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启明星辰: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 002439 证券简称:启明星辰 公告编号: 2017 - 047 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 报告 根 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 [2012]44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 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公告格式第 21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 式》等有关规定,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编制了截至 2017 年 06 月 30 日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募集资金事项之一: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启明星辰 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于天荣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 复》(证监许可 [2015]2841 号)核准,同意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6,904,541 股 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 (以下简称“购买安方高科 100% 股 权事项”) 。公司实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6,904,541 股,发行价为 10.79 元 /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74,499,997.39 元,扣除承销费用 5,500,000.00 元的余额为 68,999,997.39 元,已于 2016 年 1 月 4 日存入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北京双榆树支行 110902146410804 银行账户 (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户 1 号 ”) 中。扣除发行费用 688,695.61 元后(其中财务顾问费 500,000.00 元,验 资费 用 150,000.00 元,股权登记费用 38,695.61 元),募集资金净额 68,311,301.78 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 并出具瑞华验字 [2016] 44040001 号《验资报告》。 (二)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公司募集资金 68,999,997.39 元到账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支出 66,555,000.00 元,支出验资费 150,000.00 元, 募集资金专户 1 号 产生的利息 收入扣除手续费之净额为人民币 34,435.44 元, 截至 2017 年 06 月 29 日 , 募集 资金专 户 1 号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1,790,737.22 元 后 账户余额 为 0.00 元 。截止 报告期末募集资金专户 1 号账户已注销。 项目 金额(元) 募集资金净额 68,311,301.78 减:对募集资金项目投入 66,555,000.00 加: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之净额 34,435.44 募集资金节余金额 1,790,737.22 减: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1,790,737.22 募集资金余额 - (1) 支付购买资产现金对价 2016 年 1 月 29 日,公司为支付购买资产现金对价,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北京双榆树支行 110902146410804 银行账户划转现金 66,555,000.00 元至公 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双榆树支行 861583892810001 银行账户; 2016 年 1 月 29 日,从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双榆树支行 861583892810001 银行 账户划转现金 10,89 3,233.25 元至安方高科电磁安全技术 ( 北京 ) 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安方高科)原股东郭林于城市商业银行北京银行中关村科技园区支行开设 的 6214680013306491 银行账户; 2016 年 1 月 29 日,从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北京双榆树支行 1861583892810001 银行账户划转现金 13,313,951.75 元至 安方高科原股东于天荣于城市商业银行北京银行中关村科技园区支行开设的 6214680013306509 银行账户。 2016 年 2 月 1 日,公司为履行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义务,从公司招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双 榆树支行 1861583892810001 银行账户分别划转现金 23,291,298.25 元、 19,056,516.75 元至公司北京银行友谊支行 01091009600120105001132 银行账户; 2016 年 2 月 1 日,从公司北京银行友谊支 行 01091009600120105001132 银行账户将上述税款划转至国家金库北京市海淀 区支库,征收机关为北京市海淀区地方税务局。 ( 2 )支付中介机构费用 2016 年 4 月 29 日,从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双榆树支行 110902146410804 银行账户分别划转现金 150,000.00 元至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北京双榆树支行 861583892810001 银行账户; 2016 年 4 月 29 日,从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双榆树支行 861583892810001 银行账户划转现金 150,000.00 元至中介机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于交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营业部开设的 441164670018150081625 银行账户。 ( 3 ) 募集资金 补充流动资金 的情况 2017 年 5 月 4 日 、 2017 年 6 月 22 日、 2017 年 6 月 29 日 ,从公司招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双榆树支行 110902146410804 银行账户 分别 划转现金 2,327,199.9 3 元 、 2,232.88 元、 0.02 元 至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双榆 树支行 861583892810001 银行账户 中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合计转入金额为 2,329,432.83 ,其中 财务顾问费 500,000.00 元,股权登记费用 38,695.61 元, 节余募集资金 1,790,737.22 元 (含 利 息收入扣除手续费之净额 34,435.44 元 ) 。 募集资金事项之二: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王晓辉等发 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6]3120 号)核准,同意 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10,084,872 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 金(以下简称“购买赛博兴安 90% 股权事项”)。公司实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 A 股) 8,474,229 股,发行价为 20.03 元 /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169,738,806.87 元,扣除承销费用 7,000,000.00 元的余额为 162,738,806.87 元,已于 2017 年 1 月 3 日存入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双榆树支行 110902146410406 银行 账户(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户 2 号 ”)中。扣除发行费用 207,750.31 元后(其 中验资费用 180,000.00 元,股权登记费用 27,750.31 元),募集资金净额 162,531,056.56 元。 以上募集资金已由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 证,并出具瑞华验字 [2017] 440 40001 号《验资报告》。 (二)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公司募集资金 162,531,056.56 元到账后,报告期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支出 79,558,915.02 元,支出验资费、股权登记费 207,750.31 元,募集资金专户 2 号产生的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之净额为人民币 497,295.98 元,截至 2017 年 06 月 29 日,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83,469,437.52 元 (含 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之净 额 497,295.98 元 ) 后, 募集资金专户 2 号账户余额 0.00 元。截止报告期末募集 资金专户 2 号账户已注销。 项目 金额(元) 募集资金净额 162,531,056.56 减:对募集资金项目投入 79,558,915.02 加: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之净额 497,295.98 项目 金额(元) 募集资金节余金额 83,469,437.52 减: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83,469,437.52 募集资金余额 - 注: 募集资金节余原因详见“ 募集资金事项之二、(二)、( 1 )” ( 1 ) 支付购买资产现金对价 购买赛博兴安 90% 股权 支付现金对价为 193,050,000.00 元,其中代扣代缴 个人所得税为 113,491,084.98 元。 201 7 年 1 月 1 9 日,公司为支付购买资产 扣 除个人所得税的 现金对价,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双榆树支行 110902146410406 银行账户 分别 划转现金至 赛博兴安 原股东 王晓辉 在 中国工商 银行 北京市 学院路支行 开设 622202020003954864 5 银行账户 中 38,537,303.92 元 、文芳 在 北京招商银行双榆树支行 开设 6225880107771140 银行账户中 6,192,182.76 元 、李大鹏 在中国工行北京市中关村支行开设的 6222000200121976815 银行账户中 22,994,100.40 元 、蒋涛 在中国工商银行北京 市海淀西区世纪城支行开设的 6222 08020000552868 5 银行账户中 11,835,327.94 元。 201 7 年 2 月 1 5 日, 公司募集资金账户 2 号余额不足 缴纳代扣代缴个人所得 税 且 公司 应 履行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义务,公司 从北京银行友谊支行 01091009600120105001132 银行账户中 将上述税款 113,491,084.98 元 划转至国 家金库北京市海淀区支库,征收机关为北京市海淀区地方税务局。 ( 2 )支付中介机构费用 201 7 年 1 月 10 日,从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双榆树支行 110902146410406 银行账户分别划转现金 150,000.00 元 验资费 至中介机构瑞华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营 业部开设的 441164670018150081625 银行账户 、划转现金 30,00.00 元 验资费 至 中介机构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于中信银行北京首体南路支行 开设 的 7112510195700011433 银行账户 、划转现金 27,750.31 元股权登记费至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深圳黄贝岭支行开设的 44201504200056041823 银行账户。 ( 3 ) 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017 年 5 月 31 日、 2017 年 6 月 22 日、 2017 年 6 月 28 日,从公司招商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双榆树支行 110902146410406 银行账户分别划转现金 83,206,521.13 元、 262,912.01 元、 4.38 元至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 双榆树支行 861583892810001 银行账户中用于永久性补 充流动资金,合计转入金 额为 83,469,437.52 元 ,其中,节余募集资金 82,972,141.54 元,利息收入扣除 手续费之净额 497,295.98 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 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以确保用于募集资金确定的用途。 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双榆树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根据 相关规定,公司于 2016 年 1 月 27 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双榆 树支行、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7 年 1 月 23 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双榆树支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 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其内容与 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执行严格的权限 审批制度,以保证专款专用。同时根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公司 一次或 12 个月内累计从募集资金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或募 集资金净额的 5% (以孰低为原则),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财务顾问中信建投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公司在履行三方监管协议进程中不存 在问题。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公司已于 2017 年 6 月 30 日完成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双榆树支行 110902146410804 银行账户、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双榆树支行 110902146410406 银行账户 的注销手续。 上述账户 注销后,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北京双榆树支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两份《募集资金三 方监管协议》 均相应终止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 “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附表 1 )。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 2017 年 5 月 22 日召开的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 入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主要用于补充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资金。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发生变 更情况参见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附 表 2 )。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7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79,558,915.02 募集资金总额 230,842,358.34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85,260,174.74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46,113,915.02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85,260,174.74 36.93%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是否已变更项目 (含部分变更) 募集资金承诺投 资总额 调整后投资总额 (1) 本年度投入金额 截至期末累计投 入金额(2) 截至期末投资进 度(%)(3)= (2)/(1) 项目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日期 本年度实现的效 益 是否达到预计效 益 项目可行性是否 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购买安方高科100%股权事 项的现金对价 是 66,555,000.00 66,555,000.00 66,555,000.00 100.00% 是 否 2、购买安方高科100%股权事 项的支付的中介费 是 1,756,301.78 否 否 3、购买赛博兴安90%股权事项 的现金对价 是 162,531,056.56 162,531,056.56 79,558,915.02 79,558,915.02 48.95% 是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230,842,358.34 229,086,056.56 79,558,915.02 146,113,915.02 超募资金投向(无)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合计 230,842,358.34 229,086,056.56 79,558,915.02 146,113,915.02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无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1)购买安方高科100%股权事项截止报告日已实施完毕,本项目节余募集资金1,790,737.22元(含利息收入扣除手 续费之净额34,435.44元),主要原因为中介费的节约。(2)购买赛博兴安90%股权事项截止报告日项目已实施完 毕,本项目节余募集资金83,469,437.52元(含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之净额497,295.98元),主要原因为公司募集资 金专户余额不足支付代扣代缴赛博兴安原股东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一般户北京银行友谊支行 01091009600120105001132银行账户中将上述税款113,491,084.98元划转至国家金库北京市海淀区支库,征收机关为 北京市海淀区地方税务局。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无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无 注:(1)支付中介机构费用不适用预计效益实现情况 (2)购买赛博兴安90%股权事项截止报告日项目已实施完毕。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17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变更后的项目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 资金总额(1) 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 截至期末实际累计投入 金额(2) 截至期末投 资进度(%) (3)=(2)/(1) 项目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日期 本年度实现 的效益 是否达到预 计效益 变更后的项 目可行性是 否发生重大 变化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购买安方高科100%股权事项 的支付的中介费 1,790,737.22 1,790,737.22 1,790,737.22 100% 不适用 否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购买赛博兴安90%股权事项 83,469,437.52 83,469,437.52 83,469,437.52 100% 不适用 否 合计 - 85,260,174.74 85,260,174.74 85,260,174.74 - -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购买安方高科100%股权项目、购买赛博兴安90%股权项目截止报告日已全 部实施完毕且募集资金尚有节余,公司于2017年5月22日召开的2016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主要 用于补充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资金;披露信息: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启明星辰:2017年05月23日2016年度股东大 会决议公告》、《启明星辰:2017年07月06日关于募集资金专户销户的公 告》。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无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执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管理使用募集资金,已披露的募集资金相关信息及时、 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1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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