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17津投03:天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17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

时间:2017年07月28日 11:37:22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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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市和平区大沽北路161号城投大厦)










2017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

募集说明书

(面向合格投资者)






主承销商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LOGO-封面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签署日期:










本募集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
则第
23号
——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2015年修订
)》
及其他现行法律

法规的规定,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本期债券的核准,并结合发行人的
实际情况编制。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募集
说明书及
其摘要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投资者认购或持有本次公司债券视作同意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
议规则及本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等主体
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



主承销商已对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主承
销商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因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
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与发行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能够证明
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本募集说明书及其
摘要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且公司债券未能按时兑付本息的,主承销商承诺负责组织募集说明书约
定的相应还本付息安排。



受托管理人承诺严格按照相关监管机构及自律组织的规定、募集说明书及受
托管理协议等文件的约定,履行相关职责。发行人的相关信息披露文件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债券持有人遭受损失的,或者公司债券出
现违约情形或违约风险的,受托管理人承诺及时通过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等方式
征集债券持有人的意见,并以自己名义代表债券持有人主张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与发行人、增信机构、承销机构及其他责任
主体进行谈判,提起民事诉讼或申请



仲裁,参与重组或者破产的法律程序等,有效维护债券持有人合法权益。



受托管理人承诺,在受托管理期间因其拒不履行、迟延履行或者其他未按照
相关规定、约定及受托管理人声明履行职责的行为,给债券持有人造成损失的,
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
件,进行独立投资判断并自行承担相关风险。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政府部门
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经营风险、偿债风险、诉讼
风险以及公司债券的投资风险或收益等作出判断或者保
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
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本期债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
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除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外,发行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体提供未在
本募集说明书中列明的信息和对本募集说明书作任何说明。投资者若对本募集说
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
他专业顾问。投资者在评价和购买本期债券时,应特别审慎地考虑本募集说明书
第二节所述的各项风险因素。




重大事项提示


一、受国民经济
总体运行状况、宏观经济、金融政策以及国际经济环境变化
的影响,市场利率存在一定波动性。债券的投资价值在其存续期内可能随着市场
利率的波动而发生变动,从而使本期债券投资者持有的债券价值具有一定的不确
定性。

二、本期债券的交易场所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由于具体上市审批事宜需要在
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方能进行,并依赖于有关主管部门的审批或核准,本公司目
前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一定能够按照预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且具体上市
进程在时间上存在不确定性。此外,证券交易市场的交易活跃程度受到宏观经济
环境、投资者分布、投资者交易意愿等因素的
影响,本公司亦无法保证本期债券
在交易所上市后本期债券的持有人能够随时并足额交易其所持有的债券,投资者
可能会面临债券流动性风险。

三、由于发行人所从事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行业前期资金投入量较大,建设
周期较长,因此发行人债务总规模较高。2014年末-2016年末及2017年3月末,
发行人负债总额分别为4,534.32亿元、4,570.05亿元、4,798.86亿元和4,763.67
亿元。随着天津市城市建设规模的继续扩大,为了保证城市建设投资计划的顺利
实施,发行人债务规模预计仍将保持增长,偿债风险也将有所扩大。2014年至
2016年,由于公司在建项目较多,多数项目处于建设期,尚未进入运营阶段,
未能产生足够的经营性现金流流入,导致公司经营性现金流出和流入存在规模不
匹配的现象,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如果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持续为负,可能使公司面临一定的偿债风险。

四、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本期债券的主体信用评级结果为AAA,说明
发行人偿还债务的能力极强,基本不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违约风险极低。但
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若受不可控制的因素影响,发行人不能如期从预期的还款
来源中获得足够资金,将可能会影响本期债券的本息按期兑付。债券持有人亦无
法通过保证人或担保物受偿本期债券本息,将可能对债券持有人的利益造成不利
影响。




五、经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评级为AAA,本
期债券的债券信用评级为AAA。考虑到信用评级机构对发行人和本期债券的评
级是一个动态评估的过程,如果未来信用评级机构调低对发行人主体或者本期债
券的信用评级,本期债券的市场价格将可能随之发生波动从而给持有本期债券的
投资者造成损失,甚至导致本期债券无法在证券交易场所进行交易流通。

六、遵照《公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本募集说明书
的约定,为维护债券持有人享有的法定权利和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权利,公司
已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投资者通过认购、交易或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
次公司债券,即视作同意公司制定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债券持有人会议
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审议通过的决议对全体本期债券持有人(包括未出
席会议、出席会议但明确表达不同意见或弃权以及无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具有
同等的效力和约束力。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债券持有人会议在其职权范围内通
过的任何有效决议的效力优先于包含债券受托管理人在内的其他任何主体就该
有效决议内容做出的决议和主张。

七、为明确约定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及债券受托管理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及
违约责任,公司聘任了中信建投证券担任本次公司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并订
立了《债券受托管理协议》,投资者认购、交易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期债券
视作同意公司制定的《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八、发行人主要业务板块均属于基础设施行业,前期资金投入量大,建设周
期较长,资金回笼周期相对较长。而发行人的融资能力取决于自身的财务状况、
宏观经济环境、国家产业政策及资本市场形势等多方面因素。基础设施建设行业
与国民经济发展之间存在较大的关联性,受国民经济发展周期的影响较大。一般
而言,在宏观经济周期的上升阶段,行业投资前景和市场需求都将看好;反之,
则会出现市场需求萎缩,经营风险增大,投资收益下降。因此,能否正确预测国
民经济发展周期的波动,并针对经济发展周期各个阶段的特点相应调整公司的经
营策略和投资行为,在相当程度上影响着公司的业绩。

九、发行人受行业相关政策影响较大。发行人在建工程投资金额较大,虽然
项目均已获得发改委等有权部门的批准,但基础设施行业因周期性较长的特点,



易受宏观经济和市场环境波动影响。如遇到宏观政策限制,融资较为困难,将为
发行人带来较大资本支出缺口。同时基础设施建设行业普遍建设规模大、周期长、
项目能否按期完成、如期达产都存在不确定性,可能对发行人未来经营效益和发
展存在一定影响。上述情况对公司的风险控制、把握市场的能力以及经营管理水
平提出了更高要求。如果公司不能适应宏观调控政策的变化,则有可能对公司的
经营管理、未来发展造成不利的影响。

十、考虑到发行人业务存续期较长、基础设施建设回报周期较长,因此本次
公司债券的期限设计为不超过15年(含15年)。由于债券存续期限较长,在债
券存续期内,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资本市场状况、国家相关行业政策等众多因
素可能发生变化,从而对发行人的经营、财务状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使得发行
人不能按期、足额支付本次公司债券本金和利息,以致可能对债券持有人的利益
造成一定影响。

十一、近年来公司负债规模逐年增长,2014年末-2016年末及2017年3月末,
发行人负债总额分别为4,534.32亿元、4,570.05亿元、4,798.86亿元和4,763.67
亿元;同期,发行人资产负债率分别为68.92%、68.16%、67.10%和66.53%。由
于所从事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行业前期资金投入量较大,建设周期较长,因此发
行人债务总规模较高。随着天津市城市建设规模的继续扩大,为了保证城市建设
投资计划的顺利实施,发行人债务规模预计仍将保持增长,偿债风险也将有所扩
大。

十二、2014年-2016年及2017年1-3月,发行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
为--4.91亿元、49.10亿元、-
8.50亿元和-4.58亿元。如在本期公司债券存续期内,
发行人经营活动现金流发生重大不利波动,发行人到期兑付的能力可能受到一定
影响。

十三、截至2017年3月末,发行人应收款项合计为468.71亿元,其中应收
账款为204.77亿元,其他应收款为250.22亿元,长期应收款13.72亿元。发行
人承担天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任务,存在大量与政府相关的应收款项,这些应收
款项的回收主要依赖于财政拨款。天津市财政收入近年来保持了高速增长的态势,
这为其支付发行人款项提供了较好的保证。但随着天津市政府近年来对城市基础



设施、民生工程等方面投入的不断加大,财政支出规模不断扩大。在当前宏观经
济存在着潜在硬着陆风险的背景下,天津市财政收入的持续增长存在一定风险,
因此发行人的应收款项存在一定的回收风险。

十四、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监许可
[2015]3147号
”文核准
,发行人
获准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
100亿元(含
100亿元)的公司债券


原封卷稿募集说明书及其他公告文件中本期债券已由“天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
资集团有限公司2015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变更为“天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
集团有限公司2017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本期债券为2017年度第二次发行,
债券名称变更为“天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17年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第二期)”。其他相关申请文件,如《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债券
受托管理协议》等未作变更,将继续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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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重大事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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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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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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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第一节
发行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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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一、发行人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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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二、公司债券发行核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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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5
三、本期公司债券的主要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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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
四、本期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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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五、本期发行有关机构
................................
................................
...................
20
第二节
风险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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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5
一、本期债券的投资风险
................................
................................
...............
25
二、发行人的相关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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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6
第三节
发行人及本期债券的资信状况
................................
.........
34
一、本期债券信用评级情况
................................
................................
...........
34
二、发行人的资信情况
................................
................................
...................
40
第四节
增信机制、偿债计划及其他保障措施
.............................
34
一、增信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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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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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5
二、偿债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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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5
三、偿债资金来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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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四、偿债应急保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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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7
五、偿债保障措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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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六、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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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9
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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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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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1
二、发行人设立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
.......................
52
三、公司治理情况和组
织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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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5

四、发行人独立经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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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3
五、发行人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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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4
六、关联方及关联交易情况
................................
................................
...........
74
七、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
................................
...............
78
八、主要业务及行业情况
................................
................................
...............
82
九、发行人报告期是否存在重大违法违规及受处罚情况
.........................
128
十、
信息披露事务及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制度安排
................................
.....
128
第六节
财务会计分析
................................
................................
.....
1
一、近年财务报告编制及审计情况
................................
.............................
129
二、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
财务报表
............................
131
二、发行人
2014年
-
2016年末及
2017年
3月末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化情况
................................
................................
................................
.............................
140
三、最近三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
.........................
141
四、发行人财务状况分析
................................
................................
.............
142
五、盈利能力分析
................................
................................
.........................
169
六、偿债能力分析
................................
................................
.........................
172
七、营运能力分析
................................
................................
.........................
173
八、本期债券发行后发行人资产负债结构的变化
................................
.....
174
九、有息债务
情况
................................
................................
.........................
175
十、发行人最近一期末对外担保情况
................................
.........................
190
十一、发行人涉及的未决诉讼(仲裁)情况
................................
.............
193
十二、受限资产情况
................................
................................
.....................
193
第七节
本期募集资金运用
................................
...........................
199
一、本期债券募集资金运用计划
................................
................................
.
199
二、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管理安排
................................
.............
200
三、募集资金运用
对发行人财务状况的影响
................................
.............
200
四、发行人承诺
................................
................................
.............................
201
五、募集资金监管机制
................................
................................
.................
201
六、前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
202

第八节
债券持有人会议
................................
...............................
204
一、债券持有人行使权利的形式
................................
................................
.
204
二、《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主要内容
................................
...................
204
第九节
债券受托
管理人
................................
...............................
214
一、债券受托管理人聘任及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签订情况
.........................
214
二、《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主要内容
................................
.......................
214
第十节
发行人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中介机构声明
................................
................................
................................
.................
233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
................................
................................
.......
233
一、备查文件
................................
................................
................................
.
245
二、备查地点
................................
................................
................................
.
245





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发行人
/公司
/本公司
/城投集团
/天
津城投





天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
/天津市国资委





天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本次债券





发行人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的本金总额不超过人
民币
100亿元(含
100亿元)的公司债券


本期债券





天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17年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

期)


本期发行





本期债券的公开发行


募集说明书





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期债券而制作
的《天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17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

期)募集说明书》


募集说明书摘要





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期债券而制作
的《天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17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

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董事或董事会





公司董事或董事会


监事或监事会





公司监事或监事会


中国证监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
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





天津长丰律师事务所


审计机构





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监管银行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


联合评级





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


上交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登记公司、登记机构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债券持有人





根据债券登记机构的记录显示在其名下登记拥有本
期债券的投资者





天津市建委





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配套办





天津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办公室


BOT





“建设
-
运营
-
移交
”的项目融资模式


TOT





“移交
-
运营
-
移交
”的项目融资模式


DBO





“设计
-
建设
-
运营
”的项目融资模式


海河公司





天津市海河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高速公路公司





天津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管网公司





天津城市道路管网配套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城投建设公司





天津城投建设有限公司


轨道交通集团





天津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地铁公司





天津市地下铁道集团有限公司


市政投资公司





天津市政投资有限公司


环境投资公司





天津市环境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投资公司





天津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金融城公司





天津金融城开发有限公司


创业环保公司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海河教育园公司





天津海河教育园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新金融公司





天津新金融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性收费高速公路





国内外经济组织投资建设或者依照公路法的规定受
让政府还贷公路收费权的公路。根据《收费公路管
理条例》的规定,经营性公路的收费标准,由省、
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会同同级价
格主管部门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查批准。经
营性公路的收费期限,按照收回投资并有合理回报
的原则确定,最长不得超过
25年。国家确定的西部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经营性公路收费期限,最长
不得超过
30年


ETC





电子收费系统
Electronic Toll Collection System,(简

ETC系统),是利用车辆自动识别技术完成
车辆







与收费站之间的无线数据通讯,进行车辆自动识别
和有关收费数据的交换,通过计算机网络进行收费
数据的处理,实现不停车自动收费的全电子收费系
统。这种收费系统每车收费耗时不到两秒,其收费
通道的通行能力是人工收费通道的
5到
10倍


建安收入





建筑安装工程收入


氧化沟





活性污泥法的一种变形,其生物池是呈封闭的沟渠
型的连续循环曝气池


A/O





污泥处理技术的一种,指缺氧好氧活性污泥法处理
技术


SBR





Sequencing Batch Reactor Activated SludgeProcess,
是一种按间歇曝气方式来运行的活性污泥污水处理
技术


CASS





污水处理工艺的一种,包括
CASS生化池、粗格栅
间及污水提升泵房、鼓风机房、污泥浓缩池、污泥
脱水间、细格栅及曝气沉砂池图等


公司章程





《天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受托管理协议





《天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中信
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15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债
券受托管理协议》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天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15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报告期、最近三年及一期





2014年
1月
1日至
2017年
3月
31日


交易日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法定假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假日(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
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的法定假日)


元、万元、亿元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本募集说明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因四舍五入在尾数上略



有差异,并非计算错误;部分报表数据显示为
0.00,因单位为亿元四舍五入所致,
并非数据错误。




第一节 发行概况

一、发行人简介


中文名称: 天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Tianjin Infrastructure Construction & Investment (Group) Co., Ltd


法定代表人:李宝锟


住 所: 天津市和平区大沽北路161号城投大厦


办公地址: 天津市和平区大沽北路161号城投大厦


邮政编码: 300040


设立日期: 2004年
7月
23日


注册资本: 人民币688.211亿元

实收资本: 人民币688.211亿元

电话号码: 022-
23955006


传真号码:
022-
23955002


经营范围:
以自有资金对海河综合开发改造、地铁、城际铁路、城市路桥、
高速公路、污水处理、供水、供热、垃圾处理、停车场(楼)、地下管网、公园
绿地等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及其配套项目进行投资、建设、运营管理;对房地产业、
金融业进行投资及管理服务;政府授权的土地整理、区域开发;历史风貌建筑的
保护性建设、开发与经营;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类工程项目管理;投资策划;企
业管理咨询;市场建设开发服务;自有房屋租赁;基础设施租赁以及公用设施项
目开发经营;经政府授权进行基础设施特许经营;建设投资咨询(以上经营范围
涉行业许可的凭许可证件,在有限期限
内经营,国有专项专营规定的按规定办理)。



二、公司债券发行核准情况


发行人董事会于
2015年
10月
23日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天津城



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同意公开发
行公司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100亿元(含
100亿元),期限为不超过
15
年(含
15年),募集资金用于偿还金融机构借款、补充流动资金或项目建设。



发行人股东天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15年
11月
2日批
复同意发行人公开发行本次债券,出具《市国资委关于城投集团发行公司债券的
批复》(津国资预

[2015]65号)。



经中国证监会
“证监许可
[2015]3147”文件核准

发行人将在中国境内公开发
行不超过
100亿元(含
100亿元)的公司债券。



三、
本期
公司债券的主要条款


(一)发行主体:
天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二)债券名称:
天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17年公开发
行公司债券(第

期)。



(三)发行规模:
本期债券
基础发行规模为
5亿元,
其中品种一基础发行规
模为
2.5亿元,品种二基础发行规模
2.5亿元。本期债券
设品种间回拨选择权,
回拨比例不受限制,
发行人
和主承销商将根据
本期债券
发行申购情况,在总发行
规模内,由公司和主承销商协商一致,决定是否行使品种间回拨选择权。

同时

超额配售不超过
15亿元




(四)
品种间回拨选择权: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下申购情况,决定是
否行使品种间回拨选择权,即减少其中一个品种的发行规模,同时对另一品种的
发行规模增加相同金额,单一品种最大拨出规模不超过其最大可发行规模的
100%。





)超额配售选择权: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下申购情况,决定是否
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即在基础发行规模
5亿元的基础上,由主承销商在本期债
券基础发行规模上追加不超过
15亿元的发行额度。





)债券期限:
本期债券
分为两个品种。品种一

15年期,附第
3年末
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6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



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9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
选择权和第
12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品种二为
15年期,
附第
5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10年
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七

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
品种一:
发行人有权决定在存续期的第
3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
12年的票面利率
、在第
6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
9年的票
面利率、在第
9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
6年的票面利率
以及在第
12年末调整本期
债券后
3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第
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


6个计息年度付
息日


9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和第
12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30个交易日,刊
登关于是否调整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
择权,则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品种二:
发行人有权决定
在存续期的第
5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
10年的票面利率
以及在第
10年末调整本期
债券后
5年的票面利率;
发行人将于第
5个计息
年度付息日和第
10个计息年度
付息日前的第
30个交易日,刊登关于是否调整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

若发行人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
不变。






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品种一:
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
品种

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
品种一

3个计息
年度付息日


6个计息年度付息日


9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和第
12个计息年
度付息日将持有的本期债券
品种一
按票面金额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

品种


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
品种二
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
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
品种二第
5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和第
10个计息年度付息日

持有的本期债券
品种二
按票面金额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发行人将按照深证
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回售登记期:
自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
度的公告之日起
3个交易日内,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方式进行回售申报。债
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面值总额将被冻结交易;
回售登记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
述关于是否调
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决定。






)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
本期债券采用固定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利率
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确定。






)债券票面金额
及发行价格

本期债券票面金额为
100元
,按面值平
价发行





十二
)发行方式与发行对象:
本期债券发行方式为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
行,
本期债券基础发行规模
5亿元,可超额配售不超过
15亿元。




十三
)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
本期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债券形式:
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登记
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
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
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还本付息方式
及支付金额:
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期债券
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止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
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年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
息金额为投资者截止兑付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
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十

)发行首日:
2017年
8月
1日。



(十

)起息日:
2017年
8月
2日。






)付息日:
品种一:
本期债券
品种一
的付息日为
2018年至
2032年每
年的
8月
2日


若投资者第
3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

2018年至
2020年每年的
8月
2日


若投资者

6年末
行使回售选择权,则

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8年至
2023年每年的
8月
2日
。若投资者

9年末
行使回售选择权,则

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8年至
2026年每年的
8月
2

。若投资者

12年末
行使回售选择权,则

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8
年至
2029年每年的
8月
2日




品种二:
本期债券
品种二
的付息日为
2018年至
2032年每年的
8月
2日



投资者

5年末
行使回售选择权,则

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8年至
2022


年每年的
8月
2日
。若投资者

10年末
行使回售选择权,则

回售部分债券的
付息日为
2018年至
2027年每年的
8月
2日


(如遇
非交易日
,则顺延至其后的

1个
交易
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兑付日:
品种一:
本期债券
品种一
的兑付日期为
2032年
8月
2日


若投资者第
3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0年
8月
2日
。若投资者第
6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3

8月
2日
。若投资者第
9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6年
8月
2日
。若投资者第
12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
付日为
2029年
8月
2日




品种二:
本期债券
品种二
的兑付日期为
2032年
8月
2日
。若投资者第
5年
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2年
8月
2日
。若投资者

10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7年
8月
2日
。(如
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在
兑付登记日次日至兑付日期间,本期债券停止交易。




二十

利息、兑付方式:
本期
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
本期
债券登记机构的有
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
相关业务规则办理。




二十

)担保方式:
本期债券无担保。




二十二

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
经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综合评定,
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




二十三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发行人在
中信银行天津和平支行
开设募集资
金使用专项账户,用于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及本金偿付,并进
行专项管理





二十

)债券受托管理人: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十五
)承销方式:
本期债券由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二十

)上市安排:
本期债券发行后,将向
上海
证券交易所申请上市。





二十

)募集资金用途:
募集资金拟用于
偿还有息负债或补充流动资金




(二十


新质押式回购:
本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
本期
债券信用等
级为
AAA,
本期
债券符合进行新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
本期
债券新质押
式回购相关申请尚待相关机构批准,具体折算率等事宜按照上交所与登记公司的
相关规定执行。




二十

)税务提示:
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
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四、
本期
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安排


(一)本期债券发行时间安排


发行公告刊登的日期:
2017年
7月
28日


发行首日:
2017年
8月
1日


网下发行期:
2017年
8月
1日至
2017年
8月
2日


(二)本期债券上市安排


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
市交易的申请。



五、
本期
发行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天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所:天津市和平区大沽北路
161号城投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宝锟




人:
沙乃强、吴滨、
赵长聚

王菁


联系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大沽北路
161号城投大厦


联系电话:
022-
23191193



真:
022-
23955002



邮政编码:
300040


(二)主承销商
及其他承销机构


1、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 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项目负责人:郭春磊

项目主办人:吴云超

项目协办人:邢超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2号凯恒中心B、E座2层

联系电话:010-85130311

传 真:010-65608445

邮政编码:100010

2、分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 所: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法定代表人:万建华

联 系 人:杨思思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8号盈泰中心2号楼9层

联系电话:010-59312833

传 真:010-59312892

邮政编码:100032

3、分销商:五矿证券有限公司

住 所: 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4028号荣超经贸中心48层


法定代表人:赵立功

联 系 人: 夏炎

联系地址: 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4028号荣超经贸中心48层

联系电话: 0755-83234670

传 真: 0755-82577892

邮政编码: 518035

(三)会计师事务所: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 所:天津开发区广场东路
20号滨海金融街
E7106室




人:
方文森




人:梁雪萍


联系地址:天津市和平区解放北路188号信达广场52-53层

联系电话:18602665407

传 真:022-23559045

邮政编码:300042

(四)律师事务所:天津长丰律师事务所


住 所:天津长丰律师事务所



人:安好




人:安好


联系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
6号
6层


联系电话:022-28137735


传 真:022-28137725



邮政编码:
300074


(五)资信评级机构: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


住 所:天津市和平区曲阜道80号

法定代表人:吴金善



人:李晶


联系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曲阜道80号

联系电话:022-58356998

传 真:022-58356989

邮政编码:300000

(六)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 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人:
郭春磊、吴云超、邢超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188号

联系电话:010-85130311

传 真:010-65185233

邮政编码:100010

(七)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天津和平支行


住 所:天津市和平区贵州路
4号龙通大厦首层中信银行




人:王立伟




人:崔哲隽



联系地址:天津市和平区贵州路
4号龙通大厦首层中信银行


联系电话:
13920009464


传 真:
022-
23049603


邮政编码:
300000


(八)本期债券拟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住 所: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上海证券大厦

总 经 理:黄红元

联系电话:
021-
68808888

传 真:021-68804868

(九)债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



住 所:上海市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3楼

总 经 理:高斌

联系电话:
021-
38874800


传 真:021-58754185




人:王博


六、发行人与本期债券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
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的股权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截止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与本期债券发行有关的其他中介机构及其
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及其他利害
关系。



第二节 风险因素

投资者在评价和购买发行人
本期
发行的公司债券时,除本募集说明书所载其
他各项资料外,还应特别审慎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一、本期债券的投资风险


(一)利率风险


由于市场利率受国内外宏观经济状况、国家施行的经济政策、金融政策以及
国际环境等多种因素的综
合影响,市场利率水平的波动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由

本期
公司债券期限较长,可能跨越一个以上的利率波动周期,市场利率的波动
使本期公司债券投资者的实际投资收益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二)流动性风险


由于本期债券具体交易流通的审批事宜需要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进行,发
行人将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及时向交易所办理上市交易流通事宜,但发行人无
法保证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一定能够获得交易所的同意,亦无法保证本期债
券会在债券二级市场有活跃的交易。如果交易所不同意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
或本期债券上市后在债券二级市场的交易不够活
跃,投资者将可能面临流动性风
险。



(三)债券存续期限长所导致的偿付风险


考虑到发行人业务存续期较长、基础设施建设回报周期较长,因此本次公司
债券的期限设计为不超过
15年(含
15年)。由于债券存续期限较长,
在债券存
续期内,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资本市场状况、国家相关行业政策等众多因素可
能发生变化,从而对发行人的经营、财务状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使得发行人不
能按期、足额支付本次公司债券本金和利息,以致可能对债券持有人的利益造成
一定影响。



(四)本期债券安排所特有的风险


发行人已根据现实情况安排了专项偿债账户和偿债保障措施来控制和降低



本期债券的还本付息风险,但在本期债券存续期,仍可能存在不可控的市场、政
策、法律法规变化等因素,使得目前拟定的偿债保障措施不能完全、及时履行,
进而影响本期债券持有人的权益。



(五)资信风险


发行人目前资信状况良好,近三年及一期的贷款偿还率和利息偿付率均为
100%,能够按约定偿付贷款本息,目前发行人不存在银行贷款延期偿付的状况。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与主要客户发生重要业务往来时,未发生严重违约行为。

在未来的业务经营中,发行人亦将秉承诚信经营的原则,严格履行所签订的合同、
协议或其他承诺。但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如果由于发行人自身的相关风险或不
可控制的因素使发行人的财务状况发生不利变化,可能会导致发行人出现不能按
约定偿付到期债务本息或在业务往来中发生严重违约行为的情况,亦将可能使本
期债券投资者受到不利影响。



(六)评级风险


经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说明
发行人偿还债务的能力极强,基本不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违约风险极低;本
期公司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说明债券信用质量极高,信用风险极低。但在
本期债券存续期内,仍有可能由于种种原因,发行人的主体信用评级和/或本期
债券的信用评级发生负面变化,这将对本期债券投资者产生不利影响。


二、发行人的相关风险


(一)财务风险


1、债务负担加重带来的风险

近年来发行人负债规模逐年增长,2014年末-2016年末及2017年3月末,
发行人负债总额分别为4,534.32亿元、4,570.05亿元、4,798.86亿元和4,763.67
亿元;同期,发行人资产负债率分别为68.92%、68.16%、67.10%和66.53。由于
所从事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行业前期资金投入量较大,建设周期较长,因此发行
人债务总规模较高。随着天津市城市建设规模的继续扩大,为了保证城市建设投


资计划的顺利实施,发行人债务规模预计仍将保持增长,偿债风险也将有所扩大。


2、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为负的风险

2014年-2016年及2017年1-3月,发行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4.91
亿元、49.10亿元、-8.50亿元和-4.58亿元。如在本期公司债券存续期内,发行
人经营活动现金流发生重大不利波动,发行人到期兑付的能力可能受到一定影响。


3、未来投资支出规模较大的风险

2014年-2016年及2017年1-3月,发行人投资活动现金流出额分别为304.80
亿元、399.71亿元、249.08亿元和47.79亿元。发行人主要业务板块均属于基础
设施行业,前期资金投入量大,建设周期较长,资金回笼周期相对较长。而发行
人的融资能力取决于自身的财务状况、宏观经济环境、国家产业政策及资本市场
形势等多方面因素。发行人未来资本支出规模较大,如果发行人未能作好融资安
排,未能筹集到业务发展所需资金,将对发行人正常经营活动产生影响。


4、所有权受限资产规模较大风险

截至2017年3月末,发行人受限资产对应的借款余额达610.37亿元,占同
期总负债比重为12.81%,发行人受限资产主要由土地、在建工程、道路收费权
等构成。如果发行人无法按时偿还相关借款,将面临相关资产权益转移风险,对
发行人的正常经营活动和盈利能力产生影响。


5、应收款项回收风险

截至2017年3月末,发行人应收款项合计为468.71亿元,其中应收账款为
204.77亿元,其他应收款为250.22亿元,长期应收款13.72亿元。发行人承担天
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任务,存在大量与政府相关的应收款项,这些应收款项的回
收主要依赖于财政拨款。天津市财政收入近年来保持了高速增长的态势,这为其
支付发行人款项提供了较好的保证。但随着天津市政府近年来对城市基础设施、
民生工程等方面投入的不断加大,财政支出规模不断扩大。在当前宏观经济存在
着潜在硬着陆风险的背景下,天津市财政收入的持续增长存在一定风险,因此发
行人的应收款项存在一定的回收风险。



6、或有负债风险

截至2017年3月末,发行人对外提供担保余额为306.61亿元。发行人制定
了专门的对外担保管理办法,以规范对外担保行为,防范担保风险。而且,被担
保企业目前经营以及财务状况正常,发行人出现代偿的可能性很小。但是被担保
企业一旦违约,发行人将面临被追索甚至诉讼风险,从而对发行人声誉、正常经
营情况及财务状况造成影响。


7、存货规模较大风险

截至2017年3月末,发行人存货为1,079.74亿元,占流动资产的比重为
47.84%。发行人存货主要由土地开发成本构成。发行人在从事土地整理业务过程
中,需先行垫付土地一级开发成本,相应地块出让后收回土地开发成本才能带来
现金流流入。如政府继续加大对房地产市场调控,管控土地一级市场出让情况,
发行人已整理地块出让受影响,则可能对发行人的资产流动性及盈利能力产生影
响。


8、在建工程规模较大风险

截至2017年3月末,发行人在建工程为3,651.74亿元,占总资产的比重为
51.00%。发行人目前有大量项目处于建设阶段,需要大量资金投入,相应带来投
资活动现金流流出较多。虽然项目均已获得发改委、市建委等有权部门的批准,
但基础设施行业因周期性较长的特点,易受宏观经济和市场环境波动影响。如遇
到宏观政策限制,融资较为困难,将为发行人带来较大资本支出缺口。同时基础
设施建设行业普遍建设规模大、周期长、项目能否按期完成、如期达产都存在不
确定性,可能对发行人未来经营效益和发展存在一定影响。


9、短期偿债压力较大风险

截至2017年3月末,发行人短期借款(含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为407.06
亿元,占发行人负债总额的8.55%。尽管发行人的债务结构以长期借款为主,短
期债务占比不大,但由于发行人所处行业性质原因,发行人在建工程较多、项目
周期较长,因此仍然面临短期偿债压力较大的风险。随着发行人经营性项目的陆
续完工以及部分基础设施项目实现商业化运营,发行人的短期资金压力将得到缓


解。


10、营业毛利率下降风险

发行人主营业务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主要包括城市路桥、环境水务、轨道
交通、海河综合开发及置业等板块。2014-2016年及2017年1-3月发行人营业毛
利率为24.48%、23.75%、21.39%和21.80%,2014年-2016年呈下降趋势,主要
原因为发行人从事基础设施投资建设,主营业务成本上升较快所致。若发行人未
来主营业务毛利率持续下降将会对其盈利能力造成一定影响。


(二)经营风险


1、经济周期风险

发行人主要从事基础设施投资、建设、运营和管理等业务,其盈利能力与宏
观经济周期有着比较明显的相关性。如果未来经济增长放缓或出现衰退,地方政
府可能改变有关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建成的基础设施的使用需求可能减少,从而
对发行人盈利能力产生影响。


2、区域经济风险

发行人的主要业务集中于天津市,天津市的经济发展水平及未来发展趋势对
发行人经营项目的经济效益影响较大。如果天津市经济发展受到重大不利因素影
响或出现明显下滑,甚至衰退,发行人盈利能力可能受到影响。


3、设施收费标准变动风险

城市基础设施的收费一定程度上受公用事业价格水平的影响,由于部分收费
标准及其调整多由有关政府主管部门通过召开价格听证会等方式确定,收费标准
能否随物价的上涨而及时调整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发行人项目的经济效益。


4、原材料、能源和劳动力等成本上涨的风险

发行人目前拥有地铁、快速路、高速公路、海河基础设施等多项在建项目,
上述在建项目多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规模较大,建设周期较长。在项目建
设和运营期间,如出现原材料、能源价格以及劳动力成本上涨,可能导致项目总
成本上升,从而对发行人的盈利水平产生影响。



5、基础设施工程项目风险

发行人承建的城市基础设施项目主要为地铁、快速路、高速公路、海河基础
设施等,项目建设周期较长。在项目建设期间,可能遇到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
意外事故、突发状况等,对工程进度以及施工质量造成较大压力,影响项目进展,
从而可能导致项目延迟交付。


6、土地一级市场出让风险

根据《关于规范市区土地收购储备工作的通知》(规国市字[2004]2174号)
精神,天津市土地整理中心对于天津市土地出让金实行集中管理,土地出让后,
天津市土地整理中心提取出让金中包含的土地收购整理成本,返还给土地整理单
位,另外还按照土地整理成本0.8%支付发行人土地整理管理费,计入发行人的
主营业务收入。如果政府继续加大对房地产市场调控,管控土地一级市场出让情
况,发行人待出让土地的出让周期将延长,可能面临资金回笼放慢的风险。


7、轨道交通地铁运营业务亏损风险

轨道交通地铁业务属于城市公用事业,具有一定社会公益性,其票款收入目
前未能完全覆盖相关成本以及费用支出。2014-2016年及2017年1-3月,发行人
轨道交通地铁运营收入分别为6.69亿元、6.20亿元、6.36亿元和1.50亿元。

2014-2016年及2017年1-3月,发行人轨道交通地铁运营成本分别为11.84亿元、
13.37亿元、14.10亿元和4.47亿元。天津市财政局根据发行人年度运营情况,
提供运营补贴,覆盖部分发行人当年轨道交通地铁业务的运营亏损。若政府补贴
政策发生变动,将对发行人总体收入产生一定影响,轨道交通地铁运营业务将存
在亏损风险。


8、合同定价风险

在发行人日常运营中,签订的各类合同不排除会遇到市场情况变化和价格变
更的情况,如果遇到市场波动,合同签订中的价格可能低于市场价格,可能会影
响发行人的收益,进而影响偿债能力。


9、合同履约风险


在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发行人需要签订多种合同,只有这些合同按时履行,
才能保证项目的顺利进行。与此同时,建筑工程生产过程中还存在很多不确定因
素,例如:设计变更、自然气候变化、资金不到位等,这些因素会对合同能否如
约履行带来不确定性,发行人对这种不确定性如果不能及时控制或者控制不当,
可能会面临履约风险。


10、土地价格波动风险

发行人主营业务包含基础设施建设、高速公路等板块,盈利情况均与土地价
格有着密切的关系。一旦土地价格出现大幅波动,可能导致发行人业务受到冲击,
影响发行人的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


(三)管理风险


1、对子公司管理控制的风险

近年来,伴随业务的不断发展,发行人通过各全资、控股及参股企业的运营
实现集团化运作,由此带来经营复杂性的显著提高。截至2017年3月末,公司
合并范围内的主要的一级子公司合计11家,并通过公司全资子公司市政投资公
司持有上市公司创业环保公司50.14%的股份。上述子公司从事海河综合开发、
高速公路、快速路、管网及路网建设、车站枢纽工程、地铁、城市环境绿化、环
境水务、土地整理、园区建设及其他特许经营权等业务。为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
控制,发行人制定了内部管理制度,对下属子公司的人事、财务、工程项目和投
资等方面进行管理和控制。但如上述制度不能有效实行,发行人的运营可能受到
影响。


2、安全、环保风险

发行人成立以来未发生违反安全和环保法律、法规的行为,未发生重大安全
和环境污染事故。如果发行人出现安全生产或环保方面的意外事件,将可能对发
行人的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重大意外事件甚至会导致生产经营活动的中
断。如果国家未来进一步制定、实施更为严格的安全生产要求或环境保护法律法
规,发行人可能需要额外购置设备、引进技术或采取其他措施,以满足监管部门
的要求,这将可能导致发行人的运营成本上升。



3、在建工程项目管理风险

截至2017年3月末,发行人在建工程余额为3,651.74亿元。发行人同时开
工建设多个项目,对其统筹管理、资金安排调度、工程进度管理、质量监督等方
面均提出了较高要求。如果发行人项目管理能力不足,不能合理安排资金,将对
发行人的稳定经营产生影响。


(四)政策风险


1、宏观和地区政策风险

发行人主要从事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现阶段属于国家支持发展的行业。在我
国国民经济发展的不同阶段,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会有不同程度的调整。国家宏
观经济政策和产业政策的调整可能影响发行人的经营管理活动。


2、银行信贷政策变化风险

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的资金量大、周期长,发行人无法全部以自有资金进行开
发,需要银行信贷支持。银行能否提供贷款支持受国家信贷政策、银行内部信贷
政策等制约,发行人有可能面临筹资风险。


3、房地产行业政策风险

2009-2014年,我国住宅市场急剧升温并出现过热,为此国家出台了旨在促
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一系列宏观调控政策,近两年来房价过快上涨的势
头得到遏制。2015年以来,在当前经济增速放缓及房地产高库存的双重压力下,
政府更加重视房地产在促进消费和拉动投资方面的重要作用,出台一系列支持政
策,市场需求大幅释放,房地产行情逐步回暖。房地产行业受国家宏观经济政策
影响较大,周期性波动明显,未来一段时间住宅市场面临不确定性仍较大。


由于发行人经营板块中涉及房地产行业,虽然房地产业务在发行人的主营业
务中占比并不高,但若发行人房地产业务受政策影响开发周期延长或资金回笼速
度放缓,也将为发行人带来一定风险。


4、基础设施建设行业风险

发行人主营业务主要集中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行业,中国当前正处于建设高


峰期,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行业具有行业竞争加剧挤压利润空间、高负债运营造成
的流动资金压力大、代建项目回收结算周期长、受当地政府财政收支影响大等特
点。虽然国家对上述问题都进行了大力整治,但一个体系完备、竞争有序的建筑
市场尚未完全建立,导致整个建筑市场在此竞争环境下,毛利率空间受到挤压,
行业状况的调整可能影响发行人的经营管理活动。



4、政府财政收入波动风险

发行人作为承担基础设施建设的主体,地方财政实力对发行人的运作和偿债
能力有重要作用。发行人所从事的部分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投资金额大,项目盈利
能力弱,偿债来源于地方财政拨款。若地方政府财政收入出现波动,将直接影响
到发行人部分债务清偿能力。


5、政府补贴政策变动风险

发行人承担了天津市基础设施工程的主要建设以及投融资任务,所从事项目
多有投资大、周期长以及短期盈利能力较弱的特点。因此政府补贴会承担发行人
相当比例的还款任务,也是发行人持续经营的有益补充。天津市财政局根据发行
人年度运营情况,提供相关运营补贴,拨付的补贴资金纳入政府全年财政预算。

2014年-2016年以及2017年1-3月,发行人共收到补贴收入17.74亿元、25.36
亿元、30.44亿元和2.73亿元。如果政府补贴政策变动,会对发行人未来经营产
生一定影响。


6、高速公路节假日收费减免政策对收入影响的风险

2012年7月24日,国务院下发《关于批转交通运输部等部门重大节假日免
受小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2〕37号文)批复同意《重大节
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根据《通知》要求,在春节、清明节、劳
动节、国庆节等四个国家法定节假日,以及当年国务院办公厅文件确定的上述法
定节假日连休日,对7座以下(含7座)载客车辆,包括允许在普通收费公路行
驶的摩托车免收车辆通行费。受该项政策影响,预计发行人高速公路通行费收入
将有一定减少,对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造成一定影响。



第三节 发行人及本期债券的资信状况

一、本期债券信用评级情况


(一)信用级别


1、本期债券信用评级情况


经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综合评定,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发行人主
体信用等级为
AAA。



联合评级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级别的
涵义为发行人偿还债务的能力极强,基本不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违约风险极
低。



联合评级评定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
本级别的涵义为本期债券安全性
极强,基本不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信用风险极低。



2
、发行人历史债券信用评级情况


发行人分别于
2007
年、
2009
年和
2013
年成功发行三期企业债,于
2009

-
2015
年成功发行七期短期融资券,于
2010

-
2015
年成功发行八期中期票据。发行人
发行的企业债、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均有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主体评
级和债券评级。联合资信评估
有限公司在
2009

6

16
日出具的联合信评
[2009]249
号评级报告中,将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由
AA+
上调至
AAA
。在主
体信用等级上调后,截止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发行的企业债、短期融资
券、中期票据
、公司债券
的主体评级均维持
AAA
等级,具体评级结果如下:


表3-1 截至2017年3月末发行人历史评级情况

名称

发行日期

发行期限
(年)

债券
评级

主体评级

天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
集团有限公司2007年度企业


2007-06-11

10

AAA

AA

2007-04-20首次评级

AAA

AA+




名称

发行日期

发行期限
(年)

债券
评级

主体评级

2008-06-23调高评级

AAA

AAA

2009-06-16调高评级

截止本募集说明书签署
日,主体和债项评级均维
持AAA

天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
集团有限公司2009年度企业


2009-03-25

品种一:3

品种二:5

品种三:7

AAA

AA+

2008-08-04首次评级

AAA

AAA

2009-06-16调高评级

截止本募集说明书签署
日,主体和债项评级均维
持AAA

天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
集团有限公司2013年度企业


2013-02-26

10

AAA

AAA

天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
集团有限公司2010年度第一
期短期融资券

2010-05-13

1

A-1

AAA

天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
集团有限公司2010年度第一
期中期票据

2010-04-01

5

AAA

AAA

天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
集团有限公司2010年度第二
期中期票据

2010-04-20

5

AAA

AAA

天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
集团有限公司2011年度第一
期短期融资券

2011-04-19

1

A-1

AAA

天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
集团有限公司2012年度第一

2012-03-20

1

A-1

AAA




名称

发行日期

发行期限
(年)

债券
评级

主体评级

期短期融资券

天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
集团有限公司2013年度第一
期中期票据

2013-4-12

5

AAA

AAA

天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
集团有限公司2013年度第二
期中期票据

2013-5-20

7

AAA

AAA

天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
集团有限公司2013年度第一
期短期融资券

2013-5-17

1

A-1

AAA

天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
集团有限公司2014年度第一
期中期票据

2014-4-22

7

AAA

AAA

天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
集团有限公司2014年度第二
期中期票据

2014-10-28

7

AAA

AAA

天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
集团有限公司2014年度第一
期短期融资券

2014-3-18

1

A-1

AAA

天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
集团有限公司2014年度第二
期短期融资券

2014-9-4

1

A-1

AAA

天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
集团有限公司2015年度第一
期中期票据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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