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天弘金利混合:更新招募说明书(2017年7月)
天弘 金利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更新) 基金管理人: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南京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日 期:二 〇一七 年 八 月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 中国证监会 2015 年 9 月 29 日证监许可【 2015 】 2221 号文注册募 集,并经机构部函【 2016 】 2570 号确认 。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 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 投资 价 值和 市场前景 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 基金 的基金合同 于 2016 年 12 月 21 日正式 生效。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 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 基金合同、 本招募说明书 等 信息披露文件 , 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 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 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认购(或申购) 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 , 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投资人 在获得基金投资收益的同时,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可能包括:证 券市场整体环境引发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大量赎回或 暴跌导致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投资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操作风险以及本基 金特有风险等。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 “ 买者自负 ” 原则,在投资者 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 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 负责。 本基金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基金所投资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之债务人出 现违约,或在交易过程中发生交收违约,或由于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信用质量降低 导致价格下降,可能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此外,受市场规模及交易活跃程度的影 响,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可能无法在同一价格水平上进行较大数量的买入或卖出, 存在一定的流动性风险,从而对基金收益造成影响。 本基金股票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 0% - 95% ; 投资于权证的比例不超过基金 资产净值的 3% ; 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 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属于中等风险、中等收益预期的基金品种,其风险收 益预期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 恪尽职守、 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 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 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招募说明书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每 6 个月更新一次,并于每 6 个月 结束之日后的 45 日内公告。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7 年 6 月 21 日, 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17 年 3 月 31 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目录 一、绪言 ................................................ 5 二、释义 ................................................ 6 三、基金管理人 ......................................... 10 四、基金托管人 ......................................... 20 五、相关服务机构 ....................................... 25 六、基金的募集 ......................................... 34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 ..................................... 35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36 九、基金的投资 ......................................... 46 十、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 55 十一、基金的业绩 ....................................... 60 十二、基金的财产 ....................................... 61 十三、基金资产的估值 ................................... 62 十四、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67 十五、基金费用与税收 ................................... 69 十六、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71 十七、基金的信息披露 ................................... 72 十八、风险揭示 ......................................... 78 十九、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 81 二十、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83 二十一、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99 二十二、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113 二十三、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 115 二十四、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 116 二十五、备查文件 ...................................... 117 一、绪言 《 天弘 金利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以下简称 “ 招募说明 书 ” 或 “ 本招募说明书 ”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 “ 《基 金法》 ” )、《 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 《运作办法》 ” ) 、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 《销售办法》 ”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 《信 息披露办法》 ” )以及 《 天弘 金利 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以下简称 “ 基金合同 ” )编写。 本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 基金 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 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 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 注册 。基金合同 是约定基金 合同 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 件。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 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 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 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 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 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 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二、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 、基金或本基金:指 天弘 金利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 、基金管理人:指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 、基金托管人:指 南京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4 、基金合同:指 《 天弘 金利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及对 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 、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 《 天弘 金利 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托管协议》 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 、招募说明书 或本招募说明书 :指 《 天弘 金利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 招募说明书》 及其定期的更新 7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 《 天弘 金利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 额发售公告》 8 、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9 、《基金法》:指 2003 年 10 月 28 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五次会议通过, 2012 年 12 月 28 日经第十一届全 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三十次会议修订,自 2013 年 6 月 1 日起实施 ,并经 2015 年 4 月 24 日第十二 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 于修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 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0 、《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3 年 3 月 15 日颁布、同年 6 月 1 日实施 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 、《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04 年 6 月 8 日颁布、同年 7 月 1 日 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 、《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4 年 7 月 7 日颁布、同年 8 月 8 日实施 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 3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 4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 / 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 会 1 5 、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 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 6 、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7 、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 团体或其他组织 18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 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 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19 、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按照《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 证券投资试点办法》(包括其不时修订)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运用来自境外的人 民币资金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 者 20 、投资人: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 、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人民币合 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 资人的合称 21 、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 人 22 、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 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3 、销售机构:指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 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 协议,办理基金销售业 务的机构 24 、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 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 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25 、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天弘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或接受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26 、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 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7 、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 构 办理认购、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导致 基金的基金 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28 、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 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 日期 29 、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 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0 、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 不得超过 3 个月 31 、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 2 、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 3 、 T 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 开放日 3 4 、 T+n 日:指自 T 日起第 n 个工作日 ( 不包含 T 日 ) 3 5 、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3 6 、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37 、《业务规则》:指《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是规 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人 和投资人共同遵守 38 、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 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39 、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 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0 、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 规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1 、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 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 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 2 、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 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4 3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 购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 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受理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 4 、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 ( 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 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 金转换中转入申 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 ) 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4 5 、元:指人民币元 4 6 、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 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47 、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 申购款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48 、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49 、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0 、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 净 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51 、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互联网网站 及其他媒介 52 、不可抗力:指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 件 三、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天津自贸区(中心商务区)响螺湾旷世国际大厦 A 座 1704 - 241 号 办公地址: 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 59 号天津国际经济贸易中心 A 座 16 层 成立日期: 2004 年 11 月 8 日 法定代表人: 井贤栋 联系电话:( 022 ) 83310208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及股权结构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 )经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批准(证监基金字 [2004]164 号),于 2004 年 11 月 8 日成立。公司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143 亿元,股权结构为: 股东名称 股权比例 浙江蚂蚁小微金融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1% 天津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16.8%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5.6% 芜湖高新投资有限公司 5.6% 新疆天瑞博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5% 新疆天惠新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 新疆天阜恒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 新疆天聚宸兴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5% 合计 100% (二)主要人员情况 1 、董事会成员基本情况 井贤栋 先生, 董事长,硕士研究生。历任太古饮料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广州 百事可乐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阿里巴巴(中国)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财务副总裁、 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 浙江蚂蚁小微金融服务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 首席运营官,现任 浙江蚂蚁小微金融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CEO 。 卢信群先生, 副董事长,硕士研究生。 历任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北京博晖创新光电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监事。现任北京博晖创新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君正国 际投资(北京)有限公司董事,河北大安制药有限公司董事。 黄浩 先生 ,董事,大学本科。历任中国建设银行总行计财部副处长,处长, 部门副总经理、中德住房储蓄银行行长、中国建设银行总行网络金融部总经理。 现任 浙江蚂蚁小微金融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副总裁。 屠剑威 先生, 董事,硕士研究生。历任中国工商银行浙江省分行营业部法律 事务处案件管理科副科长、香港永亨 银行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法律合规监察部经理、 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合规部助理总裁、永亨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法律合 规部主管 。 现任 浙江蚂蚁小微金融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务及合规部高级研究 员。 付岩先生, 董事,大学本科。历任北洋(天津)物产集团有限公司期货部 交易员,中国经济开发信托投资公司天津证券部投资部职员,顺驰(中国)地 产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高级经理、天津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项目经 理。 现任天津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自营业务部总经理。 郭树强先生,董事,总经理,硕士研究生。历任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交 易主管、基金经理、研究总监、机构投资总监、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机构投 资决策委员会主任、公司管委会委员、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本公司总经理 。 魏新顺 先生, 独立董事,大学本科。历任天津市政府法制办执法监督处副 处长,天津市政府法制办经济法规 处处长,天津达天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任天 津英联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 。 张军先生, 独立董事,博士。现任复旦大学经济学院院长,中国经济研究 中心主任。 贺强先生,独立董事,本科。现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 2 、监事会成员基 本情况 李琦 先生, 监事会主席,硕士研究生。历任天津市民政局事业处团委副书 记,天津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天津市外经贸委办公室干部,天津信托有限 责任公司条法处处长、总经理助理兼条法处处长、副总经理,本公司董事长。 张杰先生 , 监事,注册会计师、注册审计师。 现任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锡林浩特市君正能源化工有限 责任公司董事长,锡林郭勒盟君正 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内蒙古君正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乌海市君正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监事,内蒙 古中鑫能源有限公司董事,内蒙古坤德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方隽 先生 , 监事,硕士研究生。历任厦门中恒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部门经 理、福建立信闽都会计师事务所副主任会计师、立信会 计师事务所厦门分所副 主任会计师。现任芜湖高新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 。 韩海潮先生,监事,硕士研究生。历任三峡证券天津白堤路营业部、勤俭 道营业部信息技术部经理,亚洲证券天津勤俭道营业部营运总监。现任本公司 运营总监、信息技术总监。 张牡霞女士, 监事,硕士研究生。历任新华社上海证券报财经要闻部记 者、天弘基金市场部电子商务专员、电子商务部业务拓展主管、总经理助理, 现任本公司互联网金融业务部总经理 。 付颖 女士 , 监事,硕士研究生。历任天弘基金监察稽核部信息披露专员、 法务专员、合规专员、高级合规经理、部门主管 。 现任本公司监察稽核部总经 理 。 3 、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郭树强先生,董事,总经理,简历参见董事会成员基本情况。 陈钢先生, 副总经理,硕士研究生。历任华龙证券公司固定收益部高级经理 , 北京宸星投资管理公司投资经理 , 兴业证券公司债券总部研究部经理 , 银华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机构理财部高级经理 , 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高级 投资经理 。 2011 年 7 月份加盟本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资深基金经理、固定 收益总监,分管公司固定收益投资业务 。 周晓明先生,副总经理,硕士研究生。历任中国证券市场研究院设计中心及 其下属北京标准股份制咨询公司经理,万通企业集团总裁助理,中工信托有限公 司投资部副总,国信证券北京投资银行一部经理,北京证券投资银行部副总,嘉 实基金市场部副总监、渠道部总监,香港汇富集团高级副总裁,工银瑞信基金市 场部副总监,嘉实基金产品和营销总监,盛世基金拟 任总经理。 2011 年 8 月加 盟本公司,同月被任命为公司首席市场官,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分管公司电子商 务及产品业务。 熊军 先生, 副总经理 , 财政学博士。历任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助理研究员, 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主任科员、副处长,财政部干部教育中心副处长,全国社保 基金理事会副处长、处长、副主任、巡视员 。 2017 年 3 月加盟 本公司 , 任命 为 公 司首席经济学家 , 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分管智能投资部及养老金业务。 童建林先生,督察长,大学本科,高级会计师。历任 当阳市产权证券交易中 心财务部经理、副总经理 , 亚洲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宜昌总部财务主管 、宜昌营业 部财务部经理、公司财务会计总部财务主管 , 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总部财 务项目主管 ,本公司 基金会计、监察稽核部副总经理、监察稽核部总经理 。现任 本公司督察长。 4 、本基金拟任基金经理 姜晓丽女士,经济学硕士, 8 年证券从业经验。历任本公司债券研究员兼 债券交易员,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债券研究员兼交易员,本公司固定收 益研究员,天弘永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现任天弘永利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天弘安康养老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天弘稳 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天弘通 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经理、天弘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天弘新活力灵活配置混合 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天弘惠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经理、 天弘鑫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 天弘新价值灵活配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天弘裕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经理、天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 天弘安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 天弘喜利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天弘聚 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天弘信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经理、 天弘金 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 、 天弘金 明 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 、 天弘弘利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 经理 、 天弘 天 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 钱文成先生,理学硕士, 1 1 年证券从业经验。自 2007 年 5 月加盟本公司,历 任本公司行业研究员、高级研究员、策略研究员、研究主管助理、研究部副主 管、研究副总监、研究总监、股票投资部副总经理、天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经理助理、天弘周期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3 年 5 月至 2016 年 2 月期间) 、天弘普惠养老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 5 年 5 月 至 201 7 年 1 月期间) 、天弘鑫安宝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 201 5 年 10 月至 201 7 年 6 月期间) 。现任天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天弘安康 养老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天弘通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天弘新活力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天弘惠利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天弘鑫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经理、天弘新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天弘裕利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天弘乐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 天弘安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 天弘喜利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天弘聚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天弘 金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 、 天弘金 明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 基金经理 、 天弘 天 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 5 、基金管理人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的姓名和职务 陈钢先生,本公司副总经理,投资决策委员会联席主席、固定收益总监,基 金经理。 熊军先生,本公司副总经理,投资决策委员会联席主席、公司首席经济学家。 陈勤先生,本公司总经理助理,投资决策委员会联席主席、机构投资总监。 邓强先生,首席风控官。 肖志刚先生,股票投资总监,基金经理。 黄颖女士,研究总监。 王登峰先生,固定收益部总经理,基金经理。 钱文成先生,基金经理。 刘冬先生,基金经理。 陈国光先生,基金经理。 姜晓丽女士,基金经理。 王林先生,基金经理。 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 、 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 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 2 、办理基金 备案手续; 3 、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 , 进行证券投资; 4 、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 配收益; 5 、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 、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 7 、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 、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 、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 、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 、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 他法律行为; 12 、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承诺 1 、基金管理人遵守法律的承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基金法》、《运作 办法》、《销售办法》、《信息披露办法》 、《指导意见》 等法律法规的活动,并承诺 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法行为的发生。 2 、 基金管理人禁止性行为的承诺 本基金管理人依法禁止从事以下行为: ( 1 )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 2 )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 3 )利用基金财产或者职务之便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 4 )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 5 )侵占、挪用基金财产; ( 6 )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 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 7 )玩忽职守,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 8 )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3 、基金经理承诺 ( 1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勤勉谨慎的原则为基金 份 额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 2 )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被代理人、被代表人、受雇他人或任何其他 第三人谋取不当利益。 ( 3 )不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 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或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 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 4 )不从事损害基金资产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证券交易及其他活动。 (五)基金管理人的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制度 1 、风险管理的原则 ( 1 )全面性原则:公司风险管理必须覆盖公司的所有部门和岗位,渗透各 项业务过程和业务环节; ( 2 )独立性原则:公 司设立独立的监察稽核部,监察稽核部保持高度的独 立性和权威性,负责对公司各部门风险控制工作进行稽核和检查; ( 3 )相互制约原则:公司及各部门在内部组织结构的设计上要形成一种相 互制约的机制,建立不同岗位之间的制衡体系; ( 4 )定性和定量相结合原则:建立完备的风险管理指标体系,使风险管理 更具客观性和操作性; ( 5 )重要性原则:公司的发展必须建立在风险控制完善和稳固的基础上, 内部风险控制与公司业务发展同等重要。 2 、风险管理和内部风险控制体系结构 公司的风险管理体系结构是一个分工明确、相互牵制的组织结构,由最高管 理 层对风险管理负最终责任,各个业务部门负责本部门的风险评估和监控,监察 稽核部负责监察公司的风险管理措施的执行。具体而言,包括如下组成部分: ( 1 )董事会:负责监督检查公司的合法合规运营、内部控制、风险管理, 从而控制公司的整体运营风险; ( 2 )督察长:独立行使督察权利,直接对董事会负责,及时向审计与风险 控制委员会提交有关公司规范运作和风险控制方面的工作报告; ( 3 )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指导基金财产的运作、制定本基金的资产配置 方案和基本的投资策略; (4)风险管理委员会:根据公司总体风险控制目标,分配各业务和各环节 风险控制目标和要求;落实公司重大风险管理的决定或决议;听取并讨论会议成 员的报告;对会议成员提出的或发现的已经存在的风险点,在充分讨论、协调基 础上形成具体的风险控制措施;对潜在风险点分析讨论,拟定应对措施;对发生 的风险事件和重大差错,分析原因、总结经验教训、风险定级、划分责任,向总 经理办公会报告; ( 5 )监察稽核部:负责对公司风险管理政策和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监察, 并为每一个部门的风险管理提供合规控制标准,使公司在一种风险管理和控制的 环境中实现业务目标; ( 6 )风险管理部:通过投资交易系统的风控参数 设置,保证各投资组合的 投资比例合规;参与各投资组合新股申购、一级债申购、银行间交易等场外交易 的风险识别与评估,保证各投资组合场外交易的事中合规控制;负责各投资组合 投资绩效、风险的计量和控制; ( 7 )业务部门:风险管理是每一个业务部门最首要的责任。各部门的部门 经理对本部门的风险负全部责任,负责履行公司的风险管理程序,负责本部门的 风险管理系统的开发、执行和维护,用于识别、监控和降低风险。 3 、内部控制制度综述 ( 1 )风险控制制度 公司风险控制的目标为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自律规定和公司各项规 章制度,自觉形成 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风格;不断提高经营管 理水平,在风险最小化的前提下,确保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最大化;建立行之有 效的风险控制机制和制度,确保各项经营管理活动的健康运行与公司财产的安全 完整;维护公司信誉,保持公司的良好形象。针对公司面临的各种风险,包括政 策和市场风险,管理风险和职业道德风险,分别制定严格防范措施,并制定岗位 分离制度、空间分离制度、作业流程制度、集中交易制度、信息披露制度、资料 保全制度、保密制度和独立的监察稽核制度等相关制度。 ( 2 )监察稽核制度 监察稽核工作是公司内部风险控制的重要 环节。公司设督察长和监察稽核部。 督察长全面负责公司的监察稽核工作,可在授权范围内列席公司任何会议,调阅 公司任何档案材料,对基金资产运作、内部管理、制度执行及遵规守法情况进行 内部监察、稽核,出具监察稽核报告,报公司董事会和中国证监会。如发现公司 有重大违规行为,应立即向公司董事会和中国证监会报告。 监察稽核部具体执行监察稽核工作,并协助督察长工作。监察稽核部具有独 立的检查权、独立的报告权、知晓权和建议权。具体负责对公司内部风险控制制 度提出修改意见,并提交 风险管理委员会 ;检查公司各部门执行内部管理制度的 情况;监督 公司资产运作、财务收支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监督基金财产 运作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调查公司内部的违规事件;协助监管机关调查 处理相关事项;负责员工的离任审计;协调外部审计事宜等。 ( 3 )内部会计控制制度 建立了基金会计的工作制度及相应的操作控制规程,确保会计业务有章可循; 按照相互制约原则,建立了基金会计业务的复核制度以及与托管行相关业务的相 互核查监督机制;为了防范基金会计在资金头寸管理上出现透支风险,制定了资 金头寸管理制度;为了确保基金资产的安全,公司严格规范基金清算交割工作, 并在授权范围内,及时准确 地完成基金清算;强化会计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督 和考核制度;为了防止会计数据的毁损、散失和泄密,制定了完善的档案保管和 财务交接制度。 4 、风险管理和内部风险控制的措施 ( 1 )建立、健全内控体系,完善内控制度。公司建立、健全了内控结构, 高管人员关于内控有明确的分工,确保各项业务活动有恰当的组织和授权,确保 监察稽核工作是独立的,并得到高管人员的支持,同时置备操作手册,并定期更 新; ( 2 )建立相互分离、相互制衡的内控机制。公司建立、健全了各项制度, 做到基金经理分开、投资决策分开、基金交易集中,形成不同部门、不同岗位 之 间的制衡机制,从制度上减少和防范风险; ( 3 )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公司建立、健全了岗位责任制,使每个员工 都明确自己的任务、职责,并及时将各自工作领域中的风险隐患上报,以防范和 减少风险; ( 4 )建立风险分类、识别、评估、报告、提示程序。公司建立了 风险管理 委员会 ,使用适合的程序,确认和评估与公司运作有关的风险;公司建立了自下 而上的风险报告程序,对风险隐患进行层层汇报,使各个层次的人员及时掌握风 险状况,从而以最快速度做出决策; ( 5 )建立内部监控系统。公司建立了有效的内部监控系统,如电脑预警系 统、投资监控系统 ,能对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进行全面和实时的监控; ( 6 )使用数量化的风险管理手段。采取数量化、技术化的风险控制手段, 建立数量化的风险管理模型,用以提示市场趋势、行业及个股的风险,以便公司 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对风险进行分散、控制和规避,尽可能地减少损失; ( 7 )提供足够的培训。公司制定了完整的培训计划,为所有员工提供足够 和适当的培训,使员工明确其职责所在,控制风险。 5 、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合规控制声明书 本公司确知建立、维护、维持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是本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 的责任。本公司特别声明以上关于内部控制的披 露真实、准确,并承诺将根据市 场变化和公司业务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四、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名称: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中山路288号 法定代表人:胡升荣 成立时间:1996年2月6日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4〕405号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605871.9946万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二、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一)托管业务概况 南京银行成立于1996年2月8日,是一家具有由国有股份、中资法人股 份、外资股份及众多个人股份共同组成独立法人资格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实行 一级法人体制。南京银行历经两次更名,先后于2001年、2005年引入国际金 融公司和法国巴黎银行入股,在全国城商行中率先启动上市辅导程序并于2007 年成功上市。目前注册资本为60.59亿元,下辖17家分行,161家营业网点, 员工总数7000余人。 南京银行坚持走差异化、特色化、精细化的发展道路,努力做成中小银行 中的一流品牌,将中小企业和个人业务作为战略业务重点推进,丰富业务产品 体系,倾力满足中小企业与个人融资需求,业务品牌影响力不断扩大。自2007 年设立第一家异地分行以来,跨区域经营不断推进,先后设立了泰州、北京、 上海、杭州、扬州、无锡、南通、苏州、常州、盐城、南京、镇江、宿迁、连 云港、江北新区、徐州、淮安17家分行,机构战略布局持续深化。 2014年4月9日,南京银行获得证监会和银监会联合批复的证券投资基金 托管业务资格。取得资格后,南京银行充分发挥基金公司、资产管理等牌照齐 全的优势,持续加强与金融市场、投资银行等业务的条线联动优,托管产品种 类不断丰富,目前可以开展公募基金托管、银行理财托管、基金公司专户产品 托管、基金子公司专户/专项产品托管、证券公司定向/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托管、 信托计划保管、私募基金托管、保险资金托管等业务。截止到2016年12月31 日,南京银行托管产品组合数超过1600只,托管规模超15000亿。 (二)资产托管部组织架构和人员配置情况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南京银行于2013年10月28日成立了独立的一级部门 ----资产托管部,下设业务运营部、业务一部、业务二部、内控稽核部、综合管 理部、研究开发部六个内设部门。 目前,南京银行资产托管部共有35人,其中从事会计核算、资金清算、投 资监督、信息披露、内控稽核的人员21人,市场营销10人。相较同期获批基 金托管资格的其他银行,南京银行在托管运营上配备较强的人力。 (三)托管系统情况 南京银行托管业务系统建设由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承建, 使用了其最新版本的资产托管业务系统,能支持目前市场上大多数公募基金的 托管业务。该系统采用了基于EJB技术的B/S结构,支持远程接入功能,能够 实现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注册登记机构、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等相关业务机构的 系统安全对接,具有良好的安全性、稳定性、开放性和可扩展性,且与本行的 其他业务系统严格分离。 2016年10月,我部定制的鑫托管系统上线。鑫托管系统主要包括两部分— —“鑫托管”运营平台清算系统与“鑫托管”运营平台项管系统。“鑫托管” 清算系统针对我部清算业务需求,通过借助核心直连支付、模糊搜索、背靠背 录入等技术,提高清算业务的自动化。“鑫托管”项管系统主要对托管项目整 个生命周期进行管理,将项目在立项、落地、运作和结束四个阶段的活动用自 动化办公手段进行统一管理。鑫托管系统的上线,使我行运营流程更为数字 化、标准化,大大增强了托管业务的竞争力。 三、基金托管人内部风险控制制度说明 1.内部控制目标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行业监管规章和行内有关管理规 定,守法经营、规范运作、严格监察,确保业务的稳健运行,保证基金资产的 安全完整,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 合法权益。 2.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南京银行资产托管部由业务运营部、业务一部、业务二部、内控稽核部、 综合管理部、研究开发部六个部门组成。资产托管部内设独立、专职的内控稽 核部,配备内控稽核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监督工作,具有独立行使监督稽 核工作职权和能力。其他各业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执行风险控制制度,落 实具体的风险控制措施。同时,总行风险部对托管业务的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指 导和监督。 3.内部风险控制原则 (1)全面性原则:风险控制必须覆盖资产托管部的所有内设部门和岗位, 渗透各项业务过程和业务环节;风险控制责任应落实到每一业务部门和业务岗 位,每位员工对自己岗位职责范围内的风险负责。 (2)独立性原则:资产托管部设立独立的内控稽核部,该部门保持高度的 独立性和权威性,负责对托管业务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3)相互制约原则:各内设部门在内部组织结构的设计上形成一种相互制 约的机制,建立不同岗位之间的制衡体系。 (4)定性和定量相结合原则:建立完备的风险管理指标体系,使风险管理 更具客观性和操作性。 (5)防火墙原则:托管行资产与基金资产严格分开;托管业务日常运作部 门与研发和营销等部门严格分离。 (6)有效性原则:内部控制体系同所处的环境相适应,以合理的成本实现 内控目标,内部制度的制订应当具有前瞻性,并应当根据国家政策、法律及经 营管理的需要,适时进行相应修改和完善;内部控制应当具有高度的权威性, 任何人不得拥有不受内部控制约束的权力,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应当能够得到 及时反馈和纠正。 (7)审慎性原则。内控与风险管理必须以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保证托管 资产的安全与完整为出发点;托管业务经营管理必须按照“内控优先”的原 则,在新增业务时,做到先期完成相关制度建设。 (8)责任追究原则。各业务环节都应有明确的责任人,并按规定对违反制 度的直接责任人以及对负有领导责任的主管领导进行问责。 4.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1)制度建设:建立了明确的岗位职责、科学的业务流程、详细的操作手 册、严格的人员行为规范等一系列规章制度。 (2)建立健全的组织管理结构:前后台分离,不同部门、岗位相互牵制。 (3)风险识别与评估:内控稽核部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监督工作,制定并 实施风险控制措施。 (4)相对独立的业务操作空间:业务操作区相对独立,实施门禁管理和音 像监控。 (5)人员管理:进行定期的业务与职业道德培训,使员工树立风险防范与 控制理念。 (6)应急预案:制定完备的《应急预案》,并组织员工定期演练;建立异 地灾备中心,保证业务不中断。 四、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基金托管人负有对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行使监督权的职责。根据《基金 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对象和 范围、投资组合比例、投资限制、费用的计提和支付方式、基金会计核算、基 金资产估值和基金净值的计算、收益分配以及其他有关基金投资和运作的事 项,对基金管理人进行业务监督、核查。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违反《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 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基 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并以书面形式对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在限期 内,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 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 国证监会。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立即报告中国证监 会,同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并将纠正结果报告中国证监会。基金托 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 金合同约定的,应当拒绝执行,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 告。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依据交易程序已经生效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 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立即通知基金管理 人,并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五、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销售机构 1 、 直销机构: ( 1 )天弘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住所: 天津自贸区(中心商务区)响螺湾旷世国际大厦A座1704-241号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 59 号天津国际经济贸易中心 A 座 16 层 法定代表人:井贤栋 电话:( 022 ) 83865560 传真:( 022 ) 83865563 联系人:司媛 客服电话: 400 - 710 - 9999 (免长途话费) 网址: www.thfund.com.cn ( 2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平台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 2 号月坛大厦 A 座 20 层 电话:( 010 ) 83571739 传真:( 010 ) 8 3571840 联系人: 许丛立 网址:www.thfund.com.cn ( 3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 2 号月坛大厦 A 座 20 层 电话:( 010 ) 83571789 传真:( 010 ) 83571900 联系人:申向阳 ( 4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66 号 30 层 E - F 单元 电话:( 021 ) 50128808 传真:( 021 ) 50128801 联系人:涂远宏 ( 5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办公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 6 号广州周大福金融中心 16 层 05 室 电话:( 020 ) 38927920 传真:( 020 ) 38927985 联系人:袁宇鹏 2 、 其他销售 机构 ( 1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中山路 288 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中山路 288 号 法定代表人:林复 电话: 025 - 86775335 联系人:张小光 客户服务热线: 40088 - 96400 网址: www.njcb.com.cn ( 2 )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泉州市云鹿路 3 号 办公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云鹿路 3 号 法定代表人:傅子能 电话: 0595 - 22551071 联系人:傅彩芬 客户服务热线: 400 - 88 - 96312 网址: www.qzccbank.com ( 3 ) 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金融大街 699 号 办公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金融大街 699 号 法定代表人:陈晓明 电话: 0791 - 86790794 联系人:万俊 客户服务热线: 400 - 78 - 96266 网址: www.jx - bank.com ( 4 ) 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 1218 号 1 栋 202 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万塘路 18 号黄龙时代广场 B 座 6F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电话: 0571 - 26888888 联系人:韩爱彬 客户服务热线: 400 - 0766 - 123 网站: www.fund123.cn ( 5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 号 2 号楼东方财富大厦 2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5 号 3C 座 9 楼 法定代表人:其实 电话: 186 - 1170 - 5311 联系人:丁姗姗 客户服务热线: 400 - 181 - 8188 网站: www.1234567.com.cn ( 6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 685 弄 37 号 4 号楼 449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 1118 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 9 楼( 200120 )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电话: 13916988520 联系人: 陆敏 客户服务热线: 400 - 700 - 9665 网址: www.ehowbuy.com ( 7 )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文二西路 1 号 903 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翠柏路 7 号电子商务产业园 2 号楼 2 楼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电话: 13116765372 联系人:刘晓倩 客服: 95105885 网址: www.5ifund.com ( 8 )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外大街 22 号泛利大厦 10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外大街 22 号泛利大厦 10 层 法定代表人:王莉 电话: 13911828608 联系人:刘洋 客服电话: 400 - 920 - 0022 网址 : www.licaike.com ( 9 )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7 号发展银行大厦 25 楼 I 、 J 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7 号发展银行大厦 25 楼 I 、 J 单元 法定代表人:薛峰 电话: 0755 - 33227950 联系人:童彩平 客户服务热线: 400 - 6788 - 887 网址: www.zlfund.cn 及 www.jjmmw.com ( 10 )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 号 105 室 - 3491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 1 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 12 楼 B1201 - 1203 法定代表人:肖雯 联系电话: 13430246009 联系人:曾健灿 客户服务热线: 020 - 89629066 网站: www.yingmi.cn ( 11 )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 号 14 楼 09 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 号 14 楼 法定代表人:郭坚 电话: 15921301165 联系人:程晨 客户服务热线: 4008 - 6666 - 18 网址: www.lu.com ( 12 )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 10 号五层 5122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 27 号嘉铭中心 B 座 10 层 法定代表人:梁越 电话: 18641514414 联系人:张鼎 客户服务热线: 4008 - 980 - 618 网址: www.chtfund.com ( 1 3 )中证金牛 ( 北京 ) 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东管头 1 号 2 号楼 2 - 45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一号环球财讯中心 A 座 5 层 法定代表人:彭运年 电话: 010 - 59336519 联系人:孙雯 客户服务热线: 010 - 59336512 网址: www.jnlc.com ( 1 4 )北京钱景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 6 号 1 幢 9 层 1008 - 1012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 6 号丹棱 soho1008 - 1012 法定代表人:赵荣春 电话: 18501250851 联系人:陈剑炜 客户服务热线: 400 - 893 - 6885 网站: www.dyxtw.com ( 1 5 )北京唐鼎耀华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延庆县延庆经济开发区百泉街 10 号 2 栋 236 室 办公地址:北京朝阳区东三环北路 38 号院 1 号泰康金融大厦 38 层 法定代表人:张冠宇 电话: 13121820670 联系人:刘美薇 客户服务热线: 400 - 819 - 9868 网址: www. tdyhfund.com ( 1 6 )北京肯特瑞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十一街 18 号 C 座 2 层 221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十一街 18 号 C 座 2 层 222 室 法定代表人:刘强东 联系人:万荣 电话: 18910325400 客服: 400 - 088 - 8816 网址: jr.jd.com ( 1 7 )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 1 号院 6 号楼 2 单元 21 层 22250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 1 号院望京 SOHO 塔 3 19 层 法定代表人:钟斐斐 电话: 15910450297 联系人:侯芳芳 客户服务热线: 4000 - 618 - 518 网站: danjuanapp.com ( 1 8 )宜信普泽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88 号 9 号楼 15 层 1809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88 号楼 soho 现代城 C 座 18 层 1809 法定代表人:戎兵 联系人:张得仙 电话: 13520443582 客服: 400 - 6099 - 200 网址: www.yixinfund.com ( 1 9 )北京创金启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民丰胡同 31 号 5 号楼 21 5A 办公地址:中国北京西城区白纸坊东街 2 号经济日报社 A 座综合楼 712 号 法定代表人:梁蓉 联系人:魏素清 电话: 13671321101 客服: 400 - 6262 - 818 网址: www.5irich.com ( 20 )北京格上理财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 19 号楼 701 内 03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 19 号楼 701 内 03 室 法定代表人:安立欣 联系人:张林 电话: 15600355787 客服: 400 - 080 - 5828 网址: www.licai.com ( 21 )凤凰金 信(银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阅海湾中央商务区万寿路 142 号 14 层 1402 办公地址:朝阳区来广营中街甲 1 号朝来高科技产业园 5 号楼 法定代表人:程刚 联系人:张旭 电话: 18500185071 客服: 400 - 810 - 5919 网址: www.fengfd.com ( 22 )深圳市金斧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苑路 16 号东方科技大厦 18 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苑路科兴科学园 B3 栋 7F 法定代表人:赖任军 联系人:张烨 电话: 0755 - 66892301 客服: 400 — 9500 - 888 网址: www.jfzinv.com ( 2 3 )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 1 - 5 办公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 1 - 5 法定代表人:钱燕飞 联系人 : 王锋 电话: 025 - 66996699 - 887226 客服: 95177 网址: www.snjijin.com ( 2 4 )嘉晟瑞信(天津)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南门外大街与服装街交口悦府广场 1 号楼 2503 室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南门外大街与服装街交口悦府广场 1 号楼 2503 室 法定代表人:孙伟 联系人:孙颖 电话: 15510846151 客服: 400 - 8832 - 993 网址: www.jsrxfund.com 3 、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 调整 为 本基金 的 销 售 机构 ,并及时公告。 (二)登记机构 名称: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天津自贸区(中心商务区)响螺湾旷世国际大厦 A 座 1704 - 241 号 办公地址: 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 59 号天津国际经济贸易中心 A 座 16 层 法定代表人: 井贤栋 电话: ( 022 ) 83865560 传真: ( 022 ) 83865563 联系人: 薄贺龙 (三) 出具法律意见书的 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楼 负责人:俞卫锋 电话: 021 - 31358666 传真: 021 - 31358600 经办律师:黎明、 孙睿 联系人: 孙睿 (四) 审计基金财产的 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18 号星展银行大厦 6 楼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市湖滨路 202 号普华永道中心 11 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 : 李丹 电话: ( 021 ) 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经办注册会计师: 薛竞、 周祎 联系人: 周祎 六、基金的募集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信息披露 办法》、《基金合同》及其它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 中国证监会 2015 年 9 月 29 日证监许可【 2015 】 2221 号文注册募集,并经机构部函【 2016 】 2570 号确认 。 本 基金的 募集期 为 2016 年 12 月 5 日至 2016 年 12 月 16 日 。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本基金募集的净认购 金额为200,371,068.98元人民币,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共计 4,054.46元人民币。按照每份基金份额1.00元人民币计算,设立募集期间募集资 金及其利息结转的份额共计200,375,123.44份基金份额,已全部计入基金份额持 有人基金账户,归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 (一)基金 合同的生效 本 基金合同已于 2016 年 12 月 21 日 正式生效。 (二) 基金 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2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 露;连续 60 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合同应当终止,并按照基金合同的 约定程序进行清算,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一) 申购和赎回场所 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机构进行。具体的销售机构将由基金管理人 在招募说明书或其他相关公告中列明。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调整销售机构,并 予以公告。基金投资者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