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中曼石油:首次公开发行A股发行公告
中曼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发行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中曼石油”) 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21号],以下简称“《管理办 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中证协发[2016]7号,以下简称“《业 务规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细则》(中证协发[2016]7号,以下简称“《配 售细则》”)、《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中证协发[2016]7号, 以下简称“《投资者管理细则》”)、《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 则》(以下简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及《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 行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 本次发行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 网下申购电子平台进行,申购电子平台网址为:https://120.204.69.22/ipo, 请网下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关于网下发行电子化的详细内容,请查阅上交所 网站(www.sse.com.cn)公布的《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本次发行的 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采用按市值申购方式进行,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 告及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公布的《网上发行实施细则》。 1、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申购、缴款等环节发生重大变化,敬请投资者重点 关注,主要变化如下: (1)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国泰君安”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 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和市场环境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 价格为22.61元/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投资者请按此价格在2017年8月2日(T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申购 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发行申购日同为2017年8月 2日(T日),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9:30-11:30,13:00-15:00。 (2)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对所有参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拟申购总量按 价格由高到低排列后,如高于某一价格的拟申购总量小于10%,包含该价格及以 上价格的拟申购总量大于等于10%,则该档价格为临界价格,高于临界价格对应 的申购量将被全部剔除,报价等于该临界价格的配售对象按“申购量由少到多, 申购时间(以上交所网下申购平台显示的申报时间和申报序号为准)由晚到早” 的原则依次剔除,直至剔除总量首次超过拟申购总量的10%。当临界价格与确定 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的申报数量可不再剔除,此时剔除最高报价的比例 可以低于10%。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3)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进行新股 申购。 (4)网下投资者应根据《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股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 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于2017年8月4日(T+2日)16:00前,按最终确定的 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 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17年8月4日(T+2日)日终有 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5)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 数量的70%时,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 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6)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 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 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6个月内不得参与网上新股申购。 2、本次发行可能存在上市后跌破发行价的风险。投资者应当充分关注定价 市场化蕴含的风险因素,了解股票上市后可能跌破发行价,切实提高风险意识, 强化价值投资理念,避免盲目炒作。监管机构、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均无法保证股票上市后不会跌破发行价。 3、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 性投资,认真阅读2017年8月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时报》及《证券日报》上的《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股投资风险特别公告》(以下简称“《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重要提示 1、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4,000.01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下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17]1310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简称为“中曼石油”,股票 代码为“603619”,该代码用于本次发行网下申购。 2、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工作已于2017年7月28日完成。本次发行价格为 22.61元/股。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 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和市场环境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 行价格为22.61元/股,其对应的市盈率为: (1)20.69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遵照中国会计准则 确定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6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除以 本次发行前的总股数计算)。 (2)22.99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遵照中国会计准则 确定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6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除以 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数计算,发行后总股数按本次发行4,000.01万股计算为 40,000.01万股)。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A股发行数量为4,000.01万 股。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发行数量为2,800.01万股,即本次发行数量的70%; 网上发行数量为1,200.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30%。 3、参与网上发行的投资者须按本次确定的发行价格22.61元/股进行申购, 网上申购时间为2017年8月2日(T日)9:30-11:30,13:00-15:00。网上申购 简称为“中曼申购”,申购代码为“732619”。 4、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网上 按市值申购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网下发行由国泰 君安通过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以下简称“申购平台”)实施,上交所网 下申购平台网址为:https://120.204.69.22/ipo。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 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进行。网下发行申购时间为2017年8月2日(T 日)9:30-15:00。 5、根据《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发行安排及 初步询价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中确定有效报价配售 对象的程序和原则,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确定了本次发行的有效报价 配售对象,名单详见本公告“附表:配售对象初步询价及有效报价情况”。未包 含在此名单中的配售对象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6、任一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或者网上发行中一种方式进行新股申购。已 参与初步询价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无论是否为“有效报价”,均不得再通过网上 发行申购新股。参与网下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再参与网上申购,导致其申购无效 的,由网下投资者自行承担相关责任。同时,该管理配售对象的投资者将被中国 证券业协会列入网下投资者黑名单。 7、配售对象在申购及持股等方面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 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配售对象相关信息(包括配售对象名称、证 券账户、银行收付款账户/账号等)以在证券业协会报备信息为准,因配售对象 信息填报与备案信息不一致所致后果由配售对象自负。 8、初步询价中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未参与本次网下申购或申购不足额, 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视其为违约,将在《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 中签结果公告》中予以披露,并将违约情况报送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业协会备 案。 9、申购日当日,网上、网下投资者均不需要进行缴款。 网下投资者应根据2017年8月4日(T+2日)公布的获配应缴款情况,于 该日16:00前为其获配的配售对象全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网上投资者应根据2017年8月4日(T+2日)公布的中签结果,确保其资 金账户在该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 10、本次发行网下和网上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根 据总体申购情况于2017年8月2日(T日)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和 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并在2017年8月3日(T+1日)的《中曼石油天然 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网上中签率公告》(以下简称“《网上中签 率公告》”)中披露。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请参见本公告“一、(七)网上网下回 拨机制”。 11、当本次发行网下实际申购总量未达回拨前网下发行数量时;或当网上有 效申购数量小于回拨前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且网上认购不足部分向网下回拨后仍 未能足额认购的;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 数量的70%时;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承销过程实施事中事后监管,发现涉嫌违 法违规或者存在异常情形的,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采取中止发行措 施,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公告中止发行原因,择机重启发行。 12、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发行的一般情况,请详细阅读2017年8月1日登载 于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全文、招股说明书摘要等文件。提请投资者特别关注招 股说明书中“重大事项提示”和“风险因素”章节,充分了解发行人的各项风险 因素,自行判断其经营状况及投资价值,并审慎做出投资决策。发行人受政治、 经济、行业及经营管理水平的影响,经营状况可能会发生变化,由此可能导致的 投资风险应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13. 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事宜将另行公告。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将在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上及时公告,敬请 投资者留意。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 指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申购平台 指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 结算平台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结 算平台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国泰君安 指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 指本次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不超过4,000.01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行为 有效报价 投资者符合询价资格,按照询价规则进行报价,并且 报价不低于发行价,同时未被前述最高报价部分剔除 的报价 T日/网上网下申购日 指2017年8月2日,为本次发行参与网上网下申购的投 资者分别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和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 以发行价格申购本次发行股票的日期 元 指人民币元 一、本次A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股票种类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二)承销方式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三)拟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四)发行规模和发行结构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A股发行数量为4,000.01万 股。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不进行老股转让。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发行数量为 2,800.01万股,即本次发行数量的70%;网上发行数量为1,200.00万股,占本 次发行数量的30%。 (五)发行方式与时间 本次网下发行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负责组织实施,配售对象通过申购平 台进行申购;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实施,投资者以发行价格22.61元/ 股认购。 网下发行申购时间:2017年8月2日(T日)9:30-15:00; 网上发行申购时间:2017年8月2日(T日)9:30-11:30,13:00-15:00。 (六)发行新股募集资金额 根据22.61元/股的发行价格和4,000.01万股的新股发行数量计算,预计募 集资金总额为90,440.23万元,扣除发行费用6,315.74万元后,预计募集资金 净额为84,124.49万元。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等相关情况于2017年7月 24日在《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中 进行了披露。 (七)网上网下回拨机制 本次发行网下、网上申购于2017年8月2日(T日)15:00时截止。申购结 束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根据总体申购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 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回拨机制的启动将根据网上发行初步认 购倍数予以确定。 网上发行初步认购倍数=网上有效申购数量/回拨前网上发行数量。 有关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如下: 1、网下投资者有效申购总量低于网下初始发行数量的,不得将网下初始发 行数量向网上回拨,将中止发行。 2、网上投资者有效申购倍数超过50倍、低于100倍(含)的,应当从网下 向网上回拨,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20%;网上投资者有效申购倍 数超过100倍的,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40%;网上投资者有效申 购倍数超过150倍的,回拨后网下发行比例不超过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10%。 3、网上投资者申购数量不足网上初始发行数量的,可回拨给网下投资者。 在发生回拨的情形下,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2017年8月3 日(T+1日)公布的《网上中签率公告》中披露相关回拨事宜。保荐机构(主承 销商)将按回拨后的网下实际发行数量依据配售原则进行配售,按回拨后的网上 实际发行数量确定最终的网上中签率。 (八)锁定期安排 本次网上、网下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九)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 日期 发行安排 T-7日 2017年7月24日 周一 刊登《招股意向书》、《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 T-6日 2017年7月25日 周二 网下投资者提交核查材料截止日(中午12:00截止) T-5日 2017年7月26日 周三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对网下投资者提交材料进行 核查 T-4日 2017年7月27日 周四 初步询价(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 T-3日 2017年7月28日 周五 初步询价截止日(15:00截止)(通过网下发行电子 平台) T-2日 2017年7月31日 周一 刊登《网上路演公告》 T-1日 2017年8月1日 周二 刊登《发行公告》、《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网上路演 T日 2017年8月2日 周三 网下申购日(9:30-15:00) 网上申购日(9:30-11:30,13:00-15:00) 确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确定网上、网下最终发行 量 T+1日 2017年8月3日 周四 刊登《网上中签率公告》 网上发行摇号抽签 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提交网下配售结果 T+2日 2017年8月4日 周五 刊登《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网上中签投资者缴纳认购资金 网下获配投资者缴款(认购资金到账截止时间 16:00) T+3日 2017年8月7日 周一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网上网下资金到账情况 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 T+4日 2017年8月8日 周二 刊登《发行结果公告》 注:1、T日为发行日。 2、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发行人和保荐机 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本次发行日程。 3、如因上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配售对象无法 正常使用其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初步询价或网下申购工作,请配售对象及时与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 二、发行价格及有效报价配售对象的确定 (一)网下投资者报价情况 2017年7月27日至2017年7月28日,共有2,898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5,345 家配售对象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上交所申购平台参与了初步询价报价。全部配售 对象报价区间为7.05元/股-26.61元/股,拟申购数量为3,195,730万股。配 售对象的具体报价情况请见“附表:配售对象初步询价及有效报价情况”。 (二)剔除无效报价情况 根据2017年7月24日刊登的《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公布的参与初步 询价的网下投资者条件,经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核查,参与本次询价的投资者 中属于《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私募投资基 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中,全部完成了私 募基金备案。共有55家投资者管理的87家配售对象未提供审核材料或提供材料 但未通过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资格审核。以上投资者的报价已被确定为无效报 价予以剔除,名单详见附表中备注为“无效报价”的配售对象。 剔除以上无效报价后,共有2,856家符合资格的网下投资者管理的5,258 家配售对象参与了初步询价报价,报价区间为7.05元/股-26.61元/股,拟申购 数量总和为3,143,890万股。 (三)发行价格的确定过程 1、剔除最高报价部分情况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情况,并按照《发行安排及初 步询价公告》中披露的剔除方法,确定22.61元为临界价格,将报价为22.61 元以上的申报价格予以剔除。报价等于该临界价格的配售对象按“申购量由少到 多,申购时间(以上交所网下申购平台显示的申报时间及申报序号为准)由晚到 早”的原则依次剔除,直至剔除总量首次超过拟申购总量的10%。当临界价格与 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的申报数量可不再剔除,此时剔除最高报价的 比例可以低于10%。 按上述原则,报价为22.61元以上的2家投资者管理的2家配售对象全部剔 除。报价等于发行价22.61元的配售对象不进行剔除。针对以上配售对象剔除的 累计申报数量为1,200万股,占本次初步询价有效申报总量的0.04%。剔除部分 不得参与网下申购。被剔除的名单详见附表中备注为“高价剔除”的配售对象。 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共有2,854家符合资格的网下投资者管理的5,256 家配售对象参与了初步询价报价,报价区间为7.05元/股-22.61元/股,拟申购 数量总和为3,142,690万股。 2、网下询价情况统计 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加权平均数以及公募基金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 均数如下: 报价中位数(元) 报价加权平均数 (元) 网下投资者 (未剔除报价最高部分报价) 22.61 22.61 网下投资者 (已剔除报价最高部分报价) 22.61 22.61 公募基金 (未剔除报价最高部分报价) 22.61 22.61 公募基金 (已剔除报价最高部分报价) 22.61 22.61 3、发行价格的确定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情况,剔除最高报价后,并综 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和市场环境等因素,确定本 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2.61元/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价格对应的市盈率水平及初步询价报价情况为: (1)20.69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遵照中国会计准则 确定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6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 次发行前的总股数计算)。 (2)22.99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遵照中国会计准则 确定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6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 次发行后的总股数计算,发行后总股数按本次发行4,000.01万股计算为 40,000.01万股)。 发行人所在行业为开采辅助活动(行业代码B11)。截至2017年7月28日 (T-3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最近一个月行业静态平均市盈率为34.96 倍。本次发行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低于最近一个月行业静态平均市盈率。 从细分行业看,发行人与海油工程、杰瑞股份、博迈科、贝肯能源、恒泰艾 普、惠博普等6家上市公司业务具有一定相似度。以2016年每股收益及2017 年7月28日收盘价计算,可比上市公司2016年静态市盈率均值为44.19倍,具 体估值水平如下: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7月28日收盘价(元) 2016年静态市盈率 600583.SH 海油工程 6.26 21.04 002353.SZ 杰瑞股份 14.76 117.16注 603727.SH 博迈科 27.68 27.81 002828.SZ 贝肯能源 27.01 50.56 300157.SZ 恒泰艾普 8.98 75.34 002554.SZ 惠博普 5.65 46.17 平均值 44.19 数据来源:万得资讯,可比上市公司2016年年报 注:因杰瑞股份市盈率偏高,不纳入平均市盈率计算。 (四)确定有效报价配售对象 根据《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中披露的确定有效报价配售对象的方式, 剔除最高报价后的剩余报价中,报价不低于发行价22.61元/股的2,850家网下 投资者管理的5,252家配售对象作为本次发行的有效报价配售对象,有效拟申购 数量合计3,140,390万股,其名单详见附表中备注为“有效”的配售对象。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配售前对有效报价投资者及管理的配售对象是否 存在禁止性情况继续进行核查,投资者应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要求进行相 应配合(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安排实际控制人访谈、如 实提供相关自然人主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它关联关系调查等),如拒绝配合 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上述禁止性情况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 拒绝向其进行配售。 三、网下申购 (一)网下申购参与者 “附表:配售对象初步询价及有效报价情况”中的5,252个配售对象应按照 本次发行价格参与网下申购,并及时足额缴纳申购资金。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可以 通过申购平台查询其参与网下申购的申购数量。 (二)网下申购流程 1、本次发行网下申购时间为2017年8月2日(T日)的9:30-15:00。在参 与网下申购时,网下投资者必须在网下申购平台为其管理的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录 入申购记录。申购价格为确定的发行价格,申购数量为其有效报价对应的申购数 量。通过该平台以外方式申购视为无效。 2、网下投资者为其管理的参与申购的全部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录入申购记录 后,应当一次性全部提交。网下申购期间,网下投资者可以多次提交申购记录, 但以最后一次提交的全部申购记录为准。 3、配售对象只能以其在证券业协会注册的证券账户和银行收付款账户参与 本次网下申购。 4、配售对象名称、证券账户名称、证券账户号码以及银行收付款账户必须 与其在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的信息一致,以初步询价开始日前一交易日,即2017 年7月26日12:00前登记注册的信息为准,否则为无效申购。因配售对象信息 填报与注册信息不一致所致后果由配售对象自行承担。 5、有效报价投资者应按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告的规定进行网下申购,并自 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在网下申购阶段,网下投资者无需缴付申购资金,获配后在2017年8 月4日(T+2日)缴纳认购款。 7、对于提供有效报价但未通过网下申购平台参与申购的、或实际申购数量 少于有效拟申购数量的,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视其为违约且予以披 露,并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业协会。 (三)网下配售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根据2017年7月24日刊登的《发行安排 及初步询价公告》中确定的配售原则,将网下发行股票配售给提供有效申购的配 售对象。 2017年8月4日(T+2日),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中国证 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上刊登《网下初步配售结果 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内容包括本次发行获得配售的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名单、 每个获配投资者的报价、获配股数以及初步询价期间提供有效报价但未参与申购 或实际申购数量明显少于拟申购数量的投资者信息(如有)。以上公告一经刊出, 即视同已向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送达获配通知。 (四)网下申购款项的缴付 1、申购款项的计算 2017年8月4日(T+2日)8:30-16:00《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 公告》中获配的配售对象必须全额缴付申购款项。申购款项计算公式如下:应缴 申购款=申报价格(等于本次发行价格22.61元/股)×获配数量。 2、申购款的缴款时间 申购款项到达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在指定结算银行开立的网下申购资金专 户时间应早于2017年8月4日(T+2日)16:00。请投资者注意资金在途时间, 提早进行资金划付。 获配的配售对象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足额缴纳申购款的,发行人与保荐 机构(主承销商)将视其为违约,将在《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A股发行结果公告》(以下简称“《发行结果公告》”)中予以披露,并将 违约情况报送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网下投资者未到位资金对应的获配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3、申购款项的缴付及账户要求 申购款项须划至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在结算银行开立的网下申购资金专户, 每个配售对象只能选择其中之一进行划款。配售对象只能以其在证券业协会登记 备案的证券账户和银行收付款账户参与本次网下申购。配售对象全称、证券账户 名称(上海)、证券账户号码(上海)和银行收付款账户必须与其在证券业协会 备案的信息一致,否则视为无效申购。因配售对象信息填报与备案信息不一致所 致后果由有效报价配售对象自负。 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在各结算银行开立的网下发行专户信息及各结算银行 联系方式详见中国结算网站(http://www.chinaclear.cn)“服务支持—业务资 料—银行账户信息表”栏目中“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网 下发行专户一览表”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QFII结算 银行网下发行专户一览表”,其中,“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 司QFII结算银行网下发行专户一览表”中的相关账户仅适用于QFII结算银行托 管的QFII划付相关资金。 为保障款项及时到账、提高划款效率,建议配售对象向与其在证券业协会备 案的银行收付款账户同一银行的网下申购资金专户划款。划款时必须在汇款凭证 备注中注明配售对象证券账户号码及本次发行股票代码“603619”,若不注明或 备注信息错误将导致划款失败、申购无效。例如,配售对象股东账户为 B123456789,则应在附注里填写:“B123456789603619”,证券账号和股票代码中 间不要加空格之类的任何符号,以免影响电子划款。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 新股,请务必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同日获配多只新股的情况,如只汇一笔总计 金额,合并缴款将会造成入账失败,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款项划 出后请及时向收款行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查询资金到账情况。 (五)网下发行其他事项 1、上海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将对本次发行的网下发行过程、配售行为、参 与配售的投资者资质条件及其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关联关系、资 金划拨等事项进行见证,并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 2、若投资者的持股比例在本次发行后达到发行人总股本的5%以上(含5%), 需自行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网上发行 (一)网上发行对象及申购额度 持有上交所股票账户卡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 者除外)。所有参与本次网下询价、申购、配售的投资者均不得再参与网上申购。 若投资者同时参与网下申购和网上申购的,网上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本次发行 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证券自营账户不得参与本次发行的申购。投资者必须 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根据《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以投资者2017年7月31日(T-2 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日均持有的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的市值确 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每1万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1万元的部分不 计入申购额度。市值计算规则参照《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按市值申购 实施细则》。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 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 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证券公司 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非限售A 股股份发生司法冻结、质押,以及存在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交易 限制的,不影响证券账户内持有市值的计算。每一个申购单位为1,000股,申购 数量应当为1,000股或其整数倍,但不得超过其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票市 值对应的网上可申购额度,同时不得超过网上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最高不得 超过12,000股。投资者可以通过其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查询其持有市值或可申 购额度。 (二)本次网上发行时间和方式 本次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发行时间为:2017年8月2日(T 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如遇重大突发事件或不可抗力因 素影响本次发行,则按申购当日通知办理。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上发行数量为 1,200万股。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于2017年8月2日(T日)将1,200万股 “中曼石油”股票输入在上交所指定的专用证券账户,作为该股票唯一“卖方”。 (三)、申购价格、简称、代码、数量和次数的规定 1、本次发行的申购价格为本次发行价格:22.61元/股。 2、本次网上申购的申购简称为“中曼申购”,申购代码为“732619”。 3、本次网上发行,参加申购的每一申购单位为1,000股,单一证券账户的 委托申购数量不得少于1,000股,超过1,000股的必须是1,000股的整数倍,但 最高不得超过12,000股,最高不得超过其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 股股票市值对 应的网上可申购额度。 4、单个投资者只能使用一个合格账户参与本次网上申购。证券账户注册资 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相同的多个证券账户 (以2017年7月31日(T-2日)账户注册资料为准)参与本次网上申购的,以 及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本次网上申购的,以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 均为无效申购。 5、证券公司客户定向资产管理专用证券账户以及指定交易在不同证券公司 的企业年金账户可按现有开立账户参与申购(企业年金账户的指定交易情况以 2017年7月31日(T-2日)为准)。 6、参与网下报价的配售对象均不得再参与网上发行的申购。参与网下报价 的配售对象再参与网上新股申购,导致其申购无效的,由其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四)网上申购程序 申购手续与在二级市场买入上交所上市股票的方式相同,网上投资者根据其 持有的市值数据在申购时间内(T日9:30-11:30、13:00-15:00)通过上交所联 网的各证券公司进行申购委托。投资者的申购委托一经接受,不得撤单。 (五)网上投资者获配股票数量的确定方法 1、如网上有效申购数量小于或等于本次最终网上发行数量,则不需进行摇 号抽签,所有配号都是中签号码,投资者按其有效申购量认购股票; 2、如网上有效申购数量大于本次最终网上发行数量,上交所按照每1,000 股配一个号的规则对有效申购进行统一连续配号,然后通过摇号抽签,确定有效 申购中签号码,每一中签号码认购1,000股。 网上发行最终中签率=(最终网上发行数量/网上有效申购数量)×100% (六)公布中签率 2017年8月3日(T+1日),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中国证 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刊登的《网上中签率公告》 中公布网上发行中签率。 (七)摇号抽签、公布中签结果 2017年8月3日(T+1日)在公证部门的监督下,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和发行人主持摇号抽签,确认摇号中签结果,并于当日通过卫星网络将抽签结果 传给各证券交易网点。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于2017年8月4日(T+2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刊登的《网 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中公布中签结果。 申购者根据中签号码,确认认购股数,每一中签号码只能认购1,000股。 (八)中签投资者缴款 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依据中签结果履行资金交收义 务,在2017年8月4日(T+2日)前在与上交所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开立资金 账户,并根据自己的申购量存入足额的申购资金。确保其资金账户在T+2日日终 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投资者认购资金不足的,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 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放弃认购的股数以实际不足资金为准,最小单位为1股,可以不为1,000股 的整数倍。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票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但未足额缴纳认购资金情形的,将 被列入限制申购名单,6个月内不得参与新股申购。 (九)网上发行的结算与登记 本次网上发行的新股登记工作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完成,中国结算上海分 公司向发行人提供股东名册。有关申购资金冻结等事宜,遵从上交所、中国结算 上海分公司有关规定。 五、投资者放弃认购的处理方式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结束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根据实际缴款 情况确认网下和网上实际发行股份数量。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 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网下、网上投资者获配未缴款金额以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包销比例等 具体情况请见2017年8月8日(T+4日)刊登的《发行结果公告》。 六、余股包销 网下、网上投资者认购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 销商)负责包销。 网下、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 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发行。网下、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 量超过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含70%),但未达到本次公开发行数量时,缴款 不足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负责包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的股份 数量上限为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30%,对应的股份数量上限为1,200.0030万股。 发生余股包销情况时,2017年8月8日(T+4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将余股包销资金与网下、网上发行募集资金一起划付发行人,发行人向中国结算 上海分公司提交股份登记申请,将包销股份登记至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指定证 券账户。 七、发行费用 本次网下网上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过户费和印花税等费用。 八、利息的处理 全部申购款项在冻结期间产生的全部利息归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所有。 九、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发 行 人: 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商城路1900号1203室 联系电话: 021-61048060 传 真: 021-61048070 联 系 人: 刘万清 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 所: 上海市东园路18号中国金融信息中心7楼 电 话: 021-38676888 传 真: 021-50876160 联 系 人: 资本市场部 发行人: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8月1日 附表:配售对象初步询价及有效报价情况 编号 投资者名称 配售对象名称 拟申 购价 格 (元) 申购 数量 (万 股) 备注 1 吉祥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吉祥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 产品 26.61 600 高价剔除 2 芮兰珍 芮兰珍 22.64 600 高价剔除 3 周仁瑀 周仁瑀 22.61 600 有效 4 陈燕 陈燕 22.61 600 有效 5 蔡莉萍 蔡莉萍 22.61 600 有效 6 戴文 戴文 22.61 600 有效 7 吴伟明 吴伟明 22.61 600 有效 8 李英 李英 22.61 600 有效 9 刘玮 刘玮 22.61 600 有效 10 保利科技有限公司 保利科技有限公司 22.61 600 有效 11 舒仁村 舒仁村 22.61 600 有效 12 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自营账户 22.61 600 有效 13 华润元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华润元大富时中国A50指数型证券投 资基金 22.61 440 有效 14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安信证券国家开发投资公司市值管 理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22.61 600 有效 15 侯鹏 侯鹏 22.61 600 有效 16 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 22.61 600 有效 17 万向财务 万向财务有限公司自营账户 22.61 600 有效 18 青岛市企发投资有限公司 青岛市企发投资有限公司 22.61 600 有效 19 沈阳华益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沈阳华益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22.61 600 有效 20 施鸿宇 施鸿宇 22.61 600 有效 21 周霞 周霞 22.61 600 有效 22 宋盛 宋盛 22.61 600 有效 23 叶冠军 叶冠军 22.61 600 有效 24 黄开红 黄开红 22.61 600 有效 25 李洪义 李洪义 22.61 600 有效 26 首创京都期货有限公司 首创京都期货有限公司 22.61 600 有效 27 首创京都期货有限公司 首创京都期货有限公司—首创京都 稳健1号资产管理计划 22.61 600 有效 28 首创京都期货有限公司 首创京都期货有限公司—首创京都 稳健2号资产管理计划 22.61 600 有效 29 首创京都期货有限公司 首创京都期货有限公司—首创京都 稳健3号资产管理计划 22.61 600 有效 30 张达 张达 22.61 600 有效 31 陈华明 陈华明 22.61 600 有效 32 丁志英 丁志英 22.61 600 有效 33 李雨川 李雨川 22.61 600 有效 34 徐俊斌 徐俊斌 22.61 600 有效 35 林翔 林翔 22.61 600 有效 36 陈博 陈博 22.61 600 有效 37 姚国锋 姚国锋 22.61 600 有效 38 长城财富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 司 长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 个险万能 22.61 600 有效 39 李兴田 李兴田 22.61 600 有效 40 梁勇 梁勇 22.61 600 有效 41 西藏雪峰科技投资咨询有限公 司 西藏雪峰科技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22.61 600 有效 42 黄米国 黄米国 22.61 600 有效 43 熊进 熊进 22.61 600 有效 44 毛瓯越 毛瓯越 22.61 600 有效 45 马兆辉 马兆辉 22.61 600 有效 46 北京华创智业投资有限公司 北京华创智业投资有限公司 22.61 600 有效 47 王桂英 王桂英 22.61 600 有效 48 韩妮娜 韩妮娜自有资金投资账户 22.61 600 有效 49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 险 22.61 600 有效 50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组合01 22.61 600 有效 51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宁波首泰弘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22.61 600 有效 52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信达-普乐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22.61 600 有效 53 郁富强 郁富强 22.61 600 有效 54 黄柏强 黄柏强 22.61 600 有效 55 阙丽霞 阙丽霞 22.61 600 有效 56 建信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建信期货-多策略1号资产管理计划 22.61 600 有效 57 建信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建信期货-多策略2号资产管理计划 22.61 600 有效 58 江铃汽车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江铃汽车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自营账 户 22.61 600 有效 59 黄济强 黄济强 22.61 600 有效 60 柳德庆 柳德庆 22.61 600 有效 61 王晓绩 王晓绩 22.61 600 有效 62 沈颖华 沈颖华 22.61 600 有效 63 联发集团有限公司 联发集团有限公司 22.61 600 有效 64 陈群 陈群 22.61 600 有效 65 四川金鼎产融股权投资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 四川金鼎产融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 22.61 600 有效 66 网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网信证券自营投资账户 22.61 600 有效 67 银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银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自营投资账 户 22.61 600 有效 68 宛侎仁 宛侎仁 22.61 600 有效 69 李敏 李敏 22.61 600 有效 70 马亚红 马亚红 22.61 600 有效 71 童磊 童磊 22.61 600 有效 72 姚晓云 姚晓云 22.61 600 有效 73 徐东左 徐东左 22.61 600 有效 74 湖北日升科技有限公司 湖北日升科技有限公司 22.61 600 有效 75 姚寅之 姚寅之 22.61 600 有效 76 叶洋友 叶洋友 22.61 600 有效 77 韩延晋 韩延晋 22.61 600 有效 78 盈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盈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盈峰盈宝 对冲基金 22.61 600 有效 79 盈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盈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美盈私募 证券投资基金 22.61 600 有效 80 陈树新 陈树新 22.61 600 有效 81 陈惠芬 陈惠芬 22.61 600 有效 82 黄澜岚 黄澜岚 22.61 600 有效 83 沈亚平 沈亚平 22.61 600 有效 84 林红辉 林红辉 22.61 600 有效 85 蔡贻育 蔡贻育 22.61 600 有效 86 宋聿倩 宋聿倩 22.61 600 有效 87 周和平 周和平 22.61 600 有效 88 吴运花 吴运花 22.61 600 有效 89 杭州信雅达电子有限公司 杭州信雅达电子有限公司 22.61 600 有效 90 上海铭大实业(集团)有限公 司 上海铭大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22.61 600 有效 91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 司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2.61 600 有效 92 阎占表 阎占表 22.61 600 有效 93 毛伟松 毛伟松 22.61 600 有效 94 林汉 林汉 22.61 600 有效 95 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 22.61 600 有效 96 耿雯晴 耿雯晴 22.61 600 有效 97 陈景河 陈景河 22.61 600 有效 98 林益霖 林益霖 22.61 600 有效 99 林泗华 林泗华 22.61 600 有效 100 孟庆亮 孟庆亮 22.61 600 有效 101 中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再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集团本级-集团自有资金 22.61 600 有效 102 中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财产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 统—普通保险产品 22.61 600 有效 103 中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人寿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2.61 600 有效 104 中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2.61 600 有效 105 中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中再资产-锐鑫2号资产管理产品 22.61 600 有效 106 梁炳南 梁炳南 22.61 600 有效 107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2.61 600 有效 108 赵晴 赵晴 22.61 600 有效 109 王德志 王德志 22.61 600 有效 110 徐晓 徐晓 22.61 600 有效 111 广东省丝绸纺织集团有限公司 广东省丝绸纺织集团有限公司 22.61 600 有效 112 朱丽红 朱丽红 22.61 600 有效 113 吴明珍 吴明珍 22.61 600 有效 114 林芳 林芳 22.61 600 有效 115 刘红志 刘红志 22.61 600 有效 116 杨伟 杨伟 22.61 600 有效 117 锦泰期货有限公司 锦泰期货有限公司 22.61 600 有效 118 陈高文 陈高文 22.61 600 有效 119 王素芳 王素芳 22.61 600 有效 120 白兆凤 白兆凤 22.61 600 有效 121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 22.61 600 有效 122 中天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天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 22.61 600 有效 123 中天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天证券天盈3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22.61 600 有效 124 张婉琴 张婉琴 22.61 600 有效 125 俞伟伍 俞伟伍 22.61 600 有效 126 周杰 周杰 22.61 600 有效 127 吕为民 吕为民 22.61 600 有效 128 周亚珍 周亚珍 22.61 600 有效 129 姚永祥 姚永祥 22.61 600 有效 130 黄劲平 黄劲平 22.61 600 有效 131 浙江金穗投资有限公司 浙江金穗投资有限公司 22.61 600 有效 132 顾鹤富 顾鹤富 22.61 600 有效 133 青岛产业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 司 青岛产业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2.61 600 有效 134 张先庚 张先庚 22.61 600 有效 135 林劲松 林劲松 22.61 600 有效 136 高进建 高进建 22.61 600 有效 137 赵祥 赵祥 22.61 600 有效 138 童东虹 童东虹 22.61 600 有效 139 黄妙荣 黄妙荣 22.61 600 有效 140 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 司 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2.61 600 有效 141 厦门国贸投资有限公司 厦门国贸投资有限公司 22.61 600 有效 142 周志坚 周志坚 22.61 600 有效 143 庞建宇 庞建宇 22.61 600 有效 144 宁波市工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宁波市工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2.61 600 有效 145 郑江 郑江 22.61 600 有效 146 毕绍波 毕绍波 22.61 600 有效 147 孙恋榕 孙恋榕 22.61 600 有效 148 王耀宗 王耀宗 22.61 600 有效 149 叶明 叶明自有资金投资账户 22.61 600 有效 150 周林根 周林根 22.61 600 有效 151 党金社 党金社 22.61 600 有效 152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光大保德信红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 22.61 600 有效 153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光大保德信新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 22.61 600 有效 154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光大保德信优势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 22.61 600 有效 155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光大保德信量化核心证券投资基金 22.61 600 有效 156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光大保德信均衡精选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 22.61 600 有效 157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光大保德信动态优选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 22.61 600 有效 158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光大保德信中小盘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 22.61 600 有效 159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光大保德信行业轮动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 22.61 600 有效 160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光大保德信银发商机主题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 22.61 600 有效 161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光大保德信国企改革主题股票型证 券投资基金 22.61 600 有效 162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光大保德信鼎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 22.61 600 有效 163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光大保德信一带一路战略主题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 22.61 600 有效 164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光大保德信中国制造2025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2.61 600 有效 165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光大保德信吉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 22.61 600 有效 166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光大保德信永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 22.61 600 有效 167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光大保德信产业新动力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2.61 600 有效 168 何哨 何哨 22.61 600 有效 169 赵向军 赵向军 22.61 600 有效 170 潘洪平 潘洪平 22.61 600 有效 171 俞浩 俞浩 22.61 600 有效 172 徐黎 徐黎 22.61 600 有效 173 罗云梅 罗云梅 22.61 600 有效 174 金译平 金译平 22.61 600 有效 175 上海人和经贸发展有限公司 上海人和经贸发展有限公司 22.61 600 有效 176 上海紫晨股权投资中心(有限 合伙) 上海紫晨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22.61 600 有效 177 李伟 李伟 22.61 600 有效 178 邓启莉 邓启莉 22.61 600 有效 179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海分红增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2.61 600 有效 180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海能源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2.61 600 有效 181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海优质成长证券投资基金 22.61 600 有效 182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海上证5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 金 22.61 600 有效 183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海消费主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 22.61 600 有效 184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海优势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 22.61 600 有效 185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海积极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 22.61 600 有效 186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海医药健康产业精选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2.61 600 有效 187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海积极增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 22.61 600 有效 188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海中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 22.61 600 有效 189 泉州市顺茂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泉州市顺茂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2.61 600 有效 190 邓轩 邓轩 22.61 600 有效 191 姜智慧 姜智慧 22.61 600 有效 192 徐凤珠 徐凤珠 22.61 600 有效 193 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 22.61 600 有效 194 蔡志双 蔡志双 22.61 600 有效 195 天津民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民晟金牛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22.61 600 有效 196 天津民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民晟量化多策略龙泽3号B期私募证 券投资基金 22.61 600 有效 197 天津民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民晟全天候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22.61 600 有效 198 深圳市新智达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 深圳市新智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新 智达成长一号基金 22.61 600 有效 199 张金朝 张金朝 22.61 600 有效 200 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长安产业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 式证券投资基金 22.61 600 有效 201 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长安鑫利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 22.61 600 有效 202 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长安鑫益增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2.61 600 有效 203 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长安-中信银行权益策略1期1号资 产管理计划 22.61 600 有效 204 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长安鑫富领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 22.61 600 有效 205 胡景 胡景自有资金投资账户 22.61 600 有效 206 张伯先 张伯先 22.61 600 有效 207 罗玉新 罗玉新 22.61 600 有效 208 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22.61 600 有效 209 厦门三安电子有限公司 厦门三安电子有限公司 22.61 600 有效 210 北京华戈天成投资有限公司 北京华戈天成投资有限公司 22.61 600 有效 211 于建祥 于建祥 22.61 600 有效 212 孙显珍 孙显珍 22.61 600 有效 213 姜海利 姜海利 22.61 600 有效 214 杨群星 (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