( 九 )本 期 债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 聂燕 住所: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 16 号中国保险大厦 3 楼 联系电话: 021 - 6873878 传真: 邮政编码: 021 - 687064 20120 三 、认购人承诺 购买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包括本期债券的初始购买人和二级市场的购买人 以其他方式合法取得本期债券的人,下同)被视为作出以下承诺: (一 )接受本募集说明书对本期债券项下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其约束; (二)本期债券持有人认购、购买或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期债券,均视 作同意由海通证券担任本期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且均视作同意公司与债券 受托管理人签署的本期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项下的相关规定; (三)本期债券持有人认购、购买或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期债券均视作 同意并接受公司为本期债券制定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并受之约束; (四)本期债券的发行人依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 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 并接受该等 变更; (五)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申请本期债券在上交所上市交易, 并由主承销商代为办理相关手续,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安排。 四 、发行人与本次发行的有关机构、人员的利害关系 截至 201 7 年 3 月 31 日 ,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 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任何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利害关 系。 第二节 风险因素 投资者在评价和投资本 期 债券时,除募集说明书提供的其他资料外,应特 别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一、与本 期 债券相关的投资风险 (一)利率风险 在本 期 公司债券存续期 内,国际、国内宏观经济环境的变化,国家经济政 策的变动等因素会引起市场利率水平的变化,市场利率的波动将对投资者投资 本期债券 的相对收益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 (二)流动性风险 本 期 债券发行结束后将申请在上交所上市。由于具体上市审批或核准事宜 需要在本 期 债券发行结束后方能进行,发行人目前无法保证本 期 债券一定能够 按照预期在 上 交所上市流通,亦无法保证本 期 债券会在债券二级市场有持续活 跃的交易,从而可能影响债券的流动性,导致投资者在债券转让时出现困难。 (三)偿付风险 本公司目前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在本 期 债券存续期内,宏 观经济环 境、资本市场状况、国家相关政策等外部因素以及公司本身的经营活动存在着 一定的不确定性,这些因素的变化会影响到公司的运营状况、盈利能力和现金 流量,可能导致公司难以如期从预期的还款来源获得足够的资金按期支付本 期 债券本息,从而使投资者面临一定的偿付风险。 (四)本 期 债券安排所特有的风险 发行人已根据实际情况拟定多项偿债保障措施,但是在本 期 债券存续期间, 可能由于不可控的市场、政策、法律法规变化等因素导致目前拟定的偿债保障 措施无法得到有效履行,进而影响本 期 债券持有人的利益。 (五)资信风险 发行人目前资信状况良 好,能够按时偿付债务本息,且在最近三年及一期 与主要客户发生业务往来时,未曾出现严重违约。在未来的业务经营过程中, 发行人亦将秉承诚实信用原则,严格履行所签订的合同、协议或其他承诺。如 果本公司因客观原因而导致资信状况发生不利变化,则可能导致本 期 债券投资 者面临本公司的资信风险。 (六)评级风险 本 期 债券评级机构联合信用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 ,评定本 期 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 。在本 期 债券的存续期内,联合信用每年将对发行人主 体信用和本 期 债券进行一次跟踪评级。在存续期内,若市场、政策、法律、法 规出现重大不利变化 ,将可能导致发行人经营状况不稳定,资信评级机构可能 调低发行人的资信等级,本 期 债券投资者的利益将会受到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 二、发行人的相关风险 (一)财务风险 1 、金融资产公允价值波动风险 截至 201 4 年末、 201 5 年末 、 2016 年末和 201 7 年 3 月 末 ,公司的 可供出售 金融资产 分别为 3 55 ,9 48 . 43 万元 、 53,62.17 万元、 651,712.13 万元 和 615,035.62 万元 ,占公司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24.41% 、 19.23% 、 20.69% 和 19.52% 。 金融资 产价值随市场波动发生变化,可能对本公司利润 产生不利影响。本公司持有的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主要是理财、信托产品及可供出售权益资产,市场波动可能 造成这部分金融资产出现公允价值变动的可能。 2 、投资收益占比较大的风险 201 4 年度、 201 5 年度 、 201 6 年 度和 2017 年 1 - 3 月,合并口径下,发行人 分别实现投资收益 38,368.09 万元 、 67,34.6 万元、 66,892.41 万元 和 14,307.28 万元,占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 82.43% 、 97.57% 、 91.68% 和 79.21% 。报告期内, 投资收益是公司利润的重要来源。公司的投资收益主要源于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和理财、债券、基金、信托等优质资产,回报稳定且近年来持续增长。但未来 投资收益受外部经济环境等因素影响产生的不确定性将对发行人的盈利水平产 生一定影响。 3 、毛利率下降风险 2014 年度、2015 年度、2016 年度及 2017 年 1-3 月,发行人营业收入分别 为 124,085. 49 万元、 198,981.16 万元 、 281,161.50 万元 和 69 ,907.17 万元,毛利 润为 56,869.54 万元、 70,353.54 万元 、 93,389.43 万元 和 1 8,170.41 万元,毛利率 分别是 45.83% 、 35.36% 、 33.21% 和 25.9 % 。 发行人 近几年收入增长迅速、但 由于贸易板块毛利润较低导致 201 6 年和 201 7 年一季度整体毛利率存在下降现 象。不过,即使毛利率有所下降,依然处于较高水平,发行人盈利能力较强。 4 、汇率风险 随着汇率市场化改革的深入,人民币与其它可兑换货币之间的汇率波动将 影响公司以外币计价的资产、负债及境外投资实体的价值,间接引起企业一定 期间收益或现金流量的变化。公司主营业务中占比最大的板块为贸易 板块 ,汇 率变动将使其面临在外汇结算过程中的汇兑风险。 5 、表外资产风险 发行人子公司厦门国际信托的受托资产不计入金圆集团 的资产负债表。针 对厦门国际信托的受托资产来说,主要存在以下风险:( 1 )经济周期风险。交 易对手有可能受到经济周期波动的影响,如果出现经济增长放缓或衰退,将可 能使交易对手的经营效益下降,现金流减少,从而影响信托计划的兑付;( 2 ) 产业政策风险。在我国民经济发展的不同阶段,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会有不 同程度的调整,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和产业政策的调整可能会影响交易对手的经 营管理活动,不排除在一定时期内对交易对手经营环境和业绩产生不利影响的 可能性;( 3 )市场竞争风险。交易对手所处行业有可能面临着市场竞争风险。 随着市场化竞争 的加剧,交易对手所在的现有格局将有可能被打破,这使得交 易对手所具有的行业地位存在不稳定性;( 4 )经营管理风险。交易对手的业务 由于其所处行业的不同而产生了不同的经营管理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交易对手 的决策人员和管理人员在经营管理中出现失误、投资者预期收益下降的风险及 汇率变动导致的未来收益下降等风险。这给信托计划未来的兑付带来了一定的 不确定性。 6 、对外担保风险 截至 2016 年 12 月末,金圆集团投资厦门天马微电子有限公司股权约 56.32 亿元( 64% 股权),但为厦门天马微电子有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 80% 担保(约 33.6 亿元),担保余额较大,使得发行人面临一定的或有负债风险。 7 、其他应收款余额较大风险 截至2014年末、2015年末、2016年末及2017年3月末,合并口径下,发行人 的其他应收款分别是76,945.79万元、1,018.71万元、10,869.99万元和8,073.00万元。 2014年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主要为发行人子公司厦门两岸金融中心建设开发有 限公司受厦门市土地开发总公司委托建设两岸金融中心核心启动区项目所产生 的工程建设代垫款,随着两岸金融中心建设的持续投入,其他应收款逐年增长。 发行人面临其他应收款余额较大的风险。截至2015年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较年 初减少75,927.08万元,减幅为98.68%。主要原因是年初应收厦门市土地开发总公 司工程建设代垫款余额75,575.95转入长期应收款,本期在长期应收款列示该项 目。截至2016年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较2015年末增加9,851.28万元,增幅为 967.03%,原因系发行人本期期货保证金和信托组合应收账款的增加所致。 (二)经营风险 1 、经济周期波动风险 公司所处贸易、金融等行业的盈利水平受经济周期影响较为明显。如果经 济增长放缓或衰退,将影响上述行业的盈 利状况,从而影响公司经济效益。 2 、业务跨度较大风险 发行人经营范围涉及贸易、金融投资、两岸金融中心开发运营与新兴产业 投资等几大业务板块,拥有 1 5 家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和 13 家联营企业 ,虽然发 行人就每个板块组建了独立、专业的经营管理团队,以保证各板块及子公司的 稳定、快速发展,但发行人涉及行业跨度较大 , 对 公司 的经营管理能力提出 了 较高要求。 3 、金融板块业务风险 金融板块是发行人的主营业务之一, 2014 年度和 2015 年度, 金融板块对 发行人主营业务毛利润贡献 均 在 90% 以上,是发行人利润 的 重要来源。发行人 金融业务板块 涉及担保、信托、基金、创投、资产管理等业务,受实体经济走 势影响,也易受国家宏观经济、金融政策影响,如出现不利变化,将对发行人 经营效益产生不利影响。 4 、贸易板块业务风险 贸易板块收入是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的重要来源。 2014 年度、2015 年度、 2016 年度及 2017 年 1-3 月,公司贸易业务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54.26% 、 62.90% 、 69.30% 和 72.71 % 。 但由于贸易业务是发行人新拓展的业务板 块,目前毛利润率尚处于较低水平。 2014 年度、2015 年度、2016 年度及 2017 年 1-3 月, 公司 贸易 板块毛利率分别为 0.1% 、 - 0.07% 、 4.40% 和 2.91 % 。 随着 业务整合进程的推进,贸易板块的业务将逐渐成熟,商品和客户渠道将逐渐完 善,但贸易板块的业务整合、新业务发展将受到原材料价格、汇率波动等外部 影响,未来业务整合及新业务的发展是否能达到预期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如未 能达到预期将会影响公司的盈利能力。 5 、新兴产业投资风险 发行人新兴产业投资方面已作为市政府出资代表先后投资入股天马微电 子、华强科技、博灏投资和联芯集成四家公司,投资金额较大。其中对天马微 电子、博灏投资、联芯集成的投资通过第三方回购退出, 发行人或发行人子公 司不参与企业经营管理,也不参与分红或承担亏损,不承担企业经营风险。但 未来第三方是否有足够资金回购相应股权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具有一定投资风 险;被投资企业如发生经营不善,上述“不参与分红或承担亏损,不承担企业 经营风险”条款不可对抗第三人,发行人上述投资的清偿顺序于普通债权之后, 发行人仍将面临一定的投资风险。 6 、项目投资决策及退出风险 发行人以符合国家和厦门市的产业发展政策、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的重 点领域、重点产业、重点项目为投资对象。发行人于项目投资决策前通过严格 审慎的立项审查、尽职调查等关 键环节,严控项目投资风险。尽管发行人内部 制定并执行了较为完善的投资决策制度,但是发行人所投资的行业相对广泛, 退出需要一系列成熟的条件,所以项目投资决策及退出存在一定的风险。 7 、安全生产的风险 发行人有一定的代建项目,安全施工是正常运营的前提条件,也是公司取 得经济利益的重要保障。人为因素、设备因素、技术因素、甚至台风、地震等 自然因素都可能造成影响安全因素的突发事件,对发行人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8 、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风险 贸易是发行人的核心主营业务之一,经营的贸易品种有化工、农副产品、 金属等几大类产品。其中农 副产品受季节气候因素影响较大,价格容易出现波 动,化工产品为石油的衍生提取产品,受国际油价波动影响,此类产品的价格 也容易出现相应波动,铁矿石等原材料价格也随市场将有所波动,上述大宗产 品价格的波动将可能使发行人的盈利能力受一定的影响。 9 、海外业务投资的风险 发行人在香港设立全资子公司金圆国际有限公司和金圆亚洲有限公司 ,在 台湾设立全资子公司金圆实业有限公司 。子公司所在地区如果发生政治、经济 剧烈变动等状况,发行人可能面临一定的地域政治和经济风险,这将对公司海 外业务经营业绩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 10 、突发事件引发的 经营风险 发行人如遇突发事件,例如事故灾难、安全生产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事 项,可能造成公司社会形象受到影响,人员生命及财产安全受到危害,对发行 人的经营可能造成不利影响。 (三)管理风险 1 、 多元化经营所带来的管理 风险 发行人涉及贸易、金融、片区开发、新兴产业投资等多个业务领域。同时, 贸易板块经营商品涉及化工、农副产品、金属等多个细分行业,金融涉及担保、 信托等。虽然多业务板块的经营对于发行人分散经营风险、缓解对单一产业或 产品的信赖风险具有重要作用。但多元化经营增大了发行人的管理宽度和管理 难度,对管理模式以及管 理层的经营能力、管理能力等提出更高的要求。 2 、 下属子公司管控风险 发行人全资(控股)子公司数量和层级较多,且行业跨度较大,以上因素 对发行人的日常经营管理、相关投资决策及内部风险控制等方面提出了一定挑 战,对发行人资源整合及配置能力提出更高要求,存在一定管理风险。 3 、 关联交易 风险 关联交易是整个集团生产经营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保证集团各公司经 营的稳定性、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的合理配置以及整个集团业务的增长和市场 领域的开拓有着积极的影响 , 但是关联交易也可能隐藏着 一定风险 。 2015 年度, 发行人的关联交易主要为发 行人下属公司厦门国际信托和圆信永丰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自有资产购买自己或对方发行的资管或信托 计划。 4 、 监事人员、高级管理人员缺位的风险 根据金圆集团的公司章程,监事会应由 5 名监事组成。目前发行人监事会 人数为 3 人,发行人存在监事 2 名缺位问题。 发行人作为厦门市 财政局独资 国 有企业, 受厦门市财政局监管, 公司运营符合相关规定, 监事会设置 符合公司 法相关规定。但 监事人数不及《公司章程》规定, 可能会对发行人的日常运营 造成一定影响,从而给发行人带来一定风险。 根据发行人公司章程,公司设总 经理 1 名,目前发行 人暂无总经理,总经理人数不及《公司章程》规定,可能 会对发行人的日程运营造成一定的影响,从而给发行人带来一定风险。 (四)政策风险 1 、 信托业务 政策风险 财政部等四部委 2012 年底发布的规范地方政府融资行为的 “463 号文 ” 、 2013 年 3 月份银监会发布的规范商业银行理财业务投资运作的 “8 号文 ” 以及 2014 年 5 月份一行三会和外管局联合发布的限制买入返售信托收益权的 “127 号 文 ” ,增加了信托公司政信合作业务和银信合作业务的不确定性。此外, 2014 年 4 月份,银监会下发的 “9 号文 ” 对通道类业务的风险承担主体、资金池以 及 股东流动性支持有了更明确的界定,对信托行业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面对 一系列新规的出台,发行人将通过逐步提高创新能力以不断提升自身盈利能力。 2 、 政府信用的 风险 发行人 主营 业务包括 厦门两岸金融中心核心启动区配套设施代建业务、棚 户区改造项目“统借统还”平台业务等, 其中代建业务代垫资金将 结合开发进 度由两岸金融中心核心启动区项目业主厦门市土地开发总公司拨付(不直接增 加政府债务),棚户区改造项目银行借款资金到期前由政府拨付归还,后续发行 人可能还会开展土地一级开发等业务,棚户区改造项目和规划中的土地一级开 发业务将可能 直接增加政府债务 。 财政 资金拨付 依靠政府信用,存在一定信用 风险。从目前银行贷款执行情况来看,厦门市政府偿债意愿较强,从历史城建 项目贷款情况来看,资本金均能按比例到位,建立偿债基金专户,贷款本息能 够按时归还,未出现过不良记录。同时厦门市政府十分重视信用建设,将推动 信用建设列入多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了建设 “ 信用厦门 ” 、建立 “ 失信惩戒 机制 ” 的目标,并且历次政府换届均保持了较好的政策连贯性。 3 、 政府债务政策变化 风险 发行人部分债务涉及地方政府债务,国务院和财政部等相关部门出台了国 发【 2014 】 43 号文等相关文件 对地方政府的融资进行规范和限制, 如 未来一定 时期内地方政府债务政策 有所 变化 , 将对发行人 经营、 融资活动产生一定影响。 第三节 发行人及本期债券的资信情况 一、资信评级机构及其对本 期 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 发行人聘请了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对发行人及本 期 债券进行评级。根据 《厦门金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1 7 年 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 ( 第二期 ) 信用评级报 告》( 联合 【2017】1232 号),发 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公司债券信 用等级为 AAA。 二、信用评级报告的主要事项 (一)信用评级结论及标识所代表的涵义 联合信用 评定发行 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本 期 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 A A A ,评级展望为 稳定。 (二)信用评级报告基本观点及揭示的主要风险 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对厦门金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评级反映了公司作 为厦门市政府重点打造的 综合类国有资本 投资运营平台 ,在股东背景、政策支 持、资金规模、资源配置、项目储备等方面具有明显的竞争优势。公司成立以 来持续获得厦门市财政局的优质资产注入,公司承担着厦门地区金融控股、两 岸金融中心开发、棚户区改造“统借统还”平台等重要职能,发展前景良好。 同时,联合评级也关注到,公司业务板块较多,金融业务板块风险 管理要求高, 金融业务板块投资收益受市场行情影响大、片区开发融资需求大等因素对公司 资产质量和经营业绩的影响。 未来,随着贸易业务不断扩大、金融业务范围不断增加、新的优质资产和 股权相继注入以及厦门两岸金融中心片区产业逐步成熟,公司核心竞争力有望 提升,资产和业务规模有望持续扩大,并 带动 盈利能力的增强和抗风险能力的 提高。联合评级对公司的评级展望为“稳定”。 基于对公司主体长期信用以及本期公司债券偿还能力的综合评估,联合评 级认为,本期债券到期不能偿还的风险极低。 1 、 优势 ( 1 )国家“ 十二五规划 ”及 《海峡西岸经济区发 展规划》 鼓励 厦门建立两 岸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 ,具有国家战略意义,公司作为厦门两岸金融中心的开 发运营企业,政策优势明显;公司所在厦门区域经济保持平稳较快发展,城市 和农村居民消费能力不断提高,地方经济的稳步增长为公司的持续发展提供了 有利的区域环境。 ( 2 ) 公司作为厦门市政府重点打造的综合类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平台,股东 支持力度大,资本实力雄厚,资源丰富,综合竞争优势明显。 ( 3 ) 近年来,公司通过资源整合,金融业务牌照较齐全,综合竞争力强, 发展态势良好。 ( 4 ) 近年来,公司资产规模持续增长,营业收入和营业利润持续增加, 同 时公司负债水平低,整体偿债压力小。 2 、关注 ( 1 ) 金融行业风险管理要求高,当前中国经济下行压力大,金融行业不 良率有所上升,需关注公司金融资产质量变化及经营情况的稳定性。 ( 2 ) 公司金融投资板块收益对公司利润总额贡献度高,信托、创投等金 融行业景气度受市场行情 和国家政策 影响大,公司投资收益易受该领域子公司 业绩影响, 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 ( 3 ) 通过资产注入或新设子公司的形式,公司成长速度很快,业务跨度 大,经营管理难度提高。 ( 4 ) 公司贸易板块主要涉及经营大宗商品业务,大宗商品的价格波动可 能对公司的盈利造成影响。 (三)跟踪评级的有关安排 根据 监管部门和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对跟踪评级的 有关要求, 联合评级 将在 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在每年厦门金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年报披露后的两个 月内 进行 一次 定期跟踪 评级 ,并 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根据有关情况进行 不定期 跟踪评级。 厦门金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应按联合 信用 跟踪评级资料清单的要求,提供 有关 财务报告以及其他相关资料。 厦门金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如发生重大变化, 或发生可能对信用等级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应及时通知联合 信用 并提供 有关资料。 联合 信用 将密切关注 厦门金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的 相关 状况,如发 现 厦门 金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或本次债券相关要素 出现重大变化,或发现其存在或出 现可能对信用等级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时,联合 信用 将落实有关情况并及 时评估其对信用等级产生的影响,据以确认或调整本次债券的信用等级。 如 厦门金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不能及时提供上述跟踪评级资料及情况,联 合 信用 将根据有关情况进行分析并调整信用等级,必要时,可公布信用等级暂 时失效,直至 厦门金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提供相关资料。 跟踪评级 结果 将 在联合信用网站和交易所网站予以公布(交易所网站公布时 间不晚于本公司网站),同 时 报送 厦门金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监管 部门等。 三、公司的资信状况 (一)公司获得主要贷款银行的授信情况 截至 201 7 年 3 月末,公司合并口径下(不包括厦门担保、厦门国际信托) 已取得银行授信 323 亿元人民币, 其中尚未使用的额度为 283.83 亿元人民币。 (二)近三年与主要客户业务往来履约情况 公司在近三年与主要客户发生的业务往来中,未曾有严重违约情况。 (三)近三年发行的债券以及偿还情况 截至本募集出具之日,除母公司于 2016 年 8 月发行 10 亿元超短期融资券、 于 201 6 年 5 月发行 10 亿元短期融资券、于 2016 年 10 月发行 10 亿元公司债券 、 于 2 016 年 7 月发行 10 亿元公司债券 、于 2017 年 7 月发行 10 亿元公司债券 外, 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无其他已发行债券(含债务融资工具)。 公司 筹集的资金已 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使用完毕。 证券简称 发行总额 起息日 到期日 兑付情况 16 金圆投资 CP01 10 亿元 2016 - 08 - 05 2017 - 08 - 05 尚未到期 16 金圆投资 SCP01 10 亿元 2016 - 10 - 25 2017 - 07 - 22 尚未到期 16 圆融 01 10 亿元 2016 - 05 - 25 2019 - 05 - 25 尚未到期 16 圆融 02 10 亿元 20 16 - 07 - 13 2021 - 07 - 13 尚未到期 17 圆融 01 10 亿元 2017 - 07 - 03 2020 - 07 - 03 尚未到期 (四)本次发行后的累计公司债券余额 本期债券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并全部发行完毕后,公司的累计公司债券余额 为 4 0 亿元,占公司 2016 年 12 月 31 日合并报表中所有者权益的比例不超过 18.78 % ,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末净资产的 40% 。 (五)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有关财务指标 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合并口径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项 目 2017 年 3 月 31 2016 年 12 月 31 2015 年 12 月 31 2014 年 12 月 31 流动比率(倍) 1.33 1.34 2.12 5.87 速动比率(倍) 1.26 1.24 2.07 5.62 资产负债率 32.41% 32.98% 33.56% 30.9%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 ( EBITDA )(万元) N/A 116,148.75 10,564.16 65,838.51 利息保障倍数 N/A 6.69 9.0 12.86 上述财务指标计算公式: ( 1 )流动比率 = 流动资产 / 流动负债 ( 2 )速动比率 = (流动资产 - 存货) / 流动负债 ( 3 )资产负 债率 = 负债总额 / 资产总额 ( 4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 EBITDA )=利润总额+财务费用(净额) + 折旧+摊销 ( 5 )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 + 利息支出) / 利息支出 第四节 增信机制、偿债计划及其他保障措施 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本 期 债券发行后,公司将根据债务结构情况进一步 加强公司的资产负债管理、流动性管理和募集资金使用管理,保证资金按计划调 度,及时、足额地准备资金用于每年的利息支付及到期本金的兑付,以充分保障 投资者的利益。 一、偿债计划 (一)利息的支付 本 期 债券的利息自首个起息日起每年支付一次,最后(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